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奖惩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质量奖惩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质量奖惩制度1
一、实施奖惩的目的
为大力推进“像军队”的纪律要求,规范酒店奖励、处罚管理制度,统一奖励、处罚标准,使酒店奖励、处罚有据可依、有章可查,确保酒店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执行机构及工具
酒店内实施奖罚由质检部统一管理,人力资源部备案。奖励由《员工奖励单》体现,处罚由《员工处罚单》体现,《员工处罚单》分为红单和黄单,红单用于过失、严重过失和重大过失的处罚,黄单用于轻微过失罚款的处罚,以上单据均由质检部统一编号定期审核,奖罚表单等同于有价证券进行管理。
三、奖罚权限及程序
(一)奖罚权限
1.总经理有权对部门总监级(含)以下任何一名员工提出奖罚。
2.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有权对所分管部门总监(含)以下员工提出奖罚。其中使用红单对部门总监、经理实施的处罚,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对部门副经理、助理级(含)以下员工的奖罚意见,可直接通知质检部执行。
3.行政总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行使副总经理的奖罚权限。
4.质检部经理有权对酒店各部门主管(含)以下员工实施奖罚。
(二)部门处罚权限及程序
1.部门负责人有权对本部门过失员工提出警告、轻微过失、过失、严重过失、重大过失处罚;部门主管、质检员亦有权对过失员工提出警告、轻微过失、过失处罚,但须经部门负责人签批。
2.各部门对本部门过失员工提出过失处罚时,如属“警告、轻微过失、过失”处罚,由部门直接签发《员工处罚单》,并定期报质检部复核,人力资源部备案。如属“严重过失、重大过失”处罚则须向质检部报告,经质检部核实情况后签发《员工处罚单》,在此过程中,质检部有权对部门提出的处罚予以更正或调整。
3.大堂经理在值班期间,有权在所辖范围内对酒店任何部门主管(含)以下任何一名过失员工提出警告、轻微过失、过失处罚,并通知质检部,由质检部核实情况后签发《员工处罚单》,在此过程中,质检部有权对大堂经理提出的处罚予以更正或调整。
(三)、部门奖励权限及程序
1.对员工实施奖励,不论何种形式每次不得超过5000元。
2.员工奖励审批权限规定:总经理1000元以上,副总经理200-1000元,质检部经理200元以内。
3.部门负责人有权对本部门员工提出奖励,报质检部批准后执行,部门主管、质检员亦有权对员工提出奖励,但须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方可报质检部批准。
4.大堂经理在值班期间,有权在所辖范围内对酒店任何部门主管(含)以下任何一名员工提出奖励,报经质检部批准,质检部有权对大堂经理提出的奖励予以更正或调整。
(四) 、奖惩的操作
1.管理人员在行使奖励处罚权时必须按照权限程序审批,必须使用质检部和财务部统一编号的《员工奖励单》、《员工处罚单》,如出现无单处罚,则等同于贪污公款。
2.《员工奖励单》、《员工处罚单》一式四联,一联员工本人留存,二联员工所在部门留存,三联质检部存根,四联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奖励
(一)奖励的目的
贯彻鼓励先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立一支自尊、自立、团结、奉献、有良好行为规范的员工队伍。
(二)奖励方式和种类
1.表扬,分为部门内通报表扬,全店通报表扬。
2.奖金,按照不同审批权限,根据本制度逐条对应兑现。
3.奖品,按照奖金等同价值,根据实际情况给予。
4.体验,按照奖金等同价值,享受酒店等价消费。
5.休假,按照奖金等同价值,根据本人日薪兑换休假日。
6.进修深造,根据本人特点给予培训机会。
7.带薪旅游,年内安排省外旅游一次,全薪,报销全程车费、食宿费。
8.职级晋级,本人贡献巨大,又在本岗有发展潜力,给予晋级。
9.工资升级,根据贡献大小,通常在本岗晋一级,也可一次连晋几级。
(三)奖励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善酒店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可给予500-3000元奖金或工资升级及其它等同价值的奖励;
2. 提供优质服务受到宾客书面表扬,为酒店赢得良好声誉者,可视实际情况给予20元—100元奖励;
3.积极钻研业务技术,革新改造设备或提出新的工作方法并取得明显成效者,可视情况给予100元—1000元奖励;
4.精打细算、节省开支,为酒店节约成本费用有明显成绩者,可视情况给予100元—1000元奖励;
5.经批准参加市级以上各类竞赛并取得优良成绩为酒店争得荣誉者,可依据获奖名次给予100—500元奖励;
6.发现事故苗头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可视情况给予200—1000元奖励;
7.为保护集体财产和宾客财产安全而见义勇为者,可视情况给予报销医疗费用、带薪休假或200—1000元奖励;
8.拾金不昧,捡获价值一万元以下者,一次奖励50-200元;捡获价值一万元以上者,一次奖励200-1000元;
9.各部门助理(含)以上管理人员可对酒店内任何一名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提出奖励建议,报质检部批准后实施。
五、处罚
(一)处罚的目的:
实施处罚的目的在于使所有员工都自觉的执行酒店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各级管理人员以身作则,自觉维护店规店纪的严肃性,严格贯彻“二十字方针”的具体内容。
(二)处罚方式:实行罚不累计,现奖现罚。
(三)处罚种类
处罚种类分为:警告、轻微过失、过失、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四)处罚申诉
员工对受到的处罚如有不服,可书面向质检部申诉,质检部应在5天内给予回复,若质检部5天内没有给予回复,可直接向总经理申诉。
(五)撤销处分
1、对非重大过失性错误,酒店执行将功补过的政策。员工受处罚后,如能正确认识,则在一个考核季度内,根据其工作表现考虑撤消处分及相应处罚。
2、员工过失处分撤销后,所受的经济处罚不予撤消。
六、处罚范围
〈一〉、轻微过失(不入档案,予以经济处罚)
1.进出酒店不出示证件,罚款20元。
2.进出酒店不接受保安人员检查,罚款100元。
3.上下班不打卡或代人打卡、请人代打卡,罚款50元。
4.上下班不按指定的员工通道出入酒店,罚款50元。
5.不按指定场所存放私人交通工具,罚款10元。
6.仪表仪容未能达到酒店要求标准(有一项不合格者,视为未达到要求),罚款20元。
7.随地吐痰、乱抛杂物,在非指定吸烟区吸烟,罚款20元。
8.未经同意擅自使用客用设施,罚款50元。
9.工作期间在经营场所和工作区域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行为举止不文明,打瞌睡、挖鼻孔、剪指甲等,罚款20元。
10.无故迟到或早退三十分钟以内,罚款30元。
11.上班时间内不戴名牌或戴别人的名牌,罚款20元。
12.上班时未经许可打私人电话,罚款20元。
13.在工作时间内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罚款30元。
14.上班时间吃零食、未按规定时间用餐,罚款30元。
15.上班时间私自会客超过5分钟,罚款30元。
16.下班穿着工作服装回家,罚款50元。
17.违反更衣室、制服房的管理规定,罚款20元。
18.违反员工食堂就餐规定,特别是浪费食品,罚款20元。
19.违反员工倒班宿舍的管理规定,罚款20元。
20.擅自脱岗、工作时间未经许可外出,罚款100元。
21.串岗或扎堆聊天,罚款50元。
22.下班后无故在酒店营业场所内逗留、游逛,罚款20元。
23.对客服务不微笑待客,不使用敬语,与客人遇见时不主动问候、让路,不符合“二十字”方针的要求,罚款20元,停职停薪一天,送培训受训,合格后上岗。
24.工作时间状态不佳,服务姿态不合格,罚款20元。
25.电话铃响超过三声仍不接听、接电用语不规范,罚款20元。
26.未经许可在四层以内乘用电梯或擅自乘客用电梯者,罚款30元。
27.工作时间内带小孩进入工作场所,罚款10元。
28.客人遗留物品下班之前不及时上交,罚款100元,通报批评。
29.偷吃、偷拿、偷用客人食品、物品及酒店客用品,罚款100元,通报批评。
30.无故不参加酒店、部门、班组的各类活动、会议等,罚款20元。
31.不规范操作造成酒店财物或设备轻微损坏,罚款50元。
32.造谣惑众、诬蔑诽谤、挑拨员工间关系,罚款50元。
33.对客岗位人员在工作期间,佩带奇异饰物、随身听,MP3,手机等,罚款20元。
34.随意在酒店墙壁、电梯、卫生间等场所或物品上乱写乱画(情节严重,另行处理),罚款100元,通报批评。
35.未经人力资源部许可擅自调班,罚款50元。
36.在酒店内兜售私人物品影响工作者,罚款50元。
37.所管辖的岗位环境、备品、工具等卫生标准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
38.卫生检查不合格通报后未整改或反复出现,罚款20元。
39.其他轻微违反酒店规定或影响服务质量的行为,罚款20元。
〈二〉过失(经济处罚,记入个人档案)
1.服务态度恶劣、无礼对待宾客、与客人争吵,罚款100元—500元,停职停薪接受培训部培训三天,合格后方可上岗。
2.工作态度恶劣,对待上司或同事粗言秽语,罚款50元,调整工作岗位,一周内经考核后如完全悔改则重新上岗,如反省不足则转为初级员工。
3.无故迟到、早退30分以上2小时以内者,罚款50元。
4.在非指定场所聚众打牌、酗酒、看碟等,罚款50元。
5.不接受保安人员及监督部门的检查,罚款100元。
6.擅自动用或损坏酒店安全消防设施,罚款100元/次,并照价赔偿造成损失。
7.故意损坏酒店、宾客或同事的财物,原价赔偿造成损失并罚款200元。
8.擅自在酒店内张贴布告、小字报或擅自涂改、撕掉酒店的任何告示,罚款200元同时处以5天内抄写《员工手册》100遍。
9.非因工作需要在工作时间饮酒或带有醉态,罚款50元。
10.不按酒店出台的规定标准收费,罚款200元并赔偿全部损失。
11.未按规定程序交接各类钥匙或遗失店内钥匙,罚款100元并赔偿全套锁具的损失。
12.违反工作规程、服务程序,造成宾客严重不满或引起投诉影响酒店声誉,罚款200元,停职停薪送交培训部培训一周,考核后如合格则重新上岗,不合格则辞退。
13.未经酒店领导批准,从事店外兼职,罚款200元。
14.其他违反酒店规定的.过失或影响服务质量的行为。
〈三〉、严重过失(经济处罚,记入个人档案)
1.工作时间睡觉,罚款200元,降职一级,通报批评。
2.不服从领导指挥、不听从领导的临时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分配、紧急时刻下不做出积极的反映,工作质量不能保持连续性,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罚款200元,降职一级。
3.未经酒店保安部允许私自配制店内钥匙,罚款200,赔偿整套锁具。
4.私藏客人遗留物品,罚款200元,降职一级,调离原岗。
5.旷工1天(含1天),罚款300元,取消本年度年假。
6.发现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制止,或发现损害酒店利益的事却知情不报,罚款200元,降为初级员工,调离原岗或辞退。
7.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酒店财产重大损失(1000元以上)。除照价赔偿损失外,要写出书面检讨并通报批评。
8.私自向外界提供酒店经营管理、财务、设施等方面的保密资料,罚款300元,写出书面检讨并通报批评。
9.工作时间内或在工作场所赌博或变相赌博,罚款500元,店内通报批评。
10.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费或财物,罚款200元,通报批评。
11.玩忽职守,违反规程,导致客人、酒店或同事受到财产、人身等方面损失或危害,罚款200-1000元,通报批评,降职或辞退。
12.私进客房,或在客房内看电视、听音乐、打电话、洗澡、休息等,罚款200元。
13.工作中消极怠工,故意不按时完成任务者,罚款200元,降为初级员工或辞退。
14.丢失楼层或不规范使用,罚款200元。
15.其他违反酒店规定造成损失的过失行为。
16.其他严重影响酒店服务质量的行为。
〈四〉、重大过失(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辞退或降职)
1.无故旷工连续3天以内,或半年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3天),罚款500元,辞退。
2.利用职权收受回扣或接受贿赂,向他人行贿,罚款1000元,辞退并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3.侮辱或殴打同事,情节较重的,罚款500元,赔偿医治费用,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4.伪造、骗取文件或证明,欺骗酒店或客人,罚款500元,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5.消极怠工或拒绝工作,罚款500元,辞退。
6.偷拿公物,偷窃他人财、物,罚款500元,通报批评,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7.收藏、传播、复制、观看黄色淫秽画刊、书籍、录像,罚款500元,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8.携带、收藏违禁物品(包括武器、凶器、毒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罚款500元,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9.参与卖淫活动的,罚款1000元,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10.触犯法律被依法拘留、劳教、逮捕的,扣除全部工资奖金、押金,辞退。
11.组织、参与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非法活动的,扣除全部工资奖金、押金,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12.鼓动骚乱、聚众斗殴、集体怠工或罢工的,扣除全部工资奖金押金,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13.其他严重违反酒店规章制度或严重影响服务质量行为。
1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奖罚现金的管理
1、各级质检人员对于过失员工的现金奖罚,必须使用《奖励单》、《处罚单》。
2、现金处罚一律实行现罚,受处罚人员必须在收到处罚单的当天将罚款交于处罚人,如当日内未交,处罚人可将处罚单转至质检部,质检部汇总后月底转至财务部按罚金的双倍从受处罚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3、对于同一件过失行为的现金处罚部门不得重复执行。
4、由质检部建立奖罚基金,全部奖罚款项由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收回罚金要统一经质检部审核后交财务部。实施现金奖励由质检部的奖励备用金中支付,质检部定期与财务部核对奖励款项的使用、节余情况。
八、本规定由质检部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如与其它规定发生抵触时,以本制度为准。
十、本制度从20xx年xx月xx日起实行
质量奖惩制度2
1、总则
⑴为强化质量管理,提高职工及外包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⑵本制度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及施工单位的质量奖罚的管理
3、职责
⑴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施工单位的质量奖罚管理
⑵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奖励基金审批
4、制度内容
⑴考核对象。本制度对现场施工的各单位、包工队进行考核
⑵考核内容:
①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②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优良率
③标牌、标志,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④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⑤过程控制记录:各单位、部门要把公司质量技术部的《单位安装工程文件资料检查清单》根据工程细划在不同阶段需要哪些记录并落实到人,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质量管理部要根据计划清单分阶段检查落实情况并打分,低于85分者,取消质量奖评定资格。
⑶质量奖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质量奖,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罚款纳入质量奖基金
⑷按月进行考核,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质量奖全部发放给单位,由各单位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考核评分表(附表5-9)交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管理部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审核发放
⑸对个人奖罚办法:
①根据公司、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A对职工质量意识考核。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
B本单位职工(不包括专兼质检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每次嘉奖20-100元。按月单独发放
C对外包队伍质量管理人员按该承包队伍验收一次合格率核发,达不到100%则免除奖励
D对在质量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职工质量管理部可不定期给予嘉奖,嘉奖考核及分配表由质量管理部负责
②对专兼质检人员的考核
A对专兼质检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
B考核以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在整改(有记录)前被其他人员(非专兼质检人员)发现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内超过两次扣罚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50元
C未按程序履行验收手续不享受奖励
D由质量管理部质检元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二级验收一次不合格,扣除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质保金10%,多次发生逐次扣除。并罚主持该项目验收的'质检员20元
E施工项目通过三级验收收报请四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质量管理部主持该项目三级验收的质检员50元,主持该项目二级验收的质检压20元
F经考核施工单位质检员三、四级验收连续两个月验收合格率达100%奖励200元;连续四个月验收合格率达100%奖励400元,若不符合验收合格标准,被上级质检员验收合格的处罚上级质检员相同金额
③对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
A对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
B考核以发现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计量器具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内超过两次则扣罚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50元
C计量器具帐、卡、物不对应,免除奖励
④对专业公司的考核
A对专业公司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
B奖励以管理人员(项目部、专业公司)是否认真及时填报质量管理记录为标准
C对违反施工工艺记录的现象,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20元以上处罚,可进行连锁处罚,必要可对屡犯者进行下岗培训,对责任单位可处以100元以上处罚
D对施工项目达到业主表彰,被列为施工现场样板工程或精品工程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部不定期给予奖励、并上报公司
⑹考核分工
①各单位质检员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考核,质量管理部负责审核,各单位质检员由质量管理部专业员考核,质量管理不5部长审核
②各单位的考核由质量管理部考核,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
③对质量奖的考核由本工程部或财务部核发
质量奖惩制度3
1、范围
适应于公司内从事管理、生产的所有人员。
2、目的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为了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使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达到顾客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部门的质量奖罚过程监督。
3.2总经理负责奖励基金审批。
4、奖惩原则
4.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根据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4.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鼓励员工为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正确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
4.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作业流程与奖惩制度内容
5.1、生产、检验产品质量百分比标准
5.1.1普通件
注:检验员抽检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品或废品由生产员对其进行全检合格后通知检验员,检验员再按照以上比例进行重检。
5.1.2主要件
钳工、铣工、焊工、钣金、车工生产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技术图纸中标注的主要件,生产员工在加工零件或组装时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要求仔细、认真的进行加工生产及组装,产品不能存在任何缺陷及超出规范要求的误差,严禁不合格品的产生,合格率应达到98%以上。检验员对各环节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其认真、仔细的进行全检,以保证产品质量使损失减少至最低。
5.1.3关键件
钳工、铣工、焊工、钣金、车工生产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技术图纸中标注的关键件,生产员工在加工零件或组装时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要求仔细、认真的进行加工生产、组装,产品不能出现任何缺陷必须保证产品质量100%合格。检验员对各环节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其认真、仔细的进行全检,生产过程中对无法补救不能满足产品质量的产品做报废处理。
5.2公司内部质量奖励
公司每月对员工生产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进行奖励。
5.2.1.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对上道工序进行检验,如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10件以上)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了本工序不合格品的产生,每次给予奖励100元。
5.2.2.对当月废品率产生较少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50元;季度内废品率产生较少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半年内废品率产生较少的员工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300元。
5.2.3检验员根据日常检验及工作状况,季度内无出现错检、漏检现象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200元,半年内无出现错检、漏检现象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300元。
5-3.原材料控制(含外协件)
5.3.1.技术部产品工程师根据产品要求制订材料采购标准及技术要求,并发放至采购部和质量部;采购员须按照技术部制订的采购标准选择适宜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质量部根据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制订检验标准,实施检验;需采购材料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或采购标准/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无法采购,每次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罚款50元,如影响生产进度,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罚款100元;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而采购原材料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罚款50元;因采购原材料不合格影响生产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罚款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罚款200元。
5.3.2.原材料采购(外协)到厂后仓库保管员清点到货数量填写《入库单》并通知检验员,检验员根据《入库单》对来料按照技术标准、检验标准对每种材料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比例同上5.1,合格后在《入库单》上签字并出具《检验报告》;仓库保管员根据检验员入库单的签字和《检验报告》办理入库手续。如不合格材料需特采入库,检验员须上报,经质量主管和技术主管签字确认并将特采意见附至检验报告后方可放行。材料未经检验或不合格材料未经质量部主管和技术主管签字确认而办理入库,考核相应采购人员、仓库保管员每人罚款100元。如未上报检验员未经检验的材料已投入使用,考核仓库保管员罚款100元;对已检验合格入库的材料发现批量不合格(10件以上)或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批量不合格,对相应检验员考核罚款200元。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者检验员每次考核罚款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罚款200元。
5.3.3.仓库发往车间的材料须填写《出库单》,《出库单》零件标识清晰、完整(应包含:出库日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原材料生产/加工日期等),车间领料人员如发现《出库单》标识不清者可要求仓库保管员予以建立,否则可拒收材料;车间的标准件材料无标识,每次分别考核车间领料员(操作员)罚款50元,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考核车间领料人(操作员)罚款100元。
5.4技术管理
5.4.1.产品工程师负责将客户要求转化为内部技术要求及工艺要求,同时对客户要求转化的正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对已转量产的产品因工艺设计不合理或技术要求不明确而导致产品不合格或造成客户重大抱怨,对相关产品工程师责任人考核罚款200元,对其直接主管考核罚款300元。
5.4.2产品工程师负责现场作业指导及生产过程参数的确定,对已转量产的产品应出具作业指导书及工艺相关技术文件。生产员工按照作业指导书及工艺文件进行操作,如现场操作无作业指导书及工艺文件考核生产操作员罚款50元;导致不合格品产生造成损失者,每次考核生产操作员罚款100元。
5.5检验管理
5.5.1无标识的材料、产品转入本工厂,检验员须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上报,隐瞒不报每次考核罚款50元。
5.5.2检验员检验出产品不合格后有权要求员工暂停生产,以控制不合格品继续产生。如长时间(30分钟以上)不能正常生产通知组长并上报生产部负责人和质量部负责人,如不及时上报影响生产每次考核罚款50元。对检验员发出停止生产要求而生产员工拒不执行者,每次考核罚款5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罚款100元。
5.5.3对检验任务应做到急生之所急,当天工作如无故不完成且造成生产停工待料每次考核责任人罚款20元。
5.5.4检验员根据组装员工组装的产品的不同,进行过程检验。
5.6现场控制
5.6.1.生产工艺和作业指导书由技术工程师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设备的操作指导书由设备工程师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缺少相关指导一份考核责任人罚款50元。
5.6.2.生产开始前操作工必须对设备进行点检,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开始生产,"点检表″应填写完整,内容正确、字迹清晰;如发现设备异常,须立即填写"设
备维修申请单″上报生产部负责人、设备管理员,同时在点检中标注异常情况,未按要求进行点检每次考核相应操作员罚款20元,设备带病作业每次考核操作员罚款50元,记录填写不符合者每次考核操作员罚款10元。点检表每日与生产报表一同交于生产部。
注:"点检表″每天将点检情况按符号划入格内
完好√ 异常△ 待修 × 修好 ○
5.6.3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按要求使用或组装相关生产工装、器具、防护工具和产品零部件等,确保产品质量。不按要求使用者导致工具损伤,根据工具价格每次考核罚款20-50元。造成零部件质量损失者根据零部件价格考核罚款30~100元。
5.6.3.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出现的不合格品及时上报直接主管、检验员,检验员进行登记、隔离、标识和处置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置登记表”,对隐瞒不报者,每次考核罚款50元,导致不合格品(批量15/100件以上)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考核罚款100元。
5.6.4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工艺要求、作业指导书和设备操作指导书进行生产、组装,根据生产计划填写“交检单”并记录过程、领料数据、合格零件数据、造成废品等,检验员对此数据与“不合格品处置登记表”进行核对,未按要求记录者,每次考核罚款50元,记录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每次考核罚款20元。
5.6.5各组装员工(首件)根据自行组装产品需要,通知检验员进行过程检验并将检验内容填写“交检单”,检验员检验合格后盖合格章。
注:严禁标准件丢失,标准件丢失后领用将记录考核中。
5.6.6对自行生产完毕的半成品、成品,须经检验员抽检,抽检合格后检验员在交检单上签合格章,产品随检验单一起转入下个工序,未向检验员报检而转入下道工序,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罚款50元;产品不合格需特采者,须经质量部主管和技术部主管签字确认;产品不合格未经特采而转入下个工序者,考核相关操作人员罚款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罚款200元;对已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在下个工序发现批量(10件以上)均不合格,经确认属本工厂责任者,每次考核检验员罚款200元,考核操作员罚款100元。
5.6.7生产现场需保持整洁,有序;设备、工具、模具完好无损,摆放整齐,档案完整;现场使用作业指导书、工艺文件完整、有效;现场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应区域且区域标识显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发现一处不符合考核车间组长罚款50元。
6、质量处罚流程
6.1、质量部开具罚款单
6.1.1、责任人确认
6.1.2主管领导确认
6.1.3报人力资源统计
6.1.4总经理批准
6.1.5报财务扣款
7、质量奖励流程
7.1、质量部开具奖励单
7.1.1部门负责人确认
7.1.2品管部确认
7.1.3报人力资源统计
7.1.4总经理批准
7.1.5报财务奖
质量奖惩制度4
一、目的
为促进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从而不断的提高产品质量,达到“零缺陷、零返工、零次品”的质量工作目标,努力做到德乐公司企业的追求“精益求精,致力于制造完美的产品”。
二、范围
1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包括公司质量活动的服务质量、过程质量)及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的管理
2、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质量活动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三、评比办法:
1、本质量管理办法采用评分制,每道工序基准(合格)分值为(台时x质量分值)。工序完成后由品管负责检查各尺寸情况后,增加或减少相应的分值。
2、加工品质分为优等品、合格品、不合格品、报废品四个等级。
(1)优等品:零件个尺寸均在所标公差范围之内,并且一次交检合格的,质量分值为2分。
(2)合格品:非重要尺寸小范围超差,在不影响使用并用户没有提出异议的。(生产工序完成后没有按规定自检,由品管指出要求整改,整改后达到优等品等级的`只能归为合格品)。1分
(3)不合格品:尺寸超差,但经过补救之后还能继续交付使用的产品0分。
(4)报废品:尺寸严重超差,并且无法补救或用户退回或拒绝接收的产品扣除50分。
3、每月、年评出质量生产优秀员工:
(1)每月合格率为100%并且台时、得分最高者为月优秀员工。
(2)半年度评选是以半年内得分最高,且不合格品数量在一件以下者为半年优秀员工。
(3)年评选是以本年度得分最高者,且不合格品数量在二件以下者为年优秀员工。
(4)对于报废品事故责任人,除相应的扣分惩罚外还要按报废品价值的1%进行罚款。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对于不合格品事故除相应的扣分惩罚外视情节严重程度、
事故等级(是否属于低级失误)以及多次出现相同质量事故者予以相应的罚款。
四、细则
生产单位:
1、工序进行前首先对上道工序进行互检,如进行本工序加工,就默认上道工序为合格品。如因漏检、错检等导致产品出现质量事故,由自己承担。检查出问题及时向品管或上一级汇报。
2、工序进行中出现质量隐患及时停止该工序,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对于及时发现质量隐患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综合考虑避免损失的大小,是否职责范围给予奖励相应加分。
3、工序完成后应把工艺流程卡及时回传品管部门进行检验,由品管部门鉴定此工序的质量等级并由操作者本人签字确认。
4、工序进行中发生质量事故必须立即停止本工序。第一时间向品管或上一级部门汇报,禁止私自更改工艺,私自处理。对于私自处理者扣10分
5、对于设备操作不当而造成设备及工件损坏的,视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扣分处罚。
6、对于设备、工具、工装出现问题而出现质量事故,操作者不担负相应责任。但是操作者发现设备、工具、工装等出现问题应马上停止工作,向生产主管领导汇报,对于因操作失误而引起质量事故的,应对本事故负全部责任。
7、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操作便捷、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
8、发现公司产品存在设计、工艺、标准、图纸有缺陷的,经技术部确认之后增加相应分值。
9、对质量意识淡薄,对要求整改纠正时态度恶劣或拒绝签字的扣5分。
五、质量奖惩的实施:
1、每月、半年、年终对质量生产优秀员工奖励,由公司每年拿出相应资金成立质量奖励专项基金。对已优秀员工以奖金形式发放。对于罚款将进入质量奖励专项基金。
2、基准分值评判由品管部负责,品管部负责统计各员工积分。对于因报废、不合格而产生的处罚由品管部负责调查处理。
3、月初由品管部做出上月质量报告,在质量、技术部门审议后做出奖励或处罚决定。经总经理批准后现场公布。并报财务部门纳入当月工资计算。
4、受奖罚人员思想沟通由责任人直接主管部门负责。责任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签字接受奖罚。不服裁决的在接到通知2日内可向总经理进行申诉。
5、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生产部,由品管部执行落实。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的处理由总经理裁定。
质量奖惩制度5
住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为提高我院医师的病历书写水平,确保病历质量,更加高效的完善各项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出院病历无科主任签名,每一份病历(以下简称每份)扣科主任或组长30元,经治医师15元。
二、主诉与入院第一诊断不符合,每份扣经治医师10元。
三、首次病程记录中,缺乏同主要疾病的鉴别诊断,每份扣经治医师5元。病程记录完成不及时扣10元。
四、上级医师查房后,超过72小时,主管医师未写查房记录每份扣10元。
五、手术记录未在术后24小时内书写完成,扣手术医师或第一助手10元;手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未在手术后及时完成,扣手术医师或第一助手10元。
六、死亡病人7天内无死亡病例讨论结果记录,每份扣科主任50元,经治医师25元。
七、检验单粘贴无序或未标阴性或阳性结果,每份扣经治医师5元。
八、出院其他诊断漏项,每漏一项,扣经治医师5元。
九、出院病历中,无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手术记录、麻醉记录、
手术护理记录、麻醉或护理访视记录,每项分别扣相关科室的当事人和科主任各20元。
十、病人入院3天以上,未完善辅助检查,每份扣经治医师10元。
十一、出院病历中有临时CT报告单,每张扣经治医师科主任各10元。
十二、出院病历中,凡病人出现两个以上姓名者,扣经治医师和医疗组长各10元。
十三、住院病历的首次病程记录未在病人入院8小时内完成,每份扣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10元。
十四、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未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未在病人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未在病人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每份扣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10元。
十五、辅检报告单中遗漏重要项目,如姓名、年龄科室、床位及检查部位、每项扣相关科室当事人及科主任各5元。
十六、当月的`出院病历需在下月10日前交到病案室,超过三天的,从第四天算起,基础价每份10元,每多一天在原基础上加10元。
十六、每周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过医务科组织全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各科室带头人)成员,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对病案书写质量优秀个人给予奖励,并通报全院给予表扬。具体为:
1、住院病历书写质量优秀个人:
一等奖200元
二等奖150元
三等奖100元
质量奖惩制度6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产品生产合格率,及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考核办法实行厂部、车间仓库二级考核。
3、车间必须按泰方人员下达的.配方生产,擅自更改,扣车间奖金。
4、霉坏原料混进仓或原料进仓混料,扣进料管理人员奖金,同时对进料搬运工人进行扣罚工资。
5、不按规定比例检查化验,扣化验室奖金。
6、打包计量,进库产品经抽查,计量误差超过规定或缝包不合格,扣质检管理人员奖金,同时,由此拆包重新计量缝包所造成的损失,应追究打包责任。
7、饲料颗粒,颗粒饲料规格不对,含粉量高,各短领班、制粒工、质检人员奖金。
8、配方搞错:添加剂投错,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9、根据公司以外质检部门抽样化验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厂部车间适当加奖和扣奖。
10、质量奖全月优胜,根据不同岗位、性质,给予(20元~100元)奖励。
11、当月由于工作失责导致质量事故者,根据经济损失程度,给予(20元~200元)处罚。
12、奖惩办法详见《附则》。
质量奖惩制度7
一、化验室没有按规定取原料、产品样;或样品未按规程方法分析化验;或做单样;或漏检项目,发现一次就扣除化验室全体50%年终奖励,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二、生产未按原料分析数据通过配料计算加料,发现一次扣除生产人员全体50%年终奖励,主要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三、供应原料、成品帐物不符,统计亏损差额的价值,从相关管理人员中年终奖或工资中扣除,反则反之。
四、生产科、化验室(缺一不可) 未会同共同对原料、成品取样,发现一次扣供应科全体50%年终奖,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五、车间班组生产出合格产品才能吨位计酬,不合格产品返工的电耗、煤耗、吨位修理费、吨位管理费、吨位工资、损耗的原材料必须从返工班组吨位计酬中扣除,当班组长当月工资的10%也同时扣除。
六、领导下达错误指令,其所下令应扣金额由下指令的`领导负担,造成严重后果时,除经济处罚外,行政上免除其职务。
七、车间地面堆有物料(包括返料,不包括计划停车清理的物料),扣除造成该现状的责任班组10吨吨位工资,该班组在第二次上班必须全部处理完,否则一次加倍扣除吨位工资,依此类推。车间主任1%的工资也依次同时扣除。
八、车间所有设备由修理工包机,包机设备的故障率<8小时/月,每±1小时修理工每人加扣10元。修理工不接受车间或厂、科室下达的任务,一次每人扣20元。
质量奖惩制度8
为激励教师认真教学,缩小质量差距,提高整体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1、位次奖:一至三年级单科(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排位进入全镇第1、2、3、4、5位分别奖励200、180、150、120、100元,四至六年级综合排位进入全镇第1、2、3、4位分别奖励200、180、150、120元。一至三年级排位前三名、四至六年级排位前两名的教师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任教两科的取位次平均值)。
2、优生奖:班级每出现一名优生奖励统考科目科任教师30元。
3、进步奖:每缩小与镇人平分(指100﹪)1分,奖励科任教师20元。人平分缩小最多的`科任教师提名为学期优秀教师候选人。
4、班主任奖:班级优生数每增加一人奖励班主任30元,其他统考科目教师各奖励10元。优生数增加最多的教师提名为学期优秀班主任候选人。
二、惩处1、每拉大与镇人平分(指100﹪)1分,惩科任教师20元。
2、每减少一名优生,惩班主任30元,其他统考科目教师各奖励10元。并在学期优秀班主任评选中一票否则。
3、位次后退一位惩科任教师100元。
三、县抽考奖惩:单科排位倒数第一至第四的,分别惩300、200、150、100元。进入中游及以上的,奖励200元,进日全县前十五名的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
五、本制度牵涉到的数据以镇统考数据或县抽考数据为准,若考风不正成绩失真,则取消执行本制度。本制度执行不和上级相关制度发生联系,上级相关制度由上级执行,本校不重复奖励和惩处。
六、本制度从20xx年秋季执行。全部采用20xx春季期末考试基础数据。优生考虑开学初的转出,但不考虑中途转出,也不考虑转进。
质量奖惩制度9
各科、室:
为了使我公司驾驶员服务规范,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服务质量,提升企业形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修订本制度。
一、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光亮,专用设施、标志、标记完好无损,能正常使用,车况良好;
二、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做到精力充沛,微笑服务,亲切和蔼,端庄稳重,落落大方;
三、做到面容清洁,发式大方,男驾驶员不留长发、小胡子,女驾驶员不浓装艳抹,不留长指甲,不使用香味很浓的化妆品;
四、营运服务中按季节穿着工装,保持服装干净整洁;
五、言谈举止文明得体,不说脏话,严格使用规范用语,按要求使用普通话服务;
六、按规定携带、放置营运证件,做到亮证服务,服务资格证必须面对顾客摆放,以利于顾客监督;
七、遵守秩序,服从管理人员管理,爱护卫生;
八、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执行驾驶员安全操作规范,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保证安全行车;
九、出车前必须仔细检查车辆,保持车辆性能良好,不开带病车;
十、按规定使用GPS移动传媒等无线电通讯设施,保持设施正常使用,不得对已安装好的`专用设施设备擅自改动或毁损;
十一、按照需要出车;
十二、工作牌上的姓名,编号必须清晰醒目,禁止涂改、遮盖;
十三、严禁在加油机上作弊。
十四、未严格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企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经查实,将按《驾驶员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二0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质量奖惩制度10
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是医院生存的根本,认真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传染病法》、《抗菌药临床应用原则》、《护士管理办法》等,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的基础,为减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也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文化内涵建设,质量内涵建设,服务内涵建设),严肃院纪院规,特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一、奖惩办法
(一)奖励
1、现金奖励:20—500元
2、表扬奖励:口头表扬、书面表扬
3、其他奖励
(二)惩戒
1、警告:口头警告、书面检讨
2、罚款:5—2000元
3、下岗学习、终止聘用、辞退
4、其他
二、奖励条款
对于有下列表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的'奖励:
1、积极维护医院荣誉,在患者中树立良好形象和口碑,为医院带来良好声誉和效益的行为;
2、积极参加各类技术操作比赛或其他竞技活动前三名者;
3、在治疗护理或服务等各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4、节约物资材料、能源设备、管理成本效果显著者;
5、对于舞弊,危害医院利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检举违反规定或损害医院利益者;
6、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能够在工作中积极运用,并能够指导协助同事工作成绩显著,受到患者好评者(如表扬信、锦旗);
7、执行临时任务表现突出者;
8、见义勇为,保护同事安全者或抢救医院财产与重要文件等减少损失有显著功效者。
二、惩罚条款
第一部份核心管理制度
医院所有科室和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和牢记各自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技术规范。临床科室务要特别注意执行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重点提到的首诊负责制、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班接班制度、等临床工作核心制度。对不落实核心医疗制度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规定处罚。
第二部份工作质量考核
一、临床部门
1、要求门诊医师在诊治病人过程中,做到病人“三明白”(明白诊断,明白治疗原则,明白支付的医疗费用)。
2、热情接待病人、详细询问病史、仔细检查体征,适当运用医院现有设备作好辅助检查,力求诊断准确,处理得当,治疗效果好。忌“冷、硬、粗、推、拖”。严格实行首诊首问负责制,违反1次处责任人罚金50元。
3、危重病人来院就医,不论其病种和科属,病人就诊的第一个科室(医生)有责任有义务覆行必要的紧急处理和抢救,认真履行申请会诊、护送转科,向上级请示、报告等工作职责。病人因病情危重确实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者,必需经本科室科主任同意。门诊夜急诊病人因病情危重确实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者,应请示院总值班同意后联系120转院。违反1次处责任人罚金50元。
4、工作期间着装整齐,佩戴胸牌,不许穿拖鞋,不得佩戴影响工作的装饰,护士应戴护士帽并在治疗时戴口罩等,违者一次罚款10元。
5、医务工作者在进行清创缝合、换药等操作时,如违犯无菌技术操作、不执行规范操作等,发现一次罚款20元。因违犯无菌技术操作、不执行规范操作等引起伤口感染或其他并发症,当事人负全责,情节恶劣或屡次违犯者将下岗学习或终止聘用。
6、认真进行所有门诊病人的门诊日志登记,做到规范、完整、准确,有违反者l例罚款10元,其中肠道门诊、危重、事故纠纷、急诊病人漏填或漏登加倍扣罚。法定的三类传染病、死亡病例及时上报,漏报、迟报、瞒报l例罚款20元,情节恶劣者加倍扣罚。
67 8、认真填写每一例门诊病人的门诊病历,书写规范,处置意见明确、合理,有效防范医疗纠纷。违反者l例扣20元。
9、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药品管理规定》,不合格处方1张罚款10元,违规使用麻—醉—药品和**药品1支罚款30元,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0、高度重视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以防止院内交叉感染,违反1次罚款20元。
11、病历书写客观、真实、及时,完整,文字工整、字迹清晰、用语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无刮、粘、涂等错误改动行为,违反1次罚款5元;
1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有记录,新收、危重、抢救、病情恶化、持续性治疗要重点交代清楚,违反1次罚款5元。
二、护理部门
要求护士在工作中,从职业道德,礼仪规范护理质量,不断提高业务技能,进一步落实规章制度。
1、热情接待病员。责任护士岗位职责明确,密切观察病情,发现病情异常,及时报告医生。输液病人,应及时加液、取针,不得出现病人或家属呼唤。以上情况出现1次罚款5元。
2、坚持“三查七对”制度,发生配错药、打错针、漏打针,每项每人次扣责任人20元,并由责任人照价赔偿药款。如由此引起医疗纠纷,按医疗纠纷有关规定处理。
3、严格认真书写相关护理记录,不合格每例扣10元。
4、急救药品齐全、有专人负责,无药品过期、失效、变质,药品标签清楚、正确。急救器材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病区环境,清洁、整齐。以上检查1次不合格扣科室20元。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规定,定期更换消毒液,洗消无菌器械、包裹等,违反l例扣10元,严重失误加倍扣罚。
(三)心电、超声
1、检查前应详细阅读申请单,应了解临床情况、检查部位、检查要求等,认真登记、编号。违反1次扣10元。
2、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如未按
规定时间出具,每例扣科室10元。检查报告无相应资格技术人员手写签名或签章的,每张扣责任人20元;检查报告在发出前不认真审核而出现漏诊、误诊的,扣责任人50元;明显技术失误引起纠纷,按医疗纠纷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停发1—3个月奖金。
3、认真搞好器械维护。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治病人交叉感染。违反1次扣10元。
(四)药房
要求药房,做到“三保证”(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保证配发药品和调价准确及时,保证药品供应跟上临床需要)。药房系工作重地,非本室人员严禁入内,否则扣当班工作人员各20元。相关科室科主任、护士长非工作原因不得入内,其他人员因工作原因入内需经科主任同意。非本科室人员非工作原因强行入内者,罚款100元。
1、配方时,严格核对病员姓名、药品规格、数量、服法;发药时,复核人签章,杜绝差错发生。发错药、漏发药、少发药、多发药每例扣当事人20元。未按处方发药,擅自换药,发现一例扣当事人20元。发生医疗纠纷,按相关条例处理。
2、核对处方是否按要求书写,核对无处方权医生处方是否有上级医师签名,如不符合书写规范,拒绝发药,发现不规范处方发药,每张处方扣当事人l0元。
3、严格执行毒、麻药品的领用、管理、配方制度,每天实行交接。如帐实不符,扣科室200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贵重药品单独保管,实物少于帐面数。从科室绩效中扣出差额部分补足。
(五)医疗垃圾管理
1、检查内容及方法:医院全体职工应按照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医疗垃圾进行处理,医院管理委员会月组织专人对全院各部门医疗垃圾分类、包装、暂存进行督查。
2、扣罚措施:
(1)对医疗垃圾做生活垃圾处理每次扣罚50元。
(2)对医疗垃圾分类、包装、暂存不规范的每处每次扣罚20元。
质量奖惩制度11
一、为了强化质量管理,提高工程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对现场施工的各单位、包工队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包括:施工质量记录齐全,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四、质量奖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质量奖,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罚款纳入质量奖基金。
五、工程质量的奖励与处罚:
1.根据公司、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2.对工程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
3.本单位职工(不包括专兼职质检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每次嘉奖20~100元,按月单独发放。
4.对外包施工队伍质量管理人员按该承包队伍验收一次合格率核发,达不到100%则免除奖励。
5.对在质量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职工公司可不定期给予嘉奖,嘉奖考核及分配表由项目部负责。
6.获局(区)级优质工程,奖励项目经理部==元。获市级优质工程,奖励项目经理部==元。获省级优质工程,奖励项目经理部==元。
7.对于施工队未按公司制定的施工工艺标准施工,偷工减料或违章施工的,视其后果,每例罚款500元-3000元,并将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并扣回。
8.对敢于坚持原则,对工程质量高标准、严重求、并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消除或避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及对提高工程质量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施人员),公司视贡献大小给予500元~50000元的`奖励。
六、对质检人员的考核
1.自检:施工班组在作业过程中,由组长按工长及技术员技术交底要求对本组作业段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地方必须责令工人立即整改,直至达到标准。
2.互检:施工在完成近70~80%工程量时,由工长组织各组长严格按技术员的交底要求,对各组作业段质量进行互检,发现不合格点,责令班组立即整改,直至符合质量验收标准后,填写分项工程质量互检纪录表格,有关人员签字后,报请项目质量员进行验收。
3.专检:施工在完成近80~90%工程量时,并经自检、互检合格后、由工长向质量员报验,质量员会同技术员严格按照国家、地区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公司内部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段进行验收,技术员对重点部位进行技术复核,对验收不合格点,责令整改直至符合验收标准,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定期检查:项目经理每周组织对各工种作业质量进行检查,对查出的质量问题、违反质量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对各班组施工质量进行评比,奖优罚劣,并予以公布。
5.以上四条如有违犯,罚责任人200~500元。属施工队未按标准施工造成返工整改浪费的材料费用由责任人和施工队负责。
6.对专职质检员由于工作失职,发生错检、误检、漏检或标准掌握不严,造成质量问题的对质检员给予100元~500元罚款,对专职质量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出,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调离质检工作岗位。其直接领导负连带领导责任。
7.在工程正常施工过程中,对连续三天没记工作日志的质检员、超过一个月没有组织质量分析会的项目总工给予警告;对连续一周没记工作日志的质检员、累计两个月没有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的项目总工处以100元~200元罚款。
8.在工程正常施工过程中,对不能及时报送和无故不报送《项目质量情况月报表》的责任人员,处以100元的罚款,对连续两次不能及时报送和无故不报送《项目质量情况月报表》的责任人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建议调离原工作岗位。
质量奖惩制度12
为使我院病历书写质量持续改进和提高,强化科级病历质量控制,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XX医院病历质量评分标准》、《XX医院病历质量控制制度》、《XX医院病案管理制度》及《XX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特制定我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一、全院的病历质量管理工作在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医务科负责具体工作。成立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二、临床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负责病历质控工作,设立病历质控员,制定切实可行质控方案.把好病历质量关,做到不合格病历不出科。出院病历由主管医生负责及时完成,上级医师审核签字,做到谁签字,谁负责。科主任、病案质控员负责对每份病历的质量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有质量问题病历流出科室。
三、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病历书写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评比的同时,要加强对病历质量内涵建设的检查力度,重点要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1、对科室核心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制度落实的时限性;病历形式的规范性;病历内容的完整性。2、对患者安全目标落实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落实情况.3、突出对应用适宜性临床诊疗技术和合理用药的检查。4、加强对病历中反映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mazui药品和第一类jingshen药品合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 四、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病历(包括运行病历、终末病历)进行质量评定,评分≥90 分为甲级病历,评分在75~90分为乙级病历,评分〈75分为丙级病历。
五、医务科每月组织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组(名单及组别见附件)检查终末病历,全院每名病历书写医生至少抽查1份。由参加病历质量检查的专家组根据病历质量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检查后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根据分值情况评定病历质量,进行奖惩,并通报全院。
六、医务科每月组织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组,根据抽签随机抽查3个科室运行病历,抽检科室每名病历书写医生至少抽查1份.由参加病历质量检查的专家组根据病历质量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检查后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根据分值情况评定病历质量,进行奖惩,并通报全院。
七、医务科负责监督病历质量检查工作,如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组检查病历质量不认真,敷衍了事,医务科需将发现的`问题如实反馈给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将酌情对有关人员采取告诫谈话、全院通报批评、乃至取消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资格等处理措施。
八、每月奖励优秀运行病历2名,终末病历6名.对病历质量评分95分以上者(包括95分)进行奖励,超出名额规定时,以分值的排名顺序给予奖励。终末病历设优秀病历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元;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200元;三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100元。优秀运行病历2名,每名奖励人民币200元。并将奖励情况刊登在院报上进行表扬。对病历获得奖励的科室,每份病历同时给予科主任及病历质控员人民币100元奖励。医务科负责将定期评选出的优秀病历进行展览,组织全体医生共同学习提高。
九、医务科对于病历质量评分90分以下病历的书写医师会同其所在科室主任一起进行个别谈话,共同探讨分析病历书写缺陷的原因,提出切合实际的整改意见。并将病历质控情况分析汇总,下发至相关临床科室学习,贯彻整改措施,促使病历书写质量得到持续改进. 十、每月运行病历质量检查中,对于病历质量评分90分以下且排名后2名病历的书写医师进行处罚。每月终末病历质量检查中,对于病历质量评分90分以下且排名后3名病历的书写医师进行处罚。每次将排名情况刊登在院报上进行通报批评;连续2次以上排名上榜者,罚款人民币200元;连续3次排名上榜者,罚款人民币500元;连续4次排名上榜者,暂停止临床工作1个月,到医务科自学病历书写规范,考核合格后方可再上岗。同时,对每次受到经济处罚的病历书写医师所在科室的科主任罚款人民币200元,病历质控员罚款人民币100元。
十一、病历质量检查中评定为丙级病历的,对病历书写医师罚款人民币500元,暂停止临床工作,到医务科自学病历书写规范一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再上岗。同时对其所在科室的科主任罚款人民币500元,病历质控员罚款人民币200元。
十二、每名病历书写医师年度累计2次以上在病历质量检查中评定为丙级病历的,对病历书写医师低聘职称1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停止临床工作2个月,到医务科系统学习病历书写规范,经考试合格后再重新上岗。停止临床工作期间只发放基本生活费。同时对其所在科室的科主任罚款人民币1000元,病历质控员罚款人民币500元,取消该科室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十三、科室年度累计5次以上在病历质量检查中评定为丙级病历的,降聘其科主任职务,责令科主任在全院大会上做出书面检查;科主任罚款人民币20xx元,病历质控员罚款人民币1000元,取消该科室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十四、医辅科室负责人每月随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组一起进行病历质量检查。重点检查本科室出具的报告单是否规范,与临床诊断相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临床科室沟通整改。
十五、档案室于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二之前准备好归档病历,每位医生1份。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三下午为终末病历的检查时间。
附件: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组名单及分组情况
医务科
20xx年6月6日
质量奖惩制度13
一、目的
为持续提高本公司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使本公司各类质量问题处理做到有据可依,对相关质量责任人的处罚做到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全质办:负责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内、外部质量问题防止再发生措施的验证,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的追踪落实。
质保部:负责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的管理及全体专职检验人员的管理,内部、外部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跟踪落实。
操作者: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质量负责,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自检、互检,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全检工序操作者:对自己检查的产品质量负责,按作业指导书挑选出漏加工、漏装配、外观不良等缺陷产品。专职检验人员:负责现场加工产品的质量检查和质量判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处理并跟踪结果,监督操作者严格按工艺要求操作。
三、内容
(一)、与工艺纪律相关的奖惩
(1)作业指导书
生产现场无作业指导书处罚操作者20元/次;生产现场的作业指导书与实际加工产品不相符处罚操作者10元/次;实际加工方式与作业指导书不一致处罚操作者10元/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2)首检
未交首检就进行批量加工处罚操作者30元/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操作者首件自检合格后,可进行批量加工,如检验复检不合格,处罚10元/项,如果出现产品报废,所有损失由操作者承担;检验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首件,超过规定时间,首件未确认,处罚30元/次,超过时间段后出现的产品报废损失由检验与操作者共同承担几个操作者(几道工序)共用一个产品作首检,写在一张首检记录单上,按20元/次处罚相关操作者
首检记录不填处罚操作者30元/次;首检记录与工艺卡片要求不一致,缺项、错项处罚操作者10元/项(一个尺寸)
对缺项、错项的`首检记录进行了的确认,处罚检验30元/次
首检确认后产品未按要求保留、流转,处罚操作者10元/次
对因首检问题被罚款5次者,待岗1月,并从学工开始重新试用。
(3)自检、巡检
操作者未按要求进行自检,处罚操作者20元/次,巡检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巡检,(如出现离岗10分钟或打瞌睡、玩手机等)处罚巡检30元/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报废损失
(4)产品流转、标识、状态
生产产品未按一件流处罚工序操作者10元/件(有几道序处罚几道序),检验5元/次;
现场不合格品没有标识(未放进红色箱子,也没有不合格标识)处罚责任人(在工序处处罚操作者、在检验处处罚检验10元/项(此项与6S重复考核有效)
已发现不合格品的去向不明处罚责任人(库管员、操作者、检验)20元/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产品混装处罚责任人30元/次(无废品损失、无客户投诉前提下)
返工产品未按流程流转处罚责任人50元/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二)、量具的使用、保管及保养
(1)量具的使用(对不按工艺要求使用量具者,除按以下项目罚款外,还需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操作者与检验共用一付检具检测产品,扣操作者、检验人员各20元/次;
未按量具使用方法使用量具,扣20元/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对继续使用失效(磨损、损坏)专用量具者处罚30元/次,通用量具者10元/次,如已通知量具管理员,并对量具管理员处罚10元/次(专用)、30元/次(通用);
对量具不全仍加工、检验产品者处罚30元/次(仅针对工艺文件确定的批量产品),若因此造成损失,由相关操作者、检验赔偿
量具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好量具的计量准用证,若量具计量准用证丢失处罚5元/张;
未按工艺作业指导书使用量者(如规定用游标卡尺实际用类似尺寸塞规),罚款30元/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相关产品不可作为量具使用,一经发现,罚款20元/次
(2)保管、保养
对乱丢、乱放量具者,处罚量具使用人5元/次;库存量具无标识、乱摆放,对量具管理员处罚10元/次。对继续使用状态、型号模糊的量具使用者,处罚5元/次。
量具丢失或损坏,由量具领用人照采购价100%赔偿
量具生锈,处罚量具领用人或保管人10元/次,造成量具报废,责任人赔偿全部损失
(三)质量事故奖励制度
(1)内部发现质量问题处理:
见附表1:
(2)外部发现质量问题处理:
①罚款金额及原则
非批量质量问题节气门总成、机械总成按50元/件、皮带轮30元/件、(经全检的发散件到客户的)配件按30元/件罚款,第二次发生,仍按此单价执行不翻倍;
批量问题产品在当批产品的5%内,属尺寸不合格只对工序操作者进行处罚,属外观不合格只对完工检(此处包括装配线及本体完检?)进行处罚,漏加工不合格项对完工检验及操作者都进行处罚。②外部投拆问题明细
③问题产品在当批产品的5%内,经确认问题为连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按下表进行处理:
④样件质量
出厂的样品由于尺寸、外观、报告错误等质量问题,处罚样件检测人员及相关工序检测人员50元/次,操作者20元/次(报告有问题与操作者无关)。
⑤重大质量事故公司开会讨论处理。(原则上按第一责任人承担直接损失的210%;第二直接责任人承担直接损失的25%;间接责任人承担直接损失12%)
(四)质量工作纪律(针对公司全体操作者及检验人员)
(1)下工序发现的漏加工产品,必须上报组长,并将产品统一交巡检人员按考核规定处理,若巡检人员、组长、操作者私自将产品交漏加工工序操作者返工,发现一次处罚私自转交者50元/件,第二次加倍,第三次由综合管理部重新安排工作。
(2)因上报质量问题,被罚款者辱骂、弄虚作假、栽赃陷害、故意为难问题举报者、发现者,一经查实,立即开除。
(3)对公司管理人员(包括技术人员)指出的不符合要求的操作不予理睬,仍然继续者罚款20元/次
(4)因相同原因出现第二次批量(15%及以上)质量问题(此批量针对所有内、外部发现的问题),对责任人处罚加倍并调离生产、质检岗位。
质量奖惩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质量兴省、兴市工作要求,强力推进质量兴区战略,全面提高我区质量工作整体水平,引导和激励全区各行各业追求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质量总体水平,促进产业振兴,进一步增强我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实现我区经济跨越式发展,根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质量兴区战略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质量奖(以下简称主任质量奖)是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具有公众性、荣誉性。主要授予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登记注册、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逐步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为开发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企业、单位和组织。
第三条
主任质量奖的评审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单位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第四条
主任质量奖为年度奖,每年评选1次,每次不超过3家,当年申报单位都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
设立“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兴区’领导小组”成员担任。评委会负责组织、推动、指导主任质量奖评审活动,审定主任质量奖评审标准、实施指南和评审工作程序,研究决定主任质量奖评审过程的重大事项并提出拟奖名单。
第六条
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主任质量奖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经验,组织开展广泛的交流学习活动,对获得主任质量奖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企业持续不断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规范荣誉的使用。
第七条
办公室负责起草主任质量奖各行业评审要求、评审指南和评分标准,受理申报单位材料、建立评审员专家库、组织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及日常监督管理。每年度根据申报行业的实际情况,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有关行业专家,组成相关专项评审组。各评审组必须由5-7名评审员组成,评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八条
申报主任质量奖的单位,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开发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二)依法在开发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
(三)以工业产品为主,年产值销售收入达到500万以上的规模企业;
(四)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效运行3年以上,已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的自评报告,主要经济和质量指标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
(五)连续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产品连续3年经市级以上(含市级)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六)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省内同行业前茅,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七)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效果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荣获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名牌产品、河南省著名商标等称号的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
(八)获得区有关主管部门推荐。
第九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主任质量奖:
(一)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的;
(二)法规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的;
(三)近3年内有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的(按行业规定);
(四)近3年内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或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的;
(五)近3年内参加主任质量奖评定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
(六)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的;
(七)有偷税漏税行为的;
(八)拖欠职工工资或社会保险金的;
(九)近3年内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不良记录的。
第四章评审标准
第十条
主任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评审标准内容包括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经营结果等。
第十一条
为保证主任质量奖评审标准的有效实施和在不同行业评审工作中的一致性,在同一标准要求下,可按行业类别分别制订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将根据本行业的特点,重点在经营规模、质量管理、科技进步、市场占有率、诚信记录和社会贡献等方面确定推荐要求,以保证主任质量奖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第十二条
主任质量奖的评审主要包括申报单位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和专家评委会审议,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均须依据评审标准及细化要求,逐条评分后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章评审程序
第十三条
主任质量奖申报实行属地管理,符合申报规定的单位,应根据本年度主任质量奖的申报条件,按要求整理申报材料,并经所在开发区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由申报单位所在辖区质量兴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在规定时限内,统一提交申报材料。
第十四条
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分别提交相关专家评审组。各专家评审组根据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等情况,综合排序,提出主任质量奖推荐名单,提交主任质量奖评委会审议,研究确定拟奖单位。
第十五条
办公室对初选通过的拟奖单位在开发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两周。公示没有异议的,报主任奖评委会审核,并提交正式候选者名单,报开发区常务会议研究批准,由开发区发文表彰,颁发主任质量奖奖牌(奖杯)、证书和奖金。
第六章奖励及经费
第十六条
开发区对获得主任质量奖荣誉称号的单位,每家给予20万元奖励。对在“质量兴区”工作及“主任质量奖”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开发区给予表彰和5万元奖励。
第十七条
主任质量奖的奖金和评审经费,列入开发区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八条
主任质量奖奖金主要用于获奖单位的质量持续改进、质量攻关、人员培训和实验室建设的投入等,不得挪作它用。
第七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九条
主任质量奖有效期为3年,期满可重新申报。
第二十条
获奖单位有义务宣传、交流其质量工作先进经验和成果。获奖单位可以在有关活动中宣传获得主任质量奖的荣誉,但必须标明获奖时间。
第二十一条
建立获奖单位的定期巡访及动态管理制度。有关部门应及时了解获奖单位的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等情况,督促其保持荣誉,不断提升改进绩效。
第二十二条
对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主任质量奖荣誉的单位,经开发区批准撤销其主任质量奖称号,收回奖牌(奖杯)、证书,追缴奖金,并予以曝光。
第二十三条
在主任质量奖有效期间,单位出现用户或消费者投诉、重大质量事故、国家或省、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经开发区批准,分别给予警告、通报处理,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荣誉称号。
第二十四条
承担主任质量奖评审工作的有关机构和人员应依法保守申报单位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第二十五条
评委会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对在评审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取消其评审工作资格,并提请其主管部门或所在工作单位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评选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质量奖惩制度15
一、目的
1.提高产品合格率,防止不良产品流转。
2.提高员工自我品质控制意识,完成公司质量目标。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的全过程品质管理。
三、品质管理“三工序”控制原则
1、检查上道工序流转产品,不接受不良品。
2、不生产不良产品,做好本道工序产品。
3、不流转不良产品,服务好下道工序。
四、岗位职责
1、营业部:负责提供外部质量信息,收发退回的产品,提供考核依据以及质量损失统计。
2、检验员:负责收集统计内部质量信息,提供考核依据。
3、品质部:负责执行本质量考核,形成质量考核表负责追溯相关责任人及质量问题性质的确认。
4、制造部负责做好产品流转卡、标识卡号等标识工作,根据各加工工序明确落实责任人,便于发生质量问题时可追溯性。
五、职责分配原则
1、责任产生的部门按本制度条款负全部责任。
2、如品质部提出改进要求且责任部门认可的,责任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改进措施,并在此时间之后提供符合改进要求的产品,否则,品质部可判其产品为不合格,按相应条例进行处理。
3、客户反馈问题需要有明确的图片或其它有效证据(尽量带回相关不良品),以便分析。
六、关于领导责任
1、目标达不到的,由相关部门承担领导责任,属于个人问题的,由员工承担责任。
2、如果主管领导未按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等执行,出现质量问题、产品报废或应对问题的,全部责任由部门领导承担。
3、如果按照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的要求执行,员工未按要求执行而导致质量问题的,员工承担80%责任,部门领导承担20%责任。
七、设计责任
1、允许小批量试制第一批存在问题,数量应在10件内,且需要发放技术试样跟踪单。
2、由于对客户的图纸设计问题,而导致报废的,不作处罚(需由技术部主管或副总签字)。
3、如果相关部门已经提出要求,但技术部未能按期进行改进导致外部质量问题,作为设计问题,相应责任由技术部承担。对责任人处罚50元/次。
4、由于技术部设计的图纸(作业指导书)出现问题并造成产品报废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次;可返工、返修及报废产品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责任由技术部图纸设计人承担。
八、内部质量赔偿及奖惩规定
1、未经上级书面同意,违反图纸要求、作业指导书及更改编程数据进行生产的,处罚100元/次,造成其它损失的.,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由责任人承担。
2、未按规定对产品进行首检、自检和巡检的处罚20元/次,如未送检等原因造成的批量质量不良现象,则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行赔偿。
3、为逃避赔偿责任,未经检验确认,私自报废或抛弃产品的,每只产品按5元进行处罚。
4、操作人员和检验员未规定填写《生产启动、检验控制表》的,操作人员和检验员各处罚20元/次。
5、检验人员因首检出现错误的,对检验员处罚50元/次;如产生产品批量报废时,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6、首检确认合格,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未进行自检而造成批量性报废的,报废损失则由责任人承担;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行赔偿。
7、生产过程中因设备或工装原因调整,需及时送检验员确认,未经检验员确认造成的报废损失则由责任人承担;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8、调试员、检验员和操作人员对已调试好的设备或工装并开始加工生产,由第三方人员检查出错的且造成产品返工、返修或报废的,对各责任人处罚50元/次,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9、当班生产出现的所有不良品,报废品需交检验员统一收缴,检验员确认可以返工的,则由责任人员自行返工,返工后须送检验员确认,确认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合格的按报废品处理。
10、各工序可返工、返修的产品责任人拒绝返工、返修的,对其责任人处罚50元/次;2次以上加倍处罚;返工、返修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原工序人员承担。
11、在生产过程中对报废事件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者,对各责任处罚100元/次
12、本道工序生产时自检发现不良产品的,不做任何处罚,如需返修的产品工时不予计算。
13、产品流转卡上未经检验员签字认可的,对该工序人员处罚10元/次。
14、其他工序发现报废产品的,每只按0.5元作为赔偿,发现者按5元/次进行奖励;下道工序发现其他工序不良品的(可返修产品,并在10只内),下道工序发现者按0.5元奖励,超过10只时,相同缺陷报废的奖励金额按10元/次进行奖励为上限,不重复奖励。
15、调试设备出现报废品的,由调试员签字认可;机器报废(在公司规定数量的范围10只内)由车间主任签字确认,此种情况除外,不作处理;报废数量超过20只以上的,(需副总签字认可)。
16、产品经全检或包装筛选发现不合格产品要求退回返工的,对此尚有疑虑的产品要向检验员或部门主管确认方可流转。
17、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有图纸、作业指导书由错误现象的,对发现者奖励30元/次。
18、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有技术、工艺改进的,为公司提升产能、质量或是经济效益的,经公司领导认可的;给予奖励100元-1000元并通报表彰。
九、外部质量信息处理规定
1、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而导致客户对公司索赔的,由品质部负责根据客户反馈的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不良产品流出厂,未引起客户索赔,只引起客户抱怨时,此种情况不作处理;但相关责任部门应做出整改措施。
十、其他
1、考核涉及奖励和处罚的金额必须经公司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签字确认。
2、本文件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品质部,特殊质量情况的奖励及处罚金额品质部可根据情况做出适当的调整。
3、考核涉及奖励和处罚的金额于当月工资中体现。
4、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部门与人员,可向考核部门或公司领导反馈,申请复议;在未复议前按考核结果执行。
十一、附件
1、HJ/07-10/11-A0《生产管理奖罚申请表》
2、HJ/08-17/11-A0《废品收缴单》
3、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品质部另行发文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xxxxx
20xx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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