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20 13:31:24 制度 我要投稿

各部门管理制度 15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各部门管理制度 ,欢迎大家分享。

各部门管理制度 15篇

各部门管理制度 1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落实,在各自岗位上起到促进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督促提到其自我安全意识及素质,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公司每季度对项目经理部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和文明卫生情况。

  二、项日部每月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三、项目部施工员每月对班组责任制执行情况、班组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发现不执行者进行处罚。

  四、对不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50-100元

  宜昌博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3月1日

各部门管理制度 2

  一、客房用品管理制度

  采用'消耗品的定额管理法'。其操作程序如下:

  1、制定各项消耗品的定额数量及金额。

  (1)统计住客房经营出租每间每天的各项消耗品实际耗用量。

  (2)根据目前客经营状况及控制者的意愿,初步制定在正常情况下客房每间每天各项消耗品用量的计划数(客房一次性用品配备情况:vip房24、52元,豪套12、01元,高套11、79元,双人间16、98元,单间11、79元)。

  (3)以此计划数乘以一个百分比(一般在80%—90%左右),核算出每间房的定额消耗量。

  (4)根据各项消耗品的单价,以及房间的出租率核算出其金额。

  2、编制'客房消耗用品定额控制表',根据各种房型每天的出租率核算客房一次性消耗品的定额,月末结帐时统计当月客房实际耗用消耗品的金额,进行对比。

  3、制定定额消耗品的节省提奖率和超额的罚款率。两种比率应一致,一般控制在10%以内。超过定额数的90%按超过部分的10%罚款,低于定额数的80%按节省部分的10%奖励。

  4、客房部以楼层为单位予以实施。

  5、客房从总仓领出消耗品存入部门小仓库,然后发放到楼层使用。同时根据使用量不断进行补充。

  6、每次领用时,总仓和小仓库都认真做好记录。

  7、月末,大、小仓库的仓管员做出客房部及楼层实际领用各项消耗品的明细表。

  8、根据仓库提供的明细表,对照规定的消耗定额数,核算并编制当月客房部(按楼层分)各项消耗品实际耗用表。表中既有实际耗用量及金额,又有通过同定额进行对比后核算出的增减数量及金额。

  9、根据当月消耗品使用的增减金额数,与工效挂钩一起核算。

  10、将当月各项消耗品定额控制表及写出的情况说明一并交客房部经理、总经理审批。

  11、审批后,财务部按当月消耗品使用实绩给予客房部发奖或罚款。

  12、稽核整理保存每月核算报表及报告等有关资料,为今后制定更合理的定额数据创造条件。

  13、了解掌握各项消耗品的进价,一旦价格发生变动,需及时调整各项消耗品的定额数指标。

  二、客房大堂吧、迷你吧的物品管理制度

  大堂吧、迷你吧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天根据销售情况做销售日报表,报稽核核查每天的销售收入(包括宴请),月末根据收发情况,做进销存的月报,对实物进行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三、工程材料、工具管理制度

  1、根据各类工程材料的收发料单,部门主管或领班登记分类明细金额数量帐。

  2、登记维修队个人领用工具的辅助帐。当领用人员发生变动时,及时变动人员姓名、或转移注销其名单、工具名称。

  3、根据月发料单进行统计、核价、计算,并按材料品种及部门编制月领用明细表。

  4、月末编制工程材料的收发存月报。

  5、财务稽核每月25日同工程材料管理员核对实物帐,做到帐帐相符。

  6、凭据各部门报修的维修单,维修队进行维修,维修队填写维修情况及所需材料的数量、金额、品名等详细资料,由报修部门签字认可,其中维修单财务联应上交财务,月末财务根据工程维修单上注明的材料使用、消耗情况核查。

  7、熟悉了解各种工程材料的使用、消耗情况,对非正常的或报损的材料要协助查明原因并写报告上报部门主管,对于报损的工具要以旧换新,填写报损单申请报损。

各部门管理制度 3

  一、计划和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编制,检查和评价生产计划的同时,认真参与编制,检查和评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做好施工生产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衔接,配合,防止事故发生;

  2.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施工生产活动,应及时制止;

  3.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技术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编制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督促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制定和贯彻施工工艺管理规定,检查施工工艺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3.组织并督促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施工工艺培训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4.负责安全设备等的技术鉴定,开展安全技术研究,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5.按规定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机械动力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的进行;

  2.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备不得租赁,使用。使用中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严禁带病作业;

  3.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电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做到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6.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三、物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对购入(包括租赁的)的各类材料,机械设备和架设工具,配件等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负责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采购与管理,严格发放和使用制度;

  3.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的设备,材料;

  4.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按标准发放。

  四、工会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及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

  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企业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们和个人给予批评并提出处罚建议;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订,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6.认真贯彻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1997。4。26中华全国总工会总发(1997)11号,, ]和《建筑施工企业工会安全检查标准》,发挥工会组织的监督检查作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向前发展。

  五、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上级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部门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在签定经营承包责任制或经济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有安全生产内容,并监督其落实;

  4.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建立安全奖励基金,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六、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相应的工作岗位。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2.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3.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4.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照有关制度落实对责任人员的追究处理。

  七、保卫消防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

  2.负责施工生产中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使用审批和监管;

  3.掌握主要施工过程的火灾特点,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八、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规范,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3.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定,组织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4.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专项方案的审核,现场机械设备及防护设施的验收,及大型机具设备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

  5.组织并参与安全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6.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9.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供应和产品质量,防护性能检查,监督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得到劳动保护;

  10.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11.当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组织抢救,监督指导保护现场,清查人员伤害,资源损失情况,寻找证人,证物,汇集事故相关资料,填报事故快报。并督促报告公安及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按规定时限完成事故调查报告。监督事故现场复工前的整改,整顿,并负责实施验收。

各部门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为企管部,对上向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负责,对下由人力资源主管负责日常事务。

  公司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企管部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由总经理负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项由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企管部有关人事管理的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计划。

  (2)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计划,负责对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进行具体操作。

  (3)负责拟订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劳资、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及规章制度,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

  (4)负责拟订员工岗位薪酬制度。

  (5)负责拟订本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及奖惩方案,并组织实施。

  (6)根据公司员工实际状况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7)负责组织员工的各种岗位培训。

  (8)负责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9)负责员工辞退及内部调配,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

  (10)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入职和离退职等人事手续。

  第三条本制度除另有规定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公司续签聘用合同。

  第五条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范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行为。

  第二章聘用

  第六条公司聘用的原则是:“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岗上竞争”。

  第七条聘用各级员工应综合考虑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以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为考察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会负责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方式由董事会制定、执行。

  各部门经理、副经理的聘用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公司其它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第九条公司的人员编制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岗位设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岗位设置。公司鼓励通过员工增加岗位技能的学习,达到“一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岗位,减少人员,增加劳动效率。

  第十条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程序如下:

  (1)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企管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企管部。

  (2)企管部汇总后,结合岗位编制、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3)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企管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条普通员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员需求部门的负责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由企管部结合年度计划审核需求,给出审核意见;

  企管部审核同意后,会同需求部门,根据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资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计划,经企管部经理批准后执行;

  企管部按照批准的岗位要求确定初始人选,送需求部门审核,确定最终候选者名单;

  企管部会同需求部门共同进行面试(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试的次数),并共同决定聘用人选;

  企管部负责聘用人员的通知,进入试用期管理;

  企管部负责落实岗前培训。

  第十二条部门经理的聘用,参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经理的聘用,由总经理会同副总经理进行;其它的部门经理由企管部会同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

  第十三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与集团中层以上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对历史形成的此类情况不予追溯)。

  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有赌博、吸食记录者。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品行恶劣,曾被其他单位辞退、开除人员。

  体格检查不通过者。

  第十四条公司招聘采用内外一视同仁的原则,即外部招聘与内部推荐共举,统一考察标准,择优录取。

  第三章试用

  第十五条新聘用人员均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条试用期为1—3个月。

  第十七条新进员工的试用,由所在部门进行,企管部负责监督。

  第十八条新进员工向企管部报到,并以其向企管部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

  第十九条公司员报到时应交验的材料:

  (1)公司统一印发的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明书(复印件)

  (4)技术等级证(复印件)

  (5)健康检查表

  (6)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张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企管部应于新员工报到当日与其签定“试聘协议”;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档,一份由试用员工自留。

  第二十一条试用员工经试用期考核成绩合格者,其服务时间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计算,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书(订立集体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不可请求任何遣散费或补助。

  (1)品行欠佳,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2)申请事假超过规定;

  (3)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工作岗位;

  (4)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不适合岗位的违法行为;

  (5)递交的个人资料被查证为虚假的;

  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目标部门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企管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条试用期的考核

  (1)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向企管部领取“员工转正考核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2)部门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3)人力资源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考勤状况。

  (4)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a)考核结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为合格;

  b)考核不合格的新员工由企管部办理退职手续;

  c)考核合格的员工由企管部负责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核定岗位及相应的岗位薪点数;

  d)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员工可以晋级确定岗位薪点数;

  第四章服务

  第二十五条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规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条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1)建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而奋斗。

  (2)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产品。

  (3)牢记“质量第一、用户第一”的原则,努力消除可能给顾客带来不便的任何瑕疵。

  (4)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5)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6)培养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保持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和挫折。

  (8)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9)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10)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二十七条员工行为准则包括: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职务。

  (三)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出厂。

  (七)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九)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点的环境清洁。

  (十)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险。

  (十一)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工资及福利

  第二十八条公司执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即工资包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三部分。各部分工资均采用薪点数计算,汇总后结合薪点值确定工资。

  第二十九条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按月核算,绩效工资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条公司的年度工资总额须与公司的经营效果密切相关。

  第三十一条工资采用“下发薪”制,即每月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提前。绩效工资(奖金)按季度发放,最迟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条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龙江省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以及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措施。

  有关工资及福利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条公司员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时间为:

  夏季:8:00—17:00

  冬季:8:30—17:30

  生产岗位的作息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

  第三十四条各班、组、部门宜设置兼职考勤员,负责本单元员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员月底将考勤表交本部门汇总,汇总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企管部。

  第三十五条考勤中有关事项的确认条件如下:

  (1)迟到:

  超过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15分钟以内;

  (2)早退:

  提前考勤规定的离岗时间15分钟以内;

  (3)旷工: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a)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

  b)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c)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d)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4)病假:

  在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前15分钟,或事先向直接负责人申请(急诊除外),且于恢复上班后即日交付正规医疗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事假:

  事先向主管领导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休息的。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1日。

  (6)公假: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经申请批准后休假的:

  (1)行使选举权;

  (2)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区级以上的代表会议;

  (3)担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证明人及辩护人;

  (4)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5)《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的工会活动,每月占用工作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时;

  (6)接受区级以上奖励,参加奖励大会的;

  (7)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指定参加会议或群众性活动时。

  (7)福利假:

  根据公司福利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给予福利假,包括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具体标准参加《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病假(除急诊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执行。各类假期1日内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批准,超过1日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有关考勤的具体规定及奖惩措施,详见《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考核及异动

  第三十七条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员工转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试用”章节规定的办法执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则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员工的异动主要指部门经理(含)以下的员工,包括调动、晋升、降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调整由董事会负责。

  第四十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调动和部门间调动两种情况:

  (1)部门内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2)部门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调出部门、调入部门、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后,由企管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前5%的,可以向上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后5%的,可以向下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

  第四十二条员工的晋升和降级,除《员工奖惩制度》规定外,主要依据考核成绩、个人技能、工作态度决定。

  第四十三条普通员工的晋升和降级,由人力资源主管和员工所在部门共同负责拟定,报企管部批准;部门(副)经理的晋升和降级,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四条公司根据考核成绩实行“末位淘汰”制,具体规定见“末位淘汰制管理办法”。

  第八掌奖惩

  第四十五条公司奖惩的目的在于鼓励和鞭策员工勤奋工作,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

  第四十六条公司的奖励包括: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等。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荣誉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第四十七条公司的惩罚包括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降薪等;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辞退、开除。

  有关奖惩的具体规定,见《员工奖惩制度》。

  第九章培训

  第四十八条公司鼓励员工进行业务深造,贯彻“一岗多能”政策,将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岗位培训及其他技能的培训。

  第四十九条培训由企管部会同业务部门,通过分析考核结果后确认需要培训的人员及内容,在此基础上制定培训计划,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条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1)岗前培训为新进员工入职前的培训,由人力资源主管组织,内容为:

  a)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b)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c)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d)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2)在职培训:在岗员工的技能培训,以提高本职技能或增加第二岗位技能为需要,由各级主管组织,采用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结合的方式,并加以总结,形成固定的培训教材;

  (3)专业培训:视业务的需要,对优秀的员工进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训。专业培训包括:

  a)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班

  b)邀请专家进行专项讲座

  c)脱产学习

  d)国外深造

  第五十一条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参加专业培训的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后服务协议”;

  第五十二条参加培训的员工应认真学习,公司将考察培训效果;并据此决定员工承担培训费用的比例。

  培训的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第十章解职

  第五十三条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死亡”、“退休”、“辞职”、“停职”及“辞退/解雇”“开除”六种。

  第五十四条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员工死亡的抚恤条件及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五十五条公司员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五十六条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七条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预备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员工不适合继续本职工作又无法调整工作的;

  2。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规定者。

  3。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十八条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于免除兵役、预备役后15日内报道复职。否则,以辞退处理。

  (二)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可按退休或辞退处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职在3月内还无法安排合适工作的,按辞退处理。

  (四)因诉讼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五十九条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所有薪酬,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六十条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根据其行为及后果,根据相应的规定给予解雇或开除处理。解雇或开除的决议应通过公司办公会决定,并将辞退及解雇的决定通知工会。

  第六十一条因公司调整业务结构,或发生重大经营变动导致的解雇员工计划,应事先与工会协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补偿方案。

  第六十二条公司员工离职,除“死亡”及“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财务部凭签准单办理有关结算。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四条如有未尽事宜,可由董事会另行补充规定,修改时亦同。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由企管部负责解释。

各部门管理制度 5

  (1)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2)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单位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确保安全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上,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设备项目和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3)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

  (4)负责本系统在新建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5)负责管辖范围内工业动火技术措施的制定。

各部门管理制度 6

  1、综合管理部(办公室、保卫、公司管理)

  负责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的收取、编号、传递、催办归档。

  负责公司文件打印、复印、传真函件的发送、各种会议的通知、安排、记录及纪要的制发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向总经理作出汇报。

  负责公司的对外公关接待工作。

  为总经理起草有关文字材料及各种报告。

  保管公司行政印鉴,开具公司对外证明及介绍信。

  协助总经理做好各部门之间的业务沟通及工作协调。

  负责安排落实领导值班和节假日的值班。

  负责处理本公司对外经济纠纷的诉讼及相关法律事务。

  负责调查和处理本公司员工各种投诉意见和检举信。

  负责公司公务车辆管理。

  负责公司员工食堂、员工宿舍管理。

  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管理。

  负责公司内的清洁卫生管理门卫、厂区治安管理。

  分析公司经济活动状况找出各种管理隐患和漏洞并提出整改方案。

  负责填报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种报表及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变更等工作。

  公司人员招聘及员工培训员工考勤管理。

  员工绩效考核,薪酬管理。

  员工社会保险的各项管理。

  针对公司的经营情况提出奖惩方案,核准各部门奖惩的实施,执行奖惩决定。

  人员档案管理及人事背景调查。

  检查和监督公司的员工手册和一切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执行。

  负责与劳动、人事、公安、社保等相关政府机构协调与沟通及政府文件的执行。

  负责员工的劳资纠纷事宜及各种投诉的处理。

  负责公司员工工伤事故的处理。

  公司员工工资的核算、编制和发放工作。

  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各项工作。

  2、财务部

  公司财务预算、决算、预测。

  编制财务计划。

  编制会计报表。

  拟写财务状况分析报告。

  负责合同的管理,对公司对外的经济合同进行审核并备案。

  负责建立公司内部成本核算体系,并进行核算及控制工作。

  对各种单据进行审核。

  负责各种财务资料的收集、保管、保密工作。

  处理应收、应付货款等有关业务工作。

  负责公司税务处理工作。

  与财政、税务、银行等机关政府机构的协调与沟通,政府文件的执行。

  监督公司不合理费用开支。

  公司全盘账务业务处理。

  ⒊、销售部

  负责公司全面形象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产品营销条件进行市场定位和势态分析作出公司营销策略、方针的建议方案。

  搞好公司的产品宣传策划。

  组织合同评审工作。

  催收货款做好资金回笼及账款异常处理。

  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负责接待客户并协助处理好客户投诉。

  负责客户的沟通和联系及潜在客户的开发。

  负责建立公司营销资料库。

  4、技术部

  负责公司产品规划、技术调查、工厂布局。

  新产品开发研制,样件制作、鉴定与审核。

  产品技术标准、技术参数、工艺图纸、工艺定额、材料消耗定额、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制定和管理。

  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促进公司进步。

  生产过程中在技术方面进行指导,并进行工艺技术上的监控,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向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方面的服务并接受各方位的有关技术方面的信息反馈及处理。

  负责建立公司技术资料库。

  收集客户对本公司产品使用情况的各种信息资料,并做相应分析,提供改进的具体方案。

  按照技术工艺流程编写工序作业指导书。

  5、生产部

  负责根据公司计划及市场营销部需求计划制定生产计划,编制具体的生产作业计划。

  负责按计划组织各部门按计划进度完成生产任务。

  合理确定生产节拍,使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时刻掌握生产进度,做好生产各工序间的平?,提高生产效率。

  合理使用设备,提高设备使用率。

  负责公司设备管理。

  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利用各类资源,减低物资消耗,避免各种不必要的浪费,降低产品物耗。

  严格按照质量标准程序要求把好产品质量关。

  负责公司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按照标准搞好有关工作,制定公司现场综合管理标准并督导实施。

  制定设备操作规范,指导生产员工按章操作。

  负责公司生产工位器具的管理、组织、设计、制造、使用、维护工作。

  负责公司水、电、气的管理。

  6、采购部

  负责制订公司物资采购需求计划,并督导实施。

  负责编制公司物资管理相关制度。

  负责制订公司物资采购原则,实施统一采购。

  负责建立公司物资采购渠道,搞好供应商的择优、筛选与新供应商的开发工作。

  负责严格监控公司物资的状况,控制不合理的物资采购和消费。

  负责建立公司物资比价体系。

  组织建立科学的库存储备量标准,最小限度地占用流动资金,充分发挥物资的有效使用。

  组织建立公司物资消耗定额并严格定额管理。

  严格规范物资保管,采用科学的仓储管理办法,保证物资尽其所用。并建立物资的综合利用和废品利用制度。

  负责做好仓储管理,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严防一切事故的发生。

  ⒎、质量部

  负责建立公司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并推进、实施、督导。

  负责对产品品质的全过程管理。

  对原材料及外协零部件入库前进行质量检验。

  对质量异常情况进行追踪分析及处理。

  对产品进行各种功能性测检。

  加强对检测和试验设备、器具的使用和保管。

  负责公司计量管理工作。

  收集客户对本公司产品质量情况的各种信息,并做好相应分析提出改进具体方案。

  买力做好客户对质量异常投诉的处理工作。

各部门管理制度 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和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xx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镇党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章 学习制度

  第三条 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加强党的理论、政策、法律和科学文化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四条 学习采取以自学为主,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自学要紧紧围绕党的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提高本职业务水平为主题,集中学习日为每星期一上午,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90分钟;集中学习的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党的政治理论专题培训,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主讲,每半年进行一次;第二部分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由党政办公室、宣传委员负责组织材料学习;第三部分是科技、法律、法规等的专题讲座由业务部门组织材料指定专人主讲,每一个季度由党政办公室指定一个业务部门进行一次,并由办公室在十天之内通知主讲的业务部门。每一次专题培训和专题讲座学习结束后由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组织好考试题目对全体参学干部职工进行考试,年终评出学习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并由镇党委、政府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五条 集中学习实行考勤制度,由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登记,除到山区村下乡人员、开会人员、因公出差和请假人员外,每迟到或早退十分钟惩扣工资5.00元,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或无故不参加学习视为旷工一天,并惩扣工资30.00元。

  第六条 干部职工参加业余函授学习,必须经党委、政府批准后方可报考,凡未经批准擅自报读者一律不给假期。面授实行请假面授。参加函授学习的一律不报销任何费用,按获得毕

  业文凭给予一次性奖励,中专文凭奖励500元,大专文凭奖励800元,本科文凭奖励1000元,本科以上奖励1500元。

  参加学习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按县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七条 实行上下班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为上班时间(如遇国家调整上班时间则相应调整)。上班不得迟到和早退,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必须坚守岗位,凡擅离岗位不知去向者,按旷工处理;每迟到或早退十分钟处罚金5.00元,迟到或早退1个小时以上,视为旷工半天。上班时间吃早点、买菜、逛街、外出办私事、非公事串岗等,每发现一次扣工资5.00元。

  第八条 上班实行签到制。全体干部职工在上班前须到党政办公室签到,办公室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严禁委托他人带签,因公未能按时签到的必须告知办公室负责签到的工作人员,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 执行国家双休日制度。每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时间。双休日期间如因工作需要(含出差、开会、下乡、办理突发性工作、中心工作等)照常上班,记为出勤,不发补助,视情况安排轮休。

  第十条 实行值班制度。非上班时间和双休日期间,实行副股级以上领导1名带班和2名职工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负责处理信访、突发事件及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上报所涉及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节假日统一放假期间的值班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严格控制请假天数。除特殊情况(婚、丧、病、函授学习、探亲等)以及国家有明文规定的其他情况外,当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5天,全年累计请假不得超过24天。当月请假超过5天的按超过天数每天扣发工资30元。

  第十一条 实行外出办事报告制度。镇内干部职工外出办事必须到党政办报告,并由党政办填入考勤表,否则按旷工处理。下乡人员由工作组长负责登记考勤,并于每月5日前底将考勤表交党政办。

  第十三条 因事(病)请假者,必须写出书面假条,先批准后离岗(特殊情况除外)书记、镇长请假相互审批;副科以上干部(含党委委员)请假由书记审批,股所负责人(含副职)由镇长审批,职工请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三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后,交镇长审批;下乡工作队员请假,工作组长由书记或镇长审批, 工作队员请假三天以内由工作组长审批,三天以上经工作组长审批后,交书记或镇长审批,以上请假人员书面假条经审批后,将假条交党政办公室,方能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假满后速到党政办公室销假,未及时销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 凡请假者,按请假天数在年终扣发相应天数的奖金。请事假及面授请假超过30天、病假超过50天的,年终履职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十五条 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制作考勤表,进行考勤登记,实行一天一考勤,一周一公布,一月一兑现。

  第四章 车辆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车辆调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因工作需要用车的,由党政办公室批准后,驾驶员方能出车。

  第十七条 外单位用车,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驾驶员接党政办公室通知后才能出车,不得自作主张,如驾驶员擅自出车,按旷工处理,并承担出车的油料费和车辆磨损费。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

  第十八条 在本镇内出车的,根据出车的里程和车辆的耗油量实行开单定点加油,除特殊情

  第十九条 外出途中须加油的,驾驶员根据实际用油量加油,并由外出领导在加油发票上签字证明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条 车辆实行定点修理制度。车辆修理前须经书记或镇长审批同意,驾驶员必须在指定的修理地点进行车辆修理,不得擅自到其它地点修理。车辆在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由外出的领导酌情处理。

  车辆修理费用原则上必须持有所换旧零部件、修理材料单、修理发票并经党政办公室审核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要切实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保证车况良好和车身清洁。车辆不工作时一律停放在单位,不得开回家或者停放在别处。

  第二十二条 车辆原则上只保证党政领导办公用车,部门原则上不安排用车。确因特殊工作需要用车的,经书记或镇长同意后,由党政办安排。原则上不准公车私用,如单位干部职工因特殊情况需用公车的,经书记或镇长同意后,可以使用公车,但须交纳每公里0.30元的油料费。

  第五章 后勤接待制度

  第二十三条 接待是指除正常的会议、培训、活动以外的日常接待。接待从本镇实际出发,本着热情、周到、礼貌、节俭的原则,不讲排场、不讲阔气,不铺张浪费。

  第二十四条 接待对象:凡来我镇检查指导工作的县五机关领导及随行人员、县级部门的相关领导及随行人员、友好交往的乡镇、外地区领导、招商引资的相关客商等。

  第二十五条 实行分级接待,对口接待的原则。凡符合上述接待对象的,由党委、人大、政府、纪委相应领导陪同接待,接待时应严格控制参加陪同人员。

  第二十六条 实行定点接待和接待单制度。接待由党政办安排,原则上安排在镇政府食堂,若遇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接待的,必须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持党政办派发的接待单到指定地点接待,并实行党政办主任和行政副主任登记签字制度。未经镇主要领导同意且未经党政办公室登记签字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认可。

  第二十七条 严格接待标准。一般性接待标准每人每餐12元,特殊接待在25元以上由负责接待的领导灵活掌握;接待镇内人员(含工作误餐)一律控制在10元内,并由办公室负责,接待人员签字,并注明接待人数。

  第二十八条 实行接待礼品统一办理制度。对外来领导需赠送礼品的,各单位、各部门须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办理,非经批准赠送的礼品不得报销。

  第二十九条 实行补助制度。对出差或下乡人员、村级人员到镇参加会议或办公给予相应补助。出差补助按县有关规定执行。镇级工作人员下乡按山区村每人每天5元、坝区村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下乡人员必须交纳给所在村相应的生活费和住宿费。

  村级人员到镇参加会议或办公,食宿接待原则上由镇统一安排。不统一安排接待的按照山区村每人每天30元、坝区村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发给交通、伙食和住宿补助费。

  第三十条 由镇直管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培训或因工作需要来各部门办公的村级人员干部,接待原则上由各部门酌情解决。确因特殊情况需镇政府接待的,由涉及部门报镇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六章 财经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镇政府各种费用支出,实行镇长一支笔审批。

  第三十二条 镇属各单位、各部门的资金采取独立核算,包干使用、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各部门的公用经费根据单位和部门的工作量以及镇财力状况由政府安排财政所适时核拨。对有创收能力的单位和部门,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费用,按核定标准的50%核拨。

  各单位和部门的专项工作经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核拨。

  各单位向外争取的各种资金,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各部门的人员工资由财政按月划拨到银行并转发到个人帐户。公用经费由镇财政根据各单位、各部门全年公用经费之和,并根据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报政府批准,分别划拨到各单位帐户。专项经费以镇人民政府拨款通知为依据,发生一项,划拨一项。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各部门使用的资金,单笔开支在300元以下由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单笔开支在30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开支由分管领导审批,单笔开支在800元以上的由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财力状况,统筹安排使用好本部门资金。对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把关,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对业务性质不清,审批手续不齐,开支范围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核算人员有权不予核销。对不按时报帐核销,大量坐支现金的单位和部门,除停止提取备用金外,停拨除人员工资以外的一切经费。对拒不执行有关规定,不完成本职工作的单位或部门,停拨经费。

  第七章 奖惩制度

  第三十七条 每年州、县对镇的“三文明”奖金,提取一分用于镇领导班子的风险奖,职工按照挂钩项目和出勤情况经综合考核后计奖。

  第三十八条 全年事(病)假不超过24天的,给予兑现出勤奖,奖励标准为300元/每年。节假日或其他时间加班的视财政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十九条 出现旷工的年底考核不得评优秀等次;每旷工一天,扣工资三十元,交镇工会用于职工福利,并加计为事假五天。旷工天数过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 工作中由于本人的原因造成重大失误的,年底不参加奖金的分配。出现“六害”行为的,年底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八章 公共设施及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 各部门的办公用房用物,由各部门负责管理,若因人为损坏室内设施,由各部门赔偿或修复。对故意损坏公物的干部职工,除照价赔偿外,给予全镇通报批评。

  第四十二条 大会议室、党委会议室、值班室及食堂由党政办负责管理。各部门使用大小会议室须提前与党政办联系,会前会后的卫生、服务及物品管理由召开会议的部门负责。值班室卫生由值班人员每天打扫一次,非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逗留,不得私自配值班室钥匙。

  第四十三条 各办公室每天上班前打扫好室内卫生。文件、资料、报刊、办公用品等摆放整齐,随时保持整洁。

  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维护院内环境卫生,爱护花草树木。每星期一上午集体学习结束由党政办组织各办公室人员进行一次院内环境卫生的打扫。由办公室负责考勤登记,无故不参加打扫卫生的人一次交罚金人民币5.00元,交办公室用于花草树木的购置。

  办公楼内的楼梯、走道、门厅、卫生间等环境卫生聘请专人每天打扫一次,随时保持清洁。

  第九章 门卫值班制度

  第四十四条 门卫值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每天7:00开大门、19:00关大门,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晚上需要加班人员,必须提前与门卫联系。

  第四十五条 门卫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室,下班、双休日期间,要经常性对办公楼内、大院内进行巡逻,保持高度警惕,对进入办公区的可疑人员要进行查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第四十六条 门卫值班人员要管护好花草树木,每天早晚对院内的花草树木、草坪进行浇水维护,对损坏花草树木及院内公共设施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要引导好外来办事人员将车辆停入在指定位置,并管护好停放在指定位置的各种车辆。

  第四十七条 门卫值班人员要按时完成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 本规章制度由镇纪委督促检查, 由党政办负责落实和实施。

  第四十九条 本规章制度由党政办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制度自20xx年3 月1日起施行。

各部门管理制度 8

  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 1.负责公司各种安全制度的制订和实施、检查考核;

  1.2.负责公司各种安全设施的验收、检查及整改方案的制订和实施;

  1.3.负责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用量的确定;

  1.4.负责对供货方或供货厂家资质的考核,确定定点供货单位;

  1.5.负责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落实。

  2、采购部门职责

  2.1.按公司生产计划定点采购;

  2.2.采购部门应向生产厂家索取经营许可证;

  2.3.负责对运输部门或个人资质的考核,加强对运输部门的监督,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安全;

  2.4.负责运输车辆及专用容器的安全检查,应符合危化品安全运输要求。

  3、仓库部门职责

  3.1.仓库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入库(罐)管理,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保管负责,仓储主要领导为安全第一责任人;

  3.2.严禁混装、混放等失误;

  3.3.严禁私人领用,防止出现其他意外事故;

  3.4.危险品库区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以免发生人身伤害;

  3.5.库区应设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4、使用单位职责

  4.1.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负责;

  4.2.使用单位负责人应教育操作人员按安全规程操作,杜绝违章作业;

  4.3.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巡查)各种管道及输送泵运行情况,消除跑、冒、滴、漏,确保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

  4.4.做好操作人员劳保防护工作,防止易制毒化学品对人身造成伤害;

  4.5.负责公司各种易制毒化学品采购计划的编报。

  4.6.负责对各种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

各部门管理制度 9

  一、保洁专责岗位职责

  保洁专责在物业管理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保洁人员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等,具体职责如下:

  (一)、熟悉服务辖区内办公、生产、住宅区环境及各类物业设施设备情况。

  (二)、负责制定保洁员工作制度。

  (三)、负责制定保洁工作标准。

  (四)、负责制定保洁员工作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录用、辞退等)。

  (五)、经常深入办公、住宅、生产场所检查保洁服务质量,有权下达整改意见并限期改正。

  (六)、负责爱国卫生宣传和疾病防治工作,定期检查分公司的防鼠、灭蝇、灭蚊等工作。

  (七)、定期检查指导分公司对办公、生产、住宅区的消毒、消杀工作。

  (八)、负责爱国卫生考核达标工作。

  (九)、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绿化专责岗位职责

  绿化专责在物业管理部主任的领导下,对办公、生产、住宅区的绿化工作实施全面管理,为业主创建并保持治人的生活环境。主要职责如下:

  (一)、熟悉办公、生产、住宅区的绿化概况,指导检查各分公司的绿化、美化、管理维护工作。

  (二)、指导各绿化专责提高绿化养护管理的知识和技能,熟悉花草树木品种特性和栽培管理方法,掌握花木病虫害的防治方法,正确并熟练使用园林机具。

  (三)、负责指导制定分公司全年的绿化、美化方案,并征得业主同意。

  (四)、负责制定分公司对绿化水泵、电机、喷淋设备及其他器材、工具的使用管理办法。

  (五)、负责定期巡视办公、生产、住宅区的绿化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实施。

  (六)、负责指导分公司物业小区绿化达标验收工作。

  (七)、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水暖电维修专责岗位职责

  水暖电维修专责在物管部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检查对办公、生产、住宅区的物业进行维修、改造及保养,监督检查维修工的日常工作,确保办公、住宅区内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转,具体职责如下:

  (一)、熟悉掌握工民建的相关知识,负责编制工程预决算方案。

  (二)、负责指导各分公司制订各类物业维修及养护的实施方案。

  (三)、负责各分公司大、中修项目的计划审核、报批、管理等工作。

  (四)、熟悉办公区、住宅区内楼宇房屋的分布情况,结构类型,地上地下管道的走向、分布等。

  (五)、定期抽查各分公司对大中修项目计划的落实及水暖电的养护维修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

  (六)、指导分公司对各类维修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保安专责岗位职责

  保安专责在物业管理部主任的领导和属地派出所的指导下,负责指导分公司保安专青的工作。职责如下:

  (一)、熟悉系统内主要办公场所、生产、住宅区的地理情况和分布位置。

  (二)、负责制定分公司各类保安人员的管理办法。

  (三)、组织召开治安工作会议,负责上传下达,及时传达上级综合治理指示精神,并督促落实。

  (四)、不定期检查分公司的综合治理、保安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加强与业主的联系,建立广泛的群众基础。

  (六)、负责指导处理各类邻里纠纷,配合派出所开展专项严打工作。

  (七)、定期组织检查防盗系统、报警系统和自动监视系统,确保其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八)、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工程项目专责职责

  工程项目专责在经营发展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对公司各类大、中型工程基建项目进行管理和实施,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外工程项目的公关和业务的承揽。

  (二)、负责各类大、中型工程项目合同的草拟、标书的制作等。

  (三)、负责审核各类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管理。

  (四)、负责工程项目的报批、竣工验收工作。

  (五)、负责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管理,主管工程的安全质量。

  (六)、负责审核各类工程的施工计划和全过程管理标准。

  (七)、负责编制公司全年的工程项目开发计划。

  (八)、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经营开发专责职责

  经营开发专责在经营发展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对公司各类经营项目开发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公司中长期经营发展计划。

  (二)、负责各类经营项目的前期调研和论证,并提出可行的方案。

  (三)、负责新项目的报批、开发等前期工作。

  (四)、负责对新开发项目的交接工作。

  (五)、负责对经营项目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物业管理考核专责职责

  物业管理考核专责在物业管理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对保安、保洁、绿化、维修等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公司领导。主要职责如下:

  (一)、协助业主制定切实可行的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

  (二)、人监督检查物业管理考核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负责起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人并负责和业主达成双方认可的合同意向。

  (四)、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收费依据,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内容、深度测算物业收费标准。

  (五)、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精神,上级管理部门的指示,贯彻指导分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六)、接受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意见,并督促服务部门及时改正。

  (七)、负责对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定期和随机考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八)、指导分公司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配合甲方两个文明建设的开展。

  八、文秘档案员岗位职责

  文秘档案员在综合部主任的领导下,从事文件的起草、信息的收集和档案的管理等,主要职责如下:

  (一)、撰写公司的各种文件、信函、计划、决议、报告、宣传稿件等。

  (二)、负责各种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报总经理参阅。

  (三)人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以备查阅。

  (四)、召集公司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并协助综合部主任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五)、负责公司各种文件的传阅、分类、归档。做好资料的保密工作。

  (六)、安排各种来访接待,处理信函、电话、电报等,并做好记录工作。

  (七)、完成总经理直接交办的其它事项。

  九、劳资、社保专责岗位职责

  劳资、社保专责在综合管理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上级及公司内部有关人事、劳资、社保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检查国家、自治区、上级领导部门及公司内部有关人事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制度的落实。

  (三)、负责指导分公司临时用工的招聘、解聘、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公司内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晋升工作。

  (五)、负责公司内部职工的劳动工资管理工作及员工请假、考勤、公休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公司内部职工的各类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解答分公司对各类社会保险问题的咨询。

  (八)、办理公司内部职工各类社会保险的缴纳、转移等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教育培训职责

  教育培训专责在综合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对公司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技能、职业道德、作风、服务等多方面的培训,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公司的年度、季度、月度培训学习计划,并督促贯彻实施。

  (二)、负责对物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三)、人负责对物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的培训,针对不同的岗位,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和标准。

  (四)、负责职工的思想作风培训,按照上级和公司领导的指示精神,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树立统一的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

  (五)、负责对物业从业人员服务方式的培训和提高,树立'天净物业'的服务品牌。

  十一、内勤接待人员岗位职责

  内勤接待人员在综合部主任的领导下,主要从事公司内部的接待和服务性工余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公司来人来访的接待和安排工作。

  (二)、负责办公室的报刊、杂志、文件等的整理工作,字(三人负责公司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的卫生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公司召开会议的准备工作及会场的布置、会务的服务工作。

  (五)、负责(总)经理办公室文件资料的整理工作。

  (六)、负责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工作。

  (七)、综合部主任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财务会计在公司领导和财务部主任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适用的财务管理办法。

  (二)、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除会计制度允许变动的以外,不得任意增减或者合并会计科目。

  (三)、围绕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编制公司财务计划和费用预算,有效地筹划和运用公司资金。

  (四)、做好公司各项资金的收取与支出管理。

  (五)、定期汇总公司经济运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发展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六)、做好财务统计和会计账目、报表及年终结算工作,并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档案资料。

  (七)、定期检查财务计划、费用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分析存在问题,查明原因,及时解决。

  (八)、统一归口管理公司各种票据和账目,杜绝资金流失。

  (九)、负责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监督工作。

  (十)、保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利益。

  (十一)、负责向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作出财务报表。

  十三、财务出纳岗位职责

  公司财务出纳在财务部主任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对部门经理负责,服从领导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财会制度和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细则,按制度管理好公司的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

  3、及时办理各种转帐、现金支票,并交会计做帐;

  4、及时追收各种应收的款项,保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各部门管理制度 10

  为理顺工作程序,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防止部门间相互推诿责任,导致工作任务完成不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1、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公司员工及管理、辅助人员在本部门(系统)内报告工作或安排工作时,要遵循逐级的原则,即“逐级报告”、“逐级指挥(安排)”。严禁越级报告或安排。

  2、任何人需反馈、举报问题时,可以向自己认为比较信任可靠的直接领导、间接领导、总经理、董事长中任何人反馈、举报。管理、辅助人员需要深入检查、了解工作情况时,须经得部经理、正科长的同意后给予统一安排;调查有关问题时,可以不受“逐级原则”的限制。

  3、任何工作,制度或规定中有明确时间要求的,业务经办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制订工作计划或上级下达任务时必须有明确的时间,任何人在执行计划或命令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不能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必须在限定时间前4小时向上级复命,讲明不能完成的理由,由上级决定是否延期或给予处罚。上级下达的任务无具体时间的,在正常完成时间后4小时内,无论完成与否,必须将任务进展情况与上级汇报、沟通。

  4、部门内部发生的问题,由部门负责人必须在4小时内做出处理,如不能处理或处理后无效果,必须在问题发生后4小时内向自己的上级汇报,由上级做出处理决定。

  5、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作、沟通、配合按下列三种方式进行:

  (1)按正规程序。部门之间问题有正规程序的必须按程序进行,如程序受阻,发生问题的业务主管人员必须在4小时内将信息反馈给直接上级,直至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报部经理,由部经理在4小时内对违犯程序者按规定进行处理,无具体规定对其按失职、渎职处理。

  (2)“口头协商”解决。部门之间问题无正规程序的,双方部门负责人认为“口头

  协商”能解决的,可采取口头协商方式,但必须在24小时内使问题得到解决,否则由双方负责人承担一切后果。

  (3)书面协商解决。部门之间问题既无正规程序,又不能口头协商解决的,由双方部门负责人互相协商,达成一致后,形成书面材料,共同签字后严格按约定内容执行。如一方违约,须承担为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违约方毁约不承担责任,受损部门须在4小时内持书面约定找双方的共同上级,由上级在4小时内做出裁定。

  6、任何人干任何工作,上下级之间、相关联的同事、部门之间,必须互相沟通,遇到异常问题,随时通报,互相掌握情况,共同积极设法解决。

  7、任何正常工作,找相关职责人员能解决的,找相关职责人员解决。找相关职责人员不能解决的,能直接找相关职责人员不能办妥解决的,直接找职责人员,且相关职责人员必须得到处理;如找相关职责人员不能办妥解决的或不受理的,逐级找其直接领导、间接领导,直至部门经理;如部门经理仍不能安排办妥解决或不接受的,找总经理决策。

  8、以上规定如有违犯,每拖延一小时对责任人罚款xx元。属本部门内部的,由部门经理负责处理;属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由相关部经理负责处理;属部门之间的,报总经理裁决。

各部门管理制度 11

  小区管理处各部门巡查规程

  1.目的

  规范管理处各部门的巡查工作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维护小区安全秩序,保障业户正常的居家生活。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各部门的巡查工作。

  3.工作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各部门的巡查制度的审核、落实,巡查工作的抽查、监督。

  3.2各部门负责巡查制度的制订和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3.3管理处主任、管理员、机电班长、安全管理主管/班长和安管员负责各自职责范围的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4.工作程序

  4.1管理处每周组织一次全面自查,参加人员应包括主任及各部门主管并将检查结果作记录。

  4.2管理处主任每天对各工作岗位检查一次,每周夜间巡岗不少于一次。

  4.3客服部管理员每天对小区全面巡查不少于一次。

  4.4机电班长每二天对小区全面巡查一次。

  4.5安全管理主管每日对各工作岗位的巡查不少于四次,对管理辖区每日不少于两次的巡查。夜间巡查每月不少于六次。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

  4.6安全管理班长每小时对岗位巡查不少于一次。每班对管理辖区巡查不少于两次。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

  4.7交接班时,交接班长到各岗位巡查一遍,检查各岗位运行情况是否正常,交接是否清楚。

  5.巡查的内容

  5.1全面巡查所管小区内的安全隐患、消防违章、装修违章、清洁卫生、公共设施设备是否完全,检查各岗位运行状况和员工工作状态。

  5.2利用巡查机会与业户进行沟通。

  6.巡查值班岗位要领

  6.1值班人员是否按规定和工作程序执勤;值班人员精神状况是否良好;值班人员对业户的服务是否合格;检查值班岗位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6.2岗位运行状况:各种记录填写是否详细、周全、及时;岗位设备(如对讲机、灭火器等)是否正常;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7.辖区检查要领

  7.1楼层巡查

  7.1.1巡楼人员乘电梯到天台,从天台走楼梯逐层巡查到地下室从上至下认真仔细地巡视一遍。

  7.1.2楼层巡查时,应采取'望、闻、听、问、切'。'望'眼睛多看多观察有无异常情况;'闻'鼻子多闻多嗅有无异常气味;'听'耳朵多听有无异常响动;'问'对可疑人员进入小区多问多盘查;'切'对所发现的问题或情况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独自处理的及时汇报给部门领导。

  7.2消防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隐患。巡逻时要仔细检查房屋本体、公共设施和消防、防盗设施是否完好无损,若有损坏或异常情况要及时记录在案。情况严重的要立即报告管理处有关领导处理,并填写值班记录。

  7.3车库巡查

  7.3.1引导车辆停放在指定车位,严禁乱停乱放。若发现行车通道、消防道及非停车位有车辆停放,及时填写违规记录并通知相关车主将车辆停放好。

  7.3.2检查车况,发现有未关锁门、窗和漏水、漏油漏气等情况及时报告向上级领导处理,并填写好相应记录。

  7.4装修巡查

  7.4.1检查施工人员有无出入证,证件是否相符合,有无过期。对已过期的出入证应当场予以没收处理,报有关部门并填写记录。

  7.4.2检查施工现场中有无按规定配备灭火器,装修施工过程中有无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及《装修许可证》中所规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应及时勒令停工,并报上级领导处理。

  7.4.3装修现场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检查操作人员有无上岗证,相关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禁止装修施工单位在装修现场生火做饭。

  7.4.4装修垃圾必须有袋装,并按指定的线路堆放在指定的位置。禁止装修施工单位在清运垃圾车进场前把垃圾搬出户外。

  7.5巡逻时重点注意事项

  7.5.1管理处、监控中心、设备房、仓库、电梯等设备为巡逻重点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擅自进入该要害部门应予以制止。

  7.5.2每班次至少对要害部门巡查2次,当自然灾害发生时,应加大巡逻力度,发现有异常时应立即向部门领导汇报,随时与管理处保持联系。

  7.5.3巡逻到有危险标识的要害部门时,应注意自我安全保护,碰到陌生人时应提高警惕同时注意安全防范。

  7.6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处理要领

  7.6.1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出现时,应详细填写记录。能处理的应立即处理解决;不能及时处理的,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处理。

  7.6.2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7.6.3客户服务部每天必须对巡查记录进行审查,并归档保存。

各部门管理制度 12

  公寓管理处各部门主要职责

  (一)客户服务中心

  处理管理处日常事务,负责客户的接待和接受电话咨询、投诉、协调、处理,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及紧急事项,负责社区的业主、设施设备运行记录等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多种经营,提供人性化、个性化有偿服务项目;负责社区居委会及政府职能、文化部门的沟通,定期及不定期开展公寓的社区文化活动。

  (二)维修部

  负责公寓房屋建筑本体、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与养护,使各类设施设备处以良好状态,确保各类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满足业主的生活需求。对专业性强或特种设备的维保工作聘请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保,建立设施设备的台账,并有运行记录。对商户的急修不过夜,零星小修三日内完成。定期对排污系统予以疏通,对二次供水的水池、水箱按规定要求进行清洗、消毒,建立健全房屋及重要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档案。

  (三)安全管理部

  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公寓治安防范、消防工作,加强设施设备及消防器材的管理。熟悉公寓环境,熟悉公寓业主情况,负责监视楼宇内外的活动,维持公寓内的正常生活秩序。人车分流,机动车按规定定点有序停放,保证道路及进出车道畅通。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四)综合部

  负责出纳、财务,督促保洁班长和园艺人员的工作状态,负责公寓环境清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对绿化、景观、雕塑、公共设施养护与监管,加强环保知识的宣传,美化公寓环境。

各部门管理制度 13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下属各部门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生产班组应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部门主管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分管生产的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工程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要保证“三同时”的实施。

  第八条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检查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进行整改,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4、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6、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和保养工作,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一条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二条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班组、生产岗位),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准其上岗操作。

  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三条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四、设备

  第十四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第十六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有相应保护设施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八条车间生产设备、产品存放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九条车间厂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非生产作业,进入车间施工作业时,须到生产技术部或安全消防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动火证,要有公司安保消防人员在场监督,方可作业。

  五、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二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使用地和贮存点,严禁烟火,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公司安保消防人员监护下进行。

  六、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二十三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教育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第二十四条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第二十五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定期职业体检制度。

  七、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年不少于二次;生产班组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二十七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八、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二十九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第三十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

  2、重伤。

  3、死亡。

  第三十一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

  3、事后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做到“三不放过”;

  4、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各部门领导、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各部门管理制度 14

  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各部门主要职责

  1、服务中心

  1)接受学生各类服务信息;

  2)协调突发事件、学生投诉的处理并做好沟通;

  3)检查各部门工作记录,以学生的角度去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负责学生的入住、退房接待、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各类费用的收缴;

  6)负责整理学生的档案,管理区域内各类文档;

  7)完善和执行各类劳动纪律。

  2、工程部

  1)负责工程管理,编制设备设施维修、改造工程计划;

  2)负责部门设备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完善,保证运作良好;

  3)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和考核标准,加强培训,督导、检查部门员工的工作和技能;

  4)掌握公用设备、设施维修进度,组织落实维修、改造计划,及时处理安装、维修、保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学生对维修的投拆;

  5)对设备设施的运行安全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进行监督;

  3、保安部

  1)负责日常治安保卫工作的安排、执行、培训,完整各类记录;

  2)负责消防监控、消防安全检查;

  3)负责出入登记,车辆管理;

  4)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和考核标准,加强监督检查;

  5)负责管理公寓内邮件、报刊的分发工作;

  6)负责协调处理重大治安事件。

  4、保洁部

  1)负责管理公寓内公共部位日常保洁工作的安排、执行、培训,完整各类记录;

  2)负责管理公寓内保洁工作的监督、检查,保持环境整洁舒适;

  3)负责各岗位工作流程、操作规范考核;

  4)负责管理公寓内消杀、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足之处,提出整改要求。

各部门管理制度 15

  学校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为了强化岗位职责意识,确保学校师生安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以及根据学校实际,特制订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长安全管理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构,人员落实,职责明确,实施到位。每学期召开两次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部署全校安全工作。

  2.抓好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防范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层层签订安全职责责任书,有检查、有记录、有奖惩措施。

  (二)副组长安全管理职责

  1.协助组长做好学校日常安全具体工作。

  2.根据环境条件与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日常教学和各项活动中的安全工作及早预防。

  3.部署和实施对教职工和全体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和自护自救的宣传指导。

  4.组织各系、各部门负责人每月一次学校安全大检查,并作好登记。

  5. 整理并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资料和归档工作。

  (三)成员安全管理职责

  1.教务处处长安全管理职责

  ⑴抓好课堂教学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①课堂教学秩序稳定,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②防止由于教师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不安全责任事故。

  ③认真抓好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和教育。

  ⑵检查和督促学校各系、各部门管理员,加强对用电、危险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按规范操作,预防不安全事故。

  ⑶配合学生处不定期的检查各班到校情况,负责登记各班上报的无故未到校学生名单,配合班主任做好调查,严格控制学生流失现象的发生。

  2.德育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⑴具体实施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实施方案,组织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月、周、日)活动,每年不低于4次。

  ⑵负责学校的升旗仪式、大型xx、文艺晚会、外出参观、看电影、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安全管理和教育。

  ⑶负责安排系部内部值周值班。

  ⑷抓好护校队的组织、安排管理,配合值周领导和教师坚持每日对校内和周边巡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处理。

  ⑸抓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工作,协助班主任处理学生违规违纪,并对违规违纪现象记录、分析。采取措施预防学生打架等不良现象发生。

  ⑹共同教育差生,责任书签发到位,落实转差要有措施、有记录、有成效。

  ⑺审核系部、班级的外出活动,并评估活动的各个安全环节。

  3.总务处处长安全管理职责

  ⑴确保学校的校舍、场地、教育教学设施、器械和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①校舍无危房,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无安全隐患。

  ②加强教学楼护栏、扶手及关键部位(前后大门、楼道、过厅、厕所)的设施维护和路灯照明设施的安装和维护,确保路灯长年正常使用。

  ③严格用电管理制度,专人负责用电管理,经常检查维修,及时更换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线路,禁止超负荷或者违章用电。

  [2]确保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严把食品安全、卫生关。

  ①加强学校食堂的人员管理、安全管理、食品卫生管理和教育。定期组织

  体检,严防食品霉变或污染。

  ②抓好食堂卫生管理。并不定期的检查炊饮人员的健康状况

  (3)防火、防盗、防饮食中毒、防暴雨洪水,有措施,全年无责任事故。

  三、系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1.经常清查本系的教室门窗、玻璃、风扇、电源、黑板、桌椅、栏杆等是否破损、牢固,及时排查并报告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

  2.各系要从本系学生的实际出发,加强本系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制订出适合本系学生安全教育系列内容并进行一月一次的安全教育。

  3.及时了解本系的教师动态,组织教师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四、班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1.经常利用班会、晨会、等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加强课间、午间活动管理,杜绝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2.时时注意班级各类设施的安全情况,维护班级设施的完好,如发现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并加以整改。

  3.学生上早操、升旗、参加xx等活动时,班主任应与学生同行,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下楼梯,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不安全事故。

  4.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及学校有关安全工作制度,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如实上报,不得隐瞒、拖延。对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应及时送校医室,并通知家长。

  5.班级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事前申报学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活动要坚持'徒步、就近',要精心组织,落实安全措施,并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五、任课教师安全管理职责

  1.坚持落实讲课前学生人数清点制度,如发现学生缺席,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查明原因。

  2.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3.每天上午、下午最后一课的课任教师应负责对学生安全提醒和教育。

  4.对学生课间的不安全活动应及时制止,发现校园设施的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六、体育教师安全管理职责

  1.坚持体育课上下课整队并且清点人数的制度,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体育教师负有维护教学场地、体育器材、设施的职责。对设施有不安全因素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3.对体育课堂上学生攀高、擅离体育场地等一些违规行为要及时告诫或者制止。

  4.体育教师应当按照体育运动规律和规定的教学工作计划开展活动

  5.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遇到学生发生意外事故的,应及时把学生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救治。

  6.应了解所教班级特殊体质学生的情况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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