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19 07:28:57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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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

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1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学生学杂费收入。

  d)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c)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___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a)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b)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c)财务部门各经办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d)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清单送交主办会计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

  e)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

  1、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2、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3、会计必须对学校负责,每月对各项费用凭证审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

  4、主管校领导每年对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帐薄抽查一次,以保证学校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5、财务人员有责任帮助和监督学校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对于学校领导违反《会计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经指出的不改正的,财务人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2

  随着我院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类型逐步增加,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多,毕业生的档案管理工作日益繁重,为了更好地把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档案整理

  1、提供档案材料的部门应在___月底前把材料准备好,提供给各系(院)集中整理;

  2、专科毕业生档案必须有入学档案(高中、中专档案)、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就业报到证副本、体检表;卫生类毕业生加装实习报告。

  3、中专毕业生档案必须有入学档案(档案卡或学籍卡)、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副本。

  4、三二转段毕业生档案必须有入学档案(档案卡或学籍卡)、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副本、体检表;卫生类毕业生加装实习报告。

  5、《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填表时间统一填为每年___月___日,在“学校组织意见”栏内盖系(院)党支部公章,最后到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再装入毕业生档案袋。

  6、每届毕业生的档案袋编号由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编制公布。

  二、档案验收

  1、毕业生离校前,各系(院)将集中整理好的毕业生档案转交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验收。确实不合格的档案要报告不合格原因(缺少何种材料、是系部原因还是学生本人原因),不合格档案退回所在系(院)继续整理。

  2、严格控制不合格档案数量。不合格档案超过___%的系(院)将在年终考评中适当扣分。

  3、严格按照档案袋封面材料名称和顺序将袋内材料排序。

  4、填写毕业生档案袋封面。在相应的位置填写“档案编号、姓名、性别、系、专业、生源地(具体到区县)”,并对照原始档案材料在“件数”栏内标明具体数量。

  5、将学生档案材料装入对应的档案袋中,并再次核对,防止漏放、错放。

  6、各系(院)将档案以附表中档案号按大中专分类分别排序。

  三、档案的寄送

  1、已签约的'毕业生档案直接寄送至用人单位;

  2、已签约,但用工单位不接收的档案可寄送至生源地人事部门,或由学生直接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3、灵活就业或未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寄送至生源地人事部门,或由学生直接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4、升学的毕业生档案由所在系(院)提供详细通信地址,由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寄发至录取学校;

  5、报到期内,毕业生档案可以申请暂留系(院),也可以由学生直接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6、除不合格档案外,毕业生档案不办理留校手续。

  7、寄送回生源地的档案,由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按各生源地政策要求分装转递。

  四、工作要求:

  1、各系(院)上报毕业生档案时,需将《毕业生档案编号登记表》用A4纸打印一份,加盖系(院)公章,负责人在首页公章处签字,一并将电子表格报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中心;

  2、档案袋书写要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黑色中性笔,字体要公正、字迹清晰;

  3、相关档案材料整理配档表见附件。未尽事宜另行通知。五、该办法由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3

  1。校长要做到“五清楚”:

  一是对每天迟到、早退、旷工(或旷课)的教师或学生的原因,去向必须清楚;

  二是对学校校舍、设备设施是否有安全隐患必须清楚;

  三是对学校师生食堂、校内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必须清楚;

  四是对校园周边不利于学生安全和健康的交通、摊点、等环境情况必须清楚;

  五是对学校制订的安全制度规章的落实情况必须清楚。

  ___分管安全副校长要做到“五落实”:

  一是对具有安全隐患的无帮旷课情况必须进行调查落实;

  二是对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交通安全行为调查落实;

  三是对食堂、周边小卖部的'食品的进货渠道和质量检验手续是否守备进行落实;

  四是对教师反馈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落实;

  五是对心理不健康、行为有异常的学生要及时调整和处理落实。

  3。值周、值日校级行政人员做到“五必查”:

  一是对师生缺岗情况每日必查:

  二是对课余、课间期间学生违纪易导致安全隐患的必查。如做危险游戏、追赶、打闹、手持凶器、危险物品等;

  三是对来往校外人员情况必查事由;

  四是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卫生情况必查;

  五是对学校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设施安全状况必查。

  ___班主任要做到“五做到”:

  一是每天坚持做到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

  二是对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做到了解原因、跟踪调查,家校互通,做好转化工作。

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4

  (一)学生档案内容

  学生毕业离校前,档案内容除了原有高中部分档案外还必须包括:

  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此表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字迹要清楚,用蓝黑墨水钢笔或碳素墨水笔填写各项内容;“毕业生鉴定”是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综合素质的评价,请辅导员认真填写,报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加盖公章。

  2、学士学位审批表。学生修完规定学分,经校学位评审委员会批准,获得专业学士学位。

  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除升本、升研、出国深造的毕业生外,其他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一律归入本人档案,作为身份变化的依据。

  4、学生卡片。由校学籍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本科或专科学籍证明。

  5、成绩单。由教务部门核准的学生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6、组织关系。正式党员的入党申请书、党校学员材料、积极分子材料等归入档案;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关系材料单独封存,单独转寄,待转正后归入档案统一管理。团员关系须将入团申请表归入档案。

  7、奖励材料。在校期间获得各种竞赛奖励、奖学金、助学金等材料。

  8、处分材料。在校期间因违纪行为而受到的处分。

  (二)学生档案管理

  1、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其档案由新生录取部门直接移交至辅导员;个别地区有新生自带档案入校情况,新生直接将档案交给辅导员,期间不允许学生本人接触到档案的内容,封口必须完整无损。

  2、大学期间,在校学生档案由辅导员直接管理,并负责将大学期间的`各种奖惩材料收集整理,归入档案。校内学籍变动时,学生档案直接在辅导员之间进行转交。

  3、学生毕业离校,毕业生档案由辅导员负责按学生档案内容的要求进行组档,检查完整无误后统一移交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毕业生就业去向以机要方式转出,或者根据毕业生申请实施档案代管。原则上,毕业生档案不得交由本人自带,绝不允许毕业生个人长期保存档案。

  4、中途转学、退学等学籍变动的学生档案,由辅导员转至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备案,再以机要形式转出。退学的学生档案直接转至生源地档案主管部门。

  5、学生因升学、公务员考录等需提前调阅档案的,学生可持调档函通知辅导员进行调阅。如档案需要提前转出调阅,需由辅导员将学生档案转交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后,以机要方式转出。辅导员不得直接将学生档案交给学生个人寄发或携带。大学毕业时的档案材料可由辅导员重新建档,形成原始档案的补充档案。毕业离校时,补充档案由辅导员移交至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以机要方式转至录取学校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再与原始档案合并存档。

  6、毕业生离校前已签约就业的,辅导员统一移交档案,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按期转至用人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为保证转寄按时到达,毕业生本人要负责填写档案转寄的地址和接收单位,辅导员和就业部门负责核查。

  7、毕业生离校前未签约就业的,即可自愿申请档案转回生源地档案主管部门,也可向学校就业部门申请档案留校代管。学校档案代管时限最多2年,期满以机要方式转回生源地档案主管部门。

  8、学生档案是学生成长轨迹的真实记载,其管理和转接是非常严肃的事情。档案外转必须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备案,规范密封,并以机要方式转出,其它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置。

  9、毕业生暂留学校档案,在离校后2年内,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档案调档和状态查询业务。如遇不确定因素出现档案丢失,经核实可予以补办,补办内容仅限大学期间档案。

  10、未尽事宜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毕业生档案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加强毕业生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毕业生档案实行学院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以便有效地开发利用。

  第三条 各单位对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明确人员,落实责任。

  第二章 毕业生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

  第四条 各系在做好档案日常管理的基础上,于每年6月下旬组织专人认真清理本系应届毕业生档案,严格按照材料清单整理归档,仔细核对档案材料,避免错漏现象发生。

  第五条 归档范围:入学档案材料(高中、高考或专升本材料);组织材料(党、团组织材料);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学习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奖惩材料、体检材料等。

  第六条 缺、损档案要及时向系领导汇报,查明原因,尽快处理,并报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

  第三章 毕业生档案的交接和转递

  第七条 各系应按照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总体部署,将整理好的毕业生档案封口后于7月初送交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并附《档案交接表》(一式两份),有特殊情况的档案应另附说明材料。

  第八条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档案管理人员接收各学院毕业生档案时,应对所送档案认真核查,经确认无误后,交接双方在《档案交接表》上签字,并将《档案交接表》存档造册备查。

  第九条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档案管理人员对各系送交档案及时进行分类整理,在规定时间内将毕业生档案转递至毕业生派遣单位;特殊情况如毕业生就业单位人事部门专人索取、毕业生升学等,在查验单位调档信函及来人证件后,方可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第十条 毕业生档案转递情况,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档案管理人员应填写《毕业生档案调出登记表》,要将存根和有收件人签字的《毕业生档案调出登记表》分类存档,以备核查。

  第四章 毕业生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 暂时保存在学校的毕业生档案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学校要设置专用的毕业生档案室,配备专用的档案柜。

  第十二条 档案室及档案柜要整洁卫生,并具有防盗、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和防高温等功能。

  第十三条 档案室严禁吸烟,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对档案管理不利的其它物品。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库藏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和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有特殊情况要随时向处领导汇报,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章 毕业生档案的利用

  第十五条 毕业生档案作为机要文件保存,原则上不对外查阅、不外借。

  第十六条 如用人单位需调阅毕业生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同意、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后,方可调阅。

  第十七条 毕业生档案集中转递结束后,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应将转递信息及时上网。每年8月15日以后,毕业生可登录学校就业信息网或电话查询档案去向及转递时间等信息。年底前,毕业生务必到档案接收单位查询接收情况,如有问题及时与学校联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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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维护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学校学生档案管理服务体系,有效地建立、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保障学生正当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反映学生个人学习经历、思想品德、专业技能、身体状况、诚信状况、家庭政治及经济状况的个人档案材料。学生档案是学校考察、培养、教育学生过程中形成的第一手资料,是党和国家选拔录用人才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选拔、录用人才服务的一项常规性基础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专业层次在校大学生。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原则及其职责

  第四条全体在校大学生档案由学务部档案管理中心集中负责管理。

  第五条学生档案管理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规范性原则,实行归口负责和集中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学务部学生档案管理职责:

  (一)接收、鉴别和整理学生档案材料;

  (二)办理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

  (三)办理学生档案的转递,为有关部门提供学生情况;

  (四)做好学生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工作;

  (五)制定和完善学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学生档案分析统计工作;

  (六)办理其它有关学生档案事项。

  第七条院系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教务部、各院系要及时向学务部提交新生数据,以便对学生档案进行接收、核对、编号和保存;

  (二)各院系及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要求做好新生档案、平时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三)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毕业生档案管理及转递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与保护

  第八条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要求,对于学生档案应严密、科学地保管,严防档案的毁损、失散和泄密。

  第九条做好档案室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等工作

  (一)学生档案要用铁皮档案柜存放,要有防火、防潮、防高温、防盗、防光、防鼠等设施。上述安全设施定期检查。

  (二)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和室内适宜的温、湿度(温度要控制在摄氏14度—24度,相对湿度___%)。

  第十条学生档案管理实行登记审批制度、统计制度和定期核对制度。

  (一)学生档案接收、查阅、存档、转递严格实行登记审批。

  (二)学务部对学生档案进行详细统计分析工作

  (三)每学年新生入学一月后对档案行进详细核对,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第四章归档材料范围及要求

  第十一条归档材料分类及内容

  (一)招生材料:教务部提供的招生录取材料(包括高中学籍材料,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学年鉴定表、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检表等);

  (二)学习材料:教务部提供的主修、选修、辅修等各科类成绩单;

  (三)学籍材料:教务部提供的休学、退学、转学、转专业、出国、死亡等材料证明;

  (四)毕业材料:各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实习鉴定表、学年鉴定表、毕业生登记表、学生体检表、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各类材料;

  (五)奖励材料:各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材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专项奖学金等评审证明材料如《奖励审批表》);

  (六)处分材料:学务部提供的学生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触犯国家法律等形成的各类处分材料;

  (七)贷款材料:学务部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八)组织材料:党务办公室和校团委提供的学生在校期间党团材料;

  (九)更正材料:相关部门提供的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十)可供组织参考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档案材料的归档要求

  (一)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必须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二)归档的材料,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必须有组织盖章,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如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分决定或意见、组织鉴定等)应有本人的签字,特殊情况下,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可由组织注明。

  (三)档案材料须用纸张为十六开型(长260毫米,宽184毫米)或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的公文用纸,填写时只能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纯蓝墨水书写。

  (四)归档材料应是原件,特殊情况存入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保管单位,并加盖公章。

  (五)归档材料必须注明学生姓名及学号,并按照学号的顺序先后排放。

  (六)学务部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学生档案材料,有责任和权力对归档单位提出要求,予以改正后再归档。

  (七)各类材料须经学务部审批登记后方可归档。

  第五章档案材料移交和档案的归档时间

  第十三条入学新生档案均由各院系在开学后一个月内收集齐全,编学号并形成《新生档案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按要求向学务部提交登记存档。

  第十四条学生取得各类奖惩的原始材料及《休、复、转学、转专业证明》,应在形成文件下发后的一周内归档。

  第十五条学生校期间形成的各类学生人事档案材料,根据工作完成并已形成材料的情况,随时登记归档,以保证档案材料的完整。

  第六章档案的利用

  第十六条查阅和借用档案,应遵守的规定和原则:

  (一)各院系只能查阅本院系的学生档案。查阅学生档案应出具介绍信,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经学务部审批同意方可查阅;外单位人员(用人单位或特殊情况)需要查阅学生档案的,须持本单位介绍信、学院介绍信和有关身份证明,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查阅。在查阅学生档案时,档案管理员必须在场。

  (二)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的内容,确因工作需要利用档案材料取证的,须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方可复制拍摄。

  (三)学生档案,一般不得借出。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借出档案使用时,须说明理由,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借出手续。借出时双方要审核档案中的材料,并签字确认。借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___天(含休息日);借出档案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四)查借阅学生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拆卸、涂改、圈划、批注、抽取和撤换档案材料。

  (五)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六)依据档案材料中所记载事实,向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时,不得出具有评论性意见的文字。

  (七)所有档案的查阅和借用必须进行详细的登记记录,严格审核查阅、借用者资质及审批手续。

  第七章档案的转递

  第十七条学生毕业(结业、肄业)、转学、退学、出国或死亡等学籍变动发生后,应当及时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学生档案在校外转递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专用档案袋,经严格密封后通过机要邮局寄送、转递,必要时可派专人送取,不得以普通函件邮寄或交由本人自带。

  第十八条在校内跨专业、跨院系转学的学生,学籍管理部门应当在学生学籍变更后,及时将学生学籍变更通知书送达有关院系;有关院系在接到学生学籍变更通知书后,应及时开具证明来学务部重新编号整理存档。

  第十九条转到其他学校学习的学生,有关院系应当在接到学生转学通知后及时开具证明,在学务部办理学生档案转递,填写《档案转递单》,按规定寄发或送交。通过机要邮局寄发的,自寄发之日起___个月未收到回执者,学务部应与档案接收单位联系,加以确认。

  第二十条由其他学校转入我校的学生,有关院系在收到学生档案后要认真检查验收,经核对无误后及时将回执寄回对方,并持相关证明前来学务部存档。

  第二十一条毕业生档案的转递工作,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申请自费出国或主动申请退学的学生,其档案由学校征求学生本人意见后,按规定寄送至有关单位代管。

  第二十三条受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其档案由学校寄送至学生家庭所在地人事部门管理。

  第二十四条当年未报到入学的本科生新生,其档案由学校转回生源所在地招生部门。

  第二十五条因故失踪、死亡的学生,或因学生出国等其他原因导致档案无法转递而滞留的,为其保管档案两年,两年后转寄回学生生源所在地。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档案管理员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有关学生档案内容,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对伪造、涂改、销毁档案材料和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直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与现实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为准。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未明确规定且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主管校领导批复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务部所有。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7

  一、工作制度

  1、坚持“三育人”的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依法治校。

  2、严肃工作纪律,教师必须在上课之前提前到校。教师请假须经批准后,才能离开岗位。

  3、严谨工作作风,全体教师必须要为人师表,事事成为学生的表率。要做到衣着整洁,仪态端正,谈吐文明。上班不穿拖鞋,不烫金发,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坐着授课。上课或教师会议期间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要设置为会议模式等状态。全体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的集会、两操等各项集体活动。

  4、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坚持做好继续教育、终身学习,提升自身的政治、业务水平,积极主动地参加各项教研活动。每个教师都必须无条件地完成学校布置及领导安排、分配的每一项任务。

  5、成立以校长为首的管理班子,明确分工,分工协作,负责学校各项管理事务,协调师生关系;勤奋务实,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努力营造团结进取务实求新的校园文化环境。

  6、保持办公室的安静、整洁。在办公时间内,不得在办公室闲谈;不得在办公室打瞌睡;不得在办公室内办私事。办公桌面的书、簿、用具要放置整齐、洁净。

  7、严格财经制度,一切单据报销须经校长签名才能生效。有关人员需购教学用品、办公用品或开支其它活动经费,需事先请示,经校长批准才能实施。财会人员要做好收支结报工作。教师加班每天可付20~___元加班费。

  8、尽忠职守,严守学校的机密,凡是不适宜外传的内部机密,不得随意外传。

  二、安全保卫制度

  1、树立全员护卫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

  2、建立学校安全责任工作小组,做到人员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班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科任教师是班级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人。

  3、抓好门卫制度和假日值班制度,外来人员进入校门要审查,学校财物不得带出学校,上课时间学生未经老师同意不得出校门口。否则后果自负。4、平时抓“五防”,冬季抓“冬防”,节日抓“重点防”,消灭苗头性事故。

  5、学校定期开展防风、放盗、防水、防火、防毒等安全教育。

  6、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及时处理偶发事件并负全责。

  7、搞好校群关系,防止不必要矛盾。

  8、学生放学时,做好护路队工作,保证学生安全。各路队设立“安全员”,负责本路队的纪律,建立学期末评选“优秀安全员”的制度。9、恶劣天气和特殊情况下,要采取特别保安措施。

  10、值日(周)老师每天必须在校园内巡视,并在站队时进行安全教育。

  三、学习制度

  1、经常性的学习是提高教师政治、业务水平的必要保证。

  2、每周一中午集中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并进行记录。

  3、教导处要安排专门时间、专门内容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学习和校本培训。

  4、学校鼓励教师进行业务进修和成人自学。

  5、学校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四、教学流程管理制度

  1、自觉按照教学活动的五大环节组织教学。做好备课、上课、作业与辅导、评价考核、活动实践、教学研讨等方面工作,并进行创新性发展。

  2、每学期初要认真制定各学科教学计划,并交教导处审查后实施。

  3、教导处每月抽查一次教学情况,校内公布。

  4、每学期末集中检查教学情况,将结果计入教师业务档案。

  5、学校成立学科教研组,定期开展活动,使教学活动科学化、规范化。

  五、财务制度

  1、遵守国家和上级机关的财经政策和纪律。

  2、节约开支,杜绝浪费,充分用好每一分钱。

  3、学校成立理财小组,负责学校财务结算、审核,并将财务状况在校内公开。

  4、统收统支,校长一支笔审批,杜绝多头收费与乱收费。

  5、建立完整的帐目,妥善保管财务资料。

  6、学校以每学期为一会计周期,期末及时结清帐目。

  7、每学期初认真预算,非特殊情况不得突破。

  8、为了利于学校的`发展,五百元以下开支由校长自行决定,五百元至一千元开支由班子成员讨论表决,一千元以上开支由学校讨论通过后实施、

  六、家访制度

  1、为了加强团结教师和家长的联系,共同教育好学生,班主任和任科教师每学期至少对每个学生的家庭进行一次访问。

  2、家庭访问有困难的,也可进行电话或由学生带信请家长面谈,或建立联系薄。

  3、和家长联系,其目的是为了使学生在校在家在社会的表现彼此了解,共同掌握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与诱导,因此应避免告状式或责怪家长的方式,以免引起家长和学生的反感。

  4、每次和家长联系后,应把联系的情况记录在班主任工作日记上。

  七、考勤制度

  1、学校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关精神对全体教师考勤。

  2、安排专人逐日登记,月底(年终)小计,与年终(学年)考核挂钩。

  3、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旷课。

  4、学校设出勤奖,与考勤结果挂钩,按月发放。

  5、有事须请假,到考勤人员处登记。

  八、后勤制度

  1、学校安排专人管理后勤工作。

  2、保持食堂清洁,夏春季每周消毒一次,秋冬每二周消毒一次。

  3、食堂专门设帐,由工友和后勤人员见证后交理财小组结算。

  九、教师一日工作常规

  1、上班:准时到岗,做好教学准备。考勤人员做好考勤登记,值日(周)老师在校园内巡视,班主任在本班巡视,少先队大队部检查卫生。

  2、晨会:班主任按时到达本班开展工作。周一晨会举行升旗仪式,由少先队大队部主持,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到场指导。

  3、上课:严格按照课堂常规组织教学。

  4、课间操:班主任、科任老师督促本班学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并整理好队行,维持好纪律。少先队辅导员放音乐,值日(周)老师现场指导。

  5、午餐:值日(周)老师维持午餐纪律。

  6、眼保健操:少先队辅导员发出口令,各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到本班巡视。

  7、课外活动:由本班语数老师到场处理有关事宜。

  8、放学: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督促本班学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站好路队,值日(周)老师整队并进行安全纪律教育,送队老师将路队护送至指定地点。

  十、学生一日常规

  1、上学:上学前收拾好书本、文具,不丢三落四;路上不玩耍,遵守交通规则,不迟到,不旷课;少先队员必须佩戴好红领巾。

  2、到校后:积极参加值日,注意环境卫生,不吃零食,不乱扔纸屑;不追逐嬉闹,不做有危险的游戏。

  3、晨会:自觉遵守纪律,认真看书学习;少先队大队长检查评比各班卫生;每周一进行规范化升旗仪式。

  4、上课:自觉遵守课堂常规。

  5、课间:只能进行有益身心的活动,不许打闹。做课间操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做到快静齐,规范认真不随意;做眼保健操时,在教室内按口令认真进行。

  6、午餐:讲秩序,不奔跑,不插队,不拥挤,不糟蹋饭菜,节约用水。

  7、课外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种活动,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8、放学:到指定地点站好路队,做到快静齐;放学后不在校逗留;路上不玩水、不玩火、不扒车,安全牢记心中;回家后认真完成作业并温习功课。

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8

  一、档案的接收

  1、永州生源毕业生,暂没有工作单位的,学校可以将档案转入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

  2、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不接收学生个人(或委托他人)自带或邮寄的档案。

  3、转往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档案要求严装严密,封条完整,没有损坏。

  二、档案的查阅

  1、毕业生档案可向永州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查询。

  2、查看档案材料,要求查阅的单位应派人事干部带上单位所开具的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它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查阅。()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材料。

  三、档案的转递

  1、档案可由接收档案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人、或本人来领取档案。取档时需带上档案接收单位所开具的调档函及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2、档案所有人亦可委托他人来领取。委托人取档时需带上档案所有人书写的.委托书、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档案所有人的有效身份原件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3、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不负责毕业生档案邮寄。特殊情况下,需要邮寄档案,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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