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5 18:01:16 制度 我要投稿

库房管理制度【经典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库房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库房管理制度【经典15篇】

库房管理制度1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材料物资的管理,确保其能够保质保量投入使用,满足工程施工的需求,防止材料物资损坏、变质和丢失等,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库制度

  1、库房保管员对入库的材料物资要严格进行质量、数量的检查验证,消耗材料进场,由库管、质检员、采购员验收签字,合格后方可接收登记入库,保证入库数量准确、质量合格,对不合格品有权拒收。

  2、库管员与工程部人员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a) 没有提料单的采购。

  b) 与提料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c) 与要求质量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3、采购的材料到达现场后,必须由库房管理员、参与检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一起根据供货方发货单进行逐一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入库,并填写详细入库单据(两联)采购员一联,库管存根一联。

  4、库房保管员对库存物资,要建立健全的材料台帐,做到贮存记录准确、完整,保证帐、卡、物三相符,对库存物资要挂标牌、标明名称、规格型号等。

  5、材料物资的贮存保管要做到布局合理,牢固安全,能上架的.上架,无条件上架的要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并有标识。

  6、入库产品要根据各类产品不同性质分别保管,对易燃易爆、易碎、有毒的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采取隔离措施进行重点保管。

  7、库房内严禁吸烟,电炉取暖、做饭等动用明火的行为,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房,注意防盗、防火、防毒以确保库房的安全。

  8、在进入新项目工地或撤离工地时,库管必须对库房物资进行详细盘点登记和不定期抽检,随时掌握品种、数量的变化情况和机械设备及工具淘汰损坏情况,及时报告项目经理进行补充或更换以满足施工的需求。

  9、对露天存放的材料要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挡雨、防晒措施,保证材料不受损失。

  二、出库制度

  1、材料领用时,领料部门首先填写领料申请,由项目部经理审批。领料单应写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经手人,到库管员处领取。

  2、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

  3、库房保管员对材料物资的发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认真办理出库的记账手续,填写单据数量要准确,字迹清晰可辨,签字认真,日期要确切。

  4、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发放材料,做到专物专用。

  5、库管员要做好出库登记,并定期向项目部经理做(出入库报告)。

  6、领料人必须持齐全的领料单,才能领料。

  7、库管员严格执行凭领料单发货,无单不发货。

  8、内容填写不全不发货,名称不准确不发货,数量有涂改痕迹不发货,并严格执行计划限额发料,不允许领料人无库管员在现场私自到货架上取物。

  9、领料人在库房领取的材料应当面点验清楚,出库不得退还。

  10、凡库房内的材料,由保管员保管,凡已领出的材料,由领料人保管应负其责,承担各自责任。

  11、凡借用物品人必须在借用单上签字,在借用时间内归还,谁借出谁收回的办法。

库房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库房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库房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库房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库房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库房、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库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库房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库房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库房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库房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库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库房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库房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库房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库房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库房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库房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库房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 库房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库房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库房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库房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库房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库房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库房以及其他大型物资库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库房,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库房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库房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库房,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库房管理制度3

  一、仓库材料出库流程:

  1、材料出库时,研发中心或者生产线领用物料由研发部人员或生产线线长统一开具领料单领取,其他人员凭车间主管(生产线长)开具并签字的领料单才可领取。

  2、领取时,领取人员应该事先写明要领取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便于拣货。

  3、拣完后,领料员和库管员应该对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等状况进行核对。

  4、核对正确后,库管员应填写出库单,由领料人签字。

  5、材料出库后,库管员应登记相关资料,登记明细账,并在软件上做账。

  二、仓库材料入库流程:

  1、物料入库,库管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采购订单办理入库。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要查点物料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如发现物料质量、数量、单据等不齐全时,库房管理员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3、符合入库条件的物料入库时,库管应开具入库单,入库单上必须由库管员和负责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入库后库管员应登记明细账。

  三、成品出入库流程:

  1、成品入库需要生产部生产完工,并检验是合格。

  2、生产线制作部门填写“成品入库单”,经检验人签字后交库管员。

  3、库管员根据“成品入库单”,核查成品的'编号、数量,若无误就签收,有误则拒绝接收。

  4、成品出库必须有销售部的销售订单,库管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和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出库,并登记卡片。

  四、仓库日常管理规定:

  1、必须严格按照仓库管理的流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管理员对当天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登记明细账,确保货物进出库和结存数据的正确性。

  2、领料要求,领料时由车间主管(生产线线长)自己到仓库领取,生产线到仓库领料需要见单发料,如果生产线实行批次生产时,就由仓库先配货,生产线人员直接到仓库领取。

  3、材料的发放,认真登记,标明工程的使用单位、数量、时间、供可追溯性。

  4、筏作人员不得进入仓库。

  5、保持仓库的清洁,负责仓库的管理,要做到清洁卫生,货架排列整齐,仓库无杂物。

  6、每天准时上班,不早退。每日上班前对仓库的整理整顿。

  7、库管员要认真的做好仓库的安全工作,仓库内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吸烟。要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定期检查仓库的消防设施,即时清除仓库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2、学校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设专职保管员,主要负责食堂食品成品或关成品以及佐料、炊事器械等的保管工作。

  2、把好验收关,不仅要防止物品缺斤少两,更要杜绝霉烂变质物品入库。

  3、严格出库手续,领用与借用物品一律及时签名登记。

  4、对库存物资及食堂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建立帐目,做到帐帐、帐物相符。

  5、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毒工作,库房内禁止吸烟,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

  6、勤俭节约,物尽其用,防止浪费。

  7、库房管理员要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提前备货,确保食堂物资的正常供应。

  8、库房要经常通风、保持库内干燥,冷库要加强温度控制,设温度计,各类食品应挂牌,标明进货日期,做到先进先出,建立卫生制度,定期打扫制度,定期打扫除,搬运食品出入库时应穿工作服。

  9、配备灭鼠、灭蟑螂等相应设施,做好灭蝇、灭蚊、灭鼠工作。

  3、学校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库房及食品料设立库管员专人管理,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2、库房保管员须持健康证上岗,按照食朴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3、库房建立好食品原料入、出库账簿,坚持入、出库验收登记制度。未经验收的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原料严禁入库储存。

  4、食品原料分类、分架、隔墙(15厘米)、离地(20厘米)安全储存,标识明显。

  5、食品出库坚持先进先出,缩短储存时间,避免食品原料变质烂。

  6、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报告制度,经批准及时处理过期、烂变质食品原料。

  7、库房环境做到防火、防盗、防毒(包括防投毒)、防蝇、防尘、防鼠,确保食品原料卫生安全。

  8、库房卫生定期打扫,储存物品定时整理,保持干燥、通风、整洁,确保食品原料卫生安全。

  9、库房严禁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及其他任何私人物品。

  10、库房储存食品原料,因库管员的原因造成损失,学校追究库管员责任。

库房管理制度4

  1、建立建全库房管理制度,由专职保管员负责。

  2、库管要熟悉库房的各类图书架位,及时做好图书上下架工作。库存图书要做到架位准确、摆放合理、整齐。库管要及时搞好库存图书的维护和清洁工作,防止图书霉烂、变质。

  3、要认真作好库存图书登记,对出入库图书根据出入库凭证及时更新记录,登记清楚。做到库房记录与云因发行软件数据记录相符,记录与实物相符。

  4、图书入库要及时进行验收,无误后立即办理入库手续,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妥善处理。

  5、图书出库时,要仔细核对出库单上的书名、数量、价格以及主管经理签字等,避免出现差错。没有出库单,一律不得出库。

  6、根据公司的.要求,及时报送库存图书的入库、出库、库存结算等报表,为核算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

  7、及时反馈库存图书情况,为市场销售提供参考依据。

  8、每个月末必须进行一次清库、盘库,对于盘亏、盘盈情况及时报送主管经理及财务部门。盘点结果必须和销售发行记录相符,否则应查明原因,由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9、库房由库管统一管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得堆放私人物品。

  10、严格执行安全制度,防水、防火、防盗,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处理。

库房管理制度5

  1、所有财产、低值易耗品应分别建立财产明细账,低值易耗品明细账。原材料要建立原材料流水账。

  2、财产明细账应认真填写固定资产明细账,各栏目(总数、分类、使用年限、折旧单、预计残值、单位、规格、名称、编号)。其中,编号规则如下:公司代号/分公司代号/部门代号/类别代号/,例如:p/m/d/k—01表示:普赖斯美食公司电器类空调第一台。其明细账编号应与实物的财产卡一致,注:折旧率与残值率可以不填凭证号栏扫,按如下方式填,凭证类别分四类:入、领、调、盘、。入——入库单,领——领料单,调拨单——调,盘——盘点表、盘点差异表。凭证号数为该入、领、调号码。

  3、低值易耗品明细账应认真填写如下栏目:存放地点、名称、规格、类别、单位、编号,其凭证号填写方法同财产明细账。部门物资卡片与同一存入地地点的低值易耗品、明细账应一致。

  4、原材料账务分为两部份:

  (1)鲜活食品平时只登记购入数量,到月末根据盘点数量登记盘存数和领用数。

  (2)其他原材料明细账平时既要登记入库数也要登记出库数和结存数。

  5、所有账务登记均须依据合法有效的原始依据为准,不得擅自涂改和撕毁。

  6、每年末库管应编制一次总盘点表,即财产分布汇总盘点表,如:空调50台,其中基地10台、门店10台等。

  7、每月盘点完毕后,应主动与财务核对明细账与财务账等是否一致,明细账与卡片是否一致,即:帐帐相符、账证相付、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8、违返上述工作制度,落实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50—500元罚款,没收肇事物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或追究法律责任。

  9、账务结转暂遵循集团公司财务制度。

  在进行库房财务管理前先对库房其他制度进行完善比如库房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验收管理制度、单据管理制度等。做好了这四项管理才能对其财务进行管理,所以大家在使用时应根据餐饮酒店的具体情况来进行确定。

库房管理制度6

  1、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库房每日清扫,保持库房及货柜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易坏先用的原则。

  4、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均在10cm以上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5、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6、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7、冷冻(藏)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库房管理制度7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 物资储存场所的消防器材配置,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安排专人维护和保养。

  第四条 严格执行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检查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窃等工作。

  第五条 在仓库、堆垛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六条 仓库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第七条 仓库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物品入库验收制度和物品发放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标签、质量、数量、包装。无产地、铭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第八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合格证。具有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化学品性质和懂得防护、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

  第九条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所保管的物资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十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库内物资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无能力整改的,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确须在露天存放时,必须做好防火、防晒等措施。规定禁止在露天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严禁在露天存放。

  第十二条 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化学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十三条 库内储存化学品的面积和间距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堆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 平方米。

  (二)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 米;堆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 米;堆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 0、3 米。

  (三)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 米。

  (四)装有照明灯的仓库,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 米。

  第十四条 储存易燃和可燃化学品的仓库及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报安全部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第十五条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装置的标准规范的规定。

库房管理制度8

  一、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均应树立保密观念,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档案机密。

  二、对各类档案均应按规定的范围进行查、借阅,并严格履行手续。查、借阅机密档案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三、对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将机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外传,对机密档案内容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复制。

  四、凡涉及档案机密的.人员一律不准在家庭、子女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档案机密内容,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档案机密。

  五、利用者对所借档案文件、技术图纸等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六、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要按规定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七、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库房管理制度9

  仓库是企业一切财务数据的来源,作为一名仓库保管员责任重大,原材料库管理员负责原材料收、发、管工作,就仓库管理作以下规定:

  一、入库管理:

  1、材料采购人员办理材料入库手续,由仓库保管员填制材料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仓库做仓库帐(不必再单独用一联)、一联交采购员、一联交财务做账。入库单上应将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填制清楚,入库单上至少需采购员和仓库保管员签字。

  2、对于入库的材料仓库保管员应协同有关部门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对于不合格的材料应拒绝入库、及时汇报以待处理。

  3、对于外加工的材料,仓库管理员需办理出库手续,出库单上应将材料名称、规格、数量、金额填制清楚,出库单上至少需经办人和仓库保管员签字(手续按材料出库手续办理)。待加工完毕后,重新办理材料入库手续。

  4、半成品经检验合格后,库管员应核对半成品的名称、型号、数量,无误后方可办理半成品入库手续。

  二、出库管理:

  1、仓库管理员填制材料出库单,由领料人、仓库管理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一式三联,一联交财务、一联交领料人、一联仓库留底做账。出库单上须将材料名称、规格、数量、金额填制清楚。

  2、对于生产部门因各种原因退回的材料应重新办理入库手续,并注明退库原因。

  三、仓库管理员应根据每日的收料单及出库单登记帐薄,并结清存货余额。对于存货不足或者存货过多的物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为企业生产提供合理的第一手资料。

  四、每月月底终结仓库管理员应对所管辖的.材料物资进行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并填制月末库存材料物资清查表。如遇到账物不符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汇报上级有关部门作相应处理。

  五、仓库保管员不得擅自随意更改收料单和出库单,对于作废的收料单、出库单应一式三联全部注明作废字样并保存在收料单、出库单上,每本收料单、出库单的首页上应注明起始日期,待使用完后注明终止日期,并整理保存以备日后查账。

  六、定期对仓库进行卫生清理,保持仓库的整齐美观。使材料物资设备分类排列、存放整齐。

  七、可根据仓库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得仓库管理更加完善。

  现场施工材料管理制度

  :建筑管理本文提要:材料进场时必须根据进料计划、送料凭证、产品合格证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材料领用要办理材料出库手续,出库单一式三份,现场技术工程师和材料员各一份,留底一份。

  来源自建筑施工资料

  (一)材料进场

  1、材料进场时必须根据进料计划、送料凭证、产品合格证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验收工作由现场施工工程师和材料员共同负责。

  2、验收时对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证件作好记录,办理验收手续,不符合的材料拒绝验收。验收合格后即签字入库,办理入库手续。须由甲方验收的材料到场则要及时请甲方代表到场共同验收。

  3、验收单原件交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二)材料的储存与管理

  1、材料入库要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三份,现场技术工程师和材料员各一份,留底一份。

  2、入库要建立台帐,要做到日清周结,每周盘点,帐实相符。现场材料作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损坏措施。

  3、材料领用要办理材料出库手续,出库单一式三份,现场技术工程师和材料员各一份,留底一份。出库单须有项目经理、材料员、施工班长签字后方可进入材料室领取材料。

  4、完工用料进行场清,余料必须及时回收,并办理相应手续。

  5、工程的废旧材料属公司财物,须由项目部报公司批准后统一处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否则按《公司工程管理制度》严肃处理。

  6、材料库由专人保管,负有全权责任,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7、总公司财务部每周进行清查、盘点

  1、管理范围:原则上是谁使用谁管理,谁保养、谁维修,包括检查排除故障,更换等

  2、电气设备:单头面以变电所的尾端开始,多头面以本头面第一台馈电开关开始到迎头,由使用单位管理。以上部分均由机电一队管理,机械设备、井上下、主运输机巷口及大巷运输设备由运输一、二、三队负责;单头掘进由掘进队负责;大型固定设备由动力部负责

  3、设备的更换由使用单位负责,特殊情况下由使用单位向动力部提出报告,动力部汇同生产部门研究解决

  4、为促进各队维护人员认真学习技术,奖勤罚懒,凡请外单位帮助本单位处理设备故障的,根据时间长短,一次交被请单位20-60元,确属技术难题者除外。

  新进设备或新型设备,确因使用单位水平低,需动力部协助处理的,使用单位维护员积极配合动力部进行处理,此种情况只限1-2次,其后均按有偿服务处理。新型设备使用后,动力部必须及时对使用单位维护员进行专项技术培训

  第十七条:各单位对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严禁设备频繁起动、带病和超负荷运行。要经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点、场所的清洁、整齐,搞好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各单位对使用的设备不得损坏、埋没、丢失、否则按设备的价格及损坏程度折价赔偿。

  各单位不得擅自调换、拆套设备,确因生产需要需拆除和移交设备的,提前通知动力部,并到设备组办理拆除手续、移交手续,否则按设备管理奖罚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各工区要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建立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点、定量、定期)制度,严格执行加油、换油制度,并有记录。确因设备润滑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者,按设备管理奖罚制度执行。

库房管理制度10

  为保证医院各项物资保管得当,调度与使用合理、及时、有效,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保障临床工作需要。

  2、凡医院被服、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医疗器材、维修材料等均严格执行本制度。

  3、库房管理要求

  3、1库存物品要建帐建卡,做到入库有验收,出库有凭证,登记帐目及时,保证库存物品数字准确,帐、卡、物相符,做到逐日清点。

  3、2各种物资按类存放,顺序编号建卡。凡经批准报残物品和帐外物品,应登记明确,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杂存放。

  3、3严格物品验收入库手续。凡执行科内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凭实物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人员须清点数字、检验质量后,方可签字办理入库手续。

  3、4库内不得代存他人物品(除极特殊情况,经院领导特别批准外),其它一律拒绝存放。

  3、5保管人员应了解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按领用单限定的品名、数量单价分发各类物品,做到计划供应、满足需要、防止浪费。

  3、6各种物资不得外供和私用,特殊领用情况必须经院领导批准。

  3、7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清洁,注意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鼠,严禁烟火。

  4、出入库管理流程

  4、1物资领用时须持有院(科室)领导签批的领用申请单,库管员见单方能出货;

  4、2物资出库前应先填写出库单,领用人应在出库单上签字,签字清晰完整;

  4、3库管员收货入库前应认真核对采购清单,如发现数量不符、名称不符、质量明显不合格的应拒收,并与采购员及时联系更换或退货事宜;

  4、4物资采购入库应严格填写入库单,做到帐实相符。

  5、安全管理要求

  5、1闲杂人员及领料者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库房。

  5、2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在库房内吸咽,不得以任何理由秉烛入库。

  5、3库房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用电器。

  5、4库管员应爱护好库内外消防设施(临时库暂缺);发现消防设施损坏应及时上报。

  5、5库房门窗应经常检查有无损坏(临时库应随开随关)。

  5、6库管员下班离库前必须巡库一次,清查问题隐患。

库房管理制度11

  一、库房设专人管理,并做到责任落实。

  二、入库验收,对入库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行验收,其验收内容包括:

  1、对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的卫生许可资格进行查验;

  2、货物有无随货同行的`化验单或合格证;

  3、对入库食品进行感官检查,查验有无异常或变质;

  4、食品馐上标识是否完整、清楚;库房管理员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应拒绝入库。

  三、食品验收入库时做好入库食品的验收记录,供货方提供的化验单、合格证等与验收记录一起妥善保存以备查。

  四、入库食品应存放在货架上,隔地、离墙,分类存放,标签立卡。

  五、库房保持良好通风,无蝇、无鼠害、无虫害。

  六、库存食品应定期检查,发现霉变、生虫、变质或超过保持期的食品要及时废弃处理并做好记录。

  七、库房应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工作,并应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八、有毒、有害物品严禁存放于食品库房中。

库房管理制度12

  一、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二、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三、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

  四、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定期检验库存食品,掌握所贮存食品的'保质期。

  五、定期打扫库房,整理物品,保持库房整洁。

  六、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七、及时处理掉不能继续使用的食品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一、严格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离岗。

  二、严格开关门制度,对外来进出人员,严加控制,并做好登记手续。

  三、严禁买卖人员随意进出,并在校内大声叫喊,并管理好门前相应设施。

  四、严禁外来车辆随意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必须由校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入内。

  五、保持值班室整洁,门前门后相关地域的清洁卫生,教师存车房,车辆摆放有序。

  六、配合门前“五包”管理人员,做好摊点的工作,严禁交摊位放置在校大门及校大门的两侧。

库房管理制度13

  1、入库的产品一定是经检验和试验后验收合格的产品。未经检验和试验或待检的产品不能入库,待检的产品应放入待检区。

  2、入库的产品出入库时一定要办理出入库手续,用料单位领料一定要得到批准,未经批准库房保管员不得发料。有消耗定额的产品必须按定额领料和发料。

  3、已入库的产品应合理的分类摆放或码放,并要采取一定的隔离措施,防止产品混料或混批以及产品之间的相互影响。

  4、已入库的产品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产品在贮存期间超期贮存、变质、失效、腐蚀、丢失、损坏或降低产品的`质量特性。

  5、对贮存的产品应具备一定的储存条件,仓库应具有防火、防潮、防盗等设施条件。

  6、应定期检查库存品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对贮存的产品应定期盘点(对有在制品的企业更加重要)。

  8、对出库的产品在发料时必须坚持“先入先出”的原则(特别应注意有保质期的产品)。

  9、对贮存的产品应建立储备定额(包括:最高储备和最低储备)。

  10、对超储积压的产品应及时办理财务核销。

  11、库房储备产品的价值量应与财务储备资金的价值量保持一致。

  12、对贮存的产品应建立产品(材料)标卡和保管台帐,应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库房管理制度14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共同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应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保持室内干燥清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库房管理制度15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随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客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35㎝,离墙45㎝,离棚65㎝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负责人责任。

【库房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库房的管理制度10-08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09-07

库房管理制度10-03

库房管理制度10-16

氧气库房管理制度02-20

医院库房管理制度04-21

医院库房管理制度04-16

消防库房安全的管理制度11-05

餐厅库房管理制度12-11

库房食品管理制度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