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5-04-02 08:04:19 制度 我要投稿

(荐)停车场管理制度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荐)停车场管理制度15篇

停车场管理制度1

  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是指基于现代化电子与信息技术,在停车区域的出入口处安装自动识别装置,通过非接触式卡或车牌识别来对出入此区域的车辆实施判断识别、准入/拒绝、引导、记录、收费、放行等智能管理,其目的是有效的控制车辆与人员的出入,记录所有详细资料并自动计算收费额度,实现对场内车辆与收费的安全管理。

  出入口处安装自动识别装置,通过非接触式卡或车牌识别来对出入此区域的车辆实施判断识别、准入/拒绝、引导、记录、收费、放行等智能管理,其目的是有效的控制车辆与人员的出入,记录所有详细资料并自动计算收费额度,实现对场内车辆与收费的安全管理。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集感应式智能卡技术、计算机网络、视频监控、图像识别与处理及自动控制技术于一体,对停车场内的车辆进行自动化管理,包括车辆身份判断、出入控制、车牌自动识别、车位检索、车位引导、会车提醒、图像显示、车型校对、时间计算、费用收取及核查、语音对讲、自动取(收)卡等系列科学、有效的操作。这些功能可根据用户需要和现场实际灵活删减或增加,形成不同规模与级别的豪华型、标准型、节约型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

  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的组成

  1、入口部分:

  入口部分主要由入口票箱(内含感应式ID卡读写器、自动出卡机、车辆感应器、语音提示系统、语音对讲系统)、自动路闸、车辆检测线圈、入口摄像系统等组成。

  2、出口部分:

  出口部分主要由出口票箱(内含感应式ID卡读写器、自动吞卡机、语音提示系统、语音对讲系统)、自动路闸、车辆检测线圈、出口摄像系统等组成。

  3、收费控制处:

  收费控制处设备由收费控制电脑、UPS,报表打印机、操作台、入口手动按钮、出口手动按钮、语音提示系统、语音对讲系统组成[2]。

  主要设备

  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配置包括停车场控制器(也叫停车场出入口控制器)、自动吐卡机、远程遥控、远距离卡读感器、感应卡(有源卡和无源卡)、自动道闸、车辆感应器、压力波检测器、地感线圈、通讯适配器、摄像机、传输设备、停车场系统管理软件等。

  这种系统有助于公司企业、政府机关等对于内部车辆和外来车辆的进出进行现代化的管理,对加强企业的管理力度和提高公司的形象有较大的帮助。

  控制器介绍

  停车场专用控制器:专为停车场系统自主研制,四层板设计,信号和电源分层走线,集成度高、可靠性强,功能全面,接口丰富,电压适应范围大,防脉冲冲击,确保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设立在小区内,有若干入口和出口。所有出入口都要求联网,实现数据通讯,并采用统一的计算机管理。最远的出入口之间的距离约为800米,和两个办公楼的地下室设有一个出入口,整个停车场采用IC卡和视频图像管理。

  车辆感应IC卡,可以存储持卡人的各种信息。感应IC卡安装在每辆车的驾驶室里面,当车驶过读感器的感应区(离读感器2米左右)时,感应IC卡通过读感器发过来的激发信号产生回应信号发回给读感器。读感器再将这个读取信号传递给停车场控制器,停车场控制器收到信息后,经自动核对为有效卡后,车闸自动开启,数字录像机开始录像,拍下该车进入时的照片,电脑记录车子牌号及驾驶员姓名和进出入的信息。

  临时车收费功能,临时车进场时从出票机中领取临时卡,出场时需缴纳规定的费用,并经保安确认后方能离开。临时车进入停车场时,地感线圈自动检测到车辆的到来,自动出票机的中文电子显示屏上显示“欢迎光临,请取卡”。根据出票机上的提示,司机按“入口自动出票机”上的出票按钮,自动出票机将自己吐出一张感应IC卡,并且读卡器已自动读完临时卡。道闸开启,MP4NET数字录像机启动拍照功能,控制器记录下该车进入时间。临时车驶出停车场时,司机将感应IC卡(临时卡)在出口票箱处的感应区一晃,停车场控制自动检测出是临时卡,道闸将不会自动开启。出口票箱的中文电子显示屏上显示“请交**元”,司机将卡还给保安,交完费后,保安将各市停车特用发票给司机。交完费后,经保安载收费电脑上确认,道闸开启,数字录像机启动拍照功能,照片存入电脑硬盘,控制器记录下该出场时间。临时车将实行按次和时间停车交费,交费条件由用户自己在电脑的管理软件中设置。

  可选用读感距离和近距离两种形式,选远距离时,采用车载 有源卡最远可达到3-25米。可以根据用户实际需要进行选择。

  图像对比功能:车辆进出停车场时,摄像机自动启动摄像功能,并将照片文件存储在电脑里。出场时,电脑自动将新照片和该车最后入场的照片进行对比,监控人员能实时监视车辆的安全情况。

  常用卡管理:固定车主使用常用卡,确定有效期限(可精确到分、秒),在确认的时限内可随意进出车场,否则不能进入车场,常用卡资料包括卡号、车号、有效时间等。常用卡实行按月交费,到期后软件和中文电子显示屏上将提示该卡已到期,请办理续期和交款手续。

  临时车收费功能,临时车进场时从出票机中领取临时卡,出场时需缴纳规定的费用,并经保安确认后方能离开。临时车进入停车场时,地感线圈自动检测到车辆的到来,自动出票机的中文电子显示屏上显示“欢迎光临,请取卡”。根据出票机上的提示,司机按“入口自动出票机”上的出票按钮,自动出票机将自己吐出一张感应IC卡,并且读卡器已自动读完临时卡。道闸开启,摄像机启动拍照功能,控制器记录下该车进入时间。临时车驶出停车场时,司机将感应IC卡(临时卡)在出口票箱处的感应区一晃,停车场控制自动检测出是临时卡,道闸将不会自动开启。出口票箱的中文电子显示屏上显示“请交**元”,司机将卡还给保安,交完费后,保安将各市停车特用发票给司机。交完费后,经保安载收费电脑上确认,道闸开启,MP4NET数字录像机启动拍照功能,照片存入电脑硬盘,控制器记录下该出场时间。临时车将实行按次和时间停车交费,交费条件由用户自己在电脑的管理软件中设置。

  自动切换视频,进出场无冲突。所有摄入的车辆照片文件存在电脑的硬盘中,可备以后查证。每一幅图片都有时间记录,查验方便。

  实时监视功能:无车进入时,可在监控电脑上实时监视进出口的车辆及一切事物的活动情况。

  支持永久卡和临时卡的工作方式,自动识别,记录存储。

  防砸车功能:当车辆处于道闸的正下方时,地感线圈检测到车辆存在,道闸将不会落下,直至车辆全部驶离其正下方。

  满位检测功能:在管理电脑中设置好该停车场的车位,如进入该停车场的车辆到达车位数时,电脑提醒管理员,并在电子显示屏上显示车位已满。

  支持脱机运行,网络中断或PC故障时,停车场系统工作正常。手动控制功能,停电时道闸能正常使用。系统自动维护,数据自动更新,自动检测复位。

  停车场控制器支持局域网网络通讯功能,可实现多个出入口的联网。出入口联网时,必须安装局域网网络服务器和通讯服务器。

  支持Wiegand26、Wiegand27、Wiegand32读感器格式,自动检测输入。支持5000个用户,可编辑用户详细信息。各种事件查询功能,提供摄像的图片时间查询。

  强大的报表功能,能生成各类报表,并提供多功能数据检索。具有延时、过压、欠压自动保护。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发展停车场无论是从外形、功能、操作方面都有跨越式的改进,国内目前最薄的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达到令人惊讶的170MM的厚度,而且配备双发卡模式和双倍卡量来降低故障率。

  智能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在住宅小区、大厦、机关单位的应用越来越普遍。而人们对停车场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智能化程度也越来越高,使用更加方便快捷,也给人类的生活带来了方便和快乐。不仅提高了现代人类的工作效率,也大大的节约了人力物力,降低了公司的运营成本,并使得整个管理系统安全可靠。包括车辆人员身份识别、车辆资料管理、车辆的出入情况、位置跟踪和收费的管理等等。

  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发展

  前些年,我国停车场智能管理技术还是一片空白,也谈不上技术理念。为了摆脱这种现状,有关部门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制定了长远的发展规划,为我国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技术获得较快发展。

  目前,随着新的智能化停车管理技术不断发展,停车场管理正在向更开放、更灵活的方向发展。今后,车库系统将作为楼宇自控系统的一个子系统纳入建筑自动化网络,形成一个综合的计算机管理网络信息系统。远距离的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联网的'方式,直接监视与控制车库情况;停车场的信息也可通过网络传送到各部门,再由中心计算机对各部门的信息统一管理,形成决策支持信息系统,确保管理人员做出正确的决策。

  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的一个主流技术是采用感应式IC/ID卡和图像识别作为管理手段,同时具有红外遥感控车门开关和防盗报警及倒车限位等功能。这套系统是伴随着ID/IC卡、近距RF射频识别卡、远距离RF射频识别卡等新型识别技术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它克服了磁卡及条码技术的缺点,具有寿命长、使用方便、不易损坏、高保密性等特点,使停车场智能管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感应式ID/IC卡加图像识别的管理技术,支持远距离和近距离两种读感器,支持永久卡和临时卡的工作方式,具有自动识别、记录存储等功能,能够防止资金流失。由于这项技术是图形对比与ID卡配合使用,达到防盗车的目的。

  此外,目前业内还有一种主流技术:非接触RFID卡识别技术。它继承了IC/ID卡技术的优点,保密性高,省去了刷卡过程,提高了识别速度。由于该技术在识别系统中不存在活动机械装置,杜绝了塞卡现象,提高了系统的可靠性。对于收费停车场而言,识别系统的可靠性就意味着停车场的可靠性。因此,只读式RFID非接触识别卡成为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中理想的识别技术。

  停车场收费系统是小区建设的必然趋势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社会生活方式在不断变化,人类开始迈入以数字化、网络化为平台的智能化社会。人们追求人性化、智能化的生活条件。其中正在兴起的智能化小区,反映和适应了社会信息化和智能化的要求,是21世纪住宅的发展方向。

  智能化小区为住户提供了一种更加安全、舒适、方便、快捷和开放的智能化、信息化的生活空间,同时,它依靠高科技,实现了回归自然的环境氛围,促进了优秀的人文环境发展,并依托先进的科学技术,实现小区物业运行的高效化、节能化、环保化。

  根据这一发展形势,建设部1999年发布了《全国住宅小区智能化技术示范工程工作大纲》。目前,建设部正组织实施全国住宅小区智能化示范工程,根据建设部规定,将智能建筑分为三个层次:即普及型住宅小区、先进型住宅小区与领先型住宅小区。三个层次都将一卡通管理系统作为大纲的基本要求,如今一卡通系统已成为楼市经营的必备内容和重要卖点,而智能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又是一卡通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智能小区建设的必然。

  智能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采用先进技术和高度自动化的机电设备,将机械、电子计算机和自控设备以及智能IC卡技术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电脑管理可实现车辆出入控制管理、自动数据存储等功能,实现自动化运行,并提供—种高效管理服务的系统。非接触式IC卡是智能IC卡技术中应用最广的一种。非接触式IC卡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是目前较先进的电脑收费管理系统之一,具有方便快捷、收费准确可靠、保密性好、灵敏度高、使用寿命长、形式灵活、功能强大等众多优点,是磁卡、接触式IC卡所不能比拟的,它已取代磁卡、接触式IC卡而成为应用的主流。

停车场管理制度2

  为规范管理,保持小区内道路畅通,维护区内交通秩序,有效地为业主及用户服务,保证车辆、人员安全,根据交通部门的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宅区内的交通秩序、车辆管理有物业公司负责;

  二、各类车辆在小区内的.行驶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业主车辆公司统一发放业主通行证,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2、停放小区内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3、禁止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

  4、保持小区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5、禁止在小区内洗车、修车、试车、练车。

  6、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共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7、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停车位位置停放车辆。

  8、车辆进入小区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9、禁止在人行道长时间发动机车工作,以免造成尾气排污现象。

  10、不得碾压绿化土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以及损坏路面和公共设施。

  11、驾驶人员应听从保安人员的指挥,小区内停车位停放满时,所有车辆不得驶入。

  12、业主的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统一停放在负一层指定区域。

  13、凡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坏的概不负责。

停车场管理制度3

  多年来,由我公司管辖的小区未发生过车辆丢失案件,这主要是因为我们有一套严密的管理办法,比如'一车二卡'制度,每辆住户的车都备有两张卡,一张为车辆卡,一张为人员卡,只有两卡都无误才能够出小区。另外,在人员素质方面,我们也有特殊要求,安管员上岗前,必须熟知每辆车的情况,如果不能通过管理处的车况(含司机)熟悉程度考核,则不能上岗,同时强调保管员高度的责任心及主管人员严格认真的检查检查制度。另外,我们将在xx国际社区建议开发商采用行进的读感示门禁系统,由感应卡开启道闸,无卡者将无法驾驶车辆离开停车场所。为确保三车不发生丢失案件,我们将对三车分别采用不同的管理措施:

  自行车——建议开发商采用地锁式自行车保险停放架,彻底消灭撬锁盗车的案件发生。

  摩托车——建议开发商采用ic卡管理方式,并规定必须加装摩托车防盗器,同时按规定停放。装置闭路监视器加以严格控制。

  汽车——建议开发商采用读卡式门禁系统与人防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堵绝失车的任何漏洞。指定专门停车场对于小区内乱停乱放容易引起丢车的车辆一律采取锁车措施。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由客户服务部制定详细健全的xx国际社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存车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以及紧急情况预案。

  在xx国际社区内设立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外来车辆严格管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小区内。

  停车场设专职管理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进入停车场的驾驶员要服从管理员的管理和指挥,接受检查,按指定地点停放,自觉维护车场秩序

  车辆进入停车位,司机需主动出示停车证,接受检查。

  司机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门、车窗,重要文件、贵重物品,请勿放在车内,管理员不负责保管,如造成损失,车主自负。

  车场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不得在停车场内洗车、修理、加油、倾倒废油。

  进入停车场的车辆,不得乱停放,不得堵塞车辆,违者锁车处理。

  对于长期在社区内存放的车辆,客户服务部与之签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停车场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管理,适应机动车停车需求,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内机动车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是指为不特定社会公众供给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场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除外)。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为本单位、本住宅区供给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场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为停放机动车依法统一施划的停车场所。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组织实施,对本市停车场使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规划、建设、城管执法、交通运输、价格、工商、财政、税务、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停车场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停车场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确保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第六条: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在贴合规划、环保、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公共停车场的用地供给和资金投入,在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条:本市实行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停车诱导系统、停车自动计时收费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联网管理规定和有关标准,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

  第八条: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停车需求状况,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及建设、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停车场专项规划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依法定修改程序进行审批。

  第九条: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遵循节俭利用资源和停车需求调控原则。城市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换乘中心应当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当按照停车场配建标准和相关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标准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标准应当根据城市交通发展情景和城市停车需求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第十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对不贴合停车场专项规划和配建标准的建设项目,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建设的停车场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已竣工验收的公共停车场不投入使用;不得擅自将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车场停止使用、挪作他用。因修改、调整城市规划需改变公共停车场用途的,应当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后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产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应当采取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选择专业管理单位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公共停车场建设单位或者经营管理者应当自公共停车场竣工验收后15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申请公共停车场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备案申请书;

  (二)土地、房屋使用权属证明和公共停车场已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三)土地或室内场地总平面图及规划蓝线图复印件;

  (四)停车场泊位布置图和场地的街道位置示意图;

  (五)停车场经营、管理者身份证明;

  (六)停车场相关管理制度。公共停车场收费的,还应当提交停车场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设置情景等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提前10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公共停车场确需停业、歇业或者停止使用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五条:已开通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功能区域的公共停车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与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相配套的实时停车信息数据传输系统,将其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对社会公众实时公布。

  第十六条:公共停车场的经营、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停车场标志;

  (二)在停车场出入口的显著位置明示服务时间;收费停车场还应当明示收费标准;

  (三)确保照明、消防、排水和通讯设备及交通安全设施、电子监控设备等防盗、防破坏系统正常使用;

  (四)制定并落实车辆停放、安全保卫、消防管理等制度;

  (五)指挥车辆按序进出和停放,维护停车秩序;

  (六)定期清点场内车辆,发现长期停放或者可疑车辆,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七)依照规定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

  (八)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禁止在公共停车场内从事影响机动车停放的其他经营性活动。

  第十八条:公共停车场实行收费的,其服务收费根据不一样性质、不一样类型,依照有关规定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其收费应当遵循城市中心区停车收费高于非中心区停车收费的原则。公共停车场收费应当执行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收费发票。具体收费标准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制定。

  第四章

  第十九条: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专用停车场,应当首先满足单位、业主等的停车需求,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第二十条:已建住宅区内规划建设的专用停车场不能满足住宅区业主停车需要时,经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可依法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将住宅区内道路(城市道路除外)以及其他空置场地设置为停车场,但应当贴合以下条件:

  (一)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不得占用绿地;

  (三)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鼓励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停车,为社会供给免费或者收费停车服务;其中向社会供给收费停车服务的,其管理参照本办法有关公共停车场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专用停车场应当配置必要的通风、照明、排水、消防、防盗等设施,并坚持其正常运行;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指挥车辆有序进出和停放,维护停车秩序,做好停车场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十三条:停放公交车辆、客货运车辆首末站(场)的设置应当贴合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对公交、客货运车辆首末站(场)设置进行规划编制、实施行政许可时,应当征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设置公交、客货运车辆首末站(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公交车辆停车场、客货运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景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能够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状况,依法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设置、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不得设置影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的障碍。

  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应当组织编制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方案。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方案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准则:

  (一)贴合区域道路停车总量控制和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总量控制要求;

  (二)与区域停放车辆供求状况、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本事相适应;

  (三)区别不一样时段、不一样用途的停车需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编制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方案时,应当进行专家论证,征求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并进行公开听证和社会公示。未经上述程序,不得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第二十六条: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应当贴合以下要求:

  (一)保障道路交通有序畅通;

  (二)保障各类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

  (三)集约利用道路资源,提高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周转率;

  (四)按照国家标准划设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标志和标线;

  (五)贴合国家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规范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七条:下列区域或者路段禁止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一)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临时停车的地点;

  (二)机动车双向通行的车行道路路面实际宽度小于8米、单向通行的车行道路路面实际宽度小于6米的;

  (三)消防通道、无障碍设施通道;

  (四)其他不宜施划的区域或者路段。距路外停车场出入口50米内原则上不予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第二十八条:市区范围内人行道区域不再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本办法施行前已经施划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本办法所称人行道,是指城市规划道路红线范围内专供行人通行的部分。

  第二十九条:城市规划道路红线与建筑物外缘之间的开放式场地,沿街经营单位能够用于临时停车并自行管理,但不得违反《长沙市城市容貌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人行道与上述开放式场地相连接无法明显区分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规划、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采用标线等专业措施加以区分。

  第三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施划、使用情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增设情景和相关街道、社区意见,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予以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示。已施划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整准予停车的时段或者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不贴合施划技术标准或条件的;

  (二)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

  (三)道路需要改建、扩建及维修、养护的。

  第三十一条: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一)路内停车高于路外停车;

  (二)城市中心区停车高于非中心区停车;

  (三)交通繁忙区域停车高于交通非繁忙区域停车;

  (四)交通高峰时段停车高于交通平峰时段停车。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方式以及有关收费办法由市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十二条: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时,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标线停放机动车,并按停车实际占用的停车泊位数缴纳停车费用。

  第六章

  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依法对停车场进行监督检查。社会公众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能够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和举报。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履行备案、报告义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000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与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相配套的实时停车信息数据传输系统,将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擅自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0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设置障碍物影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1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第三十七条:对违反规划、建设、工商、价格、交通秩序等有关管理规定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在市区范围内人行道上违法停车的,根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八条:规划、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相关规定,致使建设项目的配建停车场达不到配建标准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职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有其他不履行或者不当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形,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职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三十九条: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第七章

  第四十条:本市各县(市)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的车辆停放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停车场管理制度5

  一、车场管理

  1、停车场管理服务人员应态度热情行为规范地履行管理服务职责。

  2、 停车场管理服务人员为停车场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本停车场内停放车辆的管理和本停车场内设施设备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为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车主/驾驶员请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交通疏导和管理;

  3、停车场实行24小时管理,车位有偿使用,收费管理,请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4、车主/驾驶员不得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危险或非法物品于停车场内,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当事人承担;

  5、停车场内严禁加油、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严禁洗车和修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随时制止上述现象;

  6、自觉保持停车场内清洁,不得将随车杂物丢弃在场内;车辆发生漏油漏水应及时处理。

  7、车辆进入小区内禁止鸣笛,以免影响小区住户休息。

  8、自觉爱护停车场内的一切公物及设备设施。如车主/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因失误或其他不当造成公物、设备设施损坏的,须照价赔偿,对拒付者物业公司有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

  纠纷;如对他人人身、财物造成伤害的,由实施人承担一切赔偿及法律责任。

  9、遇有涉及社区内的重要活动,需要对停车场实行特殊临时交通管制时,各停车场使用者请予以配合。车主/驾驶员不可将此作为索偿的`理由,但物业办有责任提前给予通知;

  10车辆在停放期间发生自燃或意外等事故,在有关部门调查结案以后,由责任人进行赔偿,停车场管理单位不负连带赔偿责任;

  二、车位的使用

  1、车位只限持卡车辆停车用途,不得用作其它;

  2、车辆在驶入正确车位后,车主/驾驶员离开车前,应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有纪念价值的物品、贵重物品、重要机密文件等须随身携带,严禁放于车内,如发生偷失,停车场管理单位概不负责;

  3、不得在车位上加建任何暂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标牌、张贴广告或悬挂任何物品;

  4、如因工程维护或清洁工作,需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请予以配合。

  三、停车场出入卡使用规定

  1、出入卡仅限于停车场出入使用。为保证车辆停放安全,感应卡实行一卡一车制且仅限于登记对应的车辆出入使用。

  2、进出停车场务必进行查验操作有序驶出/驶入停车场;

  3、车辆在出入停车场时请勿紧随前方车辆,一定要待前方车辆通过栏杆后再进行通过,确认挡车器抬起后方可通行,以免挡车栏杆砸车;不经挡车器抬起后而紧随前车通行发生事故的,由车主/驾驶员承担责任,由此造成管理方设备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车主/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进入停车场将车停好后,一定要将出入卡随身携带,做到车、卡分离,禁止置于车内,因出入卡或卡保管不当发生车辆丢失的,停车场管理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5、停车场采用一卡一车制,如人为采用非法方式一卡进入多辆车的现象发生,物业办将根据本管理规定取消其停车场使用资格;

  6、车主/驾驶员如不慎将出入卡丢失,请立即通知小区物业办,并于24小时之内办理书面报失手续,以便及时控制,保障车辆的安全。

  四、其他

  1、本停车场限高3m,限速5公里/小时。

  2、停车场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个人及无卡车辆不得入内,强行进入发生后果自负。

  3、凡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遵守本停车场管理规定,进入车辆即视为认同上述管理规定并遵守上述制度。

  4、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南阳中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停车场管理制度6

  1、车辆按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压消火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电源火线绝缘套管不被挤压,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驾驶室、车厢的`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4、车上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停车库内。

  7、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8、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9、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10、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11、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12、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

  13、严禁停车库内存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他易燃、可燃物品。

  14、严禁在停车场、停车库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停车场管理制度7

  一、为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专用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本制度中指公司营运中的危险化学品车辆。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由安全科负责建立专用车辆档案,并督促驾驶员及时做好车辆到期定级、维修、检测等工作。

  二、回厂的车辆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统一停放停车场内,并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三、车辆必须实行统一调度制度。车辆调度工作要求:

  1、确认本次/批运输货物是否符合公司对危货承运的规定范围。

  2、确认本次/批危货运输从业人员、车辆的资质要求和必备安全条件。

  3、确认本次/批,配载货物数量和调用车辆的核定载质量是否相适应。

  4、确认本次/批下达的车辆调度单提示的承运指令和安全事项是否明确无误。

  5、确认本次/批危货调运程序中各项安全工作指标是否配套布置,同步实施,同时对业务承运台帐、日志应予如实记录反映。

  四、接受的承运车辆,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就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交通部《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车辆使用、保养、维修

  1、驾驶员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车辆。驾驶员使用新购车辆时,须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进磨合保养。

  2、车辆的维护和保养。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对车辆、槽罐进行日常维护,并按国家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季检与年检。参加公安机关车管所组织的车辆年检。

  3、车辆修理。当车车辆发生故障或技术状况不良时,应对车辆进行修理,防止车辆带病行驶。车辆修理时,驾驶员须说明车辆故障原因,经分管领导同意安排维修车间修理。

  4、车辆保险。当新购车辆或车辆保险期到期时,车辆必须按规定购置车辆保险。

  设备管理制度:

  一、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仔细检查随车所配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完好。

  二、消防器材应按规定要求配备,必须定点存放。设置的`位置,应醒目易见、使用方便,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三、消防重点部位应设立明显标志,配备、设置不同类型的消防器材,并保持足够的数量。

  四、扑救火灾用过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收回,进行充气换药并填写消防器材使用登记表。

  五、消防器材实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气体型灭火器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泡沫灭火器按规定时间进行换药,消防器材的完好率应在95%以上。

  六、消火栓设置位置应合理,消防用水、管道保持畅通,其流量、压力达到规定要求。

  七、严禁在消防柜(箱)、消火栓、消防间周围堆放物资,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运输途中停车、运输完成清洗回场、停车以及停车管理等活动的驾驶员、押运员和停车场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停车场管理制度8

  1.0目的

  规范停车场租赁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小区车辆交通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辖物服中心停车场管理

  3.0停车场租赁、停租手续办理程序

  1、客户办理地下停车场租赁时,首先查看车位租赁登记本,请客户选择车位号。

  2、客户签定《车位租赁协议》、《停车场管理规定暨承诺本》。

  5、客户到财务稽核部交缴相关费用及签订银行托收协议。

  地库车位xx元/月露天车位xx元/月

  泊车证押金xx元/张

  小区外的.租户需预交个xx月的押金

  6、凭收据办理泊车证,登记在《车位租赁登记本》上。

  5、签发服务作业单,挂车位牌。

  6、通知安管部领班签《车位更改记录》。

  7、物业部办理人员制作泊车证,签发车位更改记录单,通知财务部和安管部。

  8、通知客户去财务稽核部结清相关费用。

  9、签发服务作业单,领取车位牌。

  10、及时在车位租赁本上登记更改。

  11、其他规定参照租赁协议为准。

停车场管理制度9

  一、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设有固定停车场,占地面积1300㎡,为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空车,车辆专用停放使用。

  二、停车场地的管理由专人负责,大门24小时不得关闭,方便使用车辆进出,管理人员负责车辆、安全设施、消防设备的安全完好、防盗、防火、防漏。

  三、本公司车辆停放实行免费制,外单位车辆不得停放,以保证停车场的安全。

  四、根据公司内定车辆最大停放值,按车辆投影面积2倍计算,每辆货运车辆为36平方米,正常停车量不得超过18辆,停车数量超过规定时,管理人员必须向公司值班人员汇报。

  五、进入停车场地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火种,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停车场地。

  六、管理人员对场地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的.,由当班管理人员承担损失,对事故隐患不阻止,不汇报的,经查出一次扣发当月奖金50%。

停车场管理制度10

  一、各级人员职责

  (1)项目部第一负责人职责

  1、依据停车管理服务合同,对停车场进行有效管理。

  2、熟悉掌握停车场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保证项目开发商、管理公司、VIP客户使用车位。

  3、负责在本车场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决议决定和各项工作要求。

  4、负责本项目部员工队伍的建设、工作管理、生活管理,人员调配、考核、奖惩。

  5、负责完成本项目部甲方要求表格、文件等。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项目部周工作总结表》、《月度工作总结》,监督填写《停车场交接班记录表》、《停车场巡视记录单》。

  6、负责监督和落实车管员岗位职责,对车管员进行考核。

  7、对所辖管理人员、员工合理分配工作,让每个人都能知道该做什么、该怎么做。

  8、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9、遇突发事件,参考按相关预案灵活处理,认真填写《停车场突发事件处理记录表》。根据甲方的管理风格,对需上报事件及时上报并尽力获得已上报证据。

  10、负责对车管员进行岗位培训、训练工作,不断提高车管员服务技巧。

  11、定时与甲方甲方车场管理部门门沟通有关停车管理工作。

  12、完成公司下达的`其他任务。

  (2)项目主管(副主管)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面配合项目经理的工作,完成车场管理工作。

  2、对分工负责的工作,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3、在项目经理不在工作岗位时,代行项目经理职责,对车场的经营管理工作负全责。

停车场管理制度11

  第一条停车场管理:

  1、商场设置机动车和自行车停车场,商家可按规定在商场物管负责人处办理月停车证(票);

  2、凡进入装饰城的车辆均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调度,并按指定地点或车位停放车辆,严禁车辆进入商场内。

  第二条消防管理:

  1、在非火警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使用消火栓取水;

  2、为避免火灾发生,商家应遵守以下规定:

  1)商场内严禁吸烟,如确实需要,请至商场洗手间或商场外,烟头一定要熄灭同时不可乱扔;

  2)电线负荷不可过重,不可安装太多电器在同一电源插座上;

  3)请勿将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有污染性物品放于车内或商场内。经营漆类商家,样品存放应适量,尽可能包装后陈列;

  4)任何时间均不得放置杂物或展品阻塞通道、楼梯及商场出入口;

  5)各商家均应自备灭火器1-2副;

  6)遇火灾时请保持镇静,及时正确处理,相关物业人员在报警的同时应打开水栓,切断电源,及时有序地组织人员疏散。

停车场管理制度12

  1、保安须知

  1)登记出入车辆的车牌及出入时间。

  2)巡视时须留意车辆有否贴上有效的停车证、无有效车证者须加留意立即向上级报告处理。

  3)留意进出车辆出入情况,凡进入停车场的任何车辆或自行车必须有物业管理处发出的停车证和员工停车证。

  4)监控中心必须注意监察闭路电视画面出入的动态,按规定切换,发现情况立即通知就近的保安,并做好记录。

  5)保安在巡逻时若有可疑人员在停车场内徘徊或逗留,需查明其身份来历。

  6)核对车证资料与车主档案是否相符,及所停放的'车位是否正确。

  7)留意车辆门窗有否锁好,定期张贴车辆防盗通告。

  8)与监控室或管理公司保持紧密联络。

  9)当值保安不得擅离岗位。(本岗位必须24小时值班)

  2、内部停车场规定

  1)本车场严禁货车、大客车进入。

  2)停泊本车场内任何车辆应关好车门车窗,车内物品如有损失,与本车场无关。

  3)所有驶入本车场的车辆,必须遵照物管处与公安交通部所制定的交规车速以及物管处保安部制定的路标驾驶。

  4)任何车辆进入本车场,损坏本停车场任何公物,必须照价赔偿。

  5)如车辆不得占用他人车位或停放在非指定认可的区域内,否则本车场保安有权将此违例车辆扣押。

  6)由物管处核发本车场有效停车证,此车证应该是悬贴于车辆挡风玻璃显眼位置以便识别。

  7)本车场内严禁摆放任何易燃物,也不准进行车辆修理,如属紧急维修应通知物管处,登记获允许后方可放行。

  8)任何车辆不准在本车场内洗车(抹车除外)。

  9)本车场实行有偿服务其按日租、月租2种形式,月租车位不得转让或作其它非停车用途,一经发现物管处即时收回该车位。

  10)车场内严禁吸烟。

  11)所有违例车辆包括占停、未能出示有效停车证、阻塞交通等均由物管处实施扣押,以维护停车场的秩序。

  3、违例处理

  1)在场内超速行驶,进入车库不开方向指示灯等影响交通指挥的,按规定处理。

  2)不能出示有效的停车证,企图或已经驶入车场,而无合理的解释者,按规定车主须缴付有关的费用后,方可让其驶离。

  3)乱停车位而无合理解释者或阻塞通道者,可按规则处理。

  4)对于运送易燃或危险物品的车辆可确定其所运送的物品是否属于条例所规定的危险物品,如属危险品须请其离开车场,在外起卸,免生意外。

  5)在车位范围内外放置物品,须加制止。

  6)进行修理车辆的须予劝止。

  7)将车辆弃置于车场,可书面通知车主限时驶离,逾期者给予处罚。

停车场管理制度13

  为确保本小区车辆安全,为住户提供良好的车辆保管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一)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日夜24时值班制度,由本小区保安部负责管理,车辆随时可以进出、停放。

  (二)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主须凭车辆出入证进入停车场。

  (三)本地下车库分固定车位和临时停车位,固定车位是向本住宅区业主提供,临时停车位是供非本住宅区车辆停泊使用。

  (四)固定车位按市物价局规定的封闭停车库价格收取车位费,临时停车位按市政府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收费。

  (五)车辆进入:车辆进入停车场应一停二慢,必须服从管理员的指挥和安排,征得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司机须向管理人员交验该车的有效证件,由管理人员发给停车证,并登记停车牌号、车辆牌号、进入时间、外表配件是否齐全,以备停车场查阅之需。

  (六)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对其它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车内物品及停车证必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

  管理员应指挥车辆停放,察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破损,如有破损,应知会车主并登记,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的按照交通法规中乱停车辆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驶离: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并在出口处向管理员交回停车证,管理员核对牌号后,收回停车证,车辆方可驶离。

  (八)管理中值班期间应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得会客、喝酒、睡觉、不得离开停车场,不得让亲朋好友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严格核对驶离车辆的牌号,对车主的合理要求给予满足。

停车场管理制度14

  1.0开机检查

  1.1停车场管理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如遇特殊情况电源中断,在开机前,应仔细检查线路是否正常。

  2.0开机

  2.1先开显示器,后开电脑主机。

  2.2 window20xx操作系统启动,桌面上出现“停车场管理”图标。

  2.3双击““停车场管理””图标,进入停车场系统操作界面,要求输入登录的用户名及密码经确认后进入系统连接接动态显示车辆道闸出入情况。

  3.0系统设置

  3.1停车场系统的设置(基本操作软件的设置参照停车场系统的设置操作)

  3.1.1点击管理员交班键后出现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的对话框,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即可使用户进行切换。

  3.1.2点击月卡用户查询键可查找月卡办理、车辆进出停车场记录情况。

  3.1.3管理员点击月卡续费键后弹出续费界面,此时将一张未授权的卡放到读卡器处刷卡输入相关的资料后确认,此卡已授权可以使用。

  3.1.4.点击更改密码键本班管理人员对自己密码可以进行修改。

  3.1.5.点击月卡有效期查询键;弹出查询界面后输入查询车号确定便可查询有效期内的月卡。

  3.1.6点击查询场内车键查看现有停车场车辆数量及车号。

  3.1.7点击报表管理键弹出报表界面;输入不同的车辆不同的.时间段查询月金额、出入停车场情况。

  3.1.8点击重置入口、出口键下传电脑内的数据再次下传至道闸控制器。

  4.0车辆出入的监视和控制

  4.1配合监视器和停车场管理系统显示器,密切注意地下车库摩托车车库出入口车辆进出情况。

  4.2发现车辆读卡错误而欲进入车库的情况,值班人员到现场查看,并向车主说明情况,劝其将车辆驶离入口,避免防碍其它车辆进入。

  4.3地感装置灵敏度太低,导致车辆通过后道闸无关闭动作,则通知维修人员调节地感装置反应时间。

  4.4升降时间设置太长,导致车辆通过后道闸不能完全关闭,则通知维修人员调节道闸升降时间。

  4.5若续卡器发生故障,道闸机械电气部分完好,则采用手动操作方式,对符合规定的车辆予以放行,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同时做好有关记录。

  4.6若遇停电或道闸电气部分故障,则将闸杆升起,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同时做好有关记录。

  5.0电脑主机的管理

  5.1由值班人员负责电脑的开启和关闭。

  5.2打开主机后,先运行停车场管理程序。

  5.3值班人员密切注意车辆进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

  6.0注意事项

  6.1为了避免计算机病毒威胁电脑安全,任何人员不得自带软件在电脑主机上违规操作。

停车场管理制度15

  为维护商场秩序,保持商场区域的安静、整洁,保持消防通道和人行道的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必须服从商场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的管理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管理指挥,对违反者、管理人员有权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所有外来车辆未经物业部许可,不得进入商场区域。

  三、禁止2.5吨以上货车或大客车进入商场区域,特殊情况须经物业部处同意方可进入。

  四、车辆进出商场区域,必须按照本区域交通管理电脑控制系统服从操作或交通管理员指挥。

  五、禁止车辆在商场区域内乱停乱放,必须停放在车场车位上或临时规定停车的地方。

  六、顾客要求长期停放的车辆,应向物业部申请,办理进出相关手续,凡允许进入商场区域的一切车辆必须按照商场管理规定停车。

  七、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应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在商场区域内鸣号。

  八、凡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要爱护商场的道路、公用设施,禁止所有车辆停放在人行道和草坪,如损坏者,照价赔偿。

  九、除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停车场管理规定

  一、商场区域的交通秩序、车辆管理,由本商场物业部负责,接受交通管理部门指导。如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车辆盗窃等案件交由交通理部门处理,物业部要积极给予配合。 车辆管理员职责:

  1.本商场入口停车场设立门岗、电动道闸,派专人24小时值班。

  2.熟记车辆车主、车牌号码和车辆固定停车位,熟悉商场区域道路和停车场环境。 3.一切进入商场的机动车辆,一律发给顾客IC卡进入本停车场;出门时凭IC卡放行。

  4.当班巡逻员要经常巡查车辆停放情况,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通知车主,同时报告物业部处理。

  5.负责车辆的停放次序,指挥进出车辆行驶。

  6.举止端正,仪容整洁,对顾客进入停车场,要热情有礼貌。

  7.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在岗位上聊天、做私活、会客。

  二、各类车辆在本商场区域内行驶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商场区域内的道路、公用设施,不能随意停放。 2.停放车辆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3.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车内贵重物品 4.须随身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5.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6.机动车辆在商场区内行驶禁止鸣号。

  7.严禁机动车辆在商场停车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8.不准辗压绿化草坪,损坏路牌等其他标志,不准损坏路面及公共设施。 9.不准在行车道、消防通道口停放车辆(非机动车辆只能在非机动车库停放)。 10.除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三、停车场管理规定

  1.大货柜车、集装箱车、拖拉机、工程车不得驶入商场停车区。

  2.车辆入场,凭IC卡刷卡入场。车辆出场,凭IC卡刷卡出场,采用电脑控制系统管理。

  3.不得在停车场试刹车、练习驾车;有滴漏机油等必须清洗干净,不得损坏停车场设施。

  4.严禁运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火药和其他不安全物资的车辆进场。

  智能车场管理制度

  一、停车场使用智能系统控制车辆出入口,入口使用车主IC卡,出口由车辆管理员凭IC卡记录,核对后放行。

  二、车辆管理员必须熟悉车场智能系统的`性能、使用方法。

  三、车辆管理员必须认真执行停车场管理规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保证车辆安全,维护车场良好的停车秩序。

  四、车辆进场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停车,排列整齐,不得阻塞通道,车管员认真核查车型、车牌号,避免出现差错。

  五、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场存放,以免发生意外。如有车辆违反此规定进场时,应立即令其开出车场。并立即报告物业部或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六、车辆管理员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智能控制中心,并注意其事态发展,交接班时叮嘱接班人注意,并记录在交接登记簿上,同时将其他事需注意的事项记录在登记簿上以备查。

  七、车辆管理员必须认真执行收卡制度,如有遗失IC卡,按规定赔偿50元。 车辆管理员职责

  安保人员在物业部直接领导下,负责商场区各重点区域的安全防护。其职责如下 :

  一、礼貌地指挥进出车辆,收发出入卡,确认后予以放行。

  二、对出入商场施工的人员,要凭物业部签发的“临时施工证”出入。

  三、保持治安岗亭周围环境的整洁及设施、标识完好。

  四、禁止推销广告、收拾垃圾等闲杂人员进入车库。

  五、负责值班室内对讲机、充电器、棉大衣、雨衣、雨鞋等摆放整齐,及值班室内的卫生工作。

  六、认真完成交接班手续。及物业部交办其他工作。

  车辆管理员纪律

  一、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二、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三、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四、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玩游戏、及其它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五、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六、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七、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八、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九、遵守《员工手册管理规定》,不得带人停留,朋友来访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接见。

  道口岗工作规程

  一、车辆进岗

  1、当发现有车辆进入商场区域,驶近道口挡车器前时,应立即走近车辆,向顾客示意取卡进入。

  2、待顾客取卡完毕后,应立即将道闸开启放行,并提示行驶路线,若后面有紧跟车辆排队时,应示意其停留,并致歉“对不起,久等了”,然后发卡。

  3、车辆安全进入道口后,方可放下道闸,确保道闸不损坏车辆。

  4、当遇到公安、警察、政府部门执行公务的车辆要进入时,查证后放行,应作好《交接班记录》登记车牌号。

  二、车辆出岗

  1、当发现有车辆驶出商场区域到达挡车器前时,即上前立正正并说“先生(小姐)您好,请您交还《IC卡》”,并核对车牌号。

  2、若后面有车紧跟,应立即挡在车前示意停下,另一名值班员应立即放下道闸,再按止述规定处理下一辆车的放行,并说“对不起,久等了”。

  三、注意事项

  1、车辆出入后切记放下道闸,以防车辆冲卡。

  2、放下道闸时应格外小心,防止道闸碰损车辆和行人。

  3、遵守服务礼貌用语。 车辆被盗、被损坏的处理程序

  一、当车管员发现停车场里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车管员应立即通知车主,并报告物业部。

  二、属撞车事故的,车管员不得放行造成事故的车辆,应保护好现场。上报物业部领导处理。

  三、属抛物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通知肇事者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四、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车辆进场时间,停放地点、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报告有关人员的情况。

  五、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由管理处确认后协同车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六、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车主、停车场)双方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七、车管员、管理处、车主应配合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作好调查处理。 车辆管理系统保养规程

  一、管理中心负责监控车辆管系统主机,工程技术部维修人员负责对该系统实施维修保养。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拆卸本机。

  二、车辆管理系统应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和维护,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

  三、值班员应熟悉车辆管理系统报警信号与大厦各车辆出入口 对应和编排。

  四、设备投入正常使用后,为确保运行正常,工程技术部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车辆管理系统设备保养项目计划表》进行检查:

  1、每日检查:车辆管理系统控制主机各项功能是否正常,电脑接线、接口接触状况,破损线路应整理好或更换;键盘系统要注意防尘保护,一旦出现操作不可靠即要清出保养或更换;检查摄像机工作是否正常,擦抹干净再使用,镜头定期更换;检查软件有无异常,将检查结果填写在《车辆管理系统设备每日保养记录表》中;

  2、每月检查:读卡机读写感应器应灵敏高效,疆路保持接触完好,如感应出现“死机”,则按自动、手动状态转换复位,并检查感应装置,外部除尘以保持读卡机干净;道闸里行程开关是否损坏,如有损坏立即更换,外部除尘,加润滑油;

  3、每季检查:出卡机出卡装置运行状况,按钮及到位检测装置是否损坏,如损坏应立即更换;

  4、每半年检查:对电缆、接线盒、设备作直观检查、清理尘埃,道闸的地感线圈及控制器是否正常,如失效及时更换,;将结果填写在《车辆管理系统设备半年保养记录表》中;

  5、每年检查:主控制器里的电机驱动部分加油,磨损部分及时更换,可控硅和继电器如损坏,则更换。

  五、车辆管理系统设备出现故障后,首先应分清故障类型、部位,并及时排除,一时排除不了的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专业维修单位,属保修内容,立即通知保修单位修理、保养,以便尽快修复投入正常工作,并记录在案。

  六、软件及数据维护

  1、不当操作,严重损坏硬盘,系统不能进入主菜单,硬盘引导文件不能正确启动系统,要用修复磁盘文件的软盘启动系统,重新修复硬盘引导区即可;

  2、不正当操作,会造成程序里数据库混乱,应重新索引文件或拷入备份的数据库文件;

  3、在维护方面无任何特殊的要求,如发生突然停电,可在再次启动后,退到DOS状态,用SCANDISK命令把硬盘检查一下,删除不连续簇。

  车**辆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商场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车库实行24小时轮班制,值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必须做好车库内机动车辆的进出登记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机动车辆的丢失和损坏。

  三、车辆进入车库时,值班员必须指挥车辆按次序整齐停放,绝不允许乱停乱放

  四、对于临时停放的车辆,在车辆进入车场时必须做好车辆登记手续,发给“出入卡”,车辆离开时须凭此卡相符后方能放行。

  五、凡是在车库内临时停放三天以上的车辆(包括三天)均须到物业部办理停放手续。

  六、车管员必须认真填写车库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凡是本班未收卡离开的车辆,一定要做好清点移交工作,须将进场时间、情况填写清楚,以便接班人掌握车辆的存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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