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28 13:31:54 制度 我要投稿

实训室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训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实训室管理制度

实训室管理制度1

  教室多媒体是学校教师进行现代化课堂教学的重要设备,各位任课教师和学生均有管理、爱护的责任和义务。为了保证全校多媒体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提高教室多媒体设备的利用率,特制订学校教室多媒体的使用管理制度如下:

  一、各班教室多媒体设备管理第一责任人为各班班主任,对本班教室多媒体设备的管理工作与安全工作负全责。

  二、各班需指定一名学生为管理员,负责白天教师使用多媒体的预约及设备的防尘、防水、防潮、防震、防盗等日常管理。教师若需要使用多媒体,需至少提前半天通知学生管理员。

  三、教室多媒体设备的钥匙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掌管,任何人不得私配钥匙,不得将钥匙随意转借他人,任课老师如需使用须提前到班主任处领取钥匙,同一教室两节课之间需连续使用设备,教师可交接钥匙。第三节课教师若需要使用多媒体,需在第二节课上课前通知学生管理员。中午及晚自习下课后钥匙交学生管理员保管(只有保管权,没有使用权)。周末放假钥匙交班主任保管,期末将钥匙上交学校。

  四、严格遵守多媒体系统操作规程,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投影机关闭后,待风扇停转彻底冷却后(约2分钟),才能切断总电源(否则烧坏投影机责任自负)。投影机关机后30分钟内不得重新开机。

  五、教室多媒体设备只供本班教师上课时使用。教师上完课离开教室之前,要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测,整理好仪器设备,认真填写《教室多媒体使用记录》。及时锁好控制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六、若某节课不用多媒体,可以将幕升起,注意用力要轻。

  七、晚自习下课后,任课教师必须待学生全部走完后关闭教室窗户并亲自锁好教室门。

  八、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改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多媒体设备,不得擅自将多媒体设备移出电子讲台外使用。教室内的.多媒体设备一般不得用于召开聚会、娱乐等活动。

  九、网管员要定期清洁、维护和检查电路、接地是否可靠,电源是否稳定,投影机、电脑是否接至规定点。保持设备运行良好,延长其使用寿命。主管领导要做到一周一检查,并不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十、操作台上不能放任何其他物品。

  十一、所有人为损坏、非法操作及违禁行为所造成的多媒体设备的损坏或丢失的,学校将责令班级照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其它责任。

实训室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校内实训室是学院实践教学的主要场所,为了合理使用实训室资源,充分高效地发挥校内实训室的作用,进一步做好实训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高职教育教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内实训室分为公共实训室和专业实训室两种。公共实训室即全院各个专业均可使用的实训室,主要包括机房、多媒体教室和语音教室等;专业实训室指由学院建设的专业性较强,为某一个系或专业服务的实训室。实训室的管理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公共实训室由实训与网络中心管理,专业实训室由实训与网络中心委托所在系管理。

  第二章仪器设备管理

  第三条学院实训室内仪器设备统一建账,各系按照要求对各实训室的仪器设备清查核对并办理好入库登记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仪器设备实行年度核查制,做到帐、物、标签相符。

  第四条各系指定专人负责仪器设备明细账及原始单据的管理工作。实训室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五条实训室要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未经允许一律不得拆卸或改装实训室的仪器设备。如因工作需要拆卸或改装时,须经主管院长审批。

  第六条校内借用仪器设备,须经系主任同意,教务处实训与网络中心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校外借用仪器设备,须经教务处长同意,主管院长审批。

  第七条如果发生仪器设备被窃、损坏、遗失等事故,要查清责任,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根据规定要求责任人赔偿。实训室如有长期积压不用或多余的固定资产,应及时上报处理。

  第三章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管理

  第八条实训室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1、低值耐用品是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内的,价值在元人民币以下(不含800元),且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器材;

  学院对低值耐用品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各系负责单价在200以下(不含200元)的低值耐用品管理;单价在200元以上的耐用品由是实训与网络中心负责;

  2、低值耐用品实行登记入库制度,未登记的低值耐用品财务处不予报销;

  3、低值耐用品必须根据工作需要购买,避免浪费。购买低值耐用品时,必须经系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使用低值耐用品时,须经系主任审批同意,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实训室易耗品管理办法。

  1、易耗品是使用后就消耗掉而且不能复原的物资材料;或能够独立使用,但耐用期不足一年的仪器或器械。易耗品由各系直接管理;

  2、各系建立易耗品明细账,并由专人具体负责管理工作,严格履行验收、入库、记账、领用、出库程序。各系定期检查易耗品使用情况和账册,确保使用合理、账目清楚;

  3、易耗品必须根据工作需要购买,避免浪费。购买易耗品时必须经系主任审批同意后才能购买。购买后必须按规定入库,否则不予报销;

  4、使用易耗品时,必须经系主任同意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

  第十条由于使用人或管理人玩忽职守、保管不当,导致实训室的仪器设备被窃、损坏、遗失等事故,要查清责任,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事故损失在200元以下的由系主任处理,报教务处备实训与网络中心案;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由所在系提出处理意见,协同教务处实训与网络中心报主管院长处理;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由所在系提出处理意见,协同教务处实训与网络中心和主管院长报学院处理。

  第十一条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者,应负赔偿责任,严重者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1、守制度,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坏或丢失;

  2、未经部门领导许可擅自使用或任意拆卸仪器设备,造成损坏或丢失;

  3、擅自将设备器材挪作私用或保管不善,造成损坏或丢失。

  第十二条赔偿处理办法:

  1、器材价值在1000元以下者,按原价赔偿;

  2、价值在1000元以上或发生重大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与适当的'行政处分,并按原价赔偿;

  3、丢失仪器设备零件时,可以只赔偿零配件费用。对于能够维修使用的仪器设备,可以只赔偿维修费。如果维修后质量明显下降,要按照质量降低程度,酌情赔偿;

  4、的仪器设备按原价赔偿。

  第十三条根据仪器设备损坏程度、后果及责任人态度,可以减免或加重赔偿:

  1、责任人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经本人提出,系主任同意,并经教务处实训与网络中心审批,可酌情减免赔偿的数额;

  2、一贯遵守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因偶尔疏忽造成损失,事故发生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主动报告、检讨深刻者可酌情减免赔偿;

  3、一贯不爱护仪器设备、不负责任、态度恶劣、情节严重、影响很坏者,应加重处理。

  第十四条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事故时,实训室管理人员应组织有关人员查明原因,提出赔偿处理意见,并上报系部审批。

  第十五条确定赔偿责任和金额后,由责任人向财务处缴款。对无故拖延、不执行赔偿决定者,可以采用适当的行政措施。

  第十六条学生损坏、丢失仪器设备者,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章实训室教学管理

  第十七条学生须知:

  1、进入实训室时间为课前十分钟,其他时间不允许随意出入。原则上凡进入实训室的学生必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借阅证等);

  2、禁止在实训室内大声喧哗及打闹;严禁穿着奇装异服,穿着背心、拖鞋等学生进入实训室;禁止携带食品、饮料进入实训室;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吃口香糖及随地吐痰;禁止在教学仪器设备、墙壁及桌面上乱写乱画;

  3、禁止在实训室内玩电脑游戏、听音乐、上网聊天、登录与课堂教学无关的网站;

  4、严禁未经指导教师及实训室管理人员允许,随意开启电源、教学仪器设备及空调开关,严禁在实训室内私自使用电源;

  5、实训前,学生必须认真预习实训指导书规定的有关内容。实训时,经指导教师认可后,才能开始实训准备工作;

  6、实训时,学生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指导,严肃认真,正确操作,独立完成实训任务,不得抄袭他人实训结果,认真完成实训报告或实训作业,并交指导教师审阅;

  7、实训中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处理。凡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使用其他设备,导致设备、器皿、工具损坏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写出书面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赔偿。

  第十八条实训教师须知

  1、参与实训室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同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内容,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2、根据教学要求认真备课,切实做好课前准备和实训指导工作;

  3、认真批改实训报告,及时登记实训考察成绩;

  4、对实训教学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教研室汇报;

  5、初次上岗的实训教师要试讲、试做;

  6、掌握实训室各项实训的原理和技术、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与操作方法,能够维护常用仪器设备;

  7、保证实训室设备安全,卫生整洁,避免发生事故,使实训室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章安全卫生管理

  第十九条实训室应建立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实训室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实训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第二十条实训室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状况,以保证良好的实训环境。

  第二十一条实训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定期检修用电仪器设备、设施及线路,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教师与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二条实训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请有关部门检修,保证器材完好。

  第二十三条实训室钥匙由专人保管,严格管理,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训室,更不准配置或借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四条严禁在实训室内吸烟、擅自使用电炉、乱拉乱接电线和堆放杂物。每天实训结束后,必须清理好现场,打扫卫生,关好水源、电源及门窗。

  第二十五条定期对实训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消除。

  第二十六条实训室出现意外事故时,要沉着冷静,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电源、灭火等),并保护现场,及时向保卫处报告。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造成火灾、被盗、人身重大损伤等事故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画室管理制度

  为了完成美术教学任务,给师生创造一个美好洁净的教学环境,特制定如下制度:

  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课期间精力集中,保持画室安静,不喧哗,不打闹,不闲谈,

  不影响他人做画。

  画室要有详细的值日安排表。

  保持画室内清洁,注意公共卫生,值日生应及时打扫画室、走廊卫生。擦门、擦窗、清理垃圾,不乱倒垃圾、污水,不随地吐痰。

  严禁损坏,涂画静物、石膏、画架等公共财物,损坏照价赔偿。

  养成良好的绘画习惯,严禁污染画室墙面、地面者负责清洁还原。

  禁止在画室、走廊、楼道吸烟,上课期间严禁酗酒、起哄、打架、斗殴等扰乱画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的行为。

  除本人自配的画具外,严禁携带画架等公共财物离开画室。

  听从老师指定,严禁移动未完作业的静物及画架,违反者扣除相应的综合测试成绩。

  节约用水,安全用电,严禁在画室私接电源,私拉电线,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随手关门、关窗、关灯。

  加强安全意识,保护好个人财物,杜绝一切偷盗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从重从严处罚。

  夏天禁止穿拖鞋及不得体服装进入画室上课。科任教师要认真履行画室制度。

  每天课程结束后,科任教师应督促值日生进行画室的清扫,并要求全体学员共同保持。

  提倡节约使用纸张,工具,严禁浪费行为,严禁偷盗,涂损、丢弃他人习作、作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以上规定,望同学们互相监督,严格遵守,定责必行,违者必究,情节严重的,按学生管理制度给予处罚。

实训室管理制度3

  一、保持手工制图实训室内安静,室内不得喧哗(包括高声唱歌、吹口哨、打闹),自觉维护制图室良好的学习环境。

  二、要爱惜公物,对桌椅、黑板、门窗、灯具、玻璃、消防设备等不得损坏,不得在室内随意涂抹、刻画。

  三、自觉维护手工制图实训室卫生,不得乱丢果皮、纸屑,不得在教室内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随意张贴与教学无关的纸张。

  四、手工制图实训室内的一切设施应在本教室运用,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搬出教室,更不得挪做它用。

  五、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手工制图实训室内乱拉电线、接灯头、安插座等;不得在室内运用违章电器。

  六、手工制图实训室内制图工具(丁字尺、三角板、制图板、绘图仪器)与制图教具(模具、挂图、等)不得损坏、在运用完毕后刚好归还。

  七、制图室设备及制图工具、制图教具完好率为100%,如有损坏、丢失等状况应照价赔偿。

  八、课后老师应组织学生整理、检查室内设备的'位置、打扫卫生、填写相关教学和设备文件后方可离开。

  九、离开时顺手关灯并关好门窗。

实训室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整合各类教学资源,保障学院的实验实训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实训室(基地)是学院进行实验教学、科研、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是实施产学研结合,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主要场所,是衡量学院教学、科研、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学院各级领导、各级各类人员,必须重视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从教育规律,保证完成实验实训教学(科研)任务,不断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从学院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出发,坚持统筹规划、高效实用和效益优化原则。

  第四条学院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工作,实行院长领导下的分管副院长负责制,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副院长全面负责全院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工作。

  学院成立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实验实训、教学、资产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特聘专家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兼任。

  学院成立实验实训室(基地)项目建设专家论证小组,其成员由相关副院长、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行业(或企业)专家和投资方相关人员组成。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的'论证遵循“以专业建设为主,兼顾效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学院各系、相关职能处室要重视加强实验实训室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努力建立一支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一体化、结构合理、敬业奉献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第六条每年三月为各系部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的申报时间,四月为论证立项、报批时间,暑期为集中建设时间。

  第七条各系部根据专业教学实验实训需要,结合当年招生任务和学院发展,提出实验实训室(基地)申请,制定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填写《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申报书》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报、论证事项。

  第八条教务处根据各系部申报和学院专业设置、学生结构,分析专业与实验实训室(基地)布局、教学与实验(实训)的关系,对全院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进行宏观控制。

  第九条实验实训中心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拟订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规划,组织已经审批立项的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建设项目完成,指导各系部对投入使用的实验实训室(基地)搞好日常管理。

  第十条财务资产处负责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场地的选择,与学院投资方的相关业务协调,经费审核,设备帐卡物的规范管理。

  第十一条建设流程。(见附件)

  第十二条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完成后,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对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进行检查评估。从使用效益、管理水平、设备使用率等多方面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实验实训室(基地)的申报、审批、建设、验收等环节,由学院纪检部门牵头对整个过程实行监察。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学院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学院发布之日起执行。

实训室管理制度5

  一、锁匙管理

  1、实习室的锁匙由实训处、实习室管理教师各持有一条,其他人(特别是学生)不允许私自配制和拥有实习室锁匙。

  2、各实习室不允许私自换锁,如有需要换锁,应向实训处申请,由实训处统一实施;如因特殊情况来不及申请的,事后应及时通知实训处。

  二、卫生管理

  1、实习学生每天放学时必须清洁自己工位。

  2、各实习班级必须在每天下午放学时进行清洁卫生,每星期必须彻底清洁一次:包括清洁门窗、拖地等。

  3、不准在实习室吃喝东西、乱扔垃圾,不准在实习室乱写乱画。

  三、安全管理

  1、实习教师要经常对实习室及实习过程进行安全检查,以便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实习教师要经常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实习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各专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在每次放学锁门前,实习教师必须对实习室进行安全检查,并断开本室总开关。

  4、实习教师每月必须对本室漏电开关作漏电试验,发现漏电开关失效应及时更换。

  四、物资管理

  1、学生使用实习器材,必须做好登记,使用完毕,实习教师必须对器材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实习学生不准将实习室公有物资拿走占为己有、不准故意损坏实习室物资,否则,一经发现, 将处以赔偿并加以罚款,同时根据情节轻重、态度表现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五、课余管理

  1、非正常上课时间使用实习室,必须事先向实训处提出书面申请:写明使用班级、使用时间、实习内容、使用原因,待实训处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负责做好清洁卫生和安全检查工作。

  2、课余使用实习室实习的'班级必须有实习教师在场。

实训室管理制度6

  1、学生必须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按时参加实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2、学生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

  3、学生必须注意维护实训室的教学秩序,严禁穿拖鞋、背心,不得在室内乱涂、乱丢、乱吐,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4、新到基地工作的`教职工和首次进入基地的学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技术。

  5、学生在教学实训中,要认真实训,中途不得无故离开,若有特殊情况,需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才可离开。

  6、未经指导教师允许,实训室内的仪器、工具不准私自拿出本实训室外,如被发现,将视盗窃处理。

  7、学生必须必须在实训指导老师指导下使用仪器、设备,严守操作规程,节约使用材料,爱护教学设备。实训过程中,学生如不听从指导或违规操作而损坏教学设备,要负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事故,要追究相应责任。

  8、实训结束后,学生必须把实训台桌面清理干净,检查仪器、工具数量并摆放整齐。

  9、实训结束后,学生应搞好实训室卫生,切断电源,关好窗门。

  10、要做好防潮、防尘、防光、防热、防水、防冻、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火、防盗工作,对不常用的电子仪器设备,要定期进行通电检查。

  11、学生按要求填写相关的教学管理表格和提交实训报告。

实训室管理制度7

  一、保持手工制图实训室内肃静,室内不得喧哗(包括高声唱歌、吹口哨、打闹),自觉维护制图室良好的'学习环境。

  二、要爱护公物,对桌椅、黑板、门窗、灯具、玻璃、消防设备等不得损坏,不得在室内随意涂抹、刻画。

  三、自觉维护手工制图实训室卫生,不得乱丢果皮、纸屑,不得在教室内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随意张贴与教学无关的纸张。

  四、手工制图实训室内的一切设施应在本教室使用,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搬出教室,更不得挪做它用。

  五、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手工制图实训室内乱拉电线、接灯头、安插座等;不得在室内使用违章电器。

  六、手工制图实训室内制图工具(丁字尺、三角板、制图板、绘图仪器)与制图教具(模具、挂图、等)不得损坏、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

  七、制图室设备及制图工具、制图教具完好率为100%,如有损坏、丢失等情况应照价赔偿。

  八、课后教师应组织学生整理、检查室内设备的位置、打扫卫生、填写相关教学和设备文件后方可离开。

  九、离开时随手关灯并关好门窗。

实训室管理制度8

  一、进入实训室要有秩序,按指导老师编排的座位号入座,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二、不准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裙子进到实训室,要带工作帽,要扣好衣服,束紧袖口。

  三、在实训室内禁止吃零食、吸烟,严禁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实训室。

  四、实训室管理员每日检查实训室的'各种设备、线路、消防器材,确保各种设备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五、实训时要集中精神,不得说笑、打闹,坚持三不落地,工量具、零配件要摆放整齐。

  六、使用工具及电气设备,要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并爱护使用。

  七、为保证汽车发动机实训室的教学秩序和操作安全,实训指导教师在课前要对学生进行整队并组织安全教育,强调本次实训内容。

  八、服从老师安排,精心操作,设备运行中注意异常现象,发生故障及时采取措施,报告老师,并记录故障内容。

  九、指导老师要认真填写实训记录表,课前和课后要检查设备是否有问题或损坏,对不能正常使用的设备要及时注明情况,以便进行维修。

  十、实训结束后,指导老师统一要求学生把拆散的零件、工量具等复位,并组织学生进行卫生清扫。离开实训室要关好门、窗、用电器。

实训室管理制度9

  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实验室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验室的工作条例。

  1.实验室主任总体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业务副主任直接分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行政秘书协助副主任管理。

  2.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各类人员,统一学习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遵守安全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悉相关实验设备安全使用常识。

  3.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需在通风柜中进行的实验与操作,严禁外移。使用剧毒品,需全程采用保护措施。

  4.加热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使用时放在不燃操作台上,并与易燃物保持一定距离。易燃、易爆品禁止用明火加热。使用煤气﹑电器加热时要坚守岗位,用后及时关闭。

  5.易燃﹑易爆﹑剧毒品领取要指定专人。室内不准大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放在一起,要远离火源。

  6.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通知相关部门。

  7.工作结束时,要对气﹑点﹑水源﹑药品﹑通风等进行认真的检查。

  8.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各类人员,如因违反实验室安全防火管理条例并引发安全事故的,一律由事故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实训室管理制度10

  实验(训)室是进行实践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为做好实验(训)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工作的顺利开展,制订本管理制度。

  1、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实验(训)室管理员、实验指导教师、参加实验的学生,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实验(训)室管理制度和实验操作流程,防止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2、实验(训)室内的一切电源、火源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实验(训)室内不准私拉电线,如工作需要,事先上报有关部门批准。

  4、实验(训)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要单独隔离,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

  5、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氢气、氮气、氧气等)的实验(训)室,严禁烟火。不准在实验(训)室内吸烟或动用明火,如需使用明火作业,应事先向保卫处申请,经批准并转移好易燃、易爆物品后,方可点火作业。

  6、实验(训)室必须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位置,指定专人管理。

  7、实验(训)室内严禁存放个人物品。

  8、实验(训)室内不准举办一切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9、实验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使用实验仪器设备必须实验(训)室管理员同意。

  10、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教师应要求和督促学生关闭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切断电源、气源和水源,清理和归还各种试剂及化学药品。

  11、参加实验的学生离开实验(训)室后,实验指导教师与实验(训)室管理员一起对实验(训)室内的仪器设备、电(气、水)源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关好实验(训)室门、窗。

  12、重要实验(训)室、或有贵重仪器设备的实验(训)室,应派专人值守。

实训室管理制度11

  实验室是科协人员工作、学习、研究的场所,良好、有序的办公环境能够营造浓厚的工作学习科研气氛。为把我们的实验室变得有序、温馨、洁净,请大家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实验室环境卫生

  1、保持安静,不准大声喧哗,不准追逐打闹,

  2、注意卫生,不准吸烟,不准乱抛纸屑杂物,不准随地吐痰。

  3、举止文明,禁止乱画乱涂,爱护实验室内的一切物品。

  4、实验室每天进行一次清扫,每月进行一次大扫除。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

  1、实验室一切人员均要服从实验室负责人的安排,未经实验室负责人允许而擅自行动者,发生事故,由擅自行动者自己负责。

  2、禁止随意打开电闸箱及擅自拉动电闸开关,防止触电事故。

  3、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关好门窗,关掉电灯,切断其他用电设备电源,确保实验室财产安全。

  4、禁止长明灯,节约用电。

  三、实验室器材管理

  1、在实验室,要自觉维护实验器材,不准浪费、破坏,如有破损需进行赔偿。

  2、合理利用实验室的设备,发现有故意损坏设备者,一定严肃处理。

  3、不经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不得把任何实验室的公有物品拿出实验室或用于私人目的。

  4、实验室器件要严格分类,用完的器件要放回原处。

  四、实验室违规处罚

  1、对违反规定者视情况予以批评教育,对拒不服从实验室规章制度、无理取闹者,协会外人员送学工处、保卫处进行处理;协会内人员予以退会并送学工处处理。

  2、对实验室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人员,需按照具体情况进行赔偿和处罚。

  此制度从颁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实训室管理制度12

  生产车间:

  坯料配方是实践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充分发挥坯料配方在教学工作中的作用,尽可能保证学生实践操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操作规程和卫生管理条例,请相关老师与学生自觉执行。

  一、管理老师配合指导老师在实训课前对所有使用设备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所有设备运转正常,对于有问题或故障设备不允许使用并在该设备上作出明显标志,另立即上报实训中心,由中心安排专业人员对其进行检修。

  二、指导老师在实训课前还要对所指导的.学员要进行设备安全使用及相关安全知识教育,保证教学实训在安全的前提下完成。

  三、实训学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服从课堂实训要求,学员必须按指导老师布置的任务并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实训操作。

  四、实训操作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如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指导老师,遇到突发事情要冷静处理,听从指导老师的指挥。

  五、实训过程必须保持实训室内卫生环境的整洁,禁止实训室内吸烟、吃早餐等,禁止随地乱扔杂物或随地吐痰。

  六、实训开始时、过程中,指导老师要求实训学员向管理老师借的实训耗材,要求写借条给管理老师,让管理老师做好实训耗材使用清单。保证耗材能正常使用,如出现人为损坏,由实训学员照价赔偿,如耗材是在使用过程自然损坏,请指导老师第一时间报告给管理老师、由指导老师写好证明材料第一时间交给管理老师、实训结束时,请指导老师要求实训学员把向管理老师借的实训耗材点清数目,还给管理老师,方便下次使用。

  七、每天实训结束前,指导老师应预留足够时间组织学生清扫设备(清扫设备前必须将电源切断)及室内卫生,做到不留边角,卫生清扫结束后关好门窗。每天实训结束,清扫卫生时由指导老师负责切断总电源。

  八、特别规定,坯料配方实训或生产实训车间在实训周的周五下午由指导老师带领本班实训学员开展卫生大扫除,做到设备干净,室内整洁,如未完成,责任自负。管理老师要在大扫除前切断所有电源并负责检查。

  九、以上安全卫生操作条例,自20xx年9月执行。未尽事宜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实训室管理制度13

  一、实训室管理员是实训室的主要负责人,为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人。

  二、实训室是实验实践教学场所,除相关管理人员及当堂指导教师和学生外,任何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三、实训室管理员和指导教师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掌握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知识,在学生进入实训室前,指导教师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在实训教学过程中,当堂指导教师是第一责任人,应负责学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使用安全。

  五、不得擅自动用实训设备,不得做与实训内容无关的项目,不得随意拆卸实验设备上的零部件。

  六、实训过程中发现问题,要立即向指导老师或实训室管理员报告。

  七、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要求及操作规程操作,严禁动用与课程无关的仪器和设备。

  八、汽车整车实训室为开放式实训室,为教师和学生尽可能提供备课和动手操作机会,但必须在指导老师的安排下进行。

  九、指导老师要认真填写实训记录表,上课前和下课后检查教学设备是否有问题或损坏,对不正常的机器要及时注明情况,以便进行维修。

  十、实训结束后,指导老师统一要求学生把汽车、拆散的零件、工量具等复位,并组织学生进行卫生清扫。离开实训室要关好门、窗、用电器。

实训室管理制度14

  1、实训前,了解实训室内的电源布置及电压等级,了解实训所用仪表、设备和工具的规范化使用方法;实训过程中不准大声喧哗、到处走动;严禁带任何食品进入到实训区域,不服从管理者,取消其实训资格。

  2、实训前认真检查电源、线路、设备是否正常,仔细检查设备是否有漏电,消除一切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3、实训时,严格按照实训步骤操作,并按设备、工具的操作规程使用各种设备、工具,各工具、设备时应轻拿轻放,放置稳妥,严禁超限程使用及违规使用。

  4、接线操作前,应确保实训装置各板块已安装牢固,并确保各元器件工作正常;接线时,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操作,导线与接线柱应压紧,且无多余裸露导线露出;导线与导线如需连接,应通过端子排,不可直接连接;端子排在接线完成后应盖上盖子。

  5、学员接线完成后,应认真检查接线是否正确;检查无误后,再经指导老师检查,确认接线正确后方可由指导老师通电试车。在通电试车过程中,学员不得用手及螺丝刀等触及裸露的带电部分。若需改换接线,应在断开电源后进行。

  6、接通电源后,遇到任何异常情况,应立即断开电源。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实训。

  7、在实训结束离开实训室前,应先整理工位,把各种仪表、设备摆放整齐。

  8、实训结束后认真检修设备及线路,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修理或更换,为下一次实训做好准备工作。

  9、严禁擅自合、断电源总开关。

  10、严禁学员擅自动用本次实训无关的设备及工具。

  11、实训指导老师有权阻止一切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行为,并有权纠正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

  12、实训室内不准私自拉接电线,要经常检查开关、插座、保险等电气设施,不得任意加大保险,不得超负荷用电。二

  13、实验前,应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和实验原理、步骤及操作规程,作好实验准备。

  14、保持实验环境整洁,检查所分配的仪器、工具、材料等是否齐全。课堂上不准大声喧哗、到处走动。严禁带任何食品进入到实验区域。不服从管理者,取消其实验资格。

  15、学生不得乱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实验设备,不得随意拆卸按钮、开关、指示灯。试验时,要听从教师指导,注意安全,严格按规定的实验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向教师请教。未经教师同意,不得做规定以外的实验。

  16、要爱护实验仪器设备、模型和辅助工具。凡无故损坏和私自拿走仪器设备、辅助工具、模型者,除追回原物或责成其加倍赔偿外,以违纪论处;对有于不遵守或不熟悉操作规程而造成仪器损坏者,也应酌情赔偿损失。

  17、实验结束后,要及时写出实验报告,交指导教师,实验报告要写清楚,数据准确,条理明晰。

  18、实验人员在操作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验指导书和老师的要求进行,仪器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或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保留现场,报告老师,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者,要追究责任。

  19、PLC实验,必须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不准自搞一套、野蛮操作(如严禁带电接线,用力压线路板上的元器件)。

  20、实验过程中注意规范使用PLC设备,连接导线请按实验指导书要求进行。如有人故意损坏PLC主机和其他仪器或未经允许将实验室的设备仪器带出实验室,将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的处罚和行政处理。

  21、实验完毕,一切工具、设备、导线必须整理好放回原处,打扫室内卫生,关好电源、计算机和门窗,经教师检查允许后,方可离开。

  22、进入实训室的师生必须穿着符合要求,佩戴好胸卡。

  23、场地建设中电气设备、设施的安装要充分注意安全问题,危险部位要有安全警示标志。不同电源要明显区分,容易混淆的电源要采用不同插座以区分。

  24、实训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学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严格按规程执行。

  25、电路未经证明是否有电时,应视作有电处理,不得用手触摸,避免触电事故发生。

  26、电气设备出现故障,应首先切断电源,确认无电后方可修理,而且在电源开关上挂上“不准合闸”的标志。

  27、不属正常使用的设备、仪表,不得随便开动。

  28、设备中途停电必须关闭电闸。

  29、带电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安全绝缘防护用品,确认与地面绝缘后,方可进行操作。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30、高空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地面辅助人员必须带上安全帽,避免跌落物品导致事故发生。

  31、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应以60度为宜;在摩擦力较小的地面使用梯子,要有防滑措施。

  32、出现人身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立即用干木棒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并立即采取人工呼吸抢救措施。

  33、易燃类物品不得放在容易发生火花的电器附近,避免引起火灾。

  34、电气设备使用过后,要进行检查并关闭电源后,方可离开。

  35、注意防火措施,实训工位不要设置过密,每室必须配置防火、灭火器材。

  36、设置安全检查员,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实训室管理制度15

  一、实训室管理采纳“6S”管理模式,试验员为干脆责任人。

  二、实训室(仪器室、打算室)要专人管理。留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常常维护,刚好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三、实训室(仪器室、打算室)要科学管理。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造册,摆放整齐。试验仪器、模型、标本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样,账卡相符。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齐美观。

  四、学生进入实训室要遵守纪律,不追逐打闹。保持室内宁静和清洁。

  五、每次实习结束后应刚好清洁、清理好有关仪器、器材,并作好运用状况记载,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

  六、借用试验仪器和器材等要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刚好归还,不得转借他人,外借须经实习科长批准,报主管校长同意方可。

  七、每次实习前,学生应明的确习内容、实习目的和熟识操作规程;要提示学生爱惜仪器,节约材料,留意操作平安,做好实习记录;实习结束后,督促学生整理、清洁、保养好实习设备、场地,并写好实习总结。

  八、对具有危急性的`试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建立健全运用和管理制度,设置警示标记,存放于平安地点,指定专人保管。

  九、师生须自觉爱惜实训室内的一切仪器、器材和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作好记载。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刚好做好报损报废和增加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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