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26 13:34:00 制度 我要投稿

【荐】变更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变更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荐】变更管理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1

  变更管理的重要性在于:

  1. 控制风险:通过规范化的流程,降低因变更导致的`系统不稳定、业务中断等问题。

  2. 提升效率:确保变更有序进行,减少资源浪费,提高项目成功率。

  3. 保障合规:确保变更符合法律法规,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4. 改进决策:通过回顾和记录,改进未来的变更决策,实现持续优化。

  5. 增强信任:透明的变更管理能增强员工、客户及合作伙伴对企业的信任。

变更管理制度2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涉及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等多个阶段,旨在确保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防止因随意变更导致的成本增加、进度延误和质量下降。

  内容概述:

  1. 变更申请:明确变更发起的.程序,包括提出变更理由、影响分析和初步解决方案。

  2. 变更审批:设定审批流程,确定各级审批权限,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 变更通知:规定变更信息的传递方式和时间,确保所有相关方及时了解变更情况。

  4. 变更执行:制定变更实施计划,监控执行过程,确保变更按计划进行。

  5. 变更评估:对变更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变更管理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3

  (一)组织机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成员单位:

  HSE部、综合办公室、工程管理部、投资控制部、财务部

  (二)职责

  1、组长是制度变更最终确认与审批人;

  2、副组长是制度变更管理的最终确认与审核人;

  3、各成员单位负责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变更管理

  HSE部是健康、安全、环护相关制度变更管理的主管部门。

  综合办公室是岗位职责、物资管理相关制度变更管理的主管部门。

  工程管理部是项目管理手册、统筹计划等制度变更管理的主管部门。

  投资控制部是投资控制制度变更管理的主管部门。

  财务部是财务制度变更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三章

  变更程序

  第四条

  变更申请人首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或者是实际情况提出变更申请的内容,说明变更的理由。如果变更涉及到设计,施工,监理、勘察等单位,由申请人与相关单位进行详细沟通,确保变更内容能够执行或按目标完成。

  第五条

  为了对变更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要求对制度变更前负责变更管理部门要与涉及相关部门进行讨论,确保制度变更后能相互配合、执行。

  第六条

  变更后管理制度要以文件形式下发或者重新印发变更后制度下发。

  第七条

  变更人员的职责

  (一)变更申请人:指提出变更申请的人员,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项目部实际情况提出变更。

  (二)部门负责人:变更部门负责人对提出的变更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其变更符合项目部和上级制度要求,综合考虑变更后责任和义务与个人能力、相关协调部门的职责、配合能达到预期目标。

  负责人也可作为申请人提出变更申请。

  (三)项目副经理审核人:负责确保审核用的文件符合国家、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的制度要求,变更后责任和义务与部门相关能力能相适应,变更后的.制度能对项目建设有促进、提高作用。

  (四)项目经理审批人:是最终变更制度的审批负责人,宏观考虑变更后制度符合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对项目管理有提高,各部门间便于相互配合、明确责任、推进项目建设。

  第八条

  变更的申请审批。

  审核人、审批人同意变更申请,应在变更申请表上签名。制度变更通过审批后申请人通知所有受变更影响的部门;

  审核人、审批人不同意变更的申请,将变更申请表退回申请人,告知原因。

  所有制度变更通过审批后以纸质方式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二O一七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制度变更申请表

  变更申请部门

  变更申请人

  变更申请时间

  变更制度名称:

  申请变更的理由:

  部门负责人审核意见:

  审核人:

  xx年xx月xx日

  项目副经理审核意见:

  审核人:

  xx年xx月xx日

  项目经理审批意见:

  审核人:

  xx年xx月xx日

变更管理制度4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清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建立变更管理制度,对管理制度、xx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设备工作参数及联锁、xx等永久xx或暂时xx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风险辨识和控制。

  一、职责

  1、技术员负责对xx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设备工作参数及联锁、xx等变更实施管理。

  2、办公室负责对管理制度等文件变更实施管理。

  3、其它各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有关变更的管理。

  二、程序

  1、变更管理要求

  (1)明确变更内容;

  (2)规定实施变更的程序;

  (3)对由于变更可能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价;

  (4)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控制措施;

  (5)将变更的内容,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对xx作人员进行培训。

  2、变更类型

  (1)工艺、技术变更,主要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2、原料介质变更;

  3、工艺流程及xx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4、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5、xx作规程的变更;

  6、工艺参数的变更;

  7、公用工程的水、电、汽、气的变更等。

  (2)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3)管理变更,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4、管理制度和xx作规程的变更;

  5、管理职责的变更;

  6、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3变更程序

  (1)管理制度、xx作规程、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文件变更按《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获取和符合xx评价》、《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2)其它变更按以下变更程序执行:

  1、变更申请。在实施变更前,变更申请人应填写《变更实施表》,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2、变更审批。《变更实施表》应逐级签署意见,并经主管领导审批,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变更及对变更进行风险评价,制定控制措施。

  3、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实施过程严格按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4、变更验收。变更实施后,变更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5、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前,应将变更情况书面告知相关人员,并对其进行教育培训。

  (3)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应满足《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和《安全废弃和处置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

  (4)变更完成后,实施变更部门将《变更实施表》复印一份交安全处备案。

  三、引用标准

  1、文件控制程序。

  2、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获取及符合xx评价管理程序。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设备管理制度。

  5、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6、安全废弃和处置管理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5

  1、发包方工程部为工程变更主办部门,各相关部门会签,报有关领导审批。

  2、内容

  2.1工程设计变更的定性划分。

  2.1.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工程变更,并办理变更手续。

  a)建筑面积、层数的增加与减少;

  b)建筑标准、功能、构造、标高的改变;

  c)由于设计原因,本公司要求或施工单位要求形成工程结构的改变;

  d)基础做法(包括构造、截面、材料)的改变;

  e)建筑设备(包括给排水、电气、卫生器具、采暖通风、电讯、电梯、电视等)的位置、线路、数量、构造的改变;

  f)使用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包括种类、规格、型号)的改变;

  g)市政工程、配套工程的改变;

  h)由于设计原因或施工单位造成的工程事故而形成的变更或相关项目的`变更;

  i)其他设计或本公司原因造成的变更。

  2.1.2凡属下列情况,不能作为工程变更。

  a)因设计不完整或差误,按《图纸审查会审意见书》补充的图纸与说明;

  b)因施工质量造成的返工;

  c)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允许偏差;

  d)虽改变施工工艺、方法,但未改变设计。

  3工程设计变更的程序与要求。

  3.1建设规模、外形、外装饰变更的程序与要求。

  当发生建设规模(包括层数、面积)变更,外形(包括高度、屋面构造、外墙窗面积)变更,外装饰(包括装饰物、花饰、线条、装饰材料、色彩)变更,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3.1.1经本公司审理后办理申报文件。

  该类变更的主办部门,当需变更时,应由编制申报文件,报市规划管理部门。申报文件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地址、变更内容、变更理由、所需资金额度,经发包方工程部、材料设备部、计资部审理并会签后报发包人项目总经理批准形成公司申请报告。

  3.1.2公司将变更申请报告报原批准单位呈批。

  3.1.3变更获准后,本公司及时书面通知设计单位,办理设计变更。

  3.1.4形成变更图后,公司应分别将变更图纸、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和发包方工程部,变更文件应向材料设备部、计资部传阅周知,由发包方工程部组织变更实施。

  4功能、设备、建筑物内部墙体变更程序与要求。

  a)当发生卫生器具、采暖通风、煤气设备变更,内墙分割开间、进深、内墙装饰材料变更,应由主办部门编制变更文件,经工程部、材料设备室部、成本部、计资部会审会签后,报总经理批准生效。

  b)发包人项目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通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发包方工程部、材料设备室部、成本部、计资部,由工程部组织变更实施。

  5、由于设计原因而发生的重大结构(方案或形式)变更,应由发包方工程部提出,报发包人项目总经理批准再作变更设计,同时通知工程部、材料设备室部、成本部、计资部,并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组织实施。

  6、一般小规模的构造性变更,不涉及建筑外形、变更总价在五千元以内的,由工程部主办,报公司分管领导后即可组织实施。但应通报计资部、材料设备室、成本部。

  7、对因地基深浅变化和基土强度原因形成的基础做法变更,应由发包方工程部随基础工程验收办理竣工图和工程追加减手续,可不办理申报手续。

  8、对3.1、4、5条范围的变更在未办理审批手续和未获准时,一律不准实施变更。

  9、由于设计不合理或失误形成的设计变更,不能支付变更设计费。

  10、所有设计变更均以批准文件或变更为准,口头通知无效。

  11、设计变更获准后,成本部按批准规、范围、标准、做法编制调整预算,在工程决算时办理追加减。计划、统计人员办理计划调整和实际量。

  12、设计变更文件与图纸应作为工程资料的组成部分,妥善保管,统一归档。

变更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1.1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工程变更审批程序,避免工程变更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同时保证工程质量,使建设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的运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的均应遵守本制度。

  1.3 本制度所称的工程变更是指工程项目实施中出现(1)实际情况与原设计文件不符,(2)原设计的错误、遗漏,(3)因其他客观因素而改变原设计方案、结构、数量(4)调整原合同中的工作内容等。

  1.4 公司工程项目建设应严格按图施工,原则上不得发生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应遵循科学、合理、真实、经济和及时的原则,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章 工程变更管理机构和职责

  2.1 公司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实行现场人员、项目部、项目领导小组三级审核管理的原则。

  工程项目便跟的决策权属项目领导小组,重要变更的审批权由总裁执行,项目组是工程变更管理的执行部门和监督部门,现场工作组具体负责变更申请的现场复核。

  2.2 现场工作组是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组织,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监督,也是对工程项目熟悉最高的部门,在现场管理过程中应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应履行如下职责:

  (1)可以提出工程变更;

  (2)调查复核确认工程变更事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否决相关方提出的变更申请。

  (3)配合其他部门进行确认工程变更方案、变更预算等,工程变更经批准后发送工程变更通知;

  (4)工程变更后施工的监督。

  2.3 项目部作为工程项目变更的协调沟通机构,负责

  (1)提出工程变更,复核工程变更申请;

  (2)组织协调施工、设计、监理等相关方会商工程变更方案;

  (3)组织预算组编制工程变更预算;

  (4)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变更方案进行论证,包括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进度控制、预算方案、材料价格变动等;签发工程变更签证;

  (5)组织并落实变更方案的具体实施,并对变更实施后的结果进行评估、总结

  (6)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

  (7)对现场工作组进行考评。

  2.4预算组按照工程变更方案、设计变更文件等编制工程变更的预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

  2.5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工程变更申请、工程变更方案、变更预算,施工进度计划调整申请等,签署工程变更补充协议或相关合同。超权限的工程变更需总裁审批。

  第三章 工程变更一般规定

  3.1工程变更可实行分级管理审批制,即:按工程变更类型、预计工程量、预算工程造价等将工程变更分为一般变更和重要变更;在实施中再根据所发生的变更等级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3.2一般变更是指在项目实施中涉及规模较小、技术要求不高、工程造价变化不大、施工进度变化不大的变更。一般变更通常有:为提高工程质量,少量改换工程材料;因季节、天气等原因,为保证施工进度及质量,少量增加添加材料的变更;工程结构物位置的局部调整;工程结构物形式的个别调整。一般变更的工程量变化小于原预算工程量或施工合同约定的5%,工程造价的变动小于预算或施工合同金额的5%。

  3.3 重要变更是指在工程实施中发生的涉及规模较大、技术要求较高、投资变化较大的工程变更。重要变更通常有:因提高工程质量要求,主要工程大量改换工程材料;工程结构物的增加和删除的变更;主要工程形式的调整。工程量变化量大于预算或施工合同约定的5%;工程造价超过预算或施工合同金额的5%以上。

  3.4 处理工程变更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工程项目文件一经批准,不得任意变更。除非确实需要,应根据工程变更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2)工程变更的管理与审批须根据需要、符合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有利工程进展、节约工程成本、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兼顾建设各方利益等为基本原则。

  (3)在工程变更过程中,不得相互串通作弊,不得通过行贿、回扣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变更的审批。

  (4)提出变更申请时,须附完整的工程变更佐证资料:变更申请表、变更理由、原始记录、设计图纸的缺点、变更工程造价计算书等。

  (5)对于工程变更,现场工作组人员必须严格把好第一关,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数据、资料严格审查所提工程变更理由的充分性与变更的必要性,合理、准确地做好工程变更的核实、计量与估价,切实做到“公平、合理”并按规定程序正确受理。

  (6)为避免影响工程进度,工程变更的审批应规定严格的时间周期,一般在7天~15天内批复。

  (7)工程变更设计经审查批准后,由现场工作组根据批复下达变更通知,施工单位应按变更通知及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施工,并相应增减有关工程费用。

  3.5 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和动态性,工程变更时有发生,当工程建设项目出现下列情况时,可申请进行变更:

  (1)因设计不完善而出现错、漏、碰、缺时;

  (2)有更优设计方案时,新方案可使投资更省、功能更强、加快工程进度等;

  (3)施工难度大,使施工确实无法顺利进行时;

  (4)工程施工条件的变化导致以往的设计无法实施时;

  (5)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

  (6)工程物资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时

  (7)其它需要变更的情况出现时。

  第四章 工程变更程序

  4.1 施工方、勘察方、设计方、监理方、建设方均可作为工程变更的提出方;当工程变更事项发生时,变更提出方对变更事项调查,确定需变更工程时,向监理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申请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4.2.监理方、现场人员、项目部、中介服务机构对变更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核实时间应控制在3日内完成,并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工程变更。

  4.3.项目部对工程变更申请相关情况向项目领导小组汇报,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工程变更,决定工程项目是否变动。

  4.4 变更方案的确定

  (1)按照工程变更类型,项目部与设计、监理、施工、中介服务机构等相关方会商工程变更方案;

  (2)工程材料价格变动的,对施工方提出的价格进行调查评审,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由供应部采购;

  (3)引发额外工程的,公司可委托原施工单位承担,并签订补充协议,亦可委托另外施工单位承担;

  (4)设计变更的,设计方重新设计,并追究相关方责任。

  4.5项目部组织预算组对工程变更进行预算,预算人员根据工程变更方案及相关材料编制变更预算。

  4.6项目部提出工程变更审批申请,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和中介服务机构在工程变更申请签署意见,预算组对工程预算签署意见;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工程变更方案,超权限的工程变更须总裁审批(项目领导小组或总裁应在2日内给出回复)。

  4.7 工程的变更应出具《工程变更签证单》(见附件),《工程变更签证单》必须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公司相关部门签字后作为统一变更依据。

  4.8 工程变更被批准后,现场人员通知施工方施工,并抄送工程相关方。

  第五章 工程变更管理

  5.1 项目部要切实做好工程变更控制工作,建立健全工程变更管理和控制体系。涉及工程变更的按规定要求订立施工补充合同,同时工程量核算要符合实际情况及相关行业标准;设备、材料数量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且价格确定方面要按照规定或市场情况进行。

  5.2 现场工作组应加强对变更项目监督检查,随时纠正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偏差,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变更文件进行。

  5.3 工程变更一般要牵涉到变更费用的问题,必须公正、公平、合理地确定工程变更造价,项目部要处理好工程变更造价问题,需遵循以下原则:

  (1)对原工程造价清单中已含有的项目,应直接取用原清单中的项目单价;对类似工程项目,也应尽可能地参照原清单中的项目单价,或在原单价基础上作合理的计算调整。

  (2)原造价清单中没有可参考的项目单价,若采用原清单项目单价明显不合理时,可由项目部、监理、施工各方共同协商确定一个合理价格。

  5.4 工程工作范围变更的控制

  工程工作范围的变更是工程工作量超出招投标时估计的工作或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这种变更一般会引起额外的工程,对于规模不大额外工程,施工方提出重新商定额外工程单价,应经过项目部,项目领导小组或总裁批准后方能进行。

  5.5 工程施工条件变更的控制,

  (1)施工条件的变更是由于实际的现场条件不同于招标文件中、施工合同中描述的`现场条件;如果这种改变是承包方报价时能预料到的,此项改变不构成变更,因为改变而产生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已考虑;如果这种改变是承包商投标报价时无法预料到的,则此项改变构成工程变更,这种工程变更应按照工程变更程序进行。

  (2)由于工程物料价格变动而需要变更工程的,现场工作组、项目部应及时核实变更情况:

  ①对于物料价格变动幅度在3%以内的,原则上仍按原有合同或预算执行;

  ②对于物料价格变动超过3%的变更,由现场工作组和项目部根据市场调查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或自行提供工程物料,重新核算工程造价,并加强现场监控力度;或变更工程标准;或与施工方协商共同解决。并由现场工作组、项目部按照工程变更管理流程进行报批;

  ③现场工作组和项目部人员须做好工程价格变动评估和控制,力争在变幻不定的市场情况下,少发生变更。

  ④对核对不实的价格变更,对施工方提出警告,并做好沟通协调,使项目工程在友好、互利的氛围下顺利完工。

  5.6 工程设计变更的控制

  设计变更是施工过程中,对设计图纸的修改或补充都属于设计变更;设计变更的图纸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提供,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变更图纸均应由监理方审查,经公司审查批准后的图纸方能作为施工方实施变更的依据。

  5.7 工程施工变更的控制

  施工变更的内容及产生原因包括加速施工、施工顺序的改变与调整、施工技术方案的改变等。

  施工方有权改变施工技术方案以及施工顺序,这种改变的责任应由施工方承担,可以不按变更程序来处理。对于设计变更引起的施工技术方案的改变、施工顺序的改变以及公司要求的加速施工,应按正式变更程序来处理。

  5.8 工程技术标准变更的控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于造价、进度等考虑,会要求施工方提高或降低工程质量的技术标准和改变材料质量或类型选择,或者由于工程质量、技术标准的改变和施工设计法规的改变所引起的设计和施工修改。这种变更需要监理方同意并经过公司审核批准后来实施。

  5.9 发生工程变更,施工单位按照经公司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变更后的文件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现场工作组人员要做好跟踪调查,并定期向项目组汇报变更后的情况。

  5.10 现场工作人员做好工程变更相关文件的收集、整理、保存,为以后决算做准备。

  5.11 变更预算人员根据变更后的工程预算,监督工程的执行。

  5.12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

  (1)工程项目是否需要变更,由项目领导小组决定;

  (2)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的根据设计合同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3)工程材料价格变动的工程变更,价格增长超过10%的由总裁审批;低于10%的价格变动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4)引发额外工程的工程变更,按照新设工程执行。

  (5)工程变更预算金额超过5%的重要变更由总裁审批;变动金额低于5%的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5.13 工程变更后的确认,现场工作组和项目组在工程变更后,对变更结果和质量影响进行确认,并编制工程变更报告。

  第六章 责任追究

  6.1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工程进行变更,因擅自变更工程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的其他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并可取消其参与公司范围内其他工程项目的承包资格。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向公司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6.2监理单位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功能、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方案,并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变更施工和监理资料。否则,除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外,可取消其参与公司范围内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资格。

  6.3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把关,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内容,未经批准随意变更设计,使项目突破概算,造成不良影响的,除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外,可取消其参与公司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资格。

  6.4 项目部和现场工作组要切实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管,凡由以上单位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依据情节轻重确定其连带责任。

  6.5 对工程变更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工作不负责任的,对工程变更未按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或未及时报批,或故意压低变更金额规避审批的,将追究有关单位责任,其损失由有关单位承担;违反法律、法规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第七章 附则

  7.1 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7.2 本制度由项目部制定、修改,自总裁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变更管理制度7

  为了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1、管理职责

  1.1、变更申请人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确认;

  1.2、分管经理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1.3、总经理负责变更的审批;

  1.4、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2、变更分类

  2.1、工艺技术变更

  2.1.1、生产主要原料变更

  2.1.2、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条件的重大变更

  2.1.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2.1.4、操作规程的重大变更

  2.1.5、工艺参数的.变更

  2.1.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等的变更

  2.2、设备设施变更

  2.2.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2.2、安全设施的变更

  2.2.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

  2.2.4、设备的材料变更

  2.2.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

  2.2.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2.2.7、设备运行程序软件的变更

  2.3、管理变更

  2.3.1、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变更

  2.3.2、公司人员的变更

  2.3.3、___机构的重大变更

  2.3.4、管理职责的变更

  2.3.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3、工作程序

  3.1、变更申请人提出书面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的具体情况及相关依据,并对变更存在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3.2、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将变更报告送交分管副经理审核。

  3.3、分管副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4、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___人员进行变更的实施。

  3.5、变更实施前,实施部门要对变更的实际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后,实施变更。

  3.6、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的的实施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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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变更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设备的改动、升级或替换过程,确保设备变更的安全性、效率性和合规性。该制度涵盖设备变更的申请、审批、实施、验收及后期维护等多个环节,旨在优化设备管理,降低生产风险,提升生产效率。

  内容概述:

  1. 变更定义与分类:明确设备变更的范围,如硬件升级、软件更新、工艺参数调整等,以及各类变更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

  2. 变更申请流程:详细规定设备变更的提出、审批程序,包括申请表格的填写、技术评估、风险分析等步骤。

  3. 变更审批机制:设立审批层级,确定不同级别变更的审批权限,保证决策的合理性。

  4. 变更执行计划:制定详细的'变更实施方案,包括时间表、资源分配、人员培训等。

  5. 变更监控与记录:记录变更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变更按计划进行。

  6. 验收标准与程序:设定变更完成后验收的标准和流程,确保设备性能符合预期。

  7. 后期评估与反馈:对变更效果进行评估,收集反馈,以便持续改进。

  8. 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应对可能的突发情况,确保生产安全。

变更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建立统一的设备变更程序,确保在设备变更过程中的各环节符合规范要求和便于审查。确保发生变更的设备系统在安全、健康、环境方面不受影响。确保在发生设备变更后有关规程、档案得到及时修改,相关人员得到培训和教育。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设备或设施的永久性变更或暂时变更和紧急变更。

  第三条引用标准

  本制度执行国家、行业的各类技术规范,及本厂各类检修、运行规程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专用术语定义

  永久变更:任何不属于暂时变更的变更,都是永久变更。

  暂时变更:指仅仅维持在一段限定或指定时间内的变更。暂时变更是以试验的方式实施,或是为了在永久变更实施之前,或在永久变更准备好之前,确保安全运行而采取的变更。暂时变更包括设备的测试、因未有指定的设备而需短期偏离常规,以及其它属暂行性质的变更。要使暂时变更成为永久变更,必须完成永久变更的流程。

  紧急变更:紧急变更是一种必须立即做出的暂时变更,目的是确保员工的安全,保护环境不受污染,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及设施不受意料之外或突发情况的影响。紧急变更的审核没有永久变更的审核详细,但仍需要基本的风险评估。只要完成永久性变更规定的变更流程,便可使紧急变更成为永久变更。

  临时性调整:短时间内的调整或在做出永久性调整之前的调整。

  恢复至调整前状态:在原调整计划日期届满或原调整执行原因消失时,必须恢复所有调整,把包括所有文件、警告标识、图表和其他调整遗留问题在内的设备或系统恢复至原始状态。

  新永久性调整的实施:如果现行临时性调整被永久性调整代替,必须把所有临时性调整的影响予以消除,并完成暂时变更管理程序。

  将临时性调整定为永久性调整:如果需要保持到期的临时性调整,必须由负责执行永久性调整的部门审查批准,完成永久性变更管理流程。

  变更申请的发起:变更申请必须有具体的变更对象。

  第二章流程

  第五条本程序旨在提供一个系统地跟踪变更工作进展的框架和指南。包括四个阶段:确认和发起、审查和批准、实施、结束。

  确认和发起

  在确认需要对设备或实施进行永久性或暂时和紧急变更,以便更好地确保安全、健康,保护环境不受污染,变更发起人应当以调查问卷的方式对变更进行意见采集。

  在确认变更需要后,变更发起人应当填写变更申请表,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发,将调查问卷及变更申请表一并转至工程设备处。如果是紧急变更,可直接通知工程设备处立即指定变更负责人,进行变更的审查工作,稍后提交调查问卷及申请表。

  审查和批准

  在收到变更申请表后,变更负责人,负责收集详细的有关情况并执行总体审查工作(1级审查)。

  如果通过1级审查,工程设备处负责人认为变更不大、简单并且危险很小,就将变更审查表提交生产副厂长审议批准。

  通过1级审查,如果工程设备处负责人认为变更复杂、牵涉其他部门并且危险系数比较高,就应当通过生产副厂长组织相关生产部门进行2级审查。如不需要2级审查可进行变更实施程序。

  如果变更审查表未获生产副厂长批准,由工程设备处负责人及变更负责人把情况向相关人员说明。

  在需要2级审查的'情况下,工程设备处负责:

  根据风险级别安排进行简易的或综合的风险评估。

  向厂部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

  变更负责人应当提供变更方案、培训要求和成本分析情况说明。

  审查通过后,将有关文件(或报告)妥善保管以备审查之用。

  实施

  设备变更都要经过厂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设备变更负责人履行授权程序,完成变更授权表,然后付诸实施。

  根据厂部相关授权指定变更的执行人员(一般为工程设备处主管或点检员),并向其提供相关变更方案、培训要求和成本分析情况说明。

  执行人员必须确保完成以下事项:

  收集全部的设备变更资料,如申请表、授权表、变更方案、图纸、手册等。

  按规定执行变更。

  向相关各方交换进度信息。

  设备变更实施完毕后填报竣工报告(如制图、测试报告等),并报送变更负责人。

  结束审查

  在设备变更实施完成后,变更负责人应当确保以下事项的完成符合有关规定:

  操作指南的更新、维护规格要求、变更资料及制图等。

  与相关各方交换信息并进行宣传。

  在必要时组织相关培训。

  完成设备变更结束审查表并签字。

  设备变更申请表的作用在于控制整个变更过程。由工程设备处把每一份变更申请表编上序列号码以便审查。表格原件由工程设备处保存,把完整的设备变更工作记录副本存放在厂部资料室或档案室存档。工程设备处经理负责对各项变更进行审查,评估变更效率,确认进展情况并分析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

  第六条职责

  设备变更管理制度负责人:工程设备处处长

  负责设备变更全过程管理,完成变更项目的2级审查,对本厂设备变更工作每年集中检查一次。对本厂年度内所发生的设备变更在安全、健康、环保方面以及经济性情况进行评估,每年一次。

  批准设备变更的执行程序和操作规则,解决该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每年一次。

  对本制度实施效率进行定期审查。

  设备变更管理制度执行人:工程设备处专业工程师

  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完成对设备变更项目的1级审查。

  向员工推广本制度,审查设备变更各类技术资料、人员培训、规程制度的修订情况。

  协调该制度与其它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在发生设备变更情况时对流程和操作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把设备变更申请和变更详细情况登记并存档。

  所有相关人员

  变更发起人

  通过审阅变更事项后,确保变更在安全方面符合相关规定。

  填写变更申请表。

  由部门领导签发后转至工程设备处。

  工程设备处经理

  执行设备变更2级审查。

  指定变更负责人

  变更负责人

  全程负责变更的审查、授权、执行和结束工作。

  与所有与变更有关的人员/部门交换信息。

  在必要时组织相关的培训。

  第七条检查与评价

  各生产部门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设备变更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个季度应对设备变更工作进行集中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永久变更检查评价表》(见附录5)中,报设备技术对应专业技术主管进行评价,无对应专业技术主管时由设备技术部经理负责评价。设备技术部评价人在《设备变更检查评价表》上要对已完成的设备变更提出评价意见,由设备技术部经理汇总整理后,送交厂领导审核,并由设备技术部负责将最后所有评价结论、审核意见反馈到各部门负责人和评价人中。

  第八条反馈

  本制度应根据各生产部门的反馈意见由制度负责人进行修订、完善。

  第九条附则

  本设备变更管理制度解释、修订权属于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本设备变更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附录:设备变更管理制度检查与评价表

变更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消除或减少由于工艺、设备和人员等变更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加强变更过程中的事故风险的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有关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程序的管理。

  三、职责

  3.1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制度。

  3.2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本制度,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3.3各车间负责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制度的执行,并对本制度提出改进建议。

  四、管理规定

  4.1变更程序

  4.1.1变更申请。实施变更时,变更申请人填写“变更实施计划申请书”;

  4.1.2变更审批。“变更实施计划申请书”填好后,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并填写“变更申请表”。

  4.1.2.1审批内容

  (1)变更目的。

  (2)变更涉及的相关技术资料。

  (3)变更内容。

  (4)变更带来的健康安全环境影响(危害分析及风险削减措施)。

  (5)涉及操作规程修改的,审批应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规程。

  (6)对人员培训和沟通的要求。

  (7)变更的限制条件(如时间期限、物料数量等)。

  (8)强制性批准和授权的要求。

  4.1.3变更风险分析。变更批准后对将实施的变更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可能产生的风险,制定控制措施;

  4.1.4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责任部门组织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4.1.5变更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4.1.6变更后及时组织对相关人员的安全及专业知识进行教育培训。

  五、工艺设备变更

  5.1工艺设备变更范围包括:

  (1)生产能力的改变。

  (2)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3)设备、设施负荷的改变。

  (4)工艺设备设计依据的改变。

  (5)设备和工具的改变或改进。

  (6)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温度、流量、压力等)。

  (7)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

  (8)仪表控制系统及逻辑的改变。

  (9)软件系统的改变。

  (10)安全装置及安全联锁的改变。

  (11)非标准的(或临时性的)维修。

  (12)操作规程的改变。

  (13)试验及测试操作。

  (14)设备、原材料供货商的改变。

  (15)运输路线的改变。

  (16)装置布局的改变。

  (17)产品质量的改变。

  (18)设计和安装过程的改变。

  (19)其他。

  六、人员变更

  6.1企业根据企业人力资源定员相关标准,明确生产单元或员工配置的最低要求,包括:岗位设置、员工的数量等。

  6.2人员的'变更必须在不影响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实施,应严格执行人员变更管理流程,确保上(替)岗人员具备上岗能力及资格。

  6.3应按“持证上岗、同岗替代、备员补充”的原则安排上(替)岗,以满足安全生产最低标准。

  6.4企业根据风险控制的要求组织对关键岗位进行辨识。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前,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应评估人员变更对现岗位安全生产的影响,选择合适人选。

  关键岗位包括但不限于:

  (1)工艺危害分析结果认定的高风险作业的岗位。

  (2)国家法规制度的特种作业岗位。

  (3)实施风险管理和危害分析的岗位。

  (4)从事关键设备检测、检维修的岗位。

  (5)审批作业许可的岗位。

  (6)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考评与提供培训的岗位。

  (7)管理和监督承包商作业的岗位。

  (8)环境、职业卫生监测岗位。

  6.5企业应明确关键岗位人员任职的知识、技能、资质与特定经验的最低要求。依据岗位培训需求矩阵,确定人员上(替)岗前的培训内容和考评方式。并有计划培养关键岗位的后备人员,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的顺利实施。

  6.6对上(替)岗人员要进行技能考评,考评方式可以是提问、考试、现场模拟操作等;高风险作业项目的考评应包括现场模拟操作演示。考评人员应具备相应知识、技能和经验,可以是企业管理人员、员工的主管领导、安全管理专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资深员工和专(兼)职教师等。

  6.7替岗应经属地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核准后执行;调离、调入、转岗经双方单位领导同意,人事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6.8关键岗位变更人选不能满足知识、技能、经验最低要求,须停止变更。

  6.9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应填写“变更申请审批表”,所涉及的文件、资料应及时归档。主要包括:

  (1)人员变更的审批信息。

  (2)发生岗位变更员工的个人信息。

  (3)变更过程中的培训及考评信息。

  (4)确保满足岗位最低要求所采取的其他措施信息。

变更管理制度11

  生产设备变更管理制度是对企业生产过程中设备更新、改造、升级等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制度,旨在确保生产安全、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同时满足产品质量和法规要求。

  内容概述:

  1. 变更申请与审批:明确设备变更的发起、审批流程,规定必须的.评估和批准程序。

  2. 变更影响分析:对变更可能带来的技术、质量、安全、环境等方面的影响进行全面评估。

  3. 变更实施计划:制定详细的实施步骤,包括时间表、资源分配、风险控制等。

  4. 培训与沟通:确保员工了解变更内容,进行必要的操作培训和安全教育。

  5. 变更验证与确认:通过试运行、测试等方式,验证变更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6. 记录与文档管理:保存变更过程的所有记录,便于追溯和审计。

  7. 后期监控与反馈:对变更效果持续监控,及时调整和完善。

变更管理制度12

  一、工程变更管理

  (一)、工程变更的提出

  1、设计院因结构设计不合理或图纸出现差错对工程设计图纸进行修改,需经学院认可,并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有设计人员签字,加盖设计院公章才生效。

  2、学院因建筑增加或调整使用功能需对设计图纸进行修改,应事先与设计院、施工单位磋商,出具设计变更(若引起工程结构受力情况变化,必须经设计院出变更设计施工图);特殊情况学院可在不影响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先发变更联系单(联系单需建设项目负责人签字才生效,涉及到装饰效果的变更施工必须经学院分管院领导确认批准后才生效),但应及时补办经设计院确认的设计变更文件备查。

  3、施工单位无权擅自改变设计,对原设计图纸中施工确有困难的部分,设计本身也存在不合理或设计错误,需要请设计院修改设计的,施工单位应向学院现场负责人提出书面建议或要求,由学院负责与设计院协调解决。若由于施工条件变动,材料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施工等原因,必须对设计图纸作某些修改时,应事先征得设计院、学院同意,由施工单位填写技术核定单,经设计院签证认可。

  所有变更原则上必须有正式的书面通知单,任何口头指令或电话联系后都要补办学院或设计院正式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

  (二)、工程变更流程

  1、院方因使用功能调整而发生的变更操作程序:学院发出书面变更要求,通知书交现场,现场工程师会同设计院进行变更设计,并出具变更设计文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施工单位、审计单位签收,秘书组(资料员)登记备案,现场工程师督促实施。

  2、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员必须在每道工序实施前完成审图,并提出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为解决施工难题或设计图纸错误等发生的结构设计变更,原则上应控制在该工序实施前,严格防止返工和造成损失,具体变更程序:现场工程师通知设计院会同施工单位技术员对图纸会审,设计院出具变更设计文件,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现场工程师、审计单位签收,秘书组(资料员)登记备案。

  (三)、工程变更的实施

  1、对于任何设计变更文件,现场代表应从施工工艺、材料、造价等角度对其可行性或必要性作出评审。若有不同意见可以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向设计院提出修改意见供其参考。

  2、将设计变更文件发给监理单位时,要同时作好交底工作,并随时指导施工。

  3、项目负责人在收到设计变更文件后,应及时在有关的施工图纸上作好相应的标记,注明变更大概内容、变更时间、变更出处。

  二、工程签证管理

  (一)、工程签证流程

  签证流程:所有增加的工作量和隐蔽工程,必须由现场工程师、项目监理工程师会同审计人员,对所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现场实测、核准工程量及施工方法,并备案会签,报现场组组长审批,秘书组归档备案。

  (二)、工程签证

  1、工程签证应与工程验收同步,签证期限不能超过一周,特别是隐蔽工程签证,逾期不予补签。

  2、为使工作有序及有利于结算等,每月月底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的校核;经院方、施工方、监理、审计单位校核签字后的签证单,由施工单位保存一份;院方保存的一份封存后移交秘书组保管,并填写《设计变更文件移交清单》和《签证单移交清单》,为方便查对,清单需一式两份并需学院审计负责人及审计单位人员签字,双方各持一份。

  3、签证单需四方(施工方、监理方、审计方以及院方)共同签字方为有效

  4、所有签证必须附发生签证的原始工作联系单以及签证部位简图

  5、凡涉及工程造价认定的项目,现场负责人、监理人员及现场组组长均无权决定,特殊情况必须有院领导授权。

  6、所有现场签证仅对所发生的变更工程量给予认定,对现场签认的造价仅供工程审计参考使用。

  7、隐蔽工程需在隐蔽前请监理、审计人员以及现场工程师共同到现场审核后备案会签。

变更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炼化企业变更过程的安全环保管理,规范变更审批程序,明确变更管理职责,避免在变更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炼化企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各级人事组织部门是劳动组织、人员培训管理过程中相关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业务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四条各级计划规划部门是资本性投资计划过程业务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业务变更过程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五条各级物资采购部门是物资采购业务实施过程中相关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业务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六条各级项目管理部门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项目实施等工程管理过程中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项目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七条各级生产管理部门是生产工艺、操作及应急预案等生产过程相关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项目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八条各级设备管理部门是设备运行、检维修过程等相关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项目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九条各级安全环保部门是安全环保设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保证基金安排的隐患治理项目等相关业务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业务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十条各级消防部门是消防设施、消防灭火预案、应急救援预案相关业务变更管理的`归口单位,对所负责业务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三章安全环保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各项业务的变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业务归口部门对所管业务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十二条各项业务的变更按照《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sy/t6276-1997)中“变更管理”的要求,形成变更文件,经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审批同意不能实施变更。

  第十三条业务归口部门应该根据业务的变更内容,组织进行安全和环境因素识别与风险评价,制定完善的风险削减措施,确保变更过程中安全环保受控。

  第十四条业务归口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划分,负责对业务变更的内容告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组织对变更涉及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

  第十五条在各项业务变更执行过程中,应该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杜绝违章行为和违反标准现象的发生。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所称变更是指在日常管理措施实施过程中与原计划的现状发生的变化,主要包括设计变更、设备变更、工艺变更、方案变更、人员变更等。

  第十七条各单位和各管理部门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变更过程的安全环保管理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股份公司炼油与销售分公司、化工与销售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变更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加强各类变更的管理,降低和控制变更带来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设备、电气等设施、人员和工艺变更的管理。

  3、职责和权限

  设备技术动力科负责审查工艺条件(还包括材料、材质、压力等级)和工艺规程的变更、申请(包括生产设施的新建)、组织工艺变更危险源的.辨识,进行风险评价,并采取管理措施,达到审查及时、准确,了解分析生产技术的数据和状态,确保设备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保证生产工艺的稳定。负责分管设备(包括特种设备、动力设备)及其附属变更申请的批复(包括生产设施的新建),组织设备变更,危险源的辨识,并进行风险评价和采取管理措施,确保设备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可规范,保证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变更后的安全运行。

  生产科负责各类仪表计量器具及其附属设施变更申请的批复(包括生产设施的新建)组织设备变更危险源的辨识,进行风险评价和采取管理措施,确保设备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保证仪表和计量器具变更后的安全运行。

  行政办公室负责全公司各级人员变更的管理(包括新进人员),组织人员的各类培训和人才储备,确保人员安置的到位和适宜,杜绝患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相关禁忌作业。

  4、各类变更程序

  4.1各类变更要遵循科学性、安全性、先进性、合理性的原则,变更内容要有相关论证证据,杜绝随意变更。

  4.2在变更发生时,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或科室批准后(或由主管科室直接提出),报分管副总审批。

  4.3有变更时,要依据实际情况,由主管科室部署“变更通知单”、“人员变动通知单”或聘文。经分管厂长批准后下发“变更通知单”要有变更人及批准人签字。

  4.4发生变更后,各主管部门组织变更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确保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保证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变更后的安全运行,必要时,重大危险造成较大以上风险的变更时要制定评检的方案。

  4.5各主管研究后加强变更后的管理,必须建立变更台帐,对变更及时记录,组织对变更后的效果和安全性进行评检和查证,必要时由生产副总组织各生产职能科室参加。

  5、变更后相关文件的变更

  5.1发生变更后涉及到受控文件需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建议人或建议部门草写《文件更改通知单》,说明更改原因,对重要的更改(如重要技术文件),还应用有必要的依据资料。

  5.2文件更改的审批应由该文件审批部门或领导进行。

  5.3文件更改批准时,由对口部门文件管理员向受控文件持有部门(人)发放文件变更通知,文件持有人或使用单位的文件管理人员负责发放记录实施更改。对于一个单位有多份相同受控文件时,可以对该单位只发放一份文件变更通知单,但该单位必须保证本单位所有受控文件均得到更改。

  5.4当同一份有多处更改时,可以采用模真方式更改,由文件对口管理部门更改。文件持有人负责将原文件进行销毁进行登记,并填写更改记录。

  5.5各类文件变更及时准确,要确保变更后文件的有效性。

变更管理制度15

  1、目的:确认合理的设计变更签证程序,从而控制设计变更、签证的费用。

  2、范围:适用于所有在建工程的设计变更及签证项目。

  3、职责:

  3.1.工程部是签证实施的见证部门。

  3.1.1.项目主管确认签证及设计变更实施的情况及工程量。

  3.1.2.部门经理负责签证的`审批。

  3.2.设计部是设计变更的见证部门。

  3.2.1.项目主管对设计变更单进行确认及说明变更原因。

  3.2.2.部门经理负责设计变更的审批。

  3.3.预算部对设计变更及签证进行费用核算。

  4、程序:

  4.1.设计变更。

  4.1.1.工程在施工过程,若发现施工图纸属于较大结构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公司主管老总,并与设计单位联系研究决定,由设计单位出修改施工图或变更设计通知。

  4.1.2.设计部审核设计变更,经主管人及部门经理签字盖章确认后,转发给工程部。

  4.1.3.工程部主管人员每月5日前,整理汇总上月1日至30日(31日)发生的设计变更单,并在每张变更单上注明实施情况。汇总单经主办人及经理确认后,送预算部。

  4.1.4.预算部确定核实设计变更费用后,作为工程结算价的一部分。

  4.2.签证:

  4.2.1.签证项目发生后,工程部主管人及时确认签证单。认真核实签证工程量及详细说明施工工艺及实施情况。

  4.2.2.签证单需监理、工程主办人及部门经理三人共同签认,并加盖各自公章确认。

  4.2.3.点工签认:

  4.2.3.1.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认点工形式出现。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办人员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4.2.3.2.点工原则上是以现定额站规定(每工22.80),故在税前进行结算。

  4.2.3.3.若按定额站人工价规定进行施工有难度,经部门经理认可,以书面形式在签证单上写明原因、工作内容,由预算部、工程部及乙方三方人员共同谈定点工单价。

  4.2.4.各种土方工程不得有土方签证单,该项目操作执行《关于建筑垃圾清运及土方工程的暂行管理方法》。

  4.2.5.每月5日前,工程部主管人整理上月1日至30日(31日)发生的签证单,汇总确认后送预算部。

  4.2.6.预算部确定核实签证费用后,作为工程结算价的一部分。

  4.3.备注:

  4.3.1.设计变更、签证项目发生后,工程部主管人员须当日发生当日确认,事后补办的设计变更、签证预算部不予计算,事后补办设计变更、签证不予计算。

  4.3.2.设计变更、签证单每月分别作汇总表,见附表一、二。

  4.3.3.所有设计变更、签证单上有关价格、费用的确认时,需由预算部参与确定。

  4.3.4.设计变更、签证单均一式五份,送预算部的设计变更、签证单必须为原件。

  4.3.5.预算部在办理结算时有权复查签证、变更的内容,若发觉与定额不符时,不予结算。

  4.3.6.若发生特殊情况难以结算的项目,则注明由审价单位作最终确定。

  5、本工程文件应发放到下列人员:

  陈总、xxx、xxx、xxx;设计部、预算部、工程部、配套部全体人员。

  注:1、持有本文件者应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若认为本文件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本文件的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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