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03 18:01:18 制度 我要投稿

[经典]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经典]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1

  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二.加强消防设施的巡视、检查、保养、更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消防设施禁止挪作它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

  三.消防水泵、消防栓、阀门、压力表、温、烟感探头、控制箱、指示灯、手动报警器、开关,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四.消防控制系统每年联动运行检查一次。

  五.感应器每年测检1~2次。

  六.消防水泵每半年手动、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七.消火栓系统、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气体灭火系统每月试验一次。

  八.室外消火栓系统每季度放水检查一次。

  九.自动喷淋、消火栓灭火管道系统,每年排放污水一次。

  十.消防加压、送风、排烟风机,每月启动运行测试检查一次。

  十一.备用发电机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十二.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十三.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推车式灭火器、气体灭火系统,每年(或根据设备要求)更换药剂一次。

  十四.消防用广播器材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十五.消防扳手存放在显要位置,随时备用。

  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消防监控中心是掌握消防设备动态及发现火灾、火警的重要岗位,是整个大厦消防管理的心脏。为了加强消防控制中心的管理,特定例如下制度。

  一.消防控制中心实行全天24小时专人轮流值班制。

  二.监控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高度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设备。

  三.值班人员在监控中心不准吸烟、喝酒、会客,不准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其他轮值人员顶替方可离开。

  五.监控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钮)每日做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六.消防监控中心的设备外观不附有灰尘为合格。

  七.监控中心的设备出现故障当班人员无法排除时,应第一时间报告管理处主任,联系技术人员前往维修。

  消防设备操作原理及规程

  一.本管理区域内消防各系统属遥控、连锁自动装置,故在操作前必须观察各个系统是否设置在自动位置。

  二.首先观察各系统电源信号是否正常。

  三.各系统的安全操作方法如下:

  1.烟感系统:由集中报警控制器、区域报警控制器、探测器组成,接收各区域报警控制器传送的火警信号、故障信号,及时显示出各信息的位置,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提示监控人员。当有下列信号送到集中报警控制器内,显示屏将显示:a.烟、温感探测器(火警)、b.手动火警按钮(火警)、c.水流开关(火警)、d.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火警)、e.消防泵状态(指示)、f.防火卷帘门(指示)、g.排烟风机、排烟阀(指示)、h.加压风机(指示)、I.消防水池、箱状态(指示),报警器火警显示编码均能在分布图中查处具体位置名称。

  当发生火情报警时,确认楼层后,首先通知保安人员到报警层观察,同时与该层人员及时取得联系。若为火险立即按灭火作战方案处理,若为误报,请保安人员将区域报警进行复位,后将值班室内的集中报警器复位。

  2.防火卷帘门系统:当发生火警时,根据失火方位及火热大小,可采取隔离法,及降落相应的防火卷帘门,值班员可根据现场报告情况遥控降落,就近人员也可击碎报警按钮降落,若以上两种情况都不能降落时(观察卷帘降落信号灯),可速派消防维修人员到当地打开锁匙开关强迫降落。

  3.排烟系统:发生火灾时,值班员遥控打开该层及其上下层的排烟阀。若失控时,通知保安人员就地打开该层的排烟阀,这时排烟风机自动启动,启动信号灯亮。若风机不能自动启动,速转入手动位置启动,仍不能启动时速派人到风机房内强行启动。

  4.加压送风系统:根据火灾的不同方位,迅速打开相应的加压风机,启动信号灯亮,若失控时可派人到风机房进行手动操作。

  5.消火栓系统:该系统是救火的主要设备之一,由室外500m3消防水池、消火栓泵、稳压装置、水泵接合器、消火栓箱、屋顶24m3消防水箱等组成。该系统操作时,时刻监视该系统的消火栓报警信号。当灭火人员打碎就地的报警信号,消防中心得到消火栓的

  报警按钮后,这时相应的消火栓泵自动启动,启泵信号灯亮。若不能自动启泵时,应立即转入手动位置启动,仍不能启动时,速与水泵房人员联系,派人到泵房强行启动。手动操作泵,控制盘设在B3F泵房内可手动开启或停止。

  6.自喷系统:该系统是救火的主要设备之一,由室外500m3消防水池、喷淋泵、稳压装置、水泵接合器、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喷淋头、屋顶24m3消防水箱等组成。喷头动作温度68℃,厨房区域93℃,当某层发生火灾时,失火部位的自喷头爆破喷水,该层的水流指示器动作,监控中心得到该层的报警信号。湿式报警阀开始工作,水力警铃报警,延时30秒后,压力开关工作,自喷泵自动启动,相应的启泵信号灯亮。若不能自动启泵时,立即转入手动位置启动,仍不能启动时速派人到泵房强行启动。

  7.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主要保护变配电室、计算机房、档案室。由探测器、系统控制盘、声光报警器、手动控制盒、联动控制、延时器、灭火机构组成自控闭路系统。受集中报警控制柜控制,且能将信息反映。

  当第一个火灾信号收到时:该区闪光灯,报警器启动发出声光报警。该区出口处的'警铃响,控制盘显示。当两个区域收到火警信号时,鸣音报警,闪光按钮将会启动,控制盘上显示气体释放信号,气体将在30秒后释放,60秒内释放完毕。所有信息将会反馈到集中报警控制柜上。

  8.紧急广播遥控设备操作说明

  当需要启动紧急广播时,请严格按以下步骤操作:

  (1)将消防控制室中紧急广播设备的搬把开关置“ON”位置。

  (2)按下“F1”键,“叮咚”响声后便向被选定的区域播出。

  (3)按下“STOP”后再按下“F2”键。当磁带机中放入有关消防疏散的磁带后,该带便将如何进行人员疏散的内容不断向预选定的区域播出。

  (4)按“F3”键,此时,磁带机输出的有关人员疏散内容和消防指挥员现场指挥的信号并存同时播出。

  (5)如认为磁带信号妨碍现场指挥,可按下“STOP”后按两下“F4”键,于是被选定的区域中只有现场指挥员的命令可播出,其它信号一概终止,使用完毕将第(1)项中各开关全部复位。

  四.操作完毕后,时刻观察各个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五.火灾扑灭后,要进行事后工作,即所有系统要复位,对所有系统的设备进行检修。

  六.事故后要详细整理记录资料,总结操作经验。

  七.相关文件记录: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2

  一、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二、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四、消防值班人员应定期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定期将火灾探测器送到专业清洗维护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六、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防火灭火功能,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登记、检查,并拟定维护保养计划提交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第三条单位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均应单项登记造册,建立设施器材台帐。台帐内容应包括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进日期、安装配置部位、维修保养时间等内容。新采购或更换的设施器材,应于五日内更新台帐。

  第四条每日检查

  (一)值班人员应当检查集中报警器的功能(如报警功能、自检、复位、消音等)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功能是否正常,有关指示灯是否损坏,主、备电源自动转换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日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在《系统巡行日登记表》中详细记录。

  (二)对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功能测试。

  (三)检查灭火器的外观、压力、有效期、配置数量和为止是否符合要求。

  第五条与具有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并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20xx)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月、季及检查试验,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运行正常。

  第六条对消防设施器材的各项检查均应做出记录并存档备查。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4

  一、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二、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三、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四、温、烟感控制箱体,指示灯,开关,探头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五、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六、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七、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八、消防用广播器材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九、消防扳手存放在显要位置,随时备用。

  十、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巡视、检查、保养、更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十一、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5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安全防火工作,保障国家财产和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务处为学校防火安全监督部门,在校防火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校各部门的安全防火监督、指导管理工作。

  二、每季度由安全责任人或安全管理人召开一次学校义务消防人员防火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解决存在的火险隐患。

  三、各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本单位重点防火岗位责任人会议,研究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四、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学期应将防火会议记录交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总务处)存档备案。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6

  一、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三、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一)烟、温感应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二)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性能是否完好。

  (三)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四)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四、消防器材管理:

  (一)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二)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三)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四)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7

  1.总则

  正确配备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工作所需的所有仪器设备,并对其使用、维护及状态标识进行受控管理,保存其相关记录,是公司确保所有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满足检测工作的必要手段。

  2.职责

  2.1技术负责人负责仪器设备的申购、停用、报废的技术审核。

  2.2公司总经理负责仪器设备的申购、停用、报废的批准。

  2.3检测部门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修理。

  2.4综合室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建档、标识等日常管理,固定资产的建帐。

  3.仪器设备要求

  3.1公司根据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工作的技术依据正确配置仪器设备,确保仪器设备完全满足检测技术依据的要求。一般地,公司配置仪器设备应符合:

  (1)功能应覆盖技术依据要求的全部项目;

  (2)测量范围和准确度满足检测依据要求;

  (3)正常开展检测和保证检测环境条件的辅助设备(如电源、车辆等)应齐全并满足检测要求;

  (4)应配备自动化程度高,可靠性好的仪器设备。

  3.2当由于某种原因缺少某些检测设备,但仅限于使用频率低、价格昂贵或特定的检测设施设备,可以租借用公司控制以外的检测设备,但必须确保这些设备能符合本公司设备控制的要求。

  3.3未经定型的专用检测仪器设备,需提供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证明。

  4.设备使用与维护

  应确保所有仪器设备得到正确的使用和维护:

  (1)使用说明书不够详细,不足以指导操作仪器设备的,应编制《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2)仪器设备使用者应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或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设备,并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登记工作。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做到专人使用、专人维护。

  (3)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精密贵重和影响检测结果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由管理员制定定期维护和保养计划并按时实施,有关设备的维护信息应记录在“设备的维护计划”上。

  (4)对检测结果有重要影响的测量设备应制定校准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校准溯源。

  (5)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过载,或由于操作不当或设备示值不稳定、显示结果可疑的,检测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分析原因。若由此导致对检测结果造成影响,公司对这种影响进行追溯,并采取措施对检测结果予以纠正,无法纠正的,应向委托方说明。

  (6)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或通过校准、检定证明其有缺陷的,应立即报批停用,并粘贴停用证,加以醒目标识或转移至非检测场所,以证明其被有效地隔离,直到设备修复且经检定、检测或校准证明其性能良好为止。仪器设备停用期时严禁用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或进行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工作有关的活动。(7)应根据本公司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工作和仪器设备的特点制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控制程序》,检测室对仪器设备的处置、搬运、使用应严格执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控制程序》。

  5.仪器的标识

  5.1用绿色、黄色或红色标志来分别标识仪器设备的合格、准用、停用状态。

  5.2经检定、测试或校准证明仪器设备性能符合要求。不必检定、测试或校准,经检查功能正常(如计算机、打印机),或无法检定、测试或校准,经比对验证其性能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均用合格证(绿色)标识。

  5.3测试或校准证明其性能在一定量限、功能内符合要求或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用准用证(黄色)标识,并明示其限用范围。

  5.4已损坏,或经检定、测试或校准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或暂不使用的仪器设备用停用证(红色)标识。

  5.5仪器设备申购由检测部门提出,技术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5.6仪器设备采购、验收由综合室组织实施。

  5.7仪器设备由综合室按统一方式编号。

  5.8仪器设备使用、保管、维护、修理由仪器设备使用部门负责。

  5.9仪器设备停用、报废由部门提出,技术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6.仪器设备的采购及管理

  6.1公司对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的申购、审查、采购、验收、编号、登记、发放、使用、检定/校准、标志管理、维护保养、停用、不合格处理、修理、降级、报废、技术档案制定了管理规定,详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控制程序》,保证所有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得到有效的控制。

  6.2综合室建立公司仪器设备台帐,仪器设备台帐应包括仪器设备名称、数量、编号、量程、设备状态、保管人、存放地点、仪器设备类别等内容。

  6.3综合室保存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有意义的所有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档案,档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1)仪器设备或标准物质名称和型号规程;

  (2)制造厂名称;

  (3)出厂编号和公司仪器设备编号;

  (4)到货日期;

  (5)目前存放地点;

  (6)到货时状态;

  (7)使用说明书和维护说明书;

  (8)校准、检定证书;

  (9)最近校准、检定日期及下次校准、检定日期;

  (10)使用、维修、报废、更换的历史情况。

  7.支持性文件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控制程序》。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8

  一、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3层:200㎡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6、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7、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8、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

  (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0m。

  9、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

  10、幼儿园内不能装设蒸汽锅炉房。

  三、电器防火

  1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1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四、消防设施

  15、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10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上边缘距地面不大于1.0,标志的间距不大于20m i袋形走道的尽端离标志的距离不大于1m。

  17、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的幼儿园应安装自动报警系统。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9

  引言

  建筑消防设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是探测火灾发生、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的重要保障。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建筑物产权、管理和使用单位的法定职责。为引导和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107消防基本术语第二部分

  GA 503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A 767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 14107中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术语

  巡查exterior inspection

  对建筑消防设施直观属性的检查。

  3.2定义

  检测test

  依照相关标准,对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测试性

  的检查。

  4、总则

  4.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包括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

  4.2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受其委托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应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归口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制度,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4.3同一建筑物有两个以上产权、使用单位的,应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对建筑消防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并以合同方式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委托物业等单位统一管理的,物业等单位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职责,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挡等制度,确保管理区域内的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4.4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与消防设备生产厂家、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等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维护管理单位自身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应明确维修、保养职能部门和人员。

  4.5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建筑消防设施的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并标示开、关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对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阀门,其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电气控制柜具有控制方式转换装置的,其所处控制方式宜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4.6不应擅自关停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时发现故障,应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应有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并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

  4.7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用户,应按规定协议向监控中心发送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5、值班

  5.1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应根据消防设施操作使用要求制定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

  负责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具有消防配电功能的配电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等重要的消防设施操作控制场所,应根据工作、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值班制度,确保火灾情况下有人能按操作规程及时、正确操作建筑消防设施。

  单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及组织预案演练时,应将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内容纳入其中,对操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

  5.2消防控制室值班时间和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a)实行每日24h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b)每班工作时间应不大于8h,每班人员应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应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见表A.1)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每2h记录一次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火警或故障情况。

  c)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消防设施及相关设备如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在火灾情况下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5.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a)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应以最快方式确认。

  b)确认属于误报时,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见表B.1)。

  c)火灾确认后,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d)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

  5.4消防控制室的安全管理信息、控制及显示要求满足GA 767的规定。

  6、巡查

  6.1一般要求

  6.1.1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应由归口管理消防设施的部门或单位实施,按照工作、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巡查的职责落实到相关的工作岗位。

  6.1.2从事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6.1.3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部位、频次和内容。巡查时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见表C.1)。巡查时发现故障,应按第8章要求处理。6.1.4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频次应满足下列要求:

  a)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应结合公共娱乐场每2h巡查一次的要求,视情况将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部分或全部纳入其中,但全部建筑消防设施应保证每日至少巡查一次;

  b)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巡查一次;

  c)其他单位,每周至少巡查一次。

  6.2巡查内容

  6.2.1消防供配电设施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消防供配电设施”部分。

  6.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部分。

  6.2.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 1中“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部分。

  6.2.4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部分。

  6.2.5消防供水设施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消防供水设施”部分。

  6.2.6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部分。

  6.2.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部分。

  6.2.8泡沫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泡沫灭火系统”部分。

  6.2.9气体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气体灭火系统”部分。

  6.2.10防烟、排烟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防烟、排烟系统“部分。

  6.2.11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部分。

  6.2.12应急广播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应急广播系统”部分。

  6.2.13消防专用电话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消防专用电话”部分。

  6.2.14防火分隔设施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防火分隔设施”部分。

  6.2.15消防电梯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消防电梯“部分。

  6.2.16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细水雾灭火系统”部分。

  6.2.17干粉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干粉灭火系统“部分。

  6.2.18灭火器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灭火器”部分。

  6.2.19其他需要巡查的内容见表C.1中“其他巡查内容”部分,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表C.1的样式,自行制定有关消防安全巡查记录表。

  7、检测

  7.1一般要求

  7.1.1建筑消防设施应每年至少检测一次,检测对象包括全部设备、组件等。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自系统投入运行后每一年底前,将年度检测记录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备案。在重大的节日,重大的活动前或者期间,应根据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7.1.2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人员,应当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7.1.3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应按GA 503的要求进行,并如实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见表D.1)的相关内容。

  7.2检测内容

  7.2.1消防供配电设施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消防供电配电设施”部分。

  7.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部分。

  7.2.3消防供水设施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消防供水设施”部分。

  7.2.4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部分。

  7.2.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部分。

  7.2.6泡沫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泡沫灭火系统”部分。

  7.2.7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气体灭火系统”部分。

  7.2.8防烟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部分。

  7.2.9排烟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机械排烟系统”部分。

  7.2.10应急照明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应急照明系统”部分。

  7.2.11应急广播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应急广播系统”部分。

  7.2.12消防专用电话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消防专用电话”部分。

  7.2.13防火分隔设施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防火分隔”部分。

  7.2.14消防电梯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消防电梯”部分。

  7.2.15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细水雾灭火系统”部分。

  7.2.16干粉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干粉灭火系统”部分。

  7.2.17灭火器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灭火器”部分。

  7.2.18其他需要检测的内容见表D.1中“其他设施”部分。从事检测工作的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表D.1的样式,自行制定有关消防安全检测记录表。

  8、维修

  8.1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的人员,应当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技师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8.2值班、巡查、检测、灭火演练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相关人员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见表B.1),并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8.3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期间,应采取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故障排除后应进行相应功能试验并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应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见表B.1)。

  9、保养

  9.1一般规定

  9.1.1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应制定计划,列明消防设施的名称、维护保养的内容和周期(见表E.1)。

  9.1.2从事建筑消防设施保养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9.1.3凡依法需要计量检定的建筑消防设施所用称重、测压、测流量等计量仪器仪表以及泄压阀、安全阀等,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单位应储备一定数最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

  9.1.4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时,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见表E.2)并进行相应功能试验。

  9.2保养内容

  9.2.1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定期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9.2.2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清洗、标定;产品说明书没有明确要求的,应每二年清洗、标定一次。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标定。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标定应由生产企业或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承担标定的单位应出具标定记录。

  9.2.3储存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的压力容器应按有关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定期进行试验、标识。

  9.2.4泡沫、干粉等灭火剂应按产品说明书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包括灭火性能在内的测试。

  9.2.5以蓄电池作为后备电源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蓄电池进行维护。

  9.2.6其他类型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9.2.7对于使用周期超过产品说明书标识寿命的易损件、消防设备,以及经检查测试已不能正常使用的火灾探测器、压力容器、灭火剂等产品设备应及时更换。

  10、档案

  10.1内容

  建筑消防设施档案应包含建筑消防设施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情况。基本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文件和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等原始技术资料。动态管理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检测记录、故障维修记录以及维护保养计划表、维护保养记录、自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基本情况档案及培训记录。

  10.2保存期限

  10.2.1建筑消防设施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10.2.2 《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见表A. 1)和《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见表C.1)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一年。

  10.2.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见表D. 1)、《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见表B.1)、《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表》(见表E. 1)、《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见表E.2)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五年。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3)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

  (4)GB 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5)GB 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6)GB 5026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7)GB 5026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8)GB 50281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9)GA 95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

  (10)GA 502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10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11

  为了使本单位的消防设施保持良好的状态,以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

  1、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统一由本单位专人管理;

  2、灭火器材每半年必须检测一次气压,每一年必须对罐体及灭火药剂进行一次检测、维护。

  3、消防器材、消防设备、设施应由专人维护、保养;

  4、灭火器材放在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堵挡和损坏消防器材;

  5、消防设备、设施及器材必须有维修、维护记录。

  二、固定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1、为确保建筑物消防安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它消防设施必须经当地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投入使用后应保持系统在自动状态下连续正常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随意中断运行,如必须中断,必须及时上报公安消防机构。

  2、系统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

  3、系统投入正常使用后,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

  (1)每日值班人员应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区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如火警功能、故障功能、复位、消音等)是否正常,有关指示灯有否损坏,值班人员应将每日检查、处理问题情况记录在册。

  (2)每周进行一次主、备电源自动转换试验。

  (3)每季度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检验和检查。

  (4)每年本单位应联合生产厂家有关技术人员对自动化消防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三、水灭火系统的维护、管理

  1、室外消火栓及结合器的维护、管理。

  (1)每月检查消火栓供水情况,在放净锈水后再关闭,观察有无漏水。

  (2)经常消除消火栓附近障碍物,清除井内积聚的垃圾、尘土等杂物。

  2、室内消火栓的`维护、管理

  (1)严禁擅自使用消防水带、水枪,不得把消防水源当作生活水使用。

  (2)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消火栓、水带火枪是否齐全好用;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报警控制线路是否正常);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1)每两月对水流指示器进行一次功能试验。

  (2)每季度应对报警阀进行一次功能试验。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必须始终处于正常的警戒状态。

  (4)每年应对给水消防系统进行一次模拟火警联动试验。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12

  一、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二、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三、单位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四、消防值班人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学校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并出具报告书。

  六、学校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13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网吧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建筑消防设施(主要指消防栓、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1建、筑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网吧应及时选择维修保养

  2、应将建筑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3、负责运行和维护的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巡查,同时做好记录。

  4、消防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记录。

  三、小型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

  1、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对购置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账,并报归口部门备案。

  2、各小组应指定专人管理区域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3、各区域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4、消防工作职能科室每半年对所有的小型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5、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科室进行考核。

  6、因扑救本网吧或附近商店火灾而使用了的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消防工作专人,补充灭火器材。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14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是公共娱乐场所预防火灾的有效手段,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周要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每日要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营业结束后,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夜间防火巡查不应少于两次。

  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的主要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现象;

  2.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是否依法申报;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4.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置是否合理好用;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演练及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6.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消防控制室是否2人值班,并经过专门培训后持证上岗;消防值班记录是否齐全,记录是否认真;

  7.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应急广播等消防控制设施、启动按钮是否完整好用,并处于良好状态;楼层设置的内部报警电话或报警按钮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与有关部门、人员通讯联络是否畅通;

  8.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了物品;厨房、灶间烟道是否经常清洗;

  9.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灭火器检查、消火栓试压,自动消防设施、供水系统维护保养及设施运行记录是否齐全;

  10.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是否处于良好状态,是否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质的企业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11.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门窗是否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12.营业期间有无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

  13.顾客有无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或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

  14.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露;

  15.营业结束后,燃油、燃气阀门和非必要用电设备电源是否关闭,有无遗留火种;

  16.灭火器配置数量是否充足,选型是否准确,放置位置是否明显、无遮挡并且便于取用;

  17.工作人员配备的强光照明手电筒是否完整好用。

  单位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记录在案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公共娱乐场所的员工必须熟练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要求和技能,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发现、有效处置,防止之势扩大和蔓延。

  1.要结合场所火灾特点,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实战演练,确保每一名员工熟悉初起火灾的扑救程序和基本要求,熟练掌握各类灭火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要根据单位实际,组建火灾应急处置的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第一梯队有起火部位附近的当班员工组织,第二梯队由不在起火部位的所有当班员工组成。各类工作人员不足50人的,可以成立一个梯队,每个梯队分为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灭火行动组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和要求,了解各部位、岗位的火灾危险性;

  3.当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报警信号时,要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单位内部电话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及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确认或发现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无线对讲等通讯方式向消防控制室报告;

  4.现场人员在向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报告的同时,要组织第一梯队灭火行动组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有秩序地灭火;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接警后,要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或广播、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第二梯队人员赶赴现场,同时启动防排烟系统和消防水泵等消防设施,并拨打“119”电话报警。第二梯队灭火行动组接到消防控制室发出的火警指令后,要在1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形成第二灭火力量,实施增援灭火;

  5.通讯联络组要多方搜集火场信息,保持与各部门、各战斗小组和公安消防队之间的联络畅通,及时向公安消防队提供火势的发展和人员被困等情况。

  三、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公共娱乐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及时疏散人员是第一要务。这些场所的员工,必须具有火场逃生自救、互救和组织人员疏散的能力。

  1.公共娱乐场所,必须组织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通过实地演练,使员工熟悉和掌握本单位、本区域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熟知消防疏散装备、器材位置、使用方法;明确各岗位人员火灾时的任务;

  2.确认发生火灾后,音频控制室要将卡拉OK厅、包房内画面、声音切换成火灾警报,告知顾客尽快安全疏散;消防控制室要及时启动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并视情切断普通照明等非消防用电;

  3.人员在通过烟气弥漫的火场时,要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头弯腰快速前进,不要呼吸,最大限度地减少将有毒气体吸入体内的可能;

  4.一旦身上着火,不要到处乱跑,要就地翻滚,压灭身上的火苗或将着火的衣服脱下,防止烧伤;

  5.疏散引导组要在灭火行动组开展灭火的同时,通过喊话或发出灯光信号等方式,立即通知和引导火场人员疏散时不要恐慌,要互帮互助,提高疏散效率;引导人员确认房间无人后再关闭房门,并在房门上做上标记;

  6.发生火灾时,要按照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多个防火分区的,要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7.疏散引导组要始终保持与消防控制室、灭火行动组等有关部门的联络畅通,根据火场变化情况,随时调整疏散路线;当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要及时通知所有人员迅速撤离;

  8.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必须保证火灾时不使用任何工具就能从内部打开,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和使用提示。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公共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确和履行自己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并成为消防安全明白人。

  7、因扑救本企业或友邻企业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补充灭火器材。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15

  一、延安大学保卫处综合科负责对全校的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

  二、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设施应有明显标识,并附有使用操作、检查测试说明;

  2.室内消火栓不应上锁,箱内设备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学校的教学设备、仪器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5.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启动备用设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6.保卫处消防管理员按照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7.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责的消防检测公司进行消防设备检查测试,达到合格标准,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存档及报送市消防支队存档;

  三、消防控制室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要求。室内应设置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存放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资料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四、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及维护应在放火检查记录中记录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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