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设备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院设备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1
一、使用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使用管理,使用人员要尽快熟悉仪器的原量、构造、使用方法等,并要建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记录、保养维修登记制度。
二、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修理人员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做详细记录(属正常使用发生的故障或操作不当使仪器损坏的`,要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重大故障科室要及时报告器械科,属异常损坏,科室主任要写出书面报告,并报请院领导研究处理。
三、大型仪器设备要采用专管共用,有些则要集中在某个中心,以便充分发挥仪器的效能。
四、大型仪器设备,要按规定标准收费,院内外进行的科研项目,要收科研费。
五、仪器设备概不外借,不经主管科室及院领导批准,科室不得私自拿出院外使用,若发现有拿出者,将进行罚款处理。
六、仪器设备的使用与奖金挂钩:对于购置后长期不用或使用率不高,科室管理不善或不能专管共用,由器械科会同有关科室提出报告,扣发科室主任或科室奖金,并经领导批准调整使用。
七、严禁非修理人员随意拆卸仪器设备,违者必究。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2
医疗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二、对卫生部或卫生厅规定的有关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三、使用科室对仪器设备的管理
1、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状态、使用时间、运行状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2、高值仪器设备(万元及以上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科室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无关人员不能上机。维修部门应确定一名维修专管人。
3、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管理、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4、新购贵重仪器(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应定期报告使用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
5、未经医院领导批准,科室使用的仪器不准外借。
6、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设备科及分管院长,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四、使用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到:
1、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
2、急救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采取应急预案,用手动方式代替仪器设备进行工作,然后调用同类仪器设备,再通知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
3、大型仪器设备或对临床诊断治疗影响很大的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科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应由技术人员负责检修,待故障排除后方能继续使用。
5、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6、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得遗失。
五、医疗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仪器设备档案是医院整个档案的组成部分,也是医疗仪器设备动态管理工作中不可能缺少的部分。它对医疗仪器设备的计划、购置论证、安装、验收、使用、维护、计量、质量管理、调剂、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中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档案管理的要求:要提现真实、完整、动态。
(二)确定兼职档案员一名,负责医疗仪器设备的建档工作。
(三)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医疗设备,均应建立医疗设备档案;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应建立完整的档案。
(四)医疗仪器设备完整档案的内容包括:
1、筹购资料:申请报告、论证表、合同、安装调试、验收记录及有关医疗器械的合法证件等。
2、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产品样本、使用手册、维修手册、线路图及其其它有关资料。
3、管理资料: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应用质量检测与评价、计量、使用维修记录、效益评价及调剂、报废情况记载等。
(五)档案的建立:
1、兼职档案员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并详细记录随机所附的有关技术资料。
2、收集建档范围内的有关资料。
3、整理、分类、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六)档案的管理:
1、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档案交医院总档案室保管。
2、上一年度的医疗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应在本年度未完成建档工作,5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档案移交给医院总档案保管。
3、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
4、医疗设备档案的借用手续,遵守医院总档案室的规定。
5、技术档案要按规定保存时间进行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6、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办理好档案移交工作。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3
1、采购人员要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按批准计划项目内容进行采购。
2、严格把好质量关。在购置前对各类设备必须要求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并检验各种证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不得购置无证和伪劣产品。
3、医疗设备采购方式,应以招标采购方式为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医疗设备应按《政府采购法》采购程序执行。对于国家规定应公开招标的设备品目,应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招标机构公开招标。
4、对于急需和特殊性质不适合招标采购的设备,可采用询价或定向单一采购,但应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报当地政府采购部门批准。
5、采购人员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对临床急需的设备应积极组织优先采购,保障临床需要。
6、利用科室不得私自采购,或以先试用后付款体式格局采购医疗设备。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将追查有关职员的责任。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4
1、全院医疗设备由医院设备科统一管理,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保管、使用,医院设备科定期检查指导,做到账物相符。
2、设备应做到合理使用,完善保管,对因玩忽职守或违操作规程造成设备遗失、损坏者,当事人须及时上报医院设备科,并写出书面材料,接受院方处理。
3、为了充分利用好现有设备,发挥设备的应有效应,根据工作需要,医院设备科有权对全院各科设备进行合理调剂使用。
4、未经医院主管领导同意,各使用科室不得擅自将相关设备外借出院,贵重设备的操作使用须由专人负责,其它进修实习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单使用。
5、各科室设备保管使用人员应逐日对仪器进行日常保养,其中包括检查设备的运转是否正常、设备表面和防尘网的清洗、电池的更换及常规充电等一级维护和保养。型设备应做好使用、保养和维修记录。
6、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由专职维修技术人员进行修理,如需请院外人员维修,必须事先征得医院设备科的同意,非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打开、调整、修理机器。否则致使故障扩或造成损失时,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全院设备的'技术资料须统一交设备科管理,使用科室可借阅,但不可擅自外借。
8、对能在修理后可再使用的设备,医院设备科可采取必要的修理方式和途径进行修复后交原科室使用;对无法修理确需报废的设备,应由医院设备科协同相关技术人员共同认定,并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报废。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5
一、为规范与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四、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
五、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科室周检、医院设备科管理人员月检的`两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六、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七、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八、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九、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十、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
十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十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加强对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妥善收集与管理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相关资料,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2.1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对重点仪器设备资料的管理,包括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维修证、图纸等全部随机资料及后续服务资料。
2.2本细则仅针对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从属于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3、管理范围
3.1凡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进口和国产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必须建立档案。
3.2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购置申请报告及批复文件,应存入该仪器设备档案内。
3.3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到货后应由药械部的'兼职档案人员参加开箱验收,详细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并存档备案。
3.4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均为存档范围。
3.5已建档的仪器设备在管理、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归档,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
4、工作要求
4.1药械部的兼职档案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维修和使用统计工作。
4.2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顺序排列,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标在右上角,背面标在左上角,并完整填写卷内目录。
4.3仪器设备档案应一式三份,原件交院办(人事行政部)档案室,一份复印件留在设备使用部门备用,一份复印件在药械部存档。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监督、检查档案管理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
4.4仪器设备档案应放置在专用的档案柜中,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坏和散失。
4.5仪器设备档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时,应经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同意。
4.6办理借阅手续后借出的档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并应按期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由借用人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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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1、医院所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由药剂科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2、医院采购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从具备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每次购置,采购部门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限。
4、各科室计划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到了库房后,库房人员应及时通知科室,各科室必须将计划单上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按要求领走,不得无故拒领,避免因失效过期造成损失。
5、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设备采购部门。
6、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活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部门,不得自行做退、换货处理。
7、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须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统一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卖给无回收证件的单位或个人。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8、未经批准不得在临床试用任何产品。
9、医院在行政查房时应对各科室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和仓储进行监督检查。如查实科室或医务人员私自采购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将按医院规定进行处罚,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将由当事人或科室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仪器设备验收、入库、调试制度
1、仪器设备的验收包括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因以合同为依据。进口设备必须在索赔期内验收完毕。
2、5000至1万元/件(台、套)设备的验收,由采购员、设备档案管理员、保管员(必要时需有维修技术人员与使用科室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共同签名,由仓库保管员入库保管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
3、1万至10万元/件(台、套)医疗设备的验收,由设备科负责人、维修技术人员、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共同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共同签字入库。必要时由厂方或卖方派员安装调试合格后,方能签名入库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
4、10万元/件(台、套)以上和进口设备,必需经过商检(进口设备),由厂方或卖方派员安装调试合格后,由设备科负责人、使用科室负责人及验收人员共同签字入库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其中50万元/件(台、套)医疗设备,由主管院长主持验收]。
5、所有医疗设备和医疗用品,必需由保管员填写领用出库单,交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专人签名后凭出库单到仓库领用。
6、调试中发现问题,主办人员应与厂商联系,及时解决。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8
1.设备科应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的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求,按核准计划项目内容进行采购。
2.购置医疗设备前,必须查验供给商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答应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答应证》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经销单位公章,并核实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得购置无证和伪劣产品,严格把好质量关。
3.医疗设备采购以zz市政府采购办核准的体式格局进行。属于政府采购目录或会合招标范围的医疗设备,按规定委托招标采购。关于自行招标的,应做到公开、公正、公正。
4.关于急需和因特殊情况不适合招标采购的设备,可采用询价或定向单一起原采购,但应报单位领导核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报zz市政府采购部门核准。
5.采购部门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对临床急需的设备先行采购,以保障临床需要。
6.利用科室不得擅自采购或以先利用后付款的体式格局采购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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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做好特种 设备的安全 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设备 安全检查 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检查 和突击检查三种。
1、定期检查即医院每月 检查、科室每周检查 和操作人员每天检查。医院每月 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 门结合月度安全生产检查进行,检查人员包括:医院 领导、设备 (电气)和使用科室的领导。
2、专业检查 即对各种相同 类型设备所进行的检查。
3、突击检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 门的情况下所 进行的检查。
三、检查 内容:
1、特种设备 法规执 行情况和 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2、重点监 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 责任人标注情况。
3、特种设备 的持证情况和定期 检验情况。特种设备 管理人员和特种作 业人 员的持证情况。
4、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5、特种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6、员工的安全意 识、遵章守纪情况。
7、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 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 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 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8、特种设备 安全技 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 练情况。
10、上次检查 中所查出的事故 隐患的整改情况
四、检查人员在检查应在《检查记录》上签 名,检查过程中必 须认真负责,并 做好
检查记录 。《检查记录》由特种设备 安全管理部 门存档。
五、隐患整改:
1、检查 人员在检查时发现 事故 隐患后,应 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 任人,填写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 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 科室签收,一份由特种设备安全管 理部门存查。
2、整改责任人接到《事故隐 患整改通知 书》后,应 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 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 报告医院特种 设备 安全管理 部门。因故未能 按时 完成整改的事故 隐患,应将原因、临时 措施和整改 计划书面 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 门。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 门对被检科室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 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 时整改的,按医院安全生 产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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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临床不能使用的,符合医疗设备报废条件的,应予以报废。
(一)医疗仪器设备的报废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应按报废处理:
1.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者;
2.超过使用寿命,基础件已严重损坏或性能低劣,虽经修理仍不能达到技术指标者;
3.技术严重落后,耗能过高(超过国家有关标准20%以上)、效率甚低、经济效益差者;
4.机型已淘汰,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又年久失修者;
5.原设计不合理,工艺不过关,质量极差又无法改装利用者;
6.维修费用过高,继续使用在经济上不合算者;
7.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者;
8.计量检测或应用质量检测不合格应强制报废者。
(二)医疗仪器设备的报损条件
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由于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丧失其使用功能的,按报损处理。
(三)医疗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的处理原则
1.需要报废报损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设备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废、报损固定资产审批单",经由技术鉴定部门鉴定确认无法修复使用的,再由医疗设备科审核(对十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须经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报主管院长同意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报卫生行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2.凡减免税进口的医疗设备,除以上规定外还应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可供家用设备的报废处理,应加强审核,严格控制。
4.待报废固定资产在未批复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的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入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
5.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可办理财务减账手续。其残值收益应列入医疗设备更新费、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
6.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交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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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及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二、按照《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条列》,负责对各类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编制,检索工具进行科学的系统管理,借出的档案要进行登记,并负责定期追还归档,确保档案齐全,完整。
督促各部门及时移交档案资料。
四、熟悉档案管理情况,能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资料。
五、按规定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防高温等工作。
六、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并负责向主管领导汇报处理。
七、树立和加强保密观念,做好文件,资料,档案的保密、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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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仪器设备的维护和安全检测制度
对医疗设备在长期使用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而产生技术状况改变或故障停机,必须经常性地做好设备维护保养修复工作,使其保持和尽快恢复原有的技术状况,发挥其效益。
1、设备的保养和监测
(1)日常保养与监测:由使用科室设备保养人员负责。主要内容包括:进行表面清洁,紧固已松动的螺丝和零件,监测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工作是否正常、零部件是否完整等。
(2)定期保养与维护:由设备厂方或指定的维护人员对设备进行全面的维护和保养,包括更换零配件、内部清理、设备润滑、精度校准等,一般一年进行一次。
(3)功能检查与检定:对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进行功能检查或精度监测检查,以监测仪器的各项功能精确度是否符合说明书和技术文件上的要求。特别是国家计量法规定的需强制检定的计量仪器,如超声、X射线机、心电图机等,需由国家计量部门来鉴定。
(4)建立维护保养登记记录:仪器设备在维护保养后必须进行登记,保存文字记录,要记载有关内容,如维修保养日期、设备运转情况、维修保养内容等等。
2、设备的.维修和报损
(1)建立维修登记记录,仪器设备在修理后必须进行登记,保存文字记录,要记载有关内容如修理日期、故障现象、故障原因、
排除方法、更换零件及修复后的检验情况。
(2)注意维修中的人机安全,爱护仪器设备,妥善保管零配件,严防流失。
(3)对于不能修复的仪器设备,应以书面形式写明原因,报经院领导审定同意后报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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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凡有医疗设备的科室,要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制定专人管理,严格使用登记。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开机可用,并保证帐、卡、物相符。
2、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由设备科负责验收、调试、安装。组织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管理、使用和训练,使之了解仪器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凡初次操作者,必须在熟悉该仪器的同事指导下进行。在未熟悉该仪器的操作前,不得连接电源,以免接错电路,造成损坏。
3、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仪器前,应判明其技术状态确实良好,使用完毕后,应将所有开关、手柄放在规定位臵。
4、不准搬动的仪器,不得随意挪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现仪器运转异常时,应立刻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必要时应请设备科协助,严禁使用和运转带故障和超负荷的仪器,仪器损坏需维修者,可按照规定将修理单逐项填写清楚,轻便仪器送器械科修理;不宜搬动者,将修理单送去,由设备科维修人员验收并注明修复日期,按时交付使用。
5、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一定保持完整无缺,即使破损失灵部件,未经设备科检验亦不得任意丢弃。
6、凡属临床科研的仪器,科室间调制使用时,一定要经主管科室主任批准,仪器管理人员要办理交接手续,用毕及时归还,验收后放回原处。
7、仪器用完后,应由管理人员检查,关机放好,若发现仪器损坏或发生意外故障,应立即查明原因和责任,如系违章操作所致,要立即报告医务部及设备科,视情节轻重进行赔偿或进一步研究责任。
(1)一般事故:未经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下仪器损坏,尚能修复,不致影响工作者,按一般事故处理。
(2)责任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或虽能修复但设备事故损失费(设备小纠纷费+停机损失费)在万元以上者,按重大责任事故处理。
(4)无论何种事故发生后,都要立即组织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由设备科组织使用、维修等有关人员参加;重大事故分析会由院领导主持。
(5)事故分析会的主要内容是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及制定防范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8、仪器验收合格发给使用单位后,要根据仪器的具体情况核定使用操作的'科室。
9、各科室使用的医疗器械发生故障时,未经批准不得将仪器带走和修理。
10、贵重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借出。收回时,由保管科室检查无误,方可收管。
11、各种仪器的维修手册等资料,由设备科建立档案。各科需要时,可办理借阅手续,设备科和有关科室,如因操作维修需经常使用的,可复印副本。
12、仪器室内应保持整齐、清洁,要经常注意门、窗、水、电的关闭,下班值守仔细检查,以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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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作调剂处理:
(一)因工作变更不再使用的设备,技术指标下降,但未达到报废标准尚能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同种仪器设备。
(二)调剂设备中可供家用者,应严格审批和把关。
(三)所有调剂设备,包括无偿调拨和有偿调拨的医疗设备,均要经卫生行政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处理。
(四)严禁把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不准生产、淘汰、不许扩散和转让的医疗设备或待报废的设备作为闲置设备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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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电监护仪使用制度
1、定位放置:监护仪放于易取放的位置,并定位放置,标识明显,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2、定人保管:各抢救仪器有专人负责保管,所有护理人员均应具备识别主要报警信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3、定期检查:
(1)、每班专人清点,开机检查保持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
(2)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
4、定期消毒:监护仪表面每日由主班以250-500毫克/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监护仪屏幕用无水酒精擦拭,电缆、传感器和仪器的所有附件每次使用后需要250-500毫克/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
5、仪器不得随意外借,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借。
6、定期保养:
(1)固定班次每日清洁保养一次。
(2)保养人每周清洁保养一次并记录。
(3)设备科定期维修。
7、做好仪器运行和维修记录,使用中若心电监护仪突然出现故障应立即更换,必要时用手动血压计测量血压,立即通知设备科维修并做好标记,已坏或有故障的仪器不得出现在仪器柜内。
8、定期更换电极片及其粘贴位置,定期检查指端挤压情况,每4小时将指端Sao2传感器更换到对侧。
二、除颤仪使用制度
1、定位放置:除颤仪放于易取放的位置,并定位放置,标识明显,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2、定人保管:各抢救仪器有专人负责保管。
3、定期检查:
(1)、每班专人清点记录,开机检查保持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
(2)、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
(3)、使用后将电极板充分清洁,及时充电备用。
4、定期消毒:除颤仪表面每日由固定班次以250-500毫克/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
5、仪器不得随意外借,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借。
6、定期保养:
(1)、固定班次每日清洁保养一次。
(2)、保养人每周清洁保养一次并记录。
(3)设备科定期维修。
7、做好仪器运行和维修记录,使用中若除颤仪突然出现故障应立即更换,立即通知设备科维修并做好标记,已坏或有故障的仪器不得出现在仪器柜内。
三、电动吸引器使用制度
1、定位放置:中心吸痰装置定位放置,电动吸引器放于易取放的位置,并定位放置,标识明显,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2、定人保管:各抢救仪器有专人负责保管。
3、定期检查:
(1)、每班专人清点记录,开机检查保持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
(2)、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
4、定期消毒:中心吸痰装置使用一次性装置,吸引表和电动吸引器表面每日以250-500毫克/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
5、仪器不得随意外借,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借。
6、定期保养:
(1)、固定班次每日清洁保养一次。
(2)、保养人每周清洁保养一次并记录。
(3)、设备科定期维修。
7、使用中若中心吸痰装置突然出现故障应立即更换电动吸引器或改用注射器抽吸吸痰法,不得中断病人抢救,并立即通知设备科检修,已坏或有故障的仪器不得出现在仪器柜内。
四、心电图机使用制度
1、定位放置:心电图机放于易取放的'位置,并定位放置,标识明显,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2、定人保管:各抢救仪器有专人负责保管。
3、定期检查:
(1)、每班专人清点记录,开机检查保持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
(2)、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
4、定期消毒:心电图机表面每日由固定班次以250-500毫克/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
5、仪器不得随意外借,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借。
6、定期保养:
(1)、固定班次每日清洁保养一次。
(2)、保养人每周清洁保养一次并记录。
(3)、设备科定期维修。
7、使用中若心电图机突然出现故障应立即检查故障出现原因,并同时通知设备科检修及通知心电图室完成心电图记录,已坏或有故障的仪器标记明显,不得出现在病房内。
五、简易呼吸器使用制度
1、定位放置:简易呼吸气囊放于易取放的位置,并定位放置,标识明显,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2、定人保管:各抢救仪器有专人负责保管。
3、定期检查:
(1)、每班专人清点记录,保持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
(2)、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
4、定期消毒:呼吸囊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备用(由固定班次以250-500毫克/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用流动水反复冲洗晾干);储氧带只需以500-1000毫克/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消毒,流动水冲净,各部件均干燥后保存于清洁盒内。
5、仪器不得随意外借,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借。
6、定期保养:
(1)、固定班次每日清洁保养一次。
(2)、保养人每周清洁保养一次并记录。
(3)、设备科定期维修。
7、使用中若呼吸囊出现故障、漏气等应立即更换呼吸囊,已坏或有故障的仪器标记明显并通知设备科检修,已坏的抢救仪器不得出现在抢救车内。
六、输液泵使用制度
1、定位放置:输液泵定位放置,标识明显,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2、定人保管:各抢救仪器有专人负责保管。
3、定期检查:
(1)、每班专人清点记录,保持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
(2)、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
4、定期消毒:输液泵表面每次使用后由固定班次以250-500毫克/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
5、仪器不得随意外借,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借。
6、定期保养:
(1)、固定班次每日清洁保养一次。
(2)、保养人每周清洁保养一次并记录。
(3)、设备科定期维修。
7、使用中若输液泵出现报警等故障,应立即检查报警原因,必要时更换输液泵同时通知设备科检修,已坏或有故障的仪器不得出现在仪器柜。
七、注射泵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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