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会制度

时间:2025-11-24 05:11:10 制度 我要投稿

(优秀)学校工会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工会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秀)学校工会制度

学校工会制度1

  教育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我国政治体制中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政治团体,是代表教育界的特殊产业工会。

  一、学校工会在校党委和市教育工会的领导下,在校长负责制体制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加强学校两个文明建设,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活动,提高教职工素质。

  三、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推进学校民主建设,认真负责地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的准备和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落实教代会的各项职权。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民主管理制度。

  四、密切同广大教工的联系,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的疾苦,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及时正确地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答复,妥善解决。同时引导教职工自觉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做到自上而下的.工作和自下而上的工作的正确结合,真正成为党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五、从实际出发,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做好教职工生活福利工作。

  六、坚持“业余、自愿”原则,开展健康、有益、小型多样的群众性文娱体育活动,办好“教工之家”,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做到少花钱,多办事,求实效。

  七、做好女教职工工作。教育她们“自尊、自信、自主、自强”,激励她们奋发上进,在教育和教学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组织女教工积极参加学校民主管理活动,维护女教工的合法权益,协助行政做好女教工的劳动保护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切实关心青年教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促进他们尽快成长,动员和组织他们积极参加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学校繁荣争做贡献。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有关设施器材。

  十、搞好工会自身建设、坚持工会群众化、民主化。搞活工会小组工作。用吸引疏导的方式在会员中开展教育活动。培训工会干部,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工作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关心离退休人员。

学校工会制度2

  为了科学地管理好使用好学校工会各项经费,加强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维护财经纪律,特制定学校工会财务制度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总工会有关财务规章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按照工会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财务计划,做好预、决算工作,按时上报上级工会。

  三、坚持工会经费独立管理的原则,独立开设银行账户,按规定确立财务机构及会计人员,按上级工会规定管好用好校工会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四、及时足额拨交工会经费。

  五、工会财务管理由校工会主席一支笔负责,一切经费支出均由校工会主席审批后执行。

  六、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七、认真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学校的财务审查,按时做好财务工作总结和财务收支报告,做好财务账目的管理,及时整理归档。

  八、在财务监督的共同合作下,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各种单据需有经办人、验收人(或审核人)签字,否则不得付款。

  九、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不定期进行所有现金检查。

  十、按上级工会要求做好财务自查、自检工作,按时向工会委员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会员群众和经审会的监督。

学校工会制度3

  为了加强学校工会工作的管理,使其工会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推动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工会工作制度。

  ⒈根据上级工会委员会的安排布置,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一般三年一次换届改选工会委员会,并上报县教育工会审批备案。

  ⒉凡正式教职工均要入会,并填写会员入会登记表,不愿入会者,其后果自负。每学年初办理一次调出或调入会员入会与离会手续。

  ⒊工会委员与工会组长,必须分工负责,相互协作。每学期一次检查考核,并与奖惩挂钩。

  ⒋坚持每期召开一次工会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工会委员会,每月一次工会小组活动。

  ⒌经常了解会员思想动态,定期开展会员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

  活动,加强会员法制教育与师德建设,认真组织会员学习教育教学及管理知识,不断提高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⒍利用星期六工会活动时间或课余时间,有组织有纪律地开展

  有意义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会员的文化生活。

  ⒎关心会员生活与疾苦,凡会员的婚、嫁、娶主动关心,丧、病灾要尉问。对特困家庭教职工要给予适当资助。

  ⒏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经常收集、反映教职工对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组织教职工每期或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大会,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奖惩办法、财务收支等重大事项。

  ⒐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实施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与物质权利。

  ⒑建立定期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组织教职工每年评议一次

  学校领导干部,评议结果作为对干部进行奖惩、任免依据之一。

  ⒒协助地主党政、执法机关、学校行政查处侵犯学校与教师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事件,维护学校与教职工的正当权益。

  ⒓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帮助农村教职工家属扶贫致富,出点子,找门路,进行科技扶贫宣传,帮助教职工下岗家属再就业。

  ⒔遵守财经纪律制度,严格管理工会经费,做到账据齐全,收支合理,定期公布账目。

  ⒕正确处理工会与党支部、行政的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监督并支持学校行政工作。

  ⒖有专用的工会活动室,以及学习、文娱、体育等设施、器材,并有专人管理,为工会工作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

  ⒗每个工会会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按期缴纳会费。

学校工会制度4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职工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健全工会组织,按工会组织的章程,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正常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起好组织与职工之间的衔接作用。

  三、定期开展工会的各项活动,切实维护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定期走访困难职工,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为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

  四、按时发放有关职工福利。

  五、定期组织安排干部职工相应的年休假。

  六、开展职工的思想教育,组织调解职工家庭内部和职工之间的矛盾。

  七、配合组织开展干部职工的技术、技能培训。

  八、按期缴纳工会会员费。

学校工会制度5

  一、会议、学习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的组织作用,建立工会的正常化秩序,使我校工会工作实现民主化、群众化的同时,保证工会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校全民代表大会

  1、每年召开一次,由工会主席主持,会员代表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2、会议内容:

  ①听取审议一年来工会工作报告,经费收支报告,“建设职工之家”报告。

  ②讨论决定有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③听取积极分子、教职工群众的思想动向,意见要求,接受会员的批评监督。

  ④推荐先进集体、个人。

  (二)校工会委员会

  1、校工会委员会是学校会员(或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职工之家,由工会主席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委员(或扩大)会。

  2、会议内容:

  ①传达贯彻上级工会组织和校的有关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贯彻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②讨论月工作计划、总结及上级工会或党委的指示。

  ③讨论工会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止。

  ④讨论决定工会组织建设及上报工会干部的任免及变动。

  ⑤讨论决定工会重大节日活动意见及重大问题;向行政、教职工代表会提出的建议。

  ⑥讨论分析工会干部、积极分子、职工群众的思想动向和意见要求。

  ⑦讨论工会会员的发展、困难补助、经费预决算和经费开支。

  ⑧召开民主生活会。

  (三)分工会主席

  1、原则上每月一次,必要时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两月一次。

  2、会议内容:

  ①总结汇报前段时间工作、布置下阶段工作。

  ②学习、传达、讨论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

  (四)工会办公会制度

  1、每周星期一召开,工会办公室全体同志参加。

  2、会议内容:汇报工作情况、检查工作进度、协调办公室人员工作、加强配合、布置日常工作。

  (五)工会学习制度

  1、每周星期五下午参加行政部门的政治学习。

  2、每周星期六下午工会干部个人具体业务自学,也可安排集体学习。

  3、学习的主要内容: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上级工会与校文件、指示、通报、简报,有关业务工作方面的教材,报刊杂志等。

  二、工作计划制度

  为加强工会工作的'计划性,减少盲目性,体现会员办工会,又能有效地指导工会工作。

  1、每年一月份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工会的部署,围绕学校教学工作,针对工会活动的特点,提出下年工会工作要点。

  2、工作计划产生的程序是:

  ①广泛了解教职工意愿,结合我校实际拟出初稿。

  ②下发各分工会再次征求分工会委员,小组长及教职工意见,提交校工会讨论。

  ③征求行政意见,提交党委讨论审定、上报下发。

  3、根据工作计划与各时期的重点工作,布置工作任务。提出具体意见,并检查和指导落实情况。

  工会办公室于月初提出本月工作要点,责任到人头,月底检查完成情况。

  4、各分工会要根据工作计划,拟出全部工作安排意见,报校工会,并完成填表、上报工作。

  三、工作报告制度

  1、工会主席每季向工会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每年底召开委员会扩大会,总结汇报工作,报告内容为本季和本年工作情况、工作效果及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

  2、各专业组长,每学期向工会委员会汇报一次半年工作情况、工作效果及下半年工作要点。

  3、年初要在教代会上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报告上年度工会工作总结,提出下年度工作要点。

  4、工会全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规章制度和组织人事,重大活动安排等要予先上报校党委。

  5、分工会工作总结、工作安排、修订制度、组织情况和重大活动,要及时报校工会。

  四、专兼职工会干部培训和理论研讨制度

  为适应各时期对工会提出的要求,不断提高工会专兼职干部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实现上级组织的要求:

  1、校工会专职干部必须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2、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实行两级培训制度。

  ①校工会负责培训分工会主席、分工会委员。

  ②分工会负责培训工会组长和工会积极分子。

学校工会制度6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精细化管理和教书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2、校工会要认真贯彻学校发展进程中的总体思路,充分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配合、协助学校行政团结和带领广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中,在推进学校的与发展中发挥主力作用。

  3、校工会实行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增强工会活力和凝聚力,把工会建成“教工之家”。

  4、校工会的工作目标是“维护核心、服务中心、凝聚人心、映民心”,优化学校舆论氛围,号召广教职工同心同德、团结一致、一心一意谋发展。

  第二章基本任务

  1、开好一年一度的教代会,执行教职工代表会的决议和临沂学工会的决定,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2、建立完善与学校行政的协商制度,通过教代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依法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权利和物质利益,共谋学校发展。

  3、密切联系群众,通过定期召开不同规模的职代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重工作发布会等形式,传达党的有关决议精神,为学校行政提供政策解读的平台,进行工作通报,发布工作信息,解除广教职工在学校发展过程中的疑虑和困惑,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坚定教职工推动学校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4、通过了解、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教职工对学校发展和学校事务中的看法、建议,把零星的、分散的批评和建议系统整理,整合上升为集体的意见定期向党、行政汇报沟通,让教职工积极参与到学校的、发展中来,进一步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职工的参与权,强化教职工的发展意识和局意识。

  5、工会对事关学校全局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务,如新校区建设、精细化管理、校内的检查、考核、评聘、招投标、教代会议案落实等方面,创造各种有利条件,鼓励工会员、工会组长及教职工代表等参与进来,形成合力,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对工作进行有效的督促,强化教职工的监督权,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感和责任意识。

  6、充分发挥每个教职工的能力和水平,依靠教职工组织开展各类活动,让教职工做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和评判者,调动广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7、积极了解和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解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化解教职工工作、生活中的矛盾,从全局上教育、向好处引导,维护学校的和谐发展。

  8、积极配合学校党、行政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带头维护局,有利于团结、有利于凝聚人心的话多说,有利于学校发展、有利于教职工利益的事多做;组织教职工的思想、法律法规、业务理论的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业余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9、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做好教职工工作,完善校务公开工作,办好校务公开栏;建立校长联系工会员、工会组长与工会员、工会组长联系教职工制度,为工会员、工会组长上引下联搭建平台,为学校和教职工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

  10、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女教职工的身心发展规律,做好女教职工特殊保护和计划生育工作。

  11、争取学校的支持,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向会员公开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工会员的审查监督。管理好工会财产。

  第三章工会自身建设

  1、工会要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政方针和有关决议,定期向学校党汇报工作,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学校党讨论决定的有关工会的重问题,校工会组织要认真讨论,组织实施;教职工的呼声、工会工作的情况,在向校党报告的同时,一般应向临沂学工会报告。

  3、工会对临沂学工会的工作部署,应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并向党汇报,要在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

  4、工会是学校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教代会每年应按时召开,代表会由校工会员会负责召集。要支持学校行政工作,维护学校行政的指挥权威,宣传和动员教职工投身学校的和发展中。

  5、校工会员,在会员或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产生,校工会常设工会干事一名,负责工会的日常工作。

  6、工会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合理安排工会的工作进度,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会,认真听取家对于工会组织的意见,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提高工会工作效率,自觉接受会员群众的监督,为学校其它各部门和广教职工做出积极的榜样。

学校工会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育工会是在教育局党领导下相对立的群众组织,工会财务工作直接在工会员会的领导下,在上级工会及本单位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工会经费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二条工会财务机构暂由单位财务处设专人兼管。

  第三条工会财务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条例为工作准则。

  第四条工会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发挥会计的映和监督职能,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和全校教职工的合法利益。

  第五条工会财务人员要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正圈理会计账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提高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为领导当好参谋,为全校教工当好家、理好财。

  第二章工会资金的筹集

  第六条经费收入:严格制度,依法办事,全面落实拨交经费的政策,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工会上缴经费。

  第七条会费收入:根据“工会法”规定,凡工会会员均按本人每月基本工资收入的0。5%及时、准确、足额交纳会费。

  第八条其他收入:接纳行政的有关补助、职工福利经费和其他部门的损赠等。

  第三章经费使用和管理

  第九条坚持经费立管理原则。教育工会在银行设立账户,单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枝笔”审批,重事项要经工会员会审批。

  第十条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第十一条坚持管理原则。接受会员会或会员代表会的监督;接受工会经费审员会的审。

  第十二条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工会经费不得用于筏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抵押。

  第四章工会经费报销

  第十三条必须有正式发票,发票的内容印名称、日期、数量、单价、金额、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齐全,不得涂改、填补,小写金额一致。

  第十四条发票背面要有经办人签名,工会主席审批并签名。重活动应由工会员会研究决定,并形成书面报告。

  第十五条按照财务规定在限额内使用现金,超出限额应使用转账支票。支票或现金使用后应在一周内到财务报销。

  第五章工会会计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工会财务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收集,审核对,整理成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送交档案室保管。

  第十七条调阅工会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工会会计档案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需经工会领导报单位领导批准,按规定阅。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特殊情况需经主要领导批准

  一、加强预算管理,坚持审批制度

  1、学校年初要遵循“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好预算。每月要编制月份计划,报总校审批,方可实施。

  2、学校根据总校安排报账时间,及时报账。报账同时,报下月支出计划,经总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3、固定资产购建和日常修理,单价在3000元以上或总造价在1万元以上的支出,在年初预算时要负有专项说明,执行前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

  二、加强学校收费管理

  1、严禁设立“小金库”,不得将收入作为往来款项进行核算。

  2、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学校财产机构不得使用。

  3、严禁违反规定,巧设项目向学生收取费用。如统一发动、购买练习册,按人头收取班级活动费,强制保险等。

  4、不扣留、挪用各种收费,足额、及时上缴总校。

  三、支出管理

  1、学校的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的一切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的决策,应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查。

  2、财务机构内部分工做到帐、物分开,报账员不兼任档案管理、财务保管工作。

  3、禁止在支出过程中变通、变造现象,保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有效。

  5、培训费报销程序及标准:

  (1)教育局文件,填培训卡,学区校长签字,会计处核销。

  (2)县内培训,车费10元,住宿费20元以下(有票据);

  市内70元以下车费,30元以下住宿费(有票据)。没有统一伙食安排的,市内每天补助5元,市外每天补助8元。

  (3)培训回来及时到总校核销培训费,过月单据不予核销。

  6、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学校领导积极向总校反映,申请小额备用金,以保证学校急需的临时性支出需要。

  四、财产管理

  1、低值易耗品学校建立明细帐,由学校保管员及时记录、存档。

  2、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到人,发生人员变更时做好交接手续,详细盘点。物品非正常损坏或丢失,责任人照价赔偿。

  3、学校物品一律不许外借,外借不能收回时,保管员、外借人平均折款赔偿。

  五、档案管理

  1、报账员对文件、制度、报表、预算决算及重要合同,定期归档、审查、整理立卷。

  2、档案要有目录,并装订成册,防止丢失或毁坏。

  (一)总则

  1、为了规范李白河小学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按《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2、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依据《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3、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固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财务公开,如实反映学校财务收支情况。

  (二)财务管理体制

  4、切实做好“收支两条线”这一财经制度。学校设报帐员一名,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管理学校财务活动,定期区财务结算中心报帐,由结算中心核帐、结帐。

  5、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都严格按照街道财务管理规章规定执行。

  (对于资金的使用,财务人员要严格把关,严格遵守结算现金管理制度,做到及时记帐,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三)预算管理

  6、实行“核定收入,定额或者定须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将全部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各项非财政收入与各项支出统一编列预算,报经财政部门核定。而对于学校的大型修缮和设备购置等,则按桂城街道公物采购和工程招标的相应文件标准执行,学校预算在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以后,则由学校自求平衡。

  7、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数字指标必须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依据充分确实的资料和收支的规律,进行计算,力求和项数的真实准确,不任意编造。在编制预算时,要按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优先确保支出重点,并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8、收入预算,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则根据学校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

  (四)收入管理

  9、收入管理的要求:

  A、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积极组织收入。(按一费制文件)

  B、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在执行收费时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张榜或发通知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并按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书杂费减免。

  C、所得收入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收费票据要指定人员保管,要建立严格领用制度。对票据的收款日期,付款单位或付款人名称,收费依据,收费金额必须逐一填写清楚,并加盖学校公章和经手人员印章(或签全名)]

  D、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五)支出管理

  10、我校的'各项支出是为了保证学校完成教学、教育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资产的耗费及损失,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最大的经济效果,其支出管理的要求有:

  A、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规则和财经纪律,即严格遵守《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中小学财务制度》的各项规定。

  B、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首先,正确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其次,要精打细算,妥善安排,把有限的钱用在“刀刃”上。

  C、各项支出实行分类管理,按实际支出数列报,不以计划数和预算代替。

  (六)结余及其分配

  11、结余分配要求:

  按照桂城街道教育组的有关规定和XX小学教师奖励方案进行计算,提取及其分配工作。

  (七)专用基金管理

  (八)资产管理

  13、学校在各种存款的管理上,必须严格按照桂城街道财政部门的要求,交由街道结算中心统管,其负责结帐、转帐、对现金及各种存款进行清查、校对等业务。

  14、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结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九)负债管理

  15、学校对不同类别的债务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债务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十)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6、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专用基金变动情况表,专用基金变动情况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编制财务报告时应遵循以几方面要求:

  a、真实性

  b、完整性

  c、准确性

  d、及时性

  17、学校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中小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基金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十一)财务监督

  18、学校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财务监督的方法主要有三种:

  a、财务检查

  b、实物检查

  c、现金检查

学校工会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市乡镇(街道)工会建设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乡镇(街道)工会接受同级党委和县市区总工会的领导,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

  第三条乡镇(街道)工会组织是工会组织领导体制中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协调区域内企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独特优势,是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的必然要求。

  第四条乡镇(街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积极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能,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努力把乡镇(街道)工会建设成为党委政府重视、组织网络健全、履行职责规范、指导基层到位、服务群众深入、积极推动经济发展的“六好”乡镇(街道)工会。

  第二章组织建设

  第五条县市区总工会结合实际确定所属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形式,并应当同步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

  第六条乡镇(街道)工会具备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条件的,经上级工会审查确认,并报市总工会审批,即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主席为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乡镇(街道)工会委员会、工会联合会的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原则上与乡镇、办事处党委、人大、政府的任期同步;换届选举前必须向党委和上一级工会请示,经批准后方能进行换届选举。

  第八条乡镇(街道)工会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和本辖区内所属村和社区、企事业单位、其它经济组织的基层工会组织实施领导和管理。乡镇(街道)工会领导和管理所属基层工会组织的具体范围及序列,由上级工会决定。

  第九条乡镇(街道)工会委员会、工会联合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乡镇(街道)工会工作委员会的组成,由派出它的上一级工会批准。

  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工作的目标任务,由上一级工会组织下达并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的优劣给予奖励或批评。

  第十条乡镇(街道)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每隔三年或者五年召开一次。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乡、镇、街道工会会员代表比例,按照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每次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由同级党政主要领导,乡镇(街道)工会委员会或工会联合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及有关方面代表组成。

  第十一条乡镇(街道)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乡镇(街道)工会委员会或工会联合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报告;

  (三)选举工会委员会或工会联合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四)选举出席上一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十二条乡镇(街道)工会委员会或工会联合会委员会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实行会务公开,接受会员群众的监督,依靠会员群众办好工会。

  第十三条乡镇(街道)工会委员会、工会联合会委员会、工会工作委员会一般应由五至十一人组成。

  第十四条乡镇(街道)工会委员会、工会联合会委员会和工会工作委员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主要议题是:

  (一)贯彻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贯彻落实党委、上级工会有关决定、指示的情况;

  (二)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和向党委、上级工会的重要请示、报告;

  (三)工会工作的总结、表彰和工会工作计划;

  (四)有关职工权益和困难职工帮扶的重大问题和向党政领导提出的重要建议;

  (五)工会经费预、决算及工会财务的支出;

  (六)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七)补选工会(联合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

  (八)必须由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问题。

  第十五条乡镇(街道)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向乡镇(街道)工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章基本职责

  第十六条组织职责。乡镇(街道)工会积极探索建立工会委员会、联合基层工会、基层工会联合会等符合实际的组织形式,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辖区内的职工入会率要达到90%以上,坚持“建会、建制、建家”并重,在已建立工会组织的非公企业中,积极配合党委组建党的基层组织。

  第十七条维护职责。建立与政府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参与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监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积极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协商工作,签订区域集体合同;指导和督促区域内企业建立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实施企业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建立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结合辖区内企业特点,形成乡镇(街道)、社区(村)、企业三级调解组织网络;监督企业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第十八条服务职责。乡镇(街道)工会要牢固树立服务职工、服务企业的意识,做到“建家就是建企业”,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建立健全职工维权帮扶站,大力实施送温暖工程,对困难职工实施有效帮扶和救助。

  第十九条建设职责。乡镇(街道)工会要围绕乡镇(街道)中心工作,团结和动员职工为乡镇(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建功立业;大力实施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和职工素质工程,深入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

  第二十条工会干部队伍建设职责。乡镇(街道)工会要做好基层工会干部的协管工作,积极推行基层工会干部的民主直选工作;积极推进联合基层工会和基层工会联合会工会干部社会化、职业化,可设立组织员、联络员等多种形式充实工会干部队伍;加强基层工会干部培训,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和工作能力;建立和完善基层工会干部的保护机制,解除基层工会干部的后顾之忧。

  第二十一条代行基层工会职责。当基层工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妨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工资协议遭到拒绝、组织机构被非法撤销或合并等情况出现时,乡镇(街道)工会要代为履行基层工会职责,发挥上级工会代表下级工会的作用。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条乡镇(街道)工会例会制度。乡镇(街道)工会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基层工会主席工作会议,总结、交流、部署工作。

  第二十三条工会组织档案管理制度。乡镇(街道)工会至少要设立工会组织建设、工会会员、工会工作三类档案。

  (1)工会组织建设档案。一是建立乡镇(街道)工会组织的申请及上级工会的批复;二是辖区内社区(村)工会、企事业单位建会申请及乡镇(街道)工会对其的批复;三是辖区内所有基层工会组织名册。

  (2)工会会员档案。对辖区内的所有工会会员进行实名登记,并颁发中国工会会员证。

  (3)工会工作档案。主要包括经济技术创新、职工素质教育、安全生产监督、送温暖活动、民主管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等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记录。

  第二十四条督导检查制度。乡镇(街道)工会要加强对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工会工作的检查和督导。督导检查要做到: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内容、严格组织实施、通报督导结果。

  第二十五条考核制度。乡镇(街道)工会要加强对辖区内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的考核。量化工作任务,分解工作指标,严格考核奖惩。

  第二十六条工作汇报制度。乡镇(街道)工会要定期向同级党委汇报工作,并认真落实同级党委对工会工作的要求;乡镇(街道)工会要建立向上级工会报告工作制度,做到日常工作定期报,重点工作随时报,重要信息及时报,阶段性工作按时报,保证工作动态及时上传。

  第五章创建“六好乡镇(街道)工会”

  第二十七条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好。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方配合、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工会工作格局。党委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建目标体系,定期研究解决乡镇(街道)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联系)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能主动征求工会意见,为工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第二十八条组织网络健全好。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工会组织机构,按要求配备专职工会干部,工会主席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是党员的进入同级党委班子。工会主席由同级副职兼任的,配备专职工会副主席。区域内工会组织建会率、职工入会率均达95%以上。

  第二十九条履行基本职责好。源头参与有力,适时提出维护职工权益的主张和建议。企事业单位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履约率达到较高水平。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安全卫生监督工作落实,区域内无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

  第三十条指导帮助基层好。适时对区域内基层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主动与企业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基层工会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培训基层工会干部成效明显,基层工会干部合法权益维护到位。

  第三十一条服务职工群众好。努力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送温暖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积极开展职工就业培训,提高职工的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区域内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特困职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职工群众对工会满意度高。

  第三十二条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好。紧紧围绕乡镇(街道)中心工作,推动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广大职工积极投身改革,为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社会建功立业,文化体育工作活跃。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的培养、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第三十三条搞好创建“六好”乡镇(街道)工会活动的评选。表彰“六好乡镇(街道)工会”评比,实行逐级申报、逐级考核办法,申报省级先进单位必须是市级的先进单位。省总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六好乡镇(街道)工会”,并推荐优秀单位申报全国“六好乡镇(街道)工会”。

  第三十四条将“六好乡镇(街道)工会”活动纳入到创建“先进县市区总工会”竞赛活动中,申报省级先进县市区总工会,“六好乡镇(街道)工会”应达到50%以上。

  第六章工会干部

  第三十五条依照全总、省委、市委有关文件规定,选配好工会干部。乡镇(街道)应按同级副职配备专职工会主席,是党员的进入同级领导班子。经济较发达、职工人数较多的乡镇(街道)工会可配备1-2名工会专干。工会副主席、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按照同级中层正职干部选配。

  第三十六条乡镇(街道)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求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第三十七条县市区总工会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协助管理乡镇(街道)工会主席、副主席。

  第三十八条上级工会要依法保障乡镇(街道)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困难;加强对乡镇(街道)工会干部的培训,搞好指导、服务。

  第七章工会经费

  第三十九条乡镇(街道)工会的经费来源:

  (一)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的拨入经费;

  (二)上一级工会拨给的工会工作经费;

  (三)会员缴纳的会费;

  (四)区域内单位和个人的资助收入;

  (五)其他收入。

  第四十条鼓励、支持区域内大中型企业、事业、机关的工会组织,对口联系、帮助乡镇(街道)工会,建立联系制度。

  第四十一条乡镇(街道)工会经费的管理,按照全总、省总和市总有关工会财务的规定执行,接受本级和上一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和审计。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县市区总工会要把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依据本规程,制定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确保乡镇(街道)工会的规范化建设健康发展。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工会干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对在履行职责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被上级工会评为先进的乡镇(街道)工会干部,要给予精神和物质的鼓励。

  第四十三条本规范自二Oxx年十月一日起施行。各县市区总工会、乡镇(街道)工会要按照本规程制定实施细则。

学校工会制度9

  校工会是校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校党委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上级工会组织的法规、政策和工作部署,负责制定工会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工会的`思想、组织建设,指导校女工委员会和基层工会开展工作。

  三、负责教代会、工代会筹备和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闭会期间行使教代会办事机构和工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能。

  四、协同党委宣传部、人事处、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织师德标兵、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的评选;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学、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五、负责动员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改革建设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教职工的意见、建议,为校党委、行政决策提供参考。

  七、负责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协助开展教职工职业技能培训。

  八、负责教职工福利发放,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九、负责发展工会会员、工会专兼职干部的培训和教职工业余团体、协会的组建与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校“三育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红十字会办公室工作。

  十一、负责有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立卷、归档、移交工作。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信访、保密等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工会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校工会制度10

  工会充分发挥学校工会这一群众组织的作用,调动广教职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与向心力,搞好管理,特制定学校工会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1、工会在党支部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有关理论。

  2、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任务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搞好宣传,做好教工的思想工作,调动教工的积极性,完成上级工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定期召开教代会,做好教代会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增强教职工参与管理、监督意识,履行主人翁权利和义务,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和发展。

  4、定期对办公室纪律、卫生进行检查。

  5、丰富教职工业余文体生活,开展各项群众性文体活动。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文体比赛活动,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6、关心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时映教工的意见和要求。

  7、定期对教师进行考勤:教师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1天内临时病事假跟校长请假,如校长不在学校,要跟副校长请假;病事假在17天之内的由学校准假,超过7天则向教育局请假。

  8、定期召开工会员会,总结交流经验,定期向党支部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

  9、学校助教师的双方父母及子女的婚丧嫁娶、升学、参办理相关事宜。

  10、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4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11、丧假: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死亡后,职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1)假期: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

  (2)路程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工资待遇: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12、子女升学准假一天,子女结婚,父母可以请假三天。

  13、协助学校做好教工的纠纷调解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学校工会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学校教职工在党支部领导下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形式。为在学校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治校的指导思想,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为了完善学校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建设学校的积极性,保证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落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

  第三条教职工大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权;同时要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参加和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而努力。

  第四条教职工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教职工大会接受学校教代会的指导。

  第二章教职工大会职权

  第五条教职工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的执行情况、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后施行。

  (三)在学校权限范围内,讨论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有关基金和福利费的管理使用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必要时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可以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或党委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

  第六条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大会的有关决定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

  第七条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行使指挥职权,学校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教职工大会成员

  第八条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教职工大会教职工全体参加。学校教职工应按时参加教职工大会,确有重要原因不能出席,应向大会请假。

  第九条大会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干部、离退休教职工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大会。特邀代表由工会小组提名,经教职工大会筹备小组与有关方面协商确定。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教职工大会成员权利:

  (一)按规定程序提出提案和方案,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可以就大会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可以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可以参加对学院有关部门或各级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

  (四)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有权向工会及有关上级部门申诉、控告。

  第十一条教职工大会成员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实际,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合理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教职工大会决议,做好教职工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工)职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组织制度和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根据学校教代会召开的时间安排,教职工大会每年举行两次,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学校教职工出席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教职工大会必须按期召开。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作说明,取得多数教职工的同意。遇有重要问题,或者根据三分之一以上学校教职工的提议并报经校党支部同意,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会议。

  (一)教职工大会召开的程序和工作规范是:

  1 、确定议题

  由学校工会主席召开校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议程,报校党支部批准、通过。

  2 、征集提案

  由工会委员会围绕中心议题,在会前组织征集提案;提案须明确写出所提问题的理由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并由三人以上联名提议或一人提议二人以上附议提出。

  3 、起草报告

  (一)根据大会中心议题,校工会负责起草大会工作报告和其它有关文件。

  (二)工会主席主持召开教职工大会预备会议。会议的内容;通过大会主席团,教代会会议议程,决定教代会会议其他事项。

  (三)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教职工大会。大会通过决议和议案时,采用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教职工大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大会表决必须有出席会议的全体教职工过半数以上方为有效。

  (四)会议闭幕后,将组织检查、监督会议决议的执行和提案的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完成教职工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教职工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主席召集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职工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第十六条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是工会委员会,工会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参加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宣传教职工大会的性质、职权和作用,组织学校教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二)参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

  (三)制订召开教职工大会方案,提出教职工大会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大会筹备工作和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

  (四)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议。

  (五)贯彻落实大会的决议;检查监督大会决议的执行与提案的落实情况。

  (六)指导工会小组民主管理的各项工作。对违反教职工大会制度的行为,提出意见并要求改正;

  (七)接受和处理学校教职工的申诉和建议,维护教职工及其代表的合法权益。

  (八)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九)处理教职工大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宜。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十)学校应为工会承担教职工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其它条件。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学校工会制度12

  1.工会在党支部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有关理论。

  2.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任务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搞好宣传,做好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教工的积极性,完成上级工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定期召开教代会,做好教代会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增强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意识,履行主人翁权利和义务,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4.定期对办公室纪律、卫生进行检查。

  5.丰富教职工业余文体生活,开展各项群众性文体活动。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文体比赛活动,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6.关心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时反映教工的意见和要求。

  7.定期对教师进行考勤:教师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1天内临时病事假跟校长请假,如校长不在学校,要跟副校长请假;病事假在1——7天之内的由学校准假,超过7天则向教育局请假。

  8.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总结交流经验,定期向党支部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

  9.学校帮助教师的双方父母及子女的婚丧嫁娶、升学、参军办理相关事宜。

  10.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4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11.丧假: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死亡后,职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1)假期: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

  (2)路程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工资待遇: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学校工会制度13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作方针,以及上级工会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任务,部署确定本街工会阶段性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2、加大工会组建力度,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以“两新”组织组建为重点,全面完成上级工会组建指标;以“规范化建设”为标准,规范工会组织运作;以创建“职工之家”为载体,推动基层工会工作有效运作。

  3、加强维权机制建设,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各项维权机制的运作,推进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和工资协商的制度建设;坚持和推进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政务公开制度,等民主管理制度建制率和规范运作;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加强职工帮扶制度建设,加大帮困救助力度,抓好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实施和帮困送温暖工作。

  4、深化职工素质工程,进一步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开展学习型“争创”和技能比武活动;搞好评先工作和开展弘扬劳模先进精神活动;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崇尚爱岗敬业精神;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提升职工文明素养。

  5、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水平。抓好工会干部的业务培训教育,加强工会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工会组织效能建设,提升工会整体工作水平。

学校工会制度14

  工会在党支部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调动广教职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加教职工凝聚力与向心力,搞好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根据各个阶段的不同任务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对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法制、纪律教育及科学、文化、技术教育,提高教职工思想、文化、业务素质,调动教工的积极性,完成上级工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定期召开教代会,做好教代会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增强教职工参与管理、监督意识,履行主人翁权利和义务,积极提合理化建议,推进学校教育教学的提高和发展。教职工会闭幕之后,对会作出决定、决议,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三、为了保证校长负责制顺利推行,每学期发动教职工对学校重工作考核方案等有关问题献计献策活动,鼓励教职工对学校工作参政议政。

  四、丰富教职工业余文体生活,开展各项群众性文体活动。每学期组织开展一至二次文体活动,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关心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时映教工的意见和要求,沟通学校干群关系,协助学校做好离退休教工的服务工作。

  六、教工活动室定期开放,安排专人值班,保管好活动用品,定期向党支部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

  七、配合学校行政做好校务公开日常工作,协助学校做好计划生育、教工的纠纷调解及其他临时性工作。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

学校工会制度15

  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工会应按期换届,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员会全体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制度,正常生活。

  二、学校工会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会或会员会的决议和市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重问题提出工会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重问题应及时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会,通过教职工代表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实施监督。

  五、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创新、学习考察及文艺、体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每两年组织全体教职工体检一次。

  七、与学校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定期向教职工公布,接受市教育工会和本校工会经费审查员会的审查监督。

  九、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十、学校工会工作考核与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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