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时间:2024-02-05 18:26:12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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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车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1

  1、为加强公共机构车辆节油管理工作,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减排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加强节气宣传。科室要加强对节约用气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运用各种形式开展节约燃气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科学使用燃气,自觉节约燃气。

  3、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张贴节气标识,设置温馨提示,公布维修电话。

  4、工作人员都应履行节约用气义务。科室要加强节约用气巡视检查,对发现浪费气资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未及时整改的,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通报批评。

  5、加强公务车辆油耗登计统计管理,建立统一台账。统计台账登记要全面、准确、及时,数据要与实际发生的原始凭证相符,不得造假虚填。设置车辆行驶登记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登记表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录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等。建立公务车辆单车月行驶公里、百公里油耗、维修费用及用油情况台账,每月定期张榜公布。

  6、加强油耗统计分析。落实人员负责季度及年度车辆油耗统计汇总、分析报告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统计分析报告。

  7、公务车辆严格实行定点加油制度,认真落实“一车一卡”定点定车加油规定。

  8、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汽车报废标准规定。对油耗高、车况差、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予以淘汰,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及时报废。

  9、加快节能与新能源车辆及节能设备的推广使用。公务用车应优先选购排气量小、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的车辆。

  10、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严格执行车辆统一派遣规定,提高使用效率。能合车同行的,不分乘多辆车;能用小轿车的,不用旅行车;严格控制长途用车,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不派公务车辆。节假日除特殊公务活动使用的车辆外,其余公务车辆应集中封存。严禁公车私用、公油私加,坚决堵塞管理漏洞。对违反规定的要认真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查处。

  11、教育、督促驾驶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判断和处理汽车行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倡导经济车速,严禁超速行驶,在确保行车安全的情况下,最大程度降低油耗。公务车辆要避免长时间搭载不必要的重物,不超载行驶。尽量减少公务车辆空调使用量,正确使用节能模式,降低油耗。公务人员在离车参加公务活动时,驾驶人员应将车辆熄火待命,避免停车开启空调等待。

  12、定期维修保养车辆。及时更换空气滤芯、汽油滤芯、润滑油,定期清除燃烧室积炭,保持轮胎气压正常,车辆良好技术状况。

  13、定期开展车辆节油知识讲座,开展车辆维护保养、节油驾驶等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驾驶人员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驾驶技能。

  14、运用各种形式开展节约用油宣传教育,提高节约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节油自觉性。

  15、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每周少开一天车的规定。每年公共机构“能源紧缺体验日”和“世界无车日”,除特殊公务车及重要公务活动外,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应停用公务车,倡导停用私家车,选择公交车、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16、加强监督检查,开展评比活动。我院节能办公室结合绩效考核,对车辆节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年度车辆节油目标完成。对在节油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对车辆油耗严重超标、运行费用严重超支的单位、个人通报批评。

  17、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2

  为使我院车辆管理更加规范化、合理化、统一化,本着“节约开支,合理使用,减少漏洞,杜绝事故”的原则,合理进行调配和使用,保证每部车辆在医院的行政和医疗工作中充分发挥服务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

  1、医院各种公务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派车本着“先急后缓、保障重点”的原则,车辆使用范围包括: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因公外出用车、各种会议用车、医院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用车、请专家会诊用车以及经院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

  2、120救护车由急诊科负责调度,救护车主要用于120急症救护使用,未经请示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120”值班车辆用途。确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用途的,由急诊科书面向分管院长请示经同意后方可改变,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其原用途、外出医疗急救用车,由医务科请示分管领导后调配,医务科安排出车后报院办公室备案。

  3、院领导黄州区内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合理派遣;黄州区以外办公用车,须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医院各职能科室使用车辆,需提前一天到院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并写明用车时间、地点、事由经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院办公室统筹安排,并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通知出车司机;超出黄州区范围的,必须由院长批准。凡事先未填申请单的部门,用车不予保障,使用车辆时应按派车单批准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指使驾驶员更改行车路线。

  4、医院所有职工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和院长批准后,院办公室给予安排。

  5、司机必须凭派车单出车,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车,否则发生交通意外,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医院所有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车辆钥匙统一由医院办公室保管。非经分管领导和院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值班车辆钥匙由值班司机保管)。

  7、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务车辆参加婚丧嫁娶等活动;严禁驾驶员在非工作日、非执行公务擅自动用公务车辆。凡公车私用造成违章及交通事故,由责任人承担后果并赔偿经济损失。

  8、司机每次出车回院后,要及时告知院办公室,以便办公室掌握车辆情况,合理调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通知院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9、医院车辆专职司机,负责车辆的`保管和维护,每次出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擦拭,并要定期进行检修、保养,以保证安全行驶。

  10、救护车内的急救设备和物品必须保持完善,不得随意挪用。救护车司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适应抢救需要,不得无故脱岗,保证随叫随到。

  11、司机驾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戴齐全,不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凡因自身原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处罚,所有后果及费用由驾车司机本人负责。

  12、院办公室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所有车辆有关证件的年检及保险资料统一由院办公室保管,并负责安排

  13、医院车辆一般情况不予外借,上级部门或相关单位因工作原因,确需借用车辆的,必须经院长同意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借用。

  二、车辆油料及维修管理

  1、机动车辆的维修实行分级管理,机动车辆有故障后,驾驶员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确需维修的由办公室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办理。

  2、实行车辆百公里耗油标准,超出部分由司机负责。车辆用油由办公室出具加油单到定点加油站加油。用车加油做详细登记。外出在外加油由办公室签字后,报请院长审批,方可入库报销。

  3、车辆需要维修时,由办公室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核准后方能进行,重大检修项目须经院长审批同意。路途中遇特殊情况需就近修理的,事后要及时按照上述程序补办手续。

  4、车辆维修必须在医院定点修理厂维修,维修车辆时,办公室书面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并注明维修部件、费用及时间等后,方可保养或维修。

  5、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5000元/次以下,由分管领导核准,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5000——10000元/次的,由院长核准。

  三、司机管理

  1、实行车辆出勤登记制度,司机每次出车均需将出车事由、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耗油数登记清楚,备查。

  2、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接通知后保证按时出车,保持车容整洁卫生,定期进行车辆的检修、保养,保证车辆安全行驶。

  3、司机擅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和责任事故,所需费用等均由本人承担,并追究责任,造成后果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执行医院各项管理规定,禁止酒后开车,严禁车辆交给他人驾驶,驾驶员出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交警部门处以违章罚款时,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全部罚款费用。

  5、车辆保养费、维修费、停车费、过路费、油料费等凭票据和出车登记及派车单报销。

  6、无论值班、休息手机应保持24小时通畅,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

  7、实行交接班制度,保持车辆状况处于良好状态(急救物品、油、担架等),不得带“病”出车。

  8、本规定自二o一四年月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规范公务用车行为,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车辆使用管理

  第一条医院公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第二条车辆主要用于全院医疗及行政活动。

  第三条车辆调度坚持先急后缓、先主后次的原则,统筹安排。

  第四条院领导和科室公务用车,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

  第五条所有用车实行外出派车单制度,一事一单,按单出车。因紧急情况未及时签发《派车单》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驾驶员应于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

  第六条申请用车、派车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在市区内公务用车,使用方提出申请,由办公室主任批准派出车辆。

  (二)车辆离开市区的(去往外县市),须报经院长批准。

  (三)办公室对派出的车辆进行登记,在每月末将车辆派出情况统计表报院长。

  第二章车辆安全管理

  第七条驾驶员要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端正服务态度,服从工作安排,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串岗、离岗,增强保密观念,不得传播散布工作秘密。

  第八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行驶,严禁酒后驾车、醉酒驾车,严禁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

  第三章车辆燃油费管理

  第九条车辆加油实行登记月报制度。每次加油时驾驶员必须在《登记本》上注明日期、当前里程数、车号、加油数量、金额及驾驶员姓名,另外分别注明本车上月5日和当月4日的行驶里程数,并将登记情况于每月5日报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上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条财务科每月根据燃油购置、使用情况核算单车百公里油耗,每月报办公室主任一次。

  第四章车辆保养维修管理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做好车辆保养维修,保持车况良好,确保按时出车。

  第十二条车辆维修保养实行申请审批制度。申请维修保养车辆应填写《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并附修理厂出具的维修保养明细单(包括维修保养项目名称、零件生产厂家、价格等),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报院长批准后方可维修。外出车辆发生故障,或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回本地修理,驾驶员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车辆修理完毕,驾驶员应将更换下来的旧件带回交办公室核实。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验车,并在车辆保险到期前提前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第五章车辆责任划分

  第十四条驾驶员未经批准擅自动用医院车辆的,一经发现对其提出批评;情节严重的,停车检查;造成交通事故的,予以待岗处理,由其自行承担保险公司赔偿款之外的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驾驶员违章驾驶、违章停车、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的,一经发现予以停车检查及相应处罚。被交管部门处罚或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对违反管理规定造成车辆丢失、毁损、人员伤亡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七条医院车辆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迟报、错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停车检查、经济处罚或待岗的处分。

  第十八条驾驶员休班,应提前上报办公室,并与休班前一天下班之前把车钥匙交到办公室,以便办公室做好相应安排。

  第十九条每天下班后,在没有医院没有安排任务的情况下,统一把车放到医院停车处。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邹城千泉医院

  xx年xx月xx日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4

  一、救护车只供接送病人或接送医疗队、医务人员出诊等使用。保证车况良好,处于应急状态,随叫随出车。不得任意私自出车供私人使用,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

  二、车辆由院办公室管理。救护车由120急救中心统一调度,任何车辆出车要有派车人员签字,无派车通知,不得私自出车。出车必须携带三证,三证不得转借。

  三、建立车辆出勤登记制度,每次出车均应将出车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耗油量登记清楚。

  四、保证行车安全,不得酒后驾车、违章驾车,不准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不带故障行车。

  五、保持车库清洁整齐,车辆不乱停乱放。

  六、经常保养维修车辆,爱护机件,注意节约用油。

  七、车费收入应开具发票,将款项及时交财务科并收取收据。

  八、每季度总结一次,其内容包括行车次数、里程、耗油量、安全行驶情况、经济收支情况及行车状况。

  九、车辆修理,一般情况下应报告小车班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5

  1、驾驶员凭派车通知单及其要求的时间、地点出车。无派车通知单司机不得私自开车。非办公时间由院行政总值班人员直接派车。保证业务及行政用车。

  2、车辆除公用外,私人用车一般不予安排。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并按规定办理。

  3、车辆平时停放在车位内,驾驶员应随时做好车辆的检修、清洁、保养和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证车辆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4、建立车辆出勤登记制度驾驶员应作好行车日志,出车均应将出车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耗油数登记清楚。

  5、救护车外出救护应按标准里程及医院的有关规定收费。

  6、驾驶员要坚守工作岗位,通讯工具要保持畅通。接通知后10分钟内车辆到位,有事离开时应向主管科室或值班人员说明去向。

  7、车辆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向主管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填报《车辆维修申请单》(包括故障部位或部件、预计维修经费、维修天数等),经核实同意(20xx元以内的维修由主管科室负责人审定,20xx元以上的维修由分管院长审定,万元以上的维修由院领导集体审定)后,送指定地点维修。

  8、车辆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车辆档案,包括购车论证书、购车验收记录,随车技术资料、随车工具配件清单、车辆维修记录、车辆逐月里程统计、车辆油耗记录、车辆保险、索赔、检审、违章、上户、转移、变价处理、报废等资料,做到一车一档,资料完整。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6

  一、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同时遵守医院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应爱惜所驾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三、驾驶员应定期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四、每天上班交接班时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半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五、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六、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必须把车辆停在车库内。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关好车门、车窗,防止车辆被盗。

  七、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八、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

  九、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如因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得开英雄车、赌气车、霸王车和乱用警报器。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报告120指挥中心,同时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十一、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单位不予报销,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驾驶员承担责任和后果。

  十二、120指挥中心派车出诊时,要准时出车,不得延误,出车后按要求规范操作救护车车载终端。

  十三、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值班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离开急救大楼。上班期间严禁饮酒、打牌等娱乐。

  十四、驾驶员对120指挥中心的调度及科室领导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十五、驾驶员出诊时应密切配合急救医师完成急救任务,根据病人病情及急救医师意见确定行驶速度及转送医院,向急救医师提出转送中合理化建议时应注意方式和场合,避免引起纠纷。

  十六、驾驶员上班时要着装整齐,按规定穿工作服,佩带工作牌。

  十七、任何时候,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领导或120指挥中心有关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通讯联系不上的,给予当月绩效扣分处罚。

  十八、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7

  一、各种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

  二、未经批准司机不得私自出车。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由肇事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救护车司机由急诊科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适应抢救危重病员的'需要,工作用车实行听班制度,不得无故离岗,随叫随到。

  四、本院职工私人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用车者,要经院领导批准并按规定交纳车费。

  五、加强车辆保管和维护,及时擦拭、检修、保养和做必要的消毒、以保证使用。救护车内的抢救装备必须保持完善,不得随意挪用。

  六、注意节约用油。领油料必须以派车单里程进行计算,严防浪费。

  七、车辆行驶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严禁违章开车。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8

  1、救护车专供抢救运送病员使用,不得调作他用。车辆除公用外,私人一律禁止使用。特殊需要使用,须经领导批准。

  2、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救护车由医务科调度,运输车辆由总务科掌握使用,无派车通知,司机不得私自开车。夜间遇有特殊情况须紧急出车,可由院总值班人员直接派车。保证会诊用车。

  3、车辆平时停放车房内,做好检修、清拭保养和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证使用。

  4、要建立车辆出勤登记制度,每次出车均应将出车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耗油数登记清楚。

  5、车辆行驶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载、超速,做到安全行车,节约用油。

  6、救护车外出救护应按标准里程由司机统一收费,回院后及时将现款上交财务部门。

  7、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接通知后立即开车,有事离开时应向值班人员说明去向。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9

  1、驾驶员凭派车通知单及其要求的时间、地点出车。无派车通知单司机不得私自开车。非办公时间由院行政总值班人员直接派车。保证业务及行政用车。

  2、车辆除公用外,私人用车一般不予安排。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并按规定办理。

  3、车辆平时停放在车位内,驾驶员应随时做好车辆的检修、清洁、保养和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证车辆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4、建立车辆出勤登记制度驾驶员应作好行车日志,出车均应将出车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耗油数登记清楚。

  5、救护车外出救护应按标准里程及医院的有关规定收费。

  6、驾驶员要坚守工作岗位,通讯工具要保持畅通。接通知后10分钟内车辆到位,有事离开时应向主管科室或值班人员说明去向。

  7、车辆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向主管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填报《车辆维修申请单》(包括故障部位或部件、预计维修经费、维修天数等),经核实同意(元以内的维修由主管科室负责人审定,xx元以上的维修由分管院长审定,万元以上的维修由院领导集体审定)后,送指定地点维修。

  8、车辆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车辆档案,包括购车论证书、购车验收记录,随车技术资料、随车工具配件清单、车辆维修记录、车辆逐月里程统计、车辆油耗记录、车辆保险、索赔、检审、违章、上户、转移、变价处理、报废等资料,做到一车一档,资料完整。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10

  一、医院车辆由综合办统一管理,医疗救护用车由综合办统一排班,经医务科、总值班安排,由“120”通知出车;行政用车由综合办调度。无派车通知,司机不得私自开车。

  二、车辆使用范围

  1、医疗用车

  (1)120救护用车;

  (2)允许情况下,可以安排运送病人回家(本县境内)。

  2、行政用车:

  (1)领导行政工作用车;

  (2)义诊、下乡帮扶及无偿献血用车;

  (3)接送医院邀请的上级会诊医生;

  (4)行政事务用车;

  三、救护车专供抢救接送病员使用,不得调作他用。行政用车需提前一天到综合办开具“用车申请单”,综合办根据轻重缓急下达派车任务。

  四、家属要求运送尸体,作为特需服务,适当增收服务费用。

  五、遇突发性事件,不论医疗或行政车辆都统一服从调度;

  六、车辆平时停放在车库内,做好检修、清洁保养和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证使用。

  七、建立车辆出勤登记制度,每次出车均应将出车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耗油数登记清楚。

  八、车辆行驶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载、超速,做到安全行车,节约用油。

  九、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接通知后立即开车,有事离开时应向值班人员说明去向,手机应24小时开通。

  十、救护车外出救护应按标准里程由收费处统一收费,司机监督收费。

  十一、私事原则上不派车。特殊需要使用,必须经院长批准,实行收费服务。科室活动不安排用车。

  十二、催费用车由财务科科长提出申请,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适当安排。用车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11

  (一)性质:

  救护车专供抢救、运送病员使用,不得调作它用;小轿车为公务用车,其它机动车辆为后勤业务用车,私人一律禁止使用。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时,必须说明事由,经医院领导批准,司机不得私自出车。

  (二)调度:

  救护车由医务科长调度,小轿车由院长统一调度,其它机动车辆由总务科长调度,夜间需紧急出车时,由医院总值班直接调度。

  (三)登记:

  救护车及机动车辆要建立严格的.出勤登记制度,救护车由医务科负责登记,其它车辆由总务科负责登记。每次也车均应将出车地点、出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往返公里数等记录清楚。

  (四)维修:

  车辆若需维修时,必须由司机写出计划,注明故障原因,维修部位及维修所需大致费用金额等,报院长审批,由院长指派财务及总务人员各一名,陪同司机共同联系维修点维修,报销维修费时必须由上述人员共同签字方可视为有效。出车途中突发故障需维修时,应征得院长同意,私自维修费用医院不予报销。

  (五)保养:

  司机要爱护车辆,平时应将车辆停放在车库内,做好检修、清洗、擦拭及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六)管理:

  司机统一由总务科管理,接通知需要出车时,应向总务科长或总值班说明去向。

  (七)注意事项:

  1、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外出,接到出车通知后要立即出车。

  2、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行车,节约用油,不得超载,不得私自出车,对违章驾驶造成的车辆及他人生命财产损失,要按比例赔偿,私自出车一次罚50元,另按出车时间扣缴车费。

  3、爱护公物,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4、救护车司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出车。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12

  第一人民医院“120”车辆管理制度为加强救护车的使用管理,保障医疗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生命绿色通道畅通,依据xx市人民医院亳医办[20xx]4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管理“120”车辆接受院办和院前急救科的`双重管理。“120”的使用由院前急救科负责安排,维修保养审批与监管由院办负责。

  1、救护车是我院承担全市医疗救援任务的专用车,以保障广大患者紧急医疗救援需要为准则,实行24小时多班值班制,在保证安全的同时,迅速完成出车救护任务。

  2、救护车原则上不承担医疗救援工作以外的出车任务,特殊情况用车,须经领导同意并签发派车通知单,在不影响急救用车的情况下,由院前急救科负责人统一安排。救护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

  3、每天由医生、护士查看自己车上的物品、设施、药品是否齐全,能否正常使用。

  4、驾驶人员应履行职责,每天检查自己的车辆,看是否正常,是否需要维修,要保证车辆以良好的状态进行运转。“120车辆每车固定一名驾驶员,责任到人,不准私自调换车辆,车辆维修时,本车驾驶员必须在维修现场,不得安排该驾驶员出车(特殊情况除外)。

  5、在值班车辆出现故障或维修时,院前急救科主任、护士长可以随时调动休息车辆、人员进行顶班。

  6、护士长每月定期检查各车急救备用药品是否过期失效,急救设施是否齐全、功能是否完好,及时补充急救药品、物品。

  7、向院外车辆通报、泄露出车信息,与院外车辆勾结倒卖病人,为院外车辆提供服务,提供医院医疗物品等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照私收费论处。

  8、“120”工作人员无论值班与否均要24小时开通手机,紧急情况下,科主任、护士长、调度员可以调动所有“120”车辆和人员。

  9、调度员按顺序派车,驾驶员要服从调度员安排,休班时应将车钥匙交到调度室,车辆停在指定区域。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13

  一、用车范围

  1、接送患者。

  2、邀请院外人员讲学、会诊、检查指导工作。

  3、院领导用车。

  4、职能科室因公赴老城区外联系工作、开会或其他特殊情况可酌情派车。

  5、外事活动。

  6、离退休职工特殊情况用车。

  二、车辆的管理

  1、车辆实行定人定车,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属于第一种情况的向医务科申请派车,其它情况必须向院办申请。

  2、司机出车必须经派车通知或派车单,无派车通知均作为私自出车。八小时以内以派车单为准,按派车时间先后安排出车,如有冲突由办公室协调。八小时以外可以电话派车,第二天补填派车单。

  3、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驾驶员不得随意送修。二级保养、小修、更换易损的零配件,必修经鉴定,院办同意后到指定修理点修理。如车辆更换大件、大修、三保等1000元以上的`维修,司机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维修部位、费用,由办公室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维修。

  4、司机必须服从院办、医务科调度,准时定点出车,不能按规定出车影响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0元绩效工资。无故拒绝执行任务,每次扣50元。再次拒绝出车的,收缴车钥匙并进行相应处罚。

  5、下班后车辆停放在门诊住院大楼前,不得随意停放,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个人承担。医院正门口不宜停车,以免影响人员出入。

  6、未经批准的私自用车,每发现一次扣除绩效工资100元;发现三次以上私自用车,将在院内通报批评。私自出车所发生的事故、违章罚款等均有个人承担。损坏车辆视情况分别给予批评、罚款、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7、特殊情况下的出车,事后要向院办公室报告,否则均作为私自出车。

  8、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用车,违规造成的罚款不予报销。特殊情况下由院长批准报销。

  9、过路费、停车费、出车费当月报销。

  10、每次加油应当做好记录工作,内容应当包括加油所有涉及到的时间、加油量、费用、起止里程数等。加油情况一个月报一次到医院办公室。

  11、司机出车应做好出车记录。遵守司机工作纪律及用车管理规定,值班时间内八小时外不能离开赣州市区。非值班时间如需离开赣州市,需报告直接上级。

  12、车辆不使用时,备用钥匙交值班室或办公室保管。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使医院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使用的车辆(下简称“工作车辆”)以及公务车辆调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节省,统一规范车辆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医院及筹备处的工作车辆与公务车辆的管理。

  3、职责部门

  3.1医院车辆管理机构为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车辆调度、日常监督、维修保养等;

  3.2部门(科室)公务用车需由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车辆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3以上所称“车辆管理机构”下简称为“车管部门”。

  4、要求

  4.1驾驶员任职要求

  4.1.1必须具有与所驾车型符合的驾驶证;

  4.1.2本地实际驾龄五年以上;

  4.1.3身体健康。40周岁以下(已婚人员优先);

  4.1.4素质好,为人忠厚;

  4.1.5无烟、酒、赌嗜好;

  4.1.6入职时须签劳动协议和担保协议书。

  4.2工作车辆、公务车辆使用要求

  4.2.1医院高管人员工作车辆及其它公务车辆均配置专职驾驶员;

  4.2.2禁止任何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用车不使用专职驾驶员而擅自驾车的行为;

  4.2.3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因公用车,必须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2.4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的有关项目内容履行职责。超路线、超项目、超时间时,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并事后在审批手续上补充说明;

  4.2.5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

  4.2.6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统一由车管部门授权专职驾驶员保管。非经车管部门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或行驶证件。

  5、原则及程序

  5.1用车原则

  5.1.1工作车辆根据领导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内的公务情况,安排使用。当工作时间内无公务外出,医院因重要公务急需用车,而没有其他车辆可调配时,由车管部门负责人向工作车辆专用人报告后调配使用;

  5.1.2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内由车管部门统一安排、调配;

  5.1.3医院领导因公外出或办理紧急重大事项用车优先。多位领导同时提出用车时,原则上按职级从大到小依次安排;

  5.1.4任何部门、任何人员因公外出没有公务车使用而必须搭乘出租车时,需经车管部门主管许可后方可报销交通费用;

  5.1.5非工作时间用车、因私用车、外单位借用车辆,由总经理(或授权车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5.2用车程序

  5.2.1各部门工作时间及其它时间因公务用车,应提前两小时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报车管部门后,统一由车管部门负责人调配出车;

  5.2.2驾驶员按照批准的《公务用车申请单》有关项目严格执行出车任务。

  6、车辆管理

  6.1车管部门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

  6.2坚持对每日用车情况的管理,掌握车辆的里程、油耗、维修、整洁保养等事项;

  6.3坚持对定点停放车辆,定点加油、维修的检查、监督、管理,发现异常予以纠正或处理;

  6.4坚持日常教育、督促驾驶员安全驾驶车辆;

  6.5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5000元/次以上,由总经理核准;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10000元/次以上的,由执行董事(或呈报董事长)核准;

  6.6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马上报告车管部门负责人及上级主管,车管部门应积极办理有关事故事宜。

  7、罚责

  7.1不用驾驶员而擅自驾驶车辆,无论因公因私,无论任何职级,每发现(发生)一次,对当事人扣款100元;若发生交通事故,按事故所有费用扣罚当事人;若驾驶员同车同行而让他人驾驶的,驾驶员亦按本条规定处罚;

  7.2未办理出车手续而出车的,扣罚驾驶员100元/次;驾驶员擅自把车钥匙交他人驾驶的',按责任条款7.1处理;

  7.3非公务和非工作时间的私事用车,非经有权批准人同意而出车的,扣罚当事人100元/次。给与车辆钥匙者与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

  7.4酒后驾车或违章违规驾车,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驾驶员)1000元/次;发生交通事故由当事人(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7.5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扣罚驾驶员20元/次;车辆保养不善的,按造成损害程度由驾驶员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7.6对违反本规定第7条责任条款中的7.1、7.2、7.3、7.4任意一项,将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在医院或集团范围内给予处罚通报。发生交通事故时,同时解聘驾驶员。

  7.7以上责任扣款,在当月薪酬中兑现,举报人按扣款100%奖励(对举报人予以保密)。医院相关人员出现违反本规定未执行或难于执行处罚时,由总部人事行政部与财务部监督并强制执行。

  7.8驾驶员出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交警部门处以违章罚款时,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全部罚款费用。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15

  为使医院车辆管理更加规范、合理,本着“节约开支、合理使用、减少漏洞、杜绝事故”的原则,合理进行调配和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

  1、医院公务车辆由院办统一管理和调度,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派车本着“先急后缓、保障重点”的原则。车辆使用范围包括: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因公外出用车、各种会议用车、医院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用车、请专家会诊用车以及经院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

  2、救护车由急诊科负责调度,救护车主要用于急症救护使用,未经请示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救护车值班车辆用途。确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用途的,由急诊科书面向分管领导请示经同意后方可改变,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其原用途;外出医疗急救用车,由医务部请示分管领导后调配,医务部安排出车后报院办备案。

  3、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坚持预约登记、统一调派原则,车辆调度由院办指定专人负责派遣。实行一车一司机,一车一档制进行管理。

  4、使用科室需要先填写好派车、租车申请单,按流程签好字,交由办公室派车或租车。原则上三人及三人以上才派车或租车,特殊情况(人数未满三人、紧急工作等)需要派车,须报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未派车者的差旅费按照《医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享受车补人员,在城区四个办事处范围内不再安排公务车辆。

  5、坚持节能原则,尽量多拼车,无紧急情况原则上不派车。一般情况或者近距离路程原则上不派车,同方向行驶坚持车辆拼车制度。

  6、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下,业务用车坚持按照出车缘由及事项的轻重缓急原则来派车。驾驶员必须凭派车单出车,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车,否则发生交通意外,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7、医院所有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医院指定地点,车辆钥匙统一由院办保管。除值班车辆钥匙由值班司机保管外。

  8、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公务车辆参加婚丧嫁娶等活动;严禁驾驶员在非工作日、非执行公务擅自动用公务车辆。凡公车私用造成违章及交通事故,由责任人承担后果并赔偿经济损失。

  9、驾驶员每次出车回院后,要及时告知院办公室,以便办公室掌握车辆情况,合理调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通知院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10、医院车辆专职驾驶员,负责车辆的保管和维护,并要定期进行检修、保养,以保证安全行驶。

  11、救护车内的急救设备和物品必须保持完备,不得随意挪用。救护车驾驶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适应抢救需要,不得无故脱岗,保证随叫随到。

  12、院办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所有车辆有关证件的年检及保险资料统一由院办保管,并负责安排。

  13、医院车辆一般情况不予外借,上级部门或相关单位因工作原因,确需借用车辆的,必须经医院主要领导同意后院办公室方可安排借用。

  二、车辆油料及维修管理

  1、油卡实行一车一卡,统一由院办公室管理,根据实际用卡情况,每1—2个月由院办集中进行油卡充值,并及时做好油卡发票报销。

  2、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一车一卡,由车辆负责驾驶员和院办指派的一名工作人员一起前往油站加油,需登记加油量、加油时间、车辆公里数并双签字,特殊情况经院办主任或分管领导同意后才可现金加油,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由院办公室统计每辆车的百公里油耗。

  3、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小故障由驾驶员检查确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x元内院办公室主任审批,x元以上主管领导审批。x元以上的维修项目,要经院领导班子会讨论通过。所有维修不得出现先维修后审批的情况。

  4、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院办公室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事后必须补报《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5、车辆保养费、维修费、停车费、过路费、油料费等凭票据和出车登记、派车单报销。

  三、驾驶员管理

  1、实行车辆出勤登记制度,驾驶员每次出车均需将出车事由、地点、时间、公里数等登记清楚,备查。

  2、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前的例行检查,驾驶员驾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带齐全,不酒后驾车、疲劳驾车、擅自出车,凡因自身原因(擅自出车、违章、证件不全被处罚)造成车辆损坏和责任事故,所有后果及费用由驾车司机本人负责。

  3、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回来后,第一时间告知车辆派遣员,及时将车停回指定位置。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告知车辆派遣员并说明原因。驾驶员不准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利用公车练习驾驶。

  4、驾驶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接通知后保证按时出车,保持车容整洁卫生。无论值班、休息手机应保持24小时通畅,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

  5、实行交接班制度,保持车辆状况处于良好状态,不得带“病”出车。

  四、事故及违章处理

  1、如车辆发生事故,驾驶员首先将事故的整体情况及时上报院办公室主任,再根据上报的整体情况,及时采取救援行动,并注意自身及乘客安全。同时,驾驶员应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

  2、院办公室需及时督促事故车辆的驾驶人员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责任书办理保险理赔事宜,严禁事故车辆的驾驶人员以私了方式处理事故。

  3、违章处理办法。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若因违规行驶造成的事故及罚款、赔款等,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五、证照管理及保险

  1、为便于管理及核查,须建立车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购车发票、行车证等应复印入档。

  2、各车辆的有关手续除必须随车携带的证件外,其余相关资料必须交由院办公室统一保管。

  3、车辆年检时由驾驶员带齐车辆的各种证件,到车管所办理车辆年检手续。

  4、驾驶员及时关注本人所驾驶车辆的保险日期,在保险到期前提前通知院办公室,及时办理车辆的续保手续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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