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间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1
一、劳动纪律
1、进入车间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所有人员需按照培训要求操作,专业岗位需持证上岗,规范操作;违规操作造成人员伤害,需承担相应责任。
2、员工进入车间禁止相互追逐、嬉戏打闹,防止滑、摔倒;进出车间时按照秩序,自觉排队,禁止拥挤,防止发生挤压踩踏的事故。
二、用电安全
1、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非专业人员不得对车间线路进行改动。
2、电器安装、接拉电线或电器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不允许自行处理。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不要擅自处理,要立即通知维修人员。
3、生产中应注意防止意外触电,任何设备需要移动前,先检查并关闭电源。
4、所有工作台上的'工作灯在下班后均要关闭电源,设备使用完毕或者长期不用要断开电源开关。
5、车间清洗等用水后,应及时清理,及时清理地面积水,防止湿滑跌倒。
6、车间产后清洗地面、工器具及设备时,做好设备防护,禁止将水溅到设备电机上,以免造成设备损坏;用水完毕后,应检查水龙头,确保关闭,防止水泄露造成其它设备、材料等损害。
7、厂区、车间内禁止吸烟,禁止带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出厂区、车间。
8、纸箱、托盘等易燃物品的存放要在指定位置,避免随处乱放。
9、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防止引发火灾。
10、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员工应熟悉消防疏散通道,爱护各类消防施设,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11、限制区域(配电房、制冷房、泵房等),禁止非本区责任人员进入。
三、设备安全
1、每台生产设备设专人负责,经培训合格后上岗,未经培训、授权人员严禁操作。
2、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严禁违规指挥与违规操作机器。
3、开机送电前要检查设备及配套设施是否正常,正常方可开机,按照规范操作。
4、操作机械设备时,注意传送带等活动运行机构,避免手指、头发、衣物扯入。
5、在设备出现故障等情况时,不允许擅自处理,应按“急停”或“停止”按钮,并立即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前来处理。
6、紧急情况下,拍下“急停”按钮,保证人员、设备安全,非紧急情况禁止按下“急停”或“停止”按钮,严禁在设备运行时直接将电闸拉下。
四、其他要求
1、上班期间禁止饮酒。
2、堆垛不得超过规定高度,禁止在设备与电线上堆放东西,禁止各种危险动作。
3、使用梯子等进行高处作业前先检查,确保没有损坏。应至少两人一组,保证一人在地面观察。
4、采用次氯酸钠等化学品清洗消毒时遵循《化学品管理制度》,穿戴好橡胶手套等个人保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身体特别是眼睛。禁止在较小的密闭空间使用,防止发生意外中毒事故。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紧闭盖好,避免翻倒泄露,并放回指定储存点,以免他人误用。
5、员工上下班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使用电瓶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时应带好安全帽,穿反光服。注意观察路况,规避行人、车辆。
6、发生任何情况下的事故,应保持镇定,及时把意外的发生地点、事故情况等通知主管领导或专业安全员进行处理。
7、加工中心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全员参加,不得缺席。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2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3
1、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前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酒后作业,坚决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2、公司所有实习生、受训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在课堂上饮酒。
3、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期间,不允许穿拖鞋、高跟鞋和长发
4、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桶、灭火器、消火栓、防火带等)完好、齐全、摆放固定。
5、严禁在运行中跨越设备。如因工作需要跨越,可乘坐跨梯
6、在两米或两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坚固的部件上,并仔细检查,以防止安全带移位和下沉。
8、不得擅自移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如果因工作需要移动,必须征得车间领导同意,并在工作完成后立即恢复。
9、严禁在生产区域内睡觉或不工作、吸烟、明火、堆放油布、杂草等易燃易爆物品。
10、非生产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生产区域操作设备。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4
本厂为纺织类生产机构,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安全生产规定,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为贯彻本厂《消防安全制度》保证员工人身和设备安全,使生产顺利进行,针对生产车间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间内保持环境清洁,各种物料码整齐并远离热源,注意室内通风。
第三条: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畅通,出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质。
第四条: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厂部批准,由厂长负责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第五条:使用各种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第六条:避免各种电气设备,线路受潮和过载运行、防止发生短路,酿成事故。
第七条:车间内严禁使用明火,如确需要须征得保安部同意,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须由专人负责,使用后保证处理妥当无隐患。
第八条:车间消防员按时对本部门内各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九条:车间内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由专人负责,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无损,随时可用。
第十条: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车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确认安全夫误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报警同时向安保部报告。
第十二条:车间安全通道严禁占用。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5
1、凡从事电器、起重、锅炉、受压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爆破等作业的人员均属特殊作业人员。
2、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特种作业人员除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后颁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
4、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调离该工种。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证》或其复印件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6、车间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严格管理,否则给予处罚。
7、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需复岗的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8、对于新入厂职工从事特种作业者,必须在实习期满,具备独立上岗资格后,方可申报办理的证件。
9、特种作业人员不得随意转岗,确需转岗的,须报分厂安全科备案,如转岗后又从事其它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见习期后,方可申请培训考核、取证。
10、凡特种作业人员属无证上岗者,工段、班组应责令其下岗,若不及时制止,处罚该单位500元,一切后果自负。
11、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对其违章操作行为必须进行制止与纠正并记录登记。
12、发现特种作业人员违章,除立即制止纠正外,还要视情节分别给予扣分、吊销《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处罚。
(1)、扣分:特种作业人员严重违章,吊销《操作证》,被吊销《操作证》的期限最多不超过12个月,被吊扣《操作证》的同时,扣4分记入《操作证》和管理档案。
(2)、吊销:特种作业人员违法乱纪章情节特别严重并造成事故的,或累计扣分达10分者,吊销其《操作证》,首次被吊销的可重新申请登记,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重新发给《操作证》;再次被吊销的,不得从事该特种作业,调离此岗重新分配。
(3)、扣分:特种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每次扣1分,并记入《操作证》和管理档案,扣分累计达10分者,吊销《操作证》。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6
为保证车间新进人员能顺利及时有效的开展三级安全培训,特制定此规定。
1、工段内新进员工:工段长必须在当天内通知车间人力资源代表,并由人力资源代表转发设备处,报请一级安全培训(公司),并由车间人力资源代表通知车间设备安全专员,组织对新进员工进行二级安全培训(车间),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2、新进员工进入班组后,班组长立即组织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安全培训(培训必须有培训签到记录),安排摊长和固定老员工两人以上对新员工上岗6个月实施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并形成安全帮带监护责任后,方可单独上岗工作(以降低新员工出现安全事故的风险)。
3、本周新进员工未参加车间安全培训的'(即二级安全培训),次周周二早上8:20分必须在车间设备安全员的带领下进行二级安全培训、考试,并填写《员工安全教育档案》。
4、从公司其它车间调入员工,如继续从事原工种工作的,班组只进行培训,不再指定老员工对其监护;如所从事岗位和原工作岗位工种不同的,则必须按新员工培训要求进行。
5、调岗、转岗员工、长期休假(三个月以上)复岗员工或采用“五新”(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后,方可上岗工作(班组安全培训记录上要有记录和签到)。
为保证车间正常有序的安全生产、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监护工作,如有违反车间将按照每人每次100元的标准对相关责任人处罚。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7
1 、目的
为规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证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车间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领导:杭海林
职责:负责监督、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分管领导:陈建利、张海洋、王思河、郑朝晖
职责:按照本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
相关责任人:孔令奎、陈传平、王绍勇、刁宏、张元元、
孙亮、范玉虎、王健、各班组长。
职责:根据界区、职责分工对分管设备进行关键装置分类、安全管理
4、内容与要求
4.1车间安全员、工艺技术人员配合生产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挂牌标识。
4.2工艺协助使用部门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结合其性能、用途配置监测、防爆、自动控制等相应安全设施;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3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确保其始终处于监控状态。
4.4当班操作工和班组长要定时巡回检查,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4.5设备技术人员要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台帐和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每月巡回检查一次,做好相应记录。
4.6安监部组织技术部门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4.7车间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定点承包,并在承包点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4.7.1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4.7.2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
4.7.2.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4.7.2.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4.7.2.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7.2.4督促隐患整改;
4.7.2.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4.7.2.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7.3安监部每季度对管理人员承包活动情况进行考核一次。
4.8各部门应明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负责人;并对各级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8
一、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员工宿舍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生产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各车间课长,负责本部门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车间内要保持环境清洁,各种物料码放整齐并远离热源,注意室内通风。
四、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的畅通,出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品。
五、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临时需要,需报安全生产小组批准,由机电课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六、使用各种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七、各机械设备运行期间,要加强巡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八、避免各种电气设备、线路受潮和过载运行,防止发生短路,酿成事故。
九、车间内禁止使用明火,如确实需要,须填写《动火申请》,征得安全生产小组同意,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须由专人负责,使用后保证处理妥当无隐患。
十、公司安管员按时对各生产车间内各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壁挂整改。
十一、车间内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由专人负责,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并填写点检表,保证完好不效,随时可用。
十二、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车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 离开。
十三、发现火灾险情按《消防应急预案》操作,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由义务消防队及时、有效的扑救,并立即报警同时向公司报告。
一、 车间负责人全面负责本车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车间消防组织机构,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二、 做好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全车间人员的防火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 按规定完善消防设施,配齐消防器材,并设专人负责管理。
四、 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
五、 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防患于未然。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9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在实际生产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车间安全生产实行全员责任制。车间主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级职能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员工在各自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各班组和所有员工。
二、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车间主任对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督促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定期主持全车间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
第六条针对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解决,对本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第七条组织制定和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经常到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第八条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第九条领导车间、班组安全活动,负责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对新工人、调换工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参加对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设备的检查,制定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监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负责督促实施;
第十三条负责轻伤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时,要会同安全生产部、技术部等部门编制作业指导书。打通工艺流程后,立即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员工有章可循。
2、车间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五条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
xxxx公司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确保装配车间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
适用于装配车间所有管理员、装配工。
二、职责
生产部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装配车间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生产部每周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三、工作程序
严格按照s管理要求执行。
现场整理
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杂物、脏物坚决从生产现场清除掉。
现场整顿
a、有物必有位:生产现场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有位必分类:生产现场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b、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分类摆放整齐,零部件绝对不能掉在地上,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c、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d、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现场清扫与清洁
车间场地必须保持清洁整齐,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场地,打扫卫生;装配工作台面及货架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附近不得有杂物及痪。
素养
a、必须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量具、工具用后要归位,不得随意摆放。
b、每个装配工持证上岗,仪容整洁大方。每个装配工工作有序,保持肃静,不得在工作时谈天说笑,大声喧哗。
安全
a、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b、工作期间,不得在生产区域内有明火或吸烟,不准穿拖鞋,不准打赤膊、赤脚。违者罚款元/次。
严格按照生产部所下达的《生产任务单》合理安排各项生产任务事宜。装配工必须无条件服从主管的'生产安排和生产调动。
装配工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装配作业的技能、技巧;熟悉各零部件良与不良的正确区分。
装配工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装配作业。装配时发现零部件不良,要及时向生产部和质检员反映,否则出现批量质量事故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各项产品装配过程中所需原材料、人员、工装设备、监控测量装置等,必须妥善安排,以避免停工待料。
装配过程中,各工序产量、存量、进度、物料、人力等均应予以适当控制。
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四、非生产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场地。
五、下班时必须做到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
六、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11
为提升车间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意识,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对生产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故制订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一、各员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定进行操作,正确使用机械。
二、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机械或未经许可动用他人机械设备。
三、严禁上机械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
四、严禁穿拖鞋及穿一些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操作机械,女工的长发要盘起来。
五、严禁员工带病工作和上班前酗酒,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起重设备用于大件的吊装,不符合安全吊装要求的情形不准进行进行吊装;徒手搬运存在危险的,必须使用叉车或者行车。
七、要经常保养机械设备,使其能够正常运作,特别是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设备要加强安全预防。
八、在用机器设备的动转部位和危险部位,不准触摸、擦试。
九、严禁在操作岗位上吸烟、打电话、玩手机、干私活。
十、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设备,未经主管批准,不准使用。
十一、不可随意移动电源、线路或私接乱拉电线,发现电线有裸露、损坏要及时通知电工进行修复。切断电源进行作业时必须挂牌明示。
十二、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必须停机进行故障处理。
十三、非电工不准乱动电气设备,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接驳电源,车间不准乱拉电线插座。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12
1、废机油处置:废机油是国家规定的hw08类危险废弃物,车间内必须设置必要数量符合防撒漏要求的专用回收装置集中回收后统一放置,专用回收装置应进行统一规划并定置管理。废机油集中存放点不得与粘合剂、纸张、塑料等易燃物混同放置,并应定期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废机油存放点应设置明显标识。
2、尾气抽排处置:车间内根据厂家要求设置的尾气抽排设施应在每日工作前检查是否开启,并保证该设施的正常运转(尚未投入使用)。
3、含油废水处置:对大块含费油的水渍须用锯末吸油后方可进行后续清洗、排污。
4、汽油回收装置处置:汽油在从油箱中抽出时可能产生静电火花导致火灾爆炸,每日检查专用的配有静电接地线的汽油回收装置接地线是否完好。
5、需建立独立危险品库,并设立最高存储量标准,该危险品库需符合通风,电器防爆等国家相关要求。
6、举升机需同时具备2种可靠的安全装置,如机械安全装置、液压开关或紧急停止安全开关、液压开关,并须每日上班前清洁、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液压开关处是否有漏油情况存在。
7、每日上班前检查二氧化碳气瓶倒伏装置是否完好,气瓶是否按规定放置,减震圈、瓶帽等安全附件是否完好。
8、每日清理大梁校正仪,平台及周边不得放置杂物,整理油、气管路防止挤压,检查接头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检查塔柱滚动滑轮固定螺栓是否松动,以免塔柱滑落造成人员物品损伤;车辆校正平台升降时设备下严禁站人;平台油缸无节流阀时,严禁全开油泵泄压阀;平台升起时必须锁死;检查夹具是否有变形、裂纹;检查链条、钣金工具、拉环是否完整,没有破损、裂口、大划伤。
9、每日上班前手动电动工具漏电装置是否完好,每周进行一次绝缘测试。手动电动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手电钻、电动角磨机、电动打磨机等。
10、调漆间、油漆储藏室是集中存放、调配危险化学品的场所,特别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爆炸事件,是公司内高危防范重点区域。应设置符合防爆要求的灯具、输配电线路、通风设施和电器设备;满足防静电、防雷、防火的基本要求,不得使用可热性木质门。
11、烤漆房是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特别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爆炸事件,是公司内高危防范重点区域。应配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排风设施,每周定期检查,并记录留档备查。一般在10-15天更换过滤棉,30天更换进风棉,90天更换顶棉,更换频率可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微调。
12、烤漆房加热烘干时禁用废机油设施,尽量采用电能量子加热安全环保装置,尽可能减少使用柴油加热设施。
13、喷枪清洗是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特别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爆炸事件,是公司内高危防范重点区域。喷枪清洗过程应设置封闭罩,排气筒,最好使用安全环保型喷枪清洗机。清洗溶剂不得低空排放,排气高度应高于屋面1米以上。清洗工位不得存放超量危险化学品,除必要的清洗溶剂外,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含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喷枪清洗时回产生静电花火,必须设置接地装置,并使用防爆电器。
14、烤房旁不得进行调漆和喷枪清洗活动。
15、油漆组员工应配备防静电服、防护面具、防护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的防护用品;班组长实时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车间主任每天至少一次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服务总监、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每周至少2次抽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
16、干磨作业时员工应佩戴特种劳保用品“防尘口罩”,班组长实时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车间主任每天至少一次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服务总监、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每周至少2次抽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
17、钣喷、机电等工种作业时容易发生机械性损伤,应配备防护鞋,班组长实时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车间主任每天至少一次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服务总监、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每周至少2次抽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
18、车间垃圾分危险废弃物和一般废物,应分开存放。危险废弃物包括沾有油及化学品的各种废弃物,其中废机油单独回收存放。一般废物包括包装物、一般生活垃圾等等,索赔件、废轮胎等应单独存放。各种垃圾桶按统一标准设置,并统一进行标识。室内危险废物需用塑料袋简单包装,废化学品容器分开存放,加贴标识。室外危险废物有明显的“危险废物存放区”、“禁止烟火”和|黄底黑图|危险废物等标识。
19、车间消防栓、灭火器的设置不得被其它物品阻挡,并进行定置管理。车间主任每周至少2次检查并记录留档备查,行政管理部门每周至少一次检查并记录留档备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20、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需更换工作服、安全工作鞋的在员工休息室内完成,水杯集中存放在员工休息室,需饮用时应在员工休息时休息饮用,不得在车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1、禁止在车间有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发生(注:离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2、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13
1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三)、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2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3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二)、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3、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立即放回原处。
2、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6生产车间安全意识管理制度
(一)、下班前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水电气,确保所有电源都已切断后方可离开。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7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14
为加强工程部防火安全治理,切实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维护正常的施工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部详细贯彻实施消防法规,监视工程部对各项防火安全技术标准的执行状况。
2、划分防火责任区,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3、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尤其在重大节日、庆典和高温季节要进一步做好防火检查工作,制定严密措施,确保国家财产安全。
4、加强义务消防队伍的'组织建立,并定期进展培训和演练。
5、依据实际需要,制定消防器材购置修理规划和安排方案。
6、建立健全防火档案,做好防火安全工作记录,业务资料做到精确无误。
7、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准时进展总结和评比。
8、帮助上级公安机关和安监部门对火警火险的调查处理,协作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和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15
一、安全教育的规定
1、必须认真地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现场教育,并且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其进入操作岗位。
2、对于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训练,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他们持证上岗操作。
3、建立班前班后教育制度,对员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并且注意结合员工文化生活,进行各种安全生产的宣传活动。
二、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1、三级教育:在工业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为50%左右,所以对新工来厂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
A、厂级安全教育(行政部):①工厂的性质及其主要工艺流程;②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③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④工厂内特别危险的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⑤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内容。
B、车间安全教育(部门主管):①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的工艺流程;②本车间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③本车间的危险部位及其应注意事项;④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及其注意事项;⑤本车间的典型事故案例;⑥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遵章守纪的重要性。
C、班组安全教育(主管、班长):①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和安全生产职责范围;②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性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③;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④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⑥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⑦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各部门(车间。班组)须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会议,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并将“会议记录”送交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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