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时间:2025-02-24 07:00:42 制度 我要投稿

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校园网络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校园网络管理制度1

  1.总则

  1.1目的: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据道路交通法,以及地方政府相关法规政策,结合车辆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中所指车辆包括:公务车、商品车(含试乘试驾车)、租赁车、工作(工具)车等所有权属公司的车辆,以及用于公司工作所有权不属公司的车辆。

  1.3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全体员工。

  2.组织管理

  2.1车辆安全管理实行所属使用单位和所属使用个人责任制管理。车辆使用的个人必须签订《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

  2.2管理职责区分

  2.2.1集团公司办公室:

  1)负责集团车辆的计划申报、调配、维修费用审核、证照及路桥费、年审年检和登记统计。

  2)负责单位车辆及个人车辆使用单位/使用人(责任人)《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附件一)的签订。

  3)组织对车辆交通事故、案件的调查处理或协助交警部门的调查处理。

  4)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使用单位、使用个人的车辆管理和使用情况,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状况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5)及时参与或协调公司车辆跨单位、使用人的车辆交接工作(附件二《车辆交接清单》)。

  6)负责组织车辆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的自觉性,落实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

  7)建立、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2.2.2各单位负责人:

  1)负责对本单位或个人所管理、所使用的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做好本单位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2)严格按照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对所属车辆进行定认定车定位管理。

  3)对车辆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必须进行车辆安全管理检查。落实执行“三包一处理”,即包员工的安全教育、包安全检查、包不出或少出违章事故。发现问题或出现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或处理,以减少或避免损失。

  4)安排专人做好本单位车辆的使用登记、统计或审验等管理工作。

  5)负责对本单位车辆交通违章和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理,协助配合交管部门或集团公司对本单位重大车辆交通事故的处理。

  6)配合做好交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对本单位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其他安全评比等活动。

  7)做好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记录。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检查情况有检查人员和车辆负责人签字。

  8)做好车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抓好专职司机和员工的安全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司机队伍的管理。必要时可以对有驾驶证的员工集中培训学习。

  3.车辆管理具体规定

  3.1集团办公室应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造册登记、统计备案;申请(批复)单、车辆交接清单、车辆管理安全责任书必须齐全,并统一制作、下发,进行规范管理。

  3.2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当单位/部门或2人(含以上)需共用一辆车时,应指定一名车长,实施车长责任制。

  3.3实行内部准驾制度。由各部门主管协助办公室负责审核。禁止没有通过审核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

  3.4准驾人员(含租赁专职司机)应与本单位本部门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并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

  3.5各车辆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车辆使用、行驶、维修记录,因无行驶记录或管理责任不落实等原因造成责任处罚难以追溯的,其责任由车长或部门/单位责任人承担。

  3.6准驾车辆的员工应自觉爱护车辆,并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办公室每季度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车辆安全性能及交通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7长途(800公里以上)出车或到山区危险地带出车,原则上应配2名司机同行并指定一人负责,避免疲劳驾驶,防止发生事故。

  3.8坚持公车公用的原则,严禁将公司车辆转借或租借他人、其他单位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需要必须请示部门、单位主管领导或公司领导同意后,办理或补办相关手续方可转借,时候应及时检查收回。

  3.9公司所属车辆应由相关责任人员妥善保管使用,由于保管或使用不当发生丢失或损坏等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条款处理。

  3.10公司车辆要在车位内停放,服从保安指挥,保持道路的畅通。

  3.11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如有超速、闯红灯等违章罚款情况,其责任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12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或单位、部门责任人应立刻向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同时,采取紧急救援或处理措施,积极主动配合交管部门对事故进行现场处理。

  3.13属公司员工的车辆、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辆在工作期间和上下班时间,要注意行车安全,对自己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4.奖励与处罚

  4.1对认真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交通违章和扣罚的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在年度绩效考核时给予适当奖励。

  4.2因玩忽职守或渎职发生安全事故案件,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做出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4.3公司干部员工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4无公司《准驾证》等驾驶公司车辆的,应对当事人和“定人定车“制中规定的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直接上司承担管理责任,同时也处以100元罚款,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4.5未经请示批准,擅自驾驶公司车辆办私事或无证驾驶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4.6接到属地交管部门给公司下达的《单位机动车违章处罚通知书后》,由集团办公室统一登记,并通知车辆所属单位和负责人,领取罚单。其处罚金由车辆所属单位和负责人根据《车辆使用(行驶)记录》进行责任追溯到个人,由当事人全部承担。当事人负责向相关部门缴纳。

  4.7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的处罚同前款。此外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或有关责任人处以行政处分和500-1000元罚款。其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和责任人全部承担。

  4.8因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当事人和个人承担。因公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视事故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当事责任人处以500-1000的罚款,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事故发生,其后果由其当时责任人全部承担。

  4.9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立即向交管部门、公司和本单位口头报

  外协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1外协队伍的安全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外协队伍的安全管理实行项目部、作业队、施工队三级管理。施工队必须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将人员名单报作业队、项目部备案。

  3项目部负责对安全生产实施检查、监督;作业队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施工队负责施工过程安全的控制。

  4在施工合同和协议签定时,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的义务和责任,外协队伍必须服从项目部和作业队的安全管理。保证所施工的工地达到安标工地的要求。

  5劳务工进场48小时内,施工队必须向项目部申报办理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向作业队申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供身份证和相关证件、资料。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未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不得安排上岗。

  办理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安全培训的有关费用由施工队承担或者按合同约定。

  6外协队伍安全教育和培训:

  6.1上岗前,所有教育及培训由各项目部安质部组织,并开展工作。不得委托外协队伍自行培训。教育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外协队伍自行教育的内容,可作为安全教育的组成部分,但不能取代岗前教育及用人单位的监督义务。

  6.2安质部必须针对工程特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班组长、安全员以及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6.3学习内容:安全生产必备的国家、行业、建指、局指、上级的安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基本技能,提高安全自我防范意识。

  6.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由项目部协助或施工队自行组织送外安全培训取证,经考试合格,并持有专门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同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台帐。

  6.5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使用前由作业队总工程师组织,施工技术、安质人员参加,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应用的培训。

  7劳务工日常管理纳入作业队日常管理内容,与本单位职工同等对等。按安全管理办法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见相关安全管理办法)。

  8积极改善劳务工的生活、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条件,外协队伍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和发放,由相关施工队负责免费提供,应按本单位员工同等对等。

  9不准使用不满16周岁的人员和使用女工从事有禁忌的劳动;不宜使用超过60岁的劳务工;特种作业人员、高空作业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校园网络管理制度2

  一、中小学校园网是学校现代化发展重要组成部份,是学校数字化教育资源中心、信息发布交流技术平台,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重要场所,务必高度重视、规范管理、发挥效益。

  二、中小学校园网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园网建设指导意见》设计和建设,装备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

  三、中小学校园网涉及网络技术设备管理与维护、网络线路管理与维护,终端用户管理与监控,教育资源管理与开发、网络信息管理与安全、教学管理与效益等技术性强、安全性要求高的具体业务工作,务必设置管理机构,校级领导主管,配置精通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电子维修技术,具备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管理工作。

  四、中小学校园网是学校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固定资产,未经学校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拆卸或改动布线结构;不得移动或改动网络设备位置;不得干扰、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所有设备、成套软件纳入固定资产规范管理。

  五、校园网所有用户应以实名字注册,对自己所发布信息负全责,接受上级部门与公安部门依法监督检查。不得盗用他人账号,不得在校园网上发布不健康、非法信息,不得散布计算机病毒、传播黑客程序、滥用网络游戏。学生用户要严格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六、网络中心应全天24小时开机,设备和线路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处理,确保网络设备安全运转。

  七、严禁在办公时间内上网聊天、玩游戏、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信息。

  八、非中心机房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中心机房,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九、管理人员应监视并记录服务器系统运行情况,随时屏蔽有害网页,出现异常情况应根据需要立即关闭服务器系统,及时处理。出现危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和相关主管部门。监视电压、电流、湿温度等环境条件;监视运行的作业和信息传输情况;填写中心机房工作日志。

  十、为了确保中心机房的安全,应逐步实现网管人员对服务器的远程操作。定期更换服务器口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泄漏口令。不得将系统特权授予普通用户,不得随意转给他人;对过期用户应及时收回所授予的`权力。

  十一、学校重要数据不得外泄,重要数据的输入及修改应按权限、由专人完成,并作加密处理。

  十二、收集整理网管中心技术档案。妥善保存备份资源。打印涉密资料应按权限保存,废弃资料应及时销毁。

  十三、网管人员在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实行安全巡查值班制度,严防漏电、着火、雷击、被盗、磁化、系统崩溃、病毒攻击、黑客入侵等不安全事故发生。危险品及可燃品不得带入机房。

  十四、中心机房不会客、不做与网络安全运行与维护无关的事情。机房的设备与软件不随意外借。

校园网络管理制度3

  一、计算机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是学校配备给每位教师的办公用品,使用者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平时应对所用的计算机妥善保管,认真维护。

  二、工作时间严禁利用网络进行任何的娱乐活动(包括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电视、炒股、赌博等);严禁访问不健康网站、浏览不健康信息;不得利用网络披露他人隐私或进行人身攻击。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四、教师在长时间离开电脑前应设置屏幕保护,或者退出系统并关机以保护显示系统。使用完毕后要按照正常的步骤关机,不得强行关闭电源。下班后必须切断电源关闭计算机,停止计算机的运行。

  五、教师在用机过程中应做好计算机病毒的查杀工作,一旦发现所用计算机被病毒感染应立即清除计算机病毒,必要时可以请学校网络管理员协助予以解决。

  六、办公用机已安装常用软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安装、下载与教学无关的软件。

  七、要爱护和正确使用电脑,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机箱更换硬件配置。使用中遇到计算机发生故障,不论是人为损坏还是器材本身故障,都应及时与学校网络管理人员联系,不得自行拆卸。

  八、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使用他人的电脑;不准擅自将计算机外借。所有职工要教育自己的子女、家属、朋友,任何时候(特别是周末、节假日)都不得使用办公室电脑玩游戏或上网聊天。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职工自己负责。

  九、关于QQ群的'使用规定:学校设立教师专用QQ群是为了给教师提供一个相互交流的平台,教师上班开机后必须上线不得隐身;上传的资料必须与学校工作有关,无关信息不得上传;QQ群仅供本校职工使用,禁止其他人加入。牵扯到学校或个人的重要信息不得外传;大容量共享信息(如光盘、录像、软件等),由专人负责发送。

十、住校职工晚9:00前离开办公室,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校园网络管理制度4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促进我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提高我校现代化水平,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1、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2、学校装备中心及其所辖的`网络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网络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3、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4、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5、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6、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

  1、校园网由学校装备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6、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7、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控: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原则上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8、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杀毒。

  11、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2、未经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3、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4、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5、各部门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16、各部门应认真做好本部门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账户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账户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账户和IP地址。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四章处罚或赔偿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直至提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损坏的照价赔偿。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传谣,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校园网络管理制度5

  校园网是为全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内计算机互连、计算机局域网互连,实现信息的快捷沟通和资源共享,建立现代远程教育教学支持服务平台。校园网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全校各部门以及全体师生。为使校园网能正常运行和充分发挥其效能,特定如下管理制度。

  电教中心管理制度

  1、负责本单位计算机安全和上校园网计算机的管理,负责全校网络的Ip地址统一管理和分配。

  2、定期(每月)检查本校的网络中心计算机的安全,防止计算机病毒侵害本单位的计算机。落实校园网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校园网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3、负责本校接入校园网计算机参数的配置、调试、接通及日常维护工作。

  4、负责管理本校校园网用户的日常管理。校园网的所有设备,包括通信介质(光缆、双绞线等)及其附件、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等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各入网个人都应加以爱护,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负责主干网的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和发展规划,保证主干网的畅通。

  5、中心工作人员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不断学习计算机有关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把学校的校园网以及计算机管理好。

  校园网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1、校园网中心机房的服务器以及其它设备应保证全天24小时正常运行,若软硬件发生运行异常,一般情况下,管理人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2、网络管理人员要明确工作重点,保证数据更新、备份以及正常运行。

  3、中心机房是远程教育的一个中枢环节和重要部门,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机房,4、若发生重大故障或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由网管人员写出事故分析报告。采取积极措施,保证其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5、在校园网服务器上不准登录Internet网,以避免人为感染病毒。网管员应定期组织对校园网上所有设备进行病毒检查和维护,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

  6、校园网是网络的中心,管理人员要遵纪守法,严禁浏览、下载、传播不健康的信息,确保校园网上信息的安全。

  7、机房内禁止吸烟、乱扔杂物等不良行为,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8、网络管理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安全意识,熟悉并认真保管现有消防设备,避免火灾、盗窃等意外事故发生。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电子阅览室作为支持教学服务系统的组成部分,其服务环境和服务内容都发生了变化,电子阅览室的建设与开放就是为了满足广大师生对阅览室个性化服务的需求。为充分发挥电子阅览室在教育教学中的辅助性功能,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读者利用电子阅览室,在校学生凭学生证阅览。

  二、读者进入电子阅览室,要出示或学生证,经管理人员认可后,方可阅读电子图书。

  三、读者凭学生证,进入网页,可以享用学校图书数据库和电子图书及其它网上信息。但不得浏览与学习无关的内容。

  四、由于机位有限,在机位不足时,优先满足远程教育的学生阅读。

  五、读者不得自带软盘在阅览室的计算机上使用。以免染上病毒造成破坏,给管理带来不便。

  六、要爱护室内软硬件设备,严禁涂写、刻画及擅自改变计算机系统设置。

  七、室内严禁吸烟、用火,违者除令其立即熄灭火外,视其情节轻重,处以5—50元罚款。

  八、阅览室内要保持安静、卫生,读者在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乱扔纸屑、吃东西。

  九、管理人员要及时开关门窗、电源,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

  VOD视频点播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要按教学要求预先检查各类点播内容,严格把好学生点播内容的质量,保证点播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2.管理人员每天都要对点播设备或线路进行检查、维护,遇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VOD点播能正常运行。

  3.有关人员要努力研究VOD点播系统功能的利用和开发,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学生的点播效率。

  4.点播人员要爱护设备和设施系统,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吃零食、打闹喧哗、抛扔杂物,避免人为损坏。若人为损坏,要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5.管理员要保证VOD点播室的清洁卫生和财产安全。

  6.禁止点播人员在计算机上使用自带磁盘,防止病毒的侵害。

  多媒体机房管理制度

  1.机房管理人员负责机房内所有机器的电源管理、开关门及软硬件的正常运行及维护。

  2.管理人员要加强机房的管理,严禁学生随便搬动机器,随意操作服务器,装卸软件等违规行为。

  3.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与代课老师取得联系,了解机器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一般问题,问题严重的向科室负责人反映,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

  4.要保持机房的卫生,严禁学生在机房抽烟、乱扔杂物、大声喧哗,保证教学实验正常进行。

  5.为防止病毒侵害,严禁学生和非工作人员自带软盘进入机房使用。

  6.机房管理员要及时开关门窗,做好防火、防潮、防盗等工作,确保机房安全。

  教学资源管理制度

  在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项目的过程中,多媒体教学资源系统的建设,已成为远程教育教学的基本条件。同时,教学资源的收集、管理、维护等成为资源建设的最基本的环节,教学资源的建设和利用在新的教学模式中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为切实加强多媒体教学资源的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教学资源收集

  1.网站管理人员依据学校开设的专业和课程,做好教学资源数据库分类和编组的管理,使数据库建设条理有序、查询快捷便利。

  2.学校管理部门要依据所开课程的情况,安排和督察各课程责任教师及时查询中央电大、省电大以及各兄弟电大的网站或网页,下载和收集相关的教学信息、教学管理信息等课程资源。并将收集的资源信息存储在学校网站数据库中。

  3.网站管理人员对收集的教学资源应根据去粗取精、保证重点、兼顾一般、节约资源、安全运行的原则,进行加工处理,做好所收集信息资源的格式转换和分类存储工作。

  4.网站管理人员要按课程播出计划及时全面准确地接收和存储省电大的数据教学信息,并及时传输到相关的教学场所,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教学资源的管理

  5.由分管校长负责,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专门机构,对接收和下载的教学资源做出处理意见,制定和实施教学资源的重组、上网、传输、网上共享、查询、浏览的方案和计划。

  6.未经上述机构审批,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删除已存储的教学资源,不得随意调整在网上供查询和浏览的教学计划和各种教学资源。对有存储价值的教学资源进行筛选和分类保存。

  7.网站管理人员,要及时对网上教学资源进行整理和维护,保证教学资源信息的完善和保证教学资源在网上浏览的畅通。

  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职责及工作规范

  电子阅览室是为教师和学生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学习的服务场所,是学生自主化和个性化学习的重要途径,管理人员应本着提供优质服务的态度,加强电子阅览室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要根据学期教学计划执行表合理配置相应的教学资源,并适当配置丰富学生文化生活的电子图书。禁止安装各种游戏软件。要保证室内网络系统的畅通,使师生能广泛地获取与学习内容相关的信息资源。

  2.应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开放电子阅览室,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停顿和关闭。

  3.电子阅览室的资源库内容,应根据所开设的课程及时地进行补充、调整和更新,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4.要随时监控各浏览者上网查阅的内容,制止在室内进行非学习性的网上活动或上机游戏等行为。

  5.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系统的各种配置参数。要预防病毒的侵害。如遇自然灾害(打雷、刮大风等)后,要及时进行检查和抢修,保证计算机的正常运行。

  6.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秩序井然,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机房管理人员职责及工作规范

  一、负责学校机房内设备的保管和机房的`管理。

  1.每星期一对机房设备配置进行一次检查,及时发现损坏和数据丢失现象并找出原因,解决问题。

  2.按照机房实验安排表,准时开关机房并管理好电源及照明。

  二、负责机房的设备卫生以及机房室内外环境卫生。

  1.每星期至少对所有机房和楼道扫除卫生一次。

  2.每星期对所有机房设备打扫一次卫生。

  3. 每月对键盘及鼠标清理一次。

  三、负责电大机房设备的硬件维护和软件安装。

  1.根据机房实验表,提前为学生安装好实验软件。

  2.经常检查机房的网络和机器的正常状况。

  3.机器维护所更换的配件应及时上帐登记。

  四、协助计算机技术人员对学校校园和各室设备的维护。

  1.协助计算机技术人员搞好各室的计算机维护。

  2.定期检查各室用计算机的情况,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计算机技术人员职责工作规范

  校园网管理人员职责及工作规范

  一、负责处理校园网存在的软、硬件的技术问题。

  1.负责学校校园网所用设备及其软件的调试、安装、使用。

  2.负责校园网的技术维护,积极处理学校校园网及网络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二、负责机房设备软、硬件方面出现的技术问题。

  1.处理学校机房设备出现的软、硬件疑难问题。

  2.处理学校机房培训和考试前软件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负责承担学校计算机科研、技术项目的开发及应用。

  1.积极探索现代远程教育模式下的教、学、管等方面的计算机管理与应用,负责开发有关的应用程序,实现我校的教学管理现代化。

  2.负责开发有关的教学课件,进一步完善我校的教学支持服务体系。

  VOD视频点播室管理人员职责及工作规范

  VOD(Vedio On Demand)视频点播是现代远程教育教学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借助于视频播放进行交互教学的新形式,也是教学资源共享的一种有效途径。为保证我校VOD视频点播系统能有效地发挥其教学功能,提供学员较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点播室管理人员职责及工作规范如下:

  1.在每学期开学前,要检查每一台设备的运行情况,能被学员顺利点播。

  2.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按时开放点播室,不随意关闭和停顿。

  3.每天下班时要及时检查室内设备的使用情况,对出现的各种故障及时排除,并且要清理室内卫生。

  4.要做好参加VOD视频点播学习学员的登记工作,每学期末将本学期的学习记录情况向班主任汇报。作为对学生形成性考核的依据。

  卫星信号接收人员职责及工作规范

  我校经卫星传输的远程教育教学信息的接收和传播是我校进行现代远程教学的重要环节,所以一定要重视各信息的接收和下载,以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1.严格各种信息的下载规定。信号按相应的播出时间表进行接收,不得随意停止和中断。

  2.要监控各信息接收和下载过程,负责维护接收系统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审核下载和接收内容的质量和正确性。

  3.按规定办理各种信息费用的上缴等工作,经办各种手续和卫星信息接收的各种协调工作。

  4.定期进行接收系统检查和维护,天线系统每月一次,其它系统设备应随时进行监控,如遇雷雨、大风等恶劣气候现象后应及时对有关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避免因接收设备故障造成的各种教学损失。

  5.严格执行下载后的传输规定,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更改信息的传输途径。

  音像播出录制工作规范

  1.按时录制和播放各种音像媒体教学资料,严格把好录制及播放内容的质量,保证音像及其它媒体的录制及播放效果。

  2.每次录制和播放前都要对录像带、录制和播放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定期进行播放设备及线路系统的维护和检修,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

  3.录制、播放设备及线路系统发生故障时,要及时处理,遇到较大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并积极地进行有效的处理。

  4.积极研究设备系统的功能和应用,探索改进系统应用的方法和预防发生各种故障的措施,挖掘设备系统的潜力,尽量满足教学上的各种要求。

  5.认真做好播出录制音像资料的记录和归类,避免音像材料的错播、错录现象。

  6.要爱护设备和设施系统,避免各种原因引起的损坏。

  7.做好播放录制室的卫生清洁和安全保卫工作。

校园网络管理制度6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办公及教师教学用计算机等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5、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6、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细则

  1、网络管理中心机房及计算机网络教室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上述设备是否正常,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2、校园网由学校电教处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电教处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由电教处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3、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4、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电教处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5、网络教室及相关设施未经校领导批准不准对社会开放。

  6、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7、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电教部门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8、电教部门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电教部门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未经电教部门及校园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0、切实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未经允许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1、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备课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上网行为和相关软件应用的指导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电教处处理。

  12、对校园网络实行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及信息安全运行情况。

  13、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第三章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反政府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头和IP地址。

  4、在校园网上的计算机网络用户禁止删除或卸载电教部门统一安装的杀毒软件和其它应用软件以及计算机的相关设置,不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发现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及时向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6、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7、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查杀毒。

  8、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第四章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校园网络管理制度7

  智慧校园校园网是为教学工作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二、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三、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网络中心负责对校园网资源进行管理,负责全校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各处室及办公室负责对本部门资源进行管理;各部门计算机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计算机系统的管理。有关校园网上进行学校信息发布、新闻宣传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归口学校办公室负责。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五、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六、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七、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

  一、校园网由学校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二、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三、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五、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六、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七、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八、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九、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计算机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十、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十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十二、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十三、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十四、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十五、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十六、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一、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二、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三、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帐号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帐号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帐号和IP地址。

  四、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五、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二、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五、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六、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七、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校园网络管理制度8

  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帐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四、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五、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六、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七、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八、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九、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十、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实现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十一、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滤、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

  十二、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校园网络管理制度9

  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网络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5、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6、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7、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 网络安全管理

  1、校园网由学校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办公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2、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3、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4、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5、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存有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

  6、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一旦发现计算机病毒或计算机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断开网络并告知信息中心,以减少病毒对计算机的危害。

  7、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办公室、教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8、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9、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U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查毒、杀毒。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1、未经他人同意,不要擅自删除他人保存在计算机上的资料。

  12、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3、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4、 人人都要爱惜计算机,保持计算机上无尘、无污垢,不要将各种对计算机硬件有影响的气体、液体或固体弄到计算机上。办公室计算机由各室负责人负责清理;各教室教学用的计算机由班主任每周一次清理,并管理好。

  第三章 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帐号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帐号。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帐号。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6、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计算机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能正确地使用计算机,独立完成常规事务,将计算机更好地应用于教育教学和管理。

  第四章 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并调离工作岗位。

  1、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岐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的。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校园网络管理制度10

  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四、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五、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六、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七、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八、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九、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十、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十一、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网络管理中心负责设立的代理服务器、Email服务器。

  十二、服务器必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低于2个月。

校园网络管理制度11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使用校园网络的学校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法人担任,从事校园网络管理的人员要具有相应的法律意识和计算机网络管理水平,必须成立校园网络中心,负责校园内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法人或校园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白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5、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6、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7、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学校法人、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

  1、校园网由学校统一管理及维护。接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

  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

  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t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 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6、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7、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8、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禁止私白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

  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2、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3、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白负。

  14、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白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白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白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5、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16、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敏感信息和有害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名借给他人使用,增强白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名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名和IP地址。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法律责任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可根据情节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白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 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校园网络管理制度12

  为了保护学校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校园网络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校园网络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爱护网络设备,正确使用网络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

  3、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4、除信息处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5、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信息处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6、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7、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8、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9、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10、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11、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实现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12、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滤、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

  13、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校园网络管理制度13

  为了保证校园网络的安全运行,规范网络信息的使用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组织领导校园网络的管理工作由学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其组成人员由学院领导、党办、院办及信息工程系负责同志组成,院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对校园网络的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宏观指导;

  2、负责网络信息员和网络安全员的培训和管理;

  3、负责制定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4、负责网络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校园网络的日常性工作。办公室设在院办,主任由院办主任兼任,成员由院办秘书、网络管理员及网络维护员组成。

  二、网站的维护与管理网站的维护与管理工作由学院网管中心具体负责,网络管理员应每天对网站进行管理与维护,根据单位实际适时提出维护意见及建议,及时解决各种技术性问题。未经学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批准,不得对网站结构进行更改。

  三、网站信息的收集、发布与管理

  1、网页管理权的划分。学院网站中,党群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内容的网页由党办负责管理;其他网页由院办负责统一管理。电子政务网信息按部门进行管理。

  2、网站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兼任网络信息员(兼网络安全员),主要负责本部门相关信息收集、整理与提交工作,协助开展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提出网络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3、信息发布程序。

  (1)信息登记。各部门需在校园外网上发布的信息,由各部门负责人对内容审查签字,报至党(院)办登记。

  (2)审核发布。党(院)办对拟发信息进行认真审查,保证发布的`信息真实、健康、适当,对涉及学院重大信息的发布应征得院分管领导的批准。

  四、网络安全与纪律

  1、学院各网络用户都负有网络安全责任。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管理制度,不准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与网络设备以及私自修改网络配置、散布计算机病毒等活动。

  2、不得利用校园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有伤风化的信息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

  五、信息化建设的保障与激励措施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校园网建设。原则上每月要有1-2条信息提交发布,应当在电子政务上发布的信息或办公业务,必须通过电子政务实施。

  2、各部门要将学校网站设定为主页,每天注意及时接收实时信息。要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节约办公成本,通知、公文原则上通过电子政务传送。

  3、学院每年将对网站建设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个人进行评优、表彰,对不认真执行本规定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

  六、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校园网络管理制度14

  校园网主要为我校师生员工教学、科研、管理等信息交流服务。我校校园网的管理及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达到安全、稳定、高效的目的。为了保证校园网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校园网中的计算机设备使用对象为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

  二、校园网的使用及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规矩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网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的信息。不得向学校、单位或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和商业广告。在使用因特网接入时,应遵守INTERNET的国际惯例和我国的有关政策,自觉不看、不传、不信各种“黄、毒、赌”及其他不良信息。

  三、任何人不得在网上散布、下载、传播任何计算机病毒,一经发现将移交法律部门处理。

  四、任何人不得盗用他人网址非法上网;不得盗用他人E-mail地址;不得盗用学校名义进行任何网上的.非法操作。

  五、任何人不准以任何理由,借助任何工具、采用任何手段擅自修改校园网中计算机终端的系统参数。安装、删除软件须经网络管理员允许。

  六、对违反本管理条例的人员,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条文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如发现计算机硬件人为损坏,按《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办法》处理。

  七、任何人发现网上任何异常现象(包括故障现象)都应及时与值班教师或网络中心管理人员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八、有义务和责任举报任何人的非法行为。

  九、任何违规操作者一律由个人承担经济处罚和法律责任。

校园网络管理制度15

  一、进入中心机房必须保持整洁,经常清理打扫,机房内严禁吸烟,并不得将食物、茶水、水果等带进机房中。

  二、未经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和使用本单位的电脑及网络设备。

  三、校园网络管理员必须加强对中心机房的管理,保证服务器、电源及网络设备的正常和安全运行。

  四、各办公室使用指定的计算机,有专人保管,妥善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学校报修。

  五、各计算机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工作,做好机内重要数据备份。禁止使用未经检查的外来软件,防止将计算机病毒传入网络。

  六、除网络管理员外,其他人不得随意修改计算机中有关网络的设置。

  七、禁止在网上聊天、游戏、娱乐、炒股、收发非工作邮件;禁止浏览和下载不健康的.网上信息;禁止从网上下载游戏和其它工作无关的软件,工作软件的下载需经网管员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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