[通用]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通用]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pic/00/l/d3d7b6f9d4b0087_5fbf7ec21fb81.jpg)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1
一、一日生活安排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三)保证儿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
(四)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托幼机构服务形式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制订餐、点数,儿童正餐间隔时间3.5~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3~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2.5小时/日为宜,3岁以下儿童日间睡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五)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二、儿童膳食
(一)膳食管理。
1.托幼机构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保证儿童按需饮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3~6岁儿童饮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3.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4.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托幼机构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5.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6.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1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作好记录。
7.进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二)膳食营养。
1.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生理需求,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指导,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和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见表),制订儿童膳食计划。
2.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1~2周更换1次。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搭配。
3.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儿童清淡口味,达到营养膳食的要求。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儿童的进食兴趣。
4.托幼机构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寄宿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90%以上。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热量分配比例为30%、40%和30%。优质蛋白质占蛋白质总量的50%以上。
5.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机构,每日至少提供1次点心。
表:
儿童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
食物种类
1~3岁
3~6岁
谷类
100~150克
180~260克
蔬菜类
150~200克
200~250克
水果类
150~200克
150~300克
鱼虾类
100克
40~50克
禽畜肉类
30~40克
蛋类
60克
液态奶
350~500毫升
300~400毫升
大豆及豆制品
25克
烹调油
20~25克
25~30克
注:《中国孕期、哺乳期妇女和0~6岁儿童膳食指南》(中国营养学会妇幼分会,20xx年)
三、体格锻炼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掌握适宜的运动强度,保证运动量,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二)保证儿童室内外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的清洁、卫生、安全,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准备。定期进行室内外安全隐患排查。
(三)利用日光、空气、水和器械,有计划地进行儿童体格锻炼。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运动中注意观察儿童面色、精神状态、呼吸、出汗量和儿童对锻炼的反应,若有不良反应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锻炼;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运动后注意观察儿童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
(四)全面了解儿童健康状况,患病儿童停止锻炼;病愈恢复期的儿童运动量要根据身体状况予以调整;体弱儿童的体格锻炼进程应当较健康儿童缓慢,时间缩短,并要对儿童运动反应进行仔细的观察。
四、健康检查
(一)儿童健康检查。
1.入园(所)健康检查
(1)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所)。
(2)承担儿童入园(所)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接受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应当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开展健康检查,规范填写“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健康检查项目。
(3)儿童入园(所)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所)”,及时确诊治疗。
(4)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当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0~6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发现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在30日内向托幼机构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托幼机构应当在儿童补证或补种后复验预防接种证。
2.定期健康检查
(1)承担儿童定期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长(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听力,检测血红蛋白或血常规。
(2)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2次,每次间隔6个月;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1~3岁儿童每年进行1次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体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
(3)儿童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所)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4)转园(所)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0~6岁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所)。“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3.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做好每日晨间或午间入园(所)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应当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作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3)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4)患病儿童应当离园(所)休息治疗。如果接受家长委托喂药时,应当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上岗前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2.定期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2)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
(3)凡患有下列症状或疾病者须离岗,治愈后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所)工作。
1)发热、腹泻等症状;
2)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3)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
4)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4)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者,由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通知托幼机构的患病工作人员到相关专科进行复查和确诊,并追访诊治结果。
五、卫生与消毒
(一)环境卫生。
1.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周全面检查1次并记录,为儿童提供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
2.室内应当有防蚊、蝇、鼠、虫及防暑和防寒设备,并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集中消毒应在儿童离园(所)后进行。
3.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阳光充足。采取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厕所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每日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便器每次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4.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抹布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晒、干燥后存放;拖布清洗后应当晾晒或控干后存放。
5.枕席、凉席每日用温水擦拭,被褥每月曝晒1~2次,床上用品每月清洗1~2次。
6.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每周至少进行1次玩具清洗,每2周图书翻晒1次。
(二)个人卫生。
1.儿童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要求每人每日1巾1杯专用,每人1床位1被。
2.培养儿童良好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应当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早晚洗脸、刷牙,饭后漱口,做到勤洗头洗澡换衣、勤剪指(趾)甲,保持服装整洁。
3.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和护理儿童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在园(所)内吸烟。
(三)预防性消毒。
1.儿童活动室、卧室应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每日应当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
2.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水杯每日清洗消毒,用水杯喝豆浆、牛奶等易附着于杯壁的饮品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反复使用的餐巾每次使用后消毒。擦手毛巾每日消毒1次。
3.门把手、水龙头、床围栏等儿童易触摸的物体表面每日消毒1次。坐便器每次使用后及时冲洗,接触皮肤部位及时消毒。
4.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剂。环境和物品的预防性消毒方法应当符合要求。
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一)督促家长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儿童预防接种。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托幼机构儿童常规接种、群体性接种或应急接种工作。
(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托幼机构内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应当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
(三)班级老师每日登记本班儿童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儿童,应当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对疑似患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给园(所)疫情报告人。园(所)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追查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四)托幼机构内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应当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当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园(所)内暴发和续发。
(五)托幼机构应当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六)发生传染病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易感儿童。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与其他班相对隔离,不办理入托和转园(所)手续。
(七)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其防护能力和意识。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
(八)患传染病的儿童隔离期满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回园(所)。根据需要,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方可入园(所)。
七、常见病预防与管理
(一)托幼机构应当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二)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发现视力低常、听力异常、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及矫治。
(三)对贫血、营养不良、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儿童进行登记管理,对中重度贫血和营养不良儿童进行专案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治疗和复诊。
(四)对先心病、哮喘、癫痫等疾病儿童,及对有药物过敏史或食物过敏史的儿童进行登记,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工作。
(五)重视儿童心理行为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发现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及时告知家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疗。
八、伤害预防
(一)托幼机构的各项活动应当以儿童安全为前提,建立定期全园(所)安全排查制度,落实预防儿童伤害的各项措施。
(二)托幼机构的房屋、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三)托幼机构应当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食物中毒、踩踏、火灾、暴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果发生重大伤害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托幼机构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儿童及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的能力。
(五)保教人员应当定期接受预防儿童伤害相关知识和急救技能的培训,做好儿童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跌落、溺水、交通事故、烧(烫)伤、中毒、动物致伤等伤害的发生。
九、健康教育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不同季节、疾病流行等情况制订全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健康教育的形式包括举办健康教育课堂、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宣传专栏、咨询指导、家长开放日等。
(三)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每季度对保教人员开展1次健康讲座,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家长讲座。每班有健康教育图书,并组织儿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四)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定期评估相关知识知晓率、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养成、儿童健康状况等健康教育效果。
十、信息收集
(一)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包括: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健康检查表或手册、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
(二)托幼机构应当对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出勤、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膳食管理、卫生消毒、营养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伤害和健康教育等记录。
(三)工作记录和健康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字迹清晰。工作记录应当及时归档,至少保存3年。
(四)定期对儿童出勤、健康检查、膳食营养、常见病和传染病等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儿童健康及营养状况。
(五)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应用计算机软件对儿童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营养评估等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管理。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2
一、生活作息制度
1、有合理的生活制度和作息时间表,并认真执行。
(1)根据园(所)内儿童的年龄生理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和季节变换的特点,本着动静结合的原则,制定出本园(所)的儿童一日生活制度。
(2)管理人员每周应对各班儿童执行一日生活制度的情况进行有目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2、正常情况下儿童户外活动每天不少于2小时(冬季不少于半小时),其中1小时体育活动,午睡时间不少于2小时。
3、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正确的盥洗习惯,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
4、保证幼儿足够的饮水量。除固定饮水时间外,做到随渴随喝。
5、睡眠注意室内空气的温度,睡眠姿势要正确,睡前脱外衣,外裤。
6、按时开饭,两餐间隔3小时,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习惯;饭菜符合幼儿消化机能,保证各种营养素的供给,满足幼儿生长发育的需要。
二、儿童健康检查制度
1、儿童入托入园体检:
儿童入托入园前必须到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园。健康检查表上的项目应填写完整正确,体检一个月内有效。儿童入园时应将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卡交给幼儿园。儿童离开托幼园所两个月以上,再入园必须重新体检,入托入园前体检率应达到100%。
2、儿童入园(所)后应按年龄定期体检:
3岁以上儿童每一年检查一次,每半年测量身高,体重一次,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儿童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
3、身高、体重、视力检查:
身高、体重检查每季度一次。视力检查每半年一次。
4、严格执行晨间的检查及全日制观察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根据本园实际情况,采取班上教师检查,由保健医生负责确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步骤包括:一摸二看三问四查,观察儿童精神、脸色、体温,询问在家的健康状况,根据儿童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作有重点的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等。
(3)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由家长带儿童去医院就诊。
(4)儿童带来的药品,要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作好登记,按时给儿童用药。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3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把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研讨、总结工作。
2、广泛宣传,普及卫生保健常识,提高学生的.卫生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
3、认真组织全校学生参加体格检查,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4、建立学校卫生保健工作日记,对学校各项卫生实施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5、做好卫生保健工作人员的自培和送培工作,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对卫生保健工作人员的考评,增强激励机制。
6、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工作档案,做好资料统计分析和积累工作,按时上报各类材料。
7、及时做好器质性疾病学生的转诊工作,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医疗事故或不良后果者,按照有关法规处理。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4
一、食堂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堂工作人员每年参加一次身体检查,每人都要持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不得在食堂工作。
2、购入的各种原料必须经过食堂主管领导检查合格,确保食品质量方可投入使用。
3、幼儿园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严禁闲杂、生人及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4、做好食堂的卫生管理工作,经常保持食堂的地面、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保证食堂内外无杂物、无垃圾,无污染。
5、做好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餐具做到一刷二洗三冲毒四消毒五保洁,食品及物品要做到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6、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要勤洗工作服,工作前要把手洗干净,出入卫生间不得穿工作服。
7、按幼儿园的要求准时开饭,没有特殊情况,不准提前或推迟开饭。
8、食堂工作人员要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学习努力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员要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5、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物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取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所收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1、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品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8、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四、粗加工管理制度
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要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类、水产类、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
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地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
6、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五、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内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或容器。
3、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热后方可食用。
4、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
5、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6、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六、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每餐必须将所有进口食品留样。
2、食品留样必须放置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器具内,每个品种留样不少于100克。
3、留样食品必须存放在专用冷藏箱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七、食堂卫生制度
1、每天打扫两次以上,做好下脚料的处理,并保持桌、凳、盛放容器用具等清洁卫生、食堂管理人员有权检查、指导和批语。
2、原料要新鲜,加工前要拣好、洗净,严禁用腐败变质、生虫原料加工,加工的各类食品要烧熟煮透,隔餐食品用前要回锅煮透,定型包装食品、调味品等要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标识要齐全。
3、仓库要清洁、干燥、通风,保持“四防”,食品要分类存放,并要有容器加盖。定期盘点,发现过期霉变、生虫要及时销毁。
4、操作间保持无蚊、蝇,配有各类刀、板、盘,坚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5、根据不同的消毒方法配备餐具洗刷消毒设施,并指定专人负责洗刷、消毒,做到一洗、二淘、三消毒、四保洁。
6、冷藏设备保持清洁卫生、生熟分开、定期清洗。
7、保持个人卫生,正常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加工销售直接入口的饭菜,操作前要洗手,每年要定期健康检查,发现有传染病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肺结核、传染性皮肤病)及时隔离治疗。
八、食堂消毒制度
1、每日工作前对食堂进行全面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2、烹饪前,工作人员穿戴好工作服(外衣、帽子、手套、口罩等)保持个人卫生,并将食堂内的烹饪工具进行搽、洗、刷,保持物品清洁。
3、烹饪过程中,食(用)具生、熟分开,每次用餐后彻底清洗,严格消毒确保万无一失。
4、严格执行“五四制”,按时按要求做好各类物品消毒,消毒后食(用)具分类存放在消毒储藏橱内。
5、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清洗,每天一消毒。
6、及时处理各种垃圾,设立防鼠板、纸,防蝇灯、纸等,搞好“三防”工作。
7、离园前将所有物品排放整齐,并用84消毒液对墙壁、地面进行彻底喷洒、搽拖。
8、每日用紫外线消毒灯,对室内物品进行紫外线消毒。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5
1、餐厅卫生管理由各校膳管组织负责实施。
2、餐厅炊管人员要提高卫生意识,应知应会卫生常识。
3、餐厅采购膳管会应作出明确规定,防止变质、过期食品和有毒食品进入,防止食物中毒。
4、饭桶、碗筷等炊具容器定期消毒。
5、食品卫生做到三防、四隔离。三防:防尘、防蝇、防;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食品与药品隔离。
6、炊事员个人卫生:上班穿工作服,有健康证并验讫,操作时不吸烟,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7、厨房餐厅卫生要求:无积尘蛛网,无残渣、剩饭,物品用具整洁,放置整齐。有消毒器具和药品。
8、餐厅四周卫生包干区,经常打扫,保持清洁。
9、仓库管理卫生要求:室内清洁,物奇放整齐,离墙垫高,严防粮食、蔬菜和其他食物虫咬、鼠吃和烂变质等现象发生,做好灭鼠除虫工作。
10、膳管会要随时抽查餐厅的卫生工作,学校每年为炊事员体检一次。
11、逐步改善卫生设施,添置卫生设备。
12、餐厅卫生管理与炊管人员的年度考核挂钩。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6
根据《规程》的要求,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
一、全园教职工要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保持园内环境清洁卫生,努力实现五化(美化、净化、绿化、安全化、儿童化)。
二、室内外清洁卫生,实行分片包干,落实到人,各负其责。要求房内窗明几净,空气流通,教具桌椅清洁卫生,摆放整齐,地面无纸屑、果皮、痰迹。
三、保持厕所清洁,每周消毒,保持无味,无蚊蝇,无尿渍。
四、坚持清扫制度,每天小扫,每周大扫,并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
五、坚持卫生检查制度,由园长、保健医生组成检查组,对全园各处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评价、做记录,并与各负责人的工作效益挂钩。
六、活动室物品和用具摆放有序,不零乱。定时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新鲜,阳光充足。
七、幼儿玩具每周清洗一次,每天擦桌椅、玩具柜等。
八、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不随地大小便,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
九、严格遵守和执行幼儿作息制度,加强幼儿体格锻炼,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增强体质。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7
(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
(三)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五)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六)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七)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八)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九)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第十九条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条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8
(一)、生活制度
1、有合理的生活制度和作息时间表,并认真执行。
(1)根据园内儿童的年龄生理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和季节变换的特点,本着动静结合的原则,适当考虑家长的'需要,制度出本园的儿童一日生活制度。
(2)保健人员参与制订园内儿童一日生活环节(如活动、就餐、喝水、入厕、盥洗、睡眠等)的生活护理要求。
(3)保健人员每周应对各班我童执行一日生活制度的情况进行有目的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2、正常情况下儿童户外活动每天不少于2小时(冬季不少于半小时),其中1小时体育活动,午睡时间不少于2小时。
(二)儿童健康检查制度
1、儿童入托入园体检:儿童和托入园前必须到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园。健康检查表上的项目应填写完整正确,体检一个月内有效。儿童入园时应将母子健康手册或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卡交给幼儿园。儿童离开托幼儿园两个月以上,再入园必须重新体检,入园前体检率应达到100%。
2、儿童入园后应按年龄定期体检:1—3岁内幼儿每半年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一年检查一次,每半年测量身高,体重一次,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儿童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定期体检的计算按每年“六月一日”前后的体检为准。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9
一、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儿童入园前务必进行体格检查,验乙肝五项、血色素,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园手续,同时了解幼儿的接种史、疾病史、传染病史、家族史、过敏史及生活习惯等。
2、定期健康检查制度。每年为在园幼儿体检一次。按要求每学期测体重两次、身高、视力、头围各一次,并对幼儿体格发育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及时将检查结果和评价状况向家长反馈,同时督促家长对患有龋齿、视力不良、贫血、沙眼等疾病的幼儿进行矫治,并向幼儿园及时带给反馈治疗状况。
3、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在班教师认真做好一摸:有无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状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消毒。
二、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1、环境卫生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一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2)幼儿玩教具持续清洁,定期消毒、清洗。
(3)经常持续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有防蚊蝇、防鼠设备。
(4)厕所清洁通风,定期、不定期清扫、消毒。
(5)被套每月洗一次,被褥冬季每月晒一次。
2、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用流动水洗手,经常持续清洁。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脚趾甲一次。
(5)要求幼儿服装整洁,勤晒被褥,床单、被罩每月清洗一次。
(6)保护幼儿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一次看电视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
(7)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持续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做到四洗手(进园后洗手;饭前便后洗手;给孩子开饭前及削水果前洗手;倒垃圾后洗手)。
3、消毒隔离制度
(1)保证保健物品专用。
(2)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带隔离期满痊愈后,持县级以上证明方可回园。
(3)对患儿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幼儿,幼儿不退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及时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四、幼儿体格锻炼
1、要有组织地经常和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
2、在正常天气下,每一天坚持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特殊照顾。
五、各项安全制度
1、各项活动要以孩子为中心。
2、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的.安全,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现。
3、药物务必妥善保管。
4、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六、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要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按上级要求,设立保健档案。
七、建立家长联系制度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同家长联系争取家长配合,定期召开家长会,经常问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知识,定期出好卫生宣传窗。
八、园中环境卫生管理园内环境实行分片包干职责制,平时每个班级的保育教师负责职责区的卫生打扫;每月全园出动开展一次外环境的大扫除,不仅仅要将角角落落的垃圾捡出扫净,还需对所有场地,塑胶地面进行冲刷,擦洗大型玩具等,以始终持续整个幼儿园大环境明亮、洁净、清新。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10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体健康的重要因素。根据我园收的幼儿的生理特点,特定出我园幼儿的生活制度。
一、幼儿健康检查查表和保健卡。
2.经体检、化验等项目检查确无传染性疾病且最近二个月内无传染病接触史者方可入校。
3.在园幼儿离校1个月以上者返校时须重新体检。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要进行检疫经体检证实健康者方可回班。
4.定期了解幼儿生长发育状况掌握在园群体幼儿生长发育水平及时发现疾病和异常情况并进行预防、治疗。
5.定期体检全园幼儿每年全面体检一次体检率达95%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并做好健康分析、评价常见病统计及缺点矫治。每年普查龋齿、氟透、驱蛔测听力一次。3周以下学生执行生长监测一年四次测身高、体重并做好分析评价。
6.体检中发现营养不良、贫血等异常者均应转入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
7.对体检中发现的疾病或问题儿童如沙眼、龋齿、等要建立档案及时予以矫治矫治与转归情况详细记入缺点矫治登记或档案中。 8.坚持晨检及全日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无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五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教师健康检查
1.教师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它传染病者必须立即离
1.幼儿初次入园须经街道妇幼保健站进行健康检查填写健康检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市县区以上医疗保健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2.皮肤病期间及患精神病者不得从事保教和炊事员工作。
三、食堂管理员健康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管理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1.食堂管理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2.食堂管理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伙食团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3.食堂管理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县疾病控制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4.食堂管理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5.食堂管理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食堂管理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7.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幼儿园保健医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各项卫生保健制度,每月将检查记录交园领导,为奖惩提供依据。
2.认真制定并贯彻落实卫生保健工作计划,保证各类人员的健康检查率达标。
3.每周制订科学合理的代量食谱,并于周一8:oo前公布,注意饭莱多样化,营养搭配合理,保证幼儿伙食盈亏达标。检查并督促食堂饮食卫生工作执行情况,保证幼儿食品卫生安全。
4.加强对各部门人员卫生保健工作情况的检查与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5.每月定期出宣传栏,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按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卫生保健和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
6.正确处理幼儿常见病,做好意外事故的急救,负责护送发生意外的儿童去医院。
7.按时完成市托幼机构保健培训教材中所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
幼儿园保健室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章办事。
二、每学期(学年)卫生工作要有计划,有检查评比,有总结汇报。
三、做好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药品管理,对幼儿的外伤能及时处理。
四、搞好幼儿的每年体格检查,建立和健全幼儿健康档案,建立幼儿病假、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五、建立传染病上报制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当地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做好消毒、隔离和转诊工作,严防扩散传染。
六、认真开展健康教育。上好健康教育课,向幼儿传授卫生知识,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健全晨检制度。坚持对幼儿实行晨检制度,发现幼儿身体不适,应密切注意观察并及时送往医院检查就医,同时通知家长和老师。
八、督促幼儿搞好个人卫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常剪指甲、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11
1、保教人员必须坚持每日晨检,防止患病儿童或健康带菌(毒)者进入幼儿园,保证集体儿童身体健康。晨检时间为早晨7:40-8:10的儿童入园时间,地点在活动室门口或幼儿园主入口处。
要认真按照晨检要求,做好
一摸(有否发烧);
二看(观精神、五官、皮肤等);
三问(在家饮食、睡眠、大小便、有无咳嗽、腹泻等症状);
四查(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对易感儿进行检查,同时检查有无可能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携带入园)。
2、晨检中发现传染病患儿或可疑者,应拒绝其入园,由家长带到医院去确诊。对一般小伤病,可不予限制儿童活动,带药回班,由保育员给予服药、护理。对确诊为传染病患儿的所在班级,应进行消毒处理。
3、晨检后详细填写晨检记录。耐心热情地解答家长的保健咨询,并介绍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情况。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12
一、生活制度
注意动静结全,要有充分的户外活动时间,制定合理的幼儿生活作息表。
二、膳食管理制度
1、饭食管理: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膳管委,伙食费专人用。
2、科学喂养:制定要合理的食谱,保证足够的热量和营养素,抓好进餐管理,让幼儿吃饱吃好。
3、饮食卫生。
三、体格锻炼制度:
1、要有组织地经常和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
2、在正常天气下,每天坚持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特殊照顾。
四、体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凡新生入园必须经指定医院进行全面体验后正常者方能入园。
2、定期检查: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一次;每季度测体重,视力一次,建立儿童档案率达100%。
3、检查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1、环境卫生
2、个人卫生:做到一人、一巾、一杯专人专用,饭前便后洗手,天天带手帕,并正确使用,早晚刷牙,饭后漱口,勤剪指甲,勤换内衣。
3、消毒隔离制度
六、预防疾病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2、督促家长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的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
七、安全制度
1、各项活动要以孩子为中心。
2、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的安全,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现。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
4、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八、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要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按上级要求,设立保健档案。
九、家长联系制度
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同家长联系争取家长配合,定期召开家长会,经常问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知识,定期出好卫生宣传窗。
十、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园内环境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平时每个班级的.保育教师负责责任区的卫生打扫;每月全园出动开展一次外环境的大扫除,不仅要将角角落落的垃圾捡出扫净,还需对所有场地,塑胶地面进行冲刷,擦洗大型玩具等,以始终保持整个幼儿园大环境明亮、洁净、美观。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13
(一)、新入园幼儿的健康检查
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才能入园。健康检查表上的项目应填写完整正确,体检一个月内有效。
幼儿入园时应将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证交幼儿园。
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经过医学观察,观察期满且无症状再作检查,正常者可入园。
幼儿转园,应凭原在园的健康检查表和无传染病接触史的转园证明。幼儿离开园三个月以上,需重新体检后方可再入园。
有严重先天性心脏病、裂腭、中度以上智力低下(不适应集体生活不能接受教育)等疾患的儿童未矫治前不宜入园。
入园体检中发现疾病应及时治疗,患营养不良、贫血等可以入园后矫治,患传染病应隔离治疗,痊愈后凭医疗单位的证明方可入园。
(二)、幼儿定期体格检查
幼儿入园后应定期体检,体检次数根据幼儿的年龄,一岁至不满三岁每半年一次,三岁以上每年一次,每次均按常规进行全面体检。
三岁以上幼儿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每学期查视力一次,所有在园的.幼儿每年查血色素一次。
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幼儿的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
定期体检率的计算按每年“六一”前后的体检为准,新入园未满一个月者可不列入应查人数之内。
(三)、幼儿晨间检查
配备必要的晨检用品(体温表、压舌板、电筒、常用外用药及纱布棉签、晨检牌、记录本等)。
日托幼儿每天早晨进班前由保健教师做晨检,检查步骤包括一问二摸三看四查,检查内容除观察幼儿精神、脸色,摸体温,询问在家健康情况外,还应根据幼儿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作有重点的检查。应查是否携带不安全的物品等,对无异常者发给表示健康的牌子,让幼儿进班。
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长带幼儿去医院就诊,或留在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
由保健收下家长带来的药,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作好记录,按时给幼儿用药。
(四)、幼儿全日观察
保健每日上午、下午巡视各班级,向班上老师、保育员了解幼儿的健康状况,如有可疑或异常应及时处理。
班内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对有不病和体弱的幼儿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联系并作好全日观察记录。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14
一、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要根据不同年龄的幼儿生理特点,合理地安排幼儿一天的生活内容。
二、营养膳食制度
1、幼儿进餐要求:(要求家长积极配合)
(1)幼儿规范洗手后中班、大班直接取饭入座就餐,保证洗手后进餐不等待。小托班、小班由当班教师分发。
(2)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习惯:不挑食、不洒饭菜、不剩饭菜、吃完自己的一份饭菜。
(3)餐后正确使用餐巾和餐纸擦嘴,用温开水漱口。
(4)餐后组织幼儿散步,散步时不宜做剧烈活动。
(5)中班下学期开始可用筷子就餐,且注意安全。
2、饮水常规
(1)早晨幼儿入园时,水杯应及时从消毒柜中取出放在水杯架上,防止尘土落入。
(2)饮水机应有温热适宜、数量足够的开水,保证开水供应。
(3)小班上学期幼儿可坐在座位上由教师或保育员给每人杯中倒适量的水,小班下学期和中大班幼儿自己接水喝。要掌握幼儿饮水量,提醒幼儿及时饮水,保证每个幼儿足够的`饮水量。不得限制幼儿饮水的次数。
三、体检检查制度
(一)新生入园体检制度
所有新生或转学生必须持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入园体检表按项目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做好新生体检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筛查出体弱儿(如肥胖、营养不良、贫血等),列入体弱儿专案管理。了解新生的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和生活习惯,做好特殊疾病(如哮喘、癫痫、皮肤过敏、习惯性脱臼等)的登记工作,便于保健员和班级教师对其特殊的观察和护理。
(二)幼儿定期体检制度
全园每位幼儿均建立健康档案(包括体检表、预防接种证)。本园按要求每学期测量体重两次、测身高和视力各一次。每年当地社区卫生院为全园幼儿体检一次。及时对幼儿体格发育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将检查结果和评价情况向家长反馈,同时督促家长对患有龋齿、视力不良、贫血、沙眼等疾病的幼儿进行矫治,并及时提供治疗反馈信息。
(三)坚持晨检和全日观察制度
幼儿园生活制度、科学安排幼儿的一日生活作息时间,保证每日游戏、户外活动、体锻等时间;保证幼儿有足够的午睡、午餐、休息的时间。、根据春、夏、秋、冬季节以及小、中、大班幼儿龄特点合理安排作息。、幼儿一日作息的安排要注重动静交替、室内外交替、集体个别交替、正规与非正规交替的原则。、教师在执行一日作息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宜的调整:)根据天气及气候变化进行室内外的调整。)根据幼儿活动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查看更多
每天按要求对幼儿进行晨间检查,认真做好一摸:有无发烧;二看:精神、皮肤和五官(外表);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和患病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患不宜入园疾病(如传染病)的幼儿入园。晨检时接受服药幼儿的家长带来的药品,做好幼儿服药的登记工作,即注明幼儿姓名、用药原因、药品名称和剂量、服药时间、内外服、护理要点、喂服人姓名,并且在保健老师的指导下服用。严禁幼儿私自带药入园,对幼儿私自带来的药品必须向家长问明情况再作处理。喂幼儿服药须在保健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对晨检时情绪不好的幼儿,或在家有不适情况、近日患病的幼儿,重点记录观察其精神、食欲、睡眠等情况,全天予以特别的关注,并按时、准确填写"班级全日观察表"。保健员重点对在家发烧、腹泻、呕吐等情况的幼儿进行观察,在家发烧者要量体温。对无故未到的幼儿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对有异常的幼儿应立即采取措施。
(四)工作人员体检制度工作人员每年按要求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查,体检合格者方可上岗。保健员做好工作人员体检分析工作,发现患有肝炎或其它传染病不宜在幼儿园工作的人员应及时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县(区)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肝表抗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15
一、幼儿入园前须进行全身的体格检查,经体检证明没有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才能办理入园手续。
二、一学期对幼儿进行一次身体普查。
三、近期得过传染病者,需做进一步检查,证明不带菌后才能入园。
四、按时,按季节配合防疫站完成各种预防接种,填写各种预防接种史的档案。
五、做好晨、午检查:一问、二摸、三看、四查、口袋里不能有小刀等不安全的.东西。如发现有病者,及时送医院检查治疗。对无故不到两天以上者,应做好家访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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