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08 12:01:08 制度 我要投稿

[精]后勤的管理制度14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后勤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后勤的管理制度14篇

  后勤的管理制度 篇1

  一、管理的总体要求

  仓库是我校后勤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二、物资验收入库

  1.物资验收入库之前,应先进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验收入库,更不准投入使用。

  2.物资验收入库时,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待检验入库通知单》的要求签字,以明确承担物资保管的.经济责任。

  3.材料数量验收准确后,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存放就位,并及时登记《物资保管卡》及输入《物资储存台账》,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账。

  4.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入使用。如因工作马虎,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5.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供应部负责人处理,不得隐瞒不报,如有发生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三、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设置库位,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

  2.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检验材料的安全完整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情形发生,保管员不得隐瞒不报或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5.库存物资,未经负责人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报经负责人批准。

  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仓库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部门批准。

  四、物资出库

  1.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在库物资。

  2.车间领料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正常性领料单应填制《领料单》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图号、零件名称或材料用途,负责人和领料人签字。

  (2)非正常性领料应另行填写《领退料单》说明领料原因,采用“交旧领新”的方式办理领料手续。

  3.发料必须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4.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出入库台账要及时输入,不得压账。

  2.允许范围内的差错、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须及时上报《库存盘点表》,报经有关领导审批处理,以便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3.保管员调动工作,必须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有关领导见证,双方各执一份,财务部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

  4.对保管员失职造成的物资短少损失,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后勤的管理制度 篇2

  1、药库应具备有冷藏、心冻、防潮、避光、防火、防虫、防鼠等适宜的仓储条件,以保证药品质量。

  2、药库必须建立药品验收登记制度,按照难收项目逐一验收,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记录。验收登记本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以防备查。

  3、药库应按照药品剂型、分类和性质,分别保管储存。在仓库和冷藏柜内分别放置干湿温度计,并观察记录每天的.温度、温度,以保证药品良好的储存条件。

  4、特殊药品的管理应专人、专帐、专柜管理。

  5、药品出入库时要先办理出入库手续和微机出入帐,先后放、验收药品,做到发近存远,不合格药品不得入库。

  6、药库每月要清点盘存,做到帐物相符。各种单据要书写清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7、药库不得私自外借药品,临床科室如急需使用,必须履行借用手续。

  8、药库人员工作调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9、下班前要关好水电门窗,严禁烟火和无关人员入内,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后勤的管理制度 篇3

  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1、镇机关、各村的各项经费拨款,预算内、预算外收入集中统一由镇财政所进行管理。

  2、安排的经费,由财政所按照确定的资金来源渠道筹集资金,凭正式发票报销,专款专用。

  3、机关各项开支实行分级审核,统一审定入账。

  各条线的支出须事前请示,凡未请示,不予报销。

  支出票据报销时必须手续完备,由经手人注明日期、事由、用途,再报领导签字报销。

  未经签字同意,不予支出或报销。

  单张发票在 元以下的由镇长签字报销, 元到 元的,书记签字报销, 元以上的党委会研究决定后由书记签字报销。

  不按规定审批的,不得报销,不准入账;支出票证不是税务发票的不予报销。

  4、办公室及各办需要购买办公用品,应由办公室统一制定购置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镇长同意后方可购置,属政府采购的,由财政所按采购程序采购办。

  5、不准私人借公款。

  因公出差需要借款的必须严格控制借款数字,经镇长批准后方可借款,出差返回后一星期内必须报帐结清。

  6、差旅费报销,凡是上级明文会议或有公事需要外出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填写出差单,回来后由镇长审批。

  外出考察学习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7、镇各办、所的各项支出,一定要坚持量入为出、精简节约的原则。

  8、打字复印材料,原则上在镇上打印,确需到外部打印的材料,须到定点处打印。

  9、镇财政所必须严肃财经纪律,必须定期向镇党委书记、镇长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

  10、镇财政所工作接受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

  二、机关卫生制度

  1、坚持每日上午上班前清扫室内外卫生,下午下班后清洗办公用具,保证办公环境整洁。

  2、废纸屑等垃圾要放进垃圾桶并及时清理。

  3、办公用具要排放整齐、美观。

  4、每周一上午为卫生大扫除时间,各办除打扫本办公室外,还应按照我镇关于卫生区的安排做好本卫生区的清洁。

  5、机关环境卫生的检查、督促、落实由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操作,各办室配合实施。

  三、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主要服务于镇党委、政府的正常业务需要。

  2、车辆管理和调配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党政办应做好车辆的维护,保证车辆性能良好,外观整洁,平常作好检测,保证随时出车。

  3、车辆因公外出时,驾驶员必须随时注意安全,严禁酒后开车,不能违章驾驶,车辆证件随人同行。

  4、严禁公车私用。未经批准,驾驶员开车从事非公务活动,除承担运行费用外,造成责任事故由驾驶员自负,并给予通报批评及处罚。

  5、镇领导成员各办、所因公用车,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能用车。

  6、车辆的保养、维修,由党政办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在镇领导或财务人员的监管下进行保养、维修。

  7、外单位用车,未经主要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借车使用。

  8、节假日期间,单位车辆应统一停放至镇政府大院封存。

  四、食堂管理制度

  1、政府食堂主要服务于干部职工的日常用餐和接待上级领导以及会议用餐。

  2、党政办配备食堂管理员专人负责食堂管理,炊事员必须服从分管领导和党政办的安排,并保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和餐具的清洁。

  3、每天必须保证干部、职工按时就餐,不得随意提前。

  4、食堂炊事员请假须由分管领导审批,准假后方才可离开,但必须自己找人代班,保证干部、职工就餐和外来公务人员的接待工作。否则,按旷工论处。

  5、食堂炊事员应向食堂管理员及时反映各种生活物资的准备情况,所需物资一律由食堂管理员采购。食堂采购明细每月由食堂管理员进行统计汇总,并向主要领导汇报。

  6、食堂炊事员必须保证管好食堂内的餐具、电器和桌凳,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和丢失,照价赔偿。

  五、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镇党委政府印章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并建立登记簿和审批登记制度。

  2、凡使用镇政府印章,均须领导批准。

  3、不得在自定公文纸和自定介绍信上盖公章。

  4、印章使用登记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

  六、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1、要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程,禁止违反操作程序开关机器设备。

  对因此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计算机使用者的责任。

  2、微机房要密切注意所有正在运行中的计算机及其设备,以确定其是否运行正常,网络是否畅通;对出现的故障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排除,同时有关领导报告。

  3、严密防范计算机病毒。

  所有计算机系统必须加装防、杀病毒硬件或软件,并及时对其进行升级。

  禁止来历不明的硬盘、盘进行数据交换,禁止其他可能寄生病毒的载体进入计算机。

  4、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禁止非本单位人员使用微机。

  5、各办公室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发生故障维修及所需计算机软件耗材由办公室联系维修和

  后勤的管理制度 篇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和区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为了加强档案业务建设,进一步提高和规范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本局和局属各单位各项工作服务,结合本局实际,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管理机构

  本局各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办公室负责档案室管理,配备兼职档案管理员一名,负责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和各项详细的档案业务工作。为便于集中统一管理,保证档案完整平安,各科室设兼职档案材料收集员一名,定期收集整理本科室工作中形成的原始档案、资料,交局办公室归档。

  二、档案人员的职责任务

  (一)负责编制本局档案检索工具,以及档案文件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娴熟把握和应用计算机管理,做好档案保管、检索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负责接收、保管和供应利用等日常业务工作。

  (三)负责接收整理本局在工作和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对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立卷归档。

  (四)定期对档案的`保管质量,保管期限进行检查。

  (五)负责对各科室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六)负责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进行处理、销毁。

  三、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

  (一)凡本局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能够全面、系统地反映工作状况、精神风貌以及成长历史的各种档案材料,包括公文、会议材料、合同书、责任状、图表、图片、基建设计图纸、基建施工及验收资料、修理资料、土地红线图、会计资料、说明书等,其原始资料均交档案室统一负责管理。

  (二)以局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资料,须送两份至档案室存档,档案人员在每年年底以前,将各类会议的记录本、发文编号名目等归档保存。

  (三)本局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与会议结束后,办公室准时将会议文件资料支配传阅后归档保存。

  (四)局各科室应将打印文件有关资料的备份转盘定期送交局办公室归档保存。

  (五)档案人员应对各类资料进行具体登记编号,按内容分类保管,准时为本局各项工作的开展做好参考资料以及为后勤归档工作做好预备。

  四、档案资料的借阅

  (一)本局工作人员有爱护档案的义务。

  (二)查阅档案资料须首先填写《查阅档案登记表》,未履行登记手续者,档案室拒绝供应档案资料。

  (三)外单位查阅档案资料,必需持所在单位介绍信,注明利用者身份和利用档案的目的、范围,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予以查阅。

  (四)查阅档案,只限于在指定场所进行,未经批准,不得将案卷带出本局。

  (五)要爱惜档案,不得将档案任意拆卷、撕页、污损、涂改、划杠、折角、添字,严禁明烟。

  (六)严守党和国家机密,不得翻阅摘抄利用以外的档案。

  (七)查阅档案应统一抄录在16开纸上,不准随便摘抄在笔记本,如需复印(部分或全部)应事先在申请单上说明,按复印有关要求办理。

  (八)查阅档案、资料者应准时将利用效果反馈档案室,以利探究和总结档案利用工作规律,更好地为机关工作服务。

  (九)调离本局的工作人员,必需清理移交档案资料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五、档案鉴定和销毁

  (一)依据档案的使用价值,可将其保存期限分为一年至五年及长期保存等几个类型。档案人应定期对档案的保存期限重新做出鉴定看法,并报局档案鉴定小组(局档案鉴定小组由分管局长,办公室负责人和档案管理员组成)审批,以确定过期档案并进行销毁。日常鉴定工作由档案管理员负责。

  (二)档案销毁时,由档案员列出需销毁档案的清单和撰写报告并报局档案鉴定小组审批后方可进行。

  (三)销毁档案时,要有两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前应仔细清查核对,在销毁清册上鉴章,并将销毁状况报告局领导,销毁清册应列入档案保存。

  后勤的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学校后勤管理各项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促进建立科学、高效的后勤管理工作运行机制,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后勤管理工作应树立“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后勤保障”理念,坚持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原则和提高效能、周到服务原则,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条后勤管理工作实行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协调共商制度、请示报告区别制度、文件运行制度、工作时间离岗核准核销及工作委托等制度。

  第四条后勤管理处正副处长、分党委正副书记、正副调研员、分党委委员为领导班子成员,简称为后勤管理处领导,后勤管理处所属各中心及校医院的党政主要负责人简称为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后勤管理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党委为后勤管理工作的政治核心,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后勤管理处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行政工作实行对上一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党群工作实行在分党委领导下对上一级党群组织负责制。

  一、后勤管理处处长全面负责后勤管理处的行政工作,支持分党委书记做好党群工作。后勤管理处其他领导协助处长做好分管的行政工作并对处长负责。

  二、后勤管理处分党委书记主持分党委的党群工作,支持处长做好行政工作。后勤管理处其他领导协助分党委书记做好分管的党群工作并对分党委负责。

  三、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后勤管理处党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部门工作,并对后勤管理处党政主要领导对口或业务对口负责。

  四、部门副职是其分管工作的责任人,在部门负责人分工领导下工作,并对部门负责人对口负责。

  第二章会议制度

  第六条后勤管理工作实行处务会、处长办公会、分党委会会议、专题会议(部门会议)、分党委理论学习小组读书会、全体职工会议、其他会议等会议制度。

  一、处务会:原则上一周一会,为处内最高决策会议。由处长或分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处长主持研究行政议题、分党委书记主持研究党群议题),后勤管理处领导参加,有关部门负责人或人员列席参加。原则上由部门事先提交议题并经处长同意或处长与分党委书记事先沟通后确定议题,处长指定有关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务事项并形成处长、分党委书记签发的会议纪要(处长审定会议纪要中的行政内容、分党委书记审定会议纪要中的党群内容)。

  二、处长办公会:原则上按需召开,为处内一般行政决策和行政事务调度会议,由处长或处长委托副处长主持召开,后勤管理处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或人员参加。原则上由部门事先提交议题并经处长同意或处长确定议题,处长指定有关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务事项并形成处长签发的会议纪要。

  三、分党委会会议:原则上按需召开,为党务决策和党群事务会议,由分党委书记主持或分党委书记委托分党委副书记主持召开,分党委副书记及委员和有关党群部门人员参加,后勤管理处领导及非党员人员必要时列席参加;原则上由党群工作部门事先提交议题并经分党委书记同意或分党委书记与处长事先沟通后确定议题,分党委书记指定有关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务事项并形成分党委书记签发的会议纪要。

  四、专题会议(部门会议):原则上按需召开,为研究专题工作或部门工作的会议,由后勤管理处领导根据分管工作需要安排并主持召开,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事项进行专题研究,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务事项并形成会议主持人审签的会议记录。

  五、分党委理论学习小组读书会:原则上为月度例会,以时事政治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为主题内容。由分党委书记或分党委书记委托分党委副书记主持召开,由后勤管理处部门副职以上人员参加,非党员副职以上人员列席参加。原则上由党群工作部门事先提交议题并经分党委书记同意或分党委书记与处长事先沟通后确定议题,分党委书记指定有关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务事项并形成分党委书记审签的会议记录。

  六、全体职工会议:原则上为学期例会,以安排部署和总结表彰学期工作为主题内容。由处长或分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后勤管理处全体正式职工参加,有关人员列席参加。原则上由处长与分党委书记事先确定议题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处长指定有关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务事项。

  七、其他会议: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和时事政治安排,对重大事件、节日等及时召开相关会议。

  第七条主要会议议事范围包括处务会议事范围、处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分党委会议事范围。

  一、处务会议事范围主要包括:

  (一)研究决定本处对党和国家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意见。

  (二)研究决定本处的工作目标、工作计划、阶段性重要工作安排、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或工作总结。

  (三)研究决定主要涵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员聘任、员工进修培训、职工考核等事宜的后勤职工队伍建设。

  (四)研究决定本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问题。

  (五)根据学校财务规范,研究决定对预算经费、专项资金的统筹及使用。

  (六)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工作中遇到的突发问题。

  (七)研究落实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临时性重要工作。

  二、处长办公会议事范围主要包括:

  (一)研究决定本处对党和国家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意见。

  (二)研究处务会决定的各类行政事项落实措施或实施意见。

  (三)酝酿需要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方案或主导意见。

  (四)研究确定由处长负责的行政工作事项。

  (五)研究部署各部门工作任务。

  (六)研究制定行政规章制度,研究落实安全保卫工作。

  (七)研究落实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临时性重要工作。

  三、分党委会议事范围主要包括:

  (一)研究决定本处对党和国家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意见。

  (二)研究决定分党委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三)做好本处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提出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预备党员教育的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决定党员发展工作。

  (四)按照规定的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提出并上报干部任用的意见,拟定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五)领导本处的思想政治工作,分析职工队伍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加强网络管理、舆论宣传、校园文化建设、党支部建设和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

  (六)协助行政研究、讨论和实施重大改革方案及措施等各项行政工作。

  (七)研究落实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临时性重要工作。

  第八条会议议事规则:

  一、会议议题和开会时间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需要进行决策的重要议题,有关人员应做好充分准备,并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

  二、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经集体讨论后,由处长或书记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意见分歧较大时,应暂缓决定,待再商定或请示学校领导后确定。

  三、议事规则:

  (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二)凡需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替代。集体研究决定事项时,应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方针。

  (三)处务会、处长办公会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1/2,分党委会议与会委员必须超过2/3,方可举行。

  (四)分党委会研究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与会成员应对重大议题或重要事项,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并实行表决制,赞成人数应超过到会人数的1/2。

  (五)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临时动议其他议题或表决其他事项,尤其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事项。

  (六)对于带有实质性有争议事项,除紧急情况外,一般暂缓做出决定,应推迟决议,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或向上级组织、领导请示后,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

  (七)凡会议作出的决定,如需再次上会复议时,必须有一人动议,并在会前征得一定比例以上应出席会议人员同意(党政联席会、处长办公会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1/2,分党委会议与会委员必须超过2/3),否则不得复议。

  (八)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有关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九)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明确落实部门和负责人,有时限要求的也应一并明确。

  (十)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议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应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第三章坚持“三重一大”制度

  第九条后勤管理工作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简称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具体形式为处务会决策机制。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做好会议记录,载明会议名称、时间、主持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记录人员,每项议题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意见和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

  第十条后勤管理工作中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实行集体议事,必要时可进行会议票决,结果报学校分管领导审定,需要提交学校研究决定的事项须经学校分管领导初步审定后予以提交。

  第十一条处长、分党委书记是后勤管理工作中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后勤管理处其他领导对分管的工作和其他工作负有向处长主动建议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领导责任;分党委负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责任。

  第十二条后勤管理工作中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事项范围是指在学校事权划分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

  一、后勤管理处内的重大决策是指在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决策中的处内非资金直接关联的工作事项,包括:

  (一)研究决定后勤管理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决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并结合后勤管理工作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

  (二)审定以后勤管理处或以分党委名义上报的重要文件、召开重要会议的有关事项和制发的关于重要工作部署、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文件及规章制度。

  (三)酝酿后勤管理处全局性的.重大改革和重大工作部署,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要点、总结及重要工作,有形与无形办学资源的重大使用、配置与调整,重要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等事项。

  (四)研究决定后勤管理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基层党群组织和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党的建设工作和所属各党支部、分团委、分工会的请示、报告等事项。

  (五)研究决定后勤管理处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六)研究后勤管理处发生的异常或突发性事件的决策和处置、重要信访的处理、领导交办重大事项的办理与回复等。

  二、后勤管理处内的重要干部(人事)安排是指在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决策中的处内相关干部(人事)安排的工作事项,包括:

  (一)研究提出处领导的分工及调整意见并上报。

  (二)研究提出处内设机构、职责界定、岗位分解、任职资格设定及调整等体制改革重要问题的意见并上报。

  (三)研究提出人才队伍建设(包括招聘临时用工三个月及以上人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重要问题的意见并上报。

  (四)研究提出职工包括临时用工的工资待遇、医疗、住宿及晋职、晋级、晋资等涉及个人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意见并上报。

  (五)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或按学校要求需要提交的职工工作安排、交流、教育、管理、监督及考核、评比、推荐、表彰、奖励、处分等重要事项的意见。

  (六)研究决定或按学校要求需要提交的重要工作项目负责人及人员构成事项的意见。

  三、后勤管理处内的重大项目安排是指在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决策中的处内与资金直接关联的工作项目,包括:

  (一)研究决定或按学校要求需要提交的后勤管理处年度经费预决算及需追加的经费开支、经批准的年度预算在执行中的重大变动等事项的建议意见。

  (二)研究决定或按学校要求需要提交的规模较大的绿化与保洁、维修与建设、生活与饮食、楼宇与物业、医疗与保健等相关投资、工程等项目的意见。

  (三)研究决定或按学校要求需要提交的大宗办公设备购置及固定资产处置等事项的意见。

  四、后勤管理处内的大额度资金使用是指在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决策中的处内直接使用于关乎师生个人切身利益的资金和重大项目超过一定数额以上资金的项目。

  (一)研究决定或按学校要求需要提交的涉及师生福利待遇的重大事项。

  (二)研究决定或按学校要求需要提交的一定数额以上资金使用的意见。

  (三)符合学校规定的已列入预算并严格按预算执行的项目,可不再开会研究。重大项目安排资金的使用,已集体研究确定使用原则的,在使用原则范围内的具体支出,可不再开会研究。

  第十三条本规则第十九条中“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未包括的后勤管理工作中其他事项,超过半数领导班子成员认为应集体研究的,也须提交处务会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后勤管理处负责安排使用各部门的开源节流创收资金,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制度,纳入学校大财务统一管理。

  一、鼓励各部门或个人利用学校公有资产开源节流进行创收(含资金收入及物品,下同),开源节流创收资金必须逐级上缴后勤管理处、学校财务处,后勤管理处按收支两条线等有关规定给上缴开源节流创收的部门或个人予以奖励或分成,并归受奖或分成的部门或个人合法支配使用。

  二、各部门或个人进行开源节流创收坚持先申请、后批准、再实施的原则,即部门或个人首先提出创收申请,后勤管理处处务会研究批准并组织创收部门或个人实施。坚决杜绝违背上述原则的创收。

  三、任何部门或个人有以下行为的任何创收,必须上缴后勤管理处;对违反规定的,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利用学校国有资产及其附属设施、资质、证件、知识产权进行对外出借、租赁、变卖、转让、转租、抵押、改造、担保的所有收入;

  (二)各部门或引进学校以外的单位在学校内经商、推销商品、张贴广告等有收费罚款提成的促销行为的所有收入;

  (三)组织职工队伍或技术力量从事校外教学、科研、生产、服务等创收活动的所有收入;

  (四)应该归属学校的采购、查体及项目招投标等的折扣或提成的所有收入或馈赠的所有物品,以及销售物品(含废旧物品)、资料等收入;

  (五)经批准,欠款单位顶替学院债权的所有物品;

  (六)经集体研究认定的其他创收行为。

  四、各部门或个人的创收资金由财务处为后勤管理处单设课目统一管理。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处务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应全体到会;决策程序及要求是“确定议题、会前准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对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实行逐项表决,每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记录备查。如遇重大分歧,一般应暂缓决定。

  第十六条处务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实行处长、分党委书记在其他后勤管理处领导全部发表意见后再末位发言的制度,处长、分党委书记应待其他领导广泛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后再发表个人意见。

  第十七条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的,处长或分党委书记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其他领导通报。

  第十八条坚持“三重一大”制度的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第十九条后勤管理工作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就是通过一定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开有关党内事务、重大政务事项。

  第二十条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要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切合实际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除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不允许公开内容外,党务、政务工作内容应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主要内容是“三重一大”的有关事宜。

  第二十二条党务政务公开主要形式包括:

  一、在醒目和群众集聚位置设立公开栏并设意见箱。

  二、召开各类会议或以文件形式公开。

  三、利用手机短信、内部局域网等方式进行公开。

  四、通过各部门征求意见或建议形式予以公开。

  第二十三条党务政务公开分类包括:

  一、按公开时间分定期公开、时段公开和随时公开。

  二、按公开范围分对党内公开、对党外群众公开和先党内后党外公开。

  三、按公开内容分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

  第二十四条党务政务公开须严格按照“拟定公开内容——处务会议审定——党政主要领导审签——公开——登记建档”程序实施。

  第二十五条后勤管理处应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反馈落实。公开过程中,认真听取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实,以适当方式反馈,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协调共商制度

  第二十六条后勤管理工作实行协调共商制度。

  一、后勤管理处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贯彻集中统一领导和工作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重要工作须主动请示、汇报或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积极主动地自行办理。凡涉及其他后勤管理处领导分管的工作,须协调意见、共同商定;意见不一致时,行政工作由处长或处长办公会决定,党群工作由分党委书记或分党委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或会上个人意见服从会前酝酿时的个人意见决定。

  二、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出现工作交叉,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调、主办,处分管领导负责与处其他有关领导共商办理。

  三、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由主办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共商、研究处理,意见不一致时报处长或分党委书记按分工做出处理决定,也可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七条在部门职责分工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工作,由处长或分党委书记按分工做出处理决定,也可会议研究决定。

  第六章请示报告区别制度

  第二十八条实行学校外部、内部请示、报告有别制度。

  一、凡属以学校名义,用电话、当面汇报、公文等形式,向上级领导机关及学校以外单位的请示、报告事项,须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后办理,必要时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办理。来不及事前请示的,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二、学院内部的请示、报告事项,须按职责分工逐级进行办理。

  (一)县处级及以上来宾、新闻单位来宾、外宾等重要社交活动,须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执行学校接待工作暂行办法规定。

  (二)代表学校表态的重要事项,须向学校分管领导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必要时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办理。来不及事前请示的,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三)后勤管理处受理与之平行的学校其他各单位提出的工作事项,凡涉及2名及以上学校领导分工、协调的或需报送学校领导审批的请示、报告等,除特殊情况外,应请学校其他各单位领导签字后先报送学校党委(院长)办公室登记、审核,并由学校党委(院长)办公室按学校领导分工报送学校有关领导;一般不得直接受理。

  (四)后勤管理处向与之平行的学校其他各单位提出的工作事项,除特殊情况外,后勤管理处处长或分党委书记签字后,应先报送学校分管领导,并按学校分管领导意见办理。

  (五)凡后勤管理处需报送学校领导审批的请示、报告等,除特殊情况外,后勤管理处处长或分党委书记签字后,应先报送学校分管领导,并按学校分管领导意见办理;一般不得越级上报或多头分送。

  (六)请示、报告要一事一报、内容属实、观点明确,并提出明确意见或建议。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八条一款和二款(一)、(二)项中,来不及事前请示报告的,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七章文件运行制度

  第三十条后勤管理工作实行学校文件和后勤管理处便函两级发文结构,按照“谁签发谁负责”的原则办理。

  一、凡属以学校文号的发文分为对内文件和对外文件,须经学院党委(院长)办公室核稿送签、分工分类分级审签、由学校分管领导或学校主要领导签发。具体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二、凡属对内的后勤管理工作需要发函或形成纪要的,编制后勤管理处便函或纪要文号,由后勤管理处处长或分党委书记按分工签发,必要时须经学校分管领导签发。

  第三十一条凡属校内校外的新闻报道稿由处长或分党委书记按分工签发后提交,必要时须经学校分管领导签发。未经处长或分党委书记或学校领导同意,不得接受校外新闻采访。

  第三十二条实行统一收发、分别运转的文件管理制度。

  一、后勤管理处领导及各部门收到的上级或学校以外单位的各类文电,或参加上级或学校以外单位的会议带回的各类文电,交由处长或分党委书记按分工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或请示的同时,要及时、统一转交后勤管理处统一编号登记、管理,部门或个人不得积压、留存,不得越级送往学校领导。

  (一)凡属于行政工作的各类文电,送处长阅办。

  (二)凡属于党群工作的各类文电,送分党委书记阅办。

  (三)重要的行政、党群工作文电或属于党政工作结合的各类文电,须送处长、分党委书记共同阅批。

  (四)对急办的各类文电,处长、分党委书记阅办的同时要立即向学校有关领导、单位报告,保证工作及时进行。

  二、各类文电的阅办、运转、落实。

  (一)处长、分党委书记应协商明确一名兼职人员负责各类文电的具体收发、运转、落实,按照学校党委(院长)办公室要求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文书、档案、保密等工作。

  (二)处长或分党委书记阅办的各类文电由处长或分党委书记组织在处内及各部门运转、催办并监督落实情况,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有关部门、人员应及时将落实情况报处长或分党委书记。处长或分党委书记每个寒暑假负责组织进行一次各类行政或党群文电归档工作。

  (三)处长、分党委书记对共同阅批文件,共同负责组织在处内及各部门运转、催办并监督落实情况,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有关部门、人员应及时将落实情况报处长和分党委书记。处长负责组织该类的文电归档工作。

  (四)分党委书记每个寒暑假负责组织进行一次校内校外新闻报道稿的归档工作。

  (五)各部门承办的各类文电等,应按文电时限要求及时处理,特急文电要随到随办,做到件件有结果,并及时反馈给处长或分党委书记。

  (六)凡涉及几个部门的,主办部门应主动出面协商,协商有困难的由处长或分党委书记协调。

  第八章工作时间离岗核准核销及工作委托制度

  第三十三条后勤管理处领导、部门责任人工作时间离岗(指1天及以上,下同)实行核准核销制度。

  一、处长或分党委书记工作时间离岗1天的,应提前向学校分管领导报批;离岗2天及以上的,还应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报备。

  二、后勤管理处其他领导、部门责任人工作时间离岗1天的,应提前向处长报批;离岗2天及以上的,还应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备。

  三、部门副职工作时间离岗1天及以上的,应提前向部门责任人报批并向处长报备。

  四、后勤管理处及其部门组织集体活动离开济南市,以及参加全国、省、市组织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不论在何地举办,均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必要时须经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同意。

  第三十四条后勤管理处领导、部门负责人工作时间离岗实行工作委托制度。

  一、后勤管理处处长工作时间离岗前,根据工作需要向分党委书记委托工作,分党委书记在外地的情况下按序向副处长委托工作,并向后勤管理处其他领导讲明情况或部署工作。

  二、分党委书记工作时间离岗前,根据工作需要向处长委托工作,处长在外地的情况下按序向副处长委托工作,并向后勤管理处其他领导讲明情况或部署工作。

  三、后勤管理处其他领导工作时间离岗前应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副职讲明情况或部署工作,期间分别由处长、分党委书记按分工代理其分管工作。

  四、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副职工作时间离岗前,应向本部门讲明情况或部署工作,明确一位工作责任人。

  第三十五条上述人员工作时间离岗或参加会议、活动结束返回学校后,须向离岗批准人和报备人报告、核销;临时主持工作的后勤管理处领导或部门有关受托人员应与其交接受托期间的工作。

  第九章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十六条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关键是狠抓落实、强化执行力。

  一、通过处务会尽量减少处长办公会、分党委会;会议决议的事项,涉及行政工作的内容形成处长办公会纪要或决定,涉及党群工作的内容形成分党委会纪要或决定,“三重一大”的内容形成处务会会议纪要或决定。对于需要提交会议研究并形成决议的重大事项,处长或分党委书记要与其他各领导提前沟通,避免临时动议。必要时,处务会、处长办公会、分党委会仍可单独召开。

  二、其他各类会议也应有机结合召开。

  三、后勤管理工作中向上级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上级下达的重要任务或工作事项,学院重要工作及重大问题,必须经处长、分党委书记或处务会、处长办公会、分党委会研究决定。

  四、各类会议要精简缩减、灵活机动、讲求实效。会前充分准备,会后督察催办、及时通报、狠抓落实。

  五、后勤管理处领导及其部门要及时、全面地掌握所分管的工作或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根据学校年度、季度、月度的工作重点,亲自制订实施计划、工作目标和落实措施等。

  六、与会人员要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与会期间要关闭手机或设定在静音状态,禁止中途退场或随意进出。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规则适用于我校后勤管理处及所属各部门和职工,须认真坚决贯彻。

  第三十八条本规则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处长、分党委书记是落实本规则的责任人。

  第四十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后勤的管理制度 篇6

  为加强对职工班中餐食堂的管理,端正工作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把职工食堂办成一个清洁、整齐、舒适、文明之家,根据全国煤矿食堂管理标准化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的原则

  1.职工食堂以为职工服务为总的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对外营业,要让职工吃热、吃饱、吃好。

  2.为造就xx特大型现代化矿井总的要求,食堂管理贯彻成人增效,精简效能的原则,做到一专多能,分工明确,分工不分家,全面地全天性地为职工服务。

  3.炊管人员的收入要与职工的'满意程度,食堂的营业额盈亏以及全矿的生产经营情况等方面挂钩,上下浮动,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4.职工食堂是和工人的健康,生活密切相关的地方,所以要对炊管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职工和炊管人员的就餐,固定资产低质易耗品管理,粮油肉菜等的管理,采购保管等制度,各岗位工作的责任制等,都要规范化,制度化、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二、努力钻研技术,提高整体素质。

  1.食堂炊管人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努力钻研技术,提高烹饪技术,改善服务态度,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

  2.食堂炊管人员的身体素质,必须符合《卫生法》要求,坚持做到无疾病,养成讲卫生,衣帽整齐的良好习惯。

  3.提高饭菜质量,杜绝用变质食品,腐烂蔬菜做饭菜,要保证热菜、热馍、热汤。

  4.炊事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吸烟,戏闹、穿便服、穿高跟鞋和拖鞋,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饭菜多样化,一般每餐要2~3个大锅菜和各种小炒,馒头、米饭和面条等,每餐不少于两样,早餐花样要多,一定做到做工精细,质鲜味美价廉物美。

  后勤的管理制度 篇7

  后勤服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系到公司的运营效率和员工满意度。良好的后勤管理可以:

  1. 提升工作效率:通过有效的资源管理和设施维护,减少因设备故障导致的中断,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2. 保障员工福利:优质的餐饮和清洁环境有助于员工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工作满意度。

  3. 防范风险:通过安全管理,降低意外事故的发生概率,保护公司的资产和员工的安全。

  4. 塑造企业形象:一个井然有序的后勤体系展示了公司的专业性和对员工的尊重,有利于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

  后勤的管理制度 篇8

  学校的财产物资是保证完成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所必须的物质条件,一定要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效能。

  一、全校师生员工,家属都要以校为家,爱护校产,损坏公物者要照价赔偿。

  二、建立财产登记簿,总务处按财产类型分别编号,建好实物账,分办公室和个人保管。

  三、教学器材建立领用簿,要求手续齐全,期末清点回收,如有人损坏或遗失,应负责赔偿。

  四、实验室的仪器、艺体组的器材及电教设备等必须有实物账。并做到账物相符、妥善保管,责任到人,建立领用制度,易耗品自然损耗除外;其它器件、器械如有损坏,要负责照价赔偿。

  五、公物管理员每期初必须与各班、处、室签订公物管理协议,期末结束将按协议兑现公物管理的奖和惩。

  六、教职工宿舍及出租门面的门、窗、玻璃的损坏一律由注租户自行负责赔偿。教室、学生公寓、办公室等公用设施的维护,须由各使用科室和责任人申报计划,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修缮。

  后勤的管理制度 篇9

  工作时间规定:

  1、项目总监根据工程管理的特殊性,结合各工程具体情况,在确保监理优质完成的前提下,自行安排项目人员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可灵活调整;

  2、连续工作后须保证休息时间;

  3、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进场后七天内制订作息时间计划; 4、作息时间计划必须经项目管理部审批; 5、每周上班时间不得少于6天。

  一周出勤计划:

  6、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根据工作计划制订本周轮休计划; 7、轮休计划尽量考虑在周六、周日安排轮休;

  8、若周六、周日无法安排轮休,须根据工程进展集中安排休息; 9、轮休计划在每周一晨会制订。

  考勤抽查点:

  10、抽查点:考勤表、监理日志、晨会、巡视记录、监理资料、监理;

  11、从抽查点核实考勤的'真实性。

  监理日志抽查:

  12、日记填写是否连续;

  13、日记内容是否与其它抽查点相符;

  14、日记内容是否真实。

  晨会签到表抽查:

  15、项目总监(或其代表)组织晨会签到;

  16、因值班轮休未签到,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备注说明; 17、晨会签到表月底报项目管理部。

  监理资料抽查:

  18、项目管理部考核前查阅现场监理资料; 19、涉及考勤考核的监理资料; 20、监理函件; 21、监理工程师通知;

  22、会议纪要;

  23、其它资料。

  迟到、早退、旷工:

  24、上班迟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上班时间为迟到; 25、下班早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下班时间为早退; 26、旷工:

  1)、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监理人员离开工地现场; 2)、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 3)、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假不上班; 4)、未向项目管理部按时销假;

  5)、未向项目管理部办理延假手续,不上班;

  6)、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负责对迟到、早退、旷工进行监督。

  后勤的管理制度 篇10

  宾馆后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提升效率:通过规范化的流程,减少无效劳动,提高工作效率。

  2. 降低成本:有效控制资源消耗,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利润空间。

  3. 保证质量:确保服务质量和环境卫生,提升客户满意度。

  4. 保障安全:预防安全事故,保护员工和客人的人身安全。

  5. 促进和谐: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制度,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士气。

  后勤的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条后勤产业处公章、各部门的.公章、合同专用章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第二条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第三条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第四条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后勤产业处办公室指定人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横传。

  第五条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办公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

  第六条保密文件、资料严格借阅登记制度,保密员应定期清查收回。

  第七条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保密部门。

  第八条保密文件、资料,应按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审批手续。

  后勤的管理制度 篇12

  旅苑酒店实行目标管理,为切实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企业效益,实现企业上新台阶,根据有关会计法规和本酒店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总原则

  1.酒店各员工必须遵纪守法,从酒店整体利益出发,相互协作。

  2.酒店各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

  3.必须做到钱帐分管,帐物分管,手续齐全。

  4.每项业务必须签字,“签字”就是牵制。

  二、材料采购制度

  1.材料库存既要保证生产需要,又要防止积压,采购费用小。

  2.每次采购必先由仓库向采购部门申请。

  3.采购部门根据申请订单,经部门经理审批方可联系采购。

  4.采购部门必须保证物资及时、保质、保量、价优到位并能取得增值税票。

  5.材料进入酒店以后,仓库人员必须及时清点数量,验收合格后,仓库人员填制入库单及时登记入帐。

  6.供应商必须提供发票、我酒店订单,经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才可付款。

  三、销售业务制度

  1.销售业务人员必须详细登记客户资料。

  2.销售业务人员必须同客户确定好售价、付款方式、送货方式以及有关事项。

  3.酒店与客户签订的各类经营合同,应及时交财务部门存档。

  4.酒店部门经理给客户价格优惠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并留财务部门存档。

  四、费用报销制度

  1.业务招待费:

  (1)必要的业务招待原则上在酒店内部消费,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1、总经理级干部及随行人员,按50元/人(含烟、酒水)的标准接待;

  2、副总经理级干部及随行人员,按40元/人(含烟、酒水)的标准接待;

  3、经理级干部及随行人员,按40元/人(含烟、酒水)的标准接待;

  4、一般工作人员,每餐按20元/人(含烟、酒水)的标准接待;

  5、陪餐人数一般控制在3人以内,特殊情况需要提高招待费标准的,报法人代表批准。

  (2)外出时发生的招待费用需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报分管院长批准。

  2.差旅费:

  (1)因公外出人员,原则上乘公交车辆,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的,需经总经理批准;

  (2)如需在外住宿的,住宿标准为:部门经理以上人员150元/天;其他人员80元/天;

  (3)因公外出时单位无车,需租用外部车辆的,需事先经总经理同意。

  3.职工工资、奖金支出,根据公司每年制定的具体方案实行。非常规工资、资金支出,由总经理负责审批,再报分管院长审批。

  4.购入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等:

  (1)购入低值易耗品,以部门经理同意,报总经理审批,报销时需由保管人、登记人签字。

  (2)购入固定资产时需填写固定资产审批表,经分管院长批准后购入,报销时由保管人、登记人签字。

  (3)固定资产大修,装修、改造项目支出,由相关部门会同学院总务处,组织上报预算计划,上报分管院长审批,若预算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同时需附上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完工时,根据决算书报分管院长审批。

  5.日常维修费用,由部门填写维修单交维修组,并做好维修记录,如需更换、补充物品,仓库未存的,经总经理同意批准临时购入,报销时附相应的维修单。

  6.餐饮部直接进厨房的食品原材料,由厨房专管人员签字、经餐饮部经理审核后,再报总经理批准。对于大米、色拉油等每月定期结算的原材料及水产、蔬菜鲜肉等投标价格的原材料,由厨房专管人员、出纳、餐饮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

  五、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必须遵循钱帐分管,钱票分管原则,会计管帐票,出纳管钱。

  2.每项现金收入必须由出纳开据票据,并在票上签字盖上“现金收讫”戳记。

  3.出纳必须根据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经理审批的凭据付款。

  4.出纳必须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核对收入、支出、余额并与实际库存现金相符,做到日清日结。

  5.出纳不得擅自借款给员工,借款必须有总经理批准签字,并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6.月底会计同出纳核对现金余额和银行存款余款,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后勤的管理制度 篇13

  一、总务科物资采购职责

  (一)负责对全院的家具设备,办公、劳保、生活用品,水、暖、电气、维修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工作。

  (二)根据各办公室的需要,制订各类物品的年度、季度、月份的临时的采购计划,报请领导审批后及时采购。

  (三)计划采购,计划用款,注重质量,注意节俭。

  (四)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做好物资采购用款申请、报销工作,履行验收入库手续,做到物件、凭证对口,一次借款,一次清账。

  (五)必须全力以赴,积极采购办公、生活保障等急需物品。

  (六)进行货源调查,了解市场行情,择优选购,做到物优价廉。

  二、后勤采购的注意事项

  (一)根据医院规定,后勤采购包括家具、办公用品、材料及设备等。

  (二)负责采购工作的人员要时时、处处以医院利益为重,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三)采购工作严格按照申请、立项、审批、研究采购方式、签署合同、验收、登记入帐、资料归档等程序规定执行,明确各个环节上的责任和权限,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货比三家、集体决策、择优购置。

  (四)采购产品时必须明确产品的厂家、信誉度、品牌、规格、

  型号、标准、合格证、质保书、准用证、价格、提货地点等,严防购入伪劣产品。

  (五)采购活动中如涉及供应商的任何“折扣”、“让利”等,均应在实际采购合同中以“让利”或“捐赠”形式体现。

  (六)购销合同的签定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维护医院权益,由经办人起草合同样本,办理合同会签审核手续合格,盖章生效。

  (七)购置的产品到达,要认真验收其产品的'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标准、合格证、质保书、准用证等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拒收。各单位负责人应对采购的产品质量进行把关,防止不合格产品,做到人人把关,一丝不苟。

  (八)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加强监督管理,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九)维护医院信誉和利益,采购付款工作按照合同执行。

  (十)大宗物资采购按照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库房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努力保管好仓库物资。

  (二)坚持计划供应,适当集中,方便领用,服务医疗的原则。

  (三)库存物资既要保证供应,又要防止积压。

  (四)一切物资入库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入库前,必须检验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合格的方可入库。如

  物资质量、数量、规格不符时,由采购人员负责与供货单位联系处理。

  (五)仓库管理要做到三清、两齐、四号定位和九不,即:

  1.三清:规格清、材质清、质量清。

  2.两齐:库容整齐、摆放整齐。

  3.四号定位:按物类或设备的库号、架号、格号、位号存放。

  4.九不:不锈、不潮、不冻、不腐、不霉、不变质、不坏、不漏、不爆。

  (六)定期编制仓库与设备物资库存情况报表。一切报表应符合规定,账物相符,并按国家规定的产品目录顺序排列好台账。报表要准确,并与财务相符。

  (七)须按计划执行物资发放程序,并且有一定的批准手续,不符合手续的不得发放,并保存好原始凭证。

  (八)各办公室要有专人领取和专人管理使用一切物资,严格物资额定制度,物资出入要有一定手续,建立台账,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浪费。

  (九)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根据医疗、维修等方面的需要和保质保量、齐全配套、经济合理、保障供应的原则,做好预测和采购的决策。

  (十)采购工作必须坚持原则,掌握标准,执行制度,严格财经纪律,不允许有损公肥私的现象存在,做到无计划不采购、质量规格不明不采购、价格不合理不采购。

  (十一)库存物资必须按国家规定合理损耗。低值易耗物、仓库

  报废物资必须每月或每季度一报,报物资采购管理小组审批后报废。如有不合理损耗,应查明原因,写出报告,经财务审批后做账务处理。

  (十二)严格执行仓库岗位责任制,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内,库内禁止烟火。因玩忽职守造成物资损坏、仓库被盗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十三)物资出入库必须点数、过秤,做到账物相符。物资不得出现损坏、变质、短缺等现象。

  后勤的管理制度 篇14

一、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二、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盛放荤食品与盛放蔬菜的容器分开使用。

  三、肉类、水产品、蔬菜分池清洗,洗净后放在食品货架上。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四、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洗后无鳞、鳃、内脏。

  五、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清洗后的蔬菜无残留污物、杂草。

  六、加工结束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七、应有收集垃圾及废弃物的.带盖的垃圾箱(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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