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处罚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处罚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处罚制度1
我们公司一直秉持着尊重每位员工的理念,致力于打造一个公平的平台,让所有员工都能够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繁荣。我们深知简单的奖励和惩罚并不能起到教育员工的作用,更重要的是能够通过宣传和警示的方式,提升每位员工的自觉性。因此,我们努力创新管理方式,以期能够更好地激励员工,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
1、根据金杭公司规定,员工在执行金杭规矩的第一个月时,每位员工被处罚的金额上限为其当月工资的10%。处罚金额的标准是根据金杭规矩的执行力考核标准确定的。如果该员工当月被处罚的金额已达到其当月工资的10%上限,或者该员工当月被处罚次数超过5次,那么该员工在下个月被处罚的金额上限将调整为其当月工资的20%,以此类推。
2、员工下个月表现出色的话,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励。而如果员工本月的表现不佳的话,将会受到处罚。下个月的处罚金额上限将会相应降低一个档次。
3、若当月员工被处罚金额上限为该员工当月工资的50%,公司可考虑做出开除处理。
4、每个部门的员工违反金杭规矩由该部门主管来处罚,处罚收来的钱归属该部门,该部门主管在当月底将钱按比例奖励给部门未被处罚的员工。该部门按金杭规矩未被处罚且表现优异的员工所得奖励应为其它未被处罚的员工但表现一般的员工的`两倍。
5、每月底,当月被处罚金额已达到该员工当月工资的10%的上限,或当月被处罚次数超过5次的员工,要做出书面的本人署名的检讨,公司将检讨书贴在公司食堂进行披露。当月表现优异的员工,公司按该员工所得部门奖励的金额的某个比例(50%或100%或其它)奖励该员工。公司每个月将表现优异得到奖励的员工的名单和事迹张贴在光荣榜上进行披露。
6、公司会对部门主管进行考核,如果该部门在当月内被处罚的金额已经达到员工工资的10%的上限(即使有员工超过了这个上限也要计算在内),或者当月被处罚的次数超过了员工总数的20%,那么该部门主管将会被罚款,罚款金额为其当月工资的2%。
公司的目标不是惩罚员工,而是希望每位员工都能优秀并获得奖励,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更高的工资和回报,实现个人价值和理想。本规定旨在提高员工的自觉性,与金杭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希望每一位员工都能自觉遵守这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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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为增强企业职工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企业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对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或惩罚,其批准权限和审批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办理。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三)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国家贡献较大的;
(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五)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持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
(六)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七)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已为人,事迹突出的;
(八)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六条对职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七条记功、记大功、发给奖金、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荣誉称号,由工会提出建议,企业或者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发放奖金一般一年进行一次,在企业劳动竞赛奖的奖金总额内列支。
通令嘉奖,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企业主管部门决定。
授予劳动模范称号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八条对职工给予奖励,需经所在单位群众讨论或评选,并按照第七条规定的权限办理。职工获得奖励,由企业记入本人档案。
第九条对职工中有发明、技术改进或合理化建议,符合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按照《发明奖励条例》、《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给予奖励,不再重复发给奖金。
第十条经常性的.生产奖、节约奖的发放原则、奖金xx、提奖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处分
第十一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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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公司作为企业组织的一种形式,承载着不仅仅是商业利益,还包括了伦理道德、社会责任、员工权益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在日常运营中,难免会出现各种问题,其中也包括员工的不当行为、投诉、纠纷等。为了维护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制定一份完善的投诉处罚规章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制定目的
规章制度是公司整体运营的基础,是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和公司权益的重要手段。投诉处罚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净化工作环境,推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从而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三、适用范围
投诉处罚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员工。如果特定员工存在特殊情况,应和公司领导及人事部门进行沟通后作出相应处理。
四、投诉及处理
①投诉主体:本公司内任何员工及外来人员。
②投诉方式:
1.口头投诉:直接向上级或相关人员反映。
2.书面投诉:撰写投诉函,签名并带上公司工卡或有效身份证明。
③投诉内容和对象:任何有关公司或公司内人员的问题及行为。
④投诉处理:
1.接到投诉,公司应立即成立处理小组或向有关部门转交。
2.对投诉进行调查,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初步调查结果,并作出初步处理意见。
3.针对初步处理意见不服的员工,可以向处理小组申请复审。
4.处理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投诉人,并告知处理结果。
五、处罚措施
公司针对投诉问题采取的处罚措施如下:
①口头谈话:对于轻微不规范行为,首先进行口头告诫和劝诫,并提示其遵守公司相关规定。
②书面警告:对于较为严重的`问题,将向涉事人员发出书面警告,并将抄送其上级领导。
③停职或降职:对于违反公司规定或伤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可采取停职或降职等必要处罚措施。
④辞退:对有恶意或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公司将采取辞退等严厉处罚措施。
六、总结
完善的投诉处罚规章制度,不仅可以规范公司员工行为,也是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随着社会快速发展、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公司应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规定为基础、以管理为手段,不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品牌影响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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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处罚制度
处罚分为警告、留用察看、开除三种。
1、警告
对有下列行为但不足以辞退的员工分别给予警告处分:
(1)违反劳动纪律,月计迟到、早退在4次以上,年计20次以上的;月计旷工在2次以上,累计5-15天的;一年内出现2次无病请病假的;无理取闹、吵架、打架、消极怠工、弄虚作假等影响生产、工作、经营和社会秩序较严重的;
(2)不听从工作分配、调动、指挥;玩忽职守,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荣誉损失,使他人生命遭受危害或经济财产遭受1000元以上损失的;
(3)工作不负责任,产品质量或工作质量经常达不到标准要求,完不成任务,经常浪费原材料、能源,损坏工具设备,对公司管理造成较大影响或对公司信誉和经济造成较大损失的;
(4)不讲信用,不执行规定,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弄虚作假,恶意串通,骗取公司或他人利益,使公司或本部门经营管理、声誉、经济受到较大影响或造成较大损失、损害的;
(5)犯有其他在公司或社会上影响较大错误的。
(6)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
员工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所在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写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研究决定后,给予警告处分,处分记入公司档案,同时根据影响轻重和经济损失大小给予500元以上经济罚款。
2、留用察看
对有下列行为但不足以开除的员工给予留用察看半年至二年的处分:
(1)对受警告处分二次以上(包括二次);
(2)聚众打架或打架过程中首先动手打人或引起事端或用凶器类器具打人,情节较严重的;
(3)故意破坏生产、工作秩序,侵害或损坏公司财物等,情节严重的;
(4)贪污、受贿、赌博、诱导或逼迫下属或他人代交罚款等,任何一项价值在500元以下第一次的;
(5)利用职权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职工进行包庇的人员;
(6)对领导的批评处理进行打击报复的;
(7)阻碍公司重要工作、活动顺利进行的.;
(8)其它违法乱纪情节重于警告处分,但不够开除条件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相关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写出留用察看的处理报告报公司总经理研究批准后,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批准的留用察看处分报告送档案室和人力资源科各一份。由档案管理员给予记入公司档案。对被处以留用察看者首先给予1000元以上经济罚款,而后在留用察看期间,财务每月扣发本人实发工资的20。被留用察看人员于每月1号到人力资源科书面汇报上一月的工作表现情况。经人力资源科调查了解,对察看期间表现不好者,随时通知所在部门办理开除手续;对察看期间表现好的,期满后由当事人写出书面“解除留用察看报告”一式三份,报人力资源科长签名确认后,逐级审批至公司总经理。审批手续齐全的报告,由当事人送人力资源科、档案室、部门经理各一份。
3、开除
公司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立即开除:
(1)对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不好的,留用察看期满后再次出现类似现象的;
(2)事实证明对公司离心离德的;
(3)道德败坏,以恶言秽语侮辱、报复、恐吓管理人员或其它员工或抵毁公司的。
(4)吸毒的;
(5)提供赌所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的;
(6)对贪污、受贿、赌博、诱导或逼迫下属或他人代交罚款的,任何一项财物价值在500元以上或次数在二次(包括二次)以上的予以开除;
(7)对偷盗、窝藏、截留公司或他人财物,私吞或私分公司财物者,敲诈勒索钱物、冒支工资者,无论价值大小,一次性给予开除。
(8)其它制度有明确规定的,或其它严重违法乱纪毋需留用查看的。对符合以上开除条件的职工,由直接领导(指直接分管的管理、辅助人员)一式两份写出书面“开除报告”(报告须写明开除的事实理由),逐级审批至公司总经理。对批准开除者,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每人罚款20xx元,由直接领导按规定时间通知被开除的员工,同时持一份审批手续齐全的“开除报告”到人力资源科换取《员工脱离公司审批表》,并负责带领脱离公司的员工在最短的时间内按表中要求逐项审批、填写、办理财物退还及结帐手续。如当事人在受到处罚后3日内不能进行结帐的,由人力资源科原则当日最迟次日以挂号信的形式寄给被开除者,信中要标明:“自寄信之日起限期20日内来公司,由人力资源科按照处理决定予以安排办理结帐手续。逾期人力资源科将按照处理决定通知财务科,由财务科将应扣罚款额收归公益金或福利基金帐户,余款列应付款帐户”。
4、处罚说明
对受到警告处分,留用察看期满的员工,满12个月以后在评奖等方面与其他员工同样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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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处罚制度5
第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对责任人罚款20xx元
1、酒后驾驶机动车(解除劳动合同)
2、使用非公司车辆运营的
第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处罚外并接受培训3天
1、主观意识下,违规载运“三品”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人员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年度内,从第二次开始,每增加一次,罚款额度递增1000元)。
4、行车中故意阻碍后方同行业车辆正常行驶,或强超强会的。
5、未经公司批准擅自驾驶公司车辆或跑私车的。
第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并接受培训1天。
1、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的
2、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不足50%的(年度内,从第二次开始,每增加一次,罚款额度递增500元)
3、逆向行驶的
4、不按交通信号或警察指挥行驶的(年度内,从第二次开始,每增加一次,罚款额度递增500元)
5、收车后不按规定停靠,不回场站的,以及不按照原定返库路线行驶
6、非司乘人员代替上岗的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1、运营车辆在规定站点范围外停车上下客的
2、违规占道行驶的
3、司乘人员在车内吸烟的
4、乘客带宠物上车,司乘人员未制止的
5、行驶中接打手机(含使用耳机)、查看手机信息等妨碍安全行驶的'(年度内,从第二次开始,每增加一次,罚款额度递增100元)
6、车内外设施、标识、车辆手续等,损坏或丢失的,除按原价赔偿外,罚款200元
7、非站点(停靠站纵向前后各30米以外)违停上下客的(含在转盘路、十字路、丁字路等有碍安全路段上下客的)
8、司乘人员运营途中下车办事的
9、私自更换驾驶人、乘务员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运营车辆逆行进入始发站的
2、运营车辆在中途站点不进港湾停靠的
3、车未停稳开门、车门未关好起步或开门行驶的
4、违反场站、车库安全行驶、安全停放规定的
5、驾驶车辆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
6、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7、加油时违规操作的
8、违反车库安全管理规定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司乘人员不携带相关证件上岗的
2、司乘无服务卡、工牌的
3、不参加安全例会及安全培训的
4、未按时填写自检记录表和灭火器卡片的
5、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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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逐步实现“零违章”目标,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电网安全运行,预防发生各类电力生产事故,教育、引导员工在生产活动中遵章守纪,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系统所属公司各个班组、其他部门参照执行。
三、职责:
1、公司各部门应认真执行本规定,对违章人员进行逐级登记和考核。
2、公司系统所有员工均有制止违章行为的权力,各部门领导、安全监察专职人员应经常到现场检查、监督本规定执行情况。各级管理人员、现场安全员应结合现场工作情况,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制止违章行为。全体员工应自觉认识违章的危害性,积极主动地反违章。
3、反违章实行全员、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和下级对上级逐级负责制,各部门领导应对本部门的违章行为进行认真的查禁及考核,凡因自查、自纠不力,被上一级监督检查发现的应负连带责任。本级查处的违章行为上级不重复处理。
4、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造成事故,按照分级考核原则进行处罚。
5、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班组,应结合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专业管理特点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违章分类及考核细则。
四、程序与规定
1、违章定义:违章是指所有员工(包括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中雇佣的临时工、民工,工程队工作人员等)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电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1)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管理违章。
行为违章――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2)从违章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可能引起的后果,分为严重违章、较严重违章和一般性违章。
严重违章――指严重违反规程规定,极可能直接造成人身伤亡、电网、设备、火灾、交通等事故的违章行为。
较严重违章――指违反规程规定,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电网、设备、火灾、交通等事故的违章行为。
一般性违章――指违反规程规定,有可能引发人身伤亡、电网、设备、火灾、交通等事故的违章行为。
2、违章分类
(1)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本规定重点对行为违章进行分类和细化。严重违章、较严重违章和一般性违章,分别对应为Ⅰ类违章、Ⅱ类违章和Ⅲ类违章。
(2)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为严重违章(Ⅰ类违章):
1)无工作票作业,罚款200元;无施工作业票作业,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班组长。
2)工作票已许可并开工、工作负责人未签名。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3)工作票或施工作业票填写不完整、有涂改现象。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4)不安使用规程使用电动工具。罚款100元。罚款对象使用人员。
5)不按规定进行验电和挂设接地,罚款100元。罚款对象监护人及相关人员。
6)高处作业时,不按规定戴安全帽,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班成员。
7)高处作业时,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班成员。
8)更换杆塔拉线时,不打临时拉线;组立杆塔时,在永久拉线未全部装好的情况下拆除临时拉线。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班组长。
9)作业、施工现场主要安全措施与工作票(作业指导书)或现场实际严重不符,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班组长。
10)工作票未经许可擅自操作运行设备视事故严重程度罚款50-100元,罚款对象工作班成员。
11)酒后驾驶或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罚款200元。罚款对象驾驶员。
12)个人保安线或其他工器具遗忘在导线或配电柜母线上及其他开关上时,罚款20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3)经公司或单位安监部门认定为严重违章的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500元。罚款对象责任人。
3、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为较严重违章(Ⅱ类违章):
1)工作现场查勘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全(在施工现场未采取补救措施),罚款50元。罚款对象勘察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
2)擅自更改工作票或作业指导书中的主要安全措施,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3)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包括搭票工作),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4)开工前不进行“三交”(交任务、技术、安全),三列队(开工前,未填写安全交底票,并履行确认手续),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5)规程规定必须指定专人监护的作业或操作,在现场作业或操作时无专人监护,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监护人。
6)人员未撤离、现场未清理,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罚款2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
7)携带器材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移位,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8)在铁塔或钢管塔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失去双重保护,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9)攀登树枝砍伐树木失去保护,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0)起吊重物时在起吊件下逗留、行走或从事其他工作,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1)立、拆杆时,除必须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远离1.2倍杆高的距离,罚款2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2)绞磨拉电缆时,拉尾绳人坐或站在放线架内。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3)施工过程临时拉线或架线施工跨越公路、铁路及河流未双向设置警示标志,未派专人看管,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14)放、紧线作业人员站在线圈或线弯的内侧,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15)放、紧线作业未按规定采取防静接地措施,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16)工作人员将安全带(绳)挂在移动或不牢靠固的物件上(包括避雷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等支持件),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7)电气装置误接线,罚款20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8)在一级动火的场所不经审批进行明火作业,罚款2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19)在易燃易爆场所或规定禁烟区域吸烟,罚款20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0)在拆除旧线路时,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做法,罚款20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1)在绞磨时,牵引线在卷筒上不足5圈,利用树木或电杆代替地锚,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2)经公司或单位安监部门认定为较严重违章的`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50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4、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为一般性违章(Ⅲ类违章):
1)在上下班途中,摩托车,电瓶车未佩带安全帽,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3)现场安全措施(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安全距离等措施)错误或不全,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4)执行工作票时未按规定办理间断、转移、终结手续,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5)装、拆接地线顺序错误和接地棒埋深不够者,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6)进行高压试验时不装设遮拦或围栏,加压过程不进行监护和呼唱,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未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7)高压试验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未派人看守,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8)电容性试验品试验前后放电方法错误或不彻底,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9)用绝缘棒拉、合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刀闸和开关,不戴绝缘手套,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0)没有装设漏电保护器的临时电源工作时,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1)使用的临时用电设备及金属外壳的电动工具外壳未按规定接地或接地不良,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2)工作中使用人字梯时,梯子未装保护绳;梯脚未做防滑措施及无人看管,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3)登杆前不核对线路名称、杆号、色标,罚款20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4)登杆前,不对脚扣或登高板进行承力检查,罚款2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5)用抛掷的方式传递工具或其他设备配件、材料,罚款2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6)打钎时,打锤人带手套,扶钎人站在打钎人的正面,罚款2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7)在居民区或交通道路附近开挖基坑、电缆沟道,未设置好围栏、盖板,夜间未挂红灯警示,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18)高处作业移位时,失去安全带或后备保护绳的保护,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9)进入生产区域,不按规定戴安全帽或作业人员不按规定着装,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0)起重吊装区域、施工拆除区域未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围栏,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21)在线路工作时,个人保安线未按规定带至工作现场,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2)工程竣工资料和试验报告在通电验收时被查出问题的,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3)杆子、拉盘回填土不足,埋深不足,新建线路无临时编号,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24)临时电源线在交叉跨越道路、公路等有损于电源线绝缘保护层时,未做好相应的保护措施。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25)经公司或单位安监部门认定为一般性违章的罚款20-20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6)在施工过程中,班组一旦发现安全事故不上报安全部的,如事后上级领导获悉,视情节严重情况罚款50-2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班组长。
公司处罚制度7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金股总字〔20xx〕号
金螳螂施工班组奖惩及红、黄牌处罚细则
(金螳螂施工班组管理中心管理部)
为了提高金螳螂施工班组打造工程程精品的积极性,客观、公正评价其A、B、C的类别,提升班组施工水平及提高班组管理力度,特制订本奖惩规定及红、黄牌警告制度。
工程质量奖罚
工程获得奖项的奖罚
条款
奖罚内容
奖励额度
1.1工程获国家级奖项
奖20xx~5000元
1.2工程获公司内部优质工程奖
奖5000~10000元
1.3获省级奖项
奖1000~5000元
1.4获市级奖项
奖500~20xx元
1.5获省标准化文明工地
奖1000~3000元
1.6获市标准化文明工地
奖500~20xx元
以上各分项奖励适用就高不就低原则;
内检质量等级奖罚
条款
项目类别
综合评分
奖罚额度
1.7重点项目
根据项目立项时
的内检分值
优秀
班组奖罚额度由项目部提出申请,管理中心确认,拟报上级批准
未达到优秀
班组没有奖励并要降低总价的1~2%
1.8样板房
评定值达到≥90
优秀
享有优先施工权
评定值低于90分
一般
给予500~3000元捐款的处罚
评定值不合格、因顾客不满意而失去大标
不合格
给予1000~5000元捐款的处罚
1.9一般项目
评定值≥90
优良
由项目部提请,项管中心复核后给予奖罚
85≤评定值<90
合格
不奖不罚
评定值<85
不合格
罚人工费的20%,年度付款减少比例,试情况由管理中心核实后给予1000~5000元罚款和警告或黄牌处分
工程管理奖罚
条款
奖罚内容
奖罚额度
2.1由于班组的责任造成被当地行政部门处罚或发生损害公司声誉、影响行为的处罚5000~20000元,并视情节出具黄牌或红牌
2.2发生打架等事故或因情绪激动而围攻项目管理人员的处罚5000~20000元,并视情节出具黄牌或红牌
2.3因班组管理不善造成项目直接经济损失达五万元以上的处罚5000元,并视情节出具黄牌或红牌
2.4未有效执行,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处罚1000~5000元,并视情节出具黄牌或红牌
2.5双包班组因私自改变已定产品的'品牌造成不良影响的罚1000~20000元/次,同时视情节出具黄牌或红牌警告
2.6双包班组私自使用伪劣产品,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的罚总价的20%,同时视情节出具黄牌或红牌警告
2.7由于班组的责任,现场发生损害企业声誉、利益或影响工程承接能力的罚1000~10000元/次,同时视情节出具黄牌或红牌警告
2.8因班组原因未能按照合同工期完成的处5000元以上罚款,同时视情节出具黄牌或红牌警告
2.9施工中违反国家、行业、地方规范标准,经指出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力处5000元以上罚款,同时视情节出具黄牌或红牌警告
2.10未能按照合同及附件的质量要求提供自带材料的质量证明和检测报告,影响工程交付和决算的处罚3000元以上/次,同时视情节出具黄牌或者红牌警告
2.11交付后,在分包范围内的质量问题,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维修,导致业主不满意或有损公司形象的处罚3000元以上/次,同时视情节出具黄牌或者红牌警告
2.12在工作量审核时,和项目部人员纠缠不清,影响工程审计进度的处罚3000元以上/次,同时视情节出具通报批评或黄牌警告
2.13无故罢工、不服从项目部管理,恶意滋事的处罚5000元以上/次,同时视情节出具通报批评或黄牌警告
2.14未经妥善协商,通过非正常手段向公司催讨工程款的处罚20000元以上/次,同时视情节出具通报批评或黄牌警告班组红、黄牌制度的其它说明
3.1红、黄牌制度原则上遵循先书面警告、后黄牌警告、再红牌警告的顺序。
3.2班组管理中心有权在相关情节核实后,对有关班组发布红、黄牌警告单。
3.3所有红、黄牌警告单记录都要被记录在档并通过内网发布,并通过管理中心通知所有班组人员。
3.4班组一年内单项书面警告如二次收到书面警告处理,书面警告则直接升为黄牌警告;一年记录内如二次收到黄牌警告处理,该黄牌警告处理将直接升为红牌警告处理,在规定时间内仍无法改变的,班组管理中心则提请总经理室对班组直接降级,直至列入黑名单。
3.5对于受到红牌警告处理的班组在未撤清处分之前将无资格参加双包投标。
3.6对于受到红牌警告的带班长将同时降一颗星,班组老板受连带责任,在红牌警告未撤清之前将无资格施工五星级工程和双包工程。
3.7班组如在受到警告及红、黄牌警告处理年限内因对公司做出贡献,受到公司表彰,由项目部或班组自己提出申请,经班组管理中心评定,报请总经理室批准,对处罚可以取消。
3.8班组如受到红、黄牌警告处分,公司有权暂不安排其工程,并对年度的工程款付款比例相对减少。
3.9凡是在金螳螂施工的所有班组及代班长,必须在金螳螂施工班组管理中心备案,如发现未经备案者一律取消施工资格。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如有新班组引进,请务必至管理中心备案,方能施工,如班组无公司备案,公司内审、财务拒绝支付各项款项。
4.0对于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活动,班组人员需积极响应,予以配合。
通知会议未参加者,罚款500元/次;三次以上未来参与会议者(未请假),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所有班组;其它情况酌情考虑。
红、黄牌制度的管理职责
4.1班组红、黄牌处罚细则和档案记录及时更新由班组管理中心负责。
4.2“通报批评”的奖罚由班组管理负责人签发。
4.3“黄牌警告”和“红牌列入黑名单”的处罚由班组管理中心上报总经理签发。
如存在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班组管理中心。
附:红、黄牌(警告单)
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七月
主题词:班组管理中心
黄/红牌细则
抄报:
企业集团
抄送:各子(分)公司
红、黄牌(警告单)
木/石管理中心
主题:警告单(编号:JG-bz-001)
班组,违反了我司的管理规定。根据我司《施工班组管理中心奖惩及红、黄牌处罚细则》规定,现我司特向贵司出具黄牌警告。
考察期限:;
总经理:
20xx*年xx月xx日
要求:1、班组应对所违规事项进行自查自纠;
2、自查完毕报班组管理中心审查,提出书面报告,经班组管理中心评定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可提前解除警告;
3、考察期内未提出解除警告申请的,考察期满由班组管理中心进行审查评定,符合条件的解除警告,仍不符合解除条件的,视情况予以追加黄牌警告或红牌处理;
4、总经理复评。
公司处罚制度8
各部门、车间:
关于20xx年4月29日晚11:40左右车间员工刘梦龙、刘方林、薛宗保、司志博与郭义刚在宿舍发生争执、打架事件的调查和处理通告如下:
一、事件调查
20xx年4月29日晚,员工郭义刚未经行政部同意私自将外面朋友带进公司宿舍并喝酒,同楼层刘梦龙、薛宗保等也在宿舍喝酒,约11:30分左右双方因言语产生纠纷,在外来人员的挑衅下,刘梦龙、薛宗保等人冲进郭义刚宿舍欧打外来人员,郭义刚维护外来人员进行帮架,后经人劝架拉开。
二、处理结果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造事责任人处理如下如下:
1.郭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晚上私自带外人进厂喝酒挑衅闹事是此事件的主要原因,给予罚款1200元,立即开除出厂,外来私自进厂人员交由派出所处置;
2.刘、薛在宿舍喝酒闹事带头动手打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给予每人罚款1000元,留厂查看一个月后再处理。
3.刘、司在宿舍喝酒后闹事协助打架,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给予每人罚款800元,留厂查看一个月后再处理。
4.当班保安刘未尽到岗位职责,遇事不能及时汇报处置,罚款200元,后勤主管杨对宿舍管理监管不力,罚款200元。
5.即日起,公司内不准卖酒、员工不准带酒进公司、宿舍内不允许任何人喝酒,一经发现给予罚款500元处罚。
6.即日起,凡私自带人进厂者,查证属实后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元并开除出厂的.处罚,同时将非厂人员以扰乱公司管理送派出所处置!
希望全厂人员以此为戒,切实遵守公司相关规定,特此通报!
行政部
年月日
公司处罚制度9
公司投诉处罚规章制度
一、目的
公司投诉处罚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形象和信誉,处理员工对公司或其他员工的投诉,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和谐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领导和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人员。
三、投诉渠道
员工对公司或其他员工的投诉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
1. 直接向领导或上级部门投诉;
2. 通过公司内部投诉系统进行投诉;
3. 给公司的监督部门发邮件或来信进行投诉。
四、投诉处理流程
1. 投诉受理:公司收到员工投诉后,将由相关部门进行受理,接待员工并记录投诉的'事项。
2. 调查核实:公司将尽快组织有关人员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3. 处理措施:对于查实的违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4. 投诉回访:公司将对处理结果进行回访,对于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督促和检查,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五、惩罚措施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薪水、调整职务、降职、辞退等。
六、保密原则
公司对投诉受理和处理过程中的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对于泄露信息的员工,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补充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对公司或其他员工的投诉,不适用于员工之间的个人恩怨和私人纠纷。对于个人恩怨和私人纠纷,公司鼓励员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
八、实施与监督
公司将定期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处理不当的情况,将进行纠正和改进。对于故意瞒报或延误处理投诉的员工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公司投诉处罚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各位员工能够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形象和信誉。
公司处罚制度10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执行部门
公司考勤统计由行管部专人负责,每月月底统计本月员工上班、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出勤情况并于下月1-3号将上月考勤表打印张贴公布,如果员工感觉出勤情况有异议,请在每月3号前到行管部核对,过期不候,以便财务部进行工资核算。
4:管理规定
4.1.工作制度
1)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冬季:上午08:00---12:00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3:30-17:30下午:14:00----18:00
时间调整由公司行管部公布通知
2)节假日: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依照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可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对法定节假日做适当调整。
4.2打卡签到制度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签到制度,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指纹打卡签到,员工上下班时必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替代,否则双方均以违纪处罚,每人每次罚款50元,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
4.2.1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4.2.2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4.2.3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出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出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个人身体原因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行管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送行管部备案,月底由行管部考勤员据此统计、上报考勤情况。
4.2.4手工考勤制度
1)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部分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实习期员工、出差等)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行管部审批备案。
2)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8日前向行管部递交考勤报表。
3)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4.2.5:行管部人员不得在打卡监督和考勤统计中徇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100元处罚。
5:工作时间禁止打游戏、脱岗、睡岗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每次罚款20元并通报批评,一天内累计三次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罚。
6: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须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公司迟到、早退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公司旷工处理。
7、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上班时间打卡、到达工作岗位
2)早退:指提前打卡、离开工作岗位下班
迟到、早退时间(T)处理办法
T﹤10分钟每次罚款10元
10分钟≤T﹤20分钟每次罚款20元
20分钟≤T﹤30分钟每次罚款30元
30分钟≤T﹤1小时每次罚款50元
T﹥1小时者当日必须出勤并按事假一天计算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办理个人私事,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8:加班管理制度
8.1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8.2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等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1)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
2)《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3)《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3日内上报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自愿加班。
8.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8.4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8.5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调休形式安排补休。加班可以按照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特殊节假日(如春节、国庆等),经总经理批准按照国家规定补发加班工资。
9:调休
9.1员工调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
9.2调休需填写《调休申请表》由部门主管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审批后,送行管部备案。
9.3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调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调休天数。
9.4员工自行调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10:请假
请假分为事假、公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其中公假、婚假、产假、丧假不扣薪,事假、病假扣除当日工资。员工请假需提前填报“请假单”经批准后送行管部备案考勤,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又擅自不上班者,均以旷工论处。(详见“请假休假管理办法”)
11: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按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12: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公司行管部。
本制度自公司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公司处罚制度11
在现代社会中,企业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之一,它们的行为举止和服务质量直接关系着消费者和整个社会的福祉。然而,在商业活动中,有一些企业因为追逐利益而忽视了消费者权益,导致一些诸如虚假宣传、欺诈等不当行为屡次发生。针对这些现象,国家出台了越来越严格的监管措施,同时,各大企业也建立了自己的投诉处罚规章制度,以确保消费者的利益得到保障。
一、企业建立投诉处罚制度的意义
企业建立投诉处罚制度,首先是为了落实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提高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当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中出现问题时,可以通过投诉来寻求解决方案,如果企业能够及时响应及时给予解决,就可以有效地维护消费者权益。其次,建立投诉处罚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根据消费者对企业的批评,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改善服务质量。最后,企业建立投诉处罚制度,还可以提高企业的公信力和品牌知名度。当企业可以使消费者感到满意时,消费者会更愿意选择这家企业,从而推动企业的发展。
二、投诉处罚制度的内容
投诉处罚制度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受理程序:企业应规定投诉的渠道和受理流程,如电话、邮件等方式,时间限制以及投诉材料和证据的要求等。
2、投诉受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企业应指定专人或专职部门来负责处理投诉工作,规定投诉受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3、调查核实程序:企业应该规定完整、透明的调查核实程序,以证实事实和查清责任,以便给出合理的处理结果。
4、处罚措施:企业应当规定具体的处罚措施,对于对消费者的违规行为要有明确的惩罚措施,包括补偿,罚款,警告等等。
5、结果通知程序:企业要在一定的时间内通知消费者处理结果,包括处理流程、结果、理由以及相应的赔偿等。
三、企业应如何利用投诉处罚制度
企业要重视投诉问题,要加强对消费者的`沟通和服务,提高客户体验和满意度。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健全的消费者服务体系,及时回应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并与消费者进行沟通和解释。
2、加强对员工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增强员工服务意识和责任心,提高服务质量。
3、及时聚焦消费者痛点,通过市场研究、反馈意见等方式反馈给相关部门,进一步改进产品或业务设计。
总之,企业投诉处罚制度的建立,可以增强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度,维护企业的形象,提高经营效益。企业要积极应对消费者的投诉,优化服务质量和客户关系管理,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为了行业规范和整体形象,还需要加强各企业之间的合作和交流。
公司处罚制度12
一、目的
xxxx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对员工违纪行为处罚,公司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的所有员工。
2、涉及员工违反部门业务管理度或是流程的以部门管理制度或是相关考核制度为准,涉及行政处罚的,以本制度为准。
3、涉及员工个人行为违反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的经济处罚,以本规定经济处罚为准。
三、说明
1、公司期望所有员工都能热爱工作、勤勉敬业、遵守劳动纪律、生产纪律、保密纪律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
2、如有员工未能遵守规定,员工直接上级有责任对其进行培训、纠正,如该员工仍未有改善或其所犯错误已达到违纪辞退的范围,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分别以口头教育、书面警告、解聘,并根据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要求违纪者给予相应的赔偿。
3、累计三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书面警告;累计三次书面警告,公司给予解聘处理。
四、违纪处罚操作程序
1、员工违纪时,所在部门提供详细的事实依据,直接主管与违纪员工进行沟通,指出违纪的危害,并做出处理建议;
2、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核对违纪事实;
3、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部门
空缺岗位
部门审批权限
人力资源审批权限
子公司总经理
创力总经理
生产人员
操作工
主管+部长
所在公司部长+人力部长
非生产人员
专员/职员
主管+部长
所在公司部长+人力部长
总经理
主管/副部长
部长+总监/副总
所在公司部长+人力部长+总监
总经理
部长
总监/副总
人力部长+总监
总经理
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总监/副总
总经理
总监
总经理
总经理
子公司总经理
总监
总经理+董事长
xxxx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的处理由被指导人两级主管审核后按照审批权限进行。
4、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的有效期均为一年,有效期内的任何指导记录都将作为员工的周年工作表现评估的重要依据,有效期内的书面指导将直接影响被指导人的升职及年度调薪。
五、口头警告
xxxx对员工下列行为(包括以下行为,但不限于),将处以口头警告。
1、在车间工作时,不穿戴劳保用品的。
2、工作表现、业绩不佳,经过培训、指导仍未有明显改善。(适用于入职或调职满6个月,未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员工)。
3、未经允许,随意将外人带入公司或工作间。
4、在一个自然月内无故旷工一次(未达到30分钟的)或者累计未达到一天的。
5、参加会议、培训等未有正当理由并且未告知的前提,缺席一次的。
6、言语粗俗,衣冠不整,工作期间行为不雅有损公司形象的。
7、随地吐痰、到处乱写、乱画的,到处乱扔垃圾等破坏环境卫生者。
8、在工作期间聚众闲聊,高声喧哗影响公共环境和他人工作的。
9、在上班时间内作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看小说、上网聊天、打打闹闹等等。
10、不按操作规程使用工艺装备者。
11、不服从保安人员正当指挥者。
12、未按规定停放车辆者;在车间内骑车影响工作秩序者
13、背后攻击他人,搬弄是非。
14、遇非常事故故意躲避者。
15、翻越公司院墙的。(属偷盗行为的给予辞退)。
16、未按照公司流程审批手续的,造成公司损失1000元以下损失的。
17、工作场所工作台面脏、乱、差影响公司良好形象的。
18、指挥不当或监控不周,致使造成错误的,使公司蒙受损失500元(含)以上1000元以下的。
19、员工不遵守工艺操作、违章作业或文件指导性错误,造成产品返工、反修或报废的,蒙受损失500元(含)以上1000元以下的。
20、在作息时间,未经同意擅自闯入异性宿舍逗留者。
21、参加会议、学习、培训累计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
22、下属人员明知上级领导失职或隐瞒过错,并庇护上级领导过错的。
23、未按照公司流程审批手续的,未造成公司损失的。
六、书面警告
xxxx对员工下列行为(包括以下行为,但不限于),将处以书面指导
1、上班时间睡觉;
2、在一个自然月内无故旷工二次或者累计一天的
3、违反公司安全规定或从事能引发事故的危险活动
4、蓄意失职,或拒绝接受上司合理和合法的命令,或拒绝主管分配的工作,或有消极怠工行为
5、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工具、物资、设备损坏、丢失及浪费材料、水电能源等,导致各类经济损失
6、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看视频等非工作行为的
7、用公司时间从事私人活动或未经主管同意擅离职守
8、在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及在工作时间饮酒(不包括工作时间同客户喝酒)
9、替他人(双发当事人)代打考勤卡(如果公司实施)。
10、考勤(所有当事人)弄虚作假的,经济处罚按照旷工规定处理。
11、违反薪资保密制度的。
12、无理取闹,聚众闹事,当众互相争吵,谩骂等,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13、未按公司正常程序,随意更改公司、部门组织、制度、规定和流程的
14、未按照公司流程审批手续的,造成公司损失1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损失的。
15、指挥不当或监控不周,致使造成错误的,使公司蒙受损失1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
16、员工不遵守工艺操作、违章作业或文件指导性错误,造成产品返工、反修或报废的,蒙受损失、1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
17、工作表现、业绩不佳,经过培训、指导3个月内仍未有明显改善;(适用于入职或调职满6个月)
18、不履行公司正常程序,未经人力资源部批准而私自招聘或解雇员工的`。
19、在为创力服务期间,不得为同行业或是相关行业兼职的。
20、三次口头警告作为一次书面警告(1年有效期内)
七、解聘
xxxx对员工下列行为(包括以下行为,但不限于),将辞退
2、在一个自然月内累计无故旷工三次或者全年累计超过(含)三天。
3、一年之内受过三次书面警告的。
4、诋毁公司名誉和信用,给公司造成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
5、损公肥私,行贿。
6、各种不诚实行为、各类弄虚作假。诸如盗窃(无论价值多少,无论所盗物所属公司或其他同事),涂改或虚报各种业务开支票据,伪造个人资料或其他欺骗公司的行为;未经允许动用、出售或是购买公司财产(公司产品、办公用品、车辆等);留存公司促销货物或礼品。
7、考勤弄虚作假的,情节严重的,经济处罚按照旷工规定处理。
8、违反薪资保密制度的,情节严重的。
9、违反公司保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向他人透露有关公司业务财务、交易详情、技术绘图、数据等,向传播媒介透露公司经济情况等。
10、工作表现、业绩不佳,经过培训、指导6个月内仍未有明显改善。(适用于入职或调职满6个月)。
11、违章指挥或违反安全标准操作规范,造成工具、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事故或给公司带来其他经济损失;无证驾驶或私自动用机动车、叉车,造成不良后果,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12、未按照公司流程审批手续的,造成公司损失超过10000元(含)以上损失的。
13、指挥不当或监控不周,致使造成错误的,使公司蒙受损失10000元(含)以上的。
14、员工不遵守工艺操作、违章作业或文件指导性错误,造成产品返工、反修或报废的,蒙受损失10000元(含)以上的。
15、违反上级主管的指示或者违反安全纪律引发重大事故者。
16、在公司内赌博、从事非法经营或相关违法乱纪活动的。
17、本人打架斗殴、恐吓、报复、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采取暴力行为或煽动他人闹事、怠工或指使他人对公司员工进行恐吓、报复、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采取暴力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者。
18、对于兼职的,经公司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19、违反劳动合同或是其他相关协议相关条款的。
20、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包含但不限于拘留、拘役、判刑等)。
八、经济处罚
惩罚类型
经济处罚
是否通报
备注
口头警告
10-50元
通报批评
书面警告
100-500元
通报批评
xxxx产生经济损失的,按照相关制度赔偿或是处罚
xxxx取消年度绩效考核奖金
解聘
当月工资缓发
通报批评
取消年终奖
xxxx未罗列完全的处罚,可以参照相近的条款进行处理
xxxx涉及个人罚款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人当月实发工资的20%
xxxx因个人失误或是失职造成的赔偿,可以不受20%的约束
九、生效和解释
1、本规定经人力资源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颁布生效。
2、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生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公司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修正。
3、之前公司内其他与本规定相悖之规定,均以本规定为准。
公司处罚制度13
第一条为了确保质量方针目标及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切实加强质量管理,强化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规范质量管理行为,提高产品质量,防止和杜绝不合格品发生,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于不认真贯彻执行质量方针目标,管理不严,工作松懈,质量意识低下,在产品工艺设计、制造、安装、服务、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产品质量问题、质量事故或给信誉造成损失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给予质量处罚;对于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给信誉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以及不执行质量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工作失职,明知故犯、屡查不改、重复发生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均按本规定从严予以质量否决。
第三条对于认真贯彻执行质量方针目标和规章制度,在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车间(科)或个人予以奖励。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各部门质量处罚、奖励的管理。
第五条质检科是实施质量处罚、否决与奖励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贯彻执行质量方针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以及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提出质量处罚、否决与奖励意见,并在工资考核中兑现。
第六条办公室负责对职工(特别是质量检验人员)的工作质量和业绩进行考核,将员工受过质量处罚、否决与奖励的情况纳入职工个人档案。并将质量处罚、否决与奖励的款项落实到责任者个人。
第七条对于在产品设计、制造、安装、服务、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质量管理、检验管理制度和工艺纪律规定的责任者,将按下述规定予以处罚:
1、产品零、部件出现废品或重大返修时,对直接责任人按损失金额予以相应的处罚。具体计算方法为:
(1)当损失金额小于20xx元时,给予100元处罚。
(2)当损失金额大于20xx元而小于20000元时,按5%计算金额给予处罚。
(3)当损失金额大于20000元时,按照:处罚金额=1000元+(损失金额-20000元)×1.25%
2、产品外观、涂装、防锈、包装工作中出现质量问题,影响到整台产品的外观表面质量和信誉时,对责任者按实物价值的1%或视情节在100---20xx元之间给予处罚。
3、对于产品在外部反馈出的质量问题,即产品在用户开箱交付、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对直接责任者按本条“1”款中的计算方法所得金额给予处罚。对于未造成经济损失,但对公司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视情节给予300-1000元处罚,对有连带责任者给予100-500元处罚。
4、对于未按有关规定,按期做好服务工作的单位,对单位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者分别给予200元、100元处罚。
5、对于违反质量管理、质量检验和工艺纪律管理制度的个人,视情节给予100---300元处罚。并对下述两种情况给予重处。
(1)对于强行转序的.责任者,给予300元处罚,若生产需要紧急放行的,需办理紧急放行审批手续。
(2)对于违反不合格品管理规定的个人,给予300元处罚。
第八条对于在产品设计、制造、安装、服务、使用过程中,未完成质量指标或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按下述规定给予处罚。
1、对于当月未完成返修率指标的单位,对该单位质量责任人扣工资总额的1-5%。对当月未完成监督抽查合格率指标的单位,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对该单位质量责任人扣除当月工资总额的1%。
2、对于产品装配精度、整机性能参数达不到要求的单位,每发现一台(次),扣除单位工资总额的1%。
3、对于产品未达到原规定质量等级标准的单位,每发现一台(次),扣除单位工资总额的1%。
第九条对于出现以下质量问题部门领导的处罚规定
1、当部门质量指标未完成,或由于出现质量问题对部门的处罚金额超过其当月工资总额的1%时,对部门质量主要负责人及正职分别给予100-200元处罚。
2、对于拒收技术科签发的纠正措施通知单,或在发出纠正措施通知单后,仍未按时组织整改和纠正的车间(科),对部门主管质量的负责人给予200-300元处罚;若问题重复出现,通知部门行政正职后,仍未有较大改观时,对部门正职给予100--200元处罚。
3、对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和质量管理问题后,不及时从部门内部组织分析,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也不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的部门,对部门主管质量的负责人给予200-300元处罚。
4、上述的责任者若为部门领导时,给予两倍的处罚。
5、对于违反《质量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和《质量信息管理规定》的单位,视情节对部门负责人或主管质量的负责人给予100-500元处罚。
第十条对于出现质量问题的质量检验人员的处罚规定:
1、对于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一般行为,视情节给予100-300元处罚。
2、对于检验人员的错、漏检行为实行处罚及过失积分考核,即每发现一次错、漏检时给予100元处罚,累积一分;二次错漏检时,给予200元处罚,累积二分并给予下岗三个月的处理;三次错、漏检时,给予300元处罚,累积三分,给予下岗六个月以上的处理。下岗期间只给下岗工资。
3、对于因检验人员错、漏检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及经济损失时,给予负主要责任的检验人员500-1000元处罚和下岗六个月以上的处理,给予检验负责人免职处理,同时视情节给予调离检验岗位或按公司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对于未做好各类质量记录和内、外审核中出现一般不符合项的责任者个人,每发现一处(次),给予50元处罚。出现重大不符合项且未影响合格时,给予300元处罚。
第十二条对于未完成质量考核指标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对直接责任者及部门主要领导给予免职、降职处分或下岗、等处理。
第十三条若未完成全年质量损失率指标时,取销质检科年度评优资格,给予科长降职处分。
第十四条对于全年未完成监督抽查合格率指标的部门,部门位主管领导给予降职、免职处分。
第十五条对于技术人员在编审技术文件中不执行技术标准(新产品试制、新工艺试验除外)或出现工作差错,生产工人不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技术文件,管理人员安排技术准备、外协、外购及生产计划不执行质量制度和程序文件规定并造成质量事故的,按下述规定给予处理:
1、一次性损失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产品出厂后,“三包一赔”一次性损失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或给公司造成重大信誉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降一级工资的处分或下岗三个月的处理,并取消当年晋级资格。
2、一次性损失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产品出厂后,“三包一赔”一次性损失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给公司信誉造成重大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降两级工资的处分及下岗六个月以上的处理,并取消当年晋级资格。
3、对于损失金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恶劣或给信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第十六条对于在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审核中出现重大不符合项并影响到合格、取证工作的,给予降两级工资的处分和下岗六个月以上的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出现渎职、失职或弄虚作假行为,即不能按照规定,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不能提出考核意见的管理干部和各级主管领导,初次违反时给予200元处罚,发生二次以上时,给予降一级工资或降职、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能够认真贯彻质量方针目标,质量管理工作扎实,成绩显著,质量指标完成好,产品质量稳定的部门及领导,给予100-20xx元的奖励。
第十九条对于能够坚持原则,认真履行质量检验职责,成绩突出的检验人员,给予100-1000元奖励。
第二十条对于能够认真执行制度,为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做出突出成绩的质量管理人员,给予100-1000元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于及时发现质量问题隐患,避免质量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300-20xx元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于能够积极开展质量改进(攻关)活动,为提高产品质量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三条质检科根据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内部质量审核情况,提出考核处罚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对部门领导的否决,由质检科提出,办公室审核、主管质量的公司领导同意,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四条对于质量检验人员的过失积分考核,每年年终进行一次评审,确有整改表现、检验工作认真负责且未再发生失职行为者,每次可减免过失积分一分。
第二十五条处罚和否决以文字记录为基础,以事实和制度、标准为依据,由质检科、技术科组织有关单位分析认定。
第二十六条对于奖励,由质检科根据质量处罚金额及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审核控制。
第二十七条处罚与奖励,均应通过办公室审核,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转财务科在核算员工工资时兑现。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质检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实施之日起执行。
公司处罚制度14
奖励
为激发员工创一流服务质量,弘扬忠诚敬业、诚实守信、乐业、勤业、工作态度和奉献精神,增强按的凝聚力,宾馆对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与奖励。
1.对给进宾馆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提出合理化建议,采纳实施取得显著成效的;
2.工作主动、热情,多次受到宾客表扬,为宾馆争得荣誉的;
3.为宾馆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或为宾馆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
4.在宾馆统一组织的业务竞赛中获奖者,或代表宾馆参加行业业务竞赛中获奖的;
5.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控制成本成绩显著的;
6.积极专研业务技术,革新、改造设备取得明显成效的;
7.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
8.见义勇为,为保卫宾馆严功和客人的生命财产做出贡献的;
9.用于揭发违法乱纪,徇私舞弊行为的;
10.拾金不昧的
11.非销售人员为宾馆营销工作做出贡献的;
12.超出工作职责范围,为客人、同事主动提供帮助,事迹突出的。
奖励分年度特别奖和即时奖励。奖励由部门提出(附书面事迹材料),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奖励分精神和物质奖励。精神奖励授予荣誉称号;物质奖励颁发奖金、晋升工资等。
处罚
员工要自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做损害宾馆和他人的事,不说损害宾馆和他人的话。对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宾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宾馆将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处罚。
1.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第一次口头警告,扣发当月工资10.00元;一年内,第二次发过失通知单,扣发当月工资20.00元,一年内,累计三次,扣发工资60.00元,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违反宾馆仪容仪表规定的;
2)未经批准使用客用设施设备的;
3)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在禁烟区抽烟的;
4)上班时串岗离岗大声喧哗,打瞌睡、扎堆聊天、私会亲友、打私人电话、吃零食、玩手机、看电视(许可除外)、看书看报、洗澡等;
5)在客人面前伸懒腰、剔牙、挖鼻孔、剪指甲、梳头发的`;
6)不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的;
7)带亲友进馆洗澡、玩耍,带子女(小孩)上班的;
8)对客人服务不使用敬语的;
9)不爱护公物和设备,浪费水、电等。
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第一次书面警告,扣工资40元;一年内,第二次,扣工资80元;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者,除名,并扣工资120元
1)在宾馆下棋打牌的;
2)不服从领导、不服从分配的
3)因服务不周等因素,造成客人投诉的;
4)不按宾馆规定标准结算收费的;
5)未经批准擅动公家,私用宾馆公物和私自外借物品的;
6)上班期间饮酒干私活的;
7)未经批准在宾馆内留宿或私开客房睡觉的;
8)工作不负责,造成宾馆或客人的财务损失、遗失的;
9)造谣诽谤、挑拨是非,影响团结,扰乱宾馆的正常工作的。
3、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宾馆予以开除,并扣除当月全部工资:
1)在宾馆内聚众赌博的;
2)偷窃宾馆、客人、同事的财物的;
3)私藏传看复制违反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德的画报刊物及录像制品的;
4)擅自向外提供宾馆人事、培训、经营管理、财务、规章制度、设备及工程图纸等有关资料的,情节严重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利用工作之便与客人私做交易,或在宾馆内向宾客贩卖或出售私人物品的;
6)贪污、挪用公款,截留营业收入等行为的;
7)向客人索取小费,或索取团体客户回扣的;
8)客人遗失财物不上交占为己有的;
9)侮辱谩骂殴打客人、同事,煽动、参与打架闹事的;
10)擅自配客房、仓库、办公室、公共区域设施钥匙的;
11)故意损坏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
12)工作严重失职或渎职,造成宾馆严重大经济损失的;
13)在宾馆私藏弹药、违禁品及非法宣传品的;
14)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他人伤亡或设备严重损坏事故的;
15)连续旷工7天,累计旷工15天的;
16)在外兼职的;
17)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公司处罚制度15
20xx年10月4日下午,二厂一车间针车程xx从食堂吃完晚饭,为图方便,欲从食堂入口出去,食堂事务课x帮厨及时制止其违规行为,程xx不听劝阻,拉扯中将帮厨摔倒在地,鉴于此事件已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造成不好的'影响,为严肃公司纪律,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给予其如下处罚:
鉴于二厂一车间针车程xx事后认错态度较好,且已和当事人互相达成谅解,故给予二厂一车间针车程xx记过一次,处罚款200元,并全额承担该帮厨的医疗费用。
望全体员工能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多一份理解,共创安全、文明、和谐的工作及生活环境。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xxxx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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