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5-06-26 10:33:05 制度 我要投稿

监控室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监控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监控室管理制度

监控室管理制度1

  一、目的与范围

  为规范物业监控室管理,提高监控室的工作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监控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二、岗位职责

  1、监控室主管

  (1)全面负责物业监控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确保监控室的正常运营。

  (2)负责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流程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3)组织并指导监控室人员开展安全防范和日常巡查、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监控设备能够正常运转。

  (4)负责指导和审核监控室人员上岗前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和技能要求。

  (5)协助解决监控设备故障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6)协调监控室和其他部门、业主的关系,积极解决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2、监控室操作员

  (1)负责监视和管理物业区域内的视频监控设备,及时发现和报告有关违规或突发事件。

  (2)及时处理日常反馈的问题,如门禁系统、警报器、各种传感器等。

  (3)遵照操作规范,对视频回放和图像采集进行操作,维护系统平稳工作。

  (4)配合相关人员沟通和解决监控设备问题。

  (5)负责监控室的日常巡视、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完好无损。

  (6)负责参与、配合安全紧急事件的处置并积极协同相关单位抢险救援。

  三、工作原则

  1、保证高效性

  监控室主管要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性质设置合适的工作时间,提高效率,并确保监控室所运营设备正常运行。

  2、保证精准合理性

  监控室在日常工作中应遵守操作规范,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客户的业务,确保预设的目标得以实现。

  3、保证安全

  监控室的.工作环境要求安全、健康、无噪声、无烟尘,并按照安全规定进行管理操作。

  4、保证保密

  监控室主管和操作员必须要遵守保密规定,保证客户信息、工作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5、保证团队合作和积极主动

  监控室主管和小组成员应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同事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有自我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工作流程

  1、监控室主管组织并指导监控室操作员开展安全防范、日常巡查、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监控设备能够正常运转。

  2、监控室主管负责指导和审核监控室人员上岗前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和技能要求。

  3、监控室主管和操作员需遵守工作原则,保证高效性、精准合理性、安全、保密以及团队合作和积极主动等原则。

  4、监控室操作员负责监视和管理物业区域内的视频监控设备,及时发现并报告有关违规或突发事件。

  5、监控室操作员需遵照操作规范,对视频回放和图像采集进行操作,维护系统平稳工作。

  6、监控室的日常巡视、维护和保养工作必须得到重视,保证设备完好无损。

  7、监控室主管协助解决监控设备故障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8、必须配合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安全紧急事件的处置,积极协同相关单位抢险救援。

  五、总结

  监控室是物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对于整个物业的安全、秩序以及服务质量都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制定和实施一套可行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和有价值的。物业监控室管理制度可以提高监控室在日常工作中的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平,对于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很大的作用。同时,也能够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障监控室的实际运行效果,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工作水平,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监控室管理制度2

  监控室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保障企业财产与员工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监控室人员管理

  2、设备维护与操作规程

  3、数据记录与保存

  4、应急处理程序

  5、安全保密规定

  内容概述:

  1、监控室人员管理:包括人员的选拔标准、培训、职责分工、工作时间安排以及行为规范。

  2、设备维护与操作规程:涉及监控设备的`日常检查、故障报修流程、系统升级与更新,以及操作员的设备使用指导。

  3、数据记录与保存:规定监控录像的存储期限、备份策略、调阅权限及流程。

  4、应急处理程序:明确在发生异常情况时的报警机制、应急响应步骤和后续处理流程。

  5、安全保密规定:强调监控信息的保密性,防止信息泄露,以及对外界访问的控制。

监控室管理制度3

  一、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事故苗头及时发现,清除隐患,确保客户和员工、公司安全。

  二、加强对重要区域的巡逻,发现可疑情况,应视情处理或及时报告队长和经理。

  三、在楼层巡逻时要检查安全管理情况,有否不安全因素,楼层通道、电插座、墙护板等是否安全。

  四、对违反公司规定,在楼层闹事、斗殴、损坏设施者先劝其冷静或将其带到保安队酌情处理。

  五、公司若发生事故,如火警、盗警、凶杀、爆炸等等,要迅速组织开客户疏散和保护好现场,立即进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六、保安员不得借工作之便使用相关设施,如看电视、听音乐、打私人电话、和客户闲聊等。

  七、保护公司花圃里的`花草树木、园林建筑不遭损坏,对践踏草坪、采花折树的人要进行干涉、制止和处理。

监控室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监控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监控设备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监控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守监控系统的操作规程,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不得随意调整监控目标。

  3、在监控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准确地通知巡逻人员前去进行处理、跟踪,必要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4、要对当班的监控情况认真登记,做好值班记录;在交接班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不得涂改、缺页,物品交接要清楚。

  5、监控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擅自调班,严禁脱岗、睡岗。

  6、在监控室不得看书报、杂志、玩游戏,不干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应保持监控室清洁卫生,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监控室内。

  8、自觉加强监控室的管理,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非公安人员查询监控记录的,必须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记录,未经批准一律谢绝查询。

  9、监控人员对监控到的打架、斗殴、盗窃、火险、交通事故、突发事件,以及其它有价值的监控资料等要及时保存,并做好记录。

  10、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维护,保持设备清洁卫生,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上报并做好文字记录。

  11、监控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秘密,不得对外宣扬议论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

监控室管理制度5

  监控室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人员管理、设备维护、操作规程、应急响应等多个层面,旨在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企业运营的'安全与稳定。

  内容概述:

  1、人员管理:规定监控室工作人员的选拔标准、职责分配、培训计划以及行为规范。

  2、设备管理:涵盖监控设备的采购、安装、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更新升级流程。

  3、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包括监控画面的查看、异常情况的记录和报告、数据保存与备份等。

  4、应急响应:设定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如设备故障、数据丢失或安全事件的处理流程。

  5、安全保密:规定监控数据的访问权限、保密协议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

  6、法规遵守:确保监控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员工隐私权。

监控室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能正常和安全地发挥其防控功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控实行24小时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操作。

  二、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监控室,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观访的,须经保卫科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三、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不准在监控室内使用违章电器,不得随意摆弄机器设备。

  五、监控值班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监控录像内的内容。

  六、当监控发现到有可疑人员、车辆或事件时,应立即通知保卫科人员和相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七、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保卫科。请专业维修部门及时维修。

  八、保持设备和监控室内的清洁卫生,坚持每月的'系统的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监控室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了加强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体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固定场所。

  第三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消防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公安机关对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负责实施。

  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做好辖区内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个体经营者对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负责,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公约,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接受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一)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其他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一)对本辖区个体经营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抽查;

  (二)对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场所进行火灾预防和灭火演练;

  (四)向个体经营者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五)其他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一)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二)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发现的火灾隐患;

  (三)指导个体经营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

  (四)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抽查。

  第十条个体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依法配置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

  (二)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三)遵守用电用气用火用油安全规程;

  (四)定期对本经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并对本场所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六)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扑救并疏散人员;

  (七)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扑救火灾、调查火灾原因。

  鼓励个体经营者制定符合经营实际需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县(市、区)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将娱乐、餐饮、住宿等个体经营场所,以及个体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油气的场所,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场所,并以统一方式在个体经营场所明示。

  前款规定场所的个体经营者除应当履行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消防安全义务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明示防火警示;

  (二)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三)与相邻生产经营场所、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区域联防。

  第十二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应当对个体经营者履行消防安全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责令其改正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个体经营场所集中的建筑物,产权单位或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等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个体劳动者协会、行业协会、市场开办者等组织,应当向个体经营者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鼓励志愿服务者向个体经营者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第十五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制定本辖区年度个体经营场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并实施。

  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抽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并不得影响个体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公安派出所对个体经营场所下列事项进行消防监督抽查:

  (一)用电用气用火用油是否规范;

  (二)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四)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场所内。

  公安派出所发现个体经营场所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并将抽查情况在抽查记录中载明,自抽查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抽查记录录入网上消防监督管理系统。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组织监督抽查。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可以在一定范围公开存在火灾隐患的个体经营场所名单。

  第十九条县(市、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服务事项,为个体经营场所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第二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建立个体经营登记信息共享机制。

  第二十一条公民发现个体经营场所存在火灾隐患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举报;接到举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个体经营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体经营者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监督改正:

  (一)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存在火灾隐患的;

  (二)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场所内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者违法行为未依法责令个体经营者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监控室管理制度8

  一、工作期间,应着装规范整洁,佩戴上岗证,穿工作鞋;不允许戴戒指、项链等首饰,不允许留胡须,留长发、染发。

  二、工作期间,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严禁会私客、办私事、嬉笑打闹、吸烟、吃零食、看闲杂书籍;除应急情况以外,严禁使用外线电话,严禁长时间占用内线电话。

  三、工作期间,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卫生,地面无果皮纸屑,办公设施摆放到位,消防和监控设备保持干净,无尘土。

  四、严格遵守单位和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个人请假要书面写明请假事由,经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工作期间,应坚守岗位,严禁串岗、空岗、外出要向领导请假,未经领导的'批准,不得私自离岗。

  五、工作期间,严禁让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监控室。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

  六、工作期间,提高警惕,时刻注意检查、观测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汇报领导。爱护设备,按程序操作,严禁违章和野蛮的操作。

  七、工作期间,严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遇有报警要按报警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作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工作期间,认真、如实的填写各种纪录,记录应书写规范,不漏项、漏登。

  八、按时交接班,不迟到早退。交接班过程中当班组长要将值班情况详细交接给接班组长并在工作纪录上签字,待人员到齐,交接工作无问题后方可下班。

  九、值班期间应精神饱满,时刻提高警惕,严禁睡觉、喝酒、打扑克f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中发现隐患应及时汇报带班领导。

  十、工作期间,保持作风严谨,做到文明礼貌,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互助互敬。

  十一、按时参加监控例会,认真贯彻执行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十二、积极努力的完成领导伽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认真负责,不出差错。

  十三、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监控室管理制度9

  一、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用,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三、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火消防设备,正确有效组织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应直拨119向消防队报警,不得迟报或不报,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四、对消防监控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登记表。

  五、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

  六、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监控室管理制度10

  1、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监控设备属高科技精密仪器,与此无关人员禁止乱动。

  2、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3、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数据、资料、磁盘、录像属机密不得泄露外传。

  4、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监控室。

  5、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6、各监控点摄像机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如发现被移动和损坏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7、确保监控范围内夜间照明,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及时向学校总务处报告,总务处要及时修复。

  8、管理员要认真做好监控记录,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监控室管理制度11

  目的

  为规范监控中心监控系统操作,随时监控各区域,确保小区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服务中心监控设备的操作和管理工作。

  职责

  1、保安部部长负责监控中心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协调;

  2、队长负责本班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以及各类登记的汇总和存档、反馈;

  3、当班人员负责实施监控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程序

  1、报警中心记录

  1.1小区监控探头所监视画面的异常情况应记录于值班记录本上,记录的内容必须有具体的时间、位置以及事件内容。

  1.2遇到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应独立记录事件的起因、经过、发生和结束的时间以及参与的人员情况,以便日后查证使用,并且标上重点符号交接给接班员工,记录本上应记录下监控设备运行状况,设备如有损坏、必须清楚记录,损坏位置以及损坏程度。

  2、翻查录像带程序

  2.1每次翻查录像带必须有部门部长同意,方可查阅,查阅时应先记录下开始查询的时间,使用的是几号录像机,查阅内容时,应对查阅的录像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同时在值班记录上记下查阅录像的时间、区域、申请查阅人和查阅人的姓名。

  2.2录像查阅结束后,记录下结束时间、所使用录像机、停止使用时间和重新录像时间,并立即把录像查阅结果告之部门部长,以便及时处理。值班人员在记录本上应做详细记录,并与下一班人员进行交接。

  2.3监控人员不得擅自翻查录象或将录象带转借他人使用。

  3、监控室人员注意事项

  3.1监控室人员上班时要注意上班交接事项或有无需要继续跟踪事项,以及需要与下班进行交接的事项。

  3.2当班过程中,要注意小区复杂和重点部位的监控,特别是人员流动大的地方和可疑人员,要密切监控。

  3.3完成门岗人员和上级交给的监控任务,当班协管员对进出人员无法确定其身份药联系业主时,监控中心人员要予以配合,确保小区安全稳定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3.4监控室人员接到报警电话时,第一时间要通知巡逻岗立即赶赴报警现场,并通知队长,对接警情况要如实、认真记录。

  3.5监控室人员收到消控系统报警时,要立即通知巡逻人员进行查看,确定是否火警、故障或者误报,并对巡逻人员查看结果进行记录。

  3.6监控室人员要做好小区火警、匪警的报警和记录工作。

  3.7要做好监控室设备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室内环境卫生,物品摆放到位,对进出人员做好登记。

  3.8对监控室设备运行情况、以及监控系统的维护和保养以外的工作,要做好记录,对设备故障要及时反馈,并做好跟踪工作。

  4、相关表格《监控中心值班记录》,《突发事件登记表》。

监控室管理制度12

  1.监控室必须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监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2.值班人员应熟悉园区的各种情况。熟悉消防点位,及监控设备的`位置,熟练掌握监控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

  3.值班人员负责监控设备监视、运用和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改动或停用监控设备,要时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值班时间严禁睡觉、抽烟、喝酒,不得与他人聊天,不准打私人电话,不准在监控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5.严密监视设备的运行状况,遇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在监控画面上发现可疑情况要立刻通知相关岗位过去查看、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领导。

  6.监控室内要时刻保持干净整洁,地面以及机柜、设备应无灰尘。值班人员应在下班之前做好室内卫生工作,交给下班一个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

  7.对进入监控室的人员进行登记,非本部门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入内。

  8.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日常管理,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9.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把值班时发生的事件,及领导部署的任务详细交接于下班。

  10.积极参加有关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监控室管理制度13

  为加强监控室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监控设备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监控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守监控系统的操作规程,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不得随意调整监控目标、删改监控记录。

  3、在监控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准确地通知巡逻人员前去进行处理、跟踪,必要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4、要对当班的监控情况认真登记,做好值班记录;在交接班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不得涂改、缺页,物品交接要清楚。

  5、监控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擅自调班,严禁脱岗、睡岗。

  6、在监控室不得看书报、杂志、玩游戏,不干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应保持监控室清洁卫生,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监控室内。

  8、自觉加强监控室的管理,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公安人员查询监控记录的.,要求出示证件方可查询;非公安人员查询监控记录的,必须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根据需查询的时段及监控点由监控人员操作查询并做好登记记录,未经批准一律谢绝查询。

  9、监控人员对监控到的打架、斗殴、盗窃、火险、交通事故、突发群体的事件,以及其它有价值的监控资料等要及时保存,并做好记录。

  10、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维护,保持设备清洁卫生,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上报并做好文字记录。

  11、监控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秘密,不得对外宣扬议论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

监控室管理制度14

  一、管理职责范围划分

  1、监控系统由监控室统一管理,负责井上、下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维护、检修、分站的标校,监测、监控、监视设备及线路的管理,以及井上监控中心站数据处理。

  2、凡装有安全监测监控、监视系统设备及线路的生产队组,负责该区域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队长是第一责任人,对保护和维护设备完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各连队管辖区域内,凡敷设有监控、通讯线路设备的连队,对线路、设备的保护维护负有重要的责任。

  4、生产连队检修更换与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如断电用远动开关等)相关联的电器设备,或有计划区域性停电检修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必须提前一天汇报监控室,经安全科、通风科批准后,配合巡检员实施,生产连队无权中断断电装置的正常运行。

  5、各生产连队无权甩掉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如断电用远动开关)进行生产,一经发现按严重“三违”处理,队长为第一责任人。

  6、各职能科室、值班管理人员,在断电装置出现故障未采取措施,未经安全科、通风科批准,不得指示甩掉断电装置不用。

  7、瓦检员负责所检查范围内瓦斯探头的现场监督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每班与光学瓦检仪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通风值班人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与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调校准。

  8、监控室负责瓦斯探头的定期校验,建立台帐。

  二、监控设备安装、拆移

  1、凡需要安设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工作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数量、安装地点、报警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装置安装地点,断电的范围和电源线及控制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

  2、应安装断电仪的地点,开工前3天由施工连队与监控室联系由监控室下达通知单,监测工准备和调试所需断电装置,生产连队准备连锁开关、连锁线,安装前一天生产连队与巡检员具体联系,安装期间积极协助、紧密配合。凡因工作失误影响断电仪安装、运行、影响采掘面正常开工者,将追究其责任。

  3、断电装置由监测工安装,连锁开关到断电设备部分由生产连队负责,断电线由生产连队安装,由巡检员、生产连队电工现场共同检查测试瓦斯电闭锁情况,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方可开工,否则不得生产。

  4、采掘完工或搬家,不需要断电装置时,生产连队提出申请,经安全科、通风科批准,下拆机通知。拆机通知单自停止采掘当天必须下达,监控室接通知后2天必须拆除,凡因延迟不下通知单和不及时组织拆机造成装置丢失损坏的将追究责任。

  5、工作面掘进或回撤时,生产连队负责正常监控系统设备的移动,由于不及时或不按规定执行造成损坏的将追究其责任。

  三、瓦斯电闭锁试验

  采掘工作面瓦斯电闭锁实验,简称断电实验,由瓦检员、生产连队电工和巡检员共同在现场完成,每7天进行一次测试,并详细填写断电实验记录,列入日常检查范围。

  四、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处理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当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各职能科室、调度指挥人员和值班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五、日常维修、维护、标校

  1、监控室巡检员要做好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日常检修工作,杜绝装置带病运行。

  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采掘工作面断面装置进行日常维护和标校,从地面中心站到井下分站的主传输电缆每月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发现电缆吊挂不整齐有破损,连接装置连接不好等要及时处理。

  3、断电仪、分站、探头必须定期标校,及时排除故障,纠正误差,提高断电装置运行的完好率和准确率。

  4、采掘连队对矿规定辖区的监测监控、监视、通信装置和传输线负有日常维护及保护的.责任,特别是掘进打炮和超前支护,必须保护好监测、监控设备和传输线,防止压断和挤坏。

  5、瓦斯员、采掘连队电工必须随时掌握断电装置运行状态,对可能影响断电装置完好因素,要及时排查,汇报监控室。

  6、瓦斯涌出量出现异常的工作面监测管理要有针对性管理措施,包片领导、包片管理人员、队组必须经常检查落实,及时排查隐患。

  7、监控室负责瓦斯探头的标校,标校期为7天,并建立台帐。分站的标校由巡检员进行,周期为一个月。

  六、监控中心站管理

  1、中心站计算机严禁使用监测系统软件和非专用数据拷贝软件,否则按严重“三违”处理。

  2、中心站必须配备二台主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并配有打印机。中心站计算机电源,必须经在线式不间断电源供给,当外供电源突然中断时,备用电源必须能够保持主机正常工作2小时。

  3、中心站必须配备合格的避雷装置,防止雷击损坏监控系统事故发生。

  4、中心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并保证系统入网点的安全监测、监控数据及时、准确、有效地传送至上级监控中心。

  5、值班人员认真监视电脑屏幕所显示的各监测点变化情况,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运行状态,负责打印报表。

  6、接到报警(或断电)信号后,应立即通知调度室,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监控负责人,处理结果应及时上报并做好详细记录备案。

  7、监控室主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写出主要情况、问题及时处理意见以及监测日报表,送安全矿长、生产矿长、通风科长和安全科长审阅,报告的主要内容及处理意见报送矿安全科。

  8、值班人员及时接收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电子邮件或各种文件、指令、通知书等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的只报送结果。

  9、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或出现无信号、无数据、瓦斯超限等重大隐患,应立即通知调度室,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处理结果要及时上报上级监控中心,并详细记录备案。

  10、监控室的数据必须保存一年,对井下事故的记录应拷贝并长期保存。

  11、按时报送安全监控系统报表。

监控室管理制度15

  监控(消控)室管理制度为加强监控室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

  发现事故、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巡逻岗或离事故区域最近的安管员赶往现场,并即时通知上级领导。

  二、爱护和管理好各项设备,早班接班后半小时内负责对设备进行清洁擦拭,监控室内的所有设备设施非专业人员严禁动用;

  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维修,或通知相应的`责任单位人员进行维修并向领导报告。

  三、接值班电话时必须规范用语、语言清楚、态度和蔼可亲;

  接到职责外的报警求助,不允许简单拒绝,应立即通知上级领导,尽量提供帮助。

  四、不得擅自脱岗,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

  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向接岗同志交代清楚;

  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下班。

  五、严禁在监控室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看书、看报、打私人电话、玩游戏、听音乐等;

  不得在监控室内会客或进行娱乐活动;

  按照相关规定详细、规范地做好值班记录,不得在值班记录本上乱写乱画。

  六、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

  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填写《监控查看审批表》,必须经安管部领导签字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七、保持监控室干净整洁,禁止带零食进入室内,监控室内不准吸烟,乱丢纸宵杂物以及大声喧哗,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八、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值班电话接、打私人电话;

  对讲机应时时保持电量充足与信号畅通。

  九、不得无故中断监控;

  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十、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长房时代广场安管部20xx-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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