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

时间:2025-04-25 10:02:04 制度 我要投稿

车辆管理制度(热)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车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车辆管理制度(热)

车辆管理制度1

  为了进一步加强油罐汽车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懂管理,懂技术,责任心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条、油罐汽车驾驶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驾龄,且安全行车10万公里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

  第三条、油罐汽车驾驶员必须学习油品安全知识,掌握油品装卸操作规程,经专业培训考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公司每月至少组织驾驶员一次安全学习教育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演习,不断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第五条、运输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金额应在人民币100万以上,车上货物保险及自愿保险以最高价值投保,其他保险项目视实际情况投保。

  第六条、油罐必须实行周期检查,并持有有效的汽车油罐《计量检定证书》及计量容积表,并建立技术资料档案,保证油罐质量符合要求,配备附件性能完好,运作安全,使用方便。

  第七条、油罐汽车的'火花熄灭器完好有效,配备两个以上干粉灭火器。

  第八条、按公司制定的标识要求,统一喷涂规定标识,车门喷涂企业名称及编号,车顶安装'危险品'标识灯箱。

  第九条、油罐车进出罐装,卸油现场应有现场工作人员引导,驾驶员应协助有关人员按货单核实油料品名、规格、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状况,油罐汽车停靠位置准确、安全,熄灭发动机,周围20米范围内无明火。

  第十条、罐装时,鹤管插入罐底,距底部不大于20cm,装油高度必须符合规定,不得超装,以防止在行车中溢油。

  第十一条、甲乙类油品装油完毕后,必须稳油2分钟后才能提升鹤管,然后撤除静电接地线。

  第十二条、卸油时,驾驶员应协助卸油工接好静电接地装置,连接输油管线,备好灭火器材。卸油时必须采用密封卸油方法,卸油管与油罐进油管的连接,应采用快速接头。

  第十三条、卸油前,稳油15分钟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5m/s以内,能自动卸油的不准泵送卸油。

  第十四条、卸油毕,排空管线余油,关闭阀门撤除静电接地线,收整设备,办妥交接手续并记录。

  第十五条、雷雨期间暂停进行甲乙类油品装卸作业。

  第十六条、油品装卸作业过程中,不能按电喇叭,修车,不能敲击金属,石块等,对器具做到轻抬轻放,照明必须使用防暴灯具。

  第十七条、驾驶员应配合现场作业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不能远离车辆,要加强巡视,严格现场明火管理,严防事故方生。

  第十八条、适时清洗油罐沉积物,改装不用油品应按规定进清洗。清罐时应按清罐要求进行,以防中毒和气体爆炸事故。

  第十九条、停车期间,油罐汽车应与高压线,高大建筑物,树木,人口稠密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二十条、驾驶员要穿着棉布衣服,不得穿化纤类服饰。

  第二十一条、油罐汽车应实行定点停放,满车避免高温暴晒。

  第二十二条、车队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

  第二十三条、油罐发生事故,必须按事故管理制度规定处理,并即使上报主管部门。

车辆管理制度2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旨在维护小区内部交通秩序,确保居民安全出行,优化小区环境,有效管理小区内的停车资源,防止车辆乱停乱放,降低交通事故风险,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内容概述:

  1. 车辆进出管理:规定车辆进出小区的时间、路线及速度限制,以减少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

  2. 停车位分配:合理分配和标识停车位,确保车辆有序停放,避免占用消防通道和其他公共区域。

  3. 车辆登记:对小区内车辆进行登记,便于识别和管理,预防外来车辆非法进入。

  4. 收费制度:设立合理的`停车费用,用于维护停车设施和日常管理。

  5. 违规处理:设定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如未按规定停车、超速行驶等。

  6.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如火灾、医疗急救等的车辆调度方案。

车辆管理制度3

  本小区车辆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小区内车辆的停放与管理,保障小区内交通秩序,确保居民的出行安全,同时优化小区环境。

  内容概述:

  1.车辆进出管理

  2.停车位分配与使用

  3.车辆安全与维护

  4.违规处理与投诉机制

  5.应急处理与特殊情况应对

车辆管理制度4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关键一环,它旨在确保公司车队的高效运行,降低因车辆故障导致的生产中断风险,同时通过规范化的维护保养,延长车辆使用寿命,减少维修成本。这样的制度还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内容概述:

  1. 预防性维护:设定定期的保养计划,包括机油更换、滤芯检查、轮胎平衡等,以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故障。

  2. 故障报告与处理:规定车辆出现异常时的报告流程,确保及时修理,避免延误工作。

  3. 维修审批:设立维修审批机制,控制维修成本,防止不必要的开支。

  4. 驾驶员责任:明确驾驶员在车辆使用和保养方面的责任,培养其爱护车辆的习惯。

  5. 维修供应商管理:选择合格的维修服务商,保证维修质量,并通过合同约束双方权益。

  6. 记录与追踪:建立详细的维修记录,便于追踪车辆状况,为决策提供依据。

车辆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统一管理公司工作用车,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生产用车、管理用车和公务指挥车辆,由综合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3条综合部负责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公司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其它持有驾照人员不得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5条车辆行驶证、专车加油卡、车辆保险单、日常车辆钥匙由专职司机负责保管,如专职司机出差或休假,需将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综合部保管。

  第6条车辆每天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钥匙妥为保管。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

  第三章车辆使用

  第7条使用范围:

  (1)各部门人员下工地工作使用;

  (2)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含福州、宁德市区域)出差、办事、业务联系接送;

  (3)接送公司宾客。

  第8条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①公务用车,使用人向本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见附件1),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综合部负责人审批。综合部车管人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②由综合部将审批后的《车辆使用申请单》交与司机,司机根据申请单予以出车。

  ③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

  ④所有员工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扣罚工资200元,并进行诫勉谈话。

  (2)派车的基本要求。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以满座合用为原则,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应选择好最佳路线,用车完毕应及时停放规定停车地点。

  第9条司机驾驶车辆前,应提前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司机负责。

  第10条除经公司特别批准外,司机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按公司《员工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第11条公司所有公务用车在完成工作日出车任务后,以及双休日、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均应停放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2条司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章维修保养

  第13条公司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按照预算执行。

  第14条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见附件2)提交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综合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才准予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对司机可以自行维修的'项目,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xx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7)综合部负责统一充值汽油总卡,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采用一车一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需现金加油者,向综合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

  第15条综合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五章车辆保险

  第16条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17条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综合部办理并由公司支付相关费用。

  第18条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第19条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驾驶员和综合部负责车辆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法规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21条违反交规,其罚款由司乘人员共同承担,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

  第22条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交管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第23条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4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费用报销

  第25条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核销程序按公司财务制度办理。

  附件1:《车辆使用申请单》

  附件2:《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车辆管理制度6

  每一个企业,在用车方面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如行政用车管理,用车安全管理,用车费用报销管理等,以下是详细的车辆管理制度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我办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我办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3条我办的办公用车统一由综合科管理。

  第二章行政用车管理

  第4条我办各科室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综合科指派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

  第5条各科室用车超过一天以上(包括一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第6条若多个科室同时申请用车,综合科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对无法安排的用车,综合科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7条我办公务车辆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综合科管理。

  第8条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使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综合科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车队纪律

  第9条日常行为管理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为体现企业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4)未经综合科上级领导或综合科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严禁私自对外经营,否则除取得收入归单位和与之相关发生的费用自理外,综合科可根据具体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记入当年绩效考核。

  (5)任何车辆必须凭《派车单》外出,用车人应认真填写《派车单》中的内容“部门、时间、地点、用车人、用车事由及用车人要求”。填写完后由本科科长签字。

  (6)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需维修车辆必须先擦洗干净后再维修,否则按绩效考核扣分。

  (7)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8)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9)司机对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10)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综合科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1)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2)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综合科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3)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行车记录》。

  (14)原则上由司机负责本单位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单位车辆。非专职司机用车应在《车辆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注意保持车辆清洁,行车后,司机有责任及时检查车况,发生问题应立刻向有关各方汇报。

  (15)为保证车辆安全,除领导同意外,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第10条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2)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3)车辆排队候客时擅离车位,三五成群聊天影响工作。

  (4)不服从调度,上班不按规定时间出车。

  (5)擅离工作岗位。

  (6)填《路单》不认真,弄虚作假,涂改、撕毁《路单》。

  (7)下班不签退,不交车钥匙。

  (8)事前不办理请假手续,缺勤影响工作,补休、调休、轮休未经领导批准,借车给他人驾驶或学车。

  (9)服务态度不好,影响本单位声誉。

  (10)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

  第11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③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单位共同负担。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12条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综合科安排办理。

  第13条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综合科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14条车辆需要维修时,先由司机填写《维修项目单》,综合科审查后制订修理计划,车辆方可进厂修理。

  第15条单位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第16条维修费在____元以下的,由车辆管理员报综合科经理审核;____元及以上的须由主任批准。

  第六章费用报销

  第17条公务用车油料及维修费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

  第18条私车公用依凭证报销。

  第19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7

  1.0规范车辆管理,合理调配车辆,提高办事效率。

  2.0用车申请程序

  2.1由用车人向所属部门负责人申请公务用车,经同意后填写《派车申请单》,并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名;

  2.2用车人持《派车申请单》到行政部所属车辆管理部门申请派车;

  2.3行政部所属的车辆管理部门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派车。如需派车,在《派车申请单》上签名并确定车辆。

  3.0用车注意事项

  3.1 用车人在得到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的派车认可后,将《派车申请单》交值班保安做记录后按所派车辆出车,《派车申请单》由保安保存。没有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的派车认可,保安有权拒绝车辆放行;特殊情况必须经副总以上领导同意方可无《派车申请单》出车,但必须在车辆返回当日补单;

  3.2 保安每周一9:00前将上周的《派车申请单》交到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

  3.3 车辆返回公司后车辆使用人与保安确认返回公司时间,行驶里程数并记录于《派车申请单》上,并对车容车貌进行检查;

  3.4 出车后,中途调用,经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及时填好备用《派车申请单》,完成任务后,及时让有关领导补签,并交回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存档。

  4.0车辆调度管理

  4.1 车辆由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度。车辆钥匙交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专人保管,备用钥匙由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保管(或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其余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擅自配制车辆备用钥匙。否则,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4.2 用车部门用车时必须提前2小时提出申请(特殊情况除外),并先填写《派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后,方可到行政部申请办理,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按先后缓急调度车辆;

  4.3 公司所属车辆非经总经理特别批示不能外借;

  4.4 公司所属车辆除总经理或董事会成员外,必须由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其它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无权调遣车辆;

  4.5市场部人员在处理客户投诉需要实地查勘时可以申请派车,其他情况原则上不予受理派车申请。

  5.0 出车管理

  5.1出车前必须检查油料是否充足;出车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驾驶证、行驶证、保险证、附加费缴纳证;

  5.2 轿车乘员不得超过4人,否则车辆驾驶人员有权拒载。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被交通部门查处的,因此造成损失由车辆驾驶人员承担;

  5.3 驾驶员必须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行驶、闯红灯或违反其他交通规则;

  5.4车辆必须停靠在安全位置,严禁将车辆停靠在偏僻地段或禁停区域;并确认门窗已经关好、防盗设施启动后方可离开;

  5.5 预计车辆将延期返回,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提前知会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

  5.6 若非油料不足,不得在非公司指定加油点加油;在非指定地点维修,必须事前报备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

  5.7 严禁将车辆交给非本公司人员、无驾照人员或非公司指定驾车人员驾驶,不得使用公司车辆教他人开车,一经发现处200元/人/次的罚款;

  5.8 非经批准,严禁用公车以访客、业务、送样及处理客户投诉问题等名义探亲访友或办理私人事务,一经发现处200元/人/次的罚款;

  5.9 车辆返回,车锁匙必须交放给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下班时间车辆返回公司时车锁匙交由值班保安暂管,不得携锁匙外出;

  5.10 车辆返回后,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及时填写《费用报销单》;

  5.11 小批量送货或小批量原材料采购及文件、送样等可以采取托运方式,一般不派车。

  6.0 安全行车规定

  6.1 为了行车安全,车辆驾驶人员对如下规定应认真贯彻执行。

  6.2 行车中不准吸烟、饮食、不得与随车人员谈话或吵骂;

  6.3 随车人员未上落安稳时,不准起步;

  6.4 禁止在公共大巴站上落;

  6.5 禁止车辆驾驶人员带病或疲劳行车;

  6.6 驾驶车辆通过交叉路口或拐弯处要减速,在市区行驶时不准鸣响喇叭;

  6.7 斜坡处停车时要拉好手刹,踩下驻车制动器(手波车挂低速档或倒车档),同时垫上三角木或其它有效物件;

  6.8 雨天行车路滑和视线不好,要严格遵守安全行车规定和注意事项;

  6.9 遇障碍物应提前作好减速准备,严禁到临危时才采用方向代刹车避让;

  6.10 行车时严禁不踩离合器变换挡位(自动档除外);

  6.11 严禁熄火滑行或利用惯性挂档;

  6.12 出车前、行使中、收车后要注意检查车辆,发现车辆机件(如制动、转向、喇叭、灯光、雨刮器等)对安全行车有影响时,要及时报告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

  6.13 未关好车门不准开车。车辆引擎盖上不准堆放杂物。不准边驾驶边打手机或做其它琐事;

  6.14 严禁在车上存放散装燃油或其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6.15 不准在道路上加、放汽油或燃油;

  6.16 不准瞒报交通事故或伪造事故现场;

  6.17 驾车时不准故意挤迫他人车辆或超车后故意急停;

  6.18 驾车时要注意掌握车辆、行人出行状态,发生交通事故或遇交通事故发生时应积极配合或协助有关人员处理;

  6.19 不准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

  6.20 收车后,应将车辆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坚持上锁;

  6.21 坚持安全学习活动,吸取“一安、二严、三勤、四慢、五掌握”的先进经验。

  7.0 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7.1 冷车发动:

  应作好预热升温,车辆起步时的发动机水温必须在50℃以上,运行中发动机温度应保持在80~90℃。

  7.2 车辆起步时应注意观察:

  (1) 车辆四周和车下有无障碍物;

  (2) 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3) 周围的车辆和行人动态。

  7.3 冷车起步:

  车辆起步时,应以低挡操作,循序换挡。不宜高速档位低速行驶,或低速档位高速行驶;运行中应注意行车安全,根据运行条件,合理控制车速,尽量以经济车速行驶。

  7.4 车辆行进中换档:

  车辆行进中应及时换档,对长坡、陡坡应提前换档,不得拖档、硬冲;下坡时不准脱档滑行;下长坡使用制动时间过长,应停车休息检查,防止制动鼓、蹄片过热,制动失灵。

  7.5 行车中应注意观察:

  行车中应注意观察掌握行人、车辆动态及道路、地形、气候、风向等情况,在情况不明,视线不良以及通过交叉路口、乍路、乍桥、急弯、铁路道口、隧道、胡同、陡坡或繁华市区时,应减速慢行或停车查明情况后再通行。会车时应预先选择宽阔路面,减速靠右交会,做到安全礼让行车。超车前方必须是宽阔无来车、人的路段,提前开启左转弯灯并鸣号示意,待前车开启右转弯灯并靠右让车后方可超车,在驾往分车道的道路上行驶时,应合理选择时机,借道超车。

  7.6 车辆在特殊路况及气候条件下行驶:

  各种安全附属装置必须齐全有效。行驶在夜间、风、雨、雾和塌方、飞石、水毁等恶劣道路时,凡装备不全或视线不良、情况不明的情况下,均不得冒险强行通过。

  8.0车辆停放的规定

  8.1 公司的车辆在非工作期间,必须在指定的区域内车头朝外停放。在其他地点临时停车时,须停靠道路右侧,不得在街道、公路两侧30m内相对停放,以免妨碍交通;

  8.2 车辆发生故障停在道路中央时,应设法推移至道路右侧,夜间还须开危险报警灯或在车身后摆放反光设备警告标志;

  8.3 在坡路上应避免停车,如因故必须停车时,要先选择路面较宽,使来往车辆可以及早发现的地点暂停。拉紧手制动,将前轮朝向安全方向。上坡挂一档,下坡挂倒档(自动波除外),并用三角木或石块塞住车轮,以免车辆滑动;

  8.4交叉路口、弯道、桥梁、涵洞、乍路、陡坡、隧道、消防龙头、铁路与公路交叉点和危险地段20m以内,一律不准停车;

  8.5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消防机关门口30m以内不准停放其他车辆;

  8.6设有“禁止停车”标志的地段不准停车;

  8.7车辆夜间不准在道路上停放,需临时停放时必须开示宽灯、尾灯、停车时驾驶员不准在车上睡觉,以免发生意外;

  8.8因公出车需临时停车时,驾驶员原则上不得离开车辆,如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门。同时将车内物品或资料置放于后行李箱中。

  9.0车辆的日常检查、保养规定

  为了维持良好的车辆性能,在早上或冬天汽车行动前须启动发动机两分钟后才行动,确保行车安全,车辆驾驶人员应认真作好日常检查、保养工作。

  9.1启动发动机前应做的检查工作有:

  A. 检查散热器(水箱)中的水量;

  B. 检查曲轴箱内机油平面;

  C. 检查燃油箱内贮油量;

  D. 检查电器设备各部位导线连接情况,检查蓄电池,必要时添加蒸馏水或电解液。

  9.2出车前检查:

  A. 检查行车执照,坚持三检四勤制,即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制动转向、喇叭、灯光、雨刮器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B. 听察发动机音响,检视各仪表工作情况,及燃料系、润滑系、制动系、冷却系有无漏油、漏水情况;

  C. 检查汽车车身外部的整洁情况及牌照、灯光、喇叭、后视镜(倒车镜)、雨刮器等配备情况;

  D. 检查转向机构拉杆和接头的连接情况;

  E. 检查轮胎气压,并清除胎纹杂物。检查轮毂轴承,大王针是否松动;

  F. 检查方向机的自由转向量是否符合规定;

  G. 检查避震器、弹簧钢叉是否紧固有效;

  H. 发动后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

  I. 检查是否漏油、漏气;

  J. 检查空调机、水泵的连接皮带是否松动;

  K.检查随车附件是否齐全。

  9.3行车途中:

  A. 注意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

  B. 注意有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

  C. 方向机的工作状况,各连接机件是否牢靠;

  D. 发动机和底盘有无异常响声和异常气味;

  E. 检查制动装置的作用是否完好;

  F. 利用途中停车时间,检查制动鼓有无过热现象;检查轮胎螺母紧固情况和轮胎气压。

  以上六点如发现问题,能修复的当场修复,如不能修复的,在不影响行车安全的情况下,可继续行驶,但在收车后必须到公司指定修理厂妥善处理。不能行驶的,要及时通知行政部协助处理。

  9.4 收车后

  A. 清洁汽车内、外部及底盘污垢;

  B. 检查和补充润滑油、燃油;

  C. 察听发动机有无异响或异常;

  D. 检视灯光、信号、雨刮器等技术状况;

  E. 检查制动系和轮胎气压;

  F. 认真填写行车记录。

  10.0车辆检查、保养、维修与审验

  10.1 每日用车前由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机油、水箱、刹车、后视镜、轮胎气压、挡风玻璃、油箱等;

  10.2 车辆外观与内饰必须随时保持清洁,一般将车辆清洁工作安排在用车完毕回公司后进行;

  10.3 车辆驾驶人员对车辆不受损坏负有完全责任,在公司内对他人故意损坏车辆设施,必须提报行政部进行责任追究。行车在外时车辆使用人须妥善保管车辆,因自己操作不当而造成的`车辆设施损坏,车辆驾驶人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10.4车辆驾驶人员在行车过程中如发生车辆故障或发现有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时,必须及时上报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同时须填写《车辆维修呈报表》,并由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具体安排车辆的检查、保养和维修事宜;

  10.5 随时注意每部车辆行车公里数,于固定里程作好车辆例行保养,并保持记录完整性。

  11.0未经审批同意用车,所发生交通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使用者应负全部经济损失;高速驾驶或违章驾驶或在高速公路上因违章而造成的伤亡,本公司不负一切责任。

  12.0公司执行每月例行保养制度和每半年的二级维护制度。行政部须在规定日期将车辆送往指定车检所接受检验(季检或年检)。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对于车辆逾期未接受年检所受处分承担责任。

  13.0所有车辆行驶证、保险卡、以及其他行车必备资料,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因车辆驾驶人员疏忽造成损失由个人承担。其他车辆资料由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妥善保管。

  14.0为了使公司车辆能高效使用,节约能源,确保公司行政用车的正常运行,公司原则上不主张公车私用,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因私需动用公司车辆时须经总经理同意并告知行政部后方可借用,所用油料及其他费用由用车人自己承担。

  15.0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15.1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首先救助伤员,使伤员得到及时救护,并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15.2 注意记录对方车辆车牌和驾驶证号,记录对方姓名、工作单位、电话、身份证号和住址;

  15.3 记住对方车辆损坏部位和受损程度;

  15.4 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并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联系电话和住址;

  15.5 对模棱两可或把握不大的问题,不能回答交通部门的询问;

  15.6 除完全可以认定是己方责任以外,不能随意将责任揽于自身;

  15.7 事故处理,交通部门有事故鉴定的,结合双方当事人责任大小与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大小进行处理。驾驶员个人承担部分=公司损失*我方责任大小*系数。公司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公司赔付对方费用、车辆维修费用、事故处理费用减去保险公司支付部分)和间接经济损失(因车辆不能正常使用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按照每天200元计算);

  系数设定:以1000元为基准设定系数为0.3,每增加1000元损失系数降低0.01。

  15.8 事故处理,保险公司不经过事故鉴定,直接全额赔付公司所有损失的,对驾驶员处理由公司领导在对事故进行调查以后讨论决定。

  16.0 违规处理

  16.1 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之一切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16.2 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将车交由无总经理批准的人员私用,每次罚款200元;

  16.3车辆驾驶人员将车随意交由他人驾驶而发生的一切违规、车损等罚款与赔偿由当时车辆使用人负责。

  17.0其他:

  17.1保安人员不按规定核签《派车申请单》,每次罚款10元;

  17.2保安人员每周一不按时上交《派车申请单》,每次罚款10元。

  18.0本制度经总经理签署后即生效,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部分条款修改时亦同。

  人力资源部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车辆管理制度8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合理调配和使用车辆,节约车辆费用开支,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调度

  (一)实行公务用车定人、定位管理,确保领导准时、安全用车。各处室执行公务用车,原则上商分管领导解决。车辆不足时,在不影响领导用车的前提下,由办公室协调调度用车。

  (二)出市执行公务的车辆,由用车本人或驾驶员通知办公室,办公室做好出车登记,并以此作为驾驶员报销交通费的依据。

  (三)全体驾驶员要树立服务意识,遵守作息制度,上班期间应在司机休息室待命,临时外出,应及时请假。

  (四)车辆在规定位置停放,非特殊情况下,车辆必须停放车库内或指定地点。因没有在指定地点停放发生被盗或损坏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并赔偿相应损失。

  (五)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做到“勤查、勤洗”,确保车辆安全行驶,杜绝“病车”、“脏车”上路。

  (六)严禁私自用车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驾驶员交通费每月报销一次,于每月 日填报上一周期的费用。交通费报销应附当月出车登记表,经办公室复核后,报领导审批。

  二、车辆维修

  (一)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市财政局指定的定点维修厂)。

  (二)严格按车辆维护规定进行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行车。

  (三)车辆需维修、保养必须提前向办公室申请,并汇报车辆发生故障的原因和排除的对策,待核查后确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必须填写《车辆送修单》。车辆若在维修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送修单》范围的,应及时报告并补办手续。

  (四)外出车辆在途中或异地临时发生故障,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五)车辆维修完毕,驾驶员经检验、试车后,应及时在《车辆送修单》上签名。

  (六)办公室凭《车辆送修单》与维修厂家按期结算,并公布修理和配件费用。

  (七)建立车辆保养项目及更换配件档案,按规定定期更换配件。

  三、车辆用油

  (一)车辆燃油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实行专人跟车、定点刷卡加油。

  (二)车辆用油实行以行车里程核定耗油量,按月统计公布行车里程和耗油量。

  (三)在特殊情况下,无法用卡加油的,必须说明原因并将发票交办公室登记,主任审批后到财务室报销。

  四、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杜绝交通事故。

  (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调度管理。

  (三)精心保养车辆,确保车况良好。

  (四)严禁酒后驾车,不准出私车,不准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五)严禁参与婚嫁接亲、祭祀等非公务活动,一经发现,除按市纪委、监察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罚外,待岗听候处置。

  (六)因公务出车肇事,我方无责任,不追究驾驶员责任;负主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损失金额的5%;私自出车肇事,驾驶员赔偿全部损失,待岗听候处置。

车辆管理制度9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小区内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和<浦东新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由金桥湾清水苑小区(以下简称:小区)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委托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实施。

  物业公司对车辆的管理是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小区内所有车辆使用人应接受物业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车管员)的行驶管理与停放引导。

  第三条小区车位实行有偿使用,车辆使用人在小区泊车应交纳停车费。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停车费收入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应有专人进行停车费管理,公开账目,并定期结算与公示收支情况。根据维修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停车费收入在扣除车辆管理成本和业主大会授权使用的费用后的结余部分纳入小区维修基金账户,每年一次分摊到业主账户。欠缴或侵占停车费是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将小区业主共有的停车位供车辆使用人停车的'行为关系,不含有对车辆保管的义务与责任。提供良好的停车条件,营造有序的活动场所是小区各方共同努力的目标。

  车辆进出管理

  第五条小区安装停车场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车辆智能化管理。小区车辆管理制度。所有车辆进出小区必须持清水苑小区车辆ic卡(以下简称:ic卡)刷卡通行。车辆在通过大门道闸时必须一车一杆逐一进出,不得尾随前车冲卡。

  第六条ic卡分为月卡、充值卡和临时卡三种。实行一车一卡制。ic卡不得转让或一卡多车。车卡不一致的车辆不准进出小区。

  第七条月卡仅限小区居民及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申办车位登记手续时领取,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八条实行来访车辆登记制度。来访车辆应登记后领取临时卡,刷卡进入。驶离时在小区出口处验卡后交卡付费。小区居民和单位也可以选择使用充值卡,以免每次现金缴费验卡和进入登记的麻烦。固定车位车主不得使用充值卡。来访车辆当天再次进出小区凭缴费收据免缴费。

  第九条前来小区执行公务的警车等车辆后出入小区可免缴费。

  第十条领取月卡和充值卡需缴押金20元,无卡或ic卡遗失、超期和损坏的车辆无法进出小区,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ic卡遗失、损坏应支付损失费30元。

  第十一条非小区居民接送幼儿园入托幼儿的车辆不能进入小区。各类大中型车辆,装载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车辆不经允许禁止进入小区。

  第十二条小区车位满位,车管员应及时告示并拒绝其他外来车辆进入小区。

  车辆行驶管理

  第十三条小区主干道实行单向行驶。长岛路北大门为进口,只进不出;台儿庄路西大门为出口,只出不进。司机必须依照交通标识的指示路线行驶,不得逆向而行。

  第十四条为了保持小区的安宁,小区内车辆不准鸣喇叭;晚间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小区道路上不得试刹车、练习驾车、修理或清洗车辆等。

  第十五条进出小区内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六条车位的设置。停车位分为固定车位与临时车位二种,统一编号。固定车位标有车牌号,供小区居民和单位工作人员停车。临时车位无车牌号标志,主要供外来车辆停车。

  第十七条车辆的停放。小区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未经车管员同意,来访车辆不得占用固定车位。车位内不得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条车位的申请。无欠费记录的车辆使有人,小区居民可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等到物业公司办理固定车位申请登记手续;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办理固定车位申请登记手续。

  按登记先后顺序,先到先得原则安排车位。每套住宅居民只能拥有一个固定车位。对确需第二个固定车位的居民户,经批准后可以申请登记,按第二个固定车位的停车费标准缴费。但无车位居民应优先考虑。

  第十九条车位的登记。车位申请确认后,车位使用人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签订车辆停放协议,缴费,领取停车证(置于车辆挡风玻璃右侧内)与ic卡。手续办理不完备不能领取停车证与ic卡,也不得使用固定车位。

  第二十条车位的变更。变更固定车位使用人仅限本户居住人,经物业公司同意后并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车位的退还。车位为全体业主的共有资源,业主产权转让、租赁户更变等,应及时到管理处办理退还手续,不得擅自转让车位。一旦发现,将收回原使用车位并取消双方车位申请资格。车位退还后如再次申请须另行申请登记。

车辆管理制度10

  电力系统维修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预防故障发生,提高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和效率。它涵盖了设备维护、故障处理、人员培训、应急响应和持续改进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设备维护规程:详细规定各类电力设备的日常检查、定期保养和大修工作,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2. 故障报告与处理:建立快速响应机制,规定故障报告流程、故障分析和修复程序。

  3.人员培训与资质:设定员工培训标准,定期进行技能考核,确保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4.安全操作规程:强调安全第一,制定严格的操作指南,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应急响应计划:预先规划应对突发停电或其他紧急情况的措施,确保能迅速恢复正常供电。

  6.维修记录与评估:记录每次维修活动,定期评估维修效果,以持续优化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11

  市场车辆管理制度是一套规范企业内部车辆管理流程的'体系,旨在确保车辆的有效利用、安全运行和合理维护,以提升工作效率并降低运营成本。

  内容概述:

  1. 车辆购置与分配:明确车辆购置标准、审批流程及车辆分配原则。

  2.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车辆使用申请、调度、驾驶人员资格及日常使用规定。

  3. 维护保养:设立定期保养制度,包括检查、维修、保险和年检等。

  4. 费用管理:设定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的报销标准和流程。

  5. 安全管理:制定行车安全规则,包括驾驶员培训、事故处理和应急措施。

  6. 车辆退役与处置:规定车辆达到一定年限或行驶里程后的处理方式。

车辆管理制度12

  为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三、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四、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后果自负。

  五、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六、机动车辆要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严禁超车。

  七、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八、进入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九、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十、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自己的停车场)。

车辆管理制度13

  为规范学校车辆管理,保证学校领导、教学及公务用车,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学校车辆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

  2、办公室主任应做到:务实高效、廉洁勤政,积极服从和服务于学校领导、教学及公务用车需要。

  3、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各项规定。

  4、驾驶员必须服从用车安排,保证通讯联系,做到随叫随到,积极完成出车任务。

  二、使用

  1、学校车辆由学校指定专(兼)职司机负责驾驶,非学校指定专(兼)职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更不得转借他人或当作训练用车。

  2、因公务需要用车,应填写“学校车辆使用申请单”,经办公室主任核准同意后后方可派车,未履行手续不得用车。

  3、各职能部门如遇紧急事件,来不及书面呈报,须电话申请派车,否则视为违规用车。

  4、驾驶员应在车辆使用前做好准备工作,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遇到问题及时排除,解决不了的问题,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5、学校车辆原则上每天应返回学校(特殊情况例外),停放于学校院内,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三、保养

  1、学校车辆由学校指定专(兼)职司机负责清洗保洁工作。

  2、学校车辆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该车驾驶员负责。

  四、修理

  1、学校车辆,除紧急状况外,应事先向主管部门呈报核准,由该车司机送学校指定维修点维修。

  2、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车辆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人负担。

  五、油料

  1、驾驶员应在指定点加油。加油时须报请办公室主任批准。

  2、驾驶员应节约用油,避免浪费。

  六、事故处理

  1、学校车辆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车辆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2、学校车辆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应及时向附近交警报案,并即刻与学校主管部门联络,学校应派人前往现场协助处理。

  3、车祸后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应由当事人配合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4、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概与学校无关,当事人除承担事故责任外,还应对违规用车和因此造成的车辆问题负责。

  七、保险、年检

  1、本学校车辆的投保作业统一由校办公室负责。

  2、学校车辆年度检验由校办公室会同责任司机负责。

  八、费用报销

  1、修理费用由送修人员先填写报修表,再凭正规发票履行报销手续,如费用较大,则由学校按相关程序予以支付。

  2、所加油料费用,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履行报销手续。

  3、凡未经同意私自用车产生的任何费用,学校概不报销。

  九、附则

  1、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2、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14

  (一)游客车辆

  1.非特种旅行车辆按照停车场管理相关要求停放于景区停车场指定位置,不得驶入景区门岗之内。

  2.特种旅行车辆(房车、露营车等)凭有效身份证件经登记同意后,方可驶入景区,并按规定在指定露营地停放。

  (二)村民及经营户车辆

  1.村民及经营户车辆提前报备车辆信息至景区公司,经景区管委会及县交管大队审核,景区公司建立村民车辆数据库,村民及经营户车辆经门岗进入景区时需接受值岗安保人员检查,遵守景区出入秩序,不得私自携带游客进入景区。

  2.村民及经营户车辆按规定于景区观光车道路由南至北靠右停放,村民停车场建成后,按停车场管理制度停放车辆,严禁在村寨巷道内长时停滞逗留。“三月三、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实施由南向北单行线,并严格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不违停、不超员超载、不超速、不乱鸣笛。

  3.对工程类、农作类、房建类等大型或运料车辆出入景区实行限时制:一是非重大节假日出入时间为16:00至次日10:00;二是重大节假日出入时间为17:30至次日09:00;三是农忙时节农作类车辆在配合值岗人员调度的前提下可自由出入景区。

  4.凡村民的`亲属及朋友车辆由其村民提前向景区公司报备,经值岗人员核准登记后亲属及朋友车辆可出入门岗。门岗内村民家庭重大活动(红、白、寿事等)需提前报备景区管委会及景区公司,亲戚朋友车辆活动期间可以免票出入景区,涉及车辆管理按第(二)点第2条执行。

  (三)公务车辆

  1.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来宾车辆,需提前向程阳桥景区管理委员会及景区公司发函(接待事由作函附件)报备,经程阳桥景区管理委员会及景区公司批准后可免票进入,但须办理公务登记手续,有搭乘观光车需求的需购买观光车票。

  2.警务、消防、急救、抢险、邮政、环卫、林溪镇等特种及公务车辆为免检车辆,值岗人员可简要询问后放行,并根据需要指引路线或配合工作,同时上报景区管委会及景区公司。

车辆管理制度15

  本驾驶车辆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的车辆使用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防止资源浪费,同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内容概述:

  1. 车辆分配与使用权:明确车辆的分配原则,包括公务用车、私车公用及个人车辆的`使用规定。

  2. 驾驶员资格:设定驾驶员的基本条件,包括驾驶执照、驾驶经验、安全记录等。

  3. 车辆日常管理:涵盖车辆保养、维修、保险、年检等环节的管理规定。

  4. 行车安全规定:制定行驶规则、应急处理程序和事故报告机制。

  5. 费用报销与责任承担:规定车辆使用产生的费用如何报销,以及在何种情况下驾驶员需承担责任。

  6. 违规处罚:设立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以警示和约束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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