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修理及退换货制度

时间:2024-07-09 08:27:14 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商品修理及退换货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商品修理及退换货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商品修理及退换货制度

  1、退换货及修理总原则

  1)、本商场将严格按照国家及各级政府制定的商品质量及“三包”的有关规定处理商品退、换货及修理。

  2)、为保护商场利益,在处理商品退、换时,坚持在不影响二次出售的情况下予以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应尽量说服顾客换货、修理。

  3)、如商品无质量问题,确需退款者:

  (1)、顾客购买时售价低于现售价,按顾客购买时价格办理退款。

  (2)、顾客购买时售价高于现售价,按现售价办理退款。

  4)、国家规定不能退换的五类商品不予退换:

  (1)、标明“削价处理”的商品。

  (2)、食品类(包括烟酒)。

  (3)、感光材料类。

  (4)、药品类。

  (5)、涉及人体卫生商品(如内衣、丝袜、化妆品、剃须刀等)。

  5)、无有效发票或销售单据的商品原则上不予退换,特别是钟表、黄金饰品、家用电器等价值较大或有保修服务的商品无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换。

  2、 退换货及修理程序

  1)、当顾客要求退换货时,导购员应检查并判断:

  (1)、顾客出示销售单据是否正常。

  (2)、查看商品是否保持原样。

  (3)、判断所购商品是否在规定的“三包”期内(各类商品具体更换、退货、修理期限及规定请参见退换货细则),并根据商场规定决定退、换或修理。

  2)、对上述内容检查判断后,根据实际情况办理退、换及修理手续。

  (1)、对于保持原样的商品要求退货,请参照万顺达百货退货、退款处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对于已使用但发现质量问题要求退换的商品,按商场规定的比例收取一定的折旧费,再予以退换(折旧费率见退换货细则)。

  (3)、对于需要修理的商品,视其情况进行免费修理或收费修理,并必须在规定时间交付顾客。

  (4)、同类质量问题,两次修理不能恢复商品正常使用性能的应予换货(并据情收取折旧费),无货可换应予以退货。

  3、商品退换、修理细则

  1)、化妆品类

  (1)、化妆品属于特殊商品,直接涉及人体卫生,一般不予退换。

  (2)、如果化妆品在使用后造成皮肤过敏现象,并经医院证明确系使用本产品造成的,无条件退换。

  (3)、特殊化妆品类如减肥霜、生发水等,按说明正确使用,疗程达到而未见疗效的,给予退换。

  2)、工艺制品类

  (1)、工艺品

  ——工艺品在购买时需严格检查其质量、外观,是否有破损、瑕疵、一经售出,如再出现有断裂、破损情况,概不退换。

  ——出售的工艺品如顾客不满意,导购员在仔细检查商品是否保持原样的前提下,7日内可以换货。

  ——出售的工艺品如人为损坏,半年内实行收费维修。

  (2)、银器、玉器

  ——银器为金属饰品,如出现接触各种化学物品或因保养不当而腐蚀变色者,一律不予退换,如因款式不满意,可于7日内免费更换。

  ——玉器属天然饰品,无质量问题,概不退换,损坏后不予修理或改形。如商品与柜台提供的鉴定证书不符属质量间题,予以退换;如其外形上的瑕疵或缺陷则不属质量问题。

  3)、钟表类

  (1)、钟表属于精密机械仪器商品,自售出之日起,无质量,问题不予退、换。

  (2)、有质量问题的退、换货及修理范围。

  ——自出售之日起,七天内出现停走、脱针等故障予以换货、退货。

  ——经柜台校时24小时,钟表走时日差超过国家及轻工部颁发标准,未自行开启,表盖、表面、表托无损伤,售出15天内给予换货或修理。

  ——自出售之日起,一年内出现同类故障连续维修二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发票上的维修记录,根据出售时间的长短及外观损坏情况折价后予以退换。

  ——自出售之时起七天以上,一年以内出现故障无法修理,可根据有关规定按日折旧率0.05%计算收取折旧费。

  (3)、保修范围及期限

  凡在本场购买的石英钟表,机械钟表由于本身质量问题出现故障均可保修,保

  修期限为一年。

  4)、黄金、珠宝、玉器及人造饰品类

  (1)、黄金饰品如无质量问题,不能退换。

  (2)、下列情况之一属质量问题,予以退换。

  ——出售的黄金饰品,K金饰品经市级以上技术监督局黄金白银质量监督检验站化验含量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无条件退货。

  ——出售的黄金饰品重量达不到商品所标重量(除计量标准允差范围0.01克以内)无条件退货。

  (3)、黄金饰品如在一年内发生断裂等问题,实行免费修理。

  (4)、黄金饰品的以旧换新:

  ——凡本商场出售的黄金饰品,收取适当加工费后,可以以旧换新,以旧换新收费标准,按当时规定的加工费标准执行。

  ——以旧换新时,只能以同等或大于原重量的,以一换一。

  (5)、珠宝、玉器饰品属天然制品,无质量问题,不予退换,损坏后不予修理或改形,如商品与柜台提供的鉴定证书不符属质量问题,但其外形上的瑕疵及缺陷则不属质量问题。

  (6)、人造饰品属一般装饰品,因此,顾客购买时,导购员应提醒其认真挑选,原则上不予退换,特别是以下三种情况不属质量问题,不予退换及维修;

  ——因接触硬物,利物碰伤或摩擦者;

  ——因接触各种化学物品腐蚀而变色者;

  ——镶嵌之宝石因人为碰撞等因素而脱落者。

  5)、皮具、箱包类

  (1)、出售的皮具箱包若未经使用,保持原样,7天内可退可换。

  (2)、出售的皮具箱包未经使用,保持原样,一个月内包换。

  (3)、若正常使用下,三月内出现脱线、脱胶、拉链损坏等问题,凡可修复的,实行免费修理,不能修理的收取一定比例的折旧费进行更换。

  6)、鞋类

  (1)、修理范围及“三包”期限。

  ——自出售之日起,天然革皮鞋、旅游鞋(帮面主要部位天然皮必须占90%以上)三月内,非天然革鞋一个月内,发现断跟、掉跟、脱线、脱胶或其它质量问题,凡可修复的,均实行免费修理、若不能修理的,参照本细则有关条款执行。

  ——凡属质量问题,在包修期内经两次修理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该商品应予退换,退换时按规定适当收取折旧费。

  (2)、更换、退货范围及期限

  ——属于消费者选择不当,但未经穿着,保持原样,不影响第二次出售的,自商品出售七天内可予免费更换,要求退货的可按商品原价收取3%手续费。

  ——商品在“三包期”内,因质量问题发生断底、断帮面、断帮脚、严重脱胶(10%以上),严重掉浆(1平方厘米以上)的可予免费更换或退货。

  ——商品自出售之日起七天内出现断帮、断腰铁、脱浆的可予免费更换,如无同类型号给予免费退货。

  ——在“三包”期内,因其它质量问题要求更换或退货的,可按规定收取折旧费后,办理退、换手续;折旧费按商品的原值及以下折旧费率计收;

  (3)、以下情况之一,不实行三包。

  ——保管或使用不当而损坏的。

  ——标明“处理品”的。

  ——无发票或无信誉卡的。

  ——发票、信誉卡私自改动的。

  ——票、卡、物不相符的。

  ——超过“三包”期限的。

  ——自行修理或人为损坏的。

  ——非质量问题或在产品标准允许误差内的。

  7)、针棉内衣类

  (1)、内衣类、袜类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内衣、袜类属涉及人体健康卫生的用品,无质量问题,原则上不予退换。

  ——出售的内衣如有质量问题,7天内予以退换。

  ——在内衣、袜类商品包装或吊牌保持原样经证明未经使用者,七天内包换。

  ——内裤、秋裤一律不予退换。

  (2)、针棉T恤、羊毛衫类

  ——出售的针棉T恤、羊毛衫如未经穿着,保持原样,7天内予以退换。

  ——属于质量问题,15天内予以退换。

  ——顾客洗涤过的商品,不能保持原样,不予退换。

  ——商品自出售之日起,一月后至三月内出现质量问题,收取折旧费退换。

  8)、床上用品类

  (1)、床上用品原则上不予退货。

  (2)、床上用品无质量问题,未经使用者,7天内可以换货。

  (3)、如在十五日内发现质量问题,予以换货。

  (4)、正常使用下,三个月内出现脱线,漏针等负责免费修理。

  9)、儿童用品类

  (1)、童装类

  参见“针棉内衣类退换细则”。

  (2)、童鞋类

  A、修理范围及“三包"期限

  ——自出售之日起,天然革皮鞋、旅游鞋(帮面主要部位天然皮必须占90%以上)三月内,非天然革鞋一个月内,发现断跟、掉跟、脱线、脱胶或其它质量问题,可修复的,均实行免费修理、若不能修理的,参照本细则有关条款执行。

  ——凡属质量问题,在包修期内经两次修理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该商品应予退换,退换时按规定适当收取折旧费。

  B、更换、退货范围及期限

  ——属于消费者选择不当,但未经穿着,保持原样,不影晌第二次出售的,自商品出售七天内可予免费更换,要求退货的可按商品原价收取2%手续费。

  ——商品在“三包期”内,因质量问题发生断底、断帮面、断帮脚、严重脱胶(10%以上),严重掉浆(1平方厘米以上)的可予免费更换或退货。

  ——商品自出售之日起七天内出现断帮、断腰铁、脱浆的可予免费更换,如无同类型号给予免费退货。

  ——在“三包”期内,因其它质量问题要求更换或退货的,可按规定收取折旧费后,办理退、换手续;折旧费按商品的原值及以下折旧费率计收。

  C、以下情况之一,不实行三包

  ——保管或使用不当而损坏的。

  ——标明“处理品”的。

  ——无发票或无信誉卡的。

  ——发票、信誉卡私自改动的。

  ——票、卡、物不相符的。

  ——超过“三包”期限的。

  ——自行修理或人为损坏的。

  ——非质量问题或在产品标准允许误差内的。

  (3)、玩具及儿童用品

  ——玩具及儿童用品如出现商品性能故障方面的质量问题,7天内予以退换。

  ——童玩、儿童用品若无质量问题,但未经使用,保持原样,童玩三日内予以更换,儿童用品7日内予以更换。

  ——因人为损坏或私自拆开修理的玩具,将不予退换及修理。

  10)、服装类退换规定

  (1)、商品“三包期”

  ——纺织品服装为三个月,皮服为半年。

  ——“三包期”的计算是商品自出售之日起到顾客投诉之日止。

  (2)、“三包”范围

  A、包退、包换

  ——商品自出售之日起,无质量问题,七天内保持原样可以免费退换,十五天内保持原样可更换。

  ——商品自出售之日起,十五日内发现确属生产者质量问题,可与顾客协商包修,如修理不能达到合格标准的,可以免费调换。

  ——衬衣出售时,顾客须认准规格。包装拆损者不予退货,因大小不适要求换货时,包装损坏按原价收取3%折旧费方可换货。

  B、包修:

  ——商品出售十五天后,非穿着不当出现质量问题免费包修,如无法修理或修理后不能保持原样,实行收费退换。

  ——商品的维修时间:生产厂商在市内,商品七天修复,生产商在市外,商品一个月修复,超过一个月以上不能交货时,无条件给予换货,无货可换时按原价退款。

  C、自行裁剪、修改、无法保持原样的商品,一律不予退换。

  D、商品标识上有洗涤、保养说明,而未按说明穿着造成商品损伤的,不予退换。

  11)、日用百货类

  (1)、顾客选购时应仔细挑选,因此商品无质量问题原则上不予退换。

  (2)、下列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之一给予退换:

  ——香皂、肥皂:体内有内芯、气泡、开裂、斑点、色泽不正的。

  ——各种洗涤制品:溢漏、份量不足、瓶装有漏洞或洗涤时对皮肤造成损伤的(无皮肤病并有医院证明)。

  ——牙膏:挤出费力或膏体稀释不匀,呈灰黑色,有生硬颗粒存在,外壳有漏洞的。

  ——杀虫系列:喷嘴堵塞、未经使用全部溢空的。

  12)、食品、药品类

  (1)、食品(包括烟酒)关系到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卫生标准要求高,属特殊商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予退换。

  (2)、在保质期内发生霉变,腐烂变质或其它质量问题的可退可换。

  13)、大件商品(严格参照国家颁布《新三包规定》制定本细则)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如火灾、水灾等)。

  (2)、产品自出售之日起7日内,产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3)、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与修理。

  (4)、在商品三包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予以退换。

  (5)、各商品三包期限详见《新三包规定》,《新三包规定》中未涉及的商品按各生产厂家规定的三包期限。

  4、 商品质量争议由市级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仲裁,检验费由责任者承担。

【商品修理及退换货制度】相关文章:

公司退换货制度11-09

修理厂员工制度06-25

修理厂管理制度06-14

修理厂规章制度范本09-23

修理厂管理制度最新12-13

商品管理制度通用10-22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04-21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14篇07-21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实用)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