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管理制度[必备15篇]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药店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药店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本药店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办法。
一、消防安全责任
法人职责:
(一)企业法人是本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药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药店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药店的消防安全情况;
(三)为本药店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药店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企业负责人职责:
(一)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督促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六)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药店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二)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及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三)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上级公司关于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搬运和储存办法,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五)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三、防火检查和隐患的整改
(一)值班人员应当每日对用电、用水、安全出口等有否违章,是否畅通,是否完好进行检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二)对检查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存档备查。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一)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员的消防意识。
(二)积极参加国家的消防日活动,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图片的张贴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五、奖惩
1、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药店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300元不等。
1、药房和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带火种,房外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2、药房的通道和出入口不准堵塞,要保持通畅。
3、药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存储,墙距、灯距、顶距、柱距必须符合防火规范。
4、未经许可,无关人员禁止进药房,如工作需要,要经药房人员许可并带领。
5、药房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
6、药房禁止存放易燃物品。
7、药房内严禁一切明火,如需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并经批准方可动火,有专人看守。
8、药房人员每天下班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切断电源并应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9、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药店管理制度2
一、由店经理部组织卫生检查安排,负责全公司卫生工作的检查、考核。定期检查,详细记录,奖惩落实。
二、办公场所应明亮、整洁、无环境污染物,屋顶、墙壁平整,无碎屑剥落,地面光洁,无垃圾、尘土与污水。办公场所地面、桌面等每天清洁,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
三、办公桌面应平整、清洁,桌面文件用具等应摆放整齐。离开办公室外出或下班时,办公桌面不得随意摆放有关公司商业信息的文件资料。
四、办公及生活废弃物应装入垃圾桶或袋,不得随意抛撒于办公桌面或地板。
五、暂存库做到药品摆放整齐有序,物流畅通有序,空气流通,货垛整齐无杂物、无乱堆乱放、无灰尘、无污染源。暂存库一律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库内设施设备及药品包装不得积尘污损。
六、搞好个人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统一工作服饰,工作服应保持整洁。
七、认真做好灭鼠、防虫、防鸟等防范措施,使卫生达到要求。
八、门店药品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符合要求。营业店堂应明亮、整洁、无污染物,做到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橱窗、货架、天顶、墙壁、地面清洁。
九、门店营业场所应每天进行两次卫生清扫。店堂保持货架和货物的.外包装完整、清洁、干燥,无杂物,不得有异物污染或粘附,卫生管理应责任到人。
十、在岗员工应统一着装,佩戴胸卡,做到清洁、大方、庄重、精神饱满。
十一、门店应有防鼠、防虫、防尘、防污染等措施,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十二、门店门窗应装配安全可靠的锁、栓等设施,配备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施。
十三、全体员工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营业、办公时间内不得穿拖鞋,维护公司形象。
十四、门店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发现患有精神疾病、传染类疾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时,应立即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后静养,待身体恢复健康并体检合格后,方可工作。病情严重者,应办理病退或其它离职手续。
药店管理制度3
一、药品不良反应系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后遗效应、过敏反应、特异性遗传素质等)。
二、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中,应坚持“保障临床用药安全,保证患者身体健康”的指导思想,认真负责,科学求实,填好记录,及时上报。
三、药品不良反应检测报告的范围:
l、新药检测期内的所有不良反应及监测期满后的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
2、进口药品进口5年内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
3、上市5年以上的药品,主要报告该药品的严重、罕见或新的不良反应。
四、各临床科室均要建立规范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记录,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准确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向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检测负责部门报告;医院每月30日前在定期汇总《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药品不良反应检测报告中心报告;发现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必须时可越级报告。
五、医院药剂科(临床药学室)负责全院各临床科室药品不良反应报表的收集、调查、分析等工作。应将填写完整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复印存档,并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原件在15个工作日内上报上一级药品不良反应监督管理部门。
药店管理制度4
一、为保证药品的有效和安全性,效期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其特定的储藏条件,并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在有效期内因质量问题,或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均应停止使用。
二、编制效期药品计划,应依据临床需要而定,宜分次购人,防止积压,用量较少或效期特短者,储存量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效期药品入库验收时,其内外包装应有效期标记。验收后应逐批将失效日期注明在入库单上,并在有效期药品示意牌中记录。
四、有效期药品尽量按“逐批购人、第延效期”(即每批入库药品的有效期原则应同或延后于上批人库药品有效期)和“勤进快销,防止积压”的原则。药品有效期为一年的,购进时药品生产日期不超过三个月;有效期为二年的,购进时药品生产日期不超过六个月;有效期为三年(含)以上的,购进时药品生产日期不超过一年。超过以上有效期规定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
五、效期药品验收入库后,应按效期先后在账目上登记。库房内应设“效期药品一览表”。
六、药房、库房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贮存条件保管效期药品,定期检查。发放及使用应掌握“近效先出、近效先用”的.原则。
七、效期药品改变原外包装置于其他容器内时,应将其失效期醒目标记在新的容器上。
八、效期药品不得脱离原包装配发,即严禁将其倒入砂塞玻璃瓶或药斗中储存使用,以方多次补充药品时混淆,出现过期失效。
九、调剂人员发生整瓶(盒)的近效期药,应保证患者在医嘱使用时间内不过期失效,并提示病人失效日期。效期药品到期前半个月,应通知领药护师及临床,以防临床储备药品失效。
十、近效期药品应为药品有效期截止前三个月。对有效期不足三个月的品种,药库、药房应提前报药剂科,以便采取措施调剂处理。
十一、各药房对过期药品,应妥善贮存并标明“不合格”标记,盘点后按有关规定报损处理。
十二、药库,调、制剂室、病房均应指定专人管理效期药品,并定时检查。因责任心不强,未能按规定保管,造成药品过期失效、变质、积压及使用过期药品而使医院遭受损失者,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十三、医院制剂的有效期,应当符合有关制剂规范要求。
药店管理制度5
关键词:医药零售企业 药品零售市场 连锁经营 核心竞争力
20xx年,是我国医药体制改革继续向纵深发展的一年。对医药商业企业来讲也是改革力度最大,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最多的一年。按照加入WTO的承诺,从20xx年1月1日开始,我国医药商业领域已逐步开放。同时,WTO还规定,要在正式加入后3年内零售市场完全放开,医药零售企业一方面面临加入WTO的挑战,面临网络经济的发展机遇,面临具有雄厚资金实力、超前经营理念、高超管理水平、现代化经营手段的跨国商业集团的冲击。另一方面,还将面临国家GSP认证的实施,药品降价的冲击的压力。据专家预测,就目前的状况看,有50%的药店亏损。在这种严峻的形式下,医药零售企业如何走出困境,逆风扬帆,笔者意从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策。
我国医药零售业的现状
纵观过去,国内的医药零售行业呈现出连锁药店圈地、平价药店突起和外资药店挑战三大特征。目前,医药零售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经营模式散乱,形成不了规模竞争力
目前我国有医药零售企业16万多家,其中大的连锁店就有300家左右,但每个零售企业拥有的门店数量不多,与发达国家几千家门店比起来小得多。从全球范围来看,医药零售市场的集中度越来越高。目前国内医药行业在生产环节积累了一定的国际化竞争经验,但在流通领域却面临强有力的挑战。
进入壁垒不高,加剧了市场竞争度
自从国家放开药品零售审批制度之后,“门槛”降低了,零售药店就成为中小投资者趋之若骛的投资热点,行业内外的资本对医药零售业的潜在市场的容量有着过分高估,以及对潜在市场变现速度的有着过于乐观的期望,于是在医药零售业进入壁垒不高的环境下,过度地对城镇医药零售业进行低水平、大规模地开发,有限的市场份额与过多的零售企业形成冲突。一时间,各种商号、各种店式的药房遍地开花,各大中心城市医药零售资源过度饱和的状况比比皆是。
恶性价格竞争严重,零售行业利润受创
药店数量多,并不意味着需求增加。目前我国医药零售企业在营销手段上尚不成熟,药店数量多,势必导致价格的无序竞争。为了吸引顾客,不少药店只好利用降价来进行恶性竞争。一批“平价药店”的出现,给本来竞争激烈的药品零售业雪上加霜。平价药店是一个含糊的概念。老百姓不知道究竟什么是“平价”,只知道便宜,所以,就出现了“平价药店”熙熙攘攘,其它药店冷冷清清的反常现象。没有顾客,就没有销售额,亏损在所难免。单纯追求“薄利多销”,只能说明销售额的增大利润的下降。
当前医药零售业的恶性降价,能否造成“多米诺骨牌效应”,将直接影响未来整个行业利润水平高低,影响未来零售业态的格局和模式,这种影响程度目前仍然难以估算。
连锁药店管理水平较低,有名无实现象突出
管理滞后也是影响我国零售药业发展的原因。时下,很多行业、企业以资本或品牌优势大开药店,先行建起销售终端,这固然有助于与即将全面进入的境外医药零售巨头相对抗,但由于药店的“附加条件”比较多,决定了其成本必然居高不下。另外,作为医药零售业重要环节的物流业也没有真正“上路”,物流业的不畅通,增大了经营的成本。如果没有较高的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如同水中望月、镜中观花。
所谓“连锁”=“连接(联盟)”+“锁定”。“连”是外在的,“锁”才是其精髓,“连”而不“锁”,只是形似而已。目前,大多数企业的管理还是粗放型的。一部分企业还没有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总部与分店之间的信息沟通不及时,没有构筑起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核算和统一形象的连锁品牌体系,还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连锁。
医药分业不到位,药店面临不公平竞争
造成药店亏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医药不分家。表面上看,市场已经放开,实际上根本没有放开。国家虽然已经明确要求医药分家,像发达国家那样,医生只开药方,不许卖药(只允许有10%至15%的药品用于住院病人),患者持医生的处方到药店买药。但我国现在的情形是,医院既看病又卖药,卖药的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80%至85%。医药不分业,使医院一直扮演着垄断的角色。这样,对于十几万家医药零售店来说,销售份额微乎其微,只有15%左右,亏损是一种必然。
对医药零售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要改变当前医药零售企业处于寒流的局面,笔者认为以下几点是关键:
医药零售企业应向大型化、规模化、连锁化的方向发展
医药零售业面向普通消费者,必须考虑遵循零售商业的运作规律,即在经营业态上形成规范的连锁“大卖场”,我国医药零售企业“多、小、散、乱”的状况严重,未来的`趋势只有通过行业的快速整合,将规模较小的独立药店逐渐淘汰出局,让少数几家全国性的连锁药店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才能提高行业素质,应对外资的进入。连锁经营是药品零售业发展的一大趋势,连锁的根本目的在于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的综合价格竞争优势。从这一点来说,现代药品零售商能否具有足够的网络资源,从而增强其在价格谈判席上的影响力,成为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第一要素”。为此,各级地方政府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打破地方保护,支持我国连锁药业的发展。各连锁企业在做大规模的同时,也要严格准入条件,吸收那些管理模式先进、有成熟管理经验的企业加盟,并维护好已经构筑起来的营销网络。再者,国内医药零售业正在加速分化,传统的药品零售企业正面临无法逃避的变化。但从与海外药品零售巨头的抗衡的角度来看,这种变革是远远不够的,应该进一步加大医药零售业的优势整合,让大型企业集团各有专攻,避免同质化竞争的延续,树立市场分层意识。
优化竞争环境,建立完善的药品零售市场
首先,政府应加强药品经营许可工作的监督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已于20xx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了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具有的条件。这些法规的实施严格了准入条件,对维护行业竞争秩序意义重大,各级地方政府应严肃对待,认真执行,而不是流于形式。
再者,加快医改和医药分业的步伐,将医药零售业的市场从“潜在”的状态推向现实状态。长期以来,城镇医药市场基本超过85%的比重在于医药一体化的各大小医疗单位中卖出,药店所占有的比例极低。因此我们可以说,医药零售业只是城镇公费医疗用药和劳保医疗用药的一种补充,是药品消费市场的一个配角。医保改革使医药零售业增加新的市场机会,这是市场变现的具体例子。但是,目前推行医保的城市都反映有共性的特点,就是持卡人凭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的机会很小,数量很少,医院普遍控制处方外流,这种现象更引人注目到千呼万唤的医药分业改革这块坚冰上。所以,医药零售业要获得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或者说医药零售市场真正能形成,需于医改和医药分业完全推开之后。
多管齐下,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加强信息化管理 针对上述医药连锁零售企业的管理特点,医药连锁零售行业的信息化管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药品信息统一管理。医药药品种类繁多,进行统一管理可防止编码混乱;药品和化学制剂作为一种特殊的药品,进行统一管理可在销售时对特殊药品进行控制;药品对批号和有效期的要求相当高,进行统一管理,管理者可及时了解哪一种批次号的药品是否超过有效期,给企业挽回许多不必要的损失。
价格信息统一管理。价格信息统一管理可使企业对各个零售店的利润率进行控制,防止造成地区性价格差异,还可防止出现零售店追求高销售额不顾及利润的情况。
进销存相关数据进行网络信息集成。采购配送信息统一,使企业可以实现采购统一配送,降低了采配成本;销售数据的集成可使企业及时了解各零售店的经营状况,进行相关的销售分析,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有力的保障。
统一财务核算。连锁零售的财务管理基本上都是采用统一财务核算,因为各零售店基本上都是非独立核算单位,所以零售店的财务都是由企业总部进行统一管理。
符合医药连锁零售企业管理特点的信息管理系统必须具备以下功能:基础数据设置、药品价格管理、订货计划管理、零售店订退货管理、零售店库存管理、VIP客户管理、零售管理、零售店销售分析、零售店数据传输和交换。
管理信息化将为医药连锁零售企业面对入世所带来的挑战提供有力帮助。医药连锁零售企业实施管理信息化后在工作环节方面,减少了以前手工整理、复核、汇总单据的繁琐环节,工作效率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一笔业务的完成时间将缩短,人工成本也随之降低。
引进GPP,全面提升药房经营服务水平 GPP是《优良药房工作规范》的英文缩写。与目前国家强制执行的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不同的是,GSP是国家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硬性规范,而GPP则是一种行业自律规范,是在GSP的基础上建立的一个竞争平台,是全面提升药房经营服务水平的软件。
GPP作为行业自律规范,对药店主要有四点要求:药店的药学技术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首先关注的是患者的健康;药房所有活动的核心是将合适、合格的药品和健康的产品提供给合适的客户,并为患者提供适当的建议,监督药品使用的效果;将合理和经济地指导大众使用药品作为药师的一项重要职责;药房应该提供优质的、明确的、多样化的服务。
制定GPP,是适应我国深化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形势的需要,能满足广大群众自我保健、自我药疗观念日益增强的要求,它将充分发挥社会药房在医疗保健体系中的作用。
内外并重,培育品牌价值 品牌价值包括品牌外延和品牌内涵两个层面的内容。品牌外延,是指消费者对于该品牌的认知度;而品牌内涵,则表现为消费者对该品牌的综合满意度。品牌价值将会受到该品牌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促销、广告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个企业如果要创造最佳的品牌价值,需要实现两者的和谐统一,一方面通过品牌内涵的提升拉动品牌外延的增加,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发挥品牌外延对于品牌内涵的促进作用。
药店管理制度6
一、总则
1、为保障我市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享受便利的购药服务,我公司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深圳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深圳市医疗保障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特制定本公司医保管理制度。
2、门店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特别要认真宣传并严格遵守医疗保险药品用药服务的各项规定,保障门店医保药品管理符合规范。
3、门店店长全面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医保日常工作。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药品销售登记和指导合理用药工作。营业员负责医保的日常操作。全店人员共同努力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药品的配药率和配售药服务,全部药品必须规范定价、质量合格、安全有效。保证参保人员能及时购买到此类药品。
4、门店各级人员要积极配合医疗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日常监督和调查工作,包括提供药品处方、药品购进验收销售记录、调剂记录、票据、与票据相对应的清单、台帐、购(代购)药登记等有关资料,并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完整和及时。
5、全体人员要认真研究掌握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医疗保险政策和规定、药品专业知识,全心全意为参保购药人员服好务。
二、医保药品办理制度
A、请货管理制度
1、全部药品必需由公司统一调入,不得自行从其它渠道采购。
2、门店请货打算由门店采购员通过计算机系统生成,经店长审核同意系统上传总部。请货数量应该根据顾客需求、门店销量、单品潜力等实践情况合理确定,单请单进。
3、该请货打算经店长审核同意后,系统自动生成此类药品请货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产地、规格、生产企业、数量、请货日期等。
4、该请货打算如打算不当,造成谋划断档、商品积压、滞销或近效期等,门店承担相应义务。
B、验收办理制度
1、此类药品到货,收货人员首先查验随货同行单,核对件数、数量。收货人员与运输员交接后,准备验收。属冷藏药品到货,收货人员检查运输方式和运输过程的温度,如不符合规定,必须拒绝收货。
2、验收人员对照公司配送随货同行单,在待验区验收,逐批核对药品实物,做到票、帐、货相符。属冷藏药品的,在冷藏柜待验区验收,并需在规定时间内验收完毕。
3、核对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供货单位、收货单位、收货地址等项内容;
4、检查药品包装表面质量是否符合划定,有无药品破损、短缺等问题。3。验收人员必需做到未见到随货同行单拒收;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供货单位、收货单位、收货地址批号票货不符拒收;药品包装表面质量不否符合划定拒收。
5、验收员通过公司计算机系统查验同批号药品《检验报告单》。4。验收进口药品的包装、标签应当以中文注明品名、主要成份和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6、验收发理想货与随货同行单不符(基础信息、数量、批号、效期)、破损、近效期等问题,经与物流部确认后,可按配送差别处理。6。药品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应在随货同行单上签字确认,作为门店验收凭证保存备查。
7、验收员完成验收的同时在系统中确认入库,系统自动生成此类药品验收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差异数量、差异原因、验收人及验收日期等内容。
8、此类药品每次的进货票据(随货同行单)必须单独管理,确保有据可查,与清单须对应一致(验收记录)
C、配售操作流程
1、参保人员购药由门店执业药师负责接待,并监管药品配售全过程。
2、资格审核:
审核参保购药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定点医院医保医师开具的处方等,当人卡不符合、姓名不一致等不符合要求情况发生时,由执业药师向参保购药人员说明情况,不预配售。
D、处方审核:
1、审核处方医院、购药者姓名、医师签章、种类、用法用量、配伍及期限等
2、处方医师必需是该定点医院的医保医师,处方须有医师的签名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处方。
3、处方自开具之日当天有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有效期不得超过3天。处方一般最长不得超过30日用量。
4、处方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更改,须经原处方医师在更改处签章。
5、对有问题的处方,不得擅自更改,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改,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6、处方誊写要有明确的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
7、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8、药品名称(通用名)、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的书写要准确规范。
9、审核处方合格,执业药师在处方上签字后方可配售
E、收款:
1、营业员根据执业药师审核合格的处方和参保购药人员意向,并指导购药人到收银台交款,数量不得大于处方量。
2、参保购药人员,购药一律用现金结算,购药结束,需向门店索取专用药品贩卖单子、并在单子底联上签字。
F、验票付药:
1、营业员应在顾客交款后核对其购药单子无误后,按票信息将药品托付顾客。
2、对冷藏药品,先要指导顾客阅读《冷藏药品保存知情同意书》,并在《同意书》上签字。再核对单子后,按单子信息,将所售冷藏药品从冷藏柜中取出,迅速按需装入预冷好的便捷保温箱交予顾客,并提醒顾客冷藏保存。
F、购药登记:
1、请参保购药人员在购药记录上按要求登记购药情况(药店名称、购药时间、药品名称、规格、剂量、数量、用法等)并签名。
2、参保购药人员本人不能前来时,代购人必须出示参保患者及本人的身份证并对代购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购药时间、联系电话等进行登记,并要在购药记录上签名。
三、财务管理制度
1、要求参保购药人员,使用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卡结算,个人账户不足以支付的补充现金支付,购药结束,向参保人员提供电脑小票和医保记账清单、并请参保人员在清单上签字并留下电话号码。
2、对医保销售金额前50位的药品,门店必须做到每日动态盘点,每月全盘,确保时时账货相符,票货相符(即入库与验收记录、随货同行单相符,配售与销售记录、销售票据、参保人员购药登记相符)。
3、对参保购药人员建立档案,包括购药记录、定点医院医保医师开具的处方,专用药品销售票据,实施档案化管理。
4、加强的票据管理,其领取、使用、保管、核销等接受公司财务部统一监督管理。门店必须规范管理好票据,有序存放,以备核查。5、在门店收银和财务管理等事务中,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疗保险相关各项规定。
四、医保人员办理制度
1、全体员工穿门店统一工装、佩戴胸卡、仪表端正、准时上岗、不离岗、不干私活。
2、配售药品时核准姓名、药名、数量、讲清用法用量。同时,提醒顾客核对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合计。
3、热忱服务,一视同仁;语气温和,立场和蔼;文明用语,保密隐私;沉着冷静,避免矛盾;照章操作,严防差错。
4、接处方时说:“请您稍等”、“请您出示社保卡”等。发药时说:“药已配齐请您复核”、“请按说明书服药,如有疑问,请与本店药师联系”等。
5、不得说服务忌语,包括“不知道”、“药没有,找医生重新开处方”、“我没有办法解决”、“不行”等等。
6、门店配备执业药师,药师资质证明必需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明示。当执业药师变更时,及时上报医保监管部门并及时保护药师信息。7、执业药师必需在职在岗,上岗服务时应佩戴标明其姓名、资格、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8、执业药师应履行的职责是:
a、审核购药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定点医院医保医师开具的处方,处方不符合规范的不预配售。
b、审核购药参保人员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当所持社会保障卡与本人不符,必需仔细询问缘由,如果确因本人不能前来购药,需认真办理代购手续,如代购者不能提供相干证件,或有其它疑问时谢绝购药调配。
c、审核购药参保人员购药处方,其处方医师需是该定点医院的医保医师,处方须有责任医师的签名或签章,否则视为无效处方。不得拒绝参保人员正当购药请求,对不合格处方或剂量有疑义时,要告知参保人员,由原开处方的责任医师修改后再给予调剂。
d、做好购药登记,包括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接洽电话、药品通用名、单位、数量、用法、单价、金额、医保卡号、疾病及病史情况、要求购药人签名。如为代购,代购人必需出示参保患者及本人的身份证并对代购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购药时间、接洽电话等进行登记,并要求代购人签名。
e、指导并检查本店医保药品管理情况,督促店长做好医保管理日常工作。
五、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1、门店的统计信息实施计算机办理,计算机办理系统与公司的计算机办理系统联网,门店配备熟练的计算机兼职操作人员及与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相配套的计算机硬件系统,确保系统正常运转和安全。
2、确保医保药品进销存实施电算化办理,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符合。
3、未经批准,门店不得使用移动硬盘、U盘。不准将电话等移动设备连接到计算机上使用。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计算机桌面及系统各项设置必需符合总部要求。
4、门店质量负责人(质管员)、采购员、验收员经总部质管部审核确认,由总部信息主管部门授权。其变更,由门店提出,总部质管部审核确认,总部信息主管部门授权(门店无权自行授权)。
5、医保用计算机的安全办理
6、非经医保培训的人员,不得操作医保用计算机。
7、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互联网(上外网)相连或打游戏。
8、不得接受外来的任何U盘或安装其他电脑软件。
9、必需定期进行杀毒,避免电脑病毒的侵袭。
10、如果市医保信息中心通知,需要进行网络维护、升级,则按其通知要求执行。
六、医保费用结算制度
1、依照我市医保有关划定为参保人即时结算购药用度。参保人在药店购药结算时,只需支付按划定应当由参保人个人承担的用度,其余用度由甲方按我市医保相干划定向乙方支付。
2、本公司下属药店均使用所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即公司总部的银行账号进行结算偿付。
3、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疗用度支付办法》等划定公司总部财务室于次月15日前或者每季度将核对无误的上月或上季度药品记账用度数据报表报送医保局,申请医保记账用度结算。报送资料包括:在线核对提交医保药品记账用度等报表数据,上传医保医药用度结算申报汇总表。
4、如需更改结算偿付信息(如: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收款单位等),应于申请用度结算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和单位申请书等证明资料。
5、暂停营业、关闭或破产的,应当在暂停营业、关闭或破产的10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退回医保局账户。
药店管理制度7
(1)为保证药品质量,创造一个有利药品管理的、优良的.工作环境,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营业时间内所有营业员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站立服务。
(3)营业员上岗时不浓装打扮,举止端庄,精力集中,接待顾客热情,解答问题耐心。
(4)营业员上岗时讲普通话,使用“请、谢谢、您好、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不准同顾客吵架,顶嘴,不准谈笑嘲弄顾客。
(5)店堂内设顾客咨询台、顾客意见薄、缺药登记簿,公布监督电话,接待顾客投诉,并认真处理。
(6)备好顾客用药开水,清洁卫生水杯。
(7)做到小病当医生,大病当参谋。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8)出售药品时,注意观察顾客神情,如有疑意,应详细问病卖药,以免发生意外。
(9)销售药品时,不亲疏有别,衣貌取人,假公济私。
(10)如有违上述规定,将在季度考核予以处罚。
药店管理制度8
为加强药店治理,树立药店良好形象,提高员工素养,营造良好的营业气氛,特制定如下制度,望仔细遵照执行。
一、卫生制度
1、保持店内卫生清洁,药品摆放整齐有序。每位员工应每天搞好自己担当区卫生,检查不合格者,每次罚款xx元。
2、搞好个人卫生,衣冠干净,着装统一,上班期间不戴帽子者,每发觉一次,罚款xx元。
二、考勤制度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准时向领导请假。每天提前非常钟到岗做好上班前预备工作,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xx元。
2、事假:3日以内(含3日)按日扣发根本工资,4—6日按日扣发全额工资(其中3日扣根本工资),7日(含7日)以上按日扣发全额工资(其中3日扣发根本工资)。
3、婚假:婚假为7天,不扣工资。
4、丧假:直系亲属丧假为3天,不扣工资,非直系亲属丧假为1天,不扣工资。
5、病假:4日内(含4日)不扣工资,4—8日(含8日)扣发根本工资,8日以上按日扣发全额工资。注:根本工资=保底工资+岗位工资、全额工资=根本工资+绩效工资
6、年假:春节放假7天(三十至初六)初七全体员工正常上班,放假期间每店必需留2人值班,其余人员放假。值班人员可在“五一”或“十一”放假五天,不扣工资,假期不累积。
7、上班时间,不得频繁接打电话,接打电话每次不得超过2分钟,不得玩手机嬉戏,看电子书及上网等。不能吃零食,包括口香糖、刺激性或有异味食物,违返以上一项者,罚款xx元。
8、工作期间不得与熟人长时间谈天,无特别缘由不得带孩子上班。
9、经理和店长负责考勤制度的监视执行,监管不到者罚款xx元。
三、效劳制度
1、实行站立效劳。热忱对待每一位顾客,急躁答复顾客的询问,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口角,违返者每次罚款50元,并责令其向顾客赔礼赔礼。
2、实行首问负责制。顾客进入店内方可询问,员工间不得因绩效相互争抢顾客,首先询问的员工负责该顾客当天的询问、销售等环节,其他员工如与其争抢并开销售单的,罚该销售单绩效的2倍,该绩效归首问者。
3、每天检查货位,准时精确地补货。
4、凭积分卡兑换赠品,给顾客的赠品必需标在销售小票上面。
四、盘点制度
1、在店长的领导下,定期盘点店内及库房药品,做到精确无误,如有缺失,由全体员工按零售价赔偿。
2、准时推销近效期药品,如消失过期药品,由责任员工按零售价购置。
3、任何员工不得私自将药品带出药店,一经发觉,按药品价值的10—20倍罚款,并扣除当月工资,马上辞退。
4、私自添加销售小票或涂改统计数据者,一经发觉,按第3条惩罚。
五、学习制度
1、定期举办专题培训和业务学问考试,每位员工仔细学习并做好笔记,考试不合格者,罚款xx元。
2、店长负责按排新员工的'学习任务,新员工拜老员工为师,以最大努力快速把握、娴熟业务,尽量做到进店顾客不空手出店,努力提高营业额及自己的经济收入。学习完毕后经考试合格方可开票售药。
3、由店长负责每天进行一次例会,共同争论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处理顾客的反应意见及必要的工作安排等,每位员工要积极参加,集思广益,发扬仆人翁精神。店长要记录每次例会内容。
4、全部员工应互敬互爱,共同进步,和谐相处,不损人利已,不讥讽挖苦,不取笑他人,不以工作之处论长道短不结党营私。
六、其它
1、以上各项所涉及的罚款,应准时缴纳现金,由经理统一治理。
2、设立全勤奖,要求员工全年无迟到、早退、无请假,奖金元。
药店管理制度9
1、验收员必须是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学历或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
2、验收员熟悉《药品管理法》、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细则相关规定。
3、验收员严格按验收操作规程和要求对到货的药品逐批进行验收。
4、验收药品应当查验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验收报告书可以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保存。
5、验收员验收药品应当做好验收记录。
6、验收记录包括:品名、规格、剂型、批准文号、批号、有效期、厂家、供货单位、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及验收结论等。
7、验收抽取的样品严格按照药品验收抽样操作规程执行。
8、对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做到“有码必扫,扫后即传”。对条码模糊不清,无法扫描的.,应当拒收。
9、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当及时上架。
10、验收不合格的应当注明不合格原因,不得上架,并通知采购员及质管员处理。
药店管理制度10
为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根据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保健的需要,特制定本处方审核管理办法。
一、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包装;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
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三、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
四、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负责处方审核、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五、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式样应在药剂科留样备查。
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与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七、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处方药物的适宜性进行审核。包括以下内容:
(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得相符性。
(3)剂量、用法。
(4)剂型与给药途径。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八、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生,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上,经办人员签名,同时注明时间。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对于发生严重用药失误的`处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九、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品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发出药品时应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
十一、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处方,不得调剂。
十二、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处方、签署姓名、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该拒绝发药。
十三、处方由药剂科负责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出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
十四、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院领导批准、登记备案后,方可销毁。
十五、本规范所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指医院药剂科具有相应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和资质的人员。
药店管理制度11
连锁药店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提升效率:通过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流程规范,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2. 保证质量:严格的药品质量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品牌信誉。
3. 促进发展:有效的财务管理和审计,为药店的扩张和升级提供坚实基础。
4. 遵纪守法:法规遵从确保企业合法经营,避免法律风险。
5. 稳定团队:良好的员工培训和绩效考核,激发员工积极性,维持团队稳定性。
药店管理制度12
一、为确保所陈列药品质量稳定,避免药品发生质量问题,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陈列的药品必须是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的合格药品。
三、陈列的药品必须是经过本药店验收合格,其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的药品。
四、药品应按品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条件要求分类整齐陈列,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物价标签必须与陈列药品一一对应,字迹清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与一般药,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五、拆零药品必须存放于拆零专柜,做好记录并保留原包装标签至该药品销售完为止。
六、需要低温保存的`药品只能存放在冰箱或冷柜中,不得在常温下陈列,需陈列时只陈列包装。
七、中药饮片应一味一斗,不得错斗、串斗、混斗;装斗前应进行质量复核,饮片斗前必须写正名正字。
八、对陈列的药品应每月进行检查并予以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九、用于陈列药品的货柜、货架等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药店管理制度13
药店营业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专业形象:统一的行为规范和专业服务增强药店的专业形象,提升客户信任度。
2. 保证药品安全:严格的业务流程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错误发生。
3. 提高效率: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操作流程使工作高效有序,减少无效劳动。
4. 促进员工成长:培训和发展机会激励员工提升自我,增强团队稳定性。
5. 维护客户满意度:良好的客户服务和投诉处理机制,有助于维护客户关系,增加回头客。
药店管理制度14
连锁药店管理制度范本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组织架构与职责
2.商品管理
3.药品质量管理
4.客户服务与投诉处理
5.员工培训与发展
6.财务与审计
7.法规遵从与合规经营
8.应急与危机处理
内容概述:
1.组织架构与职责:定义连锁药店的各级管理层级、各部门职能,明确各岗位的`权责划分。
2.商品管理:涉及药品采购、库存控制、价格设定、陈列展示等环节的规范。
3.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来源合法,存储条件合规,销售过程中遵循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4.客户服务与投诉处理:设立标准的服务流程,建立有效的客户反馈机制,及时处理投诉。
5.员工培训与发展:制定定期培训计划,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设定晋升路径。
6.财务与审计:财务管理规定,包括会计核算、成本控制、预算编制等;内部审计制度,保障财务透明。
7.法规遵从与合规经营:遵守药品法律法规,定期进行法规培训,确保经营活动合规。
8.应急与危机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如药品召回、安全事故等。
药店管理制度15
为了准确调配处方,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1、药房调配处方人员应是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调配处方时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柜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3、本院药房只调配本院具有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调配院外处方和没有处方资格人员开具的处方。
4、调配和审核处方人员必须在处方上签字。
5、处方保存一年备查,应建立档案,按月装订,妥善保存。
6、对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中,如用装置瓶装的拆零药品,应保存原药品的包装、说明书和标签,并在瓶上注明药品的品名、规格和有效期等内容。
7、对拆零药品应建立记录,经常检查其外观质量,发现有变色粘连、过期等情况,应立即撤柜按不合格药品进行处理。
8、拆零和处方调配所用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药袋上应写明用法、用量、医疗机构名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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