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消防安全制度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消防安全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消防安全制度1
消防工作是机关事务管理局重要的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区相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局消防工作特点,特制订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检查作为保安、门卫值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值班保安、门卫要把防范火灾作为重要内容,发现隐患、苗头要及时处置,并上报分管领导,一旦发生火灾,须按照《火灾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严格操作。
二、每月一次,对防范区域内所有单位(部门)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主要防止灭火器、消防栓皮管龙头、消防标记、应急设备等设施过期、移位、丢失、损坏等情况。
三、局职能科室(服务中心)对安全值班人员要进行监督、检查,对巡查负责、遇事处置得当、有效防范事故的工作人员要予以奖励,对不负责任的要坚决予以处罚。
四、在重要节假日之际,要组织骨干人员进行突击检查,以座谈会的形式,分析当前安全形势,汇总各方面检查资料,做好节前安全动员。
消防安全制度2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特别是加强周六及假日学生宿舍的管理,经研究做出如下的`规定:
1、凡周六(或节假日)需要留宿的同学,在舍长(或当天值日生)处登记《周六(或假日)宿生留宿申请表》(表格由舍长在舍监处领取),并交由本班生活委员统计本班留宿学生名单,统计名单交班主任签字后放在班级考勤册中备晚修值班老师考勤用。留宿申请表由舍长交给宿管部或舍监。两份表格均需当天下午5:00前上交。
2、没有登记的同学,不能私自留宿。凡未登记留宿的同学必须回家,否则视为外宿。
3、班主任要利用信息平台把周六(或节假日)学生留宿情况告知家长。并整理好本班宿生的家长联络电话,由舍监于节假日电访家长,对部分宿生进行抽查。
4、周六留宿同学需参加晚修,并在教室接受考勤。如发现缺席,即刻由学监通知班主任并告知学生家长。同时在文明班评比中视情节给予相应扣分的处理。
晚修时间:第一节:7:30-8:20 第二节:8:30-9:30
5、周六晚修可自由安排学习,但不得严重影响干扰他人。学校广播部可适当播放电影供同学们收看,各班根据本班大多数同学的意愿,选择收看或不收看。年级组可结合本级情况具体安排。
6、凡周六(或节假日)登记留宿的同学,必须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和宿舍纪律。
消防安全制度3
一、超市消防安全制度
1、门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制》。
3、安全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超市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超市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超市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卖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商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开关,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13、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发胶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超市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部门设置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
2、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隐患。
3、部门经理/主管每月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汇报(书面材料)。
4、安全部每周定期对全商场进行消防检查,主要检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实,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险隐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检查记录等。
5、安全部的消防安全检查报告,每月呈报店经理和总部相关部门。
6、安全部须有专人负责政府消防安全检查部门对商场的安全检查的准备、问题的整改等事宜。
7、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限期未整改者,进行相应处罚和上报店经理;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8、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用电设备,执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并根据需要,设置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等新技术来加强商场的预防、灭火功能。
9、检查防火档案、灭火作战计划、季度消防演习报告等,负责消防的安全员对相关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紧急情况下,所应采取的切合实际的措施。
10、检查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情况,特别是对事故信息的分享,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是否定期、不间断在进行。
三、仓库消防安全制度
1、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畅通。
2、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和灯头都应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商品保持一定距离。
3、消防喷淋头距离商品必须大于50cm。
4、仓库中不能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使用的电灯泡不能超过60W。
5、库房中所设置临时电线的存在时间不能超过2星期。
6、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7、易燃易爆商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存放,不能与其他商品混放。
8、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
四、配电室消防安全制度
1、配电室内不得会客、吸烟,不得动用明火,不得储存杂物和堆码商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各种电器、照明设备及线路的安装、使用以及配电室的清洁维护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3、当班上岗时须穿绝缘鞋,带电作业时须安排两名以上监护人,作业时挂牌操作,并有专人守卫电闸箱,高空工作时系好安全带。
4、配电室要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所有人员必须经过训练,提高抢险自救能力。
5、每日需有电工昼夜值班,不得在当班时饮酒、睡觉或擅离职守,对设备运行要定时巡视。
6、凡安装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经工程主管同意后,由电工操作安装。
7、工程部、配电室人员和安全部每月对店所属地区进行电气安全检查,并且认真做好记录。
五、机房消防安全制度
1、机房内不得会客、吸烟、动用明火、储存杂物和建筑用品,不准堆码商品及易燃易爆物品。
2、机房工作人员需认真检查电机线路、机器运行、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3、机房机器需要维修使用的油漆或其他化工材料,包括包装物、擦拭剂、涂料、搅抖等物料应到指定地点办理,不得随意弃置现场。
4、机房如需电气焊接时,严禁调兑柴油或稀料,未使用完的柴油、稀料、机油,应由专人设专门地点妥善保管。
5、机房的工作人员须严格履行职责,做好工作记录,交班接班认真检查,不得在当班时饮酒、睡觉、玩耍(麻将、扑克、棋类等)或擅离职守。
6、机房内应配相应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并且实行责任制,谁在岗谁负责,遇有火灾、火险立即扑救。
7、机房内所有设备、电气线路要经常检查保养。
六、办公区安全消防制度
1、办公区严禁吸烟,并贴有严禁吸烟和防火的标志。
2、办公区不得储存杂物,不得大量堆放商品,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3、办公区不得使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饭锅等电热工具。
4、办公区无人办公时,应关闭所有的照明灯。
5、办公区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在工作结束时,关闭电源。
七、值班室消防安全制度
1、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值班室。
2、值班室内禁止吸烟,并贴有禁止吸烟、110、119等标志。
3、值班室配有应急疏散指示图、内部消防安全指南、紧急电话录、所在区域的派出所电话地址等。
4、人离开房间时,应将房内的电灯关掉。
5、值班室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工具,禁止使用射灯和动用明火。
八、超市临时动火管理规定
为保证超市正常营业时间的消防安全,确保超市的正常营业秩序,根据超市相关规定和有关消防法规,现对临时动火如下规定:
一、严禁在超市正常营业时,在没有征得防火督察组同意,无任何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电焊、氧焊、切割、打磨等动火作业。
二、如非要在超市营业时进行动火作业,必须通知防火督查组人员,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严格遵守动火前“七不”“四要”的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制度4
一、领导“包保”责任制
1、局长为本局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局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指挥、督导、检查。保证全局的消防安全生产,对县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
2、分管领导为所分管科室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局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局长负责。
3、科长为所在科室的责任人,做好自己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督导,做好干部职工的教育。
4、“包保”工作签订责任状,实行局长与副局长,副局长与科长,科长与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做到“谁管理、谁负责”,把责任落实到人。
二、消防安全会议制度
1、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布置全局的`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目标措施。
2、按要求参加县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会议,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落实。
三、事故报告制度
实行消防安全报告制度,出现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要及时、内容要准确,以便领导小组制定解决措施和办法。
四、公共消防制度
1、办公地点要设立紧急通道疏散人群,确保生命安全。
2、办公地点、楼堂院落要有灭火器、消防拴或感应喷水灭火装置,并确保能正常使用。
3、档案室、微机室和存放资料室必须专门配备灭火器,及时检查电路,清理老化电线,防止短路造成火灾,不准超负荷使用用电器。
4、原则上建立火灾预警机制,切实做好防范工作。
五、督察检查制度
1、做好消防安全的检查督察,重点做好电路、电热器使用的检查,对有消防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其整改,责任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做好办公楼、家属院的防火、防盗、保安措施,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六、责任追究及考核奖惩制度
1、消防安全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
2、对误报、谎报、漏报、故意隐瞒不报消防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将消防安全纳入年终考核的范畴。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消防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对出现事故的科室和部门,年终考核列为不称职等次,对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实行谈话诫勉。
4、对消防安全做得好的科室与个人进行适当奖励。
七、事故和重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1、事故举报范围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死亡、重伤、中毒或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且有关单位隐匿不报的。
2、举报人可采取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举报,举报内容应翔实具体,并尽可能的提供有关证据。
3、接到举报后,局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人要认真做好记录,严格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不得将举报人及举报情况泄露。并以一定方式予以奖励。
八、隐患整改制度
1、实行隐患整改制度。发现安全消防隐患必须立即报告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最短时间内予以整改。
九、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1、对重点火源,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与不定期到重点源点位进行检查。
2、要求存在重重点火源的各科室要制定定期自查制度,并进行自查。
消防安全制度5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指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师生餐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校确定将档案室、保管室、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语音室、体育器材室、食堂、多媒体教室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5、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机,要放在明显的地方。义务消防员要学习、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机,会报警。经常检查灭火机,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总务处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电脑室管理人员、各办公室内教师在启动电脑、空调、电热台板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9、仪器保管员严禁在仪器室里做演示实验,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
10、图书、体育器械库房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11、班主任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班务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要玩打火机,不玩烟花炮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12、教师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3、食堂工作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4、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制度6
一、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灭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调食品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电源,开启电源开关。严禁先开启开关再插电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机械时,先检查零部件安装是否坚固,机器是否完好,才能进行操作使用。但机器在运转时严禁将手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卫生工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器设备或电源设备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或引起电器设备等的损坏。
五、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关闭鼓风机,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如意外燃烧失火,速盖上锅盖或倒入沥水蔬菜,并迅速用灭火器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六、食堂在电器设备运转中,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七、每天下班前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方能离开。
八、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九、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报警并通知后勤保卫处。
餐厅(厨房)是重点防火安全部门,人员集中流量大,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一、定期对厨房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所有厨房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燃气使用操作规程》,《餐厅(厨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训合格,严格按照餐厅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岗位操作。
二、餐厅(厨房)要配备有合格上岗证的电、水、煤气的维修工,经常对餐厅(厨房)的水、电、煤气管道、阀门及炉具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准擅自接、改拆电线、煤气管道和电源、气源。
三、消防器材配备足够,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四、进入厨房人员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厨房内进行非食品生产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五、不准在餐厅(厨房)内乱扔烟头、火柴棒,工作人员不准在库房、操作间区域吸烟。
六、每次开炉前,必须按《燃气操作规程》,先检查厨房所有燃气阀门,确认全部关闭无误后,与交班记录核对,查看厨房(包括明档)区域无异常情况后;再按操作规范使用。
七、厨房工作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厨房区域安全情况,关闭门窗;切断不用电源;拔出厨房机械、电器插头(雪柜除外);全部煤气阀门,并做下班安检记录。
八、厨房员工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时都要对全部煤气管道、管道阀门、炉具开关、净化排风系统电源箱检查一次并做安检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九、厨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电时,必须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有专人负责安全的监控下使用。
十、每天专人进行安全巡查,每周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每月25日前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消防安全制度7
为加强网吧消防安全管理,增强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公司财产及公共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结合本网吧,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放火责任制度。网吧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用电设备,执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防火安全负责人汇报(书面材料),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和一切违章现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险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建立本网吧防火档案,确定本网吧的防火重点部位。网吧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紧急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网吧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营业场地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
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气线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发现安全问题或消防隐患及时处理并报相关部门。
网吧营业场地内具体落实场地巡查制度,根据人口密度调整巡查频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备案。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像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网吧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网吧全体工作人员务必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自觉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处于戒备状态,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消防安全制度8
一、消防安全例会应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主要的内容应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组织召开专题性会议。
二、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并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下发有关部门并存档。
三、会议议程主要有听取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五、本单位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度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消防安全制度9
雅苑社区创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制度: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雅苑社区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一、社区义务巡查员,每天对社区进行消防巡查。
二、社区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定期和不定期对重点部位进行防火检查。
三、对社区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四、在巡查过程中督促消防车道和疏散通道畅通,发现并督促相关单位消除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制度10
(一)车库属厂重点防火部位,驾驶员和维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二)车库应悬挂禁火标志,库内禁止烟火,严禁使用喷灯、电焊、气焊、气割等明火作业。如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必须经厂消防管理部门审批,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三)车库内不得存放油类物品及其它化学危险物品。保养维护和检修使用留下的油棉纱、油布等易燃物应及时清除干净,保持库内整洁。
(四)车库内不准清洗发动机、不准加、放汽油或柴油。废机油和清洗油应倒在规定的'回收桶内,严禁乱倒。车库地面不得有积油。
(五)冬季油箱或水箱上冻时,可用温水加热使其溶化,禁止使用明火或大功率灯泡直接加温烘烤。
(六)车辆行驶前,要确认机件良好,特别是电路、油路良好。不准“带病”运行。车辆发生油路故障,严禁人工直接供油。
(七)车辆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所配消防器材必须妥善保管,自觉维护和保养。
消防安全制度1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46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和“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监管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全市民政行业(社会福利机构、烈士纪念设施、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殡葬行业等单位和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素质显著提高,行业消防设施装备建设基本达标,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完善。
三、组织领导
市民政局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局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其职责和任务是:负责建立局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工作形势,查找安全隐患,提出解决办法;针对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局党组提出建议;检查、督促、考核局系统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等。
四、工作职责
各直属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处室)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一)各业务处室:按照《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要求,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慈善救济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重点组织开展好对孤寡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帮扶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机构配合属地乡镇(街道)政府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督促社会福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及适时消防灭火逃生演练;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公墓等区域禁限燃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优抚安置事业单位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行政审批许可,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以登记。
(二)各直属单位:按照《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要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全面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上述消防安全职责外,还要落实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将每日防火巡查记录存档,期限不得少于一年;立即消除巡查、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确实不能立即消除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按规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职工火场逃生自救互救基本技能。
五、工作制度
(一)建立消防工作例会制度。一是年度消防工作部署会。每年4月底以前组织召开消防工作部署会,主要内容包括:传达上级消防工作精神,部署年度消防工作任务;二是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每季度或结合重大节日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会,主要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部署消防安全工作;三是年终消防工作总结会,会议主要总结全年消防工作、表彰先进,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二)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局机关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每月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各直属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养老服务机构、殡葬行业等重点单位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遇特定情况(国定节假日、重大活动及特殊气象预警等),各机构分管消防安全的职能部门应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
(三)火灾隐患整改制度。防火检查和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发现的火灾隐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方案、期限、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对于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提出解决建议方案,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消防、民政部门报告。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各单位(处室)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养老服务机构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各单位要及时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五)督导考评制度。每年年初,市局将与各单位(处室)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将消防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并于当年底结合相关工作进行考评。各单位(处室)要结合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检查、督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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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制度12
为加强我校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全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人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要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三)、后勤、保卫人员定期进行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派查、消除火灾隐患和建议。
(四)、针对各部门的特点,采取不同的防火措施,并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五)、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防火标志,实行专人严格管理;
(六)、校内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在各种出口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制订重点部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制度13
一、消防安全制度包括:
1、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3、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制度;
4、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5、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6、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7、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8、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管理制度;
10、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制度;
12、燃气和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3、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励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14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精神、物质奖励或考核加分激励,视情给予100-300元奖励:
1、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
2、制止不安全行为,避免发生火灾的;
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和扑灭初起火灾,经确认避免了火灾事故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5、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教育,在消防技能、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获得政府或部门消防安全奖励的;
7、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在考核减分,视情给予10-100元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或解除劳动合同,并负责赔偿损失;或由公安消防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职工消防教育培训、志愿消防队活动制度未落实、未按规定记录的;
2、未签发动火安全单擅自动火或动火未落实消防监护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损失的;
3、接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
4、消防栓、消防水带、水枪、接口损坏丢失或丢失后隐瞒不报的;
5、非火灾情况下,未经申报审批,擅自将消防设施器材(包括消防栓、消防水带)挪作他用的;
6、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不及时上报更换或隐瞒不报、未及时恢复备用,尚未造成损失的;
7、消防栓、灭火器材周围堆放杂物或未经同意变更位置的;
8、消防设施、器材未落实岗位定期维护保养,或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箱)卫生不洁的;
9、未经批准,擅自改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或故意破坏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损失的;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不符合安全规定或未经批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11、私接乱拉电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
12、在生产区或库区吸烟或发现有人吸烟不加制止的;
1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摆放物品的;
14、不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报火警的;
15、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消防演练的;
16、消防值班、巡查人员不如实记录的;
17、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
三、以上奖惩由安全科提出意见,经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报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发,由有关部门部门执行,并将输情况报保卫部门。
消防安全制度15
一、公司对用火、用电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生产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二、生产现场内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向公司安全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安排在非生产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三、动火作业必须落实现场监护人、监护器材,清除动火周围和下面的可燃物,无法清除要使用铁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进行分隔,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及时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分别于动火作业结束后0.5小时、1小时、3小时内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入正常生产。
五、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规范施工,接电时要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并报经安全部门同意,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六、所有电器设备的选型和安装,线路的铺设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选用必须由用电管理部门和安全部门检查核准,由专门电工安装,严禁乱拉乱扯电气线路,严禁私自使用电器设备如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大功率灯具等。
五、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作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进行维修。
七、严禁在用电设备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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