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
1.非该室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
2.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
3.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勤巡视、勤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隐患,严禁脱岗、空岗。
4.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进行清扫,防止因污物造成短路。清扫时,严禁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擦洗。
5.室内动用电、气焊或其它明火作业时,必须向保卫部申报并填写动火证后,方可操作。
6.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
7.室内严禁存放食物,避免因小动物进入造成电器设备短路,引起火灾。
8.灭火器材要定点存放,经常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状态。
9.发现异常气味,如烘烤塑料、焦糊等气味,立即报保卫部,并认真查找气味来源。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2
一、幼儿园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全园的安全防火工作,经常开展安全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全园师生员工的安全防火意识。
二、各部门主管领导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后勤要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防火检查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四、每年进行一至两次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全园师生员工对安全防火的`认识,熟悉和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和基本常识,提高扑救初期火灾和自救能力。
五、后勤要认真组织义务消防队做好防火预案的演练工作,使义务消防队的全体人员熟悉全校消防器材的设置位置、使用方法,在紧急情况下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六、防火重点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卧室、教师办公室的计算机及幼儿教室吸烟和使用明火。
七、严格电源管理,严禁乱拉、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做到人走电断,不留隐患。
八、严禁在门卫室使用电炉和任何电加热设备,不准在床上吸烟。
九、园内的外来施工队要提高防火意识,要对施工队员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教育,防止发生火灾。
十、全园师生员工要爱护幼儿园的消防设施,自觉保护各种消防设备,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园内的消防设施挪为他用。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3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厂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工程设计、管理、生产、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不适用于矿山井下和炸药厂。
2 引用标准
GBl16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T1560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3 术语
3.1可燃粉尘
一定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或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
3.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存在可燃粉尘和气态氧化剂(或空气)的场所。
3.3惰化
向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充入足够的惰性气体,或将惰性粉尘撤在粉尘层上面。使这些粉尘混合物失去爆炸性的方法。
3.4抑爆
爆炸发生时,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使未爆炸的粉尘不再参与爆炸的控爆技术。
3.5泄爆
有粉尘和气态氧化剂或空气存在的围包体内发生爆炸时,在爆炸压力达到国包体的.极限强度之前,使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燃烧产物和未燃物通过围包体上的薄弱部分向无危险方向泄出。使围包体不致被破坏的控爆技术。
3.6二次爆炸
发生粉尘爆炸时,初始爆炸的冲击波将沉积粉尘再次扬起,形成粉尘云,并被其后的火焰引燃发生的连续爆炸。
4 一般规定
4.1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新建、改扩建企业,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现有企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达到。
4.2企业法人必须清楚本企业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能有效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4.3企业应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本企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车间(或工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4.4企业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职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应对职工进行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4.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禁烟火,所用电气设备必须是粉尘防爆型的。
4.6生产粉尘防爆产品,必须经劳动部或其指定的单位许可,并颁发许可证。
4.7安全、通风、防爆、泄爆等设施,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拆除。
4.8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估,应有粉尘爆炸危险性分析和防爆措施等内容。
5 防止粉尘云与粉尘层着火
5.1防止散装粉料自燃
5.1.1能自燃的热粉料,贮存前必须冷却到正常贮存温度。在室温下能自燃的粉料(自燃材料),应贮存在惰性气体或液体中,或用其他安全方式贮存。
5.1.2在通常贮存条件下,大量贮存能自燃的散装粉料时,必须对粉料温度进行连续监测;当发现温度升高或气体析出时,必须采取使粉料冷却的措施;当自燃过程已经发展到可能导致燃烧或爆炸时,必须慎重采取制止自燃发展的措施。
5.2防止明火与热表面引燃
5.2.1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有安全负责人批准的作业证;
b.明火作业开始前,应彻底清除明火作业场所的可燃粉尘;
c.进行明火作业期间和随后的冷却期间,严禁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d.进行明火作业的区段,必须与设备的其他区段分开或隔开。
5.2.2与粉尘云直接接触的设备或装置(如光源、加热器等),其表面允许温度必须低于相应粉尘层的最低着火温度。
5.2.3存在可燃性或爆炸性粉尘的场所、设备和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2.3.1工艺设备的轴承应防尘密封;如有过热可能,必须安装能连续监测轴承温度的探测器。
5.2.3.2不宜使用皮带传动;如果使用皮带传动,必须安装速差传感器和自动防滑保护装置;当发生滑动摩擦时,保护装置应能确保自动停机。
5.2.3.3斗式提升机必须配备安全保护装置。
5.3防止电弧和电火花点火
5.3.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相应防雷措施,
5.3.2当存在静电点火的危险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5.3.2.1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一般应采用静电直接接地;不便或工艺不允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制品间接接地。静电直接接地电阻不大于100Ω,间接接地电阻不大于107Ω。
5.3.2.2直接用于盛装粉末的器具、输送粉末的管道(带)等,应采用金属或防静电材料制成。
5.3.2.3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必须进行跨接。
5.3.2.4操作人员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5.3.2.5禁止采用直接接地的金属导体或筛网与高速流动的粉末接触的方法消除静电。
5.4防止摩擦碰撞火花引燃
5.4.1粉尘云能够被偶然碰撞(如金属杂物与工艺设备内部零件之间碰撞)产生的火花引燃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碰撞发生。
5.4.2在工艺流程的进料处,应安装能除去混入料中杂物的磁铁、气动分离器或筛子,防止杂物与设备碰撞。
5.4.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4
1、库房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留出主通道1米至1米半,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库房内的照明灯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电钟、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电茶壶等电器设备。库房内应保持通风,各类物品要标明性能名称。
3、库房的总电源开头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绝缘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情况,必须及时维修更换。
4、物品入库时要防止夹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堆积时间较长(几年)的.物品要进行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积热产生自燃。
5、严禁在库房内吸烟。
6、定期检查库房内的灭火器材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如灭火器、应急灯等)。
7、禁止非库房员工进入,更不能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房。
8、下班前仔细检查库区、确定无隐患,关闭电源后方可下班。
9、若发生火灾,应立即打电话或按破玻报警通知消防中心并切断电源,采取灭火和自救措施。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5
一、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适合本部门特点的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落实;组织制订防火工作计划,督促所属单位、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消防灭火和安全疏散预案的制订、演练;组织对义务消防队伍的管理和对师生员工、义务消防队员进行防火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组织防火安全责任(保证)书各项内容的`落实。
三、各重点防火部位,实行昼夜24小时有人值守制度;其防火安全措施按《重点防火部位安全管理规定》、《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规定》、《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等规定落实。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应按规定审批,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五、严格用电安全管理。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
六、加强防火水源管理。保持防火水池、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
七、加强对气源特别是易燃、有毒气体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八、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严禁在教学、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九、保障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排烟送风、自动喷淋、火灾事故广播、火险报警等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十、遇有火灾险情,要迅速组织扑救、报警。
十一、对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至移交政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6
1.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
2.建立辖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3.实行片区责任到人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4.严格消防疏散通道、设备的完好安全,确保师生畅通无阻。
5.更新、添置消防灭火器材,以达到预防火灾扑救的.目的。
6.经常性地加强师生、家长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全面做到“以防为主,防消结合”。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7
一、防火、防盗安全教育培训
(一)开展防火、防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形式有:消防宣传画廊、安全宣传板、防火、防盗标语
及专业知识竞赛等,可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适时进行。
(二)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涵盖: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特殊性及防火措施;相关消防设施的性能及操作方法,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警、扑救初期火情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一)中心主要领导为防火、防盗安全总责任人;办公场所的防火、防盗安全由办公室负责,科长为直接责任人;核心机房和大厅的防火、防盗安全由技术保障科负责,科长为直接责任人;各科室负责本部门工作区域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各科长为直接责任人;所有工作人员负
责自己工作区域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人。
(二)建立“安全巡视员”监督管理制度。在工作期间确立“安全巡视员”一名,由24小时工作制的当班值班长担任。其主要职责为做好本班次的日常巡查,并督促本班次工作人员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安全工作。保证24小时都有专人负责防火、防盗安全。
(三)设立“安全员”二名,由技术保障科和监督考评科科长担任。技术保障科科长的主要职责为组织人员开展定期检查和防火、防盗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进行消防疏散演练;监督考评科科长的主要职责为协助技术保障科科长开展好安全工作,当技术保障科科长不在岗时担负起各项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三、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
(一)日常巡查
工作期间和下班之后,由“安全巡视员”巡查责任区域,查看门窗是否关闭,用电器是否关闭 ,总电源是否切断,检查24小时用电设备的用电安全情况,及其他影响防火、防盗安全的情况。巡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能自行处理要及时排除,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及时上报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二)定期检查
每季度由“安全员”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定期检查,主要包括是否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疏散通道内是否有杂物堆放;检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上是否安装有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检查应急照明灯具、安全指示标志是否正常工作;检查各类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发现的安全隐患,能自行处理要及时排除,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上报主要领导。
四、安全用电管理
(一)中心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电器设备不使用或长时间离开时要及时关闭,同时还要切断总电源。需24小时用电的设备,“安全巡视员”要定时巡查,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二)所有人员不得私自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或接入大功率用电器,确因工作需求要安装的须报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由专业人员负责实施。擅自安装的一经查处予以没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责任。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三)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上报管理部门,经专业人员检查维修,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方可继续使用。
(四)中心所有电源线路的改、扩建均应获得主要领导许可后,由专业人员负责实施,不得自行接线接电。施工完毕后经主要领导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五)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及时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五、安全工作奖惩
为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对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将把所有人员的防火、防盗安全学习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在防火、防盗安全工作中有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进行通报表扬;不遵守相关规定的则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其责任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8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仓储物流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单位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经营、储存、运输甲、乙类危险品的仓储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其他仓储物流企业还应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各仓库(堆场)每个班次应当至少明确一名保管员为本仓库(堆场)的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并维护装卸过程中的消防安全。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确定负责巡查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仓库(堆场)消防管理人员和巡查部位。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进行装卸作业、进入库区的人员、车辆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二)仓库的门窗是否封闭完好;
(三)是否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四)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五)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六)消防设施工作是否正常,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七)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八)消防控制室及设有值班的消防水泵房、锅炉房、配电房、发电机房、制冷机房、员工集体宿舍,以及分检包装车间、甲、乙类物品仓储场所等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工程、安保和仓储库场、车间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储存、装卸、用电、用火、氨制冷设备管理是否符合《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要求;
(二)仓库保管员、装卸和运输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三)电气线路、防雷与接地系统定期检测情况;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水源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七)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检测1次。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应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规范设置禁止性、警示性、提示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
仓储物流企业应划线标明库房的墙距、垛距、主要通道、货物固定位置等,并设置必要的防火安全标志;储存甲、乙类物品时,应在醒目处悬挂安全警示牌标明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仓储场所内应在醒目处设置“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标志;外围墙上应在醒目处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志。
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上岗、转岗前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员工应当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和其他仓储场所,应依法建立专职或者志愿消防队伍,并结合本单位实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组织开展训练。志愿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甲、乙类物品仓储场所,装卸车辆集中停放区、加油加气充电区,员工集体宿舍和锅炉房、配电房、制冷机房、分检包装车间等场所应当分别制定针对性预案,明确每班次、每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定期组织演练。
严禁下列行为:
(一)擅自使用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竣工备案抽查合格,以及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场所;
(二)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
(三)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占用防火间距;
(四)违规超存超储,将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储;
(五)在甲、乙类物品的室内储存场所设置办公室;在室内储存场所设置员工宿舍;
(六)擅自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
(七)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八)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九)私拉乱接电器线路,超负荷用电,或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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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科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科室电源输入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新增加设备有总务科统一组织施工。安排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 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八、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九、科室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总务科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总务科安排巡查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一、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科室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二、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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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部成立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及职能如下: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总工、安全总监、副经理、总经理
组员:各部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各施工工点设置由项目部人员和劳务单位组织义务消防组,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根据管理片区划分,负责义务消防组日常管理。
2、成员岗位职责
组长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法规,保障项目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项目的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情况。
(2)将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工作与本项目的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3)为本项目的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森林防火队、义务森林防火。
(7)组织制定符合本项目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副组长职责
(1)拟订年度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森林防火设施、灭火器材和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森林防火队和义务森林防火队。
(7)在职工及作业队伍中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组员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单位的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岗位职责制度。
(2)熟悉本单位的森林防火设施、灭火器材和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标志的使用及维护保养方法,定期保养,使其完好有效。
(3)了解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能够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4)了解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了解火灾等突发情况的处置程序。
(5)其他需要履行的森林防火职责。 3、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保障制度包括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森林防火安全巡视巡查制度、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森林防火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等。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1)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均属一级动火。
2)一级动火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长期为一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项目部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
3)二级动火作业由劳务队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项目部、劳务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三天前提出,经施工人员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主管部门为安质环保部,负责日常员工的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并督促各施工作业队对施工人员进行日常森林防火安全教育。
(2)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教育开展时间安全环保部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员工进行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教育,施工队应每月对施工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教育。
(3)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目的为使员工掌握对火灾事故的预防、应急处置及有关知识,增加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4)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象项目部及各施工队所有人员。
(5)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森林防火法规、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制度和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因素和防火措施。 3)有关森林防火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始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6)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求及培训效果评价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巡视巡查制度
项目部要求各施工作业队成立防火巡视巡查队伍,对施工工点区域森林每日进行巡查,检查内容包括森林防火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安全疏散通道及指示标志、照明和安全出口、通道,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性,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森林防火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员工森林防火知识的掌握等内容。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项目部主管反应,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部门进行整改。
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物。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设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5)动火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6)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救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不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每周对灭火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失效的及时进行更换,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森林防火期项目部实行森林防火专人值班制度,由主管在各施工班组及森林防火重点部位安排专人负责值班,定期进行巡查记录,填写现场森林防火值班记录表,发生火情及时上报,项目部对现场森林防火制度执行情况进场监督检查,根据现场火情及上级指令及时启动应急救援措施。
4、防火工作风险识别
事故类别工程施工区处于植被茂密的山区,为森林火灾多发地,尤其是每10月至次年2月期间,降雨少日照多,天干物燥,为森林火灾高发季节。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和特点,分析可能导致的森林火灾事件类型有(包含但不限于):
(1)由于雷电、大风、自燃等因素引起的森林火灾事件;
(2)由于地方人员每年“烧荒”引起的森林火灾事件;
(3)由于当地居民焚烧祭祀物品如“香、蜡、纸、钱”引起的森林火灾事件;
(4)施工营地及生活营地由于生产、生活引起的森林火灾事件(含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不规范用电、违规用火,焊接作业监控不严、违规焚烧垃圾等);
(5)野外动火作业引起的森林火灾事件;
(6)输电线路短路或故障引起的森林火灾事件;
(7)石方开挖爆破引起的森林火灾事件。
危害性分析
(1)由于雷电、自燃、大风等因素引起的森林火灾事件雷电、植被自燃、大风等环境因素引起的森林火灾发生突然,第一时间无法受控,往往导致着火面积迅速扩大,尤其受大风影响,燃烧迅速蔓延,导致场面无法控制,给灭火扑救带来极大困难,因此,此类火灾往往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甚至威胁人民生命安全,危害性极大,需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2)由于地方人员每年“烧荒”引起的森林火灾事件。由于当地居民生活习惯,均存在“烧荒”的现象,且“烧荒”多为个人行为,防治较为困难,“烧荒”若被及时发现,便能迅速控制,若借风力导致着火面扩大,则不宜控制,将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3)由于当地居民焚烧祭祀物品如“香、蜡、纸、钱”引起的森林火灾事件施工区位于藏族人民聚集区,当地居民有焚烧祭祀物品如“香、蜡、纸、钱”习惯,易会引发森林火灾,此类行为若被及时发现,便能迅速控制,若借风力导致着火面扩大,则不宜控制,将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4)施工营地及生活营地由于生产、生活引起的森林火灾事件施工营地及生活营地造成森林火灾主要为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不规范用电、违规用火,焊接作业监控不严、违规焚烧垃圾等。由于营地离树林距离较远,且发生火灾能及时发现,并第一时间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因此,此类火灾除造成营地自身损失外,对森林损失较小,若火面无法控制,则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5)野外动火作业引起的森林火灾事件我施工区地处森林茂密区域,野外动火可能引发森林火灾,此类火灾发生时能及时发现,并第一时间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对森林损失较小,若火面无法控制,则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6)输电线路短路或故障引起的森林火灾事件输电线路短路或故障引起的森林火灾事件发生突然,第一时间无法发现,若受大风影响,往往导致着火面积迅速扩大,导致场面失控,给灭火扑救带来极大困难,因此,此类火灾往往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甚至威胁人民生命安全,危害性较大。
(7)石方开挖爆破引起的森林火灾事件施工过程中石方开挖量需采用乳化炸药进行爆破施工。由于爆破是高能量释放,遇干燥物易引起火灾。但每次爆破我单位均会组织人员进行安全防护,若引起火灾将会及时被发现,并在第一时间采用措施进行控制,危害性较小。
5、森林防火专项管理措施
专项管理规定
(1)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由项目部一把手对森林防火工作负责。项目部内部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实行分片分点分级负责制度,将责任落实到部门、作业队、班组和个人。
(2)牢固树立森林防火安全意识,把森林防火列入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落实主抓的领导和部门,配备森林防火专兼职人员,组成森林火灾义务扑火队,加强森林防火的日常管理和火情扑救工作。
(3)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设置森林防火警示标牌,必要时采取硬性隔离措施。
(4)在森林防火期前,组织进行森林防火普及教育,包括所属施工人员和进入其生产范围的人员,所有人员必须教育培训合格并记录。在森林防火期内,将森林防火教育做为班组安全活动的重要内容。
(5)在森林防火期前,由单位负责人主持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布置本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在森林防火期内,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月度生产例会进行安排、部署。
(6)在森林防火期前,加强邻近林区的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配置满足森林防火工作需要的应急设施,在森林防火期内组织人员进行巡护。
(7)在森林防火期前,结合当前实际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必要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培训,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8)在森林防火期内,每半月进行一次森林防火全面检查,不定期进行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所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应妥善保存。
(9)在森林防火期内,严格执行森林防火监督员制度,班组长及以上施工人员到工地必须佩带森林防火监督员袖章,制止和纠正施工安全、森林防火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违章违法行为。
(10)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所有单位和个人在施工区及附近地区吸烟、取暖、野炊、烧烤食物、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烧纸等所有非生产性用火,重视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防范小孩玩火等引发火灾,严禁所有人员携带火种上山。
(11)在森林防火期内,高度重视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防范线路短路、电器着火等引发火灾。
(12)森林防火期内,施工区执行森林防火巡查制度,指定一名森林防火专职巡视安全员,每天对责任范围(施工区、生活区)进行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巡视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并由单位领导亲自落实指导整改,同时做好巡查工作记。
(13)确需在林区及附近野外用火,应严格执行林区施工安全准入制度,在指定的地点、时段、范围内用火,并报告总承包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进行监督检查。
(14)森林防火戒严期内,林区及附近地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流动吸烟。在重点森林防火区域设立临时性的森林防火检查站。并在每日班组“三工”活动时,进行森林防火、消防安全的交底,统一收缴和存放香烟、打火机等。
(15)建立森林火灾群众扑救队伍,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16)发现森林防火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进行阻止并报告本单位领导和施工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凡发现当地乡民在施工区和附近烤火等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资中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分区管理责任人为落实森林防火管理责任,项目部按施工区域划分,每一施工区域均明确一名项目部领导及一名部门负责人为森林防火管理责任人,建立项目部到施工班组的三级防火管理责任制。森林防火各施工区管理责任人见下表。
加强现场排查力度
(1)项目部至少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森消防专项大检查,检查内容就包括森林防火和现场、营地消防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求相关分管领导和部门、班组进行限期整改。隐患整改完毕后,由相关部门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2)施工现场各部位的安全员兼任项目部森林防火巡视员,做好每日施工区范围内森林防火工作的巡视巡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施工现场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防治措施
(1)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规定布设安全消防设备,生产区域内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及消防沙池。对重要隐患区要增加5—10%配置,定期检查更换失效的灭火器材,确保火灾发生初期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同时设立森林防火警示标志牌,提示员工自觉做好防火工作。
(2)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野外吸烟、烤火、野炊、烧纸
等非生产性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烧荒、火烧防火隔离带等生产性用火,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单位批准,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在施工爆破作业前,必须开设10—15m以上宽的防火安全隔离带,配置必须的消防器材,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在施工现场设置吸烟室,吸烟后的烟头集中储放,统一处理。并在现场各部位设置“严禁流动吸烟”的安全警示牌,对于野外吸烟和流动吸烟行为,一经发现必将严厉处罚。
(4)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每次动火作业前必须向安环部提交动火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野外动火作业前,安环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森林防火教育,在作业现场配置灭火器。要求作业队指派专人,负责现场动火作业的监控工作,项目部安全员加强巡视和监管。未进行动火审批手续,未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不得擅自进行野外动火作业。遭遇大风天气情况下,现场从事焊接作业时在迎风面采取隔离挡护措施,必要时暂停施工。
(5)按照目前的施工部位,明确划分项目部森林防火责任区。由各施工部位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所管辖工作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6)强化施工用电安全管理。项目部电工定期对施工用电线
路、变压器、配电箱等设备,露天电缆线等进行巡视排查,消除因施工用电引发森林火灾的安全隐患。架空线路必须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规架设,配电箱禁止“一闸多接”,露天电缆采用绝缘波纹管进行防护。
(7)禁止外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对于项目部相关方外来人员,在进场前必须接受简单的森消防知识教育,严禁携带火源进入施工区。
(8)在林区野外操作机械设备和机动车辆的人员,必须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设备的日常检查,严防因油路、电器系统失火。出入施工现场的各种机动车辆和设备,必须随车配置灭火器,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严防漏火、喷火和机车闸瓦脱落引起火灾。
(9)施工现场落实消防器材的配置,挂设防火标志。做好消防器材的保养和维护,发现失效的灭火器及时进行更换。不定期对生活营地的消防设施、消防栓等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修复。加强消防器材设施和施工用电安全警示标志的维护力度,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做好应急、警示设施、标识的维护和管理。
(10)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配备森林防火巡护人员,进一步落实防火措施,加强防火重点部位的检查,及时有效的整改火灾隐患。
(11)野外施工使用的油料、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安全存放;必须有防回火的安全装置;确保足够的安全距离;烈日下必须进行遮盖,避免曝晒。
(12)加强仓库的防火安全管理,严格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使用、贮存、运输或销毁等消防安全管理,加强电源管理和火源管理。
(13)准备充足的森消防应急物资,包括:灭火器、消防斧头、砍刀、消防铁锹、消防背桶和食品、照明工具、药品等。
生活营地森林防火安全防治措施
(1)现场搭建的临时生活营地,按照现场管理相关要求,选用阻燃材质搭建,消除火灾隐患。
(2)生活区域内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及消防沙池、水池。(3)新搭建的生活营地,用电线路必须由项目部专职电工进行规范布设,并配置足够数量的用电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4)现场临建营地安排专职电工定期巡视巡查,严防电器线路引起火灾。营地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私搭乱接电线。
(5)严禁焚烧垃圾。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1)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针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特殊形势,加强森消防的专项教育培训,组织全员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2)通过举办森林防火和消防演练,使相关人员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正确的森林灭火知识、方法。
(3)加强应急救援的培训,使项目部全体人员明白消(森)防应急救援时应当“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具备完成应急救援任务所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技术措施
(1)进入施工区防火措施
1)进入施工区前进行班前五分钟安全教育。
2)在进入施工区沿线设置班前安全教育牌。
3)在施工作业区域悬挂警示标志标识。
4)进入施工场区前严禁携带火机、火柴等火种。
(2)木料加工场防火须知
1)木料加工场严禁吸烟。
2)木料加工场严禁动用明火。
3)木料加工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5)下班前必须将木屑、零星木块等清除干净。
6)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7)必须配备森林防火灭火器材。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1
为了确保公寓楼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在用电、防火、安全疏散管理上强制执行以下制度:
1、建立以生活指导为责任人的管理模式。生活指导负责按时送电、关电;检查防火设施;确保消防措施和安全疏散的措施的`落实。
2、用电管理必须做到:
⑴上午7:00—11:30切断各宿舍插座照明电源;
⑵熄灯时间后切断各宿舍插座、照明电源,但必须开亮楼梯口和走廊照明灯;
⑶每天检查宿舍内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到宿舍内不得设置临时插座、接线板。小型台灯要安全、可靠。寝室内不得使用电水壶、热得快、电吹风、充电照明灯等电器。
3、防火和安全疏散措施:
⑴每楼层的走廊口设置两组,每组两只1211灭火器。要教育学生会用灭火器,爱护灭火器,不能拿生命当玩戏;
⑵各楼梯间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装置;
⑶防火门应每时处于常闭状态;
⑷学生在公寓楼的这段时间内,所有的大门不得上锁。
⑸要确保应急照明灯使用正常,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门的顶部、疏散走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上。发现损坏,立即整改。
⑹夜间、大门口和四楼楼梯口必须有导护老师值班,不得离岗,随时应急突发事件。
4、奖惩制度:
若全学年安全合格,对工作负责,热爱学生,管理到位的生活指导及其它工作人员每学年发给安全奖。若在各次检查中发现不执行制度,并且不及时整改的当月扣除部分工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和经济处罚。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xxx风电场项目部的安全防火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根据相关消防法规、水电x局、安装分局的安全防火管理要求,结合xxx风电场项目部现场具体情况,制订《安全防火管理制度》。目的是:加强xxx风电场项目部的安全防火工作,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设备的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1、为确保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xxx风电场项目部特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安全防火工作,各部室、各班组和要害施工部位,应设兼职安全防火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员:xxx、xxx、xxx。
2、xxx风电场项目部安全防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xxx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防火日常管理工作。日前根据工程情况,成立一个“义务消防队”,其作用是:在发生火灾时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队长:xxx;付队长xxx
成员:xx市建达有限公司安装队全体成员。
3、xxx风电场项目部及各部室、各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项目部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是项目经理,各部室主任是各部室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各班组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是各班组长。
4、xxx为办公区安全防火员;xxx为现场吊装施工区安全防火员。全体职工都应增强安全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5、本项目部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①检查安排项目部的安全防火工作;
②完善和制定项目部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③组织安全防火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④组织消防演练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⑤一旦发生火情,迅速组织灭火并查明原因上报,做出处理意见。
6、项目部各级安全防火责任人的职责:
①严格执行消防法规,贯彻水电x局、安装分局、xxx风电场的消防工作指示;
②将消防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③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④经常巡视施工部位、生活区、办公区;
⑤一旦发生火情,迅速灭火并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7、义务消防队的职责:
①平时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宣传,遵守防火规定,开展防火检查,堵塞火险漏洞,消除火灾隐患。
②学习消防技术,参加消防训练,做到既会防火,又能灭火。
③发生火灾时,在专业消防队到来之前控制火势,配合专职消防队进行灭火战斗,积极抢救被困人员和物资,维持火场秩序和后勤供应等工作。
8、义务消防队员的职责:
①熟悉自己的职责分工,积极学习消防常识,提高防火、灭火技术水平。
②积极参加消防训练,达到训练要求。
③模范遵守各项防火规定,并积极做好防火宣传工作。
④协助项目部消防领导小组管好消防器材和工具。
⑤发现火警立即报告,并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消灭初起火灾。
9、消防器材的设置、管理和使用:
①施工现场、仓库、办公区和生活区,配备消防器材和工具。
②重点防火部位,根据灭火需要设置不同类型的灭火机和灭火工具。
③灭火器材和工具,要固定存放在醒目易见、取用方便的地方。
④消防器材、工具要有专人管理,不准挪做它用。
⑤建立消防设备、器材维护保养制度,定期保养。
⑥建立消防设备、器材使用管理档案,及时反映变动情况。
10、“义务消防队”接受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方针原则,做到防患于未然。
11、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要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12、火源管理:
①储放易燃、易爆物资(氧气、乙炔)的仓储区域内,禁止明火作业。确因设备等发生故障,需要焊接及其它明火作业时,经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详细了解现场情况,做出安全施工方案,报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备案后,方可施工。
②严禁在盛油容器近旁用明火照明和使用打火机。
③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地方,严禁火种。
④现行居住的板房内,严禁在房内使用明火和电炉,严禁使用1000W以上的大功率电器。
⑤生活、生产用火,要有专人看管,不用时将其熄灭并确认后,方可离开。
⑥冬季用喷灯或其它火源烘烤汽、吊车发动机底壳时,应事先检查发动机油导管、油箱是否漏油,以免引起火灾。
⑦不准在生活和办公区域内、易燃物品存放处点火、放鞭炮等。
13、电源管理:
①电源应使用漏电保护器并设总闸和分闸,每个开关箱根据不同类型,区别防爆与通用。
②如需架设临时电线,须经安全防火领导小组批准,用后及时拆除。
③仓库使用的电器设备,应当严格按照《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正式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
④各级安全防火员要经常巡视施工部位、办公区域及生活区域的电源、线路、插座,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职工宿舍的用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绝缘测试,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及时修理或报废。
⑤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和电源开关,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仓库内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⑥仓库内的电气照明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14、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
①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罐等,不准靠近火源存放,领用要按进出库管理规定,办理手续,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严禁违章操作使用。
②使用汽油清洗机器零部件时,必须同明火隔绝,用过的废油要放在桶内妥善保管,不准随地泼洒。
15、物资储存防火:
①易燃物资与一般物资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资,必须分库存放,并标明物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②储存易燃、可燃物资的库房,露天存放附近,不准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经防火领导小组批准,并采取防护措施方可进行。
16、搬运装卸防火:
①搬运、装卸易燃、易爆物资,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外露钉子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②运输易燃、易爆物资的车辆,应当将物资遮盖严密。押运人员不准携带火种、打火机等火种。
③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易燃、易爆物资必须及时清除干净,妥善处理。
④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易燃、易爆物资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资。
⑤物资储存搬运、装卸防火,还应按照国家储备物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17、本项目部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应当把教育职工提高防火自觉性、遵守防火法规、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工作,当成一项重要任务,其目的是:通过宣传教育,把职工群众动员起来,自觉地执行各项防火安全措施;遇有火警,能及时有效地扑灭,减少火灾的危害。
18、安全防火教育的内容:
①深入宣传防火任务、方针、分局有关防火指示和本规定。
②教育职工群众懂得易燃易爆物资的特性;防燃防爆的重要性;
③教育职工群众掌握防火措施,懂得灭火常识。
④教育要害部位人员厉行岗位责任制,按规章制度操作。
⑤教育群众提高警惕,人人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定,堵塞漏洞;
19、防火安全教育的要求:
①定期普遍教育。重点防火季节和年节之前,利用会议、听课、板报等向全体职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
②经常有针对性的教育。平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火灾“通报”的.事例,及时进行教育。
③教育重点是对工作在重点防火部位的人员,如电工、焊工、修理工、司机和油料、仓库管理人员等,结合本职工作进行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对执勤人员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提高警惕、严守岗位教育。
④个别教育。对新职工、临时工和外来人员,随时进行遵守防火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
⑤开展防火、灭火科技教育。结合举办消防训练、防火科技讲座,请专业消防人员,讲解消防知识和介绍国内外先进防火、灭火经验等形式,提高职工群众的消防水平,不断改进消防工作。
20、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部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项目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全面检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21、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气焊切割等易燃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要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
22、任何人发现火险情况,都有义务及时、准确地向项目部安全防火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扑救。安全防火领导小组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灭火或控制火势,待消防机关到达后配合扑救。
23、对安全防火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成绩的部室、班组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①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安全防火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
②坚持安全防火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③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④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⑤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24、对无视安全防火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整改的部室、班组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200~500元的处罚;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5、防火安全检查范围:
①防火教育、训练执行情况,安全防火规章制度贯彻情况,各种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②火源、电源、水源管理情况,物资装运,储存防火情况。
③消防设备、器材、工具设置和保管、保养情况。
④职工对防火安全的重视情况,义务消防队履行职责情况。
⑤火险隐患整改情况。
⑥其它有关情况。
26、安全防火检查后,均应做好检查记录,对于隐患漏洞提出改措施,并将情况报安全领导小组备查。对于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于暂时无力整改的重大火险隐患,要制定临时安全措施,列入计划并进行整改。对于能改而有意拖延不改的,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要下达防火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27、对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分别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批评、行政处分、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并处300元罚款。触及刑律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①违犯消防条例、规定、细则和安全防火操作规程,不听劝阻或造成损害者;
②挪用消防器材、工具,影响灭火或损坏者;
③对消防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损失者;
④对于发现的火险隐患有利整改而拖延不改,而发生火灾的责任者。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而制定。
第二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二)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三)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感和义务感。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四)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
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
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
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的消防器材。
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
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
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提出意见,经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主管审批;
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
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
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五)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2.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做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必要时可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法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2、班前、班后检查所用工具、设备、保证安全可靠。
3、要学会使用灭火器材,增强自我保护、防护意识及能力。
二、车间场地安全及防火须知
1、货物堆放要布局合理,按定置管理划分区域,保证作业场所安全,确保人行通道畅通。
2、防止电气短路及火花产生,车间、仓库的电气线路及开关与物品这间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严禁物品遮盖,仓库照明应装防爆灯具。
3、车间内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00元。
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在使用泡沫灭火器时只要将瓶身颠倒,喷咀向着火处即可,注意喷咀却不能对着身体。(注意:泡沫灭火器不适用于气体、液体及未切断电源的火灾)
2、在使用1211干粉灭火筒只须拔掉铁钉,喷咀向着火处喷射(不须倒置)即可。
3、如遇线路或电气开关短路着火,首先切断电源,切忌在未切断电源时用水喷淋,拉闸及切断电源时要用绝缘工具操作,监督检查。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为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正常运行,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防患于未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第三条各车间必须配备责任心强、专业知识高的人员,负责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四条 各车间安全主任、各班次安全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安监部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 公司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并出具月报告书。
第六条公司应定期将火灾探测器送专业清洗维修部进行全面清洗。
第七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
第八条在安全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消防安全设施及其附件和线路。因维修、建筑装饰装修等确需移动或者更换消防安全设施的,必须事先向本部门和安监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施工。竣工后,你必须负责将消防设施恢复原状。
第九条 在公司、车间运输与搬运物资及安装改造过程中,应注意周围消防安全设施,以免碰撞损坏。如因不慎损坏了消防安全设施,应及时报告公司安监部。负责管辖的部门、车间有权要求损坏方恢复原状或进行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十条消防安全设施周围,严禁堆放各种物品。
第十一条 消防报警探头下方80㎝内,严禁存放物品。
第十二条严禁在消防管网和喷淋头上悬挂杂物和景物等物品。
第十三条自动消防设施周围的控制设施应当保持整洁、畅通,不得堵塞或者遮挡。
第十四条禁止在报警探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附近使用热源和吸烟物品。
第十五条消火栓适配器周围禁止停放车辆和摆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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