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11 09:08:09 制度 我要投稿

住宿管理制度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宿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住宿管理制度15篇

住宿管理制度1

  1、住宿人员必须遵守公寓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公寓中心的安排和管理,配合公寓中心的安全检查等工作。

  2、住宿人员须爱护公寓内公共设施设备,如有人为因素损坏设施,将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3、公寓内的所有设施设备、管网线路等不得私自拆除或更换,如确需维修或更换的请报告值班室,公寓中心将安排专业人员维修。

  4、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离开公寓要关好门窗、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住宿人员要努力营造安全的住宿环境。严禁在公寓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劣质电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和明火炉具。

  6、严禁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以及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卫生和安全的`危险物品。

  7、住宿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带校外人员进入教师公寓,不得将床位转借或转租他人使用、不得擅自调换房间,不得随意占用他人床位。

  8、严禁在公寓内酗酒滋事、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9、严禁在公寓内从事赌博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10、住宿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寓中心将根据情节进行劝说、教育或通报学院、部门,直至取消住宿资格。

  11、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后勤保障处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住宿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了更好地给本公司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结合员工宿舍的使用情况,加强宿舍安

  全、文明管理,保持员工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在清洁、宁静、安全、文

  明的`生活环境中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执行并非定期检查,总经理负责监管。

  3、管理规定

  申请住宿要求:

  员工在工作地无适当住所者,可以申请住宿及午休,、但在以下情况者不得住宿、或午休: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遵守本制度者;

  住宿规定:

  1、每日22点关灯就寝,(除节假日外)所有灯具、电器全部关闭;(寒冷冬天、炎热夏天空调除外,参照《空调管理制度》)

  2、爱护公物,宿舍内一切物品不得恶意损坏;

  3、离开宿舍时,检查水、电是否关好,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造成的危险性;

  4、出入锁好门,做好防盗工作;

  5、服从楼长及管理人员的管理,派遣和监督;

  6、夜间看电视,开关门等动作应尽量小声,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7、电费自理;床上用品、室内保洁用品统一采购,费用自理。

  8、宿舍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宿舍资格外应呈报总公司领导查处;

  8.1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

  8.2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

  8.3将房间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

  8.4擅自留宿异性者;

  8.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8.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8.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

  8.8有偷窃等不良行为;

  9、员工迁离宿舍或辞职,应先提交书面申请,清算各项费用,保证舍内公共物品及设施完好无损,无缺失,宿舍钥匙交综合管理部,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离去。

  10、应爱护公司配发住宿设施、物品。应做到:设施、物品、电器责任到人,如因保管不善或人为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

  11、个人物品、被褥叠放整齐,床铺上下整齐无杂物,用具保持清洁卫生,衣物洗涤后按指定位置晾晒,墙壁或橱柜上不得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保持墙壁的清洁整齐;

  12、宿舍区内禁止饲养动物,走廊、通道等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其他物品要按指定的位置摆放整齐;

  13、注意防盗,出入应随手关门,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应注意关闭门窗及电源,夜间注意关闭门窗,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带住宿;

  14、员工离职即终止宿舍使用权,应于离职之日起迁离宿舍,不得无拖延或提出任何要求,及时完整交出房门、橱柜钥匙,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验收。

  宿舍房内卫生管理: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1、卫生定期打扫,大家共同维持宿舍内的整洁;宿舍应由住宿人员轮流进行卫生值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注意通风。应做到:地面整洁,无污物,无污渍,室内无异味,桌面、电器表面无灰尘;

  2、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

  3、经常清理屋顶的蜘蛛网;

  4、床铺应摆放整齐;

  5、综合管理部每周检查,每月评比一次;

  消防安全管理:

  1、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得挪用消防设施及装备。

  2、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及使用大功率电器。

  3、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热炊具、电熨斗及各种交流电器用具;

  4、人离熄灯,切断所有电器电源及门窗;

  5、严禁在床上及楼道内吸烟;

  6、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7、男同志不得进入女同志宿舍;女同志更不能随意进入男同志宿舍。

  宿舍来访出入规定:

  1、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宿舍;

  2、进入宿舍的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在来访登记表上如实填写,并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

  3、带行李、物品出宿舍大门的员工须自觉接受相关人员的检查;

  4、凡外出的员工必须在22时前回宿舍;

  5、不得私自留宿外人,两宿舍之间不得串寝,非住宿的公司其他员工不得在宿舍留宿;

  6、来访时间:8:00至21:00;

  附则

  1、本规定所列事项如有违反,每次罚款10元;视情节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

  2、公司将免费提供住宿条件但每月将公布水电费明细表,在住宿人员工资中平均扣除。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住宿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特制订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办法。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科室,并要机智的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在本宿舍内过夜。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照价赔偿并严加处理。

住宿管理制度4

  针对我校职工以前给学生代伙存在的种种弊端,学校为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食宿安全,树立广大教职工良好形象,提高学校办学声誉。根据局镇领导的指示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长会办研究,特制订本规定:

  1、所有领导成员和班主任严禁为学生代伙。凡领导成员要为学生代伙者先提交辞职报告,班主任为学生代伙的将即刻进行调整。

  2、所有职工不得为他人或亲属代伙提供方便;

  3、少数职工确因直系亲属的`子女关系需要代伙的,每户不得超过3人,并且职工之间的名额不得转让。凡有给直系亲戚代伙需履行下列程序:个人报告申请--班主任及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学校汇总研究--张榜公示--发放相关证件--接受检查监督;

  4、按照规定,所有在小家庭代伙的学生和走读学生一样,一律不得进班上晚自习,学生统一按学校的早、中、晚作息时间进出校门;

  5、在职职工代伙人数每超出一人,在年终绩效工资中扣1000元/学期;

  6、代伙个人(含为他人或亲属代伙提供方便的),当年不得评优、晋级、提拔任用、县城选调报名等;

  7、凡代伙职工的家属,学校在临时工招录中实行一票否决;

  8、对严重扰乱住宿生整顿秩序并造成较坏影响者,学校将上报县局纪检部门处理;

  以上规定在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解释权归校长室。

住宿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维护正常的学生生活秩序,共同营造洁净、舒适、稳定、安全的学生住宿环境和文明、健康、进取、向上的舍区文化氛围,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二条成立xxxx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后勤集团和学生工作处负责人任副主任,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及保卫处、财务处、团委、物业公司、学生会负责人任委员,全面负责学生住宿管理方面的重大事宜,指导和协调学生住宿的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物业公司。

  第三条学生工作处、后勤集团、院(系)、保卫处、物业公司按确定的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参与学生住宿的管理。物业公司负责学生住宿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四条学校在学生入住时按“院(系)、专业、年级、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对学生住宿进行统一安排,学生应服从学校的安排和调整。

  第五条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外住宿。确有特殊情况需在外住宿的,应当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签字、学校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然后与学校签订校外住宿协议。对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搬回学校住宿,学校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纪律处分。经学校备案而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安全问题的,除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承担相关的民事或刑事等全部责任外,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六条学生入住学生公寓,凭住宿缴费收据,到所分配的学生公寓管理室办理住宿手续,并领取房间钥匙。

  第七条学生住宿的床位一经分定,原则上不再进行个别调整。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名,报本楼栋管理员室备案,寝室长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寝室长负责本寝室的生活秩序、治安保卫、清洁卫生和公共家具财物的保管。

  第八条公寓管理员在学生住宿安排妥善后,须填写学生住宿情况登记表,并报物业公司备查。

  第九条学生毕业或退、休学时,要到物业公司办理有关手续方可离校。

  第十条物业公司应严格按每房定员安排床位,对因未报到等原因而空出的床位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及时加以调整,任何单位、个人不能以任何借口占用空房。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内禁止留宿客人。

  第四章公物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入学须填写借用公物登记卡,寝室内的公共设施和随房设备,由寝室长签名验收,毕业时如数移交。学生个人借用家具有本人办理借用手续,毕业时如数交还。室内公物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有当事人或本寝室学生照价赔偿,否则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十三条公寓内公用家具、公共设施由公寓管理员负责管理,公寓管理员要定期检查或抽查,做到帐、物、卡相符。

  第五章水电管理

  第十四条全体学生要养成良好的用水用电习惯,自觉节约水电资源。要杜绝“长流水”、 “长明灯”现象,做到人走水停、人走灯灭。

  第十五条学生寝室内不可使用电炉、电热褥、电热杯、电饭锅、电烙铁、电热水器、空调等大功率电器,不可擅自加接电线。因违章用电造成事故,除赔偿全部损失外,报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处分。

  第十六条学生公寓的水电用量按国家规定标准配给(每生每月5度电、2.5吨水,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超过使用标准的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超额水电量按民用收费标准计费。学生应主动配合物业管理部门按月交清超用的水电费。

  第六章维修管理

  第十七条学生公寓设施的.大、中型维修由物业公司安排每年的假期进行。

  第十八条学生公寓公共场所的小型维修由管理员负责在管理员室登记报修。

  第十九条学生寝室内灯、水龙头、门、窗、家具等维修由学生在管理员室登记报修。

  第二十条在报修基础上,公寓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要查清损坏性质,属正常损耗,及时免费维修;如属人为损坏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罚款后予以维修,并按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第七章卫生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寝室内务,保持室内整洁、美观。遵守学生公寓垃圾袋装化的管理规定,每日上午8:30前、下午2:30前,将垃圾装袋投入垃圾桶内。

  第二十二条自觉维护公寓的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从窗口乱丢废弃物、乱倒污水,不乱倒垃圾,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在公寓内饲养宠物。

  第二十三条保持室外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护绿化景点和公共设施。不污染环境,不践踏草坪。

  第八章治安管理

  第二十四条负责安全值班的人员,必须挂工作牌或佩戴值班章,认真值勤,忠于职守,不脱岗、溜岗。值班员认真执行出入、会客、留宿、携带物品登记等各项制度,严格管理,防止不法分子混入公寓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五条学生应自觉维护舍区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

  第二十六条学生应按时作息。公寓早上开门时间为6:00时,晚上关门时间为11:00时,熄灯时间为11:30时。按规定时间熄灯后,不起哄。晚归的学生应自觉填写晚归登记单,出示有关证件并说明晚归原因。对无故晚归或不服从管理者,由公寓管理员报请所在院(系)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每个学生配给一把房间钥匙,要妥善保管,不转借他人,丢失时要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不准自行配制钥匙。毕业离校或宿舍调整时,应将钥匙主动交还管理室。

  第二十八条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管理员、保卫处或公安部门,并协助处理。

  第二十九条不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第三十条保卫部门应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调换。任何人不可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第三十一条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不能焚烧纸张和杂物、不能使用煤气炉、煤油炉、酒精炉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不点蜡烛。

  第三十二条住宿学生要保持公寓安静,不在公寓内打闹、喧哗、奔跑、踢球,晚自习时间及就寝后,不大声谈话、弹唱,影响他人休息。

  第三十三条严禁小商小贩进学生公寓兜售商品,学生亦不能在公寓内搞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学生在公寓内不得有酗酒、打麻将、赌博、打架斗殴、吸毒、传播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女生宿舍楼禁止男性进入。如因工作需要进入女生楼的班主任、学生干部,须出示有关的证件,经管理员同意方可进入。女生家长来校探亲,须凭本人证件登记,并将证件存放在值班室后,才能进入女生宿舍,离开时取走证件。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后勤集团负责解释。

住宿管理制度6

  (一)住宿要求:

  1.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生活上、学习上互相帮助,培养良好的文明风尚.

  2.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人,负责该室纪律、内务、卫生等管理工作。发现擅自缺宿或其他人员在本寝室就寝的要及时向生管老师报告.

  3.每位同学必须按编定床位入宿,不得私自调换或到别的寝室住宿。

  4.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水电、门窗、床铺等设备,不私自搬学校公物进宿舍使用。

  5.保持宿舍内安静,不在宿舍中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如打扑克等。

  (二)卫生要求:

  1.要自觉遵守卫生制度,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杂物,不随地倒剩余饭菜,不向窗外丢、倒杂物,不带一次性餐具进宿舍。

  2.负责“卫生值日”的宿生,每天(早晨、午后)打扫寝室两次,每周星期五大清洁一次。

  3.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要严格遵守内务的`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好个人内务。

  (三)作息要求:

  1.起床铃响后,应立即起床,整理内务。

  2.午休时间要安静休息,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娱乐活动,不得使用收录音机。

  3.就寝铃响后,必须进入寝室就寝,熄灯铃响后,要立即关灯安静入睡。

  (四)安全要求:

  1.不得玩弄电线、电器等。

  2.不要带贵重物品到宿舍中;不得在宿舍里使用台灯、充电器、变压器等电器,不得使用火柴、打火机等。

  3.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并加锁,要协助学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盗、防坏人等治安保卫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4.上课、课外活动、晚自修时间,除因病经同意外,一律不能留在寝室。

  5.不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不在寝室中接待客人和留宿外人。

  6.不能回校住宿必须向生管老师请假,不得擅自离校住宿。

住宿管理制度7

  一、宿舍内卫生管理

  1、学生宿舍要安排好值日表,轮流值日,保持好室内清洁卫生。

  2、在天气条件允许下,保持宿舍每日通风,确保健康宿舍环境。

  3、宿舍内地面、阳台及客厅要整洁、无垃圾、无积水、无杂物、不随地吐痰等。

  4、按时起床、床铺被褥要叠放整齐,床上不准堆放各类杂物。

  5、室内外墙壁保持干净,不准乱贴、乱写、乱画,不准乱挂衣物及其他物品。

  6、室内家具要摆放整齐,桌面保持干净,不乱放物品。

  7、床下干净,鞋子、洗刷用品统一摆放整齐。

  8、每日清理宿舍垃圾,做到人走垃圾无。

  9、门窗玻璃、日光灯等要保持干净,窗台不乱放杂物。

  二、公共卫生管理

  1、每日对走廊、公共卫生间、楼梯间等区域进行卫生清理。

  2、定期对走廊、宿舍及卫生间进行消毒,确保无病菌。

  3、严禁各类宿舍小广告的张贴及投放。

  4、禁止在走廊、楼梯间等区域存放自行车及各类物品等。

  5、禁止向洗刷间、水池、便池等投放各类生活垃圾、剩饭等。

  6、学生处及辅导员每日进行检查,保证每个宿舍达到卫生检查标准。

  7、凡违反以上卫生管理制度者,视情节轻重按照《xx理工大学xx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住宿管理制度8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

  四、宿舍统由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月5次以上履行职责不好罚30元)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3)、员工身体不适应或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公司。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六、有关宿舍现有的'设备(如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七、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舍长管理与监督。

  2、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违者罚30元)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违者罚20-200元)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地上。

  (违者罚5元)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夜间最迟应于00:30时前返回宿舍。

  1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2、宿舍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无打扫罚10元)

  13、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4、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

  15、沐浴以20分钟为限。

  16、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八、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呈报班组以上会议议处:

  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有偷窃行为者。

  九、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暂住证)。

住宿管理制度9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文明的住宿环境,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习任务,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特制本制度。

  1、学生宿舍由学生处分配给各学院(部、直属系),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分配和调整,学生须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

  2、学生进入宿舍必须遵守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学生上课时间不会客,休息时间会客在值班室。

  3、提高警惕,防火、防盗,离开宿舍要锁门,携物外出要到值班室登记。

  4、爱护宿舍内一切设备、设施,人为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不得擅自搬出或调换室内家俱、设施。新生入学要缴家具押金和钥匙押金,毕业或因其他原因离校时,要按卡片验收家俱等设施,一切齐全后方可予以办理离校手续,并退还押金。

  5、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关水龙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严禁使用任何电器设备和煤炉等生火设备,熄灯后禁止使用蜡烛等照明。

  6、讲究公共道德,注意公共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严禁在楼道泼水、焚烧废纸等。楼道不许停放自行车。

  7、寝室由寝室长负责,采用轮流值日打扫卫生,值日生每日将垃圾入垃圾桶,倒入垃圾箱,保持室内和寝室门外整齐、洁净。禁止在寝室内抽烟。

  9、禁止从窗口向外泼水、倒垃圾、扔酒瓶,不得将剩饭菜、杂物等倒入水池或便池内,以防下水道堵塞。

  10、不准在宿舍楼内经商、打麻将、酗酒、跳舞、玩球或进行其他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11、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起床,晚归者要说明理由,进行登记。

  12、学生不在分配的`宿舍和床位就寝时,一日内须向寝室长报告,三日以内须向辅导员报告,三日以上须向院(系)报告。

  13、上课、自修和学校明文规定的时间内,学生宿舍不准异性互相来访和逗留。未经批准,不得在宿舍留宿他人。

住宿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环境及公共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的休息场所,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员

  三、职责

  1、行政部门负责员工宿舍统一管理。

  2、值班人员及保安负责员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卫工作。

  3、人力资源部配合入住申请等相关工作。

  4、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员一律凭《员工宿舍入住申请单》按宿舍管理人员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员必须遵守管理人员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务,由宿舍管理人员列出清单,经员工个人清点确认后签字,方可领取门钥匙。

  5、员工离职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员工应在离职日起三日迁离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应通知宿管人员进行物品清点及移交,并结清入住期间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褥叠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防止疾病漫延,晾晒衣服应统一挂在指定处。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员不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卫生最佳宿舍给予奖励,对最差宿舍给予50元/次处罚。

  3.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及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

  4.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不得私接电线进行烧煮、烹饪,不准用电炉、电暖器等高功率电器,违者罚款50元/次。

  5.住宿人员必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或大声喧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6.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7.入住员工不得在公共场所(包括走廊、楼道、洗手间等)乱扔、乱倒垃圾,若有违反者给予30元/次罚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或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

  9.严禁员工将饭菜带入宿舍就餐,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违者罚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违者将给予重罚。

  11.宿舍内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处罚,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宿舍,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检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违者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经行政部批准。

  14.宿舍住宿人员严禁将自行车、摩托车带入楼内。

  15.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不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监督、指挥者。

  在宿舍内赌博、斗殴及酿酒者。

  蓄意破坏公用物品及设施等。

  吵闹、屡劝不改者。

  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来人员者。

  无正当理由经常在外往宿者。

  六、安全管理

  1、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员检查,针对不配合人员将给予重罚。

  2、入住员工每人一把门钥匙,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室内人员物品安全。

  3、宿舍当值人员应加台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凡因当值人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者,给予当值人员从重处理。

  七、宿舍收费办法

  1、居住所耗费的电费、水费、电话费、上网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员工自理,并需缴纳住宿费30元/月/人。

  由宿舍管理员统一收齐后,交行政部。

  2、水电费由管理员每月25日抄表公布,并按实际人员数分摊至个人。

  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电费补贴。

  3、宿舍内易耗品的更换由入住人员自行负责,空调等重大设施的损坏维修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由该宿舍承担相应费用,如为自然损坏,则由公司联系维修并承担费用。

住宿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熄灯后保持寝室安静,以保证睡眠。

  第二条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注意维护公寓和寝室环境,保持个人卫生、寝室卫生,公寓内不准悬挂物品,衣柜上不准摆放杂物,

  第三条住宿生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即不在公寓内吃饭、聚会。果皮自觉包起来放在垃圾桶内,每天起床后,把被子叠好,床单铺平,桌子上做到无杂物。

  第四条安静有序不打扰他人,不乱串房间和楼层,不得在公寓内或楼道喧哗、打逗,特别注意安全。

  第五条勤俭朴实,不带贵重物品,不带过多现金,不带违规物品,如电热产品、易燃物品、麻将牌等。

  第六条懂礼谦让,尊敬辅导员,尊重他人,互帮互助,不激化矛盾、不打架,处理好寝室同学关系。

  第七条提高自理能力和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盗,管理好自己的物品。

  第八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健体防病。如有身体不适,及时去医务室就医或与辅导员联系。

  第九条住宿期间未经批准不得在外留宿,不得私自离校,不许私自外出,不得将外人带入公寓。

  第十条请假外住、周末回家居住及外出补课必须找辅导员填写登记表,登记表须有监护人签字方可生效。

  第十一条住宿生如请假,须经班主任或辅导员同意后,出具假条报辅导员批准,病假须持医务室假条报辅导员批准。

  第十二条遇有学习、生活上的困难、问题,应及时向辅导员反映、交流。

  第十三条住宿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德育处将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住宿管理制度12

  为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护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对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管理工作规定如下:

  一、假期留校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xx师范学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二、服从学校住宿安排,不得擅自调换宿舍。

  三、进出校园、宿舍须带《留校住宿学生出入证》和身份证或学生证以备检查,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一切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区必须出示有关证件,并在门厅或传达室等候、会客。

  四、爱护公共设施、对宿舍内配备的物品不得损坏、调换、改造或拆除。保持宿舍卫生整洁,不得在宿舍区乱刻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扔杂物。

  五、不得在校园及宿舍内经商、摆摊设点、兜售商品或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招工、招聘、承包等经营活动。

  六、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严禁使用违规电器或炊具。

  七、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架斗殴。

  八、节约水电,做好宿舍防火、防盗工作。

  九、严格遵守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作息时间,不得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十、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须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离开xx或暂时不在学校居住必须向辅导员书面请假并说明去向,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返校后须及时销假。

  十一、各宿舍设临时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的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工作,宿舍成员应积极协助寝室长工作。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与宿舍管理人员、辅导员或学院值班老师联系。

  十二、对违反学校规定,情节后果较轻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的,将依照《xx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暂行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住宿管理制度13

  为了完善学生考勤制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现制定学生考勤管理规定及请假手续办理规定,望师生严格执行。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请假或补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课室(或到达现场)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离课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

  二、每班设立考勤登记册。每节课(包括上课和课程表安排的自习、劳动等)均应任课教师(或值日生)登记考勤。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班公布一次,每月由学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须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手册、学籍表和学生档案。

  三、学生请病假、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经过与家长联系确认后,予以批复;三天以内的由级长批复;请假一周以内的'由教导处(德育主任)予以批复;一周以上(含休学、出国退学等)报教导处(分管学籍的主任)处理,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教导处备案。

  学生因急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请假手续。

  学生正常请假办理手续:

  1、学生如实填写请假条(见附表),报请班主任;

  2、班主任及时与家长联系,确认情况如实后,方可在学生的请假申请书上签名同意,然后向级长呈报,级长再报教导处;

  四、请病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五、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六十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一百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一百五十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正式通知学生家长。自动退学的学生,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其学籍。

住宿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了保证员工有一个清洁、卫生、整齐、舒适的休息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以下管理规定。

  二、入住条件

  (1)工作满7天的且签订聘用合同,需要住宿的员工统一由人事行政部工作人员开具《住宿申请单》(附后),经部门主管同意,行政人事部批准后,统一安排住宿。

  (2)宿舍是为本公司员工服务,入住人员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

  三、注意事项

  (1)宿舍床位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如有调换,向人事行政部请示;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调换宿舍、更换床位。

  (2)每宿舍选定一名宿舍长,建立值日制度,对于公共场所即卫生间、客厅、厨房采取谁值日谁清理的`原则。

  (3)宿舍不配制多余钥匙,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如更换宿舍门锁,先到人事行政部申请,同意后须在更换后一周内,把新门锁钥匙交到行政人事部备份。

  (4)床上物品摆放整齐,床底为上、下铺员工的公共空间;湿衣服凉在阳台,不在室内晾衣服。

  (5)爱护宿舍财产及公共措施,宿舍现有财产、设备不得私自拆卸、调换,如有损坏则按新物品采购时2倍价格赔偿,并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罚款。

  (6)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不在房内乱涂乱画;不将剩余饭菜与杂物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不向窗外泼水、扔纸屑果皮饮料盒等杂物;楼梯、公共客厅不允许堆放杂物;以上行为,如有发生除赔偿损失外另罚款50元;

  (7)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情节严重者送交派出所处理。

  (8)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超负荷用电、私自接电线,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公私财产不受损失,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后果由本人承担。

  (9)严禁在宿舍打架斗殴、聚众赌博。

  (10)非公司员工未经公司允许,不得进入公司宿舍,严禁留宿他人;

  (11)员工离开宿舍后必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切断电源;养成随手关门、关窗、节水水、节电、防盗的好习惯。

  (12)进入他人房间要敲门,征得舍主同意后方可进入;他人房间无人时禁止进入。

住宿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维护学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掌握校外住宿学生基本情况,规范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一条校外住宿地点应具备的条件

  (一)住宿地点必须符合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二)房东应与当地公安机关签署“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治安责任书”,并认真履行责任书中的各项职责。

  (三)住宿地点必须经过学校和有关部门认可,并适宜学生住宿。

  第二条校外住宿学生管理措施

  (一)填写《长武县中学校外租住学生登记表》:

  认真填写租住地址、门牌号、同住人姓名、房东姓名、职业、房东联系电话、家庭联系电话、住宿点人数等栏目,一式两份,一份班主任保留,一份政教处存档。

  (二)填写《长武县中学校外租住学生管理责任书》:

  每学年初或变更住所后,由家长与房东及时签订《长武县中学校外租住学生管理责任书》。

  (三)实施校外租住学生安全排查制度。

  学校政教处及各班主任必须对住宿地点进行安全排查,每学期至少两次;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当即责令房东限期改正,若无改观,有权责令学生搬离。

  (四)努力做到学校、房东、家庭三位一体,密切联系。班主任应不定期深入到学生租住点家访,全面检查学生学习、生活、安全等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三条房东职责

  (一)房东必须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条件。不能让学生居住在阴暗、潮湿、危漏的房屋。要为住宿学生提供水、电等基本生活条件。房东应加强对住宿学生的看护,严禁闲杂人员入内。学生在校期间,住所若发生被盗等不安全事件,学校有权请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调查处理。

  (二)房东要督促学生按时上学、准时回家,并制定科学严格的作息时间表。在学生旷课或不按时上学时,房东要问清情况,及时督促。若发现学生有不正常迹象时,要及时和学校联系。

  (三)密切注视住宿学生动向,加强学生管理。对学生参与赌博、打架、看不健康的书刊影视的等行为,房东应及时制止,学生不听劝止时,要及时报告学校。

  (四)如实向来访教师反映学生的表现情况,积极配合学校、家庭共同管好学生。

  第四条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驻县的亲属家中寄住的学生视为校外住宿学生、必须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校外住宿手续。

  (二)本办法与各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的学生教育管理做出新的规定相抵触的以新的规定为准。

  (三)本办法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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