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财务会计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财务会计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财务会计制度1
关键词:高校 新会计制度 问题与对策
所谓新会计制度,是相对于1998年1月1日执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新会计制度实质上是高等学校从收支平衡的核算方式向成本核算方式的过渡。为什么说是过渡呢?虽然新会计制度比原来施行的会计制度更加完善,在记账方式上有所转变,但还没有根本性的突破。通过实践和总结,通过不断完善,离高等学校通过会计核算,进行成本管理的科学制度为期不远。
一、新会计制度在施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权责发生制在执行中存在问题
现在高校基本上还是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记账方式,权责发生制在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收取大一新生学费、住宿费按学年计算成本,当年只能进部分收入(9月份12月)下年1-8月不能进收入;学生欠费也应进收入,而高校目前情况下是按实际收的款进收入;新制度购进固定资金、无形资产等全部进支出,而计提折旧金额是虚提。
(二)固定资产折旧没有进行摊销,进行基建并账,会计数据失真
固定资产折旧的目的是为了进行教育成本核算,但新会计制度对计提折旧只是数据显示,并没有进行下一步的成本摊销。所以,固定资产折旧还是一个虚的,没有实际意义。在原制度下,基建财务账和事业财务账是两套账。在新制度下,高校在事业大账中设置了“在建工程” 科目,同时又要求高校基本建设投资应当单独建账来核算,至少按月并入事业大账里。在当前高校条件下,基建“并账” 实际执行比较困难。在建工程也好,已完工交付的工程也好,只是学校固定资产的增加,应该纳入固定资产类科目进行核算,并且通过对折旧的摊销,进入成本,这样才能真实反应固定资产投资的效益,也不会造成学校财务数据的失真。如果把所有的固定资产,包括贷款修建或者购置的固定资产一次性与大账并,就会造成某月大账财务数据失真。
(三)事业支出细分,分摊难度大
新制度要求收支科目需要按政府收支分类进行细分,还要把事业支出归集财政补助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支出又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下设经济分类,且收还要按资金来源性质不同分类,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在高校实际业务操作中,由于经济业务量大、经济活动类型重复,很难区分哪些支出是财政补助安排的,哪些资金是事业收入等安排的。如果在会计核算时无法准确确认事业支出中各类经费的资金属性,期末需相互结转的财政补助结余结转、非财政补助结转和事业结余的额度是难以确定的。
(四)增设固定资产折旧科目没有发挥作用
新会计制度增设了固定资产折旧科目,这一科目的设置本来是为了进行成本核算,但目前因为没有进行建立折旧费用的摊销科目,固定资产折旧只是一种形式,等于虑设,没有实际作用。
(五)新会计科目不能直观反映经济分类开支情况
各高校内部管理需要,为了得到如:商品服务性支出: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支出等支出,只有到各项目管理账上去查询,各高校纷纷购买新系统,去适应需要。新会计制度造成老会计遇到新问题,常常不知道查有关项目账,所有会计都得学习。虽然新会计制度规定了各高校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增设会计科目,但很多高校并没有这样的人才。所以,只靠新会计制度所列的科目,达不到学校财务核算的需要。在软件开发方面,很多学校更是无能为力。
(六)新会计软件在使用过程中达不到新会计制度的要求
很多财务软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不断初始化,不断购进所谓最新软件,但都不能正常使用。
二、适应新会计制度的对策
(一)完善财务机构的管理模式
新会计制度是为了高校进行教育成本核算进行的会计制度改革,目的是为了高校财务核算从收支平衡到成本管理的过渡。而原来高校的财务机构设置主要是为了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两大块。要进行成本核算,就必须要有成本核算会计。而在企业,成本核算是企业最重要的财务部门。要进行成本核算,就必须对现有的'财务数据进行分类,主要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包括教师工资及福利、办公费用等直接用于教学的的教师所支出的费用,学生支出的费用。用于教学的设备费用、住房、教室、操场等易耗品和固定资产的折旧。
(二)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
新会计制度对原来的会计制度作了重大调整和增加,原来的财会人员大多不适应,许多老会计人员也感到不适应。连起码的查账都搞不清楚了。所以,对现有人员的培训非常必要。虽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了一些集中培训,但还是有很大的差距。虽然新会计制度是为了向成本核算过渡,但离成本核算不会太远。所以,现在对会计人员的培训,不但要对新会计制度的培训,还要对成本核算的培训。
(三)以省或教育部为单位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新会计制度第六条第(一)项规定,高等学校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但没有相关业务不不需要使用的会计科目可以不设;在不影响账务处理和编制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本制度规定以外的明细科目、减少或合并本制度规定的明细科目。从整体上看,新会计制度对于高校管理各方面所涉及的会计核算都作了明确规定,一级科目是比较完整的。而对于明细科目,新制度给予了高校更大的自主权,高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新制度原则下,根据需要自行增设、合并、删减明细科目。但是,现有高校会计人员都是习惯了原来的财务制度,对新会计制度还没有吃透,要他们自行设置明细科目,实在是难事。再者,现在各高校都使用财务软件,而新制度出来后,各软件开发商都搞出五花八门的软件,没有统一的标准。所以,这个自行增设、合并、删减明细科目的任务应该以省教育主管部门或者高校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细则,各高校在细则基础上进行明细科目设置,软件开发商在统一基础上进行软件开发,这样才能统一标准。
(四)升级财务软件,提高电算水平
新会计制度增设了许多会计科目,这些科目的设置必须要对原来的财务软件进行升级。现在还没有统一的财务软件,各软件开发商都在搞自己的新软件,有的高校也在搞新软件,以适应新制度的需要。但是,从目前来看,还没有真正能正常使用的软件。所以,上级主管部门应该与软件开发商沟通,尽快开发出统一的,能够正常使用的,适应新会计制度的财务软件。新开发的财务软件,在明细科目上应该尽量多一点,各高校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上级的要求,自行选择相应的明细科目,这样才能让会计人员尽快适应新会计制度。
(五)对基建并账如何处理
以前的会计制度没有把基建部分纳入事业统一核算,而是独立的基本建设单独处理。造成单位向上级报告的财务数据显著失真,加之这些年各单位基本建设投资数额巨大,大多是利用银行贷款,如果上级不能及时掌握各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情况,将会造成极大的后果。因此,基本建设并账是必须的。现在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心里上的问题,主要考虑如果基本建设并账后,造成事业基金支出数额巨大,并出现亏损,有损单位信誉,再在银行贷款就会有困难。二是基建并账业务多,增加工作量,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操作细则,具体施行还有一定难度。但这并不是不能执行的理由,只要我们有认真负责的态度,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关于登账问题,可以根据各单位基本建设情况而定,业务量不大的,可以采用十日登大账,数额较大的,可以日日登。基建业务相关的原始凭证最好由基建核算部门保留,财务套账可以用复印件登记。至于可能造成事业基金亏损问题,没有必要担心,从目前来看,这也只是一个虚亏,随着将来实现真正的成本核算后,固定资产投资通过折旧后摊销到教育成本上,那时就能全面反应单位投资效益了,是否投资亏损,是否盲目投资,只能通过教育成本核算才能知晓。当然,如果现在盲目扩大基建,形成固定资产使用效率降低,折旧费用加大,对于当年教育经营状况来说,可能会造成亏损。所以,现在要作的是对基建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非常必要。目前看能不能在贷款取得时或者支付基建时用长期借款科目与在建工程科目形成借贷关系,这样一目了然看清楚,有多少在建工程是靠借款来修建的。基建与事业大账并账,还有许多问题,例如很多学校是用往来款暂时支付的,在大账上完全无法显示。
(六)事业支出细分后,如何解决分摊难
新会计制度对事业支出作了非常细致的分类,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而高校业务往往包含二个或者二个以上的类别,按照新会计制度,对这些就要分门别类进行处理。一是增加了工作量,二是增加了难度。有的业务是几个项目溶合在一起的,本身就不好分。所以在分摊上就有一定难度。解决的办法一是增加岗位人员,有人专门从事这一业务,二是提高电算化水平,充分利用计算机进行分类记帐。三是在申报资金使用时,就安排好使用类别,财务人员在处理帐务时,按使用类别直接分类,这样就会减少分摊难的问题。
综上所述,新会计制度比原来的会计制度有非常大的变化,新会计制度更加细化,逐步向高校成本管理过渡,这是高校财务管理的一次历史性的转折。在转折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是难免的,只要我们不断努力,通过反复学习,深刻理解,就会从难到易。随着高等学校办学的竞争更加激烈,高校从收支平衡型向成本核算型财务管理过渡是大势所趋,高校财务人员应该提前作好思想准备和能力储备,尽快适应新形式的要求。
财务会计制度2
一、新会计制度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意义分析
(一)提升资产账面价值反映真实性
社会的进步及经济的发展带动了高校教育投资,这样的背景之下,高校资金渠道扩大,固定资产购入能力增加。随着高校固定资产数量的增加,管理难度必将增大,在固定资产日常使用及闲置过程中,固定资产难免发生损耗减值,在技术更新周期短的社会现状之下,高校固定资产价值很可能发生骤减现象。按照旧制度,固定资产只在购入登记时记录原值,且报废处置也是一次性完成,进行清账,并不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这就会导致高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偏离问题,账面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及真实状况,固定资产购置、处理不科学。
(二)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当前,信息化手段已经在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中应用起来,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效率得到提高,信息记录便捷性增强。但是,由于旧制度并不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处理,固定资产科学性及严谨性不高。在管理制度建设上,各大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普遍不高,系统性、规范性不足,权责制约体系存在缺失。在购置固定资产时,高校各院系通常只是按照需求购置,很容易发生固定资产用途重复问题,容易导致资产闲置,降低资产效益。新制度推行后,高校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这就会促使高校强化对自身固定资产状况的了解,加大对院系、科研项目固定资产购置申请的审核,制定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同时,计提折旧的处理方式下,高校固定资产价值会随着时间不断降低,并体现于账面之上。因此,高校会产生强烈的紧迫感,在购置、处理固定资产时更加谨慎,促使高校强化固定资产管理约束,明确各部门权责。此外,由于计提折旧的存在,高校可实行资产的有偿使用,可以减少资产闲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提升教育成本核算的精确性
旧制度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仅限于购置环节,一次性计入教育支出中。然而,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固定资产价值会逐渐衰减,价值会发生变化,如果不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那么固定资产实际情况会与账面价值发生偏离。固定资产如建筑、大型设备的使用周期通常为多年,存续期间,因用途、使用方式发生的价值改变几乎是每时每刻都存在的。如果不进行计提折旧,那么固定资产支出会集中于某一年度,该年度的教育成本会大大增加,且仅为该年度。新制度将固定资产按平均年限与工作法进行计提折旧,可以将折旧费科学地分摊至各个年度,能够实际的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提高教育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尤其在高校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教育成本结构越来越复杂的大背景下,利用新制度进行教育成本核算将大大提高成本核算的精确性。
二、基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新旧会计差异
(一)固定资产分类标准
在固定资产的分类上,固定资产的分类更加规范和明确。新会计制度中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分类有明确的规定,分为:通用设备类,图书、档案类,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类等。新的固定资产分类打破了原来笼统地按照一般设备、通用设备、其他资产来分类的管理体制,分类更加规范、明确和细致。
(二)固定资产价值认定标准
在固定资产的确认上,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起点提高。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的变化受经济发展,整体物价水平上升的影响,原有的会计制度无法准确确认经济环境变化后的固定资产价值,而在新的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设备的单位价值普遍提高,如一般设备由原来的500元提高到了1000元及以上,专用设备则从800提到1500及以上。
(三)固定资产折旧
在固定资产的折旧上,新的会计制度实行“虚提”折旧。“虚提”折旧主要通过“累计折旧”和“非流动资产基金”两个科目进行。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应严格把握固定资产的性质,并确定折旧年限。计提折旧能准确反映事业单位资产价值的消耗,避免了原有制度下固定资产虚增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弊端,而且能有效将资产实物和价值准确匹配。(四)固定资产绩效评价新会计制度下资产管理和员工绩效评价挂钩。单位财务管理绩效评价的执行,为固定资产的管理创造了参考条件,固定资产管理和员工绩效评价结合可以刺激和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到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中。
三、新会计制度过渡建议
(一)重新认定资产价值
高校大部分成立时间都较长,固定资产存续时间长,总量庞大,且分布上较为分散,管理难度高。同时,固定资产的使用上,与各个院、系都有关系,这样的特点将会加重资产管理与使用的分离程度。因此,在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高校当对自身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收集资产购置、损耗、使用、报废等情况。对于盘点清楚的.固定资产,要按制度,对价值进行重新认定,将报废处理等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资产提出,按现有资产状况登记。同时,高校还应综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降低资产价值认定及清查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及质量。
(二)明确固定资产折旧具体方式
新制度只将四大类进行折旧,盘点中,当注意固定资产折旧范围、方法及年限。主要方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两种。此外,新制度没有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规定,因此,固定资产具体折旧年限当另行执行。
(三)区分计提方式实现制度对接
计提方式区分,简言之即:旧制度补提,新制度月提。对于新制度实施前的固定资产,高校不仅应该进行全面清查,还应确定资产状态。对于新规定中已经达到折旧标准的固定资产,在继续使用过程中,应当继续提足折旧。对于20xx年之后仍然登记在册的固定资产,应当根据新制度的规定及办法,按月计提,此时可以通过系统,完成折旧工作,且工作重点当为折旧汇总。
四、关于强化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强化意识及制度建设
固定资产的管理作为一项管理工作,必须首先得到事业单位高管的重视,提高管理者的管理意识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和前提。通过新会计制度的学习,将新会计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相结合,制定新的管理规则。如,建立规范化的资产购置程序,购置前做足分析、购置中信息完整真实、购置后入账准确及时;建立资产清查小组,定期全面清查固定资产状况,做好固定资产使用记录和固定资产分析。在管理者重视的前提下,下达新管理理念和相关制度至各个部门和每个员工,使每个单位成员成为“管理者”,做到使用和维护的统一,业绩和管理相统一。此外,建立专项监督团队,此团队独立于所有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高层,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入账、使用、报废申报等进行直接监督和控制。
(二)利用现代技术提升管理效率
建立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高速度、精准化、大容量的优点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的效率。通过信息化的管理实现资产信息共享,财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具体使用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在固定资产管理上可连成一线,达到及时准确了解和控制固定资产信息的效果。此外,与信息化配套的是“标签制”,即将每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标号并附上基本信息,制作成条形码,然后贴到相对应的资产上,便于信息化统计和清查工作的开展。
财务会计制度3
一、不断完善医院成本管理体系
在实施成本核算的过程中,建议将医疗工作中消耗的各种费用添加至成本核算重要内容,针对医疗工作,开展全面成本核算,同时将各项责任成本有效进行分摊处理,合理分解至不同的核算对象身上。医院在制作财务报表时,应保证报表能够对医院各项医疗经营业务中的各种成本项目进行全面反映,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下,成本核算应避免对药品收入以及医疗收入做分开处理,而应该将两者合并起来,设置“医疗收入”会计科目。针对药品支出以及医疗支出,同样做合并处理,设置“医疗支出”会计科目,这属于新会计制度下医院成本管理改革的重要一步。
二、促进预算管理与成本管理的有效结合
成本核算管理能够针对事前预算发挥有效的监督控制功能,尽早挖掘成本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有效方案解决相关问题,达到减少医院经营成本的目的。医院必须要针对各项成本实施事后核算以及控制,同时,促进事后核算与事前控制、事中控制的有效结合。其次,医院在开展成本管理的同时,应加强预算管理,有规律开展核查工作,按照实际支出状况对预算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和改进,促进预算方案的完善和优化。医院必须要严格遵循国家财政部门和卫生部门共同发布的新医院会计制度以及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科学开展医院成本管理,综合分析医院实际经营状况,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成本管理规范,为医院成本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利条件。
三、提高会计核算人员的整体素质
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下,医院必须要充分重视会计、财务人员的素质问题,会计工作人员不但要掌握丰富的财务、会计专业基础知识,熟练掌握各种会计专业技能,能够针对各种专业软件进行熟练应用,拥有较好的操作能力,能够充分了解和掌握各种财务会计处理程序以及方法,还必须要熟悉各种会计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可以严格根据各种制度要求进行规范的会计核算管理。医院必须要不断加强会计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其专业技能以及综合素质。此外,不断完善财会人员的业绩考核制度以及奖惩激励制度,提高其业务技能,使财会人员均能具备良好的竞争意识,建立正确的法制观念。针对那些个人能力欠佳,无法胜任财务会计岗位工作的人员,建议及时进行撤换处理。
四、加强医院信息系统中成本核算软件的研发
由于现阶段部分医院还未能开发出一套科学的成本核算软件,无法为各项成本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因此,医院必须要加大对成本核算信息系统和软件的研究开发力度,加大财力、物力、人力投入,研发出一套与医院实际工作状况相适应的成本核算软件。医院的成本核算软件必须要与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实物管理库以及不同收费点、会计核算系统等进行有效联网,实现及时对账,尽可能保证成本核算相关数据能够得到有效收集、存贮、传输以及汇总。医院成本核算软件应该要能够实现成本相关数据的共享,可以实现成本核算的自动化处理并自动生成报表,具备完善成本计划的作用,拥有成本控制、分析评价等管理功能,以便促进医院成本核算工作效率的提高。
财务会计制度4
摘要:中小学作为国家重要的教育机构,担负着培养国家人才与提升全民素质的重要责任。具有事业单位性质的中小学校,一直以来以社会公益性质为基准展开工作,但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大量私立学校加入到市场竞争中来,中小学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市场冲击,很多学校管理的弊端与不足被暴露出来,同样的,会计制度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有很多需要改进之处。本文对此进行探讨。
关键词:中小学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一、引言
基于中小学校外部环境与内部管理的推进,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会计制度,财政部于20xx年施行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与《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全面修订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在会计制度使用中存在一定的问题:会计制度不规范,会计核算不明晰;缺乏完善的预算管理体系;成本控制太过笼统,效果不明显;学校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提升。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对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消极影响。
二、中小学会计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会计制度不规范,会计核算不明晰
作为事业单位的中小学校,其主要目的并非营利,财政收支主要依靠国家财政补贴,这就造成了学校不重视财务管理的现象,尤其在国家大力引导事业单位改制和事业单位企业化后,学校会计核算就显得不合理或者过时了:中小学校的会计计量基础依然采用的事业单位普遍使用的收付实现制,这种计量方法已然对每个会计周期都开支较大且繁杂的学校不适用,很难准确计量学校某周期的具体成本和开销;固定资产计量方面,对固定资产的折旧计量不规范,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法等并用,没有一个统一的计量方法,部分学校直接没有设置折旧科目;资产管理方面,中小学校普遍存在随意拨款、管理不善的现象,资产没有得到准确计量而被大量浪费或闲置,甚至有不法分子利用管理漏洞实施犯罪。20xx年,泉州安溪县某学校校长通过虚添学校工程基建开支、校务日常开支和收入不入账等方式,套取公款69万余元,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缺乏完善的预算管理与执行力
预算管理作为学校财务管理的事前控制与质量保证,在会计制度使用中起着纲领性的指导和总结作用。但在中小学的预算管理中,预算的职能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预算编制太过笼统,没有深刻总结上一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深入各部门各环节调研预算开支,使得编制的学校预算缺乏实际可行性。在预算的执行方面,下属的部门或项目也没有按照既定的`预算执行,导致实际开支与预算存在较大偏颇,超支现象频发。预算管理的不完善与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导致中小学校的开支失控与会计核算混乱。
(三)成本控制太过笼统,缺乏效果
中小学校是个活动人口十分密集的机构,每天都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资以维持学校系统的正常运转,这无疑对学校的财政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虽然,目前广大中小学校依然能够得到国家财政的支持,不过随着大范围的事业单位改制,事业单位企业化必然是个大趋势,国家财政对学校的财政支持减少,学校的财政困境无疑会雪上加霜,很多中小学校没有系统的成本控制体系,成本控制比较粗放,效果甚微。以学校购买的体育器材为例,不少学校的成本控制局限于议价上,对于购买的数量、质量、运输、保管、维修等一系列后续没有更深入的持续成本控制,导致购买过多闲置浪费,购买过少再次购买消耗运输费用,没有妥善的保管维修导致器材遗失或损坏,加快了器材的淘汰。在各中小学校中,由于活动人口的众多,很多地方的资源消耗很大,还有可以进行成本控制的方面没有重视。
(四)学校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和大多数事业单位一样,中小学校的会计从业人员也存在综合素质较高但专业素质欠佳的情况,由于工作内容的单一性和工作模式的重复性,很多会计从业人员也客观存在工作思维僵化、工作方法落后的现象,在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全面提高各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下,中小学校的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还远远不够。20xx年,对广西省南宁市中小学校会计从业人员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能真正按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展开工作的仅有55。9%,超过90%的会计人员无法对单位工作提出建议和问题,充分说明了中小学校会计人员参与单位管理的程度太低。
三、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实施的建议
(一)全面规范会计制度,核算与监督并行
修订版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都要求更高的会计信息质量,会计核算计量向企业单位靠拢:在会计计量基础上,建议采用权责发生制计算入账,这样就能更清晰的了解学校某个具体期间的运营成本、费用;对学校的固定资产采用科学固定的折旧方式计提,保证在折旧计提上横纵向的可对比性;全面加强对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建立专职部门对学校国有资产进行监督,明确国有资产的使用权责与使用范围,对于上报申请的学校物资进行审核,并定期对学校的财务展开审计工作。
(二)建立完善的预算管理体系与提高预算执行力
学校管理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管理的下属人员与分支众多,财务管理与资金使用上很容易出现混乱失控的情况。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中小学校财务部门十分有必要建立一套完善全面的预算管理体系,通过对过去年度财政收支的经验,总结不足与问题,并将这些经验反映到预算编制中,预算编制前还应该深入到具体岗位科学的调研,保证预算编制的可实施性。此外,在完善的预算编制下,全面提高整个学校对预算的执行力,保证各工作人员、部门对预算的积极支持与参与,对于异常超支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深入细节的展开成本控制
每年国家都会拿出一大笔财政资金用于对教育事业的建设,其中,用于中小学校的开支占据了很大的比例。在大面积事业单位改制的情况下,中小学校也有财政自主化的趋势,所以,无论站在国家利益角度还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中小学校都应该进行深入的成本控制。学校经常购入的体育器材、办公物品、座椅等,应选择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在购买前,对数量、保管等细节做出初步的规划,购入后妥善使用并及时维护,延长物资的使用寿命。中小学校在运营过程中涉及的业务多、业务量大,学校更应该深入多个细节展开成本控制,为单位节省大笔的财政资金。
(四)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促进职能转变
在财政部颁布的最新法规中,对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的会计制度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更好的配合财政部的要求,中小学校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必须得到提高。首先,会计人员需要树立不断学习、努力提高的意识,积极了解并掌握最新的会计法律法规与工作技巧并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学校方面,要注意对会计人员的再教育培训,可以组织到企业单位学习更系统的会计技能技巧,充分让会计人员参与到学校管理中来,使学校的会计信息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四、结语
在国家政策与市场变化的新形势下,中小学校的会计制度发生了很多改变,也对中小学校的会计管理有了更高的要求:中小学校应该全面规范单位会计制度,精确核算与严格监督相结合;建立完善的预算管理体系,并加强整个学校的预算执行力;成本控制能够保证学校的资金开支健康合理,要深入细节的开展成本控制工作;新形势下学校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与专业技能需要全面提升,鼓励向企业单位学习,引导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职能转变。
作者:宋立琴 单位:青岛幼儿师范学校
参考文献:
[1]李莉。新中小学会计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xx(08)。
[2]王婕。新《中小学会计制度》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xx(20)。
财务会计制度5
1. 企业内部财务制度的含义
企业财务会计内控制度, 主要是指该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 根据经济管理制度以及财务理论方面的要求, 在企业内部所做出的, 对财务工作以及处理企业内部各种财务关系的规章制度。
2.企业财务会计内控制度的内容
在国家相关的法律以及法规的基础上, 每个企业按照财务会计内控制度体系建立该企业的发展目标, 以及整个控制指标的规定, 使本企业建立起符合本企业特点的、足够完善的财会内控结构。这种完善的制度体系应该包含可信任的认证制度, 严密的核对核实制度、适宜的会计财务制度以及处理程序, 科学有效的预算制度与财务控制体系等等。具体说来, 企业财务会计内控制度体系主要有6个方面:基本的财会管理体系;企业内部的财会综合管理制度;费用成本的管理制度, 包括费用成本管理办法、成本规划以及监控办法、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务审批制度;财会人员与机制管理制度, 包括财务岗位责任制度、财会业务考核办法、财务岗位流动办法、财务分级管理制度;内部人员责任考核制度, 包括财务经济负责制、财务审计制度、责任追究及处罚办法。
企业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
1. 现代企业财务内控制度理论与时代不符
以理论知识为基础的个人财务与无形资产, 在整个企业的资产结构体系中所占的比重正在不断的提高, 这是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的显著特点。并且这种资产也会成为企业进行风险投资的重点。然而, 现在的财务管理体系中, 对于无形资产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 这就使得一个企业在对自身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时候, 会轻视了其自身的价值, 从而忽视了以无形资产作为经营资本的有利条件。
2. 不合理的管理制度
任何一个企业的管理核心都集中在财务管理制度上, 好的财务管理制度是一个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前提。然而, 现如今许多企业的财务管理上有很多的漏洞, 这主要是由于企业的忽视以及不健全的会计内控制度。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管理人员将财务控制看的过于简单, 只注重财务管理制度本身的独立性, 却完全忽视了其所具有的规律性以及综合性。
3.不现实的核算制度
我国的会计法是一种宏观意义上的财务会计与企业相互制约的管理办法。如果从现实企业的管理上说, 实行会计法是每一个企业必须遵守的原则。企业内部的会计控制制度主要是运用一定的理论知识, 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以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基础而实行的内部管理办法。制定企业内部的管理办法必须要因地制宜, 绝对不能脱离本单位、本企业的实际状况, 同时必须要有足够广泛的制约性。并且所有人都应该严格遵守企业内部的财务会计控制管理办法, 一旦实施, 就必须依此执行。这也是关系到一个企业能够高效运营的重要前提, 关系到内部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
改善企业财务会计内控制度的有效途径
1.在企业内部加强管理者的财务内部控制意识
管理者的控制意识强弱以及科学高效的财务内部的控制观念, 可以有效的解决该企业在财务内控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对于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 以及所有员工都应该以积极的态度执行本单位自己所在岗位的规章制度, 这对于较好的落实财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为了打造出良好的财务内控环境, 必须将财务监管工作放在最为重要的位置。
2. 强化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监督, 制定合理的奖惩制度
如果要使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监督制度发挥切实可行的效果, 就必须执行严格的监督以及管理制度, 强化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监督执行力度。所以说, 企业为确保内部检查与监督的独立性以及发挥其自身的权威性能, 就必须将内部的审计与监督作为工作的重点。既要参与任何事物的执行过程, 还要确保监督工作。并且要实时地对相关的财务工作做出高效的分析以及评价, 为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管理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在企业内部, 企业监督管理权是会计的基本职责, 同时也是我国经济建设体系中, 监督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成分。一个企业不但要对整个财务管理体系中所存在的相关问题, 以及相关活动进行监督与考核, 还要确保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会计核算与校对的过程以及完成的质量, 避免在整个运行中出现混乱的管理局面, 以及失去控制的不良现象的发生。
3. 提高会计业务人员的工作技能
企业能够快速运转下去, 不仅要建立各种各样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来约束财务会计工作人员, 同时还要结合内部的实际状况, 大力改善财务人员的技能知识体系, 让会计都能够以全新的财会知识体系来武装自己, 加强知识技能结构的掌握, 从而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此外, 企业的领导也应建立一定的约束制度。领导是一个企业的核心员工, 他们的行为将直接影响着本企业的全面发展。采用干部任用制度的考核方法, 建立完善的机制考核制度以及任用选拔办法, 可以极大提高管理层的责任心。
4. 完善内部财会控制体系
建立相关的企业机制, 完善财务内控机构设施, 加强岗位的责任制度, 对于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以及促使企业能够更好进行生产服务, 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第一, 为了提高管理人员特别是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 加强财务工作人员的培训, 必须要求管理人员进行广泛的财务学习, 以及相关学科的.涉猎, 同时应该加强多个部门之间的学习。必须要求财务人员能够熟练的执行企业内部的财务会计内控制度。第二, 将企业内部的财务会计控制制度作为该体系的主要控制制度, 同时将其他相关部门的相关制度作为该体系的辅助控制制度。通过与多个部门之间的联系与配合, 对整个企业的经济状况做出相应的评价与评估。
5. 加强预算与核算控制
(1) 在预算方面, 主要是以权利转交的方式, 有企业内部的相关部门对整个企业的各项业务进行细致的考核与提前概算, 同时对于概算的状况进行实时控制, 使企业的预算更加合理, 与实际情况更为贴切。预算要求必须对整个企业的有形资产进行不定期的盘点核算, 确保企业的实有财产与财务账面情况一致, 保证所有财产的安全。
(2) 在核算方面,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必须将审批程序以及财务处理状况和计量验收、核算与清查等工作做出明确的规定。首先要将财务收支明确化, 规范财务审批范围, 并且在整个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要求。再次, 要将运营的流程明确化, 主要是以书面的形式将其公示。此外, 财会的自我审查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部分, 这样可以有效遏制工作人员在核算过程中的舞弊行为。
加强企业财务会计内控制度管理的意义
1.加强企业财务会计内控制度的管理, 是企业内部进行深化改革的必然趋势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 所有企业也在不断的加强内部的改革。而随着所有改革的不断进行, 原有的单一工厂制度已经跟不上现代企业发展的需要, 而原有的以个人为主要控制对象的财务管理控制制度, 现在也难以适应大型的公司管理体系
2.加强企业财务会计内控制度的管理与控制, 是企业迎接国际挑战的迫切要求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 企业面临着更大的自身发展与外界挑战。并且现在更多的企业之间的竞争, 已经从原有的资本技术之间的竞争, 转变为管理体系之间的竞争。由于我国的管理水平相对落后, 因此, 若要强化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水平, 就必须将企业的传统财务管理转向现代化管理体系。
3.加强企业财务会计内控制度的管理与控制, 是企业自身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内在要求
财务会计制度6
一、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为了加强对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县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稳步推进,建立会计集中核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办、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人事劳动局、县物价局、县人民银行、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是:县委办、县府办负责对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的审核和下达工作;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收费及票据清理、核算中心人员选调的监督检查工作和牵头做好银行账户的清理工作;县财政局牵头制定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落实核算中心办公设备和办公场所、清理收费票据等工作;县人事劳动局牵头与财政部门共同做好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选调工作;县物价局牵头做好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县人民银行配合做好银行账户的清理工作;县审计局协助做好清理票据、清理银行账户的监督工作。
二、宣传发动,统一认识
会计集中核算是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和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需要。实施会计集中核算改革,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防止资金流失和挪用;有利于强化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督;有利于提高基层单位工作效率;有利于促进政府财务公开和廉政建设,也符合财政改革方向。因此,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会计集中核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实行单一账户,集中支付制度。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就是要按照“收费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会计统一派遣、分配统一标准”的原则,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社会团体的各项财务收支,包括预算内、预算外、上级拨入经费、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以及各种往来款项等,均纳入统一核算范围,实行单一账户,集中支付制度。
2、核算中心在银行为纳入核算中心管理的单位统一开设银行账户,各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均通过这一账户,各单位原有账户一律取消,不再办理新的银行开户,各单位的`现金、转账、汇兑等资金的拨入,支出、往来款的收付等由核算中心统一办理。
3、纳入核算中心管理的单位不再设立会计岗位,仅保留一名出纳(报账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报销凭证的初审,报指定领导签批后,负责备用金额度内现金支付,向核算中心办理报销。核算中心经审核无误后,通知银行办理资金结算,并办理登记入账,编制会计报表。
4、建立备用金制度。核算中心根据单位对现金需求的大小,确定单位备用金定额,建立备用金制度。
5、核算中心必须定期向单位通报经费报销和财务收支情况,各单位可以随时向核算中心查询任何有关本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6、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后,单位预算管理体制不变,年度收入计划和支出预算仍由各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财政部门。单位理财机制不变,资金的筹集、使用、分配、审批及管理等仍由单位负责。单位仍是接受财务审计的主体,对各项收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管部门纳入核算中心后,对下属单位仍有财务管理职能,行业报表仍由各部门财务人员(报账员)负责汇总编报。
为确保会计集中核算改革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9月初召开全县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动员大会,统一部署全县会计集中核算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搞好清理,摸清底子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搞好清理、摸底是关键。清理收费票据,主要是摸清使用票据种类、使用范围和领购渠道等情况,对使用不合规的收费票据要予以收缴,并积极推行罚缴分离和票款分离工作。清理收费项目,主要是摸清收费文件、收费标准等情况,按照保留、取消、归并、转为经营性收入、注销等性质进行分类。清理银行账户(包括基建账户、贷款专户、工会账户、职工技协账户、食堂账户、学会协会及职称评审机构账户等),主要是摸清银行账户数量、沉淀资金状况。清理、摸底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各部门、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做好此项工作。清理摸底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
四、精心筹备,扎实工作
鉴于会计集中核算改革要求高、涉及面广,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会计核算中心机构设置。设立“x县会计核算中心”,为科(股)级全额事业单位,由县财政局管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2、选调(招考)人员,暂定20名。会计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遵守《会计法》,热爱会计工作;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具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有助理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财务会计工作4年以上;持有《会计证》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身体健康,年龄男性在40周岁以下、女性在35周岁以下。核算中心会计人员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现有行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会计人员中考核选拔,不足部分再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的选调(招考)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12月份组织会计人员上岗培训。
3、会计核算中心结算银行,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组织各专业银行以公开竞争方式产生。并由县委办、县府办、县监察局等部门监督。
五、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财政资金“四统一”分步实施到位。第一步,可先将党政机关和参(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三统一”,即收费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会计统一派遣,并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行。第二步,结合我县的财政状况,待条件成熟后,实行分配统一标准。
为了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分期分批地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财务会计制度7
人才战略是指科学地预测分析未来环境变化、人才的供给与需求状况,制定必要的人才获取、利用、保持和开发策略;确保组织在需要的时间和需要的岗位上,对人才在数量上和质量上的需求,是组织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校人力资源,是指高校引进、拥有、控制的,具有较强劳动、科研、创造、管理能力的人才总称,是将高校中人的因素资产化处理,影响高校教学质量、办学规模、社会效益的特殊资产。主要包括教学科研人员、党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和其他人员。
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开展人力资源成本核算,对高校实行人力资源的优化组合与有效管理,制订正确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解决人浮于事、资源浪费、分配不公等问题提供科学的数据。高校人力费用占教育成本比重较大,人员流动基于平衡,人事档案较为完整,可以为人力资源成本核算和价值计量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从而促使高校不断提高办学质量,降低成本,开源节流,最终实现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人力资源已成为高等学校的战略资源,高校的人、财、物构成了学校的全部资产,缺少任何一个方面,所形成的会计信息都是不全面的。现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不能反映学校人力资源状况和变化。本文就高等学校人力资源成本的确认、计量,会计核算和对外信息的提供等方面作了些初步探讨。
一、高校人力资源成本核算范围
高校人力资源成本,是学校在取得、维持、开发、使用人力资源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支出。
1.取得成本
是指为了招募、引进、录取教职工的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包括:招聘成本、选才成本、录用成本、安置成本。
2.开发成本
是指为提高教职工素质和教研技能而发生的成本。包括:岗前教育成本、定岗培训成本、在职培训成本、脱产培训成本。
3.使用成本
是指学校在使用职工过程中而发生的成本。包括:工资成本、激励成本、调剂成本、人事管理成本
4.社会保障成本
是指保障教职工在暂时或长期丧失使用价值时,确保其最低经济生活需要的社会福利性支出。具体包括:(1)“四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2)特殊岗位健康成本;(3)遗属补助、抚恤费;(4)为职工办理的其他商业保险
5.离职成本
是指教职工在服务期内,离开岗位,使学校蒙受的损失或付出的代价。包括:离职前的效率损失、离职时的补偿支出、离职后的空岗成本等
二、高校人力资源成本核算原则
由于高校属于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在人力资源成本核算中,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历史成本原则
即将有关人力资源招聘、开发、使用、遣散等费用,按原始发生额归集,客观可靠。
2.权责发生制原则
即对于当期发生的人力资源费用进行必要的成本效益分析,合理地分摊到每个受益期间,保证高校的持续经营,稳定发展。
3.相关性原则
即人力资源会计,向人事劳资部门提供薪酬发放、师资培训等相关数据,向主管部门提供人力资源的投资、结构、流动状况,以利于岗位绩效考核,正确做出宏观决策 。
4.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原则
即对人力资源的投资成本,要区分其受益期间,分别进行会计处理:涉及多个会计期间,应予以资本化,将其价值合理分摊到每个受益期间;对于日常维护支出及小额经常性支出予以费用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5.谨慎性原则
人力资源是一种特殊的物体,高校应随时关注社会经济环境、法律环境、市场环境的变化,及人才市场价值波动,提取人力资源价值风险准备金。
三、高校人力资源成本核算账户
1.“人力资产”账户
核算高校因人力资产增减变化情况。属于资产类账户:借方,反映人力资产的增加或评估增值;贷方,平时无发生额,只有当人力资源从学校离职或消失时,冲减人力资产总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现有的人力资产的原始成本。可根据人员类别、岗位性质、学历层次、职称结构等方法分设二级账户。
2.“人力资本”账户
与“人力资产”相对应,用来核算高校无偿引入、国家分配、短期聘用等人力资源的价值,及期末转入的学校所有人力资源的资本性支出和损益。属于损益类账户:借方,反映这些人力资源的减少额;贷方,反映这些人力资源增加的“原始价值”;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学校这些人力资源剩余资本额。可根据人员类别设置明细账。
3.“人力资源成本”账户
用来核算高校人力资源的取得成本和开发成本。属于资产类账户:借方,反映资本性支出增加数;贷方,反映期末转入账户的资本性支出,及离职时人力资源成本的转出数;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仍处于联系、引进、培训状态,尚未正式转为学校资产的人力资源成本。按成本的性质,设立二级账户。
4.“人力资源费用”账户
用于归集高校人力资本运营过程中的管理、保障类支出,以及当期应摊销的资本性支出。包括社会保障成本、使用成本、人事管理费用、资本摊销等。属于期间费用类账户:借方,反映高校对人力资源的投资成本应费用化的部分及人力投资(资本化部分)的每期折旧摊销数;贷方,反映年终结转“事业结余”账户的借方累计发生额。可按费用性质,设立二级明细账户。 5.“人力资产累计折旧”
人力资产属于学校的长期资产,学校应根据科技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将其入账价值在一定年限内摊销。属于“人力资产”的备抵账户:借记,反映人力资源从学校流失时,应转出的累计折旧金额;贷方,反映计提的折旧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人力资产累计摊销额。折旧率,可根据人力资源使用效益,对高级专家教授采用个别计提折旧率,对一般职工则采用集体计提折率;折旧期,可根据开发受益期与预计剩余服务年限孰短的原则来确定;折旧法,可借鉴企业采取年限折旧法或加速折旧法。
6.“人力资产减值准备”账户
受到职位、阅历、年龄、身体健康状况及敬业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人力资源的价值将随着经济发展、名师流动、专业更新而变动。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提取一定比例的人力资本减值准备,如实反映人力资本的现实市场价值。 属于备抵账户:借方,反映人力资本升值后,冲回的减值准备,或人力资本流失时,转出已提的相关减值准备;贷方,反映当期准备提取估计损失金额,及实际发生的人力资产损失;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人力资产可能存在的损失与风险。
7.“人力资产损益”账户
核算高校对人力资源投资所产生的损益。包括调动、流失时收取的补偿费、各类赔款、违约金;退休、死亡、工伤事故等原因退出高校时,应支付的医疗补助费、丧葬费、抚恤金等。借方,反映支付的有关费用及资产处置净损失;贷方,反映收到的补偿收入、各类赔款、违约金及资产处置净收益;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人力资源流动的净损失,年终,结转至“事业结余”后本账户无余额。
四、高校人力资源成本核算的账务处理
现将主要会计业务分录举例归纳,如表1所示:
表1 人力资源成本核算会计业务分录表
会计业务 会计分录
借 贷
一、日常业务处理
1 支付招聘费、安家费、培训费 人力资源成本 银行存款
2 无偿分配、调入人力资源 人力资产 人力资本
3 计提人力资源工资性费用 人力资源费用 应付职工薪酬
4 计提社会保障费用 人力资源费用 应付社会保障费
二、特殊业务处理
3 教职工正常退休 ①结转已提折旧、减值准备及尚未摊销额 人力资产累计折旧
人力资产费用
人力资源减值准备 人力资本
②结转人力资源历史成本 人力资本 人力资产
4 辞职、调动、意外或死亡 ①收到违约金、各类赔款 银行存款 人力资产损益
②支付抚恤金、职工离职金等 人力资产损益 银行存款
③结转已提折旧、减值及净损益 人力资产累计折旧
人力资产减值准备
人力资源损益 人力资产
三、期末业务处理
5 计提人力资产折旧 人力资源费用 人力资产累计折旧
6 按比例计提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 人力资产减值准备
7 结转人力资源成本支出 人力资本 人力资源成本
人力资产 人力资本
四、年终结账
8 结转人力资源费用 事业结余 人力资源费用
9 结转人力资产损益 事业结余 人力资产损益
五、高校人力资源成本分析的指标体系
(一)人力资源配置绩效分析指标
⒈学生比率
(1)各层次学生比:(2)各专业学生比;(3)毕业生 / 新生比;(4)招生报到率。
分析:充足的生源是高校的生存的根本, 学校应根据社会需求、教学优势, 专业布局, 调整招生计划, 加强学科建设,提高办学竞争实力, 实现学校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
⒉专任教师比率
是指专任教师占全校教职工比重, 其中专任教师是指从事教学、科研的专职教师。
分析: 该指标是衡量学校教学机构管理效率的重要指标, 该比例越低, 反映学校行政教辅人员越多, 机构臃肿, 学校社会化程度越低。考核此指标可促使高校缩减非教学人员, 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⒊师生比
是指有效教师数与在校学生折合后的加权人数之比。
有效教师总数=在编专任教师+兼职教师/ 2
在校学生折合加权人数 =∑各类学生人数×专业系数
专业系数可根据专业的热门程度、经费投入、教学条件、师资要求、培养期限综合分析、测算、确定。
按学年计算, 教师和学生人数均计算到 7 月底。
分析:①师生比是衡量高校微观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 反映了高校人力资源的利用效率。
②师生比例不能过高, 师资严重不足会影响教学质量, 也不能过低, 否则会人浮于事。
③教育部为确保高校教学质量规定了师生比达标要求,1:14 的'为优秀, 1:16 的为良好, 1:18 的为合格, 超过合格比例的就要给予黄牌警告, 限制其招生等。
⒋教师贡献率。=∑各类毕业生人数×专业系数×相应质量系数教师总数
主要考核每一个教师当年为社会培养的毕业生的综合能力。
质量系数则可根据本届毕业生的一次性就业率、考研录取率综合测算。
分析: 教师贡献率, 反映了高校教师教学劳动创造的社会价值, 体现了高校教育服务的最佳公共社会效益。
(二)科研拓展能力绩效分析
高校既是教育中心, 又是科研中心, 科研绩效指标的高低取决于高校科研与经济、事业发展的结合情况。
⒈科研事业收入年增长率
分析:用于衡量学校筹集科研经费、拓展科研潜力能力。
⒉教师人均科研经费
分析:反映高校教师人均从事科研获得的成果收益与国家、社会资助。
⒊教师人均科研事业费
分析:反映教师科研经费的支出状况及科研效率。
⒋教师科研效率 =∑各类科研成果×折合系数
分析:综合评价高校在学术研究方面的产出效益。
六、会计报表
为了披露高校人力资源的会计信息,应对传统的会计报表指标项目进行适当的调整,即人力资源的成本、价值能在财务报表中客观真实地反映出来。
⒈资产负债表
⑴资产方:在“投资”与“固定资产”之间,增列“人力资产”项目,以体现“人力资产”的重要性与主观能动性,并在该项目下列减,“人力资产累计折旧”、“人力资产减值准备”、“人力资产损益”项目。
即:“人力资产”期末余额=“人力资本”期末余额-“人力资产累计折旧” 期末余额 -“人力资产减值准备”±“人力资产损益”期末余额。
⑵支出方:增列“人力资源成本”、“人力资源费用”、“资产减值准备”项目。用以反映学校为使用人力资源而发生的费用及预计的人力资产贬值损失。
⑶净资产方:相应在“固定基金”前增列“人力资本”项目,用以反映高校在提高人力资产利用率方面的潜力基金。
⒉收入支出细表与支出明细表
在两表的支出类下,增设“人力资源支出”,并在支出明细表中,增设的“人力支出”项目下,具体分列取得、开发、使用、保障、离职成本支出。反映高校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发生的人力资源支出,便于报表使用者把握人力开发投入重点,学校教学科研发展方向,提高人员经费使用效益。
⒊会计报表分析
⑴静态与动态双面分析。即人力资源会计报表应在附注中从动态和静态两个方面详细揭示人力资源的状况:
动态方面:比重分析,即通过人力成本占学校总支出的比重、人力资源占学校总资产的比重、报告期内追加的人力资源投资总额占本期总投资的比重等数据分析,有利于学校对人力资源利用效率进行科学调配,工作重心由单纯的财务控制职能转向合理开发、利用和保障等方面来,从而保证高校教育功能的正常运转;静态方面:结构分析,即通过对各类人力资源成本占人力资源总成本的比重,使学校能清楚地掌握用于引进、招聘、培训等各方面的人力资源支出情况,有利于管理高层对人力成本进行规划、分析、控制、激效、考核,为造就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增强办学竞争力提供人员物质保障。
⑵“质”与“量”双重分析
“质”是指人力资源所具有的才干、智慧、知识、体质等,具体指标是学历与职称结构,各类人员配置比例、年龄阶段比例等等。“量”是指与物质资源结合分析的数值,具体指标是师生比、人员支出比、教师劳动效率、社会贡献率等。
通过人力资源成本的质与量的分析,可以正确评价高校的人力资源综合价值,反映出高校教师的科研、教学水平,了解学校一般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在年龄、学识、职称、身体状况、科研成果、成本效应的差异,有利于高校人力资源的岗位优化、时间优化,有效组合人才资源,快速提升整体实力,实现师资群体效益最大化。
财务会计制度8
小企业会计准则通常比企业会计准则要更加简化,因为业务相对简单,不同点主要由以下几点:
(一)适用范围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按照制度规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选择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就不能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看,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少设了25个一级科目。原因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第一,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因此可将《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部分科目进行归并,如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合为应收股息科目,原材料和包装物归并为材料科目等。第二,小企业会计核算简化或者没有某科目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从而可少设。
(三)账务处理不同
1.资产清查的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小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生资产的盘盈或盘亏时直接进行处理。笔者认为这种处理方法简明扼要,与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内容相符。而《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资产负债表中已取消了资产待处理项目,企业在编报前必须将待处理的资产进行处理,因此财产清查还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笔者认为这是一种多余。
2.不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较难确定,计提减值准备时需要进行较多的职业判断,而小企业会计人员少,高素质的会计人员更少,所以《小企业会计准则》仅要求对短期投资、存货和应收款项计提跌价或坏账准备,不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3.简化长期投资的核算。小企业投资的业务比较少,按重要性原则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简化了的成本法或简化的权益法核算。
按《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成本法的规定,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制度中不要求严格区分投资前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的分配还是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的分配,但如果在投资当年取得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属于以前年度实现的利润,则应冲减投资成本。
财务会计制度9
《小企业会计制度》(《制度》)的固定资产折旧及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方法,与现行的有关税收法规的处理要求,有着明显的差异。首先是在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上形成差异。
《制度》规定,小企业的固定资产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外,均应计提折旧;小企业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要估价入账,并计提折旧。《制度》规定的.折旧方法有:A、年限平均法(即直线法);B、工作量法(又称产量直线法);C、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法);D、双倍余额递减法(另一种加速折旧法)。
小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可由企业自行根据该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也就是《制度》不作硬性的统一规定。
税法则规定:纳税人可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不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须用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规定计提折旧的方法,要采用直线法(即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对特殊行业的设备,经批准后方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而且规定了固定资产折旧的最低年限为:房屋、建筑物(二十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十年);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五年)。至于固定资产的残值率,统一为百分之五。
其次是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确认时的差异:
《制度》规定,如果小企业为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的估计,比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使生产的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使生产产品的成本实质性降低,应把发生的支出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小企业因改造、更新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的,应当根据调整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按原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相关的税收法规却规定:纳税人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包括:
一、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原固定资产价值百分之二十以上;
二、经过修理使有关固定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两年以上;
三、经过修理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者不同的目的。
另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五年的期间平均摊销。
财务会计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会计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简称金融企业,下同),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下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
第三条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四条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五条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金融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金融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六条金融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七条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进行会计核算,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金融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金融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金融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金融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金融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也不得少计负债或费用。
(十二)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三)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的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第八条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二章资产
第九条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金融企业的资产应按流动性进行分类,主要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从事存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还应按发放贷款的期限划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第一节流动资产
第十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内(含1年)变现或耗用的资产。
第十一条金融企业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存放款项、拆放同业、贴现、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应收保费、应收分保款、应收信托手续费、存出保证金、自营证券、清算备付金、代发行证券、代兑付债券、买入返售证券、短期投资、短期贷款等。
(一)存放款项,是指金融企业在中央银行、其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存入的用于支付清算、提取及缴存现金的款项,以及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缴存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等,包括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和存放同业款项。存放款项,应按实际存放的金额入账。
(二)拆放同业,是指金融企业因资金周转需要而在金融机构之间借出的资金头寸。资金拆放应按实际拆出的金额入账。
(三)贴现,是指金融企业向持有未到期商业汇票的客户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贴现的款项。金融企业办理贴现,应按票面金额入账。
(四)应收利息,是指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及购买债券等,按照适用利率和计息期限计算应收取的利息以及其他应收取的利息。应收利息应按当期发放贷款本金、购买债券面值等和适用利率计算并确认的金额入账。
(五)应收股利,是指金融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应收股利应按当期应收金额入账。
(六)应收保费,是指金融企业应向投保人收取但尚未收到的保费。应收保费应按当期应收金额入账。
(七)应收分保款,是指金融企业之间开展分保业务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应收分保款应于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时,按照分保业务账单标明的金额入账。
(八)应收信托手续费,是指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企业应收的各项手续费。应收信托手续费应按当期应收的手续费金额入账。
(九)存出保证金,是指金融企业按规定交存的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存出分保准备金、存出理赔保证金、存出共同海损保证金、存出其他保证金等。存出保证金应按实际存出的金额入账。
(十)自营证券,是指金融企业为了获取证券买卖差价收入而买入的、能随时变现的且持有期间不准备超过1年或虽不能随时变现但其发行期或购入至到期日的剩余期限不满1年(含1年)的股票、债券、
基金和权证等经营性证券。自营证券应当按照清算日买入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实际成本包括买入时成交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
(十一)清算备付金,是指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清算备付金应按实际交存的金额入账。
(十二)代发行证券,是指金融企业接受委托代理发行的股票、债券等。代发行证券应当按照承销合同规定的价格入账。
(十三)代兑付债券,是指金融企业接受委托代理兑付债券而实际支付或垫付的款项。代兑付债券应按实际兑付的金额入账。
(十四)买入返售证券,是指金融企业按规定进行证券回购业务而融出的资金。
买入返售证券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入账。
(十五)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债券等。
1.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短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短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等,应当作为应收款项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2)收到投资者作为投入资金的债券等,如为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2.短期投资的利息,应当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利息”的除外。
3.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
4.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当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等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二节贷款
第十二条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对借款人提供的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主要包括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一)短期贷款,是指金融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贷款,包括押贷、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进出口押汇等。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企业用自有资金发放的1年期(含1年)以内的贷款也包括在内。
短期贷款本金按实际贷出的贷款金额入账。期末,按照贷款本金和适用的利率计算应收利息。抵押贷款应按实际贷给借款人的金额入账。
(二)中期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各种贷款。
(三)长期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各种贷款。
第十三条金融企业发放的中长期贷款的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本息分别核算。金融企业发放的中长期贷款,应当按照实际贷出的贷款金额入账。期末,应当按照贷款本金和适用的利率计算应收取的利息,并分别贷款本金和利息进行核算。
(二)商业性贷款与政策性贷款分别核算。
(三)自营贷款与委托贷款分别核算。自营贷款是指金融企业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金融企业承担,并由金融企业收取本金和利息。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企业(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金融企业发放委托贷款时,只收取手续费,不得代垫资金。金融企业因发放委托贷款而收取的手续费,按收入确认条件予以确认。
(四)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应计贷款是指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当贷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时,应单独核算。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
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
第十四条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应当在期末按本制度规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中,应计贷款与非应计贷款应当分别列示。
第三节长期投资
第十五条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应当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十六条金融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核算:
(一)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
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以非现金资产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4.以债转股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债转股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
金融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金融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通常情况下,金融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
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金融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投资(例如,将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
(四)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1.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处理,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
按不超过20xx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
2.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应当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作为当期投资损益。金融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金融企业在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应以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净利润,投资的企业应在计算的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
金融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计算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确认投资损益时,应当以取得被投资单位股权后发生的净损益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也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
3.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应当自实际取得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时,按经追溯调整后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追加投资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并按本制度的规定摊销,计入损益。
金融企业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当中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改按成本法核算,并按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新的投资成本。
其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属于已记入投资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新的`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成本。
(五)金融企业改变投资目的,将短期投资(含自营证券)划转为长期投资,应按短期投资(含自营证券)的成本与市价孰低结转,并按此确定的价值作为长期投资新的投资成本。拟处置的长期投资不调整至短期投资(含自营证券),待处置时按处置长期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六)处置股权投资时,应将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等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十七条金融企业的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核算:
(一)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现金购入的长期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所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金额较小,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不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二)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照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长期债券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未到期债券利息和计入初始投资成本的相关税费,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直线法,也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
(三)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金融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购买以及转换为股份之前,应按一般债券投资进行处理。当金融企业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投资转换为股份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现金后的余额,作为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四)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债权投资账面价值等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十八条金融企业的长期投资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
第四节固定资产
第十九条金融企业的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年限超过1年;
(三)单位价值较高。
第二十条金融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金融企业制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预计残值减去预计清理费用,下同)、折旧方法等,应当编制成册,并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行长(经理)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同时备置于金融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等有关各方查阅。金融企业已经确定并对外报送,或备置于金融企业所在地的有关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当按照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二十一条金融企业取得固定资产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一)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三)收到投资者作为投入资金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包括技术改造、更新改造等,下同),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六)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抵债部分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七)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3.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八)盘盈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九)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还应当包括金融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
第二十二条金融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增值税额、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并按照各种专项物资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转作本企业库存材料的,按其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库存材料。如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应按减去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库存材料。
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后的差额,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第二十三条金融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工程项目较多且工程支出较大的金融企业,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分项核算。
在建工程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
第二十四条金融企业的自营工程,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采用出包工程方式的金融企业,按照应当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
第二十五条金融企业的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
第二十六条金融企业的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七条金融企业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制度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第二十八条金融企业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
(一)房屋和建筑物;
(二)各类设备;
(三)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四)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在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并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作为调整当月的费用处理。如果在年度内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
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同时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项目。
第二十九条金融企业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二)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三)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第三十条金融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并根据科技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金融企业因改建、扩建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的,应当根据调整后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按选定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对于接受捐赠旧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以及所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第三十一条金融企业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提的折旧总额。
应提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如果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第三十二条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除上述以外的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应当作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三条金融企业由于出售、报废或者毁损等原因而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第三十四条金融企业对固定资产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根据金融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行长(经理)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固定资产,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如盘盈、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第三十五条金融企业对固定资产的购建、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应当办理会计手续,并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或者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算。
第三十六条金融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净值的减项反映。
第五节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十七条金融企业的无形资产,是指为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
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金融企业自创的商誉,以及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其他项目,不能作为无形资产。
第三十八条金融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入账。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应按以下方法确定:
(一)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二)收到投资者作为投入资金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项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三)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1)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第三十九条金融企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该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权利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
第四十条金融企业的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一)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二)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三)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20xx年。
第四十一条金融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金融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该在建工程。
第四十二条金融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将所得价款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企业出租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本制度有关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时,确认出租无形资产的相关费用。
第四十三条金融企业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第四十四条金融企业的其他资产,是指除上述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存出资本保证金、抵债资产、应收席位费等。
(一)长期待摊费用,是指金融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应当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等相关费用,减去股票发行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后的余额,从发行股票的溢价中不够抵销的,或者无溢价的,若金额较小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金额较大的,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超过2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金融企业开始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经营当月的损益。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存出资本保证金,是指金融企业从事保险业务按规定比例缴存的、用于清算时清偿债务的保证金。存出资本保证金应于金融企业成立后按注册资本的20%提取,在实际发生时,按实际发生额入账。
(三)金融企业取得抵债资产时,按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利息作为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待处理抵债资产应单独核算。
抵债资产处置时,如果取得的处置收入大于抵债资产账面价值,其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取得的处置收入小于抵债资产账面价值,其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从处置收入中抵减。
抵债资产在期末应当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
(四)应收席位费,是指金融企业向法定交易场所支付的交易席位费用。交易席位费用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入账,并按20xx年的期限平均摊销。
第六节资产减值
第四十五条金融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应当合理计提,但不得设置秘密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金融企业不恰当地运用了谨慎性原则设置秘密准备的,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事项的性质、调整金额,以及对金融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第四十六条金融企业的短期投资应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市价低于成本的部分,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金融企业在采用短期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时,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提跌价准备,如果某项短期投资比较重大(如占整个短期投资10 %及以上),应以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准备。
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其自营证券也按上述原则计提跌价准备。
第四十七条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含拆出资金、应收保费等,但不包括贷款的应收利息)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
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金融企业自行确定。金融企业应当制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明确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金融企业所在地。
坏账准备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当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予以合理估计。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以及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下列各种情况不能全额提取坏账准备:
(一)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二)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三)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四)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第四十八条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贷款(不包括保户押贷和委托贷款,下同)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贷款损失。对预计可能产生的贷款损失,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应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贷款本息的偿还情况、抵押品的市价、担保人的支持力度和金融企业内部信贷管理等因素,分析其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计提。
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两种。专项准备按照贷款五级分类结果及时、足额计提;具体比例由金融企业根据贷款资产的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确定。特种准备是指金融企业对特定国家发放贷款计提的准备,具体比例由金融企业根据贷款资产的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确定。
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发生贷款损失冲减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
已冲销的贷款损失,以后又收回的,其核销的贷款损失准备予以转回。
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是指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无担保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如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担保垫款、信用证垫款等)、进出口押汇等。
对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买方信贷、外国政府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不附条件贷款和外国政府混合贷款等资产,也应当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金融企业对不承担风险的委托贷款等,不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第四十九条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对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
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如果由于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果由于新技术的产生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本制度所称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其中,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
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应按单项项目计提。
第五十条对有市价的长期投资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一)市价持续2年低于账面价值;
(二)该项投资暂停交易1年或1年以上;
(三)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严重亏损;
(四)被投资单位持续2年发生亏损;
(五)被投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迹象。
第五十一条对无市价的长期投资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一)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的变化,如税收、贸易等法规的颁布或修订,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巨额亏损;
(二)被投资单位所供应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因产品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
(三)被投资单位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等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如进行清理整顿、清算等;
(四)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金融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二条如果金融企业的固定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固定资产,应当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一)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二)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三)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金融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第五十三条金融企业在建工程预计发生减值时,如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也应当根据上述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十四条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一)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且已不能为金融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二)该无形资产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且不能为金融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第五十五条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计提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
(一)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金融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二)该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三)其他足以表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的情形。
第五十六条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对抵债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抵债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第五十七条金融企业计算的当期应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如果高于已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应按其差额补提减值准备;如果低于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回多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但冲减的资产减值准备,仅限于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
已确认并转销的资产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应当相应调整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十八条如果金融企业滥用会计估计,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按照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即金融企业因滥用会计估计而多提或少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转回的当期,应当遵循原渠道冲回或补计的原则(如原追溯调整的,当期转回时仍然追溯调整至以前各期;原从上期利润中计提的,当期转回时仍然调整上期利润),不得作为增加当期的利润处理。
五十九条处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应当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金融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贷款、长期投资等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贷款、长期投资等,如债务单位或被投资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根据金融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行长(经理)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资产损失,冲销已提取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财务会计制度11
新《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在医疗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关键时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趋发展的形势下出台了,细读觉得新制度亮点纷呈,带来了新的财务管理理念,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医院财务管理者面临新任务,要抓住新机遇,用预算管理、精细化管理、企业化管理、风险管理的理念渗透到日常财务工作中,积极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进程,促进医院财务管理上新台阶。
比较旧《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新制度的出台体现了医院财务理念的更新,对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笔者通过学习研究,认为新制度中体现了五个方面的财务新理念,供大家共同探讨。
一、预算管理的理念
预算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在旧医院制度中涉及很少,新制度明确规定,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并规定地方可结合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在明确医院预算管理总体办法的基础上,与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相衔接,对医院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等各个环节所遵循的方法、原则、程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了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财政部门以及医院等主体在预算管理各环节中的职责。制度具体还要求,部分会计科目要按预算支出功能分类设置明细科目,并据此进行明细核算,并根据外部条件的变化规定了国家和地方可实施不同的预算管理办法。在一个会计系统中同时容纳了预算信息和财务信息,确立了兼顾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双目标、双基础的会计模式,是新制度中非常大的亮点。新医院财会制度强调预算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勾稽关系,预算管理内容渗入到日常会计核算当中,强化预算约束与管理,将医院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这就大大强化了预算的约束力,做到了事前控制、执行过程的控制以及事后控制。新制度强调医院的“公益”属性对会计核算和监督的需要,医改的目标是逐步增加对医院的财政补助,财务管理的目标之一就是通过预算管理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作用。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张茅说:“新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推动医院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严格医疗机构财务管理,规范业务活动,完善运行机制,有利于推动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进程。”新制度推行预算管理还有利于充分发挥财务会计部门参与管理和决策的功能,有利于提高医院成本控制水平,提高其整体资金利用水平,提高医院财务管理的科学性。
二、精细化管理的理念
新制度引导医院更重视财务精细化管理,比如对于固定资产及其折旧的核算,能够帮助医院更为准确的管理其资产,核算相关的成本;对于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要求,将积极促使医院建立起更为有效的预算制定和执行制度;财务报告体系的完善将有利于医院更全面的了解自身的财务状况,更科学的进行财务分析,发现财务活动中的问题;新制度重点强化了对成本管理的要求,对成本管理的目标、成本核算的对象、成本分摊的流程、成本范围、成本分析和成本控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细化了医疗成本归集核算体系,为医疗成本的分摊与核算提供口径一致、可供验证的基础数据。两部委对医疗机构财务、会计、注册会计师审计进行了重大改革,一并推出了五项制度,五项制度的同步推出也是深化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体现。新的医疗体制改革旨在降低全民的医疗负担,改善民生和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其核心是确立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通过提高财政支持力度,优化社会医疗体制,使全民享受到更优质的医疗服务,特别是公立医院,在这一改革中将发挥主要作用,这就使得医院财务管理活动的定位发生了变化,即更加注重其公益性,而淡化盈利的重要性,医院财务管理的重点也将随之调整,医院财务管理的重点由创造收入转向更为重视资金的使用效率,医院尤其需要加强精细化管理,严格控制医疗成本。精细化管理将渗透到会计核算、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成本核算等各个环节,使财务管理过程更科学严谨,管理成效更显著。
三、企业化管理的理念
医院财务管理一直被界定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模式下,新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打破这种惯性思维,给财务管理注入新的理念。新制度中要求,三级医院须设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是医院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医院院长工作,直接对医院院长负责;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医院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医院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此项制度与现代企业制度衔接,改变了一贯只注重医院创收而忽视医疗成本管理的现象,提升了财务管理在医院管理中的地位。新制度中细化对成本管理的要求,是在现代企业成本管理制度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并结合医院医疗行业的'特点,为医院原来的准成本核算成为全成本核算提供了制度保障体系,实现了会计核算和成本核算的数据共享。新制度中做出“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的规定,与国际会计接轨,新制度中的成本管理、绩效管理、预算管理等先进的经济管理模式,都是现代医院管理模式的创新。医院企业化管理是时代趋势,不论是国有医院、外资医院还是商业医院,企业化管理是根本之道。
四、财务风险管理的理念
新制度中财务风险管理的理念充分体现:
(1)医院原则上不得借入非流动负债,确需借入或融资租赁的,应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和财政部门审批,并原则上由政府负责偿还。大型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必须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
(2)在资产核算方面,新制度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法来确定医院坏账计提比例,能更真实的反应医院应收账款的风险和实际价值。
(3)新增计提医疗风险基金,医院累计提取的医疗风险基金比例不应超过当年医疗收入的1‰-3‰,具体比例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体现了对医疗纠纷风险防范、预警与控制。
(4)《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中风险导向审计的先进审计理念,体现了对医院财务风险的防范。
(5)新制度增加“累计折旧”科目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项目,要求医院对除图书外的固定资产按月提取折旧,真实准确反映医院资产的价值,夯实资产负债信息,加强资产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全面、真实反映医院资产负债情况,为严格规范医院筹资和投资行为提供有力政策依据。
(6)新设现金流量表,防范财务风险,加强医院资金监管。
(7)新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投资,规定投资范围仅限于医疗服务相关领域,不得从事风险项目投资,要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新医院财会制度的实施,不是简单的将新财会制度运用于医疗卫生机构,更重要的是要按照新会计制度中所包含的理念来推动财会人员观念的转变,引入更多新的财务管理思想,并渗透到医院日常的财务活动中,推动医院财务活动从核算向管理转型,使会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从而达到既能真实、完整的提供会计信息,又能为医院的长远发展提供服务的目标,有利于推动医疗机制改革的进程。
财务会计制度12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账。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人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不得借给他人。
7、现金出纳人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人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账户和辅助账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人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账。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账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账,出纳人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人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账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账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账账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人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账款管理
1。应收账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账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账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登记相应的账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账,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得办理现金、银行收付款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人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财务会计制度13
一、新医院会计制度对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的作用
(一)旧的和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在制定背景以及制定目的上存在很大的差异
首先是新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医疗改革也日益加深下产生的。其次随着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以及国家更加注重改善民生,让老百姓老有所医,所以就需要在各个方面更加规范医院的管理,包括在财务制度方面。再次旧医院会计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全国性的,主要目的是对医院的会计进行规范和统一,加强对医院会计账务的核算和监管,所以它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对规范和统一医院的会计,使之符合医院的管理的要求,而且要完成会计最基本的职能,核算和监督。而且要使得在会计期间医院搜集会计信息更加的真实和可靠。但对于新的会计管理制度,它存在的主要的目的就是得医院的投资和管理资金更加的合理和规范,符合现代医院管理的基本要求,因为在当前的医院管理中,存在诸多的问题,比如所记录的账目不规范,记录的方式也不规范等等。因此新的《医院管理会计》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解决,使医院财务投资和使用资金更加合理和明确,防止资金的滥用和浪费,这对于改善我国当前医疗状况人多粥少的形势是十分必要的。
(二)在旧医院和新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办法账务中存在的不同和解决方法
旧医院会计管理手段针对性不强,具有一定的单一性,在管理制度方面,旧医院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定的严格性,但是就某些方面来讲,其制度表现的没有那么的精细。新会计制度在旧医院会计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和改进,在医院财务管理规定上更加规范全面和具体,对于财务人员的实际操作更有指导作用。尤其是在医疗补贴、科研项目和管理费用等方面相对以前得到了进一步补充,科学和规范使之更加的完善,操作性也更强,对财务管理实施了信息化的监管,从而对财务运行进行全方位时时的监管。
二、加强财务管理对新医院会计制度的'重要意义
在医院管理系统中,财务管理以及其他管理工作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在实现信息技术有效管理以及现代化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途径,提高医院整体效率的基础和前提的是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高效率和高水平,与此同时,为了保证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环境,可以提高医院的财务管理水平,对于医院卫生资源达到充分利用,只有这样,才能够尽量减少医院的运营成本,提高医院的融资水平以及医院资金使用的合理性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财务管理,而且队友医院的基础设施和其他学科的有限事项进行合理的投资,对于医院健康长期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总而言之,财务管理工作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业务性、政策性以及法规性,其具有系统性,而且在医院管理活动中,运营系统以及监管系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医院会计制度与旧的医院会计制度相比较,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就财务管理措施方面更加的细致也更加全面。新的会计制度下的医院管理,在对相关方面进行了细致科学全面的考虑,从而制定了较为实际以及操作性更强的医院会计管理制度,从而使财务管理手段表现的也将会更加的灵活,而且使得医院的成本控制能力,使得资金使用效率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提高,而且具有更强的针对性,伴随而来的的是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有很大的提升。但就目前的形势而言,新的医院会计制度仍然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其中包括财务风险管理,财务运行相关的行为以及现金流量表报表管理方式,这都对使得医院日常管理工作更加的有序高效。
再现行阶段,很多医院在投资时存在很多的问题,例如投资活动具有随意性,所以针对这一点,医院在财务管理工作时做好内部工作。第一,医院在进行投资活动时,一定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还要根据内部控制的要求,明确各方参与者的责任,梳理还各方的投资关系,遵守区划申请和管理方式的要求,降低医院投资风险。第二,在对项目进行调查评估后,制定项目可行性报告,对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说明。与此同时,在进行医院财务管理内部工作是,还要对项目进行预算编制,以及审核,这样能够保证资金数据真实性。第三,在进行在进行投资活动时,要派专人进行项目评估,针对项目进行专门的实践考察。相较于旧的医院会计制度,新的医院会计制度的优势更加明显,其中不但可以满足资源配置的要求而且能够满足医院财务管理的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就目前的情况来说,新的医院管理制度在某些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它的发展仍然不是那么的健全和成熟,所以财务人员在应用过程中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探索和创新,吸取经验和教训。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和进步,计算机已经深入各个行业各个领域,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在人们日常的生产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然新的会计制度也充分利用了信息化发展的成果,将财务管理与信息化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三、结束语
新医院会计制度既可以提高医院的财务管理水平,而且医院的市场竞争力能够得到有效的加强,为医院今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对医院的可持续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财务会计制度14
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的内涵
人力资源成本会计是指企业基于发展的目标对所需人力资源进行投入之后,按照会计方式对人力资源的取得、开发和替代成本进行计量与确认。人力作为资源,其取得成本、开发成本、使用成本和替代成本均属于人力资源成本会计捕捉的对象。从本质上说,该类会计计量与确认的过程无不浸透了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同时,对于人力资源成本中属于资本性支出应按照资产化方式进行处置,并充分考虑其收益均摊问题。企业在具体生产经营中所需的人力资源,其投入过程就是人力资源会计跟踪与反映的对象,具体有如下5个方面的成本支出项目。
1.取得人力资源对象的成本
从经济学的角度,人是生产经营过程中重要资源之一,企业需要招收有一定潜质的人力资源进入企业,以较为合理的成本取得与企业需求接近的对象。在此所发生成本包含招募、选拔、录用和安置4个方面的开支。所以,企业在做出取得相关人力资源决定时,就必须依照有利于企业发展与可承受的条件来决定该项成本的支出底限。
2.提高人力资源水平的成本
为保证招聘人员更胜任企业日常乃至发展所需,必须对招聘人员进行一定的岗前、岗位和脱产培训,企业也必须为此有所付出。岗前培训成本解决的是员工素质与水平如何同步于企业基本生产经营要求的花费;岗位培训成本着力解决的是员工结合生产经营发展的实际而进行的一种技能与水平上提高的培训而产生的费用;脱产培训是针对那些有潜质和发展可能的重点人才,企业给予的离岗学习与提高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支出。
3.注重人力资源使用成本的实效
对经营中的企业来说,使用人就是要做到人尽其用,用而必支,支而有效,充分彰显人力资源使用成本的科学性,从而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性。因此,需要辨证看待人力资源在具体被使用过程中如何做到人尽其用、用有其值、值有所现。从企业会计角度,人力资源使用成本具体涵盖维持成本、奖励成本和调剂成本三个方面,三者都是在贯通中得到落实与体现支出。
4.用好人力资源的保障成本
作为人力资源要着眼于长远,即保证它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解决因各种特定原因影响保证问题,保障企业员工因事故或退休之后的生活需要。企业在决定让那些准备与企业共生存谋发展的员工时,就必须拿出一部分成本为员工的未来生活兜底,解决好因事故丧失人力资源保障成本,即保障人力资源在暂时或长期丧失使用价值时的生存权而必须支付的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四项:健康事故保障成本、劳动事故保障成本、退休养老保障成本、失业保障成本。
5.关注人力资源的离职成本
在企业人力资源是一个动态指标,时常在发生变化,时常在以新换旧,不断保持企业发展中人力资源的旺盛活力与年轻态。因此,无论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还是从会计管理的视角均要引以为必要。但是从会计角度要对人力资源离开企业的原因做出分析,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较为正确的制度上的指引。人力资源的离职成本是由于职工离开企业而产生的成本。包括以离职补偿成本、离职前的业绩差别成本等。
人力资源成本会计计量过程中的难题
从会计角度,善于发挥人力资源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就必须正确计量人力资源的价值,就必须从会计角度给企业人力资源正确的指引,换言之,就是企业会计部门要在权衡生产经营效益,在审视职工劳动生产率基础上,向企业董事会提出企业员工基本年薪和缋效薪酬的合理与发展底限,让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同步协调,做好相关的引入人才的各种方案。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尚存在一定的难题,主要如下:
1.主观理念落伍>在企业管理中,一般较为重视非人力资源部份的会计计量,比如说企业的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而疏于对人力资源成本的会计计量。长期以来,主观认为人不可能作为资源看待,即使作为资源看待,也难于给出较为合适的价值范围,更谈不上按照市场规律随行论价。从会计原则看,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所需要的非人力资源的固定资产或流动资产均是在以人为主体的直接操作下,并根据对市场情况判别它的差异性,取得应有的收益,所以对它的价值计量可行可做,也较为容易被计量出应有的价值量。但是要给人力资源一个合适价值定论有来自人们认识难于求同的问题。所以如何考虑它的再生产尤如“赶鸭子上架难上难”。人作为资源须论价也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但是,这样的认识将随着社会的进步逐渐被溶化,人们的观念必将随之改变,确认人力资源为资产,并不是对人本身的论价,而是对其拥有的知识、对企业的贡献大小的评价。企业也可把在取得人力资源,提高人力资源水平进程中所必须支出的成本作为自身一项资产,既可让其资源化,也可让其回归资本化,二者兼得;同时在相关的会计帐务体系中加以计量乃至确认。当然要扭转目前对人力资源价值计量主观上的偏识还须时曰。
2.计量方法有待改进
人力作为资源是第一步,唯有将其资本化,才是落实人力资源成本会计重要一步。目前对人力资源会计的计量方法存有一定的片面性,其计量面涵盖不全,对人力资源价值的计量经常是关注不重要部分,漏掉重要部分。企业在生产经营当中所产生利润含有人力资源努力所得部分,在现实的制度规定下往往被忽略。从政治经济学原则看,人力资源也在创造剩余价值过程中尽其力,但其值被否定掉了。在眼下,企业如果处于发展的上升期,它的经济效益很好,身处该企业的人力资源的价值被确认的范围可能较广;反之,就可能被规定在较为狭窄的范围内,说明目前的有关会计制度在规定上尚有值得商榷之处。
3.载体的不确定性
通常情况下,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载体是企业员工,如果放在宏观层面上看就是劳动者。但是如果按照人力是资源的角度看,对应的载体就有差别,不一样的知识结构、不一样工作处理技能,不一样的劳动成效,不一样技术创新能力均要视为不同人力资源可能给企业带来的效益是不一样的。人力资源的价值会因管理水平、个人努力、科技进步和教育培养等出现增值或减值变动。人力资源作为一种有价值的资产,是要给企业带来现金流入的。但无法确定其对企业可提供的未来利益,这就是人力资源具有不确定性。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确定性的影响,关键是要不断提高对人力资源的增减的计量与确认。
完善人力资源成本核算制度的举措
要发展经济,要使企业生产经营处于良性互动过程,就必须重视人力资源的建设,就必须重视人力资源成本核算制度建设。当前就是要把对企业人力资源成本会计作为长远需要不断探索中解决的问题。将其放在企业发展战略的髙度上统一认识,做到有规划、有步骤推进建设。
1.设置人力资源成本核算帐户
从发展的角度,从规范人力资源成本会计问题的需要,无论是与此有关的制法与执法的政府部门,还是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的各企业均要在认识不断趋同的前提下,从会计角度出发,设置人力资源成本核算帐户,从会计一方开始逐步强化对人力资源的经济考核,力求较为客观公正全面地给出人力资源的会计价值。人力资源会计是在传统会计基础上将当期费用处理中有关人力资源支出部分单独进行核算,属于资本性支出部分按照资产化处理,以原始记录作为相关的人力资源成本的基础。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应在传统会计帐户设置的基础上,增设“人力资源成本”、“人力资源成本摊销”、“人力资源损益”、“待摊人力资源费用”等帐户进行人力资源成本核算。
(1)“人力资源成本”帐户
该帐户为主就是捕捉企业所发生的人力资源成本支出的增减及其余额。借方登记取得,开发和使用人力资源时所发生成本的增加额,贷方登记作为费用计人当期损益而转出的使用成本或退出企业时所要冲减的取得成本或开发成本。期末帐户借方余额为企业目前所拥有或控制的人力资源的取得成本和开发成本的总额。其一般是按部门类别或具体人员设置明细帐核算的,以借方数据为主,当期末结转使用成本和人力资源退出企业时登记的贷方金额可用红字在借方栏内登记。
(2)“人力资源成本摊销”帐户
作为发展进入顺境的企业,每年所发生的.人力资源取得成本或开发成本都有一定的量,如何合理进入企业的收益帐务体系中,就需要很好处理它的摊销问题。属于资本性支出的人力资源取得与开发成本及其摊销可以按人员或部门类别设置明细进行。因此人力资源成本摊销相应的也有个别摊销或集体摊销两种方式:
按人员进行人力资源成本明细核算的,成本摊销应个别进行。
按集体进行核算的人力资源成本,在摊销时应进行集体摊销。
(3)“人力资源损益”帐户
人力资源在具体应用过程中也会出现与当初不一样的结果,即以盈利为目标的使用也可能出现以亏本为结局的情况。当然出现这样情形应该说是有两种可能,一则是所制订的会计政策不足以给人力资源留在企业带来任何积极的推动,二则就是人力资源管理中某些不合时宜的做法削弱了人力资源留在企业的主动性。但不管如何,作为企业会计而言,从会计角度肯定要对此带来的损益进行核算,以便提供相关数据加以说明问题b该帐户借方登记人力资源退出企业时在该人力资源身上所发生的取得成本和开发成本尚未摊销的数额,以及企业辞退员工时发放的遣散费,贷方登记人力资源退出企业时向企业交纳的赔偿金(例如,该人力资源在合同期内违约离开企业,按合同约定影响企业交纳的赔偿金)。期末时,如果借方发生额大于贷方发生额,则将其差额从_该帐户的贷方转入“本年利润”帐户借方,冲减本年利润;如果借方发生额小于贷方发生额,则将其差额从该帐户的借方转入“本年利润”帐户的贷方,增加本年利润;期末结转后“人-力资源损益”帐户无余额。
(4)“待摊人力资源费用”帐户
核算企业属于收益性支出的人力资源,取得成本和开发成本的增加,减少及其余额,借方登记属于收益性支出的人力资源取得成本和开发成本,离职成本的增加额和人力资源投资本期摊销额,贷方登记结转至本年利润的人力资源费用及有关人员离开企业时所冲减的与其有关的这部分成本尚未摊销完的数额。期末帐户借方余额为目前属于收益性支出的人力资源取得成本和开发成本尚未摊销的数额。该帐户按人员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2.披露人力资源成本信息
企业在发展中,应该认真重视对人力资源的管理,从各个方面为其发挥作用作铺垫,但从会计角度看,实施好成本会计核算后,并得出的相关数据或情况,就是企业实施有效人力资源管理必须向外披露相关信息的基础。首先,从企业内部看,所形成的人力资源成本结果必须向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披露相关情况,为其决策下一轮人力资源管理提供详实成本信息。对内报告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非货币信息,主要是企业现在的人力资源组成,分配及利用情况,对于一些高成本引入的重要人才,应重点揭示。另一部分是货币信息,主要是企业责任中心人力资源的现值。人力资源投人产出比,对于一些高成本引入的重要人才,应单独分析成本与其创造的效益,以确定其投资收益率。其次,是人力资源成本对外披露。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目前有两种观点:其一,认为可以将“人力资源成本”,“人力资源成本摊销”列入在资产负债表的无形资产之后。其二,认为应将人力资产列示长期投资和固定资产之间。笔者比较倾向于第二种观点,因为人力资产的列示应使管理者注意到人力资源的价值问题,为提高人力资源而设计并执行最佳的管理决策。
财务会计制度15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会计制度不断得到完善,新会计制度的出台给企业、政府以及高校的财务工作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我国的经济体制正处在变革的关键时期,传统的财务管理工作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工作的需求,因此,为了提高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质量,财务部门必须采取措施进行财务管理模式探索,不断提高会计部门的信息交流质量,保证会计工作能够符合新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财务管理模式;模式
财务决策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工作,财务决策工作的质量和会计信息的准确性、科学性有密切联系。我国自20xx年颁布新会计制度以来,明确了会计行为相关规范,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更新和变化产生重要影响。本文主要探讨了新会计制度下财务管理模式的探索工作。
一、新会计制度对财务管理模式的影响
(一)新会计制度对财务理念的影响
财务管理工作在新会计制度下的最终目标就是实现财务工作价值的最大化,而且财务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这也是我国财务管理理念的体现。我国出台的新会计制度对财务报表列表、中期财务报告以及财务分期报告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而且还从多个角度进行了会计信息的分析工作,通过新会计制度的落实能够协调职工薪金福利、政府补贴等多种财务信息,为企业、政府等主体的正当利益提供保障。新会计制度促使企业、政府进行财务管理工作理念改革,在提高企业自身价值的同时为企业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保证。
(二)新会计制度对财务管理目标的影响
从理论角度来讲,进行财务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保证企业利润最大化、财务工作价值最大化。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企业数量日益增加,贯彻、落实新会计制度能够提高财务管理工作价值,对研发费用资本等多种财务信息进行管理,提高财务管理的质量。
(三)新会计制度对财务风险管理的影响
新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计提及可转换债券等进行了规定,保证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稳定性和准确性,提高了新会计制度下的风险防范质量。实施新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还包含了债务重组、房地产投资以及衍生工具等具体财务工作的公允价值的使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我国会计制度正在向着国际化的趋势发展。当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中使用公允价值时,就需要确认企业、政府的实际收益和损失,明确不产生实际收益和损失的哪部分没有现金流作为支持,继而会增加事业单位财务部门的账面利润增加,超分配的情况发生频率会较高,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
二、新会计制度下的财务管理方法
(一)确定新会计制度下的财务管理目标
财务管理目标和社会形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直接的影响。近几年我国的社会经济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企事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知识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的比例不断上升,对事业财务管理工作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二)提高财务信息系统的管理质量
在新会计制度下,会计账务和财务报表结构的调整能够对财务信息系统功能的发挥产生影响,同时,需要有大规模的财务数据、财务信息支持公允价值计量、减值准备,也可以通过自主完善的方式进行财务功能的转换和升级。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科技水平取得了较大的提高,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应用计算机软件技术提高了财务管理的统一性、真实性和可靠性,提高了企业、政府的资金公开化程度,提高了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因此,财务工作人员应该采取措施建立、健全信息化财务管理系统,并且在实际工作当中不断完善和更新企业、政府的财务信息系统。
三、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改变
(一)会计主体发生了改变
从前的会计制度并没有明确区分会计主体,而是将会计主体作为简单的资金预算行为,这就导致了事业单位不够重视财务制度管理工作,其内部的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意识淡薄。但是新会计制度下会计主体被明确划分,明确规定了会计核算工作应该从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业务入手,准确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所进行的多项经济活动,将事业单位看做一个会计主体。确定了事业单位的主体地位后,就会促使事业单位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在事业单位内部的经济活动当中树立起自己的财务管理意识和财务管理观念,提高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质量。
(二)记账方式发生了变化
在传统的会计制度当中,事业单位的记账有纪录账目、计算账目、上报账目等多个环节,但是记账内容仅仅是在事后进行账目管理,并不是事前就进行资金使用安排,没有真正将财务管理的`事前控制作用发挥出来。但是在新会计制度实施之后,事业单位的记账功能不仅仅在传统的记账内容上有所体现,而且在事业单位资金的调用方面也有所体现。事业单位是国家上级拨款单位,通常情况下事业单位的流动资金数量较大,其财务会计需要在账户上登记规划使用资金,明确单位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改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方法
(一)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方式进行改革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的财务管理体制正在不断发生变化,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今时代的要求。事业单位要想取得更好的发展就要加快企业内部各个机构的财务管理模式变革,将资金配置使用管理转变为资金费用和使用效果共同管理,将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模式和自己企业的收入联系起来,并且实现与宏观经济的连接。事业单位要想取得更好的发展就应该采取措施协调内部各个单位之间的关系,在内部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机制,并且采取措施将该机制落实到工作当中,实现规范、科学地管理事业单位内部的跨级工作,强化财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财务管理意识,保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
(二)促使事业单位改变财务管理观念
事业单位要想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就应该从财务管理人员入手,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定期对其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财务管理观念和法律意识,让他们从内心深处认识到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我国的事业单位是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事业单位往往包含多个工作部门,因此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会涉及到多个工作部门的收支状况管理,在事业单位内部进行财务管理工作需要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才能够实现高质量的财务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应该定期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再教育,不断提高这些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财务管理工作水平,实现资源的配置最优化,指导单位的发展。不仅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需要有管理意识,其他员工也要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意识。管理单位员工应该不断学习专业知识,更新自己的财务管理观念,保证自己的财务管理意识能够适合时代的发展。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我国的科学技术取得了较大的发展。而且当今时代是一个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在当今时代中事业单位要想取得发展就必须改进自己的财务管理观念和财务管理意识,不能用以往落后的财务管理观念来进行财务管理工作,应该积极进行创新,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管理观念,并且在实际工作当中应用学习到的知识和观念,促进自身的发展。
(三)加快事业单位财会职能的转变
要想提高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质量,就需要将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从报账型转变为经营管理型,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要做好记账、算账和保障工作,还应该采取措施在单位内部建立完善的资金预算和资金配置计划,在事业单位中做好财务管理的事前控制工作,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工作重点放在参与事业单位经济管理活动上来,从而实现控制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作用和效果。
(四)会计等式和记账方法发生了改变
会计等式是由会计要素构成的,施行新会计制度后会计要素发生了变化,导致会计等式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会计要素规定了会计对象构成部分,是将会计核算对象更加具体化。会计要素能够将产权关系和其他经济关系清晰反映出来。新会计制度下的记账方法从单式记账方法演变为复式记账方法。在旧会计制度当中事业单位的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是相同的,换句话说,就是资金寄存的总额就是资金来源的总额减去运用的资金。此种会计等式记账方法具有多样性,有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等多个种类。在过去事业单位当中资金来源通道单一,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单一的资金来源大大限制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施行了新会计制度之后,形成了新型负债、资产构成的会计等式,随着会计制度的更新,旧会计制度也进行了更新,改变为借贷记账法。借贷记账方法和会计记账等式能够适应当今时代下的事业单位采购的需求,不断提高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技能和专业水平,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完善,新会计制度为我国的事业单位进行财务管理工作模式的转变提供了工作依据,并且新会计制度能够影响我国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理念、工作目标以及工作风险管理,能够促进会计质量信息的提升,从而实现财务管理工作的目标。我国的经济体制正处在变革的关键时期,为了提高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质量,财务部门必须采取措施进行财务管理模式探索,保证会计工作能够符合新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提高财务管理的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1]郑姗.浅析新会计制度下如何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J].现代商业,20xx,(36):197-198.
[2]韩爱国.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J].财会研究,20xx,(6):45-46,65.
[3]夏莉.基于新会计制度下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xx,(21):188-189.
[4]刘一民.新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xx,(18):136-137.
[5]刘洪茵.试论如何在新会计制度下做好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J].商,20xx,(16):104.
[6]胡佳.新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研究[J].中国商论,20xx,(1):21-23.
【财务会计制度】相关文章:
财务会计制度08-29
财务会计制度07-01
会计制度论文12-06
财务会计制度(15篇)02-20
财务会计制度15篇02-07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04-24
企业会计制度04-22
财务会计制度15篇[热门]07-01
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