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时间:2023-12-12 07:33:50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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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具体要求

  1、会议分部长会议、部门工作会议;

  2、例会无特殊情况定时召开,如有特殊情况由团助、学生工会主席另行通知;

  3、开会时应带好笔记本和笔,提前五分钟到场,对通讯工具静音或关机,不得在会议期间随意进出场,保持会场秩序;

  4、各类会议开始前进行点名,并由团学各负责人作好记录;

  5、凡不能准时参加会议的学生干部,须在会议前向各负责人请假。

  6、在布置各项工作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会议上及时提出或会后向个人负责人突出,再同意向团委副书记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学生会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团委学生会各部长及副部(由学生会主席具体安排时间及人员搭配;

  2、值班时间段:中午11:50-12:20(劳动部点名),放学值班至16:30,值班人员负责好中午和放学后学生会的卫生工作。

  3、当天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位,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须提前一天向学生会主席请假,并及时做好换班安排。

  三、请假制度

  1、团委学生会例会、值班及有关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缺席而补假的,均做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3、例会、值班及活动按缺席次数,在期末总评时相应基础上扣除;缺席一次扣一分,三次以上予以通报批评。

  四、财务管理制度

  1、学生会财务管理由团委副书记总体组则,受全体成员监督;

  2、各部门开展活动需要经费时,应提前列出详细预算并提交团委副书记审查;

  3、向老师报销或报账时应使用有效发票。发票抬头:上海市商业学校(具体以团委副书记意见为准),所有发票背面应注明用途,并由经手人签字或证明人签字,注明日期;

  4、用款部门应在活动结束一周内报销或报账;

  5、部门申请采购的报销流程:各部门以书面形式,报预算给各负责人,再由团委副书记审批通过后才能进行购买,没有按流程办事的部门或个人所购买的物品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五、文档管理制度

  1、团学各部门每学期期末须上交一份部门工总总结(内含一学期所有工作),并在期末例会上做相关交流;

  2、团学各部门在开展各项活动,都需事先写出活动策划,在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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