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员工安全培训需求,确保培训的有效性、针对性和时效性,达到企业生产安全运行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在识别和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中,公司建立监测、跟踪意识提升及深层次培训需求机制。
第三条根据国家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每年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分析,并制定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
第四条为测试和评估员工的培训效果,公司建立培训适宜性的评估机制,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公司要求和员工安全意识的识别、培训需求信息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将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递交至总经办。
第八条在年度培训计划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各单项培训要求与计划,计划中要明确:
第十一条对安全生产可能有重大影响的员工的培训内容:
第十二条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结合特殊工种的作业内容及要求,对特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对员工的培训效果和实际能力,要定期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测试和评估: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做好并保存员工的各项安全培训记录。
第十五条新入职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对新入职人员,总经办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安全教学内容和落实教材,时间不少于24学时,内容主要有:
由部门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时间为24学时,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自我保护的基本知识;
由班组长负责组织,时间为24学时,教育主要内容有:
④班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个体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和保管知识;
⑤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维护及使用规程以及岗位职责;
第十九条新入职员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须在有经验的员工带领下实习,各单位要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对教育培训效果定期进行抽查,时限为一年。
第二十条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及时逐级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并签字存档,当员工发生转岗、复工培训教育及日常教育时,结果也应填入三级安全教育卡。三级安全教育卡要长期保存,当员工组织关系发生变化时,三级安全教育卡应随员工进入新单位保存。
第二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并经过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独立作业。
1.凡离开本岗位一个月及以上的生产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离岗一个月以内由班组负责复工教育;离岗一个月以上由单位(部门)负责复工教育。
2.凡调换工种的生产岗位人员,必须先进行调换岗位技能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再进行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条单位在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安排其上岗。
第二十四条公司级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级专(兼)员安全员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培训,培训考试合格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部门副职以上领导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培训,培训考试合格者,继续留任岗位。考试不合格者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建议公司取消其任职资格。
第二十六条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培训,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更新教育,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0学时。
1.班前安全活动。每天上岗前,班组长负责总结前班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当班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针对危险因素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者熟知和掌握。
2.每周安全活动日。每周一次班组安全活动,由班组长主持,活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活动内容: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四不伤害措施,上级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和要求,安全文化知识,安全达标班组标准,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班组安全活动日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落实,记录真实、形式多样化,参加者签字。缺席者由班长补课,并有补课记录。
3.围绕每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动员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并达到预期效果。
针对节假日员工思想活跃、精力分散,以及季节变化给安全生产带来的影响,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八条安全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报纸、板报、电视、网络等工具和手段,采取生动形象,内容丰富,员工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公司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
3.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简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设备场地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10.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
一、安全教育、培训时间:每月10日、20日晚按时进行,每月不得低于2次,每次不得低于1小时。
二、考核的内容:日常考核:基本素质、安全意识、服务态度等。综合技能考核:理论、教学演示、道路驾驶等。
三、组织实施:1、理论测试,采取试卷形式进行,内容是汽车理论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以及驾驶培训相关的法律知识。试卷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80分及格,90分以上按照成绩分优秀、良好,考核结果在全公司公布,考试人员采取分批进行。2、技能检验,公司将不定时不定点对驾驶人实际驾驶操作技术进行抽查考核,对不达标的驾驶员公司将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再培训,对严重不达标的公司将对其清退。
四、根据《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再教育办法》交运发[20xx]106号文件规定,公司相关部门要及时督促驾驶员参加继续再教育培训。
五、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考核的相关资料纳入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包括:教育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人、参加培训人员签名、考核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名、培训考试情况等,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制度
为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业务理论知识,确保广大人民乘客财产安全,制定安全目标考核制度:
1、考核时间:安全目标考核时间为每季度末月。
2、考核对象:凡在本公司从事驾驶工作的驾驶员。
3、考核办法:
(1)对安全管理、驾驶等人员的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输法规、业务等知识进行书面试卷考核。
(2)听取平常在安全活动中学习、交流总结安全行车经验及对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针对行车安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力防范措施。
(3)是否落实安全学习签到制度,有无参加公司定期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活动。
(4)客运驾驶人出现违法驾驶情况、交通事故情况、服务质量、安全运营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参加教育与培训情况以及心理和生理健康状况等不合格且负全责的,公司将依照相关管理规定从重从严处罚。
(5)按以上考核合格的,公司予以奖励;对不合格的进行再教育与培训,严重不达标的,公司则予以清退。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
1、有计划地做好干部、教师和安全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按时参加区、局组织的'安全培训,相关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2、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开展对学生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3、对教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知识竞赛、评比、文体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救灾和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4、普及安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加强全体师生的安全“三不伤害”的意识宣传教育工作。
5、聘请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干警对师生进行安全知识专题讲授,提高自护自救、预防事故等安全意识和技能。
6、通过开展安全知识教育课堂、看电视录像、图画片展、幻灯和模拟预防事故演习等多种活动形式,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注重对新生入校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7、学校要做好师生安全知识教育资料积累、归类整理、收集成册、归档等工作。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3、制度
3.1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是预防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3.2培训计划
3.2.1分厂安环部、各生产车间应于每年年初,结合本单位生产实际,制定本年度的安全培训计划,各部门按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安环部针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3.2.2安环部对各部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底应做培训情况总结。
3.2.3培训讲师:凡我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干部以及能胜任培训工作的人员,各培训单位均可根据培训需要聘请,经聘请的人员要责无旁贷,认真备课,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必要时,由人力资源部聘请外部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或讲师进行培训。
3.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3.3.1各分厂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3.3各分厂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c)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d)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e)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f)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g)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3.4各分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c)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d)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e)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f)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g)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3.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4一般员工及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3.4.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指的是厂级、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对新进厂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副业工、外单位调入人员、培训实习人员、外单位在生产区域施工或长期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3.4.2各分厂制作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卡片,由分厂、车间、班组对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进行记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卡片随员工进行流转,最后由所在车间存档。
3.4.3厂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分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b)分厂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c)作业场所工艺流程、危险因素及防护措施、事故应急措施;
d)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e)有关事故案例等。
3.4.4车间安全教育培训内容除以上培训内容外还包括:
a)车间工作特点及存在的危险因素;
b)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
c)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d)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e)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f)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g)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h)有关事故案例;
i)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4.5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
a)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b)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和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检查程序;
c)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d)有关事故案例;
e)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可参照厂级、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3.4.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焊工、电工、行车工、氨站操作工、装载机司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除接受上述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外,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4.7公司其它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能部门的全部人员和生产车间的负责人、班组长都是安全生产责任人,所以他们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
3.4.8其他安全教育
3.4.8.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种投产使用前,各主管部门要制定出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作业指导书,对岗位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工作。
3.4.8.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车间内跨班组调岗的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跨车间调岗要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离岗(病假产假、学习、外借、待岗等)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进行班组安全育;培训的员工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4.8.3凡进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检修,都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3.4.8.4参加特殊区域、高危场所作业(如附着脚手架、塔吊、升降机、高支撑模板等)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4.8.5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作业者、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经考察认定后,再回岗工作。
3.4.8.6每天各班组通过班前会,强调安全防范意识,避免疏忽大意,纠正不安全思想。
3.4.8.7安全部定期组织各种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使员工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技能。
3.4.8.8公司还可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3.4.8.9公司通过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竞赛活动、事故分析会、安全活动日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4.8.10季节性教育:各分厂结合季节特征、节假日前后职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抓住主要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大风、大雪、暴雨、冰冻或雷雨季节,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
3.5安全教育培训标准
3.5.1生产单位管理人员
①熟悉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操作规程》的自觉性,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②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公司生产技术知识;掌握《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等对本生产系统在安全方面的规定;掌握工程质量标准;提高队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③掌握工作场所灾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能及时组织工人避灾脱险。
④熟悉工作玚所避灾路线;掌握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熟练地使用自救器。
3.5.2特种作业人员
①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
②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掌握《操作规程》等对本岗位在安全方面的规定;掌握职责范围内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原理、构造和完好标准;会熟悉操作及排除常见故障。
③熟悉本岗位的质量标准、操作、检测、安全技术,熟悉工作场所灾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险情能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掌握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熟练地使用自救器。
④了解岗位生产技术和工作场所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
3.5.3一般工种和新工人
①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自觉性,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②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岗位生产技术知识;掌握《安
全规程》、《操作规程》等对本生产系统在安全方面的规定;熟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术,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③熟悉工作场所灾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险情能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④熟悉工作场所避灾路线;掌握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熟练地使用自救器。
3.6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3.6.1新员工进厂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车间后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只有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3.6.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6.3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
3.6.4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规定
3.6.4.1安全考试由公司安环部每年组织一次,将考试成绩记录在案,作为晋级、提升的依据之一。
3.6.4.2考试规则:
①参考人员按指定的时间、考试地点参加考试,不得迟到。
②参考人员应自带钢笔或圆珠笔。
③理论考试一律采取闭卷,不得夹带、传递、窃视、交头接耳、冒名顶替。 ④参考人员不得在考试中途离开考场,离开考场者不能再进场续考,交答卷后不准滞留考场。
3.6.4.3考核办法:以考试成绩和考场纪律为准。
①凡在考试过程中发现夹带、传递、窃视、交头接耳、冒名顶替者情出考场,重新进行补考。
②所有人员考试合格成绩为70分,考试成绩低于70分者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者给予200元罚款处理。
3.7处罚
3.7.1公司各分厂(部室)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一次考试合格率低于70%的单位,对其单位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
3.7.2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者给予100元罚款,对不参加安全考试者罚款500元。
4、相关文件
4.1《培训管理制度》
5、记录
5.1《安全培训计划》
5.2《安全培训记录》
5.3《考核试卷》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
培训时间20xx年6月9日培训地点会议室培训单位
行政部被培训单位
销售部、财务部、生产部、技术部、质量部、安全部、采购部、培训内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和报废拆除管理、危险作业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等
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人员签名姓名职务/工种姓名职务/工种姓名职务/工种
备注
培训意见反馈表编号:5-9培训课程名称:
规章制度主办单位:行政部培训时间:
20xx年6月9日
评估内容评估成绩备注优好中差培训必要性√
授课内容√
授课形式√
教师授课态度√
教师授课方式√
教师专业水平√
教师授课技巧√
培训资料√
时间安排√
培训设施√
培训地点√
培训管理√
您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培训课堂纪律保持良好、学员课堂表现良好。踊跃与授课老师互相沟通。
安全培训效果评审表编号:5-10时间14年6月9日
地点会议室主持人李一培训活动名称;制度培训
参加人李一李二李三李四李五李六李七赵四老二朱四评审项目符合性学员反馈通过对制度学习,学员对制度有所了解,绩效改善通过规章制度的学习,有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使安全管理工作上升一个台阶。
考试结果分析通过培训考试学员成绩理想,95%合格现场应用能力提升情况分析在作业时,严格按照指导书作业。
评审结论;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对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
负责人签字赵丽20 14年6月9日
备注;
安全教育培训成绩单编号:5-11序号号单位姓名工种得分综合技能考核优优好中差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7
一、有限空间安全教育常识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有限空间分为三类:
一是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二是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三是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1、【检测】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最低限度应检测下列三项:氧浓度(应在19.5—23.5%范围内),易燃/可燃气体浓度(应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2、【危害评估】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危害评估应依据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等标准进行。
3、【通风】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4、【防护设备】生产经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
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5、【呼吸防护用品】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GB/T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要求。缺氧条件下,应符合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要求。
6、【应急救援装备】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培训应有记录。培训结束后,应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
公司将对管道施工人员每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一次,由技术总工讲授,参与培训后进行培训记录,保证培训人员切实认识有限空间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必要时,公司将请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专业老师开展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掌握事故处置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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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的内容、形式与要求。
本标准使用于本公司项目部、工程部、及各部门
二、管理职能
1、一级教育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进行教育.
2、二、三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教育。
3、进场安全教育:项目部负责对进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进场安全教育。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复)训:
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拟定培(复)训计划并报公司企管部.项目经理落实专人组织送培。
三、安全会议和安全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日常安全会议
(1)公司安全例会每季一次质安部主持,公司安全主管经理、有关科室负责人、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及其职能部门(岗位)安全负责人参加。总结一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对下季度的安全工作重点作出布置。
(2)公司每年末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一年来安全生产上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布置下一年度的安全工作任务。
(3)各项目部每月召开安全例会,由其安全部门(岗位)主持,安全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岗位)负责人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参加。内容: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信息;对上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存在问题;对当月安全工作重点进行布置,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推广施工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以施工中发生的事故教育班干部和施工人员,从中吸取教育.由安全部门做好会议记录。
(4)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讲话,预想当前不安全因素,分析班组安全情况,研究布置措施。做到“三交一清"(即:交施工任务、交施工环境、交安全措施和清楚本班职工的思想及身体情况).
(5)各项目部必须开展以项目体、职能岗位、班组为单位的每周安全日活动,每次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不得挪做它用。
(6)班前安全讲话和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防止走过场。
(7)工人必须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各级领导及科室有关人员须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及时了解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每周的安全日活动内容:
a、 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本周安全生产要求,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b、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找出事故原因,制订预防措施;
c、开展反事故演习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类安全技术表演;
d、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
e、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
f、学习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安全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g、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安全技术座谈的攻关;
h、参加公司和本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四、安全教育
1、三级安全教育
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5小时,其教育内容:
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
b、本公司的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及气体防护常识;
d、职业安全卫生有关知识;
e、本公司和同类型企业的典型事故及教训。
(2)二级安全教育
二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5小时,其教育内容:
a、本单位概况,施工生产或工作特点,主要设施、设备的'危险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b、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d、以往的事故教训。
(3)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20小时,经班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a、本岗位(工种)的施工生产程序及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b、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c、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d、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
(4)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考核情况,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三级安全教育完毕,经公司质安部审核后,方可准许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本工种所享受的劳保待遇。
(5)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单位的领导负责。
2、进项目施工前安全教育
参加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场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教育由项目部的安全部门负责进行,并填写安全教育记录表。
3、外来人员安全教育
(1)对外借人员的安全教育,由用工单位负责,经考核后,方能允许进入现场施工;
(2)对进入施工现场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项目负责人负责;其教育内容有关项目的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并安排专人陪同. 4、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安全培训
(4)定义:直接从事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的危害因素的作业者(如:电工、电焊工、司机等)称特种作业人员。
(5)项目部将已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并报公司。
(6)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公司企管部负责。参加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市级以上的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上海市有关部门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任职。
6、经常性安全教育
(1)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可采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各种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标语、简报、电视、播放录象等,结合公司生产、施工任务开展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
(2)项目部具体实施。
7、季节性教育
由项目部结合季节特征、节假日前后,职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抓住主要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大风、大雪、暴雨、冰冻或雷雨季节,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
8、其他安全教育
(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种投产使用前,各主管部门要写出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工作;
(2)对脱离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待岗等)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工教育。
(3)职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岗位变动工种(岗位)时,接受单位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工作。
(4)对严重违章违纪职工,由所在单位安全部门进行单独再教育,经考察认定后,再回岗工作.
(5参加特殊区域、高危场所作业(如附着脚手架、塔吊、升降机、高支撑模板等)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安全教育。
9、公司和项目部有关部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9
一、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二、每年年初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会同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并报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检验单位。
三、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特种设备有关法规、安全监察部门以及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但至少应执行下列规定: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提前一个月与有资质的检验单位预约检验时间。安技办根据检验单位确定的`检验时间,提前告知生产部门、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
五、特种设备检验前,由使用部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六、特种设备检验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七、特种设备检验后,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特种设备存在问题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将检验报告内指出的存在问题告知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
八、特种设备检验时发现的问题,由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组织整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实施监督并向监察和检验单位汇报整改情况。
九、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十、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还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十一、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主要有: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十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的记录。
十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十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十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0
第一条根据建设建教[1997]83号文件印发的《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同时为了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一)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二)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三)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四)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五)其它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六)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七)新工人入场须经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第三条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安全知识、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一)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实习等)必须进行公司、项目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二)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程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三)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四)特殊作业人员培训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xx〕75号)和《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xx〕41号)的'有关规定,按国家、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
第四条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一)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汛期施工;
(二)节假日前后;
(三)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四)工作对象改变;
(五)工种变换;
(六)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七)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第五条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三类人员主要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上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使安全管理规范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在通过上述培训后,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再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1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是预防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一条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目的。
(2)安全知识技能教育
安全知识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尘防毒、电气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主要内容。
第二条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
公司通过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
在安全培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第三条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实行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指的是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对新进公司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副业工、外单位调入人员、培训实习人员、外单位在生产区域施工或长期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厂级安全教育由总公司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时间必须达到42学时,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重点是生产安全方面的法规。
(3)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通用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灾扑救和火场逃生、防尘防毒、防腐蚀、防泄漏、电气安全、机械安全、防触电等。
(5)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包装、储存、装卸、运输和废弃物处置的安全事项,企业生产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6)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车间安全教育由部门、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侧重与车间生产制度、生产工艺、安全防范知识、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时间必须达到20学时,容包括:
(1)本车间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要求。
(2)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工艺及其特点,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3)车间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侧重与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时间必须达到10学时,内容包括:
(1)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劳动纪律。
(2)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特点、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危险部位及其安全防护要求,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隐患报告方法。
(3)班组特别是本岗位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业场所安全要求。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
员工变换工种调到新岗位工作,对新岗位而言还是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岗前还要接受安全教育,车间内跨班组调岗的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跨车间调岗还要进行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离岗病假、产假等)时间较长,对原工作已生疏,复工前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起重工、加氯工、电焊工、电工等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但是仍需不断地通过安全教育来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他们的安全技术水平。
4、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对此类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和考核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5、企业其它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和班组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所以他们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对他们的安全教育由公司负责实施,每年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四条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作业者、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第五条凡进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检修,都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并做好记录,做到教育面达100%。
第六条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车间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车间后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只有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
第七条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在搞好上述教育的同时,做好事故案例、现场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丰富安全技术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员工每年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八条处罚
(1)公司各个科室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处100元罚款,并处其所在部门200元罚款。
(2)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及考试不合格人员处100员罚款。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精神,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教育培训目的
教育学校班主任及教职员工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熟悉并自觉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备准确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逃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二、教育培训对象
学生、教师、学生家长、教育辅助人员、校车司机等。
三、教育培训内容
1)责任意识教育。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其他教职员工是相关责任人,同时各班级指定固定的“班级安全安全员”及时参加各培训活动。
2)法制意识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险地区搞活动,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组织学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种防火知识并能有效告知学生,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在火灾中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
5)食品卫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见传染病并了解其预防办法,掌握简单的农药及其他化学品中毒抢救方法。
6)保护学生在劳动、体育、竞赛时人身安全的知识教育。
7)组织学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时迅速逃生避险,实行自救自护,并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识和能力的教育。
8)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师德教育。建立健全学生成长档案,将导师制融入学生安全教育之中。
9)保持和调适自身及学生健康心理的常识。注意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师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师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10)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台账。
四、具体实施途径
在实施安全教育中,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同时要与家庭密切配合,争取公安、安监、交警、消防、卫生、防疫、劳动、旅游、林业、保险等部门和学生家长的支持,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务。主要实施途径有:
1、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每周一的升旗仪式,校长要亲自讲安全知识,集中对师生进行教育和培训。
2、班会和活动课。班主任要精心备课,进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演练,让学生在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中,收到巩固知识、强化技能的效果。如请外来的专家开讲座,搞模拟演练,看表演,举办作文、书法、绘画、演讲等比赛,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办专刊等。
3、充分利用家长会等形式,对家长进行安全培训。同时,要定期对教育辅助人员、校车司机等进行安全培训。
4、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渗透教育。将安全教育融入缔造完美教室与特色校园建设序列。
5、学校将按上级规定,每年分期分批派出相关人员参加各种培训,提高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2
一、学校应对全体教职员工每学期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学校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学校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师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二、宣传教育培训采取学校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等方式进行。
三、学校对新进校人员和重点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与年度培训内容相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四、专兼职消防人员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消防职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消防安全培训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学校对所组织的培训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学校应利用升旗演讲、图片展、黑板报、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的宣传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3
1、入场前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2、入场必须带(安全帽)。
3、安全带的正确系挂方法是(高挂低用)。
4、宿舍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
5、高处作业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应放在(工具袋)内。
6、进行拆、搭金属构架作业时,人及物体与一般带电设备应保持不少于(1.5)米的安全距离。
7、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8、未煮熟的扁豆(不能)食用。
9、油漆工作业场所(不得)进行焊接和明火作业。
10、 10、易挥发的油漆、稀料、汽油(应)装在密闭容器。
11、未经清洗干净的废油桶,(不可以)用电气焊进行焊接。
12、在无安全防护做事的`情况下,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13、乙炔表和氧气表损坏或失灵后(不可以)继续实用。
14、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
15、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6、特别机具操作严禁戴手套操作:如电钻、台钻、套丝机等机具。
17、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必须办(动火证)。
18、常用的安全电压是(36伏)。
19、电焊作业时,焊把线(不能)实用其他金属物代替。
20、焊机一次侧的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
21、油漆工作业场所(不可以)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2、电、气焊工上岗时(必须)随身携带有效操作证件及用火证。
23、喷灯加油时不能超过容量的(五分之四)。
24、往沟槽内运送管件时,(不得)往沟槽内抛管件。
25、安装立管时,作业人员下班时,应将洞口(防护)牢固。
26、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佩戴绝(缘手套),必须有人(监护),严禁酒后(操作)。
27、戴安全帽必须系好(下颚带)。
28、没有可靠防护设施时的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29、电焊钳过热后(不能)采用侵在水中冷却的方法。
30、焊机二次侧把线及地线长度不超过(30)米。
31、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32、电焊机的链接应有(二次侧)漏电保护器。
33、实用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
34、悬空作业时(应防止身体重心失稳,必须系好安全带)。
35、建筑施工中的四口是:(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
36、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应注意:(乙炔瓶不得倒置;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混放。两瓶间距不得小于5米,距明火间距不得小于10米)。
37、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
38、(安全标志)的作用是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周围环境,避免伤害。
39、搭设防护架空线路和带电设备的架子(不能)使用钢管材料。
40、人字梯应经常检查,发现变形损坏时(不可以)继续使用。
41、在作业现场休息时,(不可以)吸烟。
42、作业人员酒后(不可以)进入施工现场。
43、电焊机二次线的要求:(使用专用焊把线,双线到位,焊把线不得有裸露接头,严禁借用金属管道,脚手架等金属物代替导线使用)。
44、喷灯的气筒出现故障时,应先(熄灭)喷灯后再进行修理。
45、漏电保护器主要作用是:(当用电设备或线路发生漏电故障,能够自动切断电源,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46、作为一名建筑工人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应尊章守纪,如何结合自己的工种,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主要事项:
1、工作时间以外的个人生活不在本范围内(工作时间外在施工场地内仍需遵从以上条例及公司制度)。
2、如须请假(除急事情外提前15天申请)得到工程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违反以上条例及工作范围外的个人事项由本人负责,与所在单位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
4、关于施工现场工程负责人没尽到相应管理责任及违章指挥,影响施工环节及进度,工地负责人及现场工人(必须)向单位直接负责人汇报事实情况、待问题解决后进入下一个施工环节。
奖励与罚款制度:
1、违反以上工作生活及工作进展制度罚款100-300元。
2、违反工作工序、违反工作规章制度、违反正当指挥指挥不听从人员罚款300元。
3、违反以上46项安全教育告知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个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4、对于发现违反以上条列的告知人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事实相符后实施奖励)
5、工地现场负责人没有尽到告知及停止当事人的违章作业负相应的以上责任。
注:工人对违章指挥及不符合以上安全施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可以随时解除雇佣关系。工人对以上事项不服从人员使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双方之间的雇佣关系。
工地负责人签字:工程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工人接受人签字:
x年xx月xx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4
一、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每半年对重点部位的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三、每年至少要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和考核;
四、违章人员由单位防火部门对其进行教育;
五、发生火灾事故或发现火灾事故苗头时,都要召开现场会,对单位的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实施相应的惩罚措施;
六、发生任何大小火灾事故,都要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教育;
七、公司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认真地接受考核部门或公安消防机构举办的社会消防安全培训;
八、经常利用一切宣传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消防工作室负责组织实施,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积极向村民及辖区单位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并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可采取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采取消防知识讲座等形式进行消防宣传,并充分利用消防宣传栏、灯箱、标语、警句、漫画、横幅、黑板报等进行广泛宣传,以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村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二)消防器材设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三)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疏散逃生知识和方法; 四、发生火灾后,视具体情况组织村民和辖区单位参观火灾现场,用实际案例教育村民注意防火安全。
五、结合本村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农村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动。 六、结合每年的119消防宣传日,积极开展大规模的消防宣传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
七、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对村内外发生的火灾及时向村民告知,提醒村民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5
一、职责
1、矿长对本矿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总责。
2、安全管理机构
(1)负责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检查和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2)负责制定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计划,制定考核、考试方式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有关主管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取证工作。
(3)负责实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安全员
(1)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作相应记录。
(2)组织学习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
二、教育培训内容和要求
1、教育培训对象
(1)厂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厂矿新招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全体从业人员。
2、教育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本企业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安全操作规程等。
3、教育培训分类和要求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厂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2)新职工报到后,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厂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国家规定,并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才能分配到作业岗位。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特种作业。
对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在生产中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实施管理措施,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厂矿要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安全教育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厂矿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每月不少于一次,可利用安全学习的'时间进行,也可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
厂矿安全教育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厂级安全例会每月一次,车间或班组安全例会每周不得少于一次。
2、厂矿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工具和手段进行深入持久地安全教育。
3、开展事故分析会、案例讨论会等。
4、与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同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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