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为了使农具常年保持“五不"、“三灵活"、“一完好”,达到各项作业规定的技术要求,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各种农机具作业前必须进行调整维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作业。
二、农具一经使用后,工作部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必须做到随时损坏随时进行维护修理,恢复其原有状态后方可继续作业.
三、每个阶段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一次彻底的维修,达到完好状态。
四、对达不到技术要求,验收不合格的农具,不安排作业。五、凡入场入库的农具,必须达到完好的技术状态,并涂油垫起,否则不准入场入库。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一、目的
建立健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财产和职工在市场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市场持续、稳定、安全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场全体员工。
三、术语和定义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应负责和应当改进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出明确规定的制度。
四、职责
1.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签发本市场各级责任制。
2.部门领导和管理人员要明确对市场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用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
3.安全员负责在年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和绩效测量。
五、内容与要求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1)安保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
(2)市场领导层、各部门、安全员、岗位从业人员均需制定适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达到如下要求:实用并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适时进行修订;
要与市场各种管理制度协调一致;要符合市场部门、班组、岗位实际情况,责任制内容要描述明确、具体、可行,便于考核。
(4)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① 制定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确保目标实现所需资源;
② 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③ 至少每个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至少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回顾纠正行动;
④ 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⑤ 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安全标准化系统;
⑥ 参与风险评价和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
⑦ 参与安全生产检查,认可安全生产表现;
⑧ 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⑨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市场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理解,特别是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定期评审与更新,保持适宜性:
(1)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符合性;
(2)与市场管理体制的协调性;
(3)所有责任制的`可操作性。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
市场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和各岗位的作业人员,均应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考核组由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的内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考核期为一年。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1、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的年度计划,抓好具体落实和督促。
3、协助领导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的教育教训,建好培训档案。
4、要经常深入作业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勒命停止生产,以免出现伤亡和经济损失。能当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权要求有关部门、车间或人员立即消除事故隐患。当时不能消除的,立即上报有关领导,采取相关措施予以消除。
5、协助领导做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和器材、设施的管理工作,保持器材、设施性能良好。
6、做好安全生产的'统计报表工作,并按期上报。
7、协助领导做好事故的人员抢救等工作,并做好事故的及时上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一、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一)船舶航行值班规定
1、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集中精神,在任何情况下,没有正式人员接替,不得离开岗位,确保安全航行。
2、值班人员不得在操作时擅自离岗位或看阅书报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驾驶台操作人员应衣着整齐,不准赤背只穿内裤或穿拖鞋值班.
4.驾驶部人员要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做到勤了望、勤联系、勤探水、勤检查。
5、航运时禁止饮酒;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驾驶。
6、清楚而洋细地填写航行日记.
(二)船舶停泊值班规定
1、为保证船舶在停泊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停泊时必须指定足够的自守人员,做好值班工作。
2、船舶停泊留守人员必须以随时能开航执行任务为原则。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做其他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4、船舶进厂修理,随船工作人员白天必须在船上工作,晚上安排值班人员不得少2人。
5、船舶所在港口悬挂台风信号一号风球时,在船人员不得离船外宿,已完船人员获悉后立即回船参加防台,随时做好防洪和完成其它特殊任务的准备。
6、停泊值班人同必须做到。
(1)提高警惕,禁止闲杂人员上船,经常到船舶四周巡视,检查锚链、系统、信号、照明等是否正常。
(2)了望船舶四周,注意气象、水位、水流、风向等增况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雾季中途停泊或锚泊在能见度不良的地方时,要按章鸣放雾号。
(4)做好防毒、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
(5)做好停航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记录。
(三)航行中轮机部值班规定
1、航行值班时,轮机部必须有轮机长或轮机人员负责当班。
2、应服从值班驾驶员的指挥,及时准确地执行驾驶员的命令。
3、加强巡回检查,做到勤听、自看、勤模、勤嗅,经常检查并正确调整使用中的机电设备,保证其转速、压力、温度、电压、电流、油量及水量等工作参数正常。
4、迅速地排除机电设备的故障,当无法排除时,应立即请技术人员指导解决。
5、在航行过程中,如发现主、副机等有故障时,值班轮机人员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临时停机排除故障。
6、保持机舱、机电设备及工属具的整洁.
7、清楚而详细地填写轮机日志.
(四)停泊中轮机部人员值班规定
1、停泊值班时,轮机部必须留人值班,务使各机电设备处于适航状态,并认真填写轮机日记。
2、及时检查各电器设备及接岸电情况。
3、及时检查管系、阀门的使用开关情况。
4、加足燃油料和润滑油料,备齐各种配件以及做好其他的一切开航前准备工作。
5、保持机舱内“三清、四无、四不漏”。
(五)船舶应变演习规定
1、船舶“四防”应变演习部署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救生应变部署;
(2)进水堵漏部署;
(3)消防应变部署;
(4)防雷雨大风应变部署。
2、应变演习每一年举行一次,在站(船)长或有关领导指导下进行,重大节日前必须进行演习。
3、应变演习信号发出时,全体船员应迅速带齐按“应变部署表”所规定的工具、器材奔赴现场或岗位进行施救,完毕后必须把工具及器材放口原处。
4、每次消防救火演习应进行灭火器材的实施示范。
5、演习结束后,应立即进行总结,并将演习情况用红笔写人航行日志。
6、记录演习内容包括:
(1)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演习的项目;
(2)记录组织情况、集合情况、秩序情况及动作熟练程度;
(3)记录灭火器材的使用情况、水龙的射程及堵漏器材的使用情况;
(4)记录缺席人员的名单和原因;
(5)记录在演习中发现的优缺点,以及今后的改进方法;
(6)每次演习必须严肃认真,使之达到预期的效果。
(六)船舶交通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1、船舶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尽快把整个事故情况向当地港务监督部门和局的有关部门报告,最迟须在48小时内送交正式船舶交通事故报告书。
2、船舶交通事故报告要求填报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
(2)发生事故的具体地理位置;
(3)发生事故的天气情况、航道水深、水流、风向;
(4)发生事故的详细经过;
(5)发生事故的船舶资料;
(6)值班人员名单;
(7)采取的抢救措施及损坏、损失详细情况;
(8)发生事故的现场图。
(七)船用柴油机安全操作规程
1、柴油机在启动前应注意事项
轮机值班人员应在船舶开航前20分钟做好以下工作:
(1)检查起动电池是否充有足够的电力,启动用的压缩空气瓶的压力是否足够,不足时应及时补足。
(2)检查日用柴油柜、曲轮箱、推力轴承、齿轮箱、中间轴承存油量是否合适,不足时要补足。
(3)打开燃油、机油、冷却水系统所有旋塞和阀门应置于正确的工作状态。
(4)对各人工加油点注润滑油。
(5)清除柴油机、轴系周围有碍运转的杂物。
(6)检查各仪表、报警装置工作是否灵敏正常。
(7)机驾合一的船舶,应检查其操作效能,确认工作正常后才能使用。
2、柴油机在动转中应注意事项
柴油机启动后应注意以下几项工作:
(1)柴油机冷车起动后如一切正常,在约50%的额定转速空载预热运转10~15分钟,待水温接近45℃,机油温度接近40℃时,方可带负荷运转.注意油温低于30℃前不得使用全负荷运转.
(2)运转期间,必须经常观察主机各仪表读数及监听主机的运转响声,经常观察柴油机管路、阀门等各连接部位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3)航行中,值班人员应坚持岗位,随时注意机械各部位的变化,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驾驶室,必要时减速或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开车,并将发生情况记人轮机日记。
(4)注意燃油的消耗,并及时补充日用燃油油柜。
3、柴油机停车和停车后应注意事项
(1)接到停车的指令后,将机转速降到约50%额定转速,再将油门操纵手柄移至停车位置,停止柴油机运转.
(2)柴油机停车后,应进行下述工作:
A、检查电池(空气瓶压力)是否充足,不足时应补足;
B、关闭燃油、冷却水等系统应关闭阀门(注意并闭海底阀门);
C、进行清洁、检查及保养工作,并排除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轮机日志记录.
二、航道工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船长接到任务后,应立即召集全船人员开会布置本航次的任务,并仔细检查船上甲板机械、滑轮、起吊起锚设备、缆索等是否正常。同时,对各运转机械的部件加注润滑油。
2、航行前应检查车钟、机驾合一、航机舵线、汽笛、灯光信号是否正常。
3、船舶出航进行航道探测、设(查)标、调整标志及浮标、活锚的起吊、移位等作业之前,应检查甲板所必备的工属具配套是否齐备。
4、值班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航行避让规定,按规定示号、示灯,正确避让,航行时要精神集中,保持严肃和镇定。
5、当舵轮转至满舵时,驾驶员应注意握紧,防止舵轮滑动回击伤人。
6、航行转弯(调头)时,应尽量注意避免高速大舵角调头,以免船舶倾覆,在洪水时期更应该注意。
7.在航行中;如遇危险天气(如暴雨、大雾、强风、山洪、雷电等),驾驶员应视当时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如对安全构成威胁时,应即选择安全地点临时停泊。
8、洪水时期拖带浮鼓移位时,驾驶员应谨慎操作,切忌船身侧横,要注意水流及流向,防止船舶倾覆。
9、禁止船舶上层建筑篷顶上堆放杂物,以免影响船舶美观和重心过高影响稳性。
10、航道工作船两舷走道甲板要装设护栏,防止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不慎滑落跌入水中;夜航时,工作人员要互相关照,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1、任何时候船上不准穿拖鞋,上班时不准看书报及做与航行无关的事倩,要加强了望,安全航行。
12、船上不得搭载或留宿非本单位工作的外来人员。
13、严禁违章超载,起吊浮鼓时,要注意船身倾倒情况,严禁超负荷起吊。
14.航行在浅滩、石坝、礁石区等危险航道时;要小心驾驶,减速前进。
三、柴油机快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驾驶员和轮机员必须熟悉快艇的结构和性能,相互加强合作,定期技术保养,航行前不饮酒,航行时要集中精神,严格执行本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轮机员必须检查确定:
1、润滑油(主机用cc级柴油机油)足够,油质正常。
2、柴油足够,打开燃油开关。管路及滤清器无空气、无阻塞。
3、冷却水箱水量足够,管路无渗漏,进出口无阻塞。
4、电器线路连接正确可靠,电池容量足够。
5、主机、减速箱连接螺栓紧固可靠,各传动及操纵系统可靠、灵活。
(二)启动
1、空载启动柴油机,启动后将油门操纵手柄板到低速位置,使柴油机从约650转/分钟低速运转。
2、若柴油机在15秒内不能启动,则应停歇1~2分钟后再进行第二次启动。若连续三次仍不能启动,则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才可启动。
3、柴油机启动,应注意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观察各管道、接合面有无漏油、漏水、漏气,检查排烟、排水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声,以及注意监测报警器的工作情况。
4、低速运转2~5分钟后,才调节操纵手柄,随着冷却水和机油温度逐步升高而增加柴油机的转速与负荷(一般在1400~1500转/分),当柴油机的机油温度达到60℃。水温达到70℃(开式冷却系统、机油温度达到50℃),机油压力达到0.ZMPa时,才允许进人全负荷航行。
(三)正常航行
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航行规则,显示号灯,加强了望,密切注视来往船只和航道情况,及时减速避让、避浪、避礁。
2、转弯减速时不得作小半径全速回转。
3、不允许突增、突减柴油机转速与负荷,也不允许长时间超负荷或低速运转,以延长柴油机的寿命。
4.发现润滑油压力偏低、冷却水温过高、排黑烟、汽缸有敲击声以及其他异常现象时,应停机检查,不允许柴油机带病工作。
5、新机或新换活塞、缸套及轴瓦时,必须中速运行;使用50小时后,才可以全负荷运转。
6、拖灯艇时,必须减速。一次拖带不应超过3艇、拖缆要适当放长,以免减速时与灯艇碰撞。
(四)停航
1、停机前,要慢慢卸去负荷,逐渐降低柴油机的转速至约650转/分的低速运转3~5分钟,等冷却水温低至70℃以下,才扳动停机手柄,停机,关闭燃油开关,抽出电锁匙,将电池开关断开。排除舱内油污、积水。
2、填写航行日志、轮机日志。
3、系好缆索,并好门窗,做好防盗工作。
四、船舶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为加强船舶维修工作,实行分工管理,责任到人,船舶处于正常技十状态,延长船舶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1、船舶维修及保养是保持船舶正常的技术状态,维护船舶正常工作效能的基本方法之一,也是有效地掌握机械设备技术状况,防止机械设备过早磨损、排除故障、消除隐患、保证安全行驶的'重要手段,船员通过不断的保养和检修;能提高船员的操作管理水平。
2、根据船舶的航行情况,船舶保养工作实行例行保养(日常保养)、一级保养(停泊保养)和三级保养(停航保养)的三级保养制度。日常保养是船舶在航行中主、同机在运转情况下进行的必要保养工作;停泊保养船舶到港后停泊待航由船员进行的保养检修工作;停航保养是有计划的停航自修,进行在不停航保养时无法完成的工程。
3、船长督促大副和轮机长负责贯彻驾驶部和轮机部的三级保养。
4、三级保养工作以船员为主,驾驶部、轮机部进行日常和停泊保养,对一些航行时不开动的副机,可以在航行中考虑适当的折检。
5、停航保养由驾驶部和轮机部分别编写好计划,计划安排的项目要紧凑,并要事前作好充分的准备,务必要尽量缩短检修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6、停航保养工作以船员为主,如有较大工程或一些加工要求,可通过技术部门由修造厂协助解决。
7、停泊、停航保养以后,要及时作好记录,对船体的主要结构.壳板、舵系、锚系、主、副机的主要配件等,应尽可能重点检查,按记录表登记。
五、船舶装卸货物管理制度
1、装货前后检查。重点是大舱和船体结构的检查。装货前,首先检查大舱保证大舱干净适货,对大舱设备、大舱的结构强度,特别是大舱顶部边缘、四角、肋骨的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大舱的结构良好;再对各边柜、压载舱进行检查,保证结构的良好可靠。装货中,对大舱结构和货载情况进行检查监控,是否按计划装载,大舱结构强度有什么变化,确保安全。装货后打好货物封签,对大舱和舱口围等重要区域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负责将货物安全运输到目的地。
2、船舶运输途中,按正确航线行驶,不要随意停靠其他码头,要确保货物不受潮、不被淋湿、数量不短缺。
3、船舶到达卸货码头后,按卸货码头规定停靠。卸货前,让货主确认货物是否毁损、灭失。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网新建、改建、扩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等活动,以及实施对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防备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单位卖力、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通工程建设、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需遵守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本划定,执行保障生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六条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建立健全通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工程概预算应当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不得打折,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对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增加项目及费用清单。
(三)工程开工前,该当就落实保证生产安全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七条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对有可能引发通工程安全隐患的灾害提出防治措施。
(二)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并在设计交底环节就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向施工单位进行详细说明。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三)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必需按照相关划定全额列出安全生产费用。
第八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通专业操作规程,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单位主要卖力人、项目卖力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必需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本领,并该当由通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本领考核合格。
对本单位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建立教育和培训情况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应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三)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作业。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人员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工程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安全重点部位和环节以及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和措施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形成交底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
(四)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前提所需资金的投入。
(五)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大概新的施工现场前,该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大概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该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事情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按照国家有关划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六)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井下、高空、用电作业时必须配备有害气体探测仪、防护绳、防触电等用具。
(七)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人井口、铁塔底部、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安全警示标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八)在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九)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该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转达。
(十)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管理不测伤害保险。国家鼓励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九条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规范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监理单位应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三)监理单位该当按照工程建设强迫性标准及相关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项目监理机构应配置安全监理人员。
(四)监理单位该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迫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五)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条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单位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费应当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执行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通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时,招标文件应当单列安全生产费清单,并明确安全生产费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施工单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应列入标外管理。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保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织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该当专户核算,按划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调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四章生产安全事故敷陈和调查处置惩罚
第十五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大概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大概1亿元以上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大概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大概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大概10人以下重伤,大概1000万元以下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十六条发生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省级通管理局报告。
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卖力人接到事故敷陈后,该当立即启动事故处置惩罚应急预案,或采取有用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八条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通管理局应于收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工业和息化部报送通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事故报表)。
第十九条对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通管理局应按季度汇总,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定期向工业和息化部报送事故报表。
第二十条事故所在地通管理局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事故抢救、事故调查及事故处置惩罚等事情。依照地方群众政府对事故的处置惩罚决定(以下简称处置惩罚决定),监督相关事故责任单位对处置惩罚决定的落实,并及时将处置惩罚决定及事故责任单位内部处置惩罚结果报部(息通发展司)。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工业和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管理局(以下简称通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公用电网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通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委托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对通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工业和息化部卖力全国公用电网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事情,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二)监督、指导全国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生产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依法对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四)建立全国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通报制度,及时通报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
(五)对全国通建设工程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六)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息库,记录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息。
(七)协助有关部门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管理局卖力本行政区域内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事情,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制定地方性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生产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通建设工程相关企业的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事情进行监督管理。
(四)建立省内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转达制度,并定期向部报送省内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
(五)记录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息并负责入库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程建设项目是否严厉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组织落实,施工过程当中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安全生产费用是否足额支付。
(二)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相关单位是否制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
(三)施工单位是否购置足够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具及设施,安全生产费是否专款专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是否落实,安管人员是否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通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材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拍照、录像,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就地予以纠正大概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该当赐与行政惩罚的行为,依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作出行政惩罚决定。
第二十六条相关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通行政监督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在行业内予以通报;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从其规定:
(一)不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情的监督检查及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置惩罚的。
(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及时上报或对事故调查处理不力的。
(三)未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四)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五)未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第六章附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成都交投智慧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停车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停车公司对本部及直管企业安全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监测、考核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停车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对本部及直管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工作,停车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牵头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制定、分解,提交安委会进行讨论、确定。
第四条其他各部门、各业务机构、各直管企业负责本单位目标的制定和分解。
第三章安全目标的制定、分解、下发、实施
第五条根据公司的总体安排,由安委会办公室制订、分解本公司年度安全目标。
第六条年度安全目标要符合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的要求,并考虑危害辨识及风险评价后进行目标管理危害事件。
第七条综合管理部负责目标文件的正式下发。
第八条安全目标计划要经过相关部门协商讨论,由安委会办公室颁布实施。
第四章安全目标控制要求
第九条安委会办公室每年年初要制订旨在保证实现全年安全目标的安全目标和控制指标的管理方案。在制订管理方案时要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完成任务的时间及资源等。
第十条安委会办公室要把安全目标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计划中,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以企业制订的年度安全目标为前提,针对各部门、各业务机构、各直管企业工作性质及所管辖范围的不同,公司与各部门、各业务机构、各直管企业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第十二条各部门、各业务机构、各直管企业要对照公司年度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具体要求,对公司下达到本部门、本业务机构、本直管企业的安全目标进行分解,根据本部门、本业务机构、本直管企业安全目标制定相应的措施,对策划措施要明确到各班组、人员,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第十三条各部门、各业务机构、各直管企业要把安全目标作为安全管理中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职工贯彻学习年度目标及管理方案,认真实施实现安全目标的各项措施。生产现场发生变化时,必须制订相应的措施,以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十四条各部门、各业务机构、各直管企业每年度要对安全目标、对策措施进行监测,并将监测小结上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第十五条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发生变化时,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业务机构、直管企业进行安全管理评审,并对安全目标进行重新确定。
第五章考核奖励
第十六条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根据和各部门、各业务机构、各直管企业签订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目标责任书》对各部门、各业务机构、各直管企业实行目标考核,对目标考核先进部门、业务机构、直管企业,年终发放安全目标管理奖。
第十七条安全目标管理实行年度检查,年度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
一、修理人员必须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及业务素质。
二、做到随到随修,农忙季节修理不过夜,昼夜值班。
三、按照合作社的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修理、改装任务。
四、负责修理所安全防火工作,保养间和修理间,必须有灭火器和沙箱防火工具。
五、各种电器安全设施齐全有效、沙轮有防护罩,修理工工作时要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持室内外卫生清洁.
六、修理设备齐全清洁,保持完好无损、丢失按原价包赔。
七、修理制度上墙,修后实行签字手续,及时结算。
八、不经领导批准,不堆干私活。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我公司属于工程机械设备制造类别,根据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我公司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年产值的1%。20xx年我公司年产量85吨,年产值40万左右,根据20xx年产值现提取20xx年安全费用4000元。20xx年度安全生产资金如有结余,可累计20xx年使用,如果超支,要向办公室申报,可从生产经费中支出,并在20xx年安全费用中扣出。
安全生产费用的开支范围如下,严禁挪作他用,建立安全生产经费使用台帐:
(1)、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包括预防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的防范,整改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费用。
(2)、安全设备(装置)、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4)、按照估计规定购买从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等。
(6)、安全生产奖励费用;
(7)、其他依法应当支付的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局财务有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条安全生产费用按照“确保需要、统筹上报、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条各基层单位结合生产实际及安全活动等情况每季度末上报下季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至发电中心生技科,经生技科复核,报发电中心主任审批后,由生技科上报局有关领导及科室,申请资金。资金的使用由各基层单位根据安全投入计划专项专用,并建立安全费用台帐。由发电中心生技科负责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第三条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因素、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费用。指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培训、职业病防护和劳动保护;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改造费用;各种警示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标志、工器具费用;临时性安全防护设施费用等。
(二)重大危险因素、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等。指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因素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因素进行的评估、整改、过程控制所发生的投入费用,以及发生事故后各单位对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整改等费用投入。
(三)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费用。指企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工种变换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知识讲座等);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咨询、安全法律法规收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与维护及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技能竞赛、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月活动等。
(四)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费用。指为保障生产过程中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防护器具费用。如个人、集体、专项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器具费用。(劳动服装、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帽、安全绳、防护面罩、专项安全用具、防暑、防寒等设施费用)。
(五)日常安全管理费用。指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包括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安全生产方面的考核、奖励、各种安全活动中表彰奖励、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等费用。
(六)反事故措施:设备重大缺陷和隐患治理、针对事故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落实技术标准及规范进行的设备和系统改造、提高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技术改造等。
(七)应急管理:指为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和开展应急管理的费用。包括应急救援设施、应急救援培训费用及应急物资、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费用。
(八)防汛及消防投入费用。防汛物资储备的费用,防汛演练筹备与演习用物资费用。消防器材购置、定检、充装、更换及消防演练费用。
(九)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第五条安全生产投入统计应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采购、维护、保养、使用、更换、管理等费用:
(一)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等;
(二)劳动防护用品;
(三)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
(四)安全警示装置、安全标识;
(五)安全装备、装置、器材和仪器等(不包括机械设备);
(六)安全设施技术改造,专项措施费用;
(七)环境治理,职业病防治;
(八)安全技术规程、规范修编;
(九)安全检查考核,安全评价;
(十)重大危险因素监控,应急预案;
(十一)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
(十二)安全生产奖励;
(十三)服务于安全生产的证照办理;
(十四)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十五)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开支(如临时设施、围挡、文明施工的投入等)。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随着市政行业日新月异的快速发展,安全与质量凸显其重要性。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生产,严抓质量管理,切实加强施工生产安全质量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并针对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章、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公司工程部、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审批工作,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人审批。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意义和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的原则是:统筹规划,科学地组织施工,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充分利用空间,争取缩短时间,推广采用先进施工技术,制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财力取得优良的工程质量和最佳的经济效果。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深度和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结构特点和技术繁简程度及施工条件,编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设项目和建筑群体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小型项目和一般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大面积加固工程、重要的扩建、改建工程,应视工程繁简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
(3)工业设备安装和机械化施工,应单独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4)较大规模的拆除工程,疑难结构的拆除分项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
(1)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根据合同精神和计划要求,科学地安排施工。
(2)贯彻施工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3)运用科学方法,组织立体交叉,平行流水作业,运用网络技术,确定最好的施工组织方案。
(4)落实季节性施工措施,确保全年连续施工。
(5)尽量利用正式工程、现场、原有建筑物、就近已有的设施,减少现场临时设施搭设工程量。
(6)按实际条件,作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均衡施工,尽量利用当地资源,减少物资运输量,节约能源。
(7)精心地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节约施工用地,力争不占、少占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权限。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和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审批。
5、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发放和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一式六份,工程部、质安部、材料设备部、项目经理、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各一份,另一份公司存档。
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是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者,在安排检查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活动时,必须严格按设计部署执行。
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为了防止工伤、爆炸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
1、参加编制、审查、批准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对所编、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技术责任,根据工程项目的划分,逐级编制,逐级上报审批,经审定批准安全技术措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公司技术部门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工程部质安部备案。工程部不得下达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计划或工程项目。
2、各项目部应在每年十一月份向公司质安部提出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公司质安部负责汇总。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季节及施工条件编制,要有针对性,能真正起到指导安全防护,确保安全生产的作用。
4、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承包项目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由项目经理负责审核,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报质安部备案。
5、单位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部分,由公司工程部编制,由技术负责人审定,公司经理批准,由质安部门备案。
6、自制大型工具机械设备的技术设计中,必须同时提出制作及用时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技术负责人审定,经理批准。
7、安全技术措施费,由公司工程部会同质安部审查,财务科统一平衡,报主管经理批准后列入计划,经费来源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8、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工程部、质量安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在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所属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若发现不按本标准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将根据公司制定的奖罚条例进行经济处罚。
第四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对不同作业部位,不同作业内容,进行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签字。
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三、班组长每天的班前会根据当天的施工任务、特点,做好针对性的书面安全交底,并要有书面记录。
四、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项目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各项目部根据如下原则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部门通报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2、项目部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规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种行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及发证。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三级安全教育。
一级安全教育由工程处会同质安部门对新入公司的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对经过教育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劳动纪律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教育内容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时间累计为20学时。
职工“三项”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并将考核内容列为工人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并附考试卷;
3、特殊工种培训:
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等由培训中心(或培训班)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上述特殊作业人员都必须经市劳动部门考试发证,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按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罚款;
4、采用新的施工(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各项目部要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5、调换新工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
6、本制度由项目部实施,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
第六章、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项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组一周不少于一次。对特殊施工项目,基础、大型砼、预制构件吊装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
2、各种安全检查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资金全面整改。
3、施工员和安全员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合格后才可继续施工。一时难以整改的,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4、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的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
第七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验评标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认真做好预防工作,确保职工人身和集体财物的安全,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奖励
参照公司二Oxx年度对工程质量获得优质奖的奖励办法。
二、处罚
1、开工前,工地必须向公司送报安全组织设计和持证人员履历表及证件,经公司审核后方可开工,如不执行规定擅自开工,按下列规定罚款。
为了加强工地安全工作,工地必须配备执证专职人员。如发现没有配备持证专职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不到位,处以100元罚款。项目部必须在半个月内调有证安全员到位,如项目部无法抽调有证专职安全员,应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调有证专职安全员到工地工作,工资由工地负责。
工地需要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现缺一名持证人员或持证人员不到位,处以500元罚款,同时工地必须设法在半个月内选派人员去有关单位培训,如工地拒不执行,由公司派人员去有关单位培训,培训结业后到工地工作,除培训费由工地负责加罚500元,到工地工作的人员工资由工地负责。
2、工地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接受公司的指导。如工地贯彻不力,经公司月度安全检查评定为安全不合格工地,除按公司意见限期整改外,按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0.50元罚款;如不执行公司意见进行整改,公司有权调人买料进行安全设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除所用工料由工地负责外,按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1.00元罚款。
3、平时公司工作人员到工地检查工作,如发现脚手架、施工用电、电气设备、四口防护、施工机械及起重设备、施工机具等的分项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处以200元到1000元的罚款。其中:
施工用电:电器设备、离高压线距离支线架设、现场照明、低压干线架设、变配电装置、开关箱、漏电保安器(采取三级防护)、熔断丝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施工机具:平刨、电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拌和机、乙炔发生器、气瓶、潜水泵等有一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以30元到50元的罚款。
4、当地安全部检查评定安全不合格工地,除限期整改接受省、市有关部门处罚外,再处以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元罚款。
5、工地发生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向公司报告外,作如下规定。如隐瞒不报,加倍处罚。
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地违章指挥,要求工人冒险作业或工地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到30000元的罚款;如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按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进行刑事处分。
工地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人违章作业造成,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到500元罚款。
6、工地开工前由公司派安全对全体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以后新增工人要上报公司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补课。如发现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上岗作业,一人罚款50元。
7、每道工序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未经交底而参加作业,每人罚款10元。
8、“三宝”的使用,工地必须按规定做好防护。如工地在临街处或人行道通道处不做安全防护,处以1000元处罚,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现场作业人员如发现有不戴安全帽或穿背心、拖鞋的每人罚款10元。
9、工地必须悬挂五牌一图,如发现缺一块,罚款300元。
10、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而且要有针对性,发现安全资料不全,缺一项罚款100元。
11、上述各条款规定,公司均向工地直接收取。
第八章、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1、施工现场实行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写伤亡事故报表,无伤亡事故不需填写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2、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首先组织力量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公司按事故轻重,通告和报告有关部门,按国务院(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程)调查登记,分析、统计。
3、对事故应按《江苏省查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规定》,查明事实原因,分清事故性质和责任。确定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出处理。
4、要对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提出预防同类事故发生措施不放过),通过调查、分析、处理,改正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工程开工之前,项目部需向公司工程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同意。
2、工程开工每道工序工作之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种、项目部齐全、交底手续需完备。
3、新进场职工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以教育登记卡及考试卷为依据)即上岗作业。
4、项目部必须张贴五牌一图,须张贴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牌,必须建立安全质量管理台账。
5、项目部制定预防安全质量事故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6、电焊工、机架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项目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7、招用童工、安排未满18岁得为成年人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所规定的禁忌施工现场内没有小孩。
8、月度安全学习人数实数不足,有代签名或弄虚作假的,班前安全活动次数不足的(均以记录为据)。
9、项目部安全管理资料必须齐全,按使用规定表格。
10、做到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显著成绩的项目部。
11、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避免重大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返修时造成大量人力物力浪费以及有其他显著成绩。
12、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
第十章、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1.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没月对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并将检查和维修情况做好记录。
2.施工现场每星期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安全员、技术员、电工对工地的用电设备,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把检查和解决的情况写成材料入档备案。
3.公司质安部每月对现场的临时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问题时,定人、定时、定长、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检。
4.检查内容按建设部88年颁布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46—88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建筑安全)中有关内容进行检查。
第十一章、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生产的安全进行,加强防火意识,宣传防火知识,预防各种火险隐患,持制定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2、落实消防责任制,把好动火审批监护关。现场明火作业时,必须先报项目综合办公室审批后方准动火,按照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不得擅自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必须设专人监护,作业完毕经确认安全后方准离开;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易燃物品场所和木工车间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4、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和氧气瓶、乙炔瓶的存放与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5、用电时,应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预防使用电器不当引发火灾;
6、各班组必须设有专(兼)职防火管理责任人,防火管理人员应实行定期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清除或限期整改;
7、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防火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警惕性;
8、违反防火规定造成人为火灾的有关责任人,查明情况后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究刑事责任。
9、各工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第十二章、文明卫生环境制度
为了创造卫生、文明的施工环境,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建立整洁、卫生、健康、文明的工作、生活环境,树立和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和创造完美的精神风貌,持制订以下文明卫生制度: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企业、项目有关规章制度;讲文明、讲礼貌,不讲粗话,不骂人;要发扬团结友爱、互助一心的精神,不寻衅闹事,不酗酒、赌博、斗殴;发生纠纷要实事求是,讲道理;
2、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做到作业标化,环境美化,场地净化和主通道夜间亮化;按规定设置五牌一图和其它安全标志牌;材料归类堆放整齐,不混放并;设标示牌;施工作业时应采取降低噪音措施,净车出场,做好共居共建工作;进入作业区应穿工作服,戴好安全帽,着装规范,注意安全防护;
3、办公室、作业区、生活区的卫生应有专人负责,做到勤打扫,勤整理;不乱扔东西,保证施工通道的畅通整洁,工地保持整齐有序;爱护工地花草树木,不准确性折花摘叶;
4、要定期搞好食堂的清洁卫生,食堂应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中盘、碗、筷、桌、椅等不得损坏,不得带出餐厅;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指定地点,不准乱到;买菜时必须排队,按须序购买;
5、要定期打扫厕所、浴室的卫生,节约用水,做到随手关好龙头,不随地便溺;
6、晚上应准时熄灯,不乱用电器,注意用电安全;
7、宿舍内要摆设整齐,每天打扫,保持室内清洁,不准在室内凉晒衣服;
8、自觉接受项目部保卫人员的查问和检查有关证件。
第十三章、文明施工措施
一、组织保证:
为保证现场的文明施工,建立以公司文明办、项目经理部、施工队三级管理体制网络,并专设文明施工管理组,把文明施工和开展5S(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活动列入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制订有关规章制度,经常督促检查实施情况。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佩戴上岗卡,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拖鞋、喇叭裤、裙子等上岗。
二、场容场貌:
现场明显处设立按建设部规定的五牌一图(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记录牌,文明施工牌),主要通道和办公,宿舍等门前全部采用硬地化,做到道路畅通、整洁、不积水,工地周围设置2.5M高硬质围墙,实施封闭式管理,严格按平面布置图施工。
三、料具管理:
钢筋、砂砖石料,周转材料等按类归堆,做好材料,专设拌和台、分设料库。
四、消防保卫:
建立消防、保卫领导小组,完善责任制度,按规定配设消防器具,严格明火作业规定,禁用电炉,严格治安保卫制度管理人员佩戴上岗证,24小时有人值班非施工人员不行擅自进入。
五、环境保护:
建立现场卫生管理制度,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采取切实措施控制施工噪音、烟尘、污水、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持工地现场整洁,合理处理施工用水和排水。施工时产生的废弃物和各类垃圾,应堆入在规定地点,并定期清运出场。设立设施齐全的厕所,并定期专人加以清扫。
六、办公及职工生活:
经常保持工地办公场所清洁整齐,无乱挂乱堆现象,办公设施完整无缺,桌椅橱柜摆设夺序,公文资料存放整齐。
专设食堂和职工宿舍,食堂符合卫生要求,炊事员一律经体检后持证上岗,有防范和隔绝蝇、鼠等措施,剩饭残渣下脚料倒入加盖的容器内,职工宿舍设通风窗,室内环境整洁有序,室外洗地,浴室、晒衣架和收集废弃物的垃圾桶,并有专人负责环境卫生,施工期间现场设置若干茶水桶,茶水桶有明显标志,加盖上锁,由炊事员负责茶水桶管理并定时加水保证供应,在高温期间,增加清凉饮料,风油精,人丹,清凉油等的供应,并设卫生保健箱2只。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1、新进场人员必须进行工前安全教育,不经教育不得上岗。
2、安质人员、施工队长负责对单位登记造册的专职电工进行技术培训,合格者持证上岗。
3、凡是烧煤取暖的单位,一定要加强火墙、炉子的管理,住人的`房间应有通风口,防煤气中毒。队领导要经常深入职工营房查看火墙和炉子是否有漏烟的地方,发现后及时整改。
4、严禁私接电炉、电灯取暖,严禁非电工私接电线,乱拉电路。
5、住房、库房、炊事班等照明灯泡都必须控制在60w以下,严禁出现长明灯。
6、凡需用动力电的地方,闸刀必须有盖和漏电保护装置。
7、各单位统一安装电表,电线规范化架设。
8、各住房内,电线、电视天线、电话线要规范架设,严禁绞在一起。
9、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中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10、严禁酗酒闹事和无理取闹。
11、严禁在工作中不听指挥、盲目蛮干。
12、严禁下河洗澡、抓鱼、洪水天禁止打捞漂泊物,防止淹亡事故。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
为了维护公司形象,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生产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 员工必须服从生产调度,要有积极的工作态度,不得消极怠工;
二、 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三、 进入厂区应着工作服,男职工不留长发、胡须,女职工不化浓妆,不准穿裙子,留长发的必须带工作帽,并将长发放进帽子里;
四、 生产中不准做与生产无关的事,不得影响正常生产;
五、 车间内严禁吸烟:发现烟头1个罚款20元,可累计;
六、 要爱护公司的'设备、工具及其他公共财物;
七、 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在车间内追跑打闹;
八、 员工工作时间外出必须向车间主任请假,填写假条,批准后方可外出;
九、 上班时间不得随意回宿舍休息,如有特殊情况做特殊处理;
十、 车间内的手工工具、电动工具专人专管专用,下班时要检查手工工具的使用状况及电动工具的工作状态,要及时保养,如发现问题须及时向车间主任反映,不得私自拆修,以保证正常生产;
十一、下班前要打扫卫生,保持车间内的环境卫生;
十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非专业人员不得私自乱接。使用机器设备的相关人员下班后必须切断电源,保证安全;
十三、员工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礼貌待人,严于律己;
十四、在生产中如发现其他问题须及时反映,不得隐瞒;
十五、材料堆放整齐,成品堆码规矩,注清标识,不同风管应用标志性物品区分,不得乱放,风管必须标注清楚其系统号及规格型号,不标注、标注混乱、标注不清的每件罚款5元。可累计。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
第二十七条 “安管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的,考核机关不予考核,并给予警告;“安管人员”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安管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原考核机关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管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第二十八条 “安管人员”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管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未按规定如实将考核情况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
(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安管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第三十一条 “安管人员”未按规定办理的证书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 的,责令建筑施工企业停业整顿;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第三十三条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安管人员”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安管人员”不予核发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
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打造平安县,构建和谐社会,推动我县乡镇、村庄平安建设扎实有效地顺利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平安建设活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平安建设实行等级化管理,由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平安建设等级化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管理,实行量化管理,确保平安建设活动深入进行。
第二章平安标准
第四条按照平安建设考核情况,将全县各乡镇和各行政村分为“平安乡镇”、“不平安乡镇”和“平安村庄”、“不平安村庄”。其中“平安乡镇”和“平安村庄”各分为三级、二级和一级三个级别。
第五条三级平安村庄标准:
(一)、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二)、能坚持季节性治安巡逻;
(三)、调委会组织健全并能发挥作用;
(四)、刑事案件千人发案率低于千分之一。
第六条二级平安村庄标准:
(一)、刑事案件千人发案率低于千分之零点五;
(二)、能坚持季节性治安巡逻且规范有序;
(三)、调委会组织健全,能较好地发挥作用;
(四)、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0以上。
第七条一类平安村庄标准:
(一)、刑事案件发案率为零;
(二)、能常年坚持规范有序的治安巡逻;
(三)、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
第八条各行政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不平安村庄:
(一)、发生杀人、绑架、爆炸、抢劫、放火等严重刑事案件的;
(二)、发生“xx功”习练人员组织练功、发放反宣品、滋事等案事件的;
(三)、发生赴县以上集体上访或者发生越战退伍军人上访事件的';
(四)、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火灾的;
(五)、发生其它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事件的。
第九条三级平安乡镇标准:
(一)、本辖区行政村中三个级别平安村庄要达到行政村总数的60以上;其中一级平安村庄要达到行政村总数的30以上,二级平安村庄要达到行政村总数的20以上,三级平安村庄要达到行政村总数的10以上;
(二)、刑事案件万人发案率低于万分之八;
(三)、专职治安巡防队伍健全;
(四)、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85以上。
第条二级平安乡镇标准:
(一)、本辖区行政村中三个级别平安村庄要达到行政村总数的75以上,其中一级平安村庄要达到行政村总数的35以上,二级平安村庄要达到行政村总数的20以上,三级平安村庄要达到行政村总数的20以上;
(二)、刑事案件万人发案率低于万分之三;
(三)、专职治安巡防队伍健全,且能基本发挥治安防范作用;
(四)、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0以上。
第十条一级平安乡镇标准:
(一)、本辖区行政村中三个级别平安村庄要达到行政村总数的90以上,其中一级平安村庄要达到行政村总数的50以上,二级平安村庄要达到行政村总数的35以上,三级平安村庄要达到行政村总数的5以上;
(二)、刑事案件万人发案率低于万分之二;
(三)、专职治安巡防队伍健全,且能常年坚持治安巡逻,积极发挥治安防范作用;
(四)、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
第十一条各乡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评为平安乡镇:
(一)、发生两起以上命案的;
(二)、发生“xx功”习练人员集体练功、大量散发反宣品、滋事案事件,被市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三)、发生赴市以上集体上访或者越战退伍军人赴市以上上访,被市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火灾的;
(五)、发生其它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事件的。
第三章管理和考核
第十二条县、乡镇各成立平安建设等级化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平安建设等级化管理考核办公室负责对乡镇进行考核,乡镇平安建设等级化管理考核办公室负责对本辖区内的行政村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平安建设创建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与综合治理工作同部署、同考核。
第十四条平安建设创建、命名活动每年度进行一次。平安村庄由各乡镇负责考核推荐,由县平安建设等级化管理考核办公室组织复核。平安乡镇由县平安建设等级化管理考核办公室负责考核推荐。
第十五条平安乡镇和平安村庄均由县平安建设等级化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报县委、县政府命名。
第十六条平安乡镇和平安村庄等级分类不搞终身制,一年一评比,一年一命名。
第四章奖惩
第十七条凡经过
考核评比,被评为一级平安乡镇的,由县委、县政府对该乡镇及综合治理五职责任人予以奖励;被评为一级平安村庄的,由县委、线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由乡镇党委、政府予以奖励。
第十八条凡经过考核评比,当年未被评为平安乡镇和平安村庄的,由平安建设等级化管理领导小组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或黄牌警告;连续两年未被评为平安乡镇和平安村庄的,由平安建设等级化管理领导小组给予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
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第一条为加强班组安全管理 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推进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实现班组各类事故为零的目标,结合作业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1、班组长是班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2、班组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落实班组各项安全工作,安全员不在时,明确他人代管安全工作。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负责班组安全工作。
3、班组分散作业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作业管理
1.车间严格按生产计划生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2.调配人员必须服从该班组长的安排调遣,日常生产任务以外的工作,也须服从生产经理和组长的安排调遣,安排调遣须调配得当,不宜造成工作量悬殊。
3.生产工艺流程经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即停止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基本与核心制度) 将不同的安全责任落实到负责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和具体岗位人员身上
(二)群防群治制度
1.要求建筑企业职工遵守法律、法规与规程
2.对于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对广大建筑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和技能。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上级管理部门检查
2.企业自身检查
3.定期检查
4.不定期检查
(五)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考试大%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追究的.对象
(1)建设单位
(2)设计单位
(3)施工单位
(4)监理单位
2.处理方式
(1)情节严重,责令停业、降低资质或吊销资质证书
(2)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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