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制度

时间:2024-07-28 15:31:35 制度 我要投稿

【通用】安全检查制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检查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通用】安全检查制度15篇

安全检查制度1

  1、部门经理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作,部门主管每天检查,员工交接班时进行自查及互查。

  2、检查内容包括

  a、检查消防设备设施、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的完好情况

  b、检查安全出口,紧急通道的畅通情况

  c、设备设施的清洁、使用及检修情况

  d、检查各种安全操作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e、检查各种安全记录表格的及时性及完整性。

  f、检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及安全知识的学习情况。

  j、检查各种警示标志的完好及有效性。

  h、检查员工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i、检查员工的'卫生健康情况。

  3、部门经理根据检查结果对员工进行教育、奖惩等措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4、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并以书面形式上交安全主管部门。

安全检查制度2

  根据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力度,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学校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周对全校的安全工作作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每月定期组织全校各部门进行一次学校内部安全工作大检查。

  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无安全事故,无责任事故发生的“双无”目标。

  3、每学期开学前、期中、期末,学校要组织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学校总务处要随时对校舍进行管理检查,发现险情(危楼、危墙、危厕、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5、学校总务处每学期要对学校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

  6、教导处每学期要检查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确保消防器材完备,确保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安全。

  7、学校总务处每月要对供电设施和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严控超负荷运转,严控乱拉、乱扯供电线路。

  8、学校办公要随时检查校园治安秩序,加强门卫管理,严格登记制度,政教处要不定期巡查校园,对严重滋扰学校治安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予以制止和处理,确保校园安全。

  9、学校总务处、教导处、体育组要每周对体育设施、体育活动器材进行检查,如在损坏的要及时更换,体育活动要注意做好安全保护,防止意外伤害事故。

  10、学校教导处要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学生实验安全与校园环境卫生整洁。

  11、对各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对违反安全与环境卫生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各类事故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事故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安全检查制度3

  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单位特点,仓库、锅炉房、危险品仓库、配电室等部位为公司重点部位。

  二、重点部位要建立严格的岗位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应急预案,并明确张贴。

  三、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内容应包括:位置平面图、设备名称、商标产品质量证书、使用说明书、在岗人员、安全负责人、安全设施、规章制度、操作程序、运行记录、检查维保记录、事故记录、安全预案等。

  四、建立门禁制度,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要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五、重点部位必须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技防、物防等安全防护措施。为本岗位工作人员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和用品。无人值守的部位,要安装事故报警装置。

  六、严禁在要害部位堆放易燃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专用仓库除外),严禁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禁止搭床休息。

  七、在关键部位工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部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者不得上岗。要保持人员相对稳定。患有严重疾病或有严重问题的`人员应及时转移。

  八、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和安全运行过程,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

  九、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和设备设施使用的有关规定,对重点要害部位的设备定期检查、保养,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检查保养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置安全标志,杜绝各种安全隐患。每年按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审验,审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安全检查制度4

  (一)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符合以下要求:

  (1)须持有合法的与驾驶车辆相符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3、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的运输服务;

  (2)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3)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4)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备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个小时;

  (5)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6)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违反者给与相应的处罚。

  (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并对车辆的上户、年度检验、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进行登记,并到运输管理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件,随车携带方可上路运营。

  2、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认真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损坏。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定期二级维护,由具有资质的汽车修理厂完成,并出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3、认真执行《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到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评定等级,出具检测报告,每年定期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验。

  4、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并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油库、生活区等危险地方乱停乱放。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行车安全,结合文化厅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实行“谁拥有、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办法,各单位自行管理好本单位的车辆。

  第三条各单位要制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做好经常性的车辆检修、保养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四条实行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除因工作需要保留公务用车外,其他车辆全部封存。

  第五条驻乌鲁木齐市区的区级文化单位节假日期间严禁车辆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乌鲁木齐市区的,须经文化厅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城。未经允许擅自出城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者经济损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实施严格的车辆派遣制度。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车辆派遣制度,做到凡出车必须履行派遣手续,严禁公车私用。因公车私用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单位领导、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承担责任。

  第七条驾驶员安全行车规范

  (一)驾驶人员要经常观察和检查各种仪表和报警装置,通过嗅觉感察异味,及查明油路、电路、传动装置、离合装置有无故障,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或处理。

  (二)驾驶人员要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长途行车,要注意检查灯光、转向、制动及轮胎磨损程度。

  (三)严禁酒后驾车,包括含酒精的饮料。

  (四)长途行车要防止疲劳驾驶,出现打瞌睡现象要及时停车休息,待精神恢复后再行车。

  (五)严禁强行超车、超速行驶,保持安全车距。防止追尾事故和爆胎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车规定,严禁超载、超重、超宽、超高行驶。

  (七)冬季冰雪路面行车,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注意防冻及润滑油的加注或质量状况。

  (八)对车辆门锁及防盗装置应经常检查,防止车辆被盗事件的发生。车内严禁存放箱包等物品,如需存放,驾驶员不得离车。

  (九)行车时要集中注意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确保行车安全。

  (十)正确估计自己的驾驶技术,防止骄傲自满情绪。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情绪车”,礼貌行车、谦让行车。

  (十一)端正工作和学习态度,对安全教育、行车规定牢牢记在心中,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

  (十二)驾驶员都要正确对待自己,客观评价自己,清醒认识自己,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责任重大,时刻牢记驾驶职业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时刻牢记交通事故血的教训。

  (十三)牢记爱车、守纪、安全、节约的原则,争当优秀驾驶员。

  第八条对驾驶人员酒后驾车、公车私用、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无故不出车、随意停放车辆和违反其它管理规定的,各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调离工作岗位,安排脱产教育,属于单位自聘人员的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安全检查制度5

  1、为了保证xxx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有序进行,及时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存在的问题,并实现:

  ①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②发现在管理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和危险源;

  ③纠正违章行为;

  ④评价本项目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状况;

  ⑤提出重大隐患整治的对策;

  ⑥督促安全隐患整治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安全检查分为综合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盯岗检查或跟岗检查。

  3、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有:

  ⑴检查安全意识;

  ⑵检查安全教育;

  ⑶检查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

  ⑷检查安全责任制的履行情况;

  ⑸检查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⑹检查贯彻落实分局、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精神的情况;

  ⑺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⑻检查遵章守纪执行情况;

  ⑼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⑽检查安全投入情况;

  ⑾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有效性情况;

  ⑿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⒀检查不安全因素情况;

  ⒁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效果;

  ⒂检查安全工作活动记录;

  ⒃检查工程分包外协施工队伍和劳务用工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情况等。

  4、安全检查的部位主要是:施工作业场所、外协分包施工部位;危险物品运输存储、使用部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部位;仓库、厂房、防汛部位;泥石流可能发生的部位;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居住部位;施工现场办公区域。

  5、安全检查类别主要有:

  ①日常现场值班检查;

  ②施工班组检查;

  ③设备、用电、防火、交通、起重和季节施工等专业检查;

  ④综合检查。

  6、日常现场安全值班检查,每天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到施工作业现场巡视检查。

  7、班组检查由班长和班组兼职的安全员负责组织,对当班施工作业面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8、危险作业施工专项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指派专人到作业现场落实专项技术措施和按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检查与监督。

  9、专业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技术、机电、起重、安全等专业人员,根据施工的需要进行安全检查。

  10、综合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其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11、安全检查的方式:

  ①现场查看;

  ②查阅资料、文件、记录、报表;

  ③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

  ④其它形式。

  12、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管理检查:

  ①、安全管理机构的检查:a、安全保证体系:项目部各级人员、职能部门安全职责是否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否到位;b、安全监督管理体系:项目部安委会安全监督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安全专职人员配备数量和素质是否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检查:a、是否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教育、检查、目标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制度;b、是否针对项目部所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制定了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施工专项措施;c、是否结合项目部生产施工特点制定了设备、用电、交通、防火、防爆等管理办法;d、安全例会、安全统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安全工作制度执行情况;f、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合同签订和日常监督指导、职工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g、应急救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③、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作业专项措施的制定、审核,对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的检查:a、危险作业施工主要有:高处作业,多层交叉作业,起重作业,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及转移等;b、季节性施工主要有:冬季防火、防滑、防冻,夏季防暑,雨季防汛等。

  ④、机动车辆、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合格证和定期审验的检查。

  ⑤、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的检查:a、转岗教育和民工教育情况;b、机动车驾驶、起重、电气、焊接、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和定期审验情况;

  ⑥、安全生产记录资料的检查:a、查阅每位职工的安全教育资料;b、查阅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资料;c、查阅作业队、班组安全活动资料;d、查阅机动车辆、起重设备、乙炔氧气瓶库(站)、高压电气等设备设施的技术档案。

  13、施工生产现场的检查:

  ①作业场地是否平整、道路畅通,洞口是否有盖板或护拦,照明是否充足,且通风良好;

  ②设备设施布置是否合理,器材堆放是否整齐稳固,人行通道宽度是否大于0.5米,且平整畅通;

  ③用电线路、风水管路是否布置整齐、醒目,架空高度和电气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④高处作业和通道的临空边缘是否设置了高度大于1米的防护栏杆,危岩、陡坡边缘是否设置了防护围栏和警示标志;

  ⑤各种安全标志和告示是否准确、醒目,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场所是否有相应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

  ⑥施工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是否遵章守纪、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和使用工器具,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4、危险施工场所的检查:

  ①高处临空边缘是否挂安全网或封闭,作业人员是否拴安全绳,高边坡、深槽下部作业有无危岩,是否有防止坍塌、滚石的措施;

  ②起重作业是否吊挂、绑扎牢固,且起重空间无障碍物,斜井洞口周围是否设置了高度大于1.2米的防护围栏。

  15、机电设备的检查:

  ①、机电设备安装、运行、拆除,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各种安全制动防护、指示、信号、保险、连锁等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②、固定设备的检查:

  a、外观是否整洁,且基础稳固,传动、转动部位是否有防护罩;

  b、外壳接地是否良好,露天使用时是否有防雨措施。

  ③、机动车辆的检查:

  a、方向和制动系统是否灵活可靠,且警告信号、照明系统齐全可靠;

  b、指示仪表是否齐全、灵敏、准确,且外观整洁、颜色鲜明。

  ④、起重设备的检查:

  a、制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且高度、重量、行程、变幅等限制和连锁装置齐全可靠;

  b、指示仪表是否齐全、灵敏、准确且警告音响信号、灯光照明、通信联系系统良好可靠;

  c、吊钩、索具、钢丝绳是否完好,且吊钩、扫轨等移动构件有警告色标。

  ⑤、高压线路的高度及与施工空间、设施、建筑物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⑥、变压器附近是否有警告标志,地面设置时,周围防护围栏高度是否大于1.8米,悬空设置时,变压器高度是否大于2.5米。

  16、承重排架、平台、栈桥通道的检查:

  ①、是否按设计技术要求搭设并经验收合格;

  ②、工作面行人通道的脚踏板是否铺满、固定,临空面边缘栏杆设置高度是否大于1米,栏杆下面是否设有高度不低于0.2米的挡碴板。

  17、场内机动车辆道路的检查:

  ①、基础是否稳固且路面平整,路面宽度是否不小于车辆宽度的1.5倍;

  ②、急弯、高边坡、陡坡等危险路段,是否有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标志,横跨道路的设施、输电线路距离路面高度是否不低于机动车辆高度的1.5倍。

  18、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对一般问题和隐患,应就地整改。

  19、安全检查发现的较大隐患,要及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并由检查负责人、整改责任人签字认可,责任班组必须迅速落实整改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20、隐患整改后,经验收人员验收并签验收意见后,报送检查负责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将整改活动书面资料存档备查。

  21、加强对项目施工中,各种危险源的发现、检查、评价和监控。

  22、项目部的施工重大危险源,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在检查中要重点检查《水电x局机电安装分局工程施工生产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23、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结果,要形成书面记录存档,记录格式执行分局现行规定的安全检查记录格式。

  24、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安全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建立存档记录,对拒不执行整改的班组或个人,处以200~500元的罚款。整改记录格式执行安装分局现行规定的整改通知记录格式。

安全检查制度6

  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重在落实。为了切实落实我园的安全责任制,健全全园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了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一、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以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以年纪组长、保育成员、门卫为组员的幼儿园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园安全工作检查,确保我园的安全工作做好。

  二、责任明确,切实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各班主任负责每天检查班级的安全情况(电源插座、剪刀等尖、硬物体的使用情况;环境安全隐患等);保育员负责检查班级的卫生、午睡室的安全十时;门卫分日记录与周记录户外机械的`安全卫生检查;食堂成员每天来园、离园必须做好食堂安全卫生检查,以确保食堂无任何隐患存在。园安全领导小组则作定期与不定期抽查。

  三、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安全检查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全园性的安全普查,同时有园分管领导等做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立刻解决。

  四、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各负责人对自己负责的范围的安全工作定期向园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发动全园每位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关心幼儿园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汇报。

  五、开发家长资源,接受各方监督。坚持是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各负责人不得弄虚作假,如实汇报工作,接受领导检查。同时发动家长资源,关心幼儿园,监督幼儿园的卫生安全工作。

安全检查制度7

  会议室是学校特地用于召开学术报告、会议、培训、组织活动和接待客人的场所,为了充分利用会议室的功能,使会议室的治理和使用更加标准化、合理化,以确保各类会议的正常召开,特制定本规定。

  1、会议室由总务处负责治理、使用登记与调度、设备维护等相关事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不得擅自挪用会议室多媒体设备和桌椅等物品。本治理方法所指的会议室包括:1212波司登培训教室(大会议室)、1221会议室1、1312培训教室、1321会议室4、1319会议室5、1406党员活动室(四楼)、1408会议室。

  2、会议室实行提前预约制度。为避开会议发生冲突,相关人员(部门)使用会议室,须提前3天通知总务处,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表》,以便统一安排。临时召开的紧急会议需用会议室时,要准时向总务处提出申请并在会后进展补办相关登记。各部门使用会议室使用时领取会议室钥匙。

  3、各部门申请使用会议室时,需明确使用时间、参与会议人数等,如有需总务处协办的事项请提前注明,总务处可依据实际状况做好相关工作的的预备工作。如需使用会议室的设备,应提前向总务处说明,以便提前预备,确保会议顺当进展。

  4、如遇会议之间发生冲突,要坚持局部听从整体的原则,学校会议优先于部门会议,部门会议之间本着重要、紧急优先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

  5、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必需爱惜会议室的'设施,保持会议室清洁。用后应准时整理:检查安全(电源),关好窗、空调,锁好门,将钥匙交还总务处。

  6、开会期间,请疼惜会议室的设备及物品,自觉保持卫生,制止吸烟,制止乱扔纸屑,尽量保持室内清洁。

  7、会议完毕后,使用人应进展必要的检查,关闭会议室内各种电器设备的电源,特殊留意必需等待投影仪散热,指示灯变红前方可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相关人员准时整理睬议场地,如发觉设备故障或公务损坏准时报至总务处,准时修理,确保其他会议的准时进展。安全责任人为申请者所属处室主任或系部主任。

  8、与会人员要爱惜会议室内的公共设施,损坏赔偿,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总务处同意不得将会议室的各种设施拿出会议室或转做他用。

  9、平常卫生由学校卫生员每天早晨负责清扫。会议室活动完毕后,由学校卫生员对会议室进展清扫和整理,将移动的桌椅准时放回原位(必要时请相关部门帮助帮助),以便利其他部门使用。

  10、当组织活动或培训时,由活动的组织者临时负责会议室卫生及设备安全。任课教师使用会议室,要安排学生课后做卫生。

安全检查制度8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检验仪器、工具配备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施工现场的计量器具和安全检查检验仪(简称计量器具)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施工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施工生产管理活动中安全检查检验、仪器和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

  3、配备原则

  3.1计量器具应与施工工程项目的检查、检测要求以及所确定的施工方法和检测方法相适应,所选用计量器具的量程、精度和记录方式的适应范围和环境必须满足被测对象及检测内容的要求,检测器具的测量极限误差必须小于或等于被测对象所能允许的测量极限误差。

  3.2所选用的计量器具必须具有技术鉴定书或产品合格证书。

  3.3所选用的计量器具在技术上是先进的,操作培训是较容易的,使用上是坚实耐用易于运输的。检定地点在工程所在地附近的比对物质和信号源易于保证。尽量不选尚未建立检定规程的测量器具。

  3.4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用于生产、经营管理

  4、管理职责

  4.1生产管理部负是归口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的工具室负责计量器具的验收,负责对计量器具的实施有效控制与管理工作。

  4.2生产管理部的供应室负责采购监视和测量装置。

  4.3操作者应正确使用、维护监视和测量装置。

  5、计量器具的分类

  按国家计量局《计量器具分类管理办法》,施工企业对在用计量器具按范围划分为A、B、C三类。根据我公司的具体情况,我公司的计量器具只有B、C类,具体的器具如下:

  a)B类有:

  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及物资管理的计量器具,如:卡尺、千分尺、

  百分尺、水平仪、直角尺、塞尺、水准仪、经纬仪、超声波测厚仪、5m以上(不含5m)尺。还有温度计压力表、测力计、硬度计、天平、电压表、电流表、欧姆表、万用表、标准电阻箱等。

  b)C类有:钢直尺、弯尺、5m以下的钢卷尺、与设备配套,平时不允许拆装指示用计量器具如: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

  6、计量器具的检定管理制度

  6.1为了保证量值准确,所有计量器具均应按照计量法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的规定,定期进行准确度检定。

  6.2计量器具应由计量管理部门按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计量器具要有明确标示“合格”“准用”“停用”的标志。

  6.3计量器具应按规定的`类别周期进行检定,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应按说明书提供的检定方法和周期进行检定。

  6.4自行检定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编制自检计划及台帐,对于自行鉴定的计量器具须先建立计量标准器具,建立标准计量器具须具备下列条件:

  6.4.1.经计量检定合格。

  6.4.2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

  6.4.3具有经考核合格,称职的检定人员,掌握检定规程。

  6.4.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6.5对新购或修理后的计量器具,使用前均应进行检定。对检定周期之内的计量器具,应加强监督管理。

  7、计量器具的使用

  7.1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部应根据项目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检测设备的精度要求和生产需要,编制《计量检测设备配备计划书》。建立项目部计量器具的目录和检定周期台账。

  7.2施工现场使用的计量器具,无论是企业自有的、租用的或是由建设方提供的,均需按此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并按周期检定校准,保证计量器具准确度已知,以便能作为证实产品量符合要求的依据。

  7.3使用计量器具前,应检查其是否完好,若不在检定周期内、检定标识不清或封存的视为不合格的计量检测设备不得使用。每次使用前,应对计量检测设备进行校准对零检查后方可开始计量测试。使用中若发现计量检测设备偏离标准状态,应立即停用,重新校验核准。如出现损坏或性能下降时,应及时进行修理和重新检定。

  7.4计量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妥善保管计量器具。

  7.5计量器具使用完毕后,应擦拭干净,放入盒内或存放干燥处,必要时涂上防锈油或罩好防尘罩等。应保持计量器具适宜的工作环境,防止被污染,被腐蚀;安装于室外和施工现场的计量器具应有防雨,防尘措施。

  7.6在用计量器具应按规定的周期送检,无检定合格证的计量器具不得继续使用。

  7.7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拆卸修理计量器具。

  7.8计量器具不得随意外借,若遇外借情况必须严格按交接制度办理手续。

  7.9计量器具所有资料由工具室负责进行档案管理,要及时归档登记,建立目录,台帐。计量仪器的检定证书、使用说明书和其他原件资料严禁个人保存或使用。计量器具档案管理人员调转时,应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清单要有见证人签字。

  7.10不合格计量器具包括:损坏、显示不正常、功能出现问题、超过了规定的确认间隔。对不合格又无法修理或无修理价值的计量器具,由工具室填写计量器具报废申请表,说明报废原因,生产总监签字后办理报废手续,同时工具室应注销台帐。凡批准报废的计量器具应严格隔离,严防混入生产现场误用。

  8、附则

  8.1本规定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8.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检查制度9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 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 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 严禁闲人自由进出学校, 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学校人员情景, 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 经常巡视学校, 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景, 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学校。

  二、路队安全制度

  1、每一天上午、午时放学时, 路队辅导员及时清点人数, 整理路队。

  2、要放学补课, 需得到家长的同意, 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 并整好放学路队。

  3、辅导员必须准时到岗, 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职责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 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 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一天检查设备设施情景。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 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 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 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团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 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 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 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 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 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学校, 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 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 及时开关闸刀。, 又迟迟不整改的, 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资料。

  3、严格安全检查登记制度。对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 要有详细记录,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要提出整改意见, 并落实到职责人。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 有关落实情景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4、严格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 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 将追究相关职责;造成严重损失的, 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5、各班级处室要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职责人, 处室主管领导为本处室第一职责人。各班级处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 职责要落到具体职责人, 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

  6、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并明确检查资料重点和方法, 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7、建立检查情景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除每月次的安全检查之外, 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 并将检查情景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8、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由校长担任组长, 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安全检查制度10

  1、变电站时要害部位,必须有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并严格管理。

  2、要害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3、 站内外必须有完整畅通的排泄设施,必须装备壁雷设备。

  4、 本站所有防护用具,作业用具齐全,性能完好,必须与电压相匹配。

  5、严格执行模拟操作制度,监护操作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6、加强防火工作,配齐消防器材(严禁配备泡泡灭火器)工作人员须懂得消防常识,会使用灭火器。

  7、严禁在高压线路下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杂物,不准建筑架棚。

  8、提高警惕,恪尽职守,发现事故隐患,事故苗头要积极排除并及时报告。

安全检查制度11

  1、教师要以幼儿为中心,关注幼儿的安全,午睡时,勤巡视,细心观察防止幼儿在被窝内发生意外。

  2、户外活动外出返回均要认真清点人数,家长来接孩子一定要按学校的接送程序进行,不能违返。

  3、经常检查幼儿的口袋,不让孩子玩带玻璃、硬币等呈尖角的.危险物品,以防伤害孩子。

  4、必须妥善保管药物,喂药时要仔细核对。

  5、注意开水、热汤及热粥的摆放,防止发生烫伤。

  6、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避免触电、砸伤和摔伤等事故发生。

  7、任何人不得私自留人在幼儿园住宿,如有亲属要暂时留宿,必须先报告给园长,同意后方能留宿。

安全检查制度12

  一、总则

  1.1生产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厂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1.2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由车间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二、检查方式、组织方法和检查内容

  2.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安全人员、技术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检查整改记录》。

  2.2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按时按点进行巡回检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3日常安全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为主要内容。

  2.4季节性安全检查

  2.4.1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倒塌、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2.4.2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爆、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2.4.3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温为重点检查内容;

  2.4.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防滑、防毒为重点检查内容;

  2.4.5季节性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检查。

  2.5专业性安全检查:

  2.5.1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2.5.2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除尘、噪声等;

  2.5.3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防静电接地、防雷接地等;

  2.5.4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各种气瓶、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2.5.5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2.5.6检查工艺操作、跑、冒、滴、漏、堵、串等;

  2.5.7检查设备开停工等安全状况;

  2.5.8检查文明生产、环境卫生等;

  2.5.9专业性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和车间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2.6节假日安全检查

  2.6.1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进行安全检查;

  2.6.2节假日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2.6.3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a:生产原料、燃料、辅助原料及备品准备情况;

  b: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保管情况;

  c:贮存易燃、可燃易爆物料罐区的防火和安全保卫情况;

  d: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e: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f: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g: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2.7不定期安全检查

  2.7.1新、改、扩建装臵运行、试运、投产验收检查,装臵开停工前、检修后检查,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2.7.2各级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2.7.3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车间、班组两级管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2.7.4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两不交"(即: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2.7.5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按期解决。厂里无力解决的,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写书面报告,申请安排解决;

  2.7.6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各车间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生产部监督执行;

  2.7.7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2.7.8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办法,由安全管理人员填写,经生产办签发,由车间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隐患整改通知单》应存档检查;

  2.7.9各类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其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必须认真保存备案;

  2.7.10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车间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三、隐患整改

  3.1事故隐患范围

  3.1.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

  3.1.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3.1.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3.2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管理、实施、验收

  3.2.1事故隐患治理项目实行分级管理,生产部需建立治理完成情况和效果考核验收等管理档案,并负责日常的隐患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及备案工作;

  3.2.2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要做到"四定"(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两不推"(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

  3.2.3对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加强监护;

  3.2.4安全主管领导须对事故隐患的整改负首要责任,技术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负责。

  3.3各部门及车间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治理项目进行全面的组织实施,按计划完成,并做好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3.4治理项目竣工验收

  3.4.1已竣工的隐患治理项目经试运转基本正常后的2个月内,报请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组织考核、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填写竣工验收表,建立竣工档案;

  3.4.2项目验收合格后,由车间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组织操作人员学习,转入正常维护管理。

  3.5车间要高度重视事故隐患的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检查小组依据发现事故隐患的难易程度,隐患危险性,发生事故的后果程度及事故隐患处理情况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对发现重要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同时对不认真进行事故隐患整改而酿成事故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附则

  4.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4.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4.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检查制度13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切实有效地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面提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能力。

  二、工作分工

  (一)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全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落实到人(附件一),各监督员要完全明确职责,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制,全面监督指导重点单位和“九小”场所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二)还需担负的消防监督检查

  1、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监督抽查

  对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等行政管理相

  对人进行监督抽查。

  2、对公众聚焦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3、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4、对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根据需要进行的其它消防监督检查。

  (三)其它工作

  1、根据本责任范围内的火灾规律、特点以及结合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需要,对辖区内消防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情况进行全面的摸排、梳理,严格对照消防法规中关于重点单位界定的标准和条件,确保重点单位调整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切实找准本年度重点整治对象,并制定年度整治计划。

  2、结合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消防重点单位的监督工作。

  3、根据省、市、区部署的专项消防工作及我镇工作实际需要安排的消防重点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职责

  消防重点单位的监督员主要工作职责:

  (一)对责任范围内一的重点单位全面检查应每季度不少于三次,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主要监督重点单位执行消防法规,履行消防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

  (二)熟悉掌握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适时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严禁出现失控漏管现象。

  (三)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会议文件精神部署重大节日和不同季节的消防工作。

  (四)定期组织消防重点单位召开经验交流会;工作研讨会,推广典型经验,促进全镇重点单位工作开展。

  (五)根据重点单位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工作状况,抓好业务档案的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

  (六)依照法律程序,对重点单位的相关审批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

  (七)定期对重点消防单位重要岗位人员进行消防教育、培训、指导,不断提高主要岗位人员的消防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监督员必须做到熟悉以下六种情况:

  责任区的交通道路、水源情况;责任区重点单位的分类、数量及分布情况;责任区主要灾害事故处置的对策及基本程序;重点单位建筑物使用及重点部位情况;重点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情况;重点单位的消防组织及其灭火救援任务分工情况。

  (二)消防监督检查的频次

  监督员应根据本责任地区、单位实际组织监督检查,其频次应满足以下规定:

  (1)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监督抽查

  组织监督抽查时,以分行业或者地区采取随机方式确定抽查单位。每周抽查的单位数量应不少于4家。

  (2)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3)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检查。

  对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在举办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必须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4)对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对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必须按规定组织逐件查处。

  (5)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监督员可以根据本责任范围内实际情况和消防安全需要,组织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三)组织实施责任范围内针对性的专项消防监督检查

  专项消防监督检查是促进消防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推动社会抵御火灾能力不断提高的重要措施,切实有效地组织实施是实现目标的关键环节。具有很强的突击性和针对性,检查对象、范围、目标相对明确,时间、步骤、方法、标准相对统一社会知晓程度较高,督促整改隐患效果显著。监督员可根据本责任地区、单位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火灾形势特点、公众活动安全需求以及涉及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等综合因素,通过实施监督检查行政行为,促使监督管理对象总体消防安全状况达到预期目标或可控状态,确保不发生恶性火灾事故。

  (四)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

  1、消防重点单位的检查内容

  是否建立有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是否有生产岗位防火责任制;是否有专职或兼职的防火安全干部;是否有义务或专职消防队和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是否有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整改;是否对消防重点部位定点、定人、定措施;是否普及消防知识和加强重点工种的培训;是否有防火档案和灭火、疏散预案;是否能定期总结评比,奖惩分明。

  2、监督抽查的检查内容

  被检查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建筑防火设计和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运行是否符合规定;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被检查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详尽规定的单位自身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3、公众聚集场所申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检查内容

  对公众聚集场所申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除应当检查其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等内容外,还应结合具体情况,检查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检查的部位、数量可以采取抽查的方式。

  4、申报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检查内容

  对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应当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除检查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和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定外,还应结合具体情况,检查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和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等情况,检查的部位、数量可以采取抽查的方式。

  (五)消防监督检查的方法

  消防监督员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应采取以下方法:

  1、查阅消防档案

  2、询问员工

  3、抽查消防设施设备

  五、重点单位应落实的日常监督管理六项制度

  1、季度例会制度

  (1)每季度集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监督管理人召开例会,时间一般安排在季度末,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2)会议由分管消防安全领导主持召开。

  (3)会议内容主要有:各单位汇报本季度消防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在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传达上级各部门对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和有关精神,通报有关火情情况及公安消防机构监督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有关情况,并对下季度消防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4)对例会中提出的在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能予以现场解答的应予以现场解答,无法予以现场解答的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汇总整理上报支队相关技术人员予以解答。

  2、季度报告制度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应向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季度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按照公安部第61号令要求建立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情况、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开展防火检查情况、发现火灾隐患情况、落实整改火灾隐患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情况等。各单位要将开展各项工作情况填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季度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并于每季度首月的5日前将上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报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

  (2)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季度消防

  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要如实填写,未如实填写的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3)各村(社区)、各部门应及时对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填报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季度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进行梳理汇总,并根据各单位填报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抽查,核查填报内容,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

  3、教育培训制度

  (1)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应按照公安部61号令要求对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技能。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以创办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防火标语、上防火课、组织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学校、幼儿园等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3)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组织对重点单位法人代表、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专(兼)职防火员以及消防控制中心、化危品管理、电焊、气焊等岗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每两年轮训一次,每次轮训时间为2至5天,并由组织培训的公安消防机构发给培训证。对消控中心等重要岗位的人员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对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内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和指导。

  (4)各单位、各部门应按《福州市落实政府及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若干规定》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意识。健全企事业单位、社会各团体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冬夏火灾多发季节,组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4、季度抽查、公告制度

  (1)各村、社区应当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以及结合

  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需要,每季度组织一次对辖区内各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监督抽查工作,组织监督抽查时,可以分行业或地区采取随机方式确定检查单位。但在半年内每次抽查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宜重复。监督抽查的时间量为每个在岗监督员每周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其中用于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时间量应占80%以上。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按照每个在岗监督员1个工作日至少抽查1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2个其他单位的工作量确定。

  (2)各村、社区、各单位组织季度监督抽查时,可以事先公告检查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时间。监督检查的结果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予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每季度公布并报支队备案。

  5、灭火和应急琉散预案演练制度

  (1)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按公安部第61号令要求制定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一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②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③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④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⑤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按公安部第61号令要求制定灭

  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与此同时,各单位应将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情况的文字或影像资料报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3)各单位、各部门每名监督员每半年现场参与指导消防全重点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不得少于3次。

  (4)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各消防安全握单位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督促和指导工作。

  六、资料收集、归档

  镇安办都要建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档案,将消防重点单位消防档案,工作部署,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安排,责任范围的划分,日常检查监督情况记录,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基础台帐建立情况,以及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等应归集到专项案卷,作为年度考评钓依据之一。

安全检查制度14

  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杜绝违章行为和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公司安全环保部每日应进行一次安全巡回检查,每月一次全面的安全巡回检查,由安环部召集有管理制度、设备电气、职业安全、现场安全作业等职能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照安全巡回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对检查和整改情况负责汇总、存档。

  二、检查路线:动力车间--发酵车间-提取车间-合成车间-仓储。

  重点部位:合成车间安全状况;危化库安全状况;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公司其它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

  三、检查内容:设备电气安全;

  职业防护;生产工艺安全;是否违章作业;管理制度是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应急报警设施运行状况。

  四、安全巡察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问题应立即责成部门人员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隐患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对于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来不及汇报时,应根据运行规程的规定先处理后汇报,然后责成部门负责人采取措施制定整改方案。

  五、巡回检查工作注意事项:

  1、巡捡人员应配带必要的安全用具,如:安全帽、手套、防护工作服等用具,以保证巡检质量和检查人员自身安全。

  2、巡回检查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它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栅栏。

  3、检查中对设备遇有疑问或不明白的问题,不得随意乱动设备或将其退出运行,及时找到岗位或部门负责人处理。

  4、进入现场危险区域或接近危险区域时,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定的安全注意事项,绝对禁止触及带电及旋转部分,未戴防护用品绝对禁止靠近危化品的`泄漏区域。

  5、不放过发现的一切异常现象和声音变化、异常气味、地面渗水、漏油痕迹等。

  6、对于不利检查的地方如声音杂乱、多种因素及其它不宜辨别的情况,检查时要更加仔细,不要被外界不利因素所干扰。

  7、巡检中发现设备着火或危急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根据规定的灭火方法进行灭火或抢救。对于现场无法停电的设备,应及时汇报,联系停电。

  8、巡检时要精力集中,认真地看、听、嗅、摸,注意有无异常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并进行正确的处理。

  9、巡检查中发现可疑人员进入现场,应进行查问并报告上级或安全环保部。

  10、应注意脚下的孔洞、盖板等,防止坠落。

  11、按时进行巡回检查,遇有特殊情况,可经安环部长同意推迟检查时间或取消一次检查。

  六、巡回检查完毕,应及时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编制隐患整改计划,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

  车间不能解决的上报生产部,生产部不能解决的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不能解决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解决。安全检查单位应将检查出来的问题分类汇总,督促整改,需要相关部门协商的应及时沟通。安环部对较大隐患项目的整改,下达《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属于哪一级整改的交该级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单》要存入安全档案。

安全检查制度15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局船舶安全检查的监督管理,明确我局有关部门、办公室在船舶安全检查中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船舶安全检查是海事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大局有关部门和海事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调配合,共同努力。

  第三条:局所属各签证站、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的要求,对签证船舶的安全检查记录簿进行检查,督促缺陷船舶纠正缺陷,并申请复验,在船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得签发放行签证。

  第四条船舶发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船体或船舶航行控制设备严重损坏,直接影响航行安全的,航行保障科应当要求事故船舶了解安全检查情况,并通知船舶监督科。安全检查结束后,安全检查人员应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总安全科,监督科应向长江海事局监督部报告,并进入船舶黑名单。

  第五条各单位、部门应当加强对船舶安全检查及相关工作的管理,规范船舶安全检查相关工作台账记录。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本部门船舶安全检查管理情况,督促安全检查员不断改进安全检查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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