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5-09-01 08:04:11 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管理制度(优秀33篇)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备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设备管理制度(优秀33篇)

设备管理制度1

  本实验中心的设备、仪表,是教学、科研的常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科研必要的物资条件。为加强管理,严格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为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目标特制定对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帐、卡、物。管理人员的职责如下:

  1、新购入的设备及仪表,在学校实践教学科办理帐卡手续,分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实验中心主任在帐与卡的设备、仪表清单上,检查验收物与帐卡相符时,方可签字。

  2、物与帐、卡、设备说明书相符时应妥善保存,不得损坏遗失,存放地点保持清洁、干燥,由实验室主任指派专人管理,监督检查。保证固定资产帐、卡完好。

  3、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使用期限的规定,调出或报废设备及仪表应按有关手续办理报废、报损,应办理销帐卡手续,务必使帐卡物相符,如有问题由实验中心主任负责。

  4、学年末实验室设备仪表进行一次全面对帐、卡、物清理。如发现问题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

  5、实验设备、仪表、物、帐、卡要和校、院实验室帐目相符。

  6、坚持实验室设备、仪表借用登记制度,借用人必须签字,归还时,必须严格验收,以便分清责任。

  7、实验室的设备、仪表本实验中心内部借用,必须登记,用完后及时归还。外单位来实验室借用,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实验室人员无权借出。

设备管理制度2

  1、目的

  设备定修制是国内外管理的先进经验之一,是企业由传统管理向现代化管理转变的基础。

  进一步强化定修工作,是二十一世纪加强设备管理工作的要求,是降成本、增效益的要求,是设备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主要措施,特别是集团公司对全厂的设备维修及定修进行了集中化管理,设备定修工作的及时性,科学性,严密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炼铁厂的所有设备管理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一定要树立炼铁厂是设备的主人和第一监护人的思想,这个职能只有加强不能削弱。我们要自觉做好定修工作,杜绝推诿扯皮现象,要充分认识到一切事故最终吃亏的是炼铁厂,因此,保证定修质量,一方面可以有效地降低休风率,另一方面为提高设备运转率奠定良好的基础。

  2、设备定修

  2.1定修分类

  2.1.1高炉主体及附属设备的计划检修、中修、大修;

  2.1.2其它生产设备的检修、中修、大修;

  2.1.3单位部件的定期检修;

  2.1.4电器设备的定期测试、检修、修理。

  2.2定修的`实施

  2.2.1检修计划的编制,在点检结果中产生,区分不同情况确立属于年、月、日检修项目,并注明项目名称、检修内容、时间、所需时间等。由设备科根据平时点检的情况和各高炉提供的检修项目负责编制,与设备检修部点检的隐患共同合编制而成。

  2.2.2检修计划的出台,应在实施检修的前一周内完成。

  2.2.3凡月、年大修修理计划,需按规定日期报装备处。

  2.2.4设备科要在编制计划的同时,落实备品备件的有关情况。

  2.2.5开工前1-2天由主管设备的领导召开检修准备协调会,检查各单位准备情况。

  2.2.6施工前和施工中,要进行安全作业联络,实行“确认制”,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此项工作由安全科监督执行。

  2.2.7技术人员、点检人员、操作人员分别对检修质量把关,确保定修周期。在检修前,各技术员要深入现场,了解检修计划中项目的部位、难易程度、处理方法等,在检修计划中要注明;在检修中,各技术员、点检工、操作工必须到现场落实项目的完成情况,要了解项目完成到什么程度,是否达到了检修计划中的要求,重点项目完成没有,需休风处理的处理了没有,一定要保证检修质量,确保定修周期。认真及时填写检修记录。

  2.2.8对于在检修中发生的问题,如项目完成的程度、项目的质量要求、重点项目的落实、备品备件等问题,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以保证检修计划的顺利执行。

  2.2.9在高炉休风,进行定修期间,各岗位的设备操作人员、设备点检人员、设备管理人员,要对高炉等所属设备进行重新点检,查找在高炉运行期间没有发现的隐患,充分利用定修时间,把设备隐患处理掉。

  3、定修周期

  3.1高炉:

  a、300立方米高炉需休风定修周期3个月

  b、1080立方米高炉需休风定修周期3个月

  3.2主要设备中修为半年(行车、铸铁机、铁水罐车)。

  3.3高炉中修为3年,大修为8年。

  4、定修考核

  4.1定修时间延时率

  a、定修时间延时率= ×100%

  b、目标为“0”

  4.2定修项目完成率

  a、定修项目完成率= ×100%

  b、目标为“99.5%”

  5、完工确认管理

  5.1四方(设备科、使用单位、检修单位、安全员)确认施工完毕后,可进行单机直至联动试车,并办理签字验收手续,填写《检修作业卡》,一式四份(炼铁厂、设备检修部、装备处、生产处)。

  5.2收集整理施工,检查记录,填写设备维修档案和设备台帐。

  6、考核制度

  6.1对于在定修过程中,因盲目性、随意性和组织不严密造成的定修质量问题、超时间问题分析原因,扣除车间当月设备管理10-50分;

  6.2各区域组长、车间设备主任必须按要求认真执行定修制度,如在检修过程中检修车间设备主任、区域组长敷衍了事、检修组织不力,导致检修工作进展缓慢、浪费检修时间的情形,扣除责任车间当月设备管理10-30分;

  6.3对于在检修后,一月内因项目落实不力,导致高炉非计划休风扣除责任车间当月设备管理20-30分;一个月后,两月内因项目落实不力,导致高炉非计划休风扣除责任车间当月设备管理10-20分;

  6.4对于在检修后,72小时之内因点检不到位而没有查处事故隐患的,导致高炉非计划休风扣除责任车间当月设备管理20-30分;小高炉为10天之内,大高炉为一个月之内因点检不到位而没有查处设备事故隐患的,导致高炉非计划休风扣除责任车间当月设备管理10-20分.

设备管理制度3

  1.目的

  确保住户生活用水、大厦消防用水的正常供应

  2.适用范围

  公司受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范围内所有的`水泵设备和水泵房

  3.水泵操作

  3.1开泵前检查水箱存水状况,进水阀是否打开

  3.2打开水箱出水阀,往泵内注水,排尽泵内空气

  3.3电机与水泵联轴器要双手能转动,如有卡阻现象,则需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投入使用

  3.4水泵引水加满后,启动水泵运转,慢开启出水阀门,检查水压力是否正常

  3.5水泵正常运转时,应注意观察水泵系统仪表读数、轴承发热情况,调整填料滴水,水泵振动和杂音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

  3.6水泵停止运行前,应先关闭出水阀门,然后按'停止'开关,停止供水

  4.水泵维护与保养

  4.1轴承的最高温度不大于80℃(轴承温升不大于40℃)

  4.2填料处漏水应保持少量均匀

  4.3轴承油位应保持在正常位置,不能过高或过低,过低时应及时补充

  4.4如环境温度低于0℃,结冰时应将泵内水放出,以免冻裂

  4.5长期停止使用设备,应将泵拆卸清洗上油,包装保管

  5.水泵房管理

  5.1值班人员对水泵房进行日常巡视,检查水泵、管道接头和阀门有无渗漏水。

  5.2经常检查水泵控制柜的指示灯指示、观察停泵时水泵压力表指示。在正常情况下,生活水泵、消防水泵、喷洒泵、潜水泵的选择开关应置于自动位置。

  5.3生活水泵规定每星期至少轮换使用一次,消防泵每月自动和手动操作试机一次,确保消防泵在事故状态下能正常起动。

  5.4泵房每星期由分管责任人打扫一次,确保泵房地面和设备外表的清洁。

  5.5水池观察孔应加盖并上锁,钥匙由值班人员管理;透气管应用纱布包扎,以防杂物掉入水池中。

  5.6按照水泵保养要求定期对其进行维修保养。

  5.7保证水泵房的通风、照明,以及应急灯在停电状态下的正常使用。

设备管理制度4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厂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办公室备案。

  第二条、经办公室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装维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采区应设一名兼职机电负责人,协助办公室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采区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采区机电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办公室及采区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办公室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

  第七条、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后,必须经考试合格才能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采区机电负责人要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采区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办公室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办公室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采区负责人。

  第十二条、采区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交付采购部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办公室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办公室、生产现场主管、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七条、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厂长。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现场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上交办公室存入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办公室不定时派人抽查设备保养情况,如未达到要求将按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时,还要填写“停、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主管。办公室与厂长和各部门沟通后,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工程部。

  第二十九条、维修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三十一条、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作业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八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安全员,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机修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安全员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安全员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上级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动态资料的应用

  1.安全员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多作业部门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3.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四十条、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四十一条、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办公室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四十三条、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四十四条、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十五条、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设备管理制度5

  一、 使用设备的操作人员要了解设备的性能、原理、结构、生产能力和最高允许使用负荷。

  二、 操作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掌握操作技术,并能处理紧急停机故障,会排除一般性机械故障,严禁违章操作。

  三、 每台设备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操作和日常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四、 当班的机修工、电工要巡回检查所负责的电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并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

  五、 对设备发生的临时故障,操作工要配合维修工进行抢修,尽力减少停机时间,尽快恢复生产。

  六、 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时要及时上报,由主管经理写出报告,落实责任,采取措施,总结经验教训。

  七、 设备维修计划由设备负责人编制,正确制定维修计划,保证设备按计划,有步骤的检修。

  八、 确定各项修理项目,工作时间,材料消耗的费用及其它预算,报请批准后实施。

  九、 设备修理后,需经有关人员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

  十、 设备的保养维修应尽量避开正常操作时间,设备上及周围不得有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维修完毕后应彻底清洁消毒。

设备管理制度6

  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场所建设项目属于国家公益金支持项目。作为青少年校外活动工作者,都有爱护场所设施、设备的责任和义务,发扬当家做主的主人翁精神。

  1、严格执行中心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3、保管、使用好各自保管的器材、设备,不损坏,不遗失,不作私用。

  4、严禁将设备、器材带出单位或借给他人用,若因工作需要时,要严格办理相关手续。

  5、器材,设备若有损坏、遗失,将追究直接管理者的`责任。

  6、所管理的器材、设备若出现故障,要及时报告并积极检修。

  以上制度,请各位教职工务必遵照执行!

设备管理制度7

  一、为加强废气收集管理及处理设施管理,巩固治理成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废气处理设施管理

  1、污水处理设施包括:1#铅尘收集处理系统(1-4条生产线)、2#铅尘收集处理系统(5-7条生产线)、铅烟收集净化装置。

  2、在生产线开启前5分钟,应当开启废气处理设置。

  3、经设施处理后的废气,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可排放。

  4、设施必须配备专门巡查、操作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操作人员必须按规程操作做好设施运行记录、在线监测结果记录。

  5、废气处理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公司环保组审查和批准:

  (1)、需暂停运转的;

  (2)、需拆除或闲置的`;

  (3)、需更新改造的。

  6、废气处理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要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废气排放,并报公司环保组长。

  7、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批评,并写出书面检查:

  (1)、操作者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

  (2)、擅自拆除或闲置处理设施的;

  (3)、设施停运、造成污染和危害,未报公司环保组的;

  (4)、拒报或谎报废气处理设施情况的。

  三、监测

  1检测室根据《测量计划》负责每日对铅尘、铅烟废气进行一次监测,并将监测报告抄送环保组,由工程环保组收集和保存监测报告。废气排放出现异常情况时直接责任部门应采取措施,停产进行检查维修。

设备管理制度8

  1 热介质温度高于150℃时应先进行热量回收,再用间接循环水冷却;输送热介质温度大于135℃的机械设备不得采用水冷却。

  2 水冷器冷却水流速应在0.5米/秒以上,冷却水出口水温不应大于50℃,冷却器的进出口温差应在8~10℃,不应低于6℃,对工艺有特殊需要的,如在冷却水出口水温需要超过50℃以上水冷器,应提高流速,并报设备处备案。

  3 要建立装置水冷设备一览表,内容包括水冷设备的工艺参数、介质名称和性质、材质、规格、型号、安装和更新年份等。各装置水冷设备一览表由各装置填报,设备处汇总后发有关各部。装置水冷设备一览表每周期更新一次,由各部在大修后二个月内报设备处。

  4 凡主要装置的关键水冷器,循环水侧均应设置温度计、压力表、流量计和取样阀。

  5 对于介质侧压力大于循环水压力的`水冷器,尤其是油冷器、氨冷器,循环水进出口管线上均应设有取样口。

  6 各装置的循环水回水管总管上必须设有取样口;在循环水的进、回水总管上均应设置温度、压力表。

  7 应加强水冷器的运行管理,要建立水冷器物料泄漏台帐;并建立水冷器内漏的考核制度,逐步提高查漏技术。对已不能满足工艺要求或堵管数过多的水冷换设备要及时进行更新或改造。

  8 要加强对水冷器进行腐蚀结垢状况检查,装置大检修一个月前由各装置提出需检查的水冷器清单(不低于25%,并有代表性),报设备处审批汇总后下达给化验中心。化验中心负责垢样的采样与分析,并于系统开工后一个月内完成,报各部。负责对水冷器的检查、拍照,并于系统开工后二个月内完成水冷器检查总结,报设备处。

  9 水冷器清洗、检修后,需对管程、壳程分别试压,试压合格后方可投用。由使用单位和设备处负责监督验收检修质量。

  10 所有材质的水冷器水侧都必须进行清洗预膜处理。

设备管理制度9

  物业的空调冷冻机房、变配电所、水泵房等,是工程部重要设备场所,也是最容易出重大事故的地方。因此机房内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工程部应加强对各机房的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并要求操作人员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执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各设备机房、中控室值班室必须注重内部的清洁工作,保持x大厦内整齐,无卫生死角。所有规章制度、值班表、检修计划均应打印成表格,张贴于x大厦内明显位置。

  1)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a)认真执行国家消法规,严格遵守物业的消防制度。x大厦内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严禁闲杂人员入内或会客,x大厦内要保持良好通风。

  b)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密切监视机器运转,定期检查维修机器设备。

  c)配电室认真监护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定期清扫变压、开关柜、防止生污造成短路;坚持进行倒闸操作,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禁约时送电、停电、严禁非电器人员下达停送电指令,严禁违章维修电器设备;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逢重大节假日要全面检修线路和设备。

  d)木工房内严禁拉设临时电源线;电机电闸等设备保持干燥、清洁、各种机器设备和电机附近不准堆放可燃易爆物;碎料、刨花、锯末等易燃物要随时清扫,禁止在x大厦内堆放;不得过量存放木料、油漆、松香水等材料,不得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e)各岗位要熟悉各种消防器材性能、使用方法及器材摆放位置,发现火情立即扑救,及时报有关领导及保安部,并保护好现场,协助查清起火原因。

  f)爱护消防器材,保持灭火器清洁,禁止随意挪动、遮挡消防器材。

  g)凡违反本规定者,按物业消防管理规章有关规定处理。

  6、消防水泵房管理制度

  消防水泵房是消防用水的关键部位。为管理好消防水泵房需制订管理规定。

  a)消防泵、恒压泵的选择开头位置与自动位置,操作标志都应简单明确。

  b)消防泵每月运转一次(10分钟),以保持正常运转,每半年进行一次'自动、手动'操作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c)水泵房卫生每周打扫一次,及管道每半月清洁一次。

  d)操作人员在2米以上检修设备(包括开关、阀门等),必须带好安全帽,扶梯要有防滑措施,要有人扶挡。

  e)机房内应遵守安全防火制度,注意消防安全。

设备管理制度10

  1、设备进场前实行检验制度:每台设备进场均需提供本台设备出厂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或检测、检验证明,各工区必须组织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对进场设备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进场机械设备验收记录”,对不满足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坚决给予清退出场。

  2、实行设备登记制度:对每台进场设备均登记并做好台账。调配设备做好折旧记录,租赁设备做好租金支付记录。

  3、实行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制度:设备进场对其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安全施工的培训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机械保养、故障识别、施工现场的互相协调、统一指挥、高压线路周边的机械操作等,培训后颁发培训合格上岗证,不合格的操作人员坚决给予清退。

  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如起重设备、锅炉等,须经过常州、无锡两地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安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5、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完全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每台设备均在明显位置设立此设备的操作规程,挖机、铲车等可挂在驾驶室内,便于司机学习掌握。并定期对操作人员检查对不熟悉操作规程的操作人员培训。

  6、实行执证上岗制度:所有大型设备的操作人员均执证上岗,上岗证必须是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证件,同时操作证上的机械和实际的操作的机械应相符。

  7、实行维修保养制度:每一台设备的操作人员详细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和《司机交接班记录》将设备的管理责任到人,增强设备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于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8、实行机械设备施工前安全检查制度:根据机械设备隐含或表现出的异常磨损、裂痕、变形、断裂等情况,联系机械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判断出设备的安全隐患,及时给予正确、有效的处理,使其更趋合理有效并可安全施工。

  9、既有线施工设备实行加固措施。加固方式采用¢16钢丝绳做为缆风绳,缆风绳一端加固在设备顶距离地面2/3处,一端加固在放置在地面的地锚上。地锚埋入地下1.5米深,地锚混凝土块或方木等按标准尺寸加工,保证地锚可靠性。

  10、既有线施工设备移位实施方式:当设备移动时松开固定在地锚上的缆风绳,松开缆风绳一米后固定,设备可移动一米,如此类推(此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但不可无缆风绳固定而移动设备)。设备移动到指定位置后在重新进行加固缆风绳。设备移位应有工区副职以上领导在场,并做好记录。

  11、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工区必须和操作人员签订“设备包保责任状”。对设备维修保养、安全使用等落实到个人。

  12、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均喷涂字样及标识,并做好设备编号,便于管理。

设备管理制度11

  1. 根据本班段工作计划制定年度配件计划,提交车间设备管理员,经车间主任及技术主任审核签名后报机电科。

  2. 设备管理员要对本单位的设备完好状况及时掌握,设备账目清晰,账卡物一致,各种技术数据齐全,设备实行卡片式动态管理,在每月的25-27日将本单位的设备完好状况报表及设备定检计划上报机电科设备组。

  3. 设备管理人员要及时掌握设备变动情况,对于车间内部的设备变动,设备的账卡要及时变动,对于设备的调出调入,必须办理设备调拨手续,经机电科设备组批准后,方可对设备进行调拨。

  4. 变电所设备要满足所安装地点技术参数的要求。

  5. 要按设备定检周期执行设备定检定试制度。

  6. 新安装的.设备由工程技术人员核对准确的技术参数并及时输入电子版档案,然后把参数提交设备管理员一份备案。

  7. 新购进的设备要有由设备管理员会同机电科及相关段长、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开箱外观检查、验收,严格按《电力设备交接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交接、验收,并填写设备验收单。

  8. 新进设备经验收出现不合格品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并经系统领导批准后退货。

  9. 对不需返修或返修后让步使用、放行、接收不合格品,由设备管理员提出让步申请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经系统领导批准后方可让步使用。

  10.变电所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经鉴定合格的产品。

  11.国家限制淘汰和完善改造的设备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新改造完,国家未限期淘汰的设备要有设备升级规划。

  12.设备完好率要达到要求,每年要有设备升级规划。

  13.对本车间的闲置设备加标识,对于车间需要报废的设备,由车间提出报废申请,说明报废的详细原因,报公司主管领导和机电科。

  14.设备上必须标有设备财产号,做到印迹清晰,便于查对。当设备需要重新粉刷或反腐时,必须保留设备财产号,以保证设备管理准确无误。

  15.设备损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及设备管理员汇报。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由设备管理员必须在30分钟内汇报到安检科、生产科、机电科及有关领导。本单位对此事故(件)进行详细的分析。

设备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防爆性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国家标准汇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 技术设备部负责公司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的归口管理。

  3.2 各加油站、经营部及油库负责防爆(电气)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工作。

  4、管理内容

  4.1 非防爆设备是指新到货的防爆设备,没有防爆标志、生产许可证号、检验合格证和防爆设备到货验收单等。防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没有防爆标志,经修复而不能达到防爆性能者。

  4.2 防爆设备在安装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凡有故障或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设备禁止安装:

  1)电器设备铭牌规定数据是否与接线电压和使用机器设备的`容量相适应。

  2)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完整,防爆性能是否良好。

  3)设备内部是否损坏。

  4)检修记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完整。

  4.3 防爆设备安装地点,不应有积水和滴水,特别在淋水很大的地点安装设备时,禁止乱放与防爆设备安全运行和验修无关的杂物,设备的安装要稳固可靠,符合产品说明书上的规定安装要求,不准有倾斜或震动现象。

  1) 低压开关在安装后应平正牢固,磁力开关的最大倾角不提超过15°设备与设备之间或与墙壁之间,要留有足够的距离,以便检修。

  2) 高压防爆开关的安装位置必须平整,电缆与开关连接时,必须通过进线装置,进线装置必须灌注绝缘胶、封堵严密。

  4.4 防爆设备安装后应符合防爆性能的要求

  1)各处螺丝和弹垫必须齐全完整拧紧,防爆接合面的间隙应符合相关规定,防爆面不得锈蚀,如锈蚀应作以处理。

  2)接线工艺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3)闭锁装置应牢固可靠。

  4.5 防爆电气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由生产部负责

  1) 防爆设备及周围环境是否保持清洁,有无淋水积水和妨碍设备安全运行、检修的杂物。

  2) 防爆设备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是否遭受外力损坏。

  3) 设备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倾斜,歪倒及震动现象。

  4) 防爆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5) 设备的接地装置是否完整牢固。

  6) 设备各部声音和温度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

  7) 电缆吊挂是否牢固、整齐,有无破损和被挤埋的现象,工作面电缆有无被炮崩的危险。

  8) 电缆接头是否松动、过热,是否符合要求。

  9) 检漏继电器指示的绝缘电阻是否正常,低于规定应及时处理。

设备管理制度13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压力管道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建、改建、扩建压力管道工程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安装单位进行设计和安装,并符合《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的有关要求;

  二、新建、改建、扩建压力管道应在使用前或者使用后30天内向质监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压力管道的'显著位置;

  三、在用压力管道应按有关要求办理使用登记注册;

  四、做好压力管道(含附属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处理;

  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压力管道检查,并做书面记录;

  六、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和方案,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在线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七、使用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制订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计划;

  八、压力管道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投入重新使用;

  九、压力管道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质监部门办理注销;

  十、压力管道使用中严禁超温、超压操作;

  十一、做好压力管道、压力管道文件和压力管道附属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书、使用维护等文件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的保管工作;

  十二、压力管道的重大检修作业应由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进行;

  十三、压力管道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十四、对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线检查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

  十五、压力管道发生事故时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办理事故报告手续;

  十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设备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工艺设备变更环节中产生的风险带来的危害,规范工艺设备变更环节的管理,确保作业人员健康和安全,根据集团公司《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中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是指各单位生产运行、检维修、开停工、技改技措等过程中的工艺设备变更管理。新、改、扩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变更应实施分类管理,基本类型包括工艺设备变更、微小变更和同类替换。

  (一)工艺设备变更是指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二)同类替换是指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三)微小变更是指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六条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各单位执行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员工接受工艺设备变更管理培训,执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定。

  第三章变更范围

  第九条本规定所涉及的工艺和设备变更范围主要包括:

  (一)生产能力的改变;

  (二)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三)化学药剂和催化剂的改变;

  (四)设备、设施负荷的改变;

  (五)工艺设备设计依据的改变;

  (六)设备和工具的改变或改进;

  (七)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温度、流量、压力等);

  (八)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

  (九)仪表控制系统及逻辑的改变;

  (十)软件系统的改变;

  (十一)安全装置及安全联锁的改变;

  (十二)非标准的(或临时性的)维修;

  (十三)操作规程的改变;

  (十四)试验及测试操作;

  (十五)设备、原材料供货商的改变;

  (十六)运输路线的改变;

  (十七)装置布局改变;

  (十八)产品质量改变;

  (十九)设计和安装过程的改变;

  (二十)其他。

  第十条所有的变更应按其内容和影响范围正确分类。微小变更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执行变更管理流程,参见附录a。同类替换不执行变更管理流程,同类替换范例见附录b。

  第四章变更申请、审批

  第十一条变更申请人应初步判断变更类型、影响因素、范围等情况,按分类做好实施变更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出变更申请。微小变更申请审批表参见附录c,工艺设备变更申请审批表参见附录d。

  第十二条变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健康安全环境影响,并确认是否需要工艺危害分析。对需要做工艺危害分析的,分析结果应经过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变更应实施分级管理。应根据变更影响范围的大小以及所需调配资源的多少,决定变更审批权限。在满足所有相关工艺安全管理要求的情况下批准人或授权批准人方能批准。

  公司专业部门组织的工艺设备变更由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批。二级单位组织的工艺设备变更由二级单位审批,微小变更由三级单位负责审批。

  第十四条变更申请审批内容:

  (一)变更目的;

  (二)变更涉及的相关技术资料;

  (三)变更内容;

  (四)健康安全环境的影响(确认是否需要工艺危害分析,如需要,应提交符合工艺危害分析管理要求且经批准的工艺危害分析报告);

  (五)涉及操作规程修改的,审批时应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规程;

  (六)对人员培训和沟通的'要求;

  (七)变更的限制条件(如时间期限、物料数量等);

  (八)强制性批准和授权要求。

  第十五条变更申请应经相关的工艺技术、安全环保人员审查通过后,由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变更批准人批准。

  第五章变更实施

  第十六条变更应严格按照变更审批确定的内容和范围实施,主管部门应对变更过程实施跟踪。

  第十七条变更实施若涉及作业许可,应办理安全作业许可票,具体执行《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变更实施若涉及启动前安全检查,应进行启动前安全检查,具体执行《启动前安全检查规定》。

  第十九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确保变更涉及的所有工艺安全相关资料以及操作规程都得到适当的审查、修改或更新。

  第二十条完成变更的工艺、设备在运行前,应对变更影响或涉及的如下人员进行培训或沟通。

  (一)变更所在区域的人员,如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等;

  (二)变更管理涉及的人员,如设备管理人员、培训人员等;

  (三)承包商和(或)供应商;

  (四)外来人员;

  (五)相邻装置(单位)或社区的人员;

  (六)其他相关的人员。

  第二十一条必要时,主管部门和单位应针对变更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包括变更目的、作用、程序、变更内容,变更中可能的风险和影响,以及同类事故案例。

  第二十二条变更所在区域或单位应建立变更工作文件、记录,以便做好变更过程的信息沟通。典型的工作文件、记录包括变更管理程序、变更申请审批表、风险评估记录、变更登记表以及工艺设备变更验收报告等。

  第六章变更结束

  第二十三条变更实施完成后,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对变更是否符合规定内容,以及是否达到预期目的进行验证,提交工艺设备变更验收报告,并完成以下工作:

  (一)所有与变更相关的工艺技术信息都已更新;

  (二)规定了期限的变更,期满后应恢复变更前状况;

  (三)试验结果已记录在案;

  (四)确认变更结果;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五)变更实施过程的相关文件归档。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设备管理制度15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正常使用。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的特种设备管理(特种设备包括行车、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叉车)。

  2.职责

  2.1设备管理部是公司特种设备的管理主管部门。

  2.2设备管理部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具体管理工作,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制度。

  2.3各车间建立本车间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台帐,具体执行各项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做好相关记录。

  2.4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巡检由设备操作人员负责,具体内容、标准参照公司相应管理制度由各厂制定。

  2.5特种设备日常检修、点检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具体内容、标准参照公司相应管理制度由各厂制定。

  2.6各厂(部)必须设立专人对特种设备进行专业技术管理,具体人员报设备部备案。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各种特种设计技术规范,定期进行培训,必须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报安全部、设备管理部,具体职责由各厂制定。

  2.7特种设备验收检验及定期检验报验由设备管理部负责。

  3.特种设备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需要归档技术档案、保养、大修记录和检验报告、安全阀管理台帐,各单位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各车间负责所负责设备档案的建立,设备管理部负责全厂(部)特种设备档案的存档、汇总:

  3.1技术档案应包括:特种设备管理台账、技术资料、安全阀管理台帐。

  3.2特种设备管理台账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设备位号(或内部编号)、注册登记信息(注册代码、使用证号)、设备主要参数(额定起重参数、压力、介质、尺寸、制造单位、产品编号等)、检验信息(安全状况等级、下次检验日期等)、使用状态情况等。

  3.3技术资料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生产厂家设计资质、制造资质、安装资质、产品出厂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明、竣工蓝图、使用维护说明、强度计算书、产品所在地质量检验报告、特检所监检验收报告、历年检验报告、各附件的校验报告、维修改造验收报告、设备变更信息登记表、使用登记申请表、登记使用证、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

  3.4安全阀管理台账内容应包括:制造单位、出厂编号、规格型号、安装位置、安装位置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整定压力、校验单位、校验报告编号、下次校验日期等。

  3.5每台/套特种设备技术档案一机一档。

  4.建立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定期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或停用一年以上设备重新启用时)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定期检查:按照山东省技术监督局下发的《山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每月月底前上报设备部。每月4日前(节假日顺延)上报临沂市技术监督局。

  5.建立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6.建立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7.建立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预案。

  应急预案包括:《起重机械应急救援预案》、《压力容器应急救援预案》、《锅炉应急救援预案》、《气瓶应急救援预案》等

  8.建立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借用、调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应要有记录,并做到及时归还,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要求

  9.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所操作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及性能,熟悉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能够正确操作,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9.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经过专业学习和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上岗证方能上岗。

  9.3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9.4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9.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9.6参加应急救援演练,熟悉掌握应急救援流程,掌握相应的基本救援技能。

  10.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0.1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订制维护保养周期。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10.2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10.3对于工作介质有明确要求的必须对介质定期进行化验,进行记录。

  10.4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10.5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总结设备维护保养规律。

  10.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11.特种设备验收检验及定期检验报验制度

  11.1特种设备安装过程中或重大维修竣工后,须由特种设备检验所实施监督和验收检验。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前15日内,必须办理告知业务,压力容器(I、II类)、75吨以下的天车(不包括冶金天车)在安环科办理告知;压力容器(III类)、球罐、电梯、汽包、锅炉及75吨以上天车(包括所有的冶金天车)必须至临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设处办理告知业务。

  2告知业务准备资料:安装、维修改造告知书(一式两份,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维修改造厂家资质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改造产品的使用登记证、上次检验报告、改造设备前监检验收报告、各附件的校验报告。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4办理登记使用证准备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完整的出厂文件、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报告、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5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周期的定期检验。应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并送安环科备案。

  6附件主要包括:安全阀、防爆片、压力表,校验报告、校验合格证。

  11.2超期不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如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等)的特种设备,须立即上报,不得继续使用。

  11.3特种设备的安装、移动、改造必须报公司设备部,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签字后,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

  出现以下情况的填写《特种设备变更备案表》,并按有关使用登记规则的规定,在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1单位名称发生变更;

  2设备转让或出租;

  3设备变更使用地点;

  4设备使用状态发生拟停用一年以上(或停用后重新启用)、报废、拆除等变更;

  5设备更改使用参数。

  《特种设备变更备案表》内容应包括:设备基本信息(使用单位名称、设备名称、使用证号、注册代码等)、变更项目(单位名称、停用、移装、过户、报废、重新启用、安全状况变化等)、提交的有关资料情况(使用证、注册表、检验报告、其它相关见证资料等)。经使用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11.4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予以报废,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特殊情况不能立即停用的由使用单位2日内制定相应应急措施,经主管厂长批准后实施,并报设备部备案。

  严重设备事故隐患主要包括:容器类:存在IV级以下焊缝或裂纹、出现点蚀、腐蚀余量超过技术要求、壁厚变薄、安全附件超期使用等。起重机械类:主体变形、天车主梁挠度下挠超1‰,各限位失灵等。

  11.5技改工程指挥部所负责技改项目、采购部新购入特种设备在设备投运前向使用单位提交特种设备检验报告、设计文件、制造单位、生产厂家设计资质、制造资质、安装资质、产品出厂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明、竣工蓝图、使用维护说明、强度计算书、产品所在地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技术文件,否则设备不许使用。

  技改工程中特种设备验收必须有使用单位、设备部人员参加,设备手续不全不予验收。

  11.6特种设备的故障处理

  1发生较重大事故或故障(指造成较大范围、较长时间不能正常工作或造成有关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必须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设备管理部,及时同有关单位协调解决。

  2无论发生何种设备故障和事故,主管单位有关人员必须在值班记录和故障检修记录本上做出详细记录,不得疏漏隐瞒。

  3发生较重大事故或故障时,主管单位在事故或故障初步处理后,写出事故、故障报告,由设备管理部召集有关单位参加的设备事故分析会,写出分析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由主管厂长审批。对于改进措施,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设备管理制度16

  1、所有机电设备都要实行包机制,定专人操作、专人维护。

  2、各种设备司机和维护人员要经常检查设备零部件,大型设备要制定巡回检查路线并有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按各类机器的要求,定期给设备注油。

  4、按设备管理规程规定,并参照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列出各种设备检修周期,按检修周期检修设备。

  5、经常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

  6、司机和维护人员要爱护设备,并经常学习设备操作规程,熟悉设备性能,严禁违章操作。

设备管理制度17

  切实管好用好各类测绘仪器设备,充分发挥每一台仪器设备的作用,是保证测绘产品的质量水平的重要因素。

  1、仪器的保管与使用

  1.1公司设专门的仪器设备室由办公室管理并设兼职设备管理员一名,负责本公司仪器设备的归档、登记、发放、入库、检查、保养、送检等各项工作。

  1.2每台仪器设备均应有自己的`使用记录卡,记录卡由设备管理员负责填写并保存。

  1.3仪器领用者(测绘工程部负责人或项目部兼职设备管理员)根据工作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出需用仪器(设备)的类型和数量。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后,由设备管理员与使用者一起清点、登记发放出库。

  1.4仪器出库时,领用者应对每一台仪器进行开箱检查,确认仪器状态正常、箱内附件齐全,检查无误后,在仪器领用登记簿上签字设备管理员填写[仪器使用登记卡"。

  1.5工程施工期间,仪器工作员负责所用仪器的安全保护。作业过程中,仪器(包括主、付站)周围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有人看护。如雨天作业,必须采取防雨措施避免仪器淋雨。需要迁站时,仪器应装箱上锁。

  1.6工程完工后,仪器领用者应将所有的仪器设备进行清查。如有丢失或(损坏),应由直接责任人填写仪器丢失(损坏)登记表。设备管理员与仪器领用者共同对照领用记录簿进行查对,并逐台仪器开箱检查。发现问题由领用者负责解释并处理检查确认后,归还人在[仪器使用登记卡"的[归还人"栏内签字经保洁处理后,仪器方可入库。

  1.7仪器入库后,由设备管理员对[仪器丢失(损坏)登记表"进行审查,按有关规定确定赔偿金额,报公司领导审批。

  2、仪器维修与检定

  2.1仪器设备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设备管理员负责组织安排,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后送仪器维修站或厂家进行维修。在外地施工的仪器需要维修时,经测绘工程部负责人批准后可在当地就近维修。

  2.2设备管理员负责制定仪器检定计划,保管仪器检定书。凡需强制鉴定的仪器应提前1个月报公司领导,以保证每台仪器的检定周期连续有效。

  3、仪器丢损赔偿

  3.1仪器出现丢失或损坏时,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由有关责任人负责赔偿。丢失仪器(包括附件等)按折旧后的余额计算赔偿。

  3.2仪器发生损坏时,由设备管理员负责组织维修,由有关责任人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赔偿。

  3.3凡发生仪器丢失或损坏事故,直接责任人均应写出详细的事情经过。根据情节轻重,除按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外,必要时还应进行行政、经济处分。

设备管理制度18

  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场所建设项目属于国家公益金支持项目。作为青少年校外活动工作者,都有爱护场所设施、设备的责任和义务,发扬当家做主的主人翁精神。

  1、严格执行中心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3、保管、使用好各自保管的器材、设备,不损坏,不遗失,不作私用。

  4、严禁将设备、器材带出单位或借给他人用,若因工作需要时,要严格办理相关手续。

  5、器材,设备若有损坏、遗失,将追究直接管理者的责任。

  6、所管理的器材、设备若出现故障,要及时报告并积极检修。

  以上制度,请各位教职工务必遵照执行!

  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20xx年10月20日

设备管理制度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发生事故与故障,不仅损坏了设备,造成停产或减产,而且往往招致人身事故,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为了加强我矿的设备事故与故障管理,要以设备的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为手段,及早发现设备故障征兆,实行预防维修,做到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设备事故停机台时,提高设备可开动率和利用率,以期实现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和设备效能最高的目标。

  第二条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必须正确处理生产与设备的关系,把预防设备事故做为日常生产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教育职工认真执行设备的基本规程和设备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定期或专题分析设备事故动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力措施,严防事故重演。

  第三条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对全部设备事故与故障实行管理,不论设备事故是何种原因引起的,也不论设备事故与故障大小,都必须纳入管理范围。

  第四条我矿要对设备事故与故障实行全员管理,不仅设备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要管,而且生产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也要管。全体职工都必须认真执行设备管理制度。

  第五条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对设备事故与故障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组织事故抢修;现场调查处理;主持事故分析;制定和监督执行防范事故与故障的措施;提出事故处理的结论意见,对事故与故障进行统计、分析和上报。

  第六条职工对设备安全的权力和义务。

  (一)遵守劳动纪律,学习、执行并监督执行设备的基本规程和设备管理制度。

  (二)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安全生产活动,提出预防设备事故与故障的合理化建议。

  (三)有责任劝阻或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和不合理使用设备。

  (四)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对危害设备安全的错误作法,有权提出批评或上告。

  (五)设备管理部门的领导和技术人员,遇到违章作业、威胁设备安全时,有权命令当事人立即停车,并同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二章设备事故与故障的分类

  第七条设备事故与故障的定义和范围。

  (一)凡生产和辅助生产设备(包括:机械、动力、运输设备,动力及矿浆传、输管线,铁路线路、电务设备等)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损坏,丧失其规定性能的状态,致使生产或动力供应突然中断,或使自身留下隐患者,均构成设备事故与故障。

  (二)下列情况不属于设备事故与故障:

  1.生产事故,如:钻机夹钻具,掘进坑道冒顶,设备沉陷等,而未造成设备损坏时;

  2.质量事故,如:电力网路电压降超限,压缩空气管道供风压力过低等;

  3.铁路、公路行车事故未造成设备损坏时;

  4.生产消耗备件,如:钻具、铲齿、闸瓦、运输胶带等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

  5.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

  6.新安装或检修后的设备,在试车期间发生的事故。

  第八条设备事故与故障的分类。

  (一)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特大设备事故:

  1.修复费用在100万元及以上者;

  2.设备发生事故后,直接引起火灾、水灾、爆炸、工业建筑物倾塌,或导致人身中毒、重伤、死亡,情节重大者。

  (二)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设备事故:

  1.修复费用在2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者;

  2.关键生产系统(如:矿井提升等系统)发生设备事故,造成系统停运72小时以上者;

  3.主要生产设备单机设备发生事故,影响生产在120小时以上者;

  4.设备发生事故后,直接引起火灾、水灾、爆炸、工业建筑物倾塌,或导致人身中毒、重伤、死亡,情节严重者。

  (三)较大设备事故:修复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20万元以下者。

  (四)一般设备事故:修复费用在1万元及以上,5万元以下者。

  (五)设备故障:修复费或影响生产时间未达到一般事故以上标准且设备停机时间在5分钟以上者。

  第三章设备事故与故障的管理职责

  第九条设备事故与故障管理,要纳入各级领导的职责范围。在主管设备的副矿长的领导下,由各级设备管理部门归口管理。主管生产的副矿长要重视设备安全,负责监督检查设备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生产部门分析研究设备事故与故障的原因、规律和防范设备事故与故障的措施。

  第十条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要设有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所分管区域(或专业)范围内的设备事故与故障的管理工作,并要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设备事故的综合统计、报表和台账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设备事故与故障发生后,要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设备操作人员不能立即排除的故障,要立即逐级向上报告,寻求解决的办法。

  第十二条设备故障和一般事故,由设备所在的车间或矿设备材料科的'有关人员组织抢修。如属于较大、重大、特大设备事故,主管设备的矿长必须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积极组织抢修和妥善处理。参加事故抢修的人员要服从统一指挥,不得互相推诿。与此同时,将设备事故情况向设备副局长和局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以利及时对设备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三条设备管理部门要做好设备事故与故障的记录工作,对设备事故定期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拟定预防设备事故的措施,并将设备事故情况进行通报。

  第四章设备事故与故障的统计报告

  第十四条设备事故与故障发生后,为了弄清发生事故与故障的原因和机理,首先要维持和保护现场的形态,然后,对设备事故与故障的经过、原因、性质和责任,进行调查分析。必须做到“三不放过”,即: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得到处理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其目的在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避免或减少设备事故。

  第十五条设备事故与故障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下列几种:

  (一)领导或生产部门调度指挥失当;

  (二)操作人员违章操作;

  (三)操作人员维护不周;

  (四)检查、修理不及时,或修理质量差;

  (五)备件质量差、或因备件缺货未及时更换;

  (六)润滑不良,油脂代用不当;

  (七)设备设计或制造问题;

  (八)自然灾害或企业自身不能控制的原因。

  一次设备事故可能由多种原因所造成,分析原因时,应区分主次,加以说明。

  第十六条分析造成设备事故的责任者时,要注重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确定事故的责任者。

  第十七条设备事故与故障的统计。

  (一)做好事故的统计,关键在于车间。而机台原始记录,是车间统计的基础。特大、重大、较大、一般事故和设备故障的记录,均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名称、编号、型号规格;

  2.事故与故障部位和损坏情况;

  3.事故(故障)地点;

  4.发生事故(故障)和恢复运行日期、时间;

  5.停止运转和影响生产时间;

  6.原因、责任者;

  7.修复情况及遗留问题;

  8.修复费用、影响产量及损失费用;

  9.预防措施。

  我矿要建立设备事故与故障台账,详细记载每次事故与故障的情况。台账上所列数据、情节,必须实事求是。

  (二)停止运转时间,包括待修时间、实际修理时间和恢复生产前的准备时间。影响生产时间,指事故发生至备用设备能顶替进行生产以前的一段时间。如没有或未动用备用设备,影响生产时间即为停止运转时间。

  (三)修复费用系指修复设备所需的备件、材料、人工等费用的总和。备件费系指损坏零、部件的修复或更新费用,不包括结合事故修理同时更换的正常磨损件的费用,更新的零、部件一般按出库价格计算费用。

  (四)减产损失费,系指因事故影响采矿等产品的减产损失费用,按下式计算:

  减产损失费=影响生产小时×小时计划产量×单位产品利润

  用于掘进的设备,只计掘进减产数量,而不计算损失金额。

  动力设备发生事故,同时影响采矿等产品的产量时,要同时计算采矿等产品的减产损失费。

  第十八条设备事故的报告。

  (一)设备发生事故后,主管设备的各级领导和设备材料科,应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将设备事故情况及时上报,不得拖延或隐瞒。

  (二)发生较大、重大、特大设备事故时,我矿要立即电话报告局设备管理部门,局设备管理部门要立即报告主管副局长。设备管理部门要在设备修复后的一周内,填报设备事故报告书报局设备管理部门。

  (四)我矿要对一般设备事故和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处理、统计和存查。

  (五)因损坏严重,当月尚未修复的设备,可在修复后并投入运行的月份,进行统计。如设备已无修复价值需要报废者,应按设备报废的规定,填写设备报废鉴定书,随同设备事故报告书,报局审批。

  (六)设备事故发生的同时,构成人身事故,生产事故、交通事故时,应按职责分工,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分别处理、上报。

  第五章设备事故的奖惩

  第十九条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是矿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条件之一。

  对以下列人员可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

  (一)发现设备事故预兆,主动而及时地采取措施,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扩展和蔓延;

  (二)防止设备事故扩大或在设备事故抢修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三)全年未发生特大、重大和较大责任性设备事故和连续安全运行时间最长的单位(机台、班组、工段、车间)。

  第二十条对于违章指挥导致设备事故的责任者;隐瞒设备事故或其情节的责任者;造成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责任者;不重视设备事故防范而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责任者和发生设备事故后,抢救不力,致使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责任者,应视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惩罚、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等。

  第六章设备事故的防范措施

  第二十一条所有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设备操作证,方能上岗。

  第二十二条制订并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和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计划检修项目,严格按日历周期或工作量周期编制,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不得随意变动。

  第二十五条事故件必须按定额量储备,预先做好装配和研磨工作,确保工艺质量。事故频繁的部件,要预装好合格的套件。

  第二十六条对主要生产设备,要开展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工作,逐步做好事故预警和预知维修。

  第二十七条设备的保护装置和设施,以及防火、防雷等装备,必须按规定检查、调试,确保齐全、完好、有效。

设备管理制度20

  物业项目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程

  为规范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给排水设备设施良好运行,特制定本规程。

  (一)巡视监控

  1、工程部技工应每天巡视二次水泵房(包括机房、水池、水箱),每周巡视一次主供水管上闸阀。

  2、巡视监控内容如下:

  (1)水泵房有无异常声响或大的振动;电机、控制柜有无异常气味;电机温度是否正常(应不烫手),变频器散热通道是否顺畅;

  (2)电压表、电流表指示是否正常,控制柜上信号灯显示是否正确,控制柜内各元器件是否工作正常;

  (3)机械水压表与pc上显示的压力是否大致相符,是否满足供水压力要求;水池、水箱水位是否正常;闸阀、法兰连接处是否漏水,水泵是否漏水成线;

  (4)主供水管上闸阀的井盖、井裙是否完好,闸阀是否漏水,标识是否清晰;止回阀、浮球阀、液位控制器是否动作可靠;临时接驳用水情况;

  3、工程部技工在巡视监控过程中发现排水设备设施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

  4、给排水设备设施异常情况的处理

  (1)主供水管爆裂的处置:

  a、立即关闭相关连的主供水管的闸阀;如果关闭主供水管上相连的闸阀后仍不能控制住大量泄水,则应关停相应的水泵;立即联络相关部门进行抢修;通知相关的用水单位和用户关于停水的情况;

  b、尽快开挖出所爆部位水管;修好所爆部位水管后应由工程部技工开水试压,看有无漏水或松动现象;确认一切正常,回填土方,恢复水管爆裂前的原貌。

  (2)水泵房发生火灾时按《安全管理手册》中《应急处理程序》处理。

  (3)水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关掉机房内运行的设备设施并拉下电源开关;堵住漏水源;

  b、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管理处经理,同时尽力阻滞进水;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c、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二)水泵房管理

  1、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水泵房,若需要进入,须经管理处经理同意并在工程部技工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水泵房。

  2、水泵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水泵房严禁吸烟,严禁明火。每星期由分管责任人打扫一次,确保泵房地面和设备外表的清洁。

  3、水泵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水泵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工程部保管,不得私自配钥匙。

  (三)交接班要求

  1、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水泵房巡查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日记上签名。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1)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2)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3)水泵房不干净;(4)接班人未到岗;

  (5)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3、工程部应将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及运行状况完整、规范地记录在《水泵房巡查记录》内,于每月的3日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进行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设备管理制度21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器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六、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电器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

  八、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九、幼儿园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禁烟的规定

设备管理制度22

  1.生产区一切电气设备及线路,未经分公司生产科同意,不得随意移动、调换、增减和改变接线方式。

  2、站内进行电气操作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且必须两人以上操作,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接地,并定期测量接地电阻。不合格要及时汇报和处理。

  6、进行场站施工作业时,防止地下电缆的损坏,确保人身安全。

  7、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持证上岗,原则上停电进行。否则要有绝对可靠的安全措施,严格按带电作业规定进行。

  8、检修线路时,必须安装接地线。室内检修时,挂标志牌。

  9、操作人员在操作电器设备时,一定要按规定使用电气安全护具。

  10、禁止乱接电线、乱接电器、擅自换规格不相符合的保险等。

  11.电气设备起火时,先切断电源。灭火时用二氧化碳、干粉、沙子等扑救。

  12、检修电气设备时停电设备与未停电设备之间加装临时遮拦,不设遮拦应保持安全距离。

  13、电气工作人员到现场检修,一定要与生产人员联系,待同意后方可检修。

  14、在配电室工作,要采取防止触及运行设备的措施。

  15、遇雷雨时,所有电气检修工作必须停止。

  16、每次停电和恢复供电要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17、每年进行一次电气春检,利用春检对高压设备进行一次维修保养;每年对其它用电设备进行两次检查和维修保养;平时保持低压配电室清洁;电气设备在运行中出现问题时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18、场站负责提出本站电气所用备件及耗材。

  19、对供电部门负责维护的电气设备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如变压器、互感器、电度表等故障)及时反映。

  20、对场站配备的绝缘工具和防护用品要按规定进行送检。

  21.对场站用电设备要配备必要的`安全标识。

  22、把安全用电的知识纳入岗位练兵、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的内容中。

设备管理制度23

  1目的

  根据炼铁生产工艺的要求,备用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很大程度地决定着生产是否能够正常进行。 正确使用和维护备用设备,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基础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为加强我厂设备的管理,明确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全厂范围内双台(套)设备。

  3内容

  3.1 备用设备必须满足“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的四项要求,而且,备用设备必须保证百分之百完好。

  3.2 禁止随便取消或改动备用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禁止对备用设备乱拆、乱卸、乱割、乱焊、乱改以保证备用设备的零部件、附件完整,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电器仪表完整无损。

  3.3 当在用设备出现故障,启动备用设备后,禁止无技术措施的超负荷运行。

  3.4 当在用设备出现故障,启动备用设备后,维修单位必须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对故障设备进行抢修, 针对设备的损坏程度,定出抢修方案。操作人员给予积极配合,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服务,其他有关人员现场跟踪服务。而且在用设备要进入特护状态,要杜绝事故的发生和扩大,要使在用设备保持最佳的技术状态,杜绝超负荷运转在用设备。

  3.5 维护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对所辖在、备用设备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原始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间主任,以便及时了解和采取抢修措施、制订抢修方案。

  3.6 由于公司改造或炼铁工艺要求进行改造的备用设备,须通知设备科方可进行改造或拆除,以便办理相关手续移交装备处。

  3.7 备用设备要定期检查(设备要进行盘车)并设专人负责(维修组组长、操作组组长负责)。

  3.8 备用设备要和主设备进行交叉使用,不能因为由于备用设备长时间放置,导致备用设备不能正常工作。

  3.9 对备用设备油品要根据《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定期取样化验(设备科联系送装备处化验),以便确定油脂是否合格可用。

  3.10 有计划性的对在用设备与备用设备交替使用,创造检查、检修的机会,此项工作由各区域组组长负责,操作人员做好原始记录。

  3.11 备用设备要挂牌确认,如“禁止合闸”、“设备完好”等,以便在用设备出现故障、异常后及时启用备用设备。

  3.12 职责划分

  3.12.1 当主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时,备用设备由于有故障而设备管理责任车间又没有提出问题,导致备用设备不能启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设备管理责任车间承担。

  3.12.2 设备管理责任车间要确保备用设备的完好,保证当主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时,能够立即启用备用设备。当确认备用设备能够启用,而实际不能启用时,或启动中出现故障,事故责任由设备管理责任车间承担。

  3.12.3 备用设备出现故障,车间书面提出,由于设备科组织问题而导致备用设备不能启用时,事故责任由设备科承担。

  3.12.4 对严重影响生产或难以处理的重大隐患,在彻底处理以前,要采取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并针对性地制定临时管理制度,防止隐患的扩大。对不能立即处理或牵扯到影响到水、电、汽供应的时候,由设备科负责向相关部门写出书面请示报告,批准和执行。

  3.13 查考核

  3.13.1设备科每星期到各区域检查备用设备一次。设备科的检查由设备科长、各专业技术员参加。

  3.13.2各车间工段每天巡回检查备用设备一次。

  3.13.2.1各车间(工段)检查由主管设备主任(工长)和区域组长、三班组长、点检员参加。

  3.13.2.2检查人员要认真检查和积极处理备用设备存在的各种隐患。

  3.13.3设备科和各车间(工段)都要建立隐患记录台帐,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记录在帐,同时设备科检查发现的隐患,立即以隐患通知单的形式通知车间(工段),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工段接到隐患通知单后,立即安排执行,执行完毕后,按要求填好隐患通知单返回设备科。

  3.13.4动员和发动广大职工,深入开展查隐患,堵漏洞活动,把一切事故苗头都消灭在萌芽状态。

  3.13.5检查中发现有不执行本规定的,扣除主管人100元,月底经济责任制考核责任车间5分/项。

  3.13.6由于没有认真执行本制度造成的设备事故,根据本年度厂经济责任制和《设备事故管理制度》、《设备润滑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设备管理制度24

  1、目的

  设备隐患是设备事故、故障的根源,为加强设备隐患管理,减少设备事故、故障,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下属各设备使用单位设备的隐患管理。

  3、定义

  本制度所有定义均采用gb/t19000-20xx标准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设备科是设备运行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设备隐患管理工作的监督、协调、考核。

  4.2设备使用单位是本单位设备运行管理的主体,负责本单位设备隐患的具体管理工作。

  4.3设备检修部负责所服务单位设备隐患的专业点检、隐患排除等工作。

  5、管理流程图

  隐患发现隐患确认制定整改措施隐患解决

  制定防范措施方案动态监控适时解决

  6、内容及要求

  6.1设备隐患管理原则

  6.1.1设备使用单位是设备隐患管理的主体,单位一把手是设备隐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设备领导是设备隐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设备科是设备隐患的直接管理者,设备操作者是设备安全检查,隐患的监护、整改计划的制定、方案的实施、验收,统计分析,总结上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6.1.2设备隐患管理是企业设备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采用先进的手段与方法,及时了解、治理设备隐患,把设备事故与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

  6.1.3凡正式投产的设备,由于老化、失修或设计、制造质量等原因,可引发设备事故、故障以及人员伤亡的缺陷,均称为设备隐患。

  6.2设备使用管理

  6.2.1设备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6.2.1.1重要设备隐患

  可能引发特大或重大设备事故和危及人身安全事故的设备缺陷、隐患为重大隐患。

  6.2.1.2一般设备隐患

  构不成重大设备隐患,但有可能造成设备事故的缺陷。

  6.2.2设备使用单位设备缺陷、隐患管理内容及职责:

  6.2.2.1设备科负责对本单位的设备缺陷、隐患进行全面管理,并负责将重大隐患及处理措施报装备处。

  6.2.2.2设备使用单位对设备缺陷、隐患要逐项确认,并建立完整、准确的管理台账。

  6.2.2.3设备缺陷、隐患要及时处理,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必须制订监护措施和治理计划(方案),落实到人。措施实施必须形成记录,作为趋势变化的依据。

  6.2.2.4要对设备缺陷、隐患实施动态管理,制定和采取紧急措施,直至停止使用。

  6.2.3为及时准确地掌握设备安全技术状况,设备科必须将设备安全检查列为制度化工作,设备安全大检查原则上半年一次,除常规检查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如雷雨、汛期、风暴等)进行季节性检查。对某些特殊设备(如高压容器等)应按有关规定检查。

  6.2.4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应由厂统一组织实施,自下而上逐级进行。做到基层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简易检查与精密检查相结合;定性检查与定量检查相结合。对某些重大隐患,本单位难以定性或定量的,应请有关专家进行鉴定。

  6.2.5对经检查确定的设备隐患应逐项进行管理,直到隐患消除为止。设备隐患要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重大隐患要由厂直接管理,一般隐患可由设备所属单位进行管理。

  6.2.6对设备隐患应按轻重缓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当年发现的隐患,原则在年内治理完毕。对暂不能治理的设备隐患要制定治理规划,分期分批实施。凡重大设备隐患在治理以前都要制定监护措施,随时掌握隐患的发展状况,必要时设备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紧急措施,直至停止使用。

  6.2.7治理设备隐患要与设备检修相结合,各单位在安排检修项目时,应优先安排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

  6.2.8设备隐患治理的实施要做到三个优先,即资金优先、材料优先和施工优先。

  6.2.9设备隐患管理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完善各项保证体系,为设备隐患治理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6.2.10各车间要向设备科及时反映本单位的设备隐患,对未能及时消除隐患的,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制定特护措施,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特护措施报设备科一份进行审核,审核后交于责任车间执行。

  6.2.11各车间月底以前要将本单位的设备安全检查情况总结和设备隐患项目无法解决的上报设备科。其中重大隐患项目要求逐项填写,内容包括隐患部位、隐患内容、监测情况、隐患变化情况和项目负责人等。

  6.3设备隐患的记录

  6.3.1设备隐患的记录遵循《炼铁厂设备点检程序》,在《炼铁厂设备管理台帐》的《设备点检台帐》中必须能记录到此故障的发现时间和采取措施,此设备故障在48小时没有处理就记录入《炼铁厂设备管理台帐》的《设备隐患管理台帐》;

  6.3.2设备隐患的记录必须遵循可追溯原则,有检查、有记录、有数据,特别是a类设备的.隐患记录。

  6.4设备隐患的管理考核

  6.4.1设备科把设备隐患治理与经济责任挂钩,纳入设备管理考核指标,并作为评价各单位设备管理工作成绩的内容之一。

  6.4.2厂对设备隐患的检查治理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应给于表彰和奖励;对设备隐患漏查或由于治理不力造成重大设备事故,应根据事故情节及损失给责任者以惩罚。

  6.4.3奖励条件

  6.4.3.1凡提前发现设备隐患,避免重大以上设备事故发生的有功者;

  6.4.3.2对设备隐患的检查、治理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6.4.3.3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隐患项目治理的单位或个人。

  6.4.4惩罚条件

  6.4.4.1厂对已发现的设备隐患不及时处理而造成重大以上设备事故,要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6.4.4.2由于玩忽职守,对存在的设备隐患视而不见或隐患治理不彻底,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给于直接责任者相应的惩罚。

  7、质量记录

  7.1炼铁厂设备管理台帐

  7.2设备点检台帐

  7.3设备隐患管理台帐

设备管理制度25

  一、检修安全方面:

  1、检修设备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发现一次罚生产副厂长、机电副厂长、班长各10元。

  3、起重吊拉前,要认真检查葫芦、钢丝绳套的质量,起吊时进行试吊,起重物件下方或前方严禁站人或有人通过。

  4、登高作业一定要戴安全带,且高挂低用。

  5、抬架物件时,要步调一致,注意脚下杂物,防止滑擦。

  6、进入设备内或作业地点稍低的位置检修时,要戴好安全帽。

  二、工作标准方面: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集中精力,认真操作。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向有经验的老工人学习,向书本学习,掌握一定的业务技能,提高独立工作的能力,提高自身的价值,要有创新意识,改变旧的工作作风。

  2、检修人员必须加强与生产车间的工作配合,生产车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3、机电车间大修、检修计划必须按时上报,不按时上报,班长、副班长每人罚款10元。

  4、进一步划分包机范围,切实做到包机到人,责任到人。若包机范围内的设备出现故障而影响生产,根据影响时间的长短,与包机责任人考核挂钩,以此来增强每位维修人员的责任心,加大巡回检查的力度,真正做到“动态检查,静态检修”,做到预防性检修,充分利用好每天的'停车检修时间,将机械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5、保证设备检修后的质量。机、电维修的班长每天的检修记录要清楚地记录下:设备名称、更换的备件名称。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谁更换的,谁焊接的,使用时间的长短,必须做到有人检查、有人考核。检修停电的设备,要做到谁停电、谁送电,送电后要试运转,若发现不试运转或不送电,一次罚款30元。检修完后,要将所有工具、杂物撤离现场。设备加油,不允许随处喷洒,黄油袋、桶要随人带走,并清理干净设备及场地的油污。一次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

  处罚负责人10元。

  6、加大修旧利废的力度,对能够修复的材料、配件一定要进行修复。根据材料、配件的损坏情况,购置一部分小配件进行组装修复。若使用效果好,可对维修人员进行适当奖励。

  7、要做到“四不放过”,即:①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②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③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④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8、要进一步加强班组长的责任心,管理要创新、要全面、全方位考虑所管辖工作范围内存在的问题。机电维修班要进一步加强配合、协作,相互支持、相互帮助,使现场问题得以顺利解决。

设备管理制度26

  1、防爆管理

  (1)加油站应当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划分爆炸危险场所,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储存区、卸油区、加油区、桶装油料库房明显位置,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专业性检修必须由经过防爆技术培训档案(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防爆降级、报废),统一分类编号,实行专人管理。

  (2)固定电气设备必须安装稳固,移动防爆灯等电气设备必须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损伤。

  (3)加油站应当每月检查保养防爆电器设备,并符合下列要求:

  a.防爆电气设备整洁,部件齐全紧固,无松动、无损伤、无机械变形,场所清洁、无杂物和易燃物品;

  b.电缆进线装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线孔封闭符合要求(密封钢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设备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齐全完整;

  d.防爆灯具的防爆结构、保护罩保持完整;

  e.接地端子接触良好,无松动、无折断、无腐蚀,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

  (4)加油站每两年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一次专业检修,检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维护后者更换防爆灯具灯泡(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

  b.清除设备灰尘、污垢和其他杂物,并对锈蚀处进行反腐处理;

  c.更换或者修理易损零部件和紧固件;

  d.测试电机、电器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查接地线并测试电阻值;

  e.补充或者更换设备润滑部位的润滑脂(油);

  f.检查设备进出线口,更换损伤变形或者老化变质的密封圈;

  g.更换不合格电机轴承;

  h.检查隔爆面,测量并调整隔爆间隙值;

  i.更换不合格的电缆和配线钢管;

  j.更换已失灵或者报废的开关、按钮等防爆器件。

  专业维护检查必须由防爆电气专职维护人员进行,难度较大的检修项目,可以请有关单位、生产企业或者有资质的维修单位检修。

  (5)加油站检查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a.日常检查中严禁打开设备的密封盒、接线盒、进线装置、隔离密封盒和观察窗等;

  b.在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拆装防爆灯具和更换防爆灯泡、灯管;

  c.应及时在断电处悬挂警告牌;

  d.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测试仪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使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

  e.禁止用水冲洗防爆电气设备;

  f.检修现场的电源电缆线头应当进行防爆处理;

  g.检修带有电容、电感、油气探测头等储能元件的防爆设备,必须按照规定放尽能量后方可作业;

  h.检修过程中不得损伤防爆设备的隔爆面;

  i.紧固螺栓不得任意调换或者缺少;

  j.细记录检修项目、内容、测试结果、零部件更换、缺陷处理等情况,并归档保存。

  2、防雷防静电管理

  (1)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加油站工艺设备;

  c.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f.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3)加油站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在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的运油车辆,应当设置接地端板,作业前接好防静电接地,作业后待罐装油料达到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b.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线必须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并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c.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连线应当采用铜芯软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

  (4)装卸易燃油品必须采取下列防静电措施:

  a.管口距罐底的高度不得大于0.2米;

  b.收油作业中,严禁人工检尺、测温和采样,或者将其他物体插入油罐内;

  c.罐内不得存有任何未接地的漂浮物;

  d.汽车油罐车装卸油应当符合移动设备防静电接地的规定。

  严禁使用无内部缓冲档板的油罐运送油料。

  (5)向油桶、便携式容器灌装易燃油品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必须使用导静电的装油容器;

  b.桶体、加油枪(嘴)计量设备必须静电接地;

  c. 200升油桶的灌装时间不得少于1分钟。

  (6)人工检测罐内油面高度、油品温度和油品采样的防静电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测量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b.测温盒和采样器的绳索必须导静电,绳索末端与罐体应当可靠接地;

  c.钢卷检尺、测温盒绳、采样器绳进入油罐必须紧贴护板,轻落轻提。

  严禁使用化纤布擦拭检尺、测温盒和采样器。

  (7)清洗设备、器具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a.严禁用汽油、苯等易燃品清洗设备、器具和地坪;

  b.严禁用压缩空气清扫储存易燃油品油罐;

  c.严禁使用化纤、塑料、丝绸等容易产生静电的制品擦拭物体及设备;

  d.严禁在一个油罐内同时采用人工和机械设备两种清洗方法作业;

  e.清洗易燃油品储罐时,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8)爆炸危险场所人员着装和导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应当穿着防静电服、棉布工作服和防静电鞋,不得穿着两件以上易产生静电的内衣和尼龙、腈纶袜子;

  b.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必须预先触摸人体消静电装置;

  c.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衣、脱衣、拍打服装以及梳头、打闹。

  爆炸危险场所的地坪不得涂刷绝缘油漆,或者铺设非导静电的橡胶板、塑料板和地毯等。

  (9)加油站防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储油罐应当设置房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雷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根据需要安装独立的避雷针或者避雷带;

  c.进入变(配)电室的高压电路应当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想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d.信息系统配电线路的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应当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e.信息系统应当采用铠装电缆或者钢管配线,电缆金属外皮的两端或者保护钢管的两端均应当接地。

  (10)加油站每年春、秋季应当对防静电防雷接地装置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防静电防雷装置符合下列要求:

  a.接闪器完好,无熔化,无折断,避雷器瓷套无裂缝、碰伤;

  b.明装导体完好,无锈蚀、机械损伤和折断,锈蚀截面不得减少30%;

  c.引下线距地2米至0.3米无破坏;

  d.接地测试断接点接触良好;

  e.防雷装置保护范围无缩小;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符合规定值,埋设周围情况良好。

设备管理制度27

  一、学校所有设备、备品均由总务处统一指挥管理。

  二、学校任何物品不得私自外借,如借出必须有校长和总务处批准。

  三、各科室所有备品无限期节约使用,各室负责保管。如有损坏组长或负责人组织修理,确实无法修理的.报总务处购买,如有丢失,及时查明原因,上报总务处。

  四、各科室备品,无特殊情况不得私自串动,如需要由总务科统一调配。

  五、工作调动人员,在离岗之前交清一切所使用备品。

  六、备品要摆放整洁,要做好防火、防鼠、防盗的安全工作。

  设备使用规定

  1、办公室、班级现有设备未经学校同意,不得随意搬动、更换。

  2、任何学生未经老师同意,不得随意使用班级的电源。

  3、办公室,班级电源电灯电器设备如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总务处,争取最短时间内把问题排除。

  4、阴雨天除外,办公室,教室禁止使用照明灯。

  5、办公室,班级无人、放学后及时关好门窗,关好照明灯及电器。

  福鼎市桐北中心小学

设备管理制度28

  空调系统设备运行管理规程

  1、目的

  确保中央空调系统设备正常工作,保证大楼空调良好运行。

  2、适用范围

  大楼内中央空调系统设备。

  3、职责

  制冷工负责空调设备操作、监控、记录、清洁,异常故障报告和维修保养。运行领班负责管理、监督操作和维修工作,经理负责运行、审批有关重大事务,协调各方面工作。

  4、工作程序

  1)管理人员工作程序

  (1)空调维修工

  a、空调机房内机电设备由空调维修工负责操作、监控记录,应在空调设备(设施)启动时观察电流、温度、压力大小,并倾听有无异响,并记录于《空调运行记录表》、《空调水泵运行记录》。

  b、空调维修工负责编制空调设备(设施)设备台账、设备卡。

  c、依据《空调检查保养计划表》,按时按《空调检查保养表》要求进行维修保养。

  d、空调机房每周打扫一次,机组每月清洁一次,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

  (2)运行领班

  a、运行领班负责空调设备的综合管理。包括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配件、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外委修理的联系工作。

  b、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空调检查保养计划表》,并按运行情况制订中修、大修计划。

  c、对空调设备维修保养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3)工程部经理

  a、进行周检、月检。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对空调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红旗机房设备检评。

  b、每半年审核《空调检查保养计划表》、《空调设备维修记录表》、《空调设备保养记录表》。

  2)空调运行时间工作程序

  每年5月~11月为空调运行期,特殊情况下按用户的需求确定空调的运行时间。

设备管理制度29

  一、变电所的'设备管理工作是保证变电所设备经常具有技术完善、质量良好的状况,为安全经济运行提供可靠的基础,因此要加强设备管理工作。

  二、对新电气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做好交接试验,经分管技术负责人和设备管理负责人共同验收合格,建立技术档案。

  三、变电所所有设备应健立全面详细的设备技术档案。

  四、电气设备应分类专人包机维护,定期检修。

  五、电气设备应按“设备评级标准”定期评定等级统计上报设备完好率。

  六、电气设备定期维护、检修、试验,高压设备每年试验一次。

  七、变电所包机人员应按巡视检查制度规定做好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缺陷按设备管辖范围及时上报并作好记录。

  八、分管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发展要求和需要做好设备技术改造与更新工作。

设备管理制度30

  1.0目的

  规范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给排水设备设施良好运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检查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2机电维修部水泵房组长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3水泵房管理员具体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4.0程序要点

  4.1巡视监控

  4.1.1水泵房管理员应每两小时巡视一次小区内主供水管上阀以及道路上沙井、雨水井。

  4.1.2巡视监控内容如下:

  a)水泵房有无异常声响或大的振动;

  b)电机、控制柜有无异常气味;

  c)电机温升是否正常(应不烫手),变频器散热通道是否顺畅;

  d)电压表、电流表指示是否正常,控制柜上信号灯显示是否正确,控制柜内各元器件是否工作正常;

  e)机械水压表与pc上显示的压力是否大致相符,是否满足供水压力要求(正常值为4.5kgf/cm2);

  f)水池、水箱水位是否正常;

  g)闸阀、法兰连接处是否漏水,水泵是否漏水成线;

  h)主供水管上闸阀的井盖、井裙是否完好,闸阀是否漏水,标识是否清晰;

  i)止回阀、浮球阀、液位控制器是否动作可靠;

  j)临时接驳用水情况;

  k)雨水井、沉沙井、排水井是否有堵塞现象。

  4.1.3水泵房管理员在巡视监控过程中发现给排水设备设施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详细地汇报给机电维修部水泵房组长或主管,请求协助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4.2给排水设备设施异常情况的处理

  4.2.1主供水管爆裂的.处置:

  a)立即关闭相关连的主供水管上的闸阀;

  b)如果关闭了主供水管上相关连的闸阀后仍不能控制住大量泄水,则应关停相应的水泵房;

  c)立即通知公共事物部及机电维修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联络供水公司进行抢修;公共事物部负责通知相关的用水单位和用户关于停水的情况;

  d)在机电维修部水泵房组长或机电维修部主管的组织下,尽快开挖出所爆部位水管;

  e)供水公司修好所爆部位水管后应由水泵房管理员开水试压(用正常供水压力试压),看有无漏水或松动现象;

  f)确认一切正常后,回填土方,恢复水管爆裂前的原貌。

  4.2.2水泵房发生火灾时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置。

  4.2.3水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关掉机房内运行的设备设施并拉下电源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如果漏水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4.1“市电”停时,水泵房管理员应按《柴油发电机操作标准作业规程》立即启动柴油发电机,并按《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巡视监控。从“市电”停到重新正常供水规定时间为15分钟。

  4.4水泵房管理

  4.4.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水泵房,若需要进入,须经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意并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水泵房。

  4.4.2水泵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4.4.3水泵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在放置在方便、显眼处。水泵房内严禁吸烟。

  4.4.4每班打扫一次水泵房的卫生,每周清洁一次水泵房内的设备设施,做到地面、墙壁、天花、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4.5水泵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4.4.6水泵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水泵房管理员保管,水泵房管理员不得私自配钥匙。

  4.5交接班要求

  4.5.1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4.5.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交代,并查看《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日记》,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给排水设备设施日记》上签名。

  4.5.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水泵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6水泵房管理员应将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环境温度、电压、电流、运行频率)及运行状况完整、规范地记录在《给排水设备设施日记》表内,于每月的3日前由水泵房组长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机电维修部存档,保存期为二年。

  5.0记录

  《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日记》

  6.0相关支持文件

  6.1《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6.2《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设备管理制度31

  近年来,随着石化工业的发展以及国家原油战略储备库项目的实施,油罐的大型化将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 10万m的储罐已经屡见不鲜。油库火灾、事爆炸故已成为石油化工行业的主要危害。油库中用于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防爆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可能会导致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下降,甚至使防爆性能丧失。一旦发生故障,产生火花、电弧或其他热效应,极易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下面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比较具代表性的石油化工生产企业为例,具体探讨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存在的问题和如何加强油库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存在的问题

  一、电气设备选型不对,防爆等级低,不适合油库使用。

  油库各危险场所应选择相应防爆级别的防爆电气设备,最低为“d1iat3”型(据gb50058— 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但是,目前油库还有使用煤矿用的“kb ”型防爆电气设备,有的甚至还使用普通非防爆电气设备,有的油库虽然选用了防爆等级较高的“d1ibt4 型电气设备,但由于整体防爆性处理欠完善,每一个危险场所总有一 两种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不够,或者安装工艺不符合防爆要求,使整个场所仍然具有危险性。

  二、危险场所的建筑物结构 。

  平面布局不合理,使部分非防爆电气设备工作在危险场所。例如:泵房动力配电阃与装车栈桥距离小(应大于1 5m《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 84)、与泵房的隔墙不密封、门窗位置不当等,使动力配电间成为爆炸危险场所。有的轻油洞库设置配电间而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所有这些,都增加了油库的`不安全因素。

  三、安装不合格 ,使用维修不当,损坏严重。

  由于缺乏防爆知识、对防爆电气设备使用维修不当,造成大量防爆电气设备损坏。例如:当电机轴承发热,使用人员不去寻找发热原因,从根本上排除故障,而是用冷水冷却,结果使电机进水,端盖严重锈蚀;没有建立健全的维护保养制度,电机安装后没有维护检查,平时只是进行表面除尘,使一部分电机的防爆面严重锈蚀;库存的防爆电气设备没有保养,有的电机由于润滑油变质而使轴承生锈,电机转不动;有的不按规定修理防爆电气设备,结果在修理时将设备损坏。

  加强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油库防爆电气设备事关油库的安全大计,一次小小的疏忽很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对于油库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严格进行安全管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防止油库爆炸事故的发生。

  一、合理选择油库防爆电气设备。

  应根据具体场所的危险等级及工作环境,选择合适的防爆电气设备类型。同时根据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选用参数相匹配的设备,既要避免大马拉小车造成资源浪费,也要避免容量过小引起发热烧毁设备等恶性事故。在选择购买防爆电气设备时,还应注意防爆电气设备的质量问题。个别商家为了谋利,其产品的各项参数并未全部达到规定要求,甚至市场还出现了铭牌上无防爆合格证号、无生产厂家以及假冒其他厂家的伪劣产品。因此,在购买时应选择正规厂家以及信誉好的厂家的产品。

  二、严格按油库防爆电气设备规程操作。

  严格按规程操作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基础。油库收、储、发油场所众多,防爆电气设备很多。由于结构、工作原理、用途及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各不相同,每1台设备的操作方法也不尽相同,但它们的操作都具有一定的规律。如果操作人员不掌握这些规律,盲目操作,会使防爆电气设备在非正常条件下运行,易引发事故。

  因此,油库针对每台防爆电气设备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操作规程,并要求操作人员工作时严格按规程操作。为保证操作人员能够严格按规程操作,油库业务部门要把好“三关”:一是把好宣传教育关。通过开展安全规程知识竞赛、操作技能比武、安全月等活动进行宣传教育,使操作人员充分认识严格按规程操作的重要性;二是把好考核关。通过业务考核及相关的奖惩措施,促使操作员不断学习,提高专业技能;三是把好检查关。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违章现象,促使其严格按规程操作。

  三、提高油库防爆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素质。

  采取措施提高操作人员素质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关键。操作员在上岗前一定要经过严格的专业技能培训,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通过培训,使操作人员牢记电气设备操作规程,熟悉电气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掌握电气设备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理方法。除此之外,操作人员应通过自身努力,不断积累设备的运行经验,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中逐渐培养“望、闻、听、记” 能力。望,即能够通过观察设备震动、温度及各项参数变化判断设备运行是否正常;闻,即能够闻气味判断设备是否发生故障;听,即能够通过听设备运转时发出的声音判断设备是否正常;记,即记录设备运转情况、故障情况、保养及维修情况等,并将其定期归档,留做以后参考。通过这些能力的培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另外,还要在思想上加以重视,杜绝设备运行中的不安全隐患。

  四、定期维护保养油库防爆电气设备。

  定期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手段。受到防爆电气设备制造工艺、使用年限、使用环境和条件等内在、外在因素的影响,在使用过程中,防爆电气设备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部件磨损、老化、电气绝缘变差、防爆性能降低等现象。为了使防爆电气设备保持良好的电气性能及保证各种保护装置的可靠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证油库的安全,油库对防爆电气设备要按规定检修和维护保养。

  设备检修分为二种:一是故障检修,寻找并修复故障部位,这是有针对性的,也是必须的;二是定期检修,即对电气设备进行预防性的检查修复,目的是在设备发生故障前发现设备缺陷,及时进行修复。设备检修应该在设备正常运行达到检修周期时进行,不能等设备出现故障后才进行检修。因为那样的话,设备势必已经带病运行了一段时间,这对于设备的磨损程度是比较严重的,还加速了其他损坏。设备维护保养可随时进行。每次关机后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擦拭或吹扫,使设备保持清洁。每次运行前要认真检查设备外壳有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变形,各部件是否齐全,保护装置是否完整。

  五、保证良好的工作环境。

  良好的工作环境是设备安全运行的保证。防爆电气设备工作在易燃、易爆场所中,对周围环境的要求非常严格。工作环境的好坏对防爆电气设备能否安全运行影响很大。良好的工作环境能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但如果设备的工作环境条件太差,会导致设备防爆性能下降,甚至丧失。

  例如:如果环境中湿度太大,容易造成设备金属部件锈蚀,绝缘性能迅速下降,会降低防爆性能;如果环境温度太高或太低,会引起机构比较剧烈的热胀冷缩变化,也会降低设备的防爆性能;如果环境中灰尘密度较大,则容易在设备的内、外部堆积,也会降低设备的防爆性能。因此,需要采取增高设备离地距离或局部降湿、局部降温或升温、加防尘罩等措施,使环境满足设备使用和保管的要求,使防爆电气设备安全地运行。

  加强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安检和维护,防范爆炸事故发生。

设备管理制度32

  1.目的

  建立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程,保证仪器设备得到良好的管理,使其符合规定的检测要求,以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校准、标识、使用、维护、检修、核查、停用报废等过程的控制与管理。

  3.职责

  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负责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内容及要求

  4.1仪器设备的采购与验收

  4.1.1实验室应配备正确进行检测所要求的所有抽样、测量和检测的仪器设备。各实验室根据检测工作的需要提出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其技术性能和指标应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

  4.1.2仪器设备到货后,请购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及安装调试。大型仪器设备应与供货方共同开箱验收、安装、调试。

  4.2仪器设备的存放环境

  4.2.1精密仪器,如分析天平、紫外分光光度计应放在仪器室,避免阳光照射,保证仪器的系统正常。还应与化学检验室隔开,以防止腐蚀性气体、水汽腐蚀仪器设备。

  4.2.2实验室应保持常温,环境干燥,通风良好。

  4.2.3电子分析天平应放在专用天平台,防尘、防震。

  4.2.4较大仪器应固定位置,不得任意搬动,仪器应罩上防尘罩。

  4.3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

  4.3.1新购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校准或核查,以证实其能够满足实验室的规范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2对检测结果有直接影响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应定期送授权的校准机构校准或检定,以保证其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规范。

  4.3.3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经计量检定合格后需加贴计量标识,以表明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所处的校准状态。质检部负责建立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台账,总经理助理负责管理归档计量检定/校准证书。

  4.3.4所有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对于免检仪器设备,应做好记录并监测其准确性,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或更换。

  4.3.5使用人员必须完全掌握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正确的使用、校正方法。

  4.3.6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4.3.7实验室必须配备必要的量规附件或其它标准物质(参考物质),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对仪器设备、计量器具进行内部校正,并填写相应校正记录。校正记录表自行设计。

  4.3.8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必要时各实验室需参加适当的实验室间比对计划。

  4.3.9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检验仪器、计量器具不精准,应立即校正。若经校正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而无法自行校正者,则委托经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单位代为校正,且须要求提供校正证明。

  4.3.10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经修复后,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

  4.3.11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经专门技术人员检定后,认为必须汰旧换新者,以及因检验工作实际的需要,必须新购或增置者,由使用单位重新请购。

  4.4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

  4.4.1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均应建立台账,并对主要仪器设备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大型仪器设备申购单、订货合同(可为复印件);

  ·大型仪器设备质量验收单(可为复印件);

  ·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制造商名称、出厂编号、实验室编号;

  ·仪器设备的到货日期、启用日期,安装或存放地点;

  ·产品说明书(可为复印件);

  ·设备使用记录(可另装订成册);

  ·历次计量检定证书(或自检记录/比对试验记录),检定周期安排;

  ·操作规程(简单、常用的仪器仪表,如说明书上有操作规定,可不再编制操作规程);

  ·仪器设备的损坏、故障、调试及维护保养记录。

  4.4.2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若系一式二份,应留一份存档;只有一份的,将原件存档,复印件随机使用。

  4.4.3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先后排列好,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编在右上角,背面写在左上角,然后填写好卷内目录。

  4.4.4仪器设备档案由各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应有专用的柜橱,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坏和散失。

  4.4.5仪器设备档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时,应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办理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按期归还,如有损坏、遗失,由借用人负责。

  4.4.6实验室每年应对仪器设备进行一次清点,使物、账相符。

  4.5仪器设备的标识

  实验室所有的分析检测仪器及配套设备,包括各种操作过程控制和检测结果处理软件等,都应有唯一性管理编号,并有明显、唯一性的标识表明其工作状态,以保证不被混用、误用或产生混淆。

  4.5.1仪器设备标识分三类,分别为:合格-绿色;准用-黄色;停用-红色。

  4.5.2标识的使用

  4.5.2.1合格证(绿色)的适用对象:

  A)计量检定(包括自检)合格者;

  B)设备不必检定,经检查其功能正常者:

  C)设备无法检定,经比对或鉴定适用者。

  4.5.2.2准用证(黄色)的适用对象:

  A)多功能检测设备,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经校准合格者;

  B)设备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检测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

  C)降级使用者。

  4.5.2.3停用证(红色)的适用对象:

  A)仪器设备损坏者;

  B)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不合格者;

  C)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

  D)仪器设备超过检定周期者。

  4.5.3所有标识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标识贴在设备的明显部位上,更换时,撕掉或覆盖原标识,在同一位置上贴上新的标识。标识的格式参见《质量手册》“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条款。

  4.6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4.6.1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

  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按6.3执行。

  4.6.2仪器设备的档案信息

  仪器设备的档案依6.4执行。

  4.6.3仪器操作人员的要求

  4.6.3.1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从事分析检测人员,必须是经过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可以独立操作的人员。

  4.6.3.2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阶段,确定的仪器设备操作人员要全程参与,系统阅读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全面了解基本操作规程和保养维护程序,达到独立操作和保养仪器的目的。同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加强仪器操作训练,随时记录分析操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便于咨询专家解决。

  4.6.3.3操作使用人员对仪器的操作程序熟练掌握之后,可联系仪器厂家技术人员,集中对操作使用人员再培训,解决操作使用人员独立使用仪器过程中的技术疑难问题,并对仪器使用保养的一些技巧进行更深入的学习。

  4.6.4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4.6.4.1主要仪器设备均应制定操作规程,其主要内容有:仪器名称、性能用途、操作步骤、检查方法(包括开机、关机、校正、运行检查)、维护保养、注意事项等。

  4.6.4.2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和维护维修说明书、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软件操作说明书等,都必须保持其最新版本,并方便操作人员取用。

  4.6.5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

  4.6.5.1大型精密仪器或检测直接出数据的仪器设备,均应有使用记录,填写于《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

  4.6.5.2使用记录主要内容有:仪器名称、编号、使用日期、使用时间、上机样品编号、测试项目、使用前后的检查情况、操作人、验证人、异常情况及处理结果。

  4.6.5.3使用记录应于开、关机和使用时及时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4.6.6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

  为保证仪器设备的性能的可信性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除了按规定对仪器设备实施定期的检定外,还必须做好平时的维护保养。

  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应组织使用人员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在实施检测之时,对有关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检定。维护情况应及时记录,其内容应包括:日期、维护操作、仪器状况、异常情况处理(必要时)、执行人、验证人。维护记录表格式依据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自行设计。

  4.6.7重新投入使用仪器的确认

  无论由于什么原因而曾经脱离过实验室的直接控制的仪器设备(例如送外维修等),在重新投入使用前,必须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复查,确认合格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4.6.8仪器的运行期间核查

  4.6.8.1对所有仪器,在按规定进行定期检定期间,将根据需要,分批按排运行期间检查,以保证仪器的性能和检测质量。

  4.6.8.2期间核查不能代替定期设备检定和校准,核查标准也应进行校准和确认。

  4.6.8.3期间核查可用相同准确度的方法考核主要参数,其作用在于及时发现故障防止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仪器设备使用。

  4.6.9校准结果的修正

  当进行仪器校准时,如需要引入一组修正因子对校准结果予以修正,则负责校准的人员,必须保证其所有的备份(包括文字的和计算机软件中的备份)都得到正确更新。

  4.6.10仪器设备的保护

  各实验室,必须采用有效的措施,保护好所有的仪器设备,包括用以控制检测过程和进行结果处理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4.6.11仪器设备的维修

  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运行检查中发生故障,影响检测结果时,操作管理人应立即停止使用,检查确认并及时报相关技术部门维修,详细填写《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表》。经修复后的仪器,必先经过校准并证明符合要求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4.6.12仪器设备的报废

  4.6.12.1仪器设备性能老化、损坏,无法修复者,由仪器保管人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说明报废理由,由公司最高负责人最后核准。

  4.6.13.2报废设备必须做好标识工作,尽可能移到单独的地方安置或丢弃,防止误用。设备记录在报废一年后方可销毁。

20xx年xx月xx日

设备管理制度33

  一、 安装、维修保养人员应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禁止无证人员装拆、调整机械式停车设备及部件。

  二、 本单位将对机械式停车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机械式停车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

  三、 本单位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停车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对在使用的机械式停车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停车设备运行状况和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四、 设备在操作前,应当以“操作使用说明书”及机械式停车设备操作告示牌上的要求逐项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始可操作。

  五、 机械式停车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的一手应放在操作盒旁红色紧急停止按钮位置,一发现有异常应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以防危险发生。

  六、 机械式停车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七、 机械式停车设备内禁止除司机外的其他人员进入,禁止司机长时间在机械式停车设备区域内停留,禁止儿童进入机械式停车设备或在设备附近边缘嬉戏、玩撒。

  八、 机械式停车设备运行过程中禁止人员、车辆、物品进入设备。

  九、 禁止不符容车要求(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的车辆停放。

  十、 机械式停车设备的载车板除搬运车辆外,不得作为其他货物的储存或搬运器。

  十一、 载车板上禁止载人。

  十二、 禁止拆除设备安全护栏,安全警告装置等设施。

  十三、 机械式停车设备必须要有良好且可靠的接地,禁止拆除设备中各类接地装置。

  十四、 禁止短接、跨接或拆除各种电气开关或安全回路。

  十五、 禁止在设备故障时,用接触器点动等方式强行存取车辆。

  十六、 机械式停车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将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禁止任何人员操作有事故隐患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十七、 机械式停车设备发生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救,并根据单位及国家规定通知相关部门,同时通知维修保养企业。

  十八、 机械式停车设备晚上或长时间不用时,应关闭控制箱内电源,同时除检修外,尽量不要空运行设备,以节省能源。

  十九、 设备维修时,应切断设备电源并按下急停开关,挂“设备维修中,禁止操作”指示牌。维修作业至少二个以上才可作业。

  二十、 设备长时间停用(停用时间超过三个月)而再次启用时,应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及检测,确认设备性能及设备安全满足要求后,才可投入使用。

  二十一、 机械式停车设备应当每2年进行定期复检。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机械式停车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二十二、 违反上述任何一条,将依据造成影响的大小处以50-500的处罚;由此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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