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规章制度

时间:2023-11-15 11:00:12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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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规章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旅行社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旅行社规章制度

旅行社规章制度1

  一、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无故旷工。

  二、工作人员要从消费者利益出发,维护企业信誉,遵循“宾客至上,服务至上”的原则。

  三、服从组织分配,顾全大局,搞好协作配合。

  四、上班时间不得随意说笑,干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号牌,着装整齐,仪表端庄。

  六、服务主动热情,周到礼貌,使用规范语言,对外统一使用标准用语--普通话。

  七、每天做好卫生工作,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八、严守单位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如若泄露,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九、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十、爱护公司财物,不得随意浪费、损坏单位的物品。

旅行社规章制度2

  1、旅行社门市部应由设立社全额投资设立;

  2、门市部营业场所功能布局合理、设施齐全、装饰整洁;

  3、门市部负责人应取得《旅行社经理岗位职务培训证》,并由设立社委派,从业人员与设立社签订劳动合同;

  4、总量控制、适度发展。旅行社上一年度组接人数达3000人次的可设立一个门市部,每增加人次可增设一个门市部。

旅行社规章制度3

  薪酬制度第一条目的

  薪酬是企业对员工给企业所做的贡献(包括他们实现的绩效,付出的努力、时间、学识、技能、经验和创造)所付出的相应的回报和答谢。薪酬不仅仅是员工劳动所得,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员工自身的价值、代表企业对员工工资的认同,甚至还代表着员工个人能力和发展前景。因此,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制度能够让员工发挥出最佳的潜能,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第二条目标

  用文化凝聚、激发、规范每个员工的行为,实现管理的高效运作。通过建立富有竞争力和激励性的薪资体系,吸引、留住、开发、激励一流人才,达到事业(个人成就和发展)留人、待遇留人、文化(情感)留人,使每一位员工均具备自治性和自动生命力,推动王道乐途智力资本优势的构建。

  第三条原则

  1、薪资标准设计对岗不对人。

  2、体现薪资的公平、公正和多劳多得。

  3、采用组合式工资结构的薪酬体系制度。

  第四条薪酬体系

  公司的薪酬体系由基本工资、业务提成、补助、奖励、福利几方面组成:

  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按职级岗位确定工资标准,每月发放。职级岗位工资表:

  注:1、对在公司工作年限年满2年的员工,满2年增加100/月工龄工资,从第三年开始,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50/月,每月发放。

  2、见习人员工资本科/月;硕士2500/月;博士3000/月。

  二、业务提成

  三、补助

  1、午餐补助,每月200,不受任何限制,每月发放。

  2、通讯费补助,高管电话费实报实销,其它员工按公司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四、奖励

  公司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及完成任务情况,经年终考核后,对员工进行适当的年终奖励。奖励分为突出贡献奖、享受股权奖、优秀员工鼓励奖、带薪休假奖等。具体考核见《年终考核办法》。

  1、突出贡献奖:

  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出国旅游、一次性奖金或实物等形式奖励,具体奖励将结合公司当年效益与年终考核结果的特优人员,由总裁办公会研究决定。

  2、享受股权奖:

  全体股东一次性拿出公司5%的股份,做为股份奖励金额,对于公司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年度考核两次特优者,公司给予期权股份。自授予期权股份五年内,员工只享有期权股份的分红权,不享有其它权利。

  期权股份管理如下:

  (1)期权股份满五年的,公司给予所有权,但不得对股东外的人转让;

  (2)对授予期权股份五年内因各种情况离职的,公司收回期权股份;

  (3)对授予期权股份满十年的拥有全部所有权可以依法转让、赠与、继承等;

  (4)对授予期权股份满五年不足十年的,因各种情况离职的,公司收回期权股份,并以股份票面金额支付补偿金。

  3、优秀员工鼓励奖:

  针对在年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员工,可给予一次性奖金或实物等适当的奖励,做为鼓励奖,由总裁办公会研究决定。

  4、带薪休假奖:

  根据公司当年效益情况,对在公司工作3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享受次带薪休假的奖励,具体由办总裁公会研究决定。具体规定为(与员工休假制度不冲突):

  (1)工作三年以上至五年,可休假3天;(2)工作六年以上至9年,可休假5天;(3)工作十年以上,可休假7天。

  五、福利

  1、法定福利:五险一金

  2、其它福利:旅游、体检、生日祝贺、结婚礼金、节假日发放的相关福利、稿费及其他。(具体规定参考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员工制度(二):员工薪酬体系制度xx员工薪酬体系制度xx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范和完善薪资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注重绩效、奖勤罚懒;鼓励创造,增创效益”的激励分配原则,建立与市场经济、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薪酬体系。

  第二条结合本地区、行业的实际情况,在公司支付能力的范围内设计各岗位工资、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的合理结构,使其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激励性。

  第三条以员工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劳动技能、劳动态度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已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理级(含)以下员工。

  第二章工资总额的管理

  第五条江苏申通物流有限公司人资部对工资总额实行总量调控,申通物流工资总额的管理应坚持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的原则,在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工资水平可适度增长。

  第三章薪酬组成

  第六条薪酬体系主要由固定工资和浮动奖金组成。具体薪酬等级见《员工薪酬体系表》(附件表)

  (1)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其中员工在申通物流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增加20元;基本工资为参照南京市最低月保障工资标准;学历工资见附表。

  (2)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责任大小,技术、智力要求的高低,劳动强度大小和劳动条件的好坏来确定工资。

  (3)浮动奖金包括个人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全勤奖、餐费补贴、交通补贴等。

  第四章试用期人员工资待遇

  第七条新入职试用期内的员工,其薪酬按所在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的80%发放。

  第八条调岗人员在试用期内薪酬标准维持不变,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再根据岗位调整薪酬标准。

  第十二条?婚假、丧假工资:不扣除任何工资项。

  第十三条?工伤假:按照南京市工伤的相关规定确定。

  第五章加班工资

  第十四条全职员工: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的固定工资,加班工资凭加班审批单或派工单及考勤为依据核算。

  第十五条非全职员工:超过标准时间的不计为延长工作时间,不能按超时劳动取得加班加点工资,但企业应当安排适当补休。

  第六章薪酬保密

  第十六条、员工的薪资情况为公司机密,员工都有义务保守薪资秘密。

  第十七条、员工对本人薪资有疑问的,可以向相关人事部门予以了解。

  第十八条、员工不得擅自打听、传播、议论其他员工的薪资情况。

  第十九条、申通物流各部门主管及负责人,均有责任做好员工薪资保密的教育工作。第二十条任何员工都不能打听、攀比、议论或公开自己的(或他人的)薪酬数据,如有违反者则给予记大过一次处分。

  第二十一条任何员工对公司工资报酬的申诉,只能“点到点”地按申诉及处理流程进行,不能“广播式”地以口头、书面的`方式发表意见,如有违反者,则给予记大过一次处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开除。

  第七章薪酬标准概述

  第二十二条本薪酬方案的设计以职务为主,采用月薪制,坚持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将公司所有岗位分为三个层次、六类职务:

  (1)高层每级薪酬基数各分为a、b两档,每档分为三层,每层各分为10级;中层每级薪酬基数各分为c、d两档,每档分为四层,每层各分为10级;基层每级薪酬基数各分为e、f两档,每档分为三层,每层各分为10级(详见附件)。

  (2)高层:总经理基本工资为xx元/月;副总经理基本工资为xx元/月

  (3)中层:部门理基本工资为xx元/月;部门主管基本工资为xx元/月

  (4)基层:部门组长基本工资为xx元/月;职员基本工资为xx元/月

  第二十三条根据员工

  所在岗位确定薪酬系列,依据员工个人的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作业绩、承担的职责及岗位对公司经营目标影响程度等诸多因素,确定员工个人的薪酬薪点。

  第八章绩效考核

  第二十四条考核的类型分为试用期转正考核、晋升考核、月度考核、年度考评。

  第二十五条员工考核记录将作为是否转正、晋升、调薪、核发奖金、汰换及其他奖惩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试用转正考核包括入职培训考核、试用期考核、试用期出勤记

  录和奖惩记录等四方面内容,试用期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转正,公司有权依法延长或终止其试用期:

  (1)未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的;

  (2)试用期间有三次轻微过失或两次一般过失或一次重大过失的;

  (3)试用期转正考核表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直属主管对试用员工的考核为“差”的)

  (4)所在部门或人资部认定的其他不符合转正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月度考核

  (1)月度考核适用于各部门员工

  (2)考核时段为每个自然月

  (3)考核指标

  (4)员工的考核分数低于60分(满分100),即被证明为不能胜任工作

  (5)绩效工资标准:基层岗位绩效工资占固定工资20%,中层岗位绩效工资占固定工资30%,高层岗位绩效工资占固定工资40%

  第二十八条年度考评和年度绩效奖金

  (1)月度考核适用于各部门员工

  (2)考核时段为每个自然月

  (3)考核指标

  (4)年度绩效奖金与公司整体经营效益、部门业绩及个人年度考评三项考核指标挂钩。年终奖励计发次数和具体发放标准由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时间为该年年末。

  (5)在总公司范围内调动的员工,依调动前后工作月数,按实际出勤时间和工作业绩考核结果计发;非全职的人员不计发年终奖励。

  (6)休产假、病假人员按实际出勤月数计发。

  (7)整年度之内请事假累计两个月以上的(含两个月),累计请病假四个月(含四个月)以上的,不计发年终奖励。

  (8)实习期、试用期内的员工及临时聘用人员不发绩效奖金。

  第九章职位晋升与薪酬调整

  第二十九条转正定级后员工的薪酬调整,分为正常年度调薪、异动调薪和特别调薪三种。薪酬调整时,只考虑绩效结果和能力表现,不考虑学历,工龄,性别等因素。薪酬调整的结果应在调整确认后的第二个月体现。

  第三十条正常年度调薪是公司根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外部薪酬水平变动情况及员工个人绩效、能力、任职的实际情况进行的例行性薪酬调整,每年的三月份进行一次。正常年度调整并非全员普调;薪酬调整幅度,还需根据公司的效益状况、社会上同行业薪酬变化情况、通胀情况来确定。调整时,主要以员工上年度每月绩效考核的工作绩效为依据,同时考核其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 ?第三十一条异动调薪是指因员工具体担当的职位发生变化而进行的薪酬调整,不受时间限制,每月都可以进行。

  (1)调整的基本条件为:因公司需要或员工个人因素发生职位晋升、职位调整、职务兼任、奖惩、解职等异动,根据公司制度需进行薪酬调整。

  (2)中层以下员工的异动调整由该员工的直接主管填写《异动单》提出薪酬调整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初审,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执行(若为新任岗位,则在新任岗位上试用三个月合格后调整工资)。

  (3)中层管理人员的异动调整,由主管领导提出,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执行。

  第三十二条特别调薪是指员工具有特别贡献、具有突出绩效或外部人才及薪酬状况有了突发性的变化,而对部分职位、部分人员进行的薪酬调整,不受时间限制,每月都可以进行。

  第三十三条特别调整的工资级别控制,以保证薪酬水平的外部竞争性和内部合理性,既能留住优秀人才又不打破内部总体平衡的原则,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员工的岗位工资晋级。进行特别调薪的基本条件为:

  (1)本公司内(含本公司)被评为优秀的员工。

  (2)员工做出特别贡献或业绩,可使公司长远受益时。

  (3)对于避免重大事故发挥了关键作用的人员。

  (4)在日常工作中,革新创意,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人员。

  (5)在管理工作中,由于严格管理,使企业避免了重大损失的人员。

  (6)经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或经本公司考核获得相应技能资格,其专业技能水平达到相应岗位要求,且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的技术人员;或其他专业技能人员。

  (7)外部人才及薪酬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不调整薪酬,则面临关键岗位、关键人才流失。

  第三十四条定期普调。一般情况下,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以及所在城市物价指数增长等情况,每年提出调薪方案,报公司审批。

  7.7危机调薪。当公司面临严重经济困难或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时,可启动危机降薪方案,经公司批准后,可降低员工的薪酬标准。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申通物流总经理办公室授权人资部负责解释。

旅行社规章制度4

  1、旅行社设立门市部预先备案登记申请;

  2、门市部经营场所租赁或自有产权证明;

  3、《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和旅行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门市部负责人履历表和《旅行社经理岗位职务培训证》及有效身份证明;

  5、门市部从业人员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

  6、上一年度旅行社组接人数证明;

  7、旅行社制定的门市部管理规章制度。

旅行社规章制度5

  1、严格遵守《旅行社管理条例》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认真履行旅游协会会员义务,自觉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2、恪守职业道德,自觉履行国家及旅游行业对客人服务标准,坚决抵制以降低服务质量、“零团费”、“负团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诱导游客消费,杜绝价格欺诈行为。

  3、奉行诚信经营,信守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承诺,不擅自减少服务项目,不随便降低服务标准,不做虚假广告宣传,不用不实之词误导消费者,杜绝欺客、宰客行为。

  4、文明经营,规范操作,热情服务,勇于创新,不断推出旅游新产品,积极倡导有益身心健康的旅游服务项目。

  5、严格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不超范围经营,不搞挂靠承包,不变相转让经营权,不私设分支机构。

  6、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不租用非旅游定点的汽车接待旅游团队,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为旅游者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服务;做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和防突发事故的发生。

  7、严格执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导游全部持证上岗,杜绝导游无证上岗和聘用“野导”;导游人员文明导游、热情服务,导游词健康、文明、规范。

  8、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标准。建立公开合法的佣金收受制度,建立公开、公平的导游人员工作报酬机制,严禁导游人员超计划、超时购物,杜绝私拿私收回扣的行为,并接受游客监督。

  9、按规定及时给付员工的劳务报酬和缴纳社会保险,及时与关联企业进行结算,不拖欠租车费、餐饮费、住宿费团款和相关费用。

  10、及时、准确、合理处理游客投诉,对确属旅行社责任引起的'消费纠纷,及时有效地协商解决。自觉抵制旅游不良风气,积极举报旅游违法、违规行为。

  11、遵守社会公德,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维护我市旅游形象。

  12、自觉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违反以上公约,愿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根据法规、规章和诚信公约予

  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我社的不诚信行为。

旅行社规章制度6

  一、导游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及公司要求进行各项工作。

  二、导游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穿着朴素大方,带团严禁穿高跟鞋、奇装异服、浓妆艳抹。

  三、导游人员应提前半个小时抵达团队集合的地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携带话筒、社旗、出团预算书、确认书、意见表、团款。团队出发时致欢迎词、行程概况、景区概况,注意事项,路途中要尽量调动游客情绪,结束时要致欢送词,到家后要写工作日记。

  四、导游人员应始终坚持微笑服务,认真负责,细心周到,体贴入微,尽量满足游客合理要求,能与每一位游客交流、沟通。如遇问题立即报公司解决。

  五、导游人员应配合并监督司机、地陪工作,尊重领队意见。团队夜间行车时导游要提醒司机行车安全,不开疲劳车。每开四个小时车,要停车休息20分钟。

  六、导游人员处理各种事情要以大局为重,时刻维护公司利益与游客合法权益。

  七、导游人员应公私分明,严禁与地陪联合鼓动游客购物,擅自增加景点与购物点,严禁私拿回扣,发现老乡店要立即终止。

  八、导游人员带团时帐目要清楚,随时记清每一笔开支,保存好发票,严禁虚开、虚报,损公肥私,团队返回后一天内交清账目。

  九、导游员严禁与游客共餐(特殊团队除外),每餐最少要看三次,住宿时要检查房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导游人员要时刻与游客在一起,严禁脱离游客,单独活动。

  十一、导游人员要与驾驶员、地陪保持距离,严禁与司机、地陪单独行动或交头接耳。

  十二、导游人员要保守公司各项机密,不得泄露。

  十三、导游人员应加强学习,在上团前要熟知前往地的景点特色、民俗风情,沿途交通状况,途经省份、城市、景点概况,要准备好调节团队气氛的节目。

  十四、遇到紧急事件应立即通知公司,并采取各种应急措施。

  十五、导游人员应时刻监督团队食、宿、游、行的'质量,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严禁把问题团带回来,确保团队质量。

  十六、导游人员在带团期间,要严格按照团队确认书上行程执行,如因导游擅自更改行程或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导游个人承担。

旅行社规章制度7

  1、旅行社门市部为非独立法人单位,旅行社对其所属门市部负有管理职责。严禁通过设立门市部名义,以承包、交纳管理费等方式,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权。

  2、设立社应按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宣传、统一招徕、统一接待的原则,制定门市部管理规章制度。

  3、旅行社门市部的名称统一规范为:“设立社全称﹢(县、区)街道名称﹢门市部”。

  4、旅行社门市部实行登记证制度。《登记证》不设副本,有效期为两年,旅行社在《登记证》到期前一个月内持《登记 本文来到原登记机关换发。

  5、旅行社须持《登记证》到其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注册手续。旅行社门市部须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业务活动。

  6、旅行社及所属门市部实行统一标牌、统一形象,应为门市部工作人员制作统一的工作胸牌,有条件的.要制作统一工装。

  7、旅行社变更门市部负责人和经营场地,歇业及撤销所设门市部,均应到原预先备案登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

旅行社规章制度8

  (一)门市部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开展业务:

  1、门市部招徕旅游者时必须由设立社统一与旅游者签订加盖设立社印章的旅游合同,并出具相关票据;

  2、门市部应与设立社实现计算机联网,通过设立社网络平台实现统一计调、统一团队操作;

  3、门市部应建立旅游招徕业务档案,并定期交由设立社统一存档;

  4、旅游产品由设立社统一策划、制定和发布。

  (二)门市部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不得独立开展经营活动和以门市部名义自行发布旅游产品广告;

  2、不得超出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

  3、不得以门市部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4、不得与设立社以外的旅游经营者签订合同;

  5、不得私自聘用、委派导游自行操作旅游团队;

  6、不得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

  7、不得与旅行社合署办公;

  8、不得以门市部名义招聘员工;

  9、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和为外地旅行社办事机构及人员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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