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16 11:02:31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一、起重设备(塔吊、龙门吊、龙门架、垂直运送机械、汽车吊桥式吊)在大修达到平安标准后必需经不关部门验收准入后方可使用,对不验收就使用造成事故者,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责任。

  二、器材科要全面负责日常起重机械的技术工作,平安科负责日常平安监察工作和检查使用者的平安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状况。

  三、平安科、器材科、操作手发觉起重设备存在严峻隐患时均有权停止使用,并准时报告主管经理,实行措施整改后方准使用。

  四、发生调和事故时,使用单位要立刻报告器材科、平安科,并庇护好现场。器材科组织有关单位举行调查、分析、处理,把处理状况书面报主管经理,不得隐报、谎报、拖报。

  五、起重设备的平安装置,必需齐全有效,在使用中损失的、缺少的,使用单位要立刻选购,组织修复。

  六、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当风力大于六级时禁止使用,停止工作后必需把起重机械固定得牢固牢靠。

  七、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需经过严格的平安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起重机械要严格定人、定机制度,不断提升对设备的'机械性能把握,延伸使用寿命。

  八、起重机械的零部件缺损或机械设备存在担心全隐患,个别领导置之不理,长久不予解决,操作人员可以否决操作,并报告平安科、器材科及公司领导。

  九、器材科、平安科每年至少要对起重机械举行两次专业检查,并确定整改时光、单位,由器材科、平安科催促实施。

  十、器材科要按照检修制度,编制年度检修方案,确定起重设备的大修、中修或报废并组织实施。

  十一、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需做到十不吊:

  1、超额定负荷不吊;

  2、光芒暗淡信号不明不吊;

  3、吊索捆绑不牢不吊;

  4、整拉斜挂不吊;

  5、氧气瓶爆炸危急的物品不吊;

  6、带棱角缺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7、被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摆放活动不吊;

  8、行车吊挂物件举行加工不吊;

  9、埋在地下死物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确保装配车间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平安、生产;

  适用范围

  适用于装配车间全部管理员、装配工。

  二、职责

  1、生产部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装配车间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2、生产部每周举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三、工作程序

  1、严格根据6s管理要求执行。

  1.1现场收拾

  效率和平安始于收拾。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杂物、脏物坚定从生产现场清除掉。

  1.2现场整改

  a、有物必有位:生产现场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有位必分类:生产现场物品根据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b、工件定置:按照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分类摆放整齐,零部件肯定不能掉在地上,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c、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d 、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1.3现场清扫与清洁

  车间场地必需保持清洁整齐,天天下班前必须清理场地,打扫卫生;装配工作台面及货架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附近不得有杂物及灰尘。

  1.4素质

  a、必需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量具、工具用后要归位,不得任意摆放。

  b、每个装配工持证上岗,仪容干净大方。每个装配工工作有序,保持肃静,不得在工作时聊天说笑,大声喧哗。

  1.5平安

  a、发觉隐患要准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实行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刻组织救护,庇护现场,准时报告。碰到生产中的异样状况,应准时处理,危急紧张状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b、工作期间,不得在生产区域内有明火或吸烟,不准穿拖鞋,不准打赤膊、赤脚。违者罚款50元/次。

  2、严格根据生产部所下达的《生产任务单》合理支配各项生产任务事宜。装配工必需无条件听从主管的生产支配和生产调动。

  2.1装配工上岗前应举行培训,使其认识装配作业的技能、技巧;认识各零部件良与不良的正确区别。

  2.2装配工严格根据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举行装配作业。装配时发觉零部件不良,要准时向生产部和质检员反映,否则浮现批量质量事故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2.3各项产品装配过程中所需原材料、人员、工装设备、监控测量装置等,必需妥当支配,以避开停工待料。

  2.4装配过程中,各工序产量、存量、进度、物料、人力等均应予以适当控制。

  2.5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四、非生产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场地。

  五、下班时必需做到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

  六、本规则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为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进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必须按规定使用和存放。

  6、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下班时,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有关责任主体和工程项目,健全完善以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2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

  3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

  4建筑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制度。

  5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6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7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8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制度。

  2、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在本级机关建立以下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分析,找出事故多发类型、原因和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措施,并发布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在本行政区域内各市、县及有关企业中设置安全生产联络员,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工作信息动态交流,研究控制事故的对策、措施,部署和安排重大工作。

  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特殊季节、恶劣天气到来和施工高峰期之前,认真分析和查找本行政区域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深刻吸取以往年度同时期曾发生事故的教训,有针对性地提早作出符合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4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开展本行政区域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工作,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经常性的向社会公布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名录、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

  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级监督与重点地区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制定各项监管措施情况;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结合重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及在专项整治、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重点监督检查地区。

  6建筑工程安全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要与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约见谈话,分析事故原因和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工作措施。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要与发生事故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并将约谈告诫记录向社会公示。

  7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8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评查制度。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事故处理等行政执法文书、记录、证据材料等立卷归档。

  9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利用网络、媒体等向全社会公示,加大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力度。

  10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健全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一、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二、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三、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四、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五、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六、合格证由专人负责视生产情况定期到管理部门领取,专人负责开具。

  七、开具合格证必须根据本厂质量总检验员对车辆的检验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维修后质量检验结果进行。

  八、开具合格证后要认真做好维护检测车辆的台帐记录,下次领用合格证带台帐供管理部门核查。

  九、严禁虚开合格证和转借、倒卖合格证现象。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网新建、改建、扩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等活动,以及实施对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防备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单位卖力、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通工程建设、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需遵守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本划定,执行保障生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六条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建立健全通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工程概预算应当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不得打折,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对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增加项目及费用清单。

  (三)工程开工前,该当就落实保证生产安全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七条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对有可能引发通工程安全隐患的灾害提出防治措施。

  (二)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并在设计交底环节就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向施工单位进行详细说明。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三)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必需按照相关划定全额列出安全生产费用。

  第八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通专业操作规程,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单位主要卖力人、项目卖力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必需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本领,并该当由通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本领考核合格。

  对本单位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建立教育和培训情况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应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三)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作业。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人员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工程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安全重点部位和环节以及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和措施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形成交底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

  (四)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前提所需资金的投入。

  (五)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大概新的施工现场前,该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大概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该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事情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按照国家有关划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六)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井下、高空、用电作业时必须配备有害气体探测仪、防护绳、防触电等用具。

  (七)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人井口、铁塔底部、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安全警示标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八)在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九)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该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转达。

  (十)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管理不测伤害保险。国家鼓励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九条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规范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监理单位应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三)监理单位该当按照工程建设强迫性标准及相关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项目监理机构应配置安全监理人员。

  (四)监理单位该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迫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五)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条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单位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费应当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执行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通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时,招标文件应当单列安全生产费清单,并明确安全生产费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施工单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应列入标外管理。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保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织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该当专户核算,按划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调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四章生产安全事故敷陈和调查处置惩罚

  第十五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大概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大概1亿元以上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大概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大概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大概10人以下重伤,大概1000万元以下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十六条发生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省级通管理局报告。

  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卖力人接到事故敷陈后,该当立即启动事故处置惩罚应急预案,或采取有用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八条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通管理局应于收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工业和息化部报送通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事故报表)。

  第十九条对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通管理局应按季度汇总,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定期向工业和息化部报送事故报表。

  第二十条事故所在地通管理局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事故抢救、事故调查及事故处置惩罚等事情。依照地方群众政府对事故的处置惩罚决定(以下简称处置惩罚决定),监督相关事故责任单位对处置惩罚决定的落实,并及时将处置惩罚决定及事故责任单位内部处置惩罚结果报部(息通发展司)。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工业和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管理局(以下简称通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公用电网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通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委托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对通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工业和息化部卖力全国公用电网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事情,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二)监督、指导全国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生产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依法对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四)建立全国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通报制度,及时通报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

  (五)对全国通建设工程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六)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息库,记录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息。

  (七)协助有关部门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管理局卖力本行政区域内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事情,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制定地方性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生产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通建设工程相关企业的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事情进行监督管理。

  (四)建立省内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转达制度,并定期向部报送省内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

  (五)记录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息并负责入库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程建设项目是否严厉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组织落实,施工过程当中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安全生产费用是否足额支付。

  (二)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相关单位是否制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

  (三)施工单位是否购置足够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具及设施,安全生产费是否专款专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是否落实,安管人员是否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通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材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拍照、录像,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就地予以纠正大概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该当赐与行政惩罚的行为,依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作出行政惩罚决定。

  第二十六条相关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通行政监督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在行业内予以通报;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从其规定:

  (一)不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情的监督检查及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置惩罚的。

  (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及时上报或对事故调查处理不力的。

  (三)未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四)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五)未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第六章附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

  为有效预防安全事故,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切实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发生责任死亡事故的责任追究

  一、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凡发生死亡1人的责任事故,除对直接责任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追查处理外,对事故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事故单位应开展事故倒查,进行责任追究。

  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凡发生死亡2人的责任事故,除对直接责任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追查处理外,对事故部门主要负责人警告,事故部门负责人在公司相关会议上做检讨。公司安全技术部应开展事故倒查,进行责任追究,追究相关管理责任.

  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凡发生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除对直接责任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追查处理外,事故部门责任人向公司安委会做检讨,并罚款1000元。公司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事故倒查,进行责任人追究,追究相关管理责任。

  四、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凡发生死亡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责任事故,除对直接责任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追查处理外,事故部门责任人应引咎辞职,总公司相关责任人向市安委会做检讨。公司应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倒查工作,追究相关管理责任.对重大隐患的责任追究

  五、在生产经营程中,被管理部门通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分管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管理责任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给予降职处理。

  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被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改的,对单位分管负责人给予降职处理和经济处罚;对负有管理责任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给予解聘处理。

  (1)安全责任制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不落实;

  (2)车辆未办理相关手续私自运行的

  (3)一月内出现2次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安全专项检查不合格单位的责任追究

  七、在公司或管理部门检查验收中,某一专项检查不合格的,对单位相关责任人给予口头警告。年内有两次上述同样问题的.,单位主要责任人应向公司安全职能部门做书面检查。

  八、未按管理部门要求组织开展汛期、暑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单位主要责任人应向公司安委会做书面检查,连续两年存在同样问题的,单位安全主管责任人引咎辞职. 对隐瞒事故行为责任追究

  九、隐瞒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虽为轻伤但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给予事故单位安全主管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其他过错行为的行政责任追究

  十、凡因采购的生产设备或设备配件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采购、验收等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直至留用察看处分,同时并处20xx元以下罚款.

  十一、事故后发生,由于报告不及时或组织、指挥抢救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者在生产劳动中,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物质条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形式或用其它物品替代。

  一、生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由公司物资供应部组织落实。

  二、采购人员,必须购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劳保库房人员,必须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分类存放,防止变质和失效,并建账登记。

  三、库房应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检测,过期失效及时更新更换。

  四、库房严格按照领用手续、规定和标准发放。

  五、新入厂职工、转岗人员、复工人员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后(见教育卡或本厂安全主要负责人的审批手续)才能发放。

  六、对于因工作特殊或抢险、救灾后,劳保用品损坏或失去其应有功能时,本人可以提出申请,本部门负责人确认,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厂安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前报废更换。

  七、职工在使用期限内离岗时,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按公司规定到主管部门办理销账手续,并按一定比例折价。

  八、厂内职工,上班后必须按规定正醛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正确着装和使用者,依据本所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九、从业人员所在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必须随时检查所在岗位人员的劳保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对不正当使用,经教育不改正者,予以处罚。

  十、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应根据公司的所有工种和类别,制定出发放标准明细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做到事前预防,达到消除减少危害、控制预防的目的。识别生产中的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产现场使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加强管理和个体防护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财产的伤害和工作环境破坏。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风险辨识额评价评价管理工作。

  3、危险源辨识

  (1)危险源辨识的方法可分为直观经验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方法两大类.

  (2)常见危险、危害因素为易燃易爆物质、腐蚀和腐蚀性物质、生产性毒物、生产性粉尘、噪声、振动、辐射、高低温、采光与照明等.

  (3)危险、危害因素的识别要全面、有序地进行,禁止漏项,按规定以厂址、总平面布置、道路及运输、建筑物、生产工艺过程、生产设备装置、作业环境、安全管理措施等顺序和方面进行.

  (4)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工作须按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一20xx)进行.

  4、评价方法

  (1)工作危害分析法

  工作危害分析法:从作业活动清单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该方法是针对作业活动而进行的评价。

  (2)安全检查表分析法

  安全检查表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设备和操作有关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安全检查表分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或操作规程的分析。

  5、评价时机

  常规活动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

  6、评价准则

  采用风险度r=可能性l×后果严重性s的评价法,具体评价准则规定为: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等级

  标准

  5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发生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3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类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准则

  等级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人员

  财产损失

  /万元

  停工

  公司形象

  5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

  死亡

  >50

  部分装置(>2套)或设备停工

  重大国际国内影响

  4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

  丧失劳动能力

  >25

  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

  行业内、省内影响

  3

  不符合上级公司或行业的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

  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

  >10

  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

  地区影响

  2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序、规定

  轻微受伤、间歇不服

  <10

  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

  公司及周边范围

  1

  完全符合

  无伤亡

  无损失

  没有停工

  形象没有受损

  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r

  风险度

  等级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实施期限

  20-25

  巨大风险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立刻

  15-16

  重大风险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

  2年内治理

  4-8

  可接受

  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

  有条件、有经费

  时治理

  < 4

  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

  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

  7、评价组织

  评价活动是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评价

  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岗位员工要积极辅助风险评价和参与风险控制工作。

  8、其它要求

  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重大风险,并制定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评价出的重大隐患项目,应建立档案和整改计划。

  风险评价的结果由各部门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岗位和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和控制措施。

  按照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风险评价的内容。

  9、附则

  8.1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2、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3、每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4、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必须进行二查:

  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

  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必须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6、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需安全,安全促进生产。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展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工人进厂必需坚持进展安全学问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车间安全生产治理制度。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觉察机、电设备运转声音特别或有异味,必需马上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修理,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需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当保管。

  十、公司的全部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别工种必需持有特别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车间安全生产治理制度。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缘由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宽阔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

  为提升车间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意识,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对生产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故制订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一、各员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定进行操作,正确使用机械。

  二、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机械或未经许可动用他人机械设备。

  三、严禁上机械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

  四、严禁穿拖鞋及穿一些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操作机械,女工的.长发要盘起来。

  五、严禁员工带病工作和上班前酗酒,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起重设备用于大件的吊装,不符合安全吊装要求的情形不准进行进行吊装;徒手搬运存在危险的,必须使用叉车或者行车。

  七、要经常保养机械设备,使其能够正常运作,特别是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设备要加强安全预防。

  八、在用机器设备的动转部位和危险部位,不准触摸、擦试。

  九、严禁在操作岗位上吸烟、打电话、玩手机、干私活。

  十、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设备,未经主管批准,不准使用。

  十一、不可随意移动电源、线路或私接乱拉电线,发现电线有裸露、损坏要及时通知电工进行修复。切断电源进行作业时必须挂牌明示。

  十二、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必须停机进行故障处理。

  十三、非电工不准乱动电气设备,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接驳电源,车间不准乱拉电线插座。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

  第一条生产纪律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图纸配料,配好料,确保符合规范。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型号规格、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手套,防止机械伤人。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3为维护车间生产正常秩序,确保人力、物力的合理运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1、生产车间的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佩带服务胸卡和公司标志,并保持仪容整洁。

  3、上班时间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闲逛,不得无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间在员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4、车间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自觉维护车间整洁卫生文明,严禁破坏车间文明卫生现象发生。

  6、员工必须维护车间各项设备和工具,按章操作,严禁违反规程乱用;下班前必须按规定进行班后维护,做到“工具归箱,设备复位,场地清洁”;上班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

  7、配备齐全的车间安全防火设备,并定期维护调整,确保设备技术状况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设备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技术。

  8、禁止无故到非本组工位或非本组维修的车辆中去。

  9、禁止无故启动汽车,包括启动汽车电器。

  10、上班时间,必须绝对服从统一调度。

  11、生产工作必须凭任务委托书进行。禁止任务委托书或随意扩大、缩小工单内容施工。

  12、进入车间送修车辆统一由维修顾问移位;任何员工未经准许,不得擅自开动车辆;非技术检验员和车间调度不得外出路试检验,没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得移动车辆。

  13、上班时间尽量少打私人电话,属个人家庭紧急情况,说明情况后回复电话;属工作问题,经有关经理批准后可以回复电话。

  14、员工出入车间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发现可疑或特别情况时,门卫或有关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出入员工。

  15、车间设备、工具未经公司批准,一律不得带出车间。

  16、员工在上班时,需外出办理个人紧急事情,须向车间管理人员请假。

  17、经公司批准的人员由车间主管或有关管理人员陪同参观。员工不应主动找参观者攀谈。关于技术问题可以在车间经理同意下为客户解答。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优化企业的管理体系,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第二条本制度的范围适用于所有员工和访问企业的人员,包括临时性员工、外包人员和实习生等。

  第三条企业应指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确定其具体职责和权限,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相关事宜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

  第四条确保职工人身安全和劳动条件合理,推行合理劳动制度,制度透明公开,保障职工正当权益。

  第五条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与标准。

  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等特殊物质的储存管理、使用和运输进行规范,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确保职工人身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确保企业内部设施、设备、物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经过专业部门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第八条在岗职工需要进行合格的安全培训,每个人都要明确自己的安全职责,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该建立完善的'安全评估制度,不断完善企业的安全管理。发现存在的隐患及时制定预防措施。

  第十条处理职工的安全事故和危机事件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每个事故案例的具体个案要求要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改进。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检查人员应该拥有资质证书,并定期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当检查发现可能造成职工人身损害的问题时,应立即对当事人和企业相关人员提出整改建议,并进行督促跟踪。

  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确保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得以完整,且不断完善,推动整个企业安全生产的不断提升。

  第十四条职工应加强安全意识培养,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自己的操作不会威胁到他人的安全。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责任人、工作人员在程序规定期间内完成检查和整改工作,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地点视情况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及演习,提高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主动修正自身存在的违法行为,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的不断发展。同时,要关注最新的行业、国家法律法规等更新情况,实时做出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调整。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及解释权归企业管理层。任何管理层和职工都应及时具体执行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参考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企业应备查上述法律法规文件及相关企业内部政策规定,作为参考山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

  发达国家铸造管理的最主要的特点是:工艺控制项目多,工艺管理规范细致,控制范围严格量化;执行工艺不折不扣;注重开发性和创造性,持续不断地开发具有更高无形价值的高科技铸件。

  1 工艺管理控制项目多,工艺管理规范细致,范围严格量化

  铸造生产的目标是用最高的效率、最低的成本,生产出质量合格,品质一致的铸件。质量合格是指铸件尺寸合格,没有表面和内部缺陷,材料性能满足要求。品质一致是指每一批的铸件以及不同批次的铸件性能、质量一样,一致性好。

  1.1工艺管理控制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一整套工艺和一整套设备。所有的设备都是为工艺服务的,生产的任何一道工序所需工艺都要控制。发达国家铸造厂对于凡是科学技术上已经证明生产上需要控制的项目,凡是能控制的地方都制定严格的控制范围。原材料有严格的检验和控制,包括各种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的成分和规格。对工艺过程中的各参数同样是严加控制,例如对湿型砂检查和控制紧实率、湿强度、干强度、水分、破碎指数、透气率、有效粘土含量、挥发分、烧灼减量、死粘土含量、温度、砂型硬度等。国内不少铸造厂家不检测有效粘土含量,型砂中死粘土含量高,因而水分含量高。再比如,对球墨铸铁原铁液化学成分,发达国家的铸造厂一般控制范围(质量分数,下同):±0.05%C,±0.1%Si。

  笔者考察过欧洲其他有色金属和高温合金的铸造厂,其控制过程和参数要求范围同样严格。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许随意更改检测和控制参数。另外每道工序的执行都有原始文件记录,原始文件记录不许随意更改。

  1.2仪器设备的选用和配套

  为了实现控制的目标就必须有相应的设备、仪器。采用电炉熔炼或双联熔炼,并用定碳仪检测含碳量,光谱仪检测其余十几种成分。如果没有电炉熔炼和光谱仪快速分析,外国客户一般不会购买你的产品。球化率检验采用金刚石抛光膏制样,样品质量接近拍照水平;白口深度用样板检查;力学性能则用微机配置的设备,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可以精确测出;铸件样件采用三坐标检验台检验;清理后的铸件采用专用量具、专用夹具检验。每道工序都有原始文件记录。采用超声检验球化率、内部缺陷,x射线检测表面裂纹。检验用的偶合剂是专门为检验铸件用的偶合剂。

  总之,凡是为保证工艺所需的设备,则必修购置。

  为了实现高效率、低能耗的生产,生产班次的安排上尽量使生产能连续进行,减少材料和能源消耗。例如,采用冲天炉.电炉双联的企业,安排每班12小时,每周4天工作。工艺还要考虑工人操作方便、安全、高效。例如,生产高温合金精铸件的.蜡模是淡绿色,保护视力,又有利于生产;清理工部的工作台选择最合适的高度等。

  1.3质量管理

  由于生产过程的复杂性,再先进的质量认证,再好的管理,再严格的执行,也难免出现废品。问题是对待废品的态度。好的质量体系讲的是,人人都是质量员,决不让一个废品从自己手下漏网,决不让一个废品出厂,更不会出现以次充好的现象。国际质量认证(IS09000)及各种特殊认证,都非常严格,不允许弄虚作假。质量认证的检查,不在于是否有问题,而在于是否有信誉。有问题可以经过努力和改进,达到认证的要求。如果弄虚作假,则失去信誉,不会被认证。发达国家很少见到铸造厂家对认证单位和人员有任何特殊对待,也很少有弄虚作假现象。即使如此,有的客户还规定必需有第三方在场目睹力学性能检验,并共同填写力学性能检验报告,可见其要求之严格。

  凡是可以用仪器、工具控制的地方都用仪器、工具加以控制。所有的仪器仪表都定期检验、校准、记录。

  为了实现高的生产率,设备的配置和管理就要讲究系统化、配套性。笔者走访过欧美许多企业,发现企业的设备并非每台都先进,但配套性好,可靠性高。这样就减少了因某台设备故障使整条线停产造成损失的时间,也使整个设备系统能满足生产高质量铸件的要求。国内有不少厂家,许多设备非常先进,世界一流,但有些设备又很差,不可靠,设备配套性不好。比如,许多国内很著名的铸造厂没有三坐标检验台和其他先进的检测设备,造成即使生产出好的铸件也没有足够的检测设备和数据来支持其产品质量。欧美企业还具有很强的维修队伍。

  有些国内铸造企业技术和管理部门的同行担心,如此严格的工艺规程及其不折不扣的执行是否会因为某一环节出了问题从而造成生产停顿,影响生产节拍,影响生产率。在发达国家,并未发生因为严格的工艺规程及其不折不扣的执行造成生产停顿,影响生产率。

  实际上,宽松的工艺规程,不够严格的工艺规程执行并不能提高生产率,反而有害于生产率和产品质量的提高。相反,正是由于如此严格、细致的工艺规程及其不折不扣的执行,发达国家的铸件能耗远小于中国,而劳动生产率和全员产值则远高于中国的铸造厂。

  中国制造业生产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工艺管理规程规定的本身就比较宽松,工艺管理规程规定执行的情况更是差强人意。例如,英国一家公司从中国进口的增碳剂,包装要求每袋重25kg但是每批都有相当数量袋重不准的现象,少者十六七公斤,多者三十一二公斤。许多铸造厂的情况也差不多。按理说,只要通过了任何一种国际质量认证,就不应当出现工艺管理规定不合理,工艺未能得到执行的问题。难怪缪良先生指出,国际质量认证在国际商品市场上的份量很快就被我国的厂长经理们所认识,现在国内铸造厂取得这一认证的,已经为数不少,遗憾的是,只要去这些厂走一趟,就会发现,半数以上的企业不论是铸件品质,或是生产秩序,或是管理水平,都不像是经过认证的。也难怪需要铸件的外国厂商要来中国铸造厂多次实地考察才能开始小批量订货,甚至要派人监督生产。可以说,合理和优化的工艺管理规程以及工艺规程的严格执行,是当前中国工业生产亟待解决的问题。

  这样,每一工序的严格执行也必然促使上一道工序要严格控制。例如,浇注温度的严格控制,促使熔炼工对金属液温度的严格控制;造型工对型砂的严格要求,促使混砂工对型砂严格控制,也促使维修部门对设备的细心保养和监控。

  因此,如果出了产品质量问题,不存在工艺执行的问题,一定是工艺规程有问题。所要做的就是改进工艺,直至工艺能保证高质量的铸件。一旦这样经过优化的工艺规程制定出来,一旦有了能严格执行工艺的人,无论谁来执行都能生产出优质产品,而且人员流动不会对生产造成影响。

  德国一家铸造厂通过严格的工艺管理制度,生产铸态低温高冲击韧性球铁,无需热处理。附铸的试棒和铸件本体就达到低温高韧性球铁的全部力学性能要求。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优化的工艺规程及其严格的执行实际上就是发达国家整个工业体系能够持续不断地生产高质量产品的根本原因,或者说是诀窍。

  1.4人员培养和岗位设置

  培养人员注重实效,需要什么培养什么。主要方法有培训班(行业培训班、大学的培训班),老职工与新职工之间的传帮带。培训非常有针对性,非常实际。培训不为文凭,不为证书,只为工作需要。

  如果可以用机械完成的工序,决不会用人;一个岗位需要一个人,绝不会用两个人。例如:一家铸造厂一个工人负责2条湿型砂生产线的砂处理系统,负责所有上料、煤粉、新砂、水等,检查控制型砂性能、记录数据,此外还负责试样整理;清理车间一个专人负责检验,包括划线检验样件、铸件尺寸检验、超声检验球化率、内部缺陷、x射线检测表面裂纹、管理检验工具库等。

  2 严格执行工艺

  工艺被视为企业的生产法律。一旦制定了工艺,从工人到管理、技术人员,人人有责任执行工艺。工人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执行工艺的素质不低,执行工艺规定绝对不折不扣。如果不符合工艺条件,工人决不进行操作。例如,金属液温度、成分不合格,炉工绝不出炉;包内金属液温度超过规定的浇注温度范围,浇注工绝对不进行浇注;宁肯浇成铸锭;型砂温度超过规定温度,造型工不会进行造型;硬度、尺寸、表面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会被放行。

  设备、原材料等都是为工艺服务的。为了使工艺得以不折不扣执行,不惜成本。例如,球铁的球化率检验,采用金刚石抛光膏抛光,样品质量接近拍照水平;铸件样件的尺寸检验采用三坐标检验台,检验内部缺陷的其它先进的检测设备,x射线、超声探伤等样样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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