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制度

时间:2022-07-09 13:32:19 制度 我要投稿

经营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经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经营管理制度合集15篇

经营管理制度1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臵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七、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在就餐场所设臵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经营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贯彻xx集团发展战略,加强集团及各下属公司经营管理的计划性,促进xx集团各业态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 2 条 年度经营计划是xx集团加强资源宏观管理、调控投资规模、实现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重要管理措施,是保证公司资产运营安全、经营管理有序、效益稳步提高的重要手段,也是考核各级管理者的重要依据。

  第 3 条 年度经营计划包括xx集团和下属公司及部门两级,xx集团按照“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调控和管理。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第 4 条 xx集团总裁委员会负责审批xx集团年度经营计划,听取年度经营计划的执行结果。

  第 5 条 xx集团下属各子公司总经办负责审批各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听取年度经营计划的执行结果。

  第 6 条 xx集团总裁委员会负责审议xx集团年度经营计划和xx集团各下属公司(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

  第 7 条 xx集团管理中心负责审核年度经营计划和年度经营计划执行分析报告,并负责向总裁委员会提交需要审议的年度经营计划和年度经营计划执行分析报告。

  第 8 条 xx集团管理中心是年度经营计划编制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各计划单位编制年度经营计划,并负责编制xx集团年度经营计划。

  第 9 条 xx集团管理中心是年度经营执行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各计划单位计划执行情况,并负责编制xx集团年度经营计划执行分析报告。

  第 10 条 xx集团各下属公司是xx集团的二级计划单位,总经理是本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负责人,负责本公司年度经营计划预案的提出,并组织实施本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

  第 11 条 xx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是xx集团的二级计划单位,部门经理是本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年度经营计划预案的提出,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

  第三章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容

  第 12 条 年度经营计划内容不仅包括目标,而且应该包括制定目标的主要依据和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以及完成计划的风险分析,预测影响计划执行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和补救办法。

  第 13 条 年度经营计划的主要目标要按季度进行分解,必要时还应该按月度进行分解。

  第 14 条 xx集团集团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业务经营(收入、利润)目标

  (2) 财务(投资、融资、资金使用)计划

  (3) 费用计划

  (4) 网络建设和改造计划

  (5) 人力资源规划和员工培训计划

  (6) 公司管理制度建设计划

  第 15 条 各地市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业绩综合评价各项目标

  (2) 财务(投资、融资、资金使用)计划

  (3) 市场开发(业务开发和客户开发)计划

  (4) 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计划

  (5) 网络建设和改造计划

  (6) 人力资源规划和员工培训计划

  (7) 公司管理制度建设计划

  第 16 条 财务部的年度经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 财务(融资、资金使用)计划

  (2) 资产盘点计划

  (3) 部门费用计划

  第 17 条 审计部的年度经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 例行审计计划

  (2) 部门费用计划

  第 18 条 人力资源部的年度经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薪酬和福利成本总额计划

  2、公司员工招聘计划

  3、公司员工培训计划

  4、部门费用计划

  第 19 条 投资部的年度经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 地市公司整合进度安排

  (2) 资金计划

  (3) 部门费用计划

  第 20 条 管理中心的年度经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 外派人员选派和培训计划

  (2) 下属公司业绩考核计划

  (3) 部门费用计划

  第 21 条 办公室的年度经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 后勤设施投资和改造计划

  (2) 办公用品采购计划。

  (3) 部门费用计划

  第 22 条 工程管理部的年度经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 工程施工计划

  (2) 部门费用计划

  第四章 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

  第 23 条 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依据包括:战略规划、前年经营实际情况、本年的经营环境。

  第 24 条 xx集团各下属公司(部门)于每年12月1日前向管理中心提交本公司(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草案)。各下属公司(部门)应该根据前年经营实际情况和本年的经营环境编制年度经营计划(草案),以保证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 25 条 xx集团管理中心根据xx集团的战略规划和各下属公司(部门)的实际情况,在各下属公司(部门)年度经营计划(预案)的基础上编制各下属公司和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预案),并于每年12月10日前向负责管理中心的副总提交。

  第 26 条 xx集团负责管理中心的副总于每年12月15前完成对各所属公司(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预案)的审核工作,并负责提交总裁委员会审议。

  第 27 条 xx集团总裁委员会于每年12月31前完成对各所属公司(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预案)的审议工作

  第 28 条 xx集团各所属子公司外派小组组长、分公司总经理、部门经理均列席总裁委员会,参与年度经营计划(预案)的讨论和审议工作。

  第 29 条 xx集团各下属公司(部门)根据总裁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于每年01月10前完成各下属公司(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建议案)的编制工作。

  第 30 条 xx集团管理中心根据各下属公司(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建议案),于每年01月15前完成xx集团年度经营计划(预案)的编制工作。

  第 31 条 xx集团各下属子公司于每年01月31前完成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建议案)的审批工作,各子公司根据总裁委员会决议编制出年度经营计划(决案),并报送xx集团管理中心存档。

  第 32 条 xx集团管理中心根据各下属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决案),于每年02月05前完成xx集团年度经营计划(建议案)的编制工作。

  第 33 条 xx集团总裁委员会于每年02月15前完成对xx集团年度经营计划(建议案)的审批工作,管理中心根据总裁委员会决议编制出年度经营计划(决案),并将年度经营计划(决案)发送至各下属公司(部门)。

  第 34 条 xx集团各所属子公司董事要敦促子公司按照统一时间要求完成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修正和审批工作。

  第五章 年度经营计划的执行管理

  第 35 条 xx集团管理中心统一负责公司年度计划执行管理工作。

  第 36 条 在公司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计划与实际情况出现明显不符时,xx集团管理中心可以提出年度经营计划调整议案,经由主管上级审核和xx集团总裁委员会审议,并报总裁审批后执行。

  第 37 条 xx集团管理中心要经常性了解和考察各下属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帮助下属公司更好地完成年度经营计划。

  第 38 条 管理中心建立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各二级计划单位于每月5日将本月计划执行情况向管理中心提交书面报告。

  第 39 条 xx集团各所属子公司总经理必须责成所辖公司于规定时间内将计划执行情况向xx集团管理中心提交相关书面报告。

  第 40 条 管理中心综合各二级计划单位的提交的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于每月10日前,编制出集团公司的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并向主管上级提交。

  第 41 条 主管上级负责审核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并向总裁委员会提交。

  第 42 条 总裁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经营计划分析例会,讨论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分析经营实际和经营计划产生偏差的原因,并商议纠正偏差的措施。

  第 43 条 管理中心经理、各下属子公司外派小组组长、分公司总经理、总部部门经理列席经营决策委员会召开的经营计划分析例会。

  第 44 条 xx集团管理中心根据经营计划分析例会的会议决议,编制成各二级计划单位年度经营计划纠正措施,并发放到各二级计划单位。

  第 45 条 xx集团各二级计划单位负责人负责落实年度经营计划纠正措施,确保年度经营计划的全面落实。

  第 46 条 xx集团各地市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是管理中心考核各地市公司业绩的主要依据。

  第 47 条 xx集团各下属公司和各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是管理中心考核各子公司外派人员、分公司经理和部门经理的重要依据。

  附则

  第 48 条 本制度由xx集团管理中心起草和修订,经由xx集团总裁委员会审批后发布。

  第 49 条 xx集团各下属公司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

  第 50 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 51 条 本制度由xx集团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经营管理制度3

  为保障大市场健康发展,长期繁荣,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在大市场内参与经营活动者均有责任共同维护zz大市场三期的形象。

  1、礼貌经营,文明经商。使用'谢谢、你好、慢走、欢迎下次光临'等文明用语。禁止污言秽语,谩骂消费者。

  2、与消费者发生纠纷要耐心细致解决,不得推诿。

  3、经营者要注意自身形象,不说粗话、衣冠整洁,商户之间不闹纷争。

  4、商铺雇员须统一着装,佩带统一制作的工牌。

  5、公共场所禁止打牌、饮酒。

  二、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1、市场内参与经营活动者,应积极学习和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经商水平,共同维护大市场的繁荣、稳定。

  2、所经营商品来源合法,货真价实,严禁摆放、出售不符合卫生标准或环境污染控制标准或内容不健康或国家禁止流通的商品。

  3、必须合法经营,文明经商、礼貌待客、明码标价,严禁掺杂使假、缺斤少两,欺行霸市,强卖骗卖,哄抬物价。

  4、禁止采取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销售。

  5、亮照经营,做到资质合格、证照合法齐全。

  6、未经物业公司批准,业主/经营户不得改变商铺的用途及经营范围、类别或品种,更不得擅自停业,歇业或将商铺长期闲置。

  7、经营做到诚信守法,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取得特种行业批准的除外)。

  8、所有商品不得摆放在商铺外部销售,否则,市场管理员有权制止或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经营管理制度4

  为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使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更科学、严谨,适应公司管理体系的发展要求,根据公司的管理模式和经营部负责的业务范围,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经营部主要职责

  1.1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1.2负责工程预算、结算工作。

  1.3负责编制工料分析。

  1.4负责企业招投标的编制及具体实施工作。

  1.5负责分公司、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结算工作。

  1.6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

  1.7负责公司月结算及年结算的核算工作。

  1.8负责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招投标等有关信息的收集工作。

  1.9负责处理公司对外的经济纠纷。

  1.10负责与企业有关的协会、组织团体及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落实。

  1.11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体系运行工作。

  1.12经常组织各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培训,统一组织学习相关结算文件及法律法规,提高全体预算员的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1.13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中经济指标的审批工作。

  2.预算员主要职责

  2.1必须掌握相关合同内容,细致研究合同条款。

  2.2必须参加图纸会审,违者负激励50元/次。

  2.3负责预结算书的编制与对外核算工作。

  2.4负责编制工料分析表。

  2.5负责审核外分包结算书。

  2.6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

  2.7参与编制与建设单位往来的书面材料。

  2.8必须积极参加招投标工作。

  2.9协助技术人员编制现场签证并核实现场签证的落实情况。

  2.10预算员必须深入到施工现场。

  2.11负责项目部中体系运行相关记录。

  3.工程合同管理

  3.1经营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3.2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3.3经营部长参加与建设单位合同条件的谈判,并负责审查合同内容,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与建设单位签订。

  3.4签订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两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门:财务经理,复印件抄送董事长、总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预算员。

  3.5负责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时,必须企业证件齐全有效。

  3.6依据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及公司的指定要求,拟定分包合同初稿,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签订正式合同。

  3.7分包合同、劳务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应在进场前签订。

  3.8签订完的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原件,三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f-j:总经理、财务经理、经营部、项目部,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

  3.9经营部必须配合公司相关部门严格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因施工合同引起的经济纠纷。如需修改、变更的内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变更的内容存档备案。如有合同终止,必须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3.10经营部负责组织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项目管理协议的签订。

  3.11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相关资料。

  4.工程预、结算管理

  4.1预算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谦虚谨慎,有强烈的责任心,有集体荣誉感。

  4.2预算员在对外结算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能旷工、迟到、早退,违返者每次负激励50元/次。 '

  4.3预算员必须对工程预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全面的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经营部长必须加大日常审核力度,全面掌握工程预结算工作。

  4.4预算员日常工作中的各种报表、统计数据必须及时、准确、完整。

  4.5预算员必须熟练掌握定额内容及省市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文件、法律法规,并能灵活运用,掌握常见工程类型有关测算数据。

  4.6预算员必须熟练掌握合同内容,细致研究合同条款,严格按合同规定编制预、结算。

  4.7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必须及时向监理公司、建设单位上报工程的进度结算。每月20日前按施工形象进度编制好月份工程结算,上报经营部、财务部。如不能按时完成,罚款50元/天。

  4.8每年l2月20日前做出年度结算,经审批后上报经营部、财务部。如跨年度工程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做出年度结算,经审批后上报建设单位,如不能按时完成,罚款50元/天。

  4.9工程竣工结算必须在工程竣工后l5天内完成,如拖期罚款50元/天。工程竣工结算经过经营部长审核后,上报审核单位。预算员应随时做好与审核单位核对结算的准备工作。

  4.10土建预算员必须要负责组织落实其他专业的有关预、结算数据统计及预结算上报等工作。

  4.11负责每月向财务部提供实际工程进度结算和甲方审批后的形象进度结算一份。

  4.12甲方结算及外分包结算,每年必须装订成册,便于管理。

  5.工料分析管理

  5.1预算员要根据现场的进度安排,在每个月20日上报当月的实际工料分析表,经营部长审核后每月25日报送给总经理、生产经理、财务部、工程项目部及经营部,如拖期负激励30元/天。

  6.工程招投标管理

  6.1招投标项目确定后,经营部主要协调各相关专业编写招投标文件,并负责标书的装订包装工作。

  6.2经营部负责投标文件的递交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开标。

  6.3经营部要依据招标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做出正确预算结果,为领导最终投标报价提供真实依据。

  6.4经营部必须对招投标资料严格保密,严禁向他人泄露,损害公司利益,如查出每次负激励l0000元以上,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5预算员必须认真细致做好投标文件工作,因预算人员编制投标文件,给公司造成影响损失

  ,罚款500元。

  7.分包核算管理

  7.1预算员负责外分包项目的核算,经营部长负责审核。

  7.2预算员在做外分包结算时,必须要求分包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合同或定价单、质量验收单、计算书等。

  7.3在计算外分包工程量时,必须严格按合同执行,不准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查出罚款20xx元,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4每年l月20日前完成外分包核算工作。

  8.经济指标的管理

  8.1预算员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并整理审核意见。

  8.2预算员必须深入施工现场,并且要求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到第一现场掌掮有关施工工艺、施工进度、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合同履行情况,违者负激励50元/次。

  8.3预算员必须及时(每次间隔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周)审核内业资料中的经济指标,对不符合工程结算要求的内容,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项目经理、经营部汇报。

  8.4预算员必须参与现场签证的编写,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现场签证内容符合工程结算要求。

  8.5预算员必须检查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手续的办理情况,将未按时办理手续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及时向项目经理及经营部汇报。

  9.经营资料及信息管理

  9.1预算员必须负责对各类工程合同、预结算书、计算式及施工图纸等资料的最后归档工作。

  9.2招投标文件等资料必须建立档案,资料要完备,归档要及时。

  9.3预算员要对接收和发出的资料做好收发文记录。

  9.4工程预结算及分包核算等资料必须在经营部留一份存档,并附相关结算依据和资料说明。

  9.5经营部负责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招投标等有关信息的收集工作。

  9.6收集信息主要渠道有:建筑市场发布的信息、各种传媒刊登的项目信息、个人渠道收集的信息等。对好的工程项目信息应立即跟踪,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将工程情况、具体要求、资金情况、承包条件及竞争对手情况等,整理形成书面文件,及时上报给公司经理进行决策。

  9.7经营部应掌握同行业中常见结构形式工程的常规承包方式、造价指标。

  9.8经营部应定期对建筑材料的价格状况进行调研,收集工程上常用的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等,为工程结算和材料的对比使用提供依据。

  9.9对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

  10.经济纠纷的处理

  10.1经营部参与处理公司对外的经济纠纷,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解决方案。

  10.2在发生经济纠纷时,经营部应及时、准确、全面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0.3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合同约定,合理合法的处理经济纠纷,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10.4经营部负责处理对外费用索赔及反索赔工作。

  11.对外沟通与落实

  11.1经营部应负责与省市定额站、省市造价协会、建委招标办、建委合同处等部门及时沟通。

  11.2营部应与省市定额站、省市造价协会等部门经常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有关信息、结算文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等情况。

  11.3营部长应将新信息、新文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等情况向预算员传达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经营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业务计划管理,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范围

  业务计划包括各业务部门的业务计划和各管理部门的管理计划、人力资源计划、财务计划、投资计划和融资计划。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项业务计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

  (1)每年年底,根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对本年度经营计划的实施情况和预期目标,初步提出下一年度的经营目标。

  (2)拟定年度经营目标并传达给各部门征求意见,汇总各部门意见。

  (3)汇总各部门意见,编制年度经营计划草案,提交总经理办公室会议讨论。

  (4)根据总经理办公室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年度经营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年度经营计划信息

  企业年度经营目标预计分阶段实现;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制定各业务部门的经营计划指标;准备规范(包括表格类型、准备描述要求)和准备进度要求。

  七、在特殊情况下,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可每年调整一次,调整计划须经总经理办公室批准。

  第三章年度经营计划的分解

  第八条每年年底,投资开发部组织各部门滚动编制、逐步细化分解整体业务计划,形成各部门季度、月度分解计划。

  第九条:年度经营计划按季、月进行分解

  将年度业务计划分解为季度和月度业务计划。

  (1)负责整体规划的分解,全面协调平衡各部门的规划。

  (2)各部门负责具体计划的分解、实施和修改。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按月分解季度业务计划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将分解到部门的季度业务计划分解为月度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审核批准企业年度经营计划的分解结果

  总经理办公室将讨论和审查每个季度和每个部门的分解计划

  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章经营计划的实施

  第十二条业务计划的分配

  (1)每年年底前,由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向各部门下达年度经营计划。

  (2)每季度初,经总经理办公室会议批准,由投资发展部发布下一季度的经营计划和各部门的工作计划。

  (3)每月初,经总经理批准,投资开发部下达下一个月的经营计划和各部门的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业务计划的实施

  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计划和工作计划,各部门要把工作的重心放在整体上,确保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和企业的整体业务目标和业务计划的实现。

  第十四条业务计划的调整

  (1)如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年度经营计划的,投资开发部必须提出理由说明,经总经理办公室会议讨论批准后方可执行。

  (2)由于客观因素的影响,确实需要调整季度经营计划的,必须由主管相关部门的副总裁申请说明原因,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3)由于客观因素的影响,需要调整月度经营计划时,相关部门经理必须申请解释原因,经副总经理和主管确认后方可执行.

经营管理制度6

  一、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1、购销人员必须具备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相应岗位的资格,负责危险化学品采购、销售、运输和仓贮的整个购、销管理职责,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和义务。

  2、采购员、销售员负责本企业的危险化学品采购、供应,运输、存储及产品的销售和售后服务,必须严格执行本企业经国家安全部门批准的经营危险化学品类别、品种,不得购销经营范围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和淘汰的危险化学品。

  3、采购人员必须审查拟供货的企业是否经国家相关安全部门批准的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得从无证企业或个人采购危险化学品。

  4、销售人员必须审查买方具有经国家相关安全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应等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供应。

  5、购销人员必须委托经国家相关安全部门批准的具有运输资质的企业运输,其驾驶员、船员、押运人,装卸人员均经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具有相应资质证书。其运输工具车辆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定点专业生产企业生产。并经定期检测、检验合格。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禁止运行区域。不得委托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或个人承运。

  6、购销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设施和场公司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消防要求,要求仓贮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资质。

  7、采购人员对其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标签,销售人员对其销售的产品必须向用户提供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如未向用户提供上述说明书,用户在使用中误用或发生人身或安全事故,销售人员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8、购销人员必须对其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建立购销台账,做到购销品种、质量、数量、金额无误,账物相符。产品的包装完好、危险化学品标签标记,安全技术说明书完整无缺。对购、销、运输和仓贮过程中发生的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及时向公司及相关部门报告、查处不得隐瞒。否则追究其责任。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相应岗位的资格,负责执行岗位职责,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和义务。

  2、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管、运输及销售等人员在相关工作交接方面应严格遵守采购合同管理。经公司领导批准的由采购人员与供货单位签订的采购(或销售)合同(内容含供货单位、品名、质量、数量、用途、包装要求、价格、运输方式及到站等)至付款后,合同副本交仓库管理人员、提货单交承运单位提货,货到由仓贮管理人员根据合同验收。

  3、根据合同副本验收由运输单位送来货物无误后,签收回单并开具入库单,交采购员办理报销手续。记录入库台帐。

  4、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在与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时,应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交仓贮管理人员一份。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复印件由销售人员在销售危险化学品时送交用户。

  5、采购(销售)人员与具有危险化学品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委托协议时,要求承运方出示相关的资质证明书、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证书。

  6、采购人员、销售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及运输单位,均应妥善保存危险化学品的供货合同、运输协议,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和发票、收据等相关资料。

  7、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对剧毒危险化学品还应做到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对运输和出入库及仓库保存期间发生的包装破损、丢失、被盗及交通事故等情况应报区安监局及当地派出所备案。采购、销售、仓库管理人员、运输人员均应及时处理事故,不得拖延、推诿。

  三、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为了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麻痹大意意识和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特制定以下制度。

  2、由安全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实施安全检查。

  3、安全检查的方式有日常、定期、季节性、专业检查。全公司检查每季度一次;配合区安监局、消防部门进行专业检查。

  4、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主管责任人和员工的安全意识、管理制度的落实、现场环境、安全隐患的整改、安全设施事故预防及应急准备。

  5、每次检查必须要有记录。并作为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的必备资料。安全检查记录要存档五年。

  6、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要有规定时间和防范措施。对安全违规责任人应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予以处罚。每次检查的结果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为加强全员安全意识,使员工了解和掌握本公司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养护知识,提高员工安全管理素质,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从法人代表到普通员工必须实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法人代表、安全员,应取得合格证书后,才能进行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

  4、安全员负责对一般员工、新进员工、外来人员、临时工实施安全教育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日常班前班后教育两种方式进行。内容是:法律常识、安全基本技能、危险化学品常识、岗位安全责任制、事故教训等。

  5、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登记记录、建档。

  五、安全奖惩制度

  1、安全奖惩是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引入激励机制,是加强和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措施。为此,实施安全奖惩制度。

  2、安全员根据日常安全检查、抽查、培训考核、安全实绩等提请公司进行奖惩。

  3、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对作出如下工作成绩者,应给予奖励:

  1)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

  2)提出合理化建议,直接消除安全隐患或对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有重大作用;

  4、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如下行为者,应给予处罚:

  1)违章操作(作业),直接引发事故的发生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2)违规违章作业,屡教不改者;

  3)对在平时安全检查、抽查,日常安全培训考试、考核中成绩不合格的人;

  4)处罚可采用批评、警告、经济处罚、辞退等;

  5、安全管理具体考核标准由公司制定。

  六、消防(防火)管理制度

  1、为加强消防(防火)管理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消防(防火)管理制度。

  2、本公司对经营场所设施的消防(防火)管理工作负有全部责任。

  3、经理是消防(防火)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员对消防(防火)管理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4、在安全员领导下具体建章立制开展消防工作。

  1)建立消防(防火)管理工作台帐档案。其主要内容有:防火管理组织机构、火灾隐患记录、事故记录、消防器材保养和使用记录等。

  2)实行消防(防火)检查制度。安全员必须每周检查一次。当班管理人员每天班前、班后进行检查。检查必须要有记录并存档。

  3)发生火灾时,不管燃烧物的本身特性如何,都有可能火场中的试剂瓶爆炸或者有毒物质大量排出。因此,应可能迅速正确地断定火情,以保全人命为第一,采取应急措施。等消防器材。要清除四周障碍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5、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落实的原则。即由公司安全员统一管理,建立档案,更新更换。

  七、安全检查、值班制度

  1、由经理负责组织各有关人员进行。

  2、安全员必须坚持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并有记录。

  3、安全检查由负责人负责组织,对货物经营、存储、交接、运输、装卸全过程、人员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等实施检查和监督。

  4、节假日实行值班制度,加强防范,做好安全措施的管理实施。

  5、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危险品的运输、使用贮存的安全状况,消防器材的管理、使用,是否存在事故的隐患、货物交接、运输全过程安全等。

  八、采购和销售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1、装卸、运输、保管、使用危险化学品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具有操作危险物品的安全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商品外溢。

  2、作业人员应佩带手套和相应的劳动防护服。

  3、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4、各项操作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现场应远离热源和火源。

  5、桶装各种危险化学品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不准拆零销售。

  6、操作前检查各种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是否完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拒绝装卸。

  7、操作时,应轻搬轻放,严禁背负肩扛,防止磨擦振动和撞击。

  8、在操作时,应在操作地点针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准备相应的急救药品和制定急救预案。

  9、要向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并做好物资采购的登记制度。

  10、采购人员在采购危险化学品时,首先要检查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采购。

  11、危险化学品在装车过程中必须认真检查是否有泄漏现象,确保运输安全,提供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符合危险品运输要求,证件齐全。

  12、经理每月要组织采购、销售人员进行危险化学品性质、采购运输、事故预防、销售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学习,提高事故预防能力。

  13、销售员要做好危险化学品销售的登记工作,以便于检查。

  14、销售人员在销售危险化学品时要向客户提供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运输等方面的安全注意事项。

  15、采购和销售人员应督促供应方、委托运输方和客户,在装卸、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穿戴规范劳保用品,防止发生事故。

经营管理制度7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酒类批发经营者从事酒类商品批发交易活动应具备的经营技术条件与应实行的经营管理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酒类商品的批发经营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757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

  GB2758发酵酒卫生标准

  GBl0343食用酒精

  GBl0344饮料酒标签标准

  GB/T17204饮料酒分类(GB/T17204—1998,eqvOIV:1996)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酒类商品alcohol commodities

  作为商品流通的饮料酒、其他含酒精饮品和食用酒精。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vol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各种发酵酒(啤酒、葡萄酒、果酒、黄酒等)、蒸馏酒(白酒、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等)、配制酒(露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用品。

  3.2

  酒类商品批发alcohol commodities wholesale以向再销售者转售酒类商品为目的的交易活动方式。

  4经营技术条件

  4.1经营资质

  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取得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酒类批发许可等其他证明。

  4.2经营场地

  酒类批发经营者应具备固定的、与经营规模或经营技术水平相适应的经营场地,持有房屋产权证或经营场地租赁合同。保持经营场地的使用功能,不断改善经营场地环境。经营场地符合食品卫生管理、消防和建筑设计防火要求。

  4.2.1选址

  应符合本地区商业网点规划要求和酒类商品特性要求。

  4.2.2交易场所

  4.2.2.1应设于建筑物内,具备完善的、符合批发贸易所必需的.照明和空气调节条件。

  4.2.2.2应满足商品展示、交易洽谈、信息公示、资金结算等活动的要求,具备相对独立的功能空间,并有明显的标识。

  4.2.3仓储设施

  4.2.3.1应相对固定,与交易场所分离。

  4.2.3.2应远离高污染和高辐射地区,远离热源或采取必要措施使其不受热源的影响。

  4.2.3.3应设于建筑物内,干燥、通风,地面平整、清洁。

  4.2.3.4应能满足所经营酒类商品的温度等方面的储藏要求。

  4.3经营设备

  酒类批发经营者应具备满足商品陈列、储运、资金结算要求的设备系统,并保持设备功能正常。

  4.3.1商品陈列设备

  应有独立、稳固的商品陈列设备,有良好的照明条件,能全面、安全地展示商品。

  4.3.2商品仓储设备

  应有相对固定的商品仓储设备,确保商品安全有效地储存、搬运和装卸。

  4.3.3资金结算设备

  应有完整的资金结算设备,包括支票打印和发票打印设备。设备应选用国家许可的产品。

  4.3.4经营服务设施

  应具备满足自身使用和客户使用的通讯、货物运输等经营服务设施,保持经营服务设施功能正常,并不断提高其服务能力。

  4.4专业人员

  应拥有具备酒类知识,熟悉国家有关规定和有关标准的人员。

  5经营管理技术要求

  5.1采购管理

  酒类批发经营者应保证所选择的供应商是合法的经营主体,采购的商品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采购过程信息记录完整、真实。

  5.1.1供应商的选择

  5.1.1.1应选择具备合法的主体资质条件的供应商,认真审核其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准产证、批发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等,对进口酒类商品还要审核其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

  5.1.1.2对在政府主管部门或政府指定的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系统中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企业不应作为供应商。

  5.1.2采购商品的质量控制

  在采购商品时应实施质量控制,具备鉴别酒类质量的控制流程,执行GB2757、GB2758、

  GB10343、GB/T17204等相关条文,根据需要可与有资质的酒类商品质量检测机构建立委托检验业务关系,执行GB10344相关条文,应对采购的酒类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批次、标识、产地、出厂检验证明等进行审核。

  5.1.3采购过程信息记录的管理

  5.1.3.1酒类批发经营者应建立采购过程信息管理台账,保证采购过程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并完整保存三年。

  5.1.3.2采购过程信息管理台账应记录下述信息:

  供应商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目前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许可证代码、联系电话等);

  采购商品基本信息(如名称、产地、种类、数量、批次、标准、价格、定货日期、、到货期限等)

  商品质量信息(如质量证明文件、质量检查或鉴定等);

  "索证索票"状况信息;

  采购商品入库保管的相关信息。

  5.2批发销售管理

  酒类批发经营者应保证批发销售的下游客户具备合法的酒类经营主体资质条件,所批发销售的商品质量与销售合同所标明的商品质量要求相符,批发销售过程信息记录完整、真实。

  5.2.1客户的管理

  5.2.1.1酒类批发经营者应保证所选择的下游客户具备合法的酒类经营主体资质条件,认真审验其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资质证明,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索证。

  5.2.1.2对在政府主管部门或政府指定的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系统中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企业不应作为下游客户。

  5.2.2批发销售的商品质量管理

  5.2.2.1酒类批发经营者应保证向下游客户提供的商品与销售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相符,在酒类批发过程中不得混入其他商品或假冒伪劣商品,并有明确的流程控制加以保证。

  5.2.2.2酒类批发经营者应向下游客户提供发货票或供货凭证,并注明酒类商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及产品批号。

  5.2.2.3酒类商品不与有毒、有害、污染物(源)、腐蚀性物品等混放。

  5.2.3批发销售过程信息记录的管理

  5.2.3.1酒类批发经营者应建立向下游客户销售过程信息管理台账,保证销售过程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并完整保存三年。

  5.2.3.2销售过程信息管理台账应记录下列信息:

  下游客户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目前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许可证代码、联系电话等);

  销售商品基本信息(如名称、产地、种类、数量、批次、标准、价格、出货日期、到货期限等);

  商品质量信息(如质量证明文件、质量检查或鉴定等);

  "索证"状况信息;

  所供应商品在库保管的相关信息。

  5.3人员管理

  5.3.1直接接触酒类商品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

  5.3.2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并按国家或行业规定取得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

  5.4财务管理

  应符合国家财务管理有关要求。

  5.5广告管理

  酒类商品的宣传广告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酒类零售经营者从事酒类商品零售交易活动应具备的经营条件与应实行的经营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酒类商品的零售经营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是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757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

  GB2758发酵酒卫生标准

  GB10343食用酒精

  GB10344饮料酒标签标准

  GB/T17110商店购物环境与营销设施的要求

  GB/T17204饮料酒分类(GB/T172041998,eqvOIV:1996)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酒类商品零售alcohol commodities retail

  以直接向最终消费者销售酒类商品的交易活动方式。

  4经营条件

  4.1经营资质

  4.1.1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4.1.2应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酒类零售许可待其他证明

  4.2经营场地

  酒类零售经营者应有相对固定的、与经营规模或经营技术条件相适应的经营场地,持有房屋产权证或经营场地租凭合同。经营场地符合食品卫生管理、消防和建筑设计防火要求。

  4.2.1选址

  应符合酒类商品特性要求。

  4.2.2销售场所

  4.2.2.1应设于建筑物内,具备完整、符合商品零售所必需的照明、空气调节、空间通透的条件。

  4.2.2.2应明亮、整洁、具有商品展示、交易的功能,主通道和货架间具备GB/T17110规定的要求。

  4.2.2.3与仓储设施分开。

  4.2.3仓储设施

  4.2.3.1应有相对固定的仓储设施。

  4.2.3.2应远离高污染和高辐射地区,远离热源或采取必要措施使其不受热源的影响。

  4.2.3.3应设于建筑物内,地面平整,干燥通风,能够满足所经营酒类商品的温度等要求。

  4.3经营设备

  4.3.1商品陈列设备

  应有独立、稳固的商品陈列、资金结算要求的设备,并保持设备功能的正常。

  4.3.2资金结算设备

  应具备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资金结算设备。

  4.4专业人员

  应拥有具备酒类知识,熟悉国家有关规定和有关标准的人员。

  5经营管理要求

  5.1采购管理

  酒类零售经营者应保证所选择的供应商具备合法的经营主体资质条件,采购的商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要求,采购过程信息记录完整、真实。

  5.1.1供应商的选择

  5.1.1.1酒类零售经营者就保证所选择的酒类商品供应商具备合法的主体资质条件,认真审核其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准产证、批发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国空规定的其他证明等,对进口酒类商品还要审核其国家出入境检疫部门核发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

  5.1.1.2酒类零售经营者对在政府指定的企业信用档案系统中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企业不应作为供应商。

  5.1.2采购商品的质量控制

  酒类零售经营者应执行GBl0344相关条文,对采购的酒类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标识、产地、出厂检验证明等进行审核,执行GBl0344、GB2757、GB2758、GB10343、GB/T17204等相关条文,应有对酒类商品的质量进行初步鉴别的控制流程。

  5.1.3采购过程信息记录的管理

  5.1.3.1酒类零售经营者应建立采购过程信息管理台账,保证采购过程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并完整保存三年。

  5.1.3.2采购过程信息管理台账应记录下述信息:

  供应商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目前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许可证代码、联系电话等);

  采购商品基本信息(如名称、种类、数量、批次、标准、价格等);

  商品质量信息(如质量证明文件、质量检查或鉴定等);

  “索证索票”状况信息;

  采购商品入库信息。

  5.2销售管理

  5.2.1酒类零售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的商品,不应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并有明确的流程控制加以保证。

  5.2.2酒类零售经营者不应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

  5.2.3酒类零售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小票或发票。

  5.2.4所售酒类商品应明码标价。

  5.2.5酒类商品不应与有毒、有害、污染物(源)、腐蚀性物品等混放。

  5.3人员管理

  5.3.1直接接触酒类商品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

  5.3.2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并按国家或行业规定取得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

  5.4广告管理

  酒类商品的宣传广告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经营管理制度8

  农药进销售台账记录制度

  1、对所调进、售出的农药逐一登记上册,建立完善的进销台账。

  2、实行经营台帐管理制。即农药销售实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即进货、销货台帐,进货、销货发票,信用卡,农资质量承诺书。台帐、发票要保存完整、记录清楚,信誉卡要随货发放质量录诺书要粘贴在店内显眼处。

  3、在经营中,必须标志明显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杀鼠剂等,不得混放经营,防正事故发生。

  4、对购药者当面耐心讲明农药防毒规程,正确配药、施药方法,按规定的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

经营管理制度9

  一、经营目标与经营计划

  1、公司委托经营单位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经营集团旗下经营单位,并为其经营业绩负责。负责人在一定的经营、财务与人事授权下,设定考核期(原则上为半年)和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与标准,统筹日常经营管理事务。

  2、负责人经试用合格,本人自愿接受经营业绩指标考核的,与集团签订《经营管理责任书》,内容包括:

  a)经营范围与负责人责任;

  b)考核期;

  c)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与标准(经营目标);

  d)经营业绩与工资、奖金;

  e)授权流程。

  3、《经营管理责任书》由经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管委”)代表公司与负责人签订,报集团总裁审批:获得批准的,由集团发布任命通知;未获批准的,重新签订《经营管理责任书》。

  4、任命通知下达后,负责人依据《经营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责、权、利开展工作,相关部门应严格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工作。

  5、《经营管理责任书》中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与标准,是集团下达到经营单位的经营目标,原则上分为:月度经营目标和考核期经营目标。负责人应带领经营单位全体员工努力实现经营目标。

  6、考核期结束,经营目标完成,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下阶段经营目标,集团经管委会审后,再签定下阶段《经营管理责任书》。

  7、作为达成经营目标必须的步骤,经营单位负责人应按月制定详细的经营计划,经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经营政策和策略;

  b)收入与支出预算;

  c)拟开拓的新项目、新收入;

  d)对可能实现的经营业绩进行预测。

  8、经营计划既是负责人向全体员工传达经营策略、安排布属工作的指导文件;同时作为向经管委汇报的工作材料。负责人应按月向经管委提交经营计划,并在月度经营分析会上予以回顾。

  二、经营收支预算

  9、在经营目标责任下,为确保经营计划的实施,负责人应制订收支预算,对实施经营计划所产生的收入和支出进行预测,收支预算也是经营计划的组成部分。

  10、收支预算按财务部界定的收支项目和划分规则进行,不得擅自拆分与合并。收支预算应作到量入为出,以扩大收入、控制成本为基本原则。

  11、收入预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经营收入;

  b)新增项目收入;

  c)其它可能产生的收入。

  12、支出预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营业成本;

  b)管理费用;

  c)财务费用等。

  13、收支预算原则上按月制订。作为经营计划的附属文件,对内用于指导经营单位控制成本、开源节流;对外上报集团经管委,用于在月度经营分析会上予以回顾。

  三、经营者责任

  14、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应确保以下事项:

  a)本单位所管理的公司资产完好无缺;

  b)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管理工作;

  c)不得以损害公司资产利益和品牌资源为代价达成目的;

  d)所采取的经营方式不得给公司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害公司名誉。

  15、责任人应明了《经营管理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要求,依据授权流程开展经营管理工作。

  16、责任人应积极配合集团其它经营单位开展的,有利于提升关联单位经营业绩的活动;保持与集团、兄弟单位的协作和沟通。

  17、责任人应确保经营单位保持良好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管理和监督,促使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积极认真开展工作。

  18、负责人有义务遵守集团的经营、财务和人事管理政策和规则,接受集团审计与监督。针对问题可进行必要的申诉,但应无条件接受集团经管委的最终决定。

  四、经营业绩与工资、奖金

  19、负责人的薪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分别按月、按考核期根据其业绩表现予以发放。

  20、负责人在试用期间未签订《经营管理责任书》的,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发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21、签定《经营管理责任书》,下达负责人任命后,如按月完成经营目标,则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22、不能按月完成经营目标的,发放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经营目标的,经管委将根据负责人实际情况采取调整措施,必要时更换负责人。

  23、整个考核期内的实际经营成果超过规定的经营目标的,在考核期结束,一次性发放超过部分的计提奖金。奖金的具体计提办法在《经营管理责任书》中予以规定。

  五、月度经营分析会议

  24、月度经营分析会议是集团对各经营单位月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经营状况的分析与总结会议,每月5日召开(节假日顺延),会程1天。

  25、月度经营分析会议由经管委召集、确定出席人员和确定会议地点,总裁秘书担任会议记录。

  26、财务部应提前将各经营单位的月度财务报表报送至经管委和各负责人,以便提前作好相关准备工作。

  27、经营分析会议属于公司重要会议,各负责人和通知出席人员必须到会,并认真分析、总结,参与讨论。

  28、各负责人在会议上汇报的内容包括:

  a)上月经营情况回顾;

  b)本月经营计划;

  c)提请经管委审批或协调的事项。

  29、针对上月经营情况,经管委应及时给予指导和指示,纠正错误思路,会同负责人分析原因,找出不足。并对经营单位提请审批和协调的事项出具意见。

  30、会议应形成和明确本月经营思路,各负责人应在会后提交本月经营计划。

  31、总裁秘书在会议结束1日内形成会议纪要。会议机要经经管委确认后,全文呈报集团总裁、公司领导;抄送各职能部门;分拆抄送至各经营单位。

  六、经营单位管理

  32、经管委是经营单位的上级主管机构,对经营单位的运营负有督导、监控和指导责任;各负责人是经营单位的最高管理人员,对经营单位经营状况和业绩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3、负责人通过经管委授予的权力,调配资源实现经营目标。获得的授权包括:经营授权、财务授权和人事授权。获得授权的前提是经营状况正常,预期能够完成经营目标。

  34、经营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a)依据批准的经营计划和收支预算组织人力、物力开展经营;

  b)在合法状态下,以增加营业收入为目,开发新项目;

  c)不改变资产原功能条件下的各项创收举措。

  35、财务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a)正常经营管理情况下,费用支出的批准权力;

  b)经授权的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36、人事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a)经批准的岗位编制下,基层员工的招募与调整;

  b)获得基本预算的前提下,人员工资的合理调整;

  c)获得行政人事部确认下,管理岗位的招募、调整和任命;

  d)正常经营管理情况下,奖金的分配。

  37、当经营管理情况非正常时,包括可能导致经营业绩急剧下滑或亏损的,负责人应及时向经管委汇报并依照批示开展工作。

  38、发现经营单位业绩非正常大幅下滑或亏损时,经管委应当组织调查,及时进行政策调整,必要时替换负责人。

经营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第一条 计划管理工作的任务:

  (一)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为企业的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提供依据,制定业的长远规划,并通过近期计划组织实施。

  (二)根据市场需要和企业能力,签订各项经济合同,编制企业的年度、季度计划,使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在企业统一的计划下协调进行。

  (三)充分挖掘及合理利用企业的一切人力、物力、财务,不断改善企业的各项技术经指标,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果。

  第二条 企业各级部门的主要精力,应放在各种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和考核上。

  第三条 企业的计划管理根据'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全公司总部、车间、组三级进行管理。公司计经营发展部是全公司计划工作的管理部门,各个职能科室,都分别是各种专业计划的归口部门。

  第四条 为保证全公司计划工作的正常开展,应加强综合计划机构,提高它在企业中应的地位和作用。各级有计划部门和归口部门也必须根据计划工作的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划人员。

  第五条 企业计划必须认真进行综合平?,坚持'积极平?,留有余地'的原则,不缺口,不'打理伏'。

  第六条 企业的各项计划是市场经济计划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计划一经下达,各级各部门都必须发动职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计划的实现。

  第七条 统计工作是企业的一项基础工作,是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重要工具,应准确、及时、全面反馈计划执行情况,禁止弄虚作假。

  二、长远规划

  第一条 长远规划是确定企业未来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的战略计划,通过年度计划的安排逐步实现,其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一)企业产品的发展方向;

  (二)企业生产的发展规模;

  (三)企业技术发展水平,技术改造方向;

  (四)企业技术经济指标将要达到的水平;

  (五)企业组织、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安全环保等生产条件的改造;

  (六)职工教育培训及文化设施建设;

  (七)职工生活福利设施的改造和提高;

  (八)能源及原材料的节约。

  第二条 编制企业长远规划的主要依据:

  (一)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市场需要;

  (三)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

  (四)国内外科学技术最新成就和发展趋势;

  (五)技术改进、引进和改善管理、提高职工技术水平以后所能提供的潜力。

  第三条 长远规划的编制工作由分管计划工作的总经理主持。经营发展部负责汇总、综合平衡,提出总体方案和上报。各归口部门按规划要求负责搜集、整理资料提出专业规划(草案)。长远规划经上级主管机关及总经理批准后分年组织实施。

  三、年度综合计划

  第一条 年度综合计划是企业全体职工在计划年度内的行动纲领,又是安排季度、月计划的重要依据。因此,企业各个生产环节和各个方面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

  第二条 年度综合计划的制定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综合平衡的方法进行编制,由主管计划工作的总经理负责领导,各业务归口科室按'管什么业务,就编什么计划'的原则根据规定的计划表式,负责编制各专业计划(见附表1.2.1),经营发展部负责拟定编制计的总进度,组织综合平?于年前一个月上报下达工作。

  第三条 年度综合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一)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及指导性计划;

  (二)总经理提出的年度方针目标;

  (三)产品订货合同和市场预测资料;

  (四)长远发展规划;

  (五)前期预计完成数字及本企业历史统计资料;

  (六)经审定过的各种技术经济定额。

  第四条 编制计划所需资料由各科室车间相互提供,任何单位都不得拒绝。

  第五条 专业计划的编制,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主持,计划草案应认真听取公司领导和有关车间科室的意见,并按规定的时间报经营发展部。报送的计划必须附文字说明,经科长和编制人签章后方才有效。

  四、指标管理

  第一条 年度综合计划所规定的各项计划任务是通过一定的计划指标来表示的。计划指标就是企业在计划期内在生产经营活动方面应该达到的目标和水平。为全面反映企业的技术经营活动,必须适当设置各种指标,建立健全企业的指标体系,完善和促进计划管理工作。

  第二条 计划指标应按平均先进水平来确定,一般应高于上期实际达到的水平,并经过努力才能实现的。

  第三条 计划指标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公司一级指标(总指标)由公司总部经营发展部负责汇总、平衡、上报和下达,各科室负责归口管理。车间级指标(分指标)以车间主任为首,组织有关职能人员负责管理。班组级指标以班组长为首组织工作人员管理。

  第四条 为使计划任务层层落实,计划指标必须进行层层分解,坚持谁管什么指标,就分解什么指标。分解指标必须和总指标保持平衡和衔接,分解指标执行情况按规定路线进行反馈。

  第五条 一级指标的设置,由经营发展部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内管理工作的需要,同指标归口部门商定。

  第六条 必须在当年11月底正式下达次年的公司年度经营综合计划。

  五、计划指标的调整

  第一条 为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企业计划一级上级主管机关及公司领导批准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各归口部门和执行单位均不得随意修改。如确因客观原因影响,经主观努力仍不能完成计划时,在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完成计划积极性的前提下,调整计划指标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一)一级计划指标的调整,由执行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送归口科室签署意见后,经计划管理科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属公司下达的计划指标,还要报上级主管机关审批,在未批准前仍按原计划执行。

  (二)调整年度计划指标应提前一个季度申请,调整季度计划指标应提前一个月申请,整月度计划指标应提前十天申请。

  (三)调整某一项计划指标,如需同时相应调整其他有关计划指标时,应一并上报,呈请审批,以保证计划的平?、协调。

  (四)调整计划指标一律以书面批复为准,在未接书面批复以前,一律按原计划考核。

  六、计划的检查和考核

  第一条 各级领导必须随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采取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二条 检查

  计划执行情况,应充分利用统计报表,会计报表,业务报表等资料。检查计划的实际完成数,一律以统计报表数为依据。

  第三条 计划的考核必须与经济责任制考核相结合。考核的计划数,一律以上一级部门批准或下达的计划数为依据。

  附表:年度综合计划编制分工及完成时间表

  序号计划名称编制部门完成时间备注

  1生产计划

  2新产品计划

  3技术组织措施计划

  4销售计划

  5物资供应计划

  6劳动工资计划

  7成本计划

  8财务计划

  9产品质量计划

  10设备大修理计划

  11房屋建筑大修理计划

  12基建技改计划

  13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

  14辅助生产计划

  15职工教育培训计划

经营管理制度11

  施用化学农药,防治病、虫、草、鼠害,是夺取农业丰收的重要措施。如果使用不当,亦会污染环境和农畜产品,造成人、畜中毒或死亡。为了保证安全生产,特作如下规定:

  一、农药分类

  根据目前农业生产上常用农药(原药)的毒性综合评价(急性口服、经皮毒性、慢性毒性等),分为高毒、中等毒、低毒三类。

  1、高毒农药:有3911、苏化203、1605、甲基1605。1059。杀螟威、久效磷、磷胺、甲胺磷、异丙磷、三硫磷、氧化乐果、磷化锌、磷化铝、氰化物、呋喃丹、氟乙酰胺、砒霜、杀虫脒、西力生、赛力散、溃疡净、氯化苦、五氯酚、二溴氯丙烷、401等。

  2、中等毒农药:有杀螟松、乐果、稻丰荼、乙硫磷、来胺硫磷、皮蝇磷、六六六、高丙体六六六、毒杀芬、氯丹、滴滴滴、西维因、害扑威、叶蝉散、速灭威、混灭威、抗蚜威、倍硫磷、敌敌畏、拟除虫菊酯类、克瘟散、稻瘟净、敌克松、402、福美砷、稻脚青、退菌特、代森铵、代森环、2,4―滴、燕麦敌、毒草胺等。

  3、低毒农药:有敌百虫、马拉松、乙酰甲胺磷、辛硫磷、三氯杀螨醇、多菌灵、托布津、克菌丹、代森锌、福美双、萎锈灵、异稻瘟净、乙磷铝、百菌清、除草醚、敌稗、阿特拉津、去草胺、拉索、杀草丹、2甲4氯、绿麦隆、敌草隆、氟乐录、苯达松、茅草枯、草甘膦等。

  4、高毒农药只要接触极少量就会引起中毒或死亡。中、低毒农药虽较高毒农药的毒性为低,但接触多,抢救不及时也会造成死亡,因此使用农药必须注意经济和安全。

  二、农药使用范围

  凡已订出“农药安全使用标准”的品种,均按照“标准”的要求执行。尚未制定“标准的品种,执行下列规定:

  1、高毒草农药:不准用于蔬菜、茶叶、果树、中药材等作物,不准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与人、畜皮肤病。除杀鼠剂外,也不准用于毒鼠。氟乙酰胺禁止在农作物上使用,不准做杀鼠剂。“3911”乳油只准用于拌种,严禁喷雾使用。呋喃丹颗粒只准用于拌种、用工具沟施或戴手套撒土,不准浸水后喷雾。

  2、高残留农药:六六六、滴滴滴、氯丹,不准在果树、蔬菜、茶树、中药材、烟草、咖啡、胡椒、香茅等到作物上使用。氯丹只准确性用于拌种,防治地下害虫。

  3、杀虫脒:可用于防治棉花红蜘蛛、水稻螟虫等。根据杀虫脒毒性的研究结果,应控制使用。在水稻整个生长期内,只准使用一次。每亩用25%水剂2两,距收割期不得少于40天,每亩用25%水剂四两,距收割期不得少于70天。禁止在其他粮食、油料、蔬菜、果树、药材、茶叶、烟草、甘蔗、甜菜等作物上使用。在防治棉花害虫时,亦应尽量控制使用次数和用量。喷雾时,要避免人身直接接触药液。

  4、禁止用农药毒鱼、虾、青蛙和有益的鸟兽。

  三、农药的购买、运输和保管

  1、农药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凭证购买。买农药时必须注意农药的包装,防止破漏。注意农药的品名、有效成份含量、出厂日期、使用说明等,鉴别不清和质量失效的农药不准确性使用。

  2、运输农药时,应先检查包装是否完整,发现有渗漏、破裂的,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后运输,并及时妥善处理被子污染的地面、运输工具各包装材料。搬运农药时要轻拿轻放。

  3、农药不得与粮食、蔬菜、瓜果、食品、日用品等混载、混放。

  4、农药应集中在生产队、作业组或专业队设专用库、专用柜和专人保管,不能分户保存。门窗要牢固,通风条件要好,门、柜要加锁。

  5、农药进出仓库应建立登记手续,不准随意存取。

  四、农药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1、配药时,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称取药液或药粉,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拌药。

  2、拌种要用工具搅拌,用多少,拌多少,拌过药的种子应尽量用机具播种。如手撒或点种时必须戴防护手套,以防皮肤吸收中毒。剩余的毒种应销毁,不准用作口粮或饲料。

  3、配药和拌种应选择远离饮用水源,居民点的安全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农药、毒种丢失或被人、畜、家禽误食。

  4、使用手动喷雾器喷药品时应隔行喷。手动和机动药械均不能左右两边同时喷。大风和中午高温时应停止喷药。药桶内药液不能装得过满,以免晃出桶外,污染施药人员的身体。

  5、喷药前应仔细检查药械的开头接关、喷头等处螺丝是否拧紧,药桶有无渗漏,以免漏药污染。喷药过程中如发生堵塞时,应先用清水冲冼后再排除故障。绝对禁止用嘴吹吸喷头和滤网。

  6、施用过高毒农药的地方要坚立标志,在一定时间内禁止放牧,割草,挖野菜,以防人畜中毒草。

  7、用药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喷雾器清洁干净,连同剩余药剂一起交回仓库保管,不得带回家去。清洗药械的污水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不准随地泼洒,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和养鱼塘。盛过农药的`包装物品,不准用盛粮食、油、酒水等食品和饲料。装过农药的空箱、瓶、袋等要集中处理。浸种用过的水缸要洗净集中保管。

  五、施药人员的选择和个人防护

  1、施药人员由生产队选拔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青壮年担任,并应经过一定的技术培训。

  2、凡体弱多病者,患皮肤病和农药中毒及其他疾病尚未恢复健康者,哺乳期、孕期、经期的妇女,皮肤损伤未愈者不得喷泉药或暂停喷药。喷药不准带小孩到作业地点。

  3、施药人员在打药期间不得饮酒。

  4、施药人员打药时必须戴防毒口罩,穿长袖上衣、长裤和鞋、袜。在操作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不能用手擦嘴、脸、眼睛,绝对不准互相喷射嬉闹。每日工作后喝水、抽烟、吃东西之前要用肥皂彻底清洗手、脸和漱口。有条件的应洗澡。被子农药污染的工作服要及时换洗。

  5、施药人员每天喷药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小时。使用背负式机动药械,要两人轮换操作。

  6、操作人员如有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应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脱去污染的衣服,漱口、擦洗手、脸各皮肤等暴露部位,及时送医院治疗。

  六、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1、购买和使用农药,要仔细阅读标签,不要购买和使用没有标签或标签模糊不清、有关证号不全的农药(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

  2、农药储运,应远离食品。农药不得与粮食、蔬菜、瓜果、食品及日用品等物品混载、混放。包装农药的箱、瓶、袋等应集中处理,禁止用于盛装食品、饮料和饲料。

  3、配制农药要选择专用器具量取和搅拌农药。决不能直接用手取药和搅拌农药。

  4、施药机械出现滴漏或喷头堵塞等故障,要及时正确维修,不能用滴漏喷雾器施药,更不能用嘴直接吹吸堵塞喷头。

  5、田间施用农药,必须穿防护衣裤和防护鞋,戴口罩、帽子和防护手套。

  6、田间喷撒农药,要注意风力、风向及晴雨等天气变化。应在无雨、3级风以下天气施药,不能逆风喷施农药。夏季高温季节喷施农药,要在上午10时前和下午4时后进行,中午不能喷药。施药人员每天喷药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小时。

  7、选择适用农药,注意农药安全间隔期,避免残留。

  8、瓜类、蔬菜、果树、茶叶、中药材等作物,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9、剧毒农药只准用于拌种、工具沟施或戴手套撒毒土,严禁兑水喷雾。

  10、配药、施药现场,严禁抽烟、用餐和饮水。

  11、科学用药,不得随意加大施剂量和改变施药方法。

  12、保护天敌,减少用药。

  13、施过农药的地块要树立标志,在一定时间内,禁止进入田间进行农事操作、放牧、割草等。

  14、农药应用原包装存放、农药空瓶(袋)应在清洗三次后,远离水源深埋或焚烧。

  15、施药结束后,要立即用肥皂洗澡和更换干净衣物,并将施药时穿戴的衣裤鞋帽及时洗净。

  16、施药人员出现头疼、头昏、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时,应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脱掉污染衣裤,及时带上农药标签到医。

经营管理制度12

  1、总部行政中心职责

  1、1负责后勤、资产、费用控制、法律事务、安保、公共关系等各项制度管理、工作流程优化,组织、协调、监督制度和流程的落实;

  1、2负责监督总部及分部的行政费用支出预算计划的执行情况;

  1、3负责所有物资、物业费用、行政管理及相关费用审批等管理工作;

  1、4负责总部及分部安保体系的各项工作;

  1、5负责总部礼宾部的各项管理;

  1、6负责法律事务部日常事务的管理。

  2、后勤部

  2、1负责完成公司计划物资的采购,监督、指导大区、分部后勤工作;制定公司资产的配备标准,负责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物资的审批配发及费用结算工作;

  2、2负责维护、维修公司的办公设备等硬件设施工作;监督、指导大区、分部相关工作;

  2、3负责总部车队的规范建设、车辆合理使用、车辆安全、维护、维修及车辆保险管理;监督、指导大区、分部相应车辆管理工作;

  2、4负责总部礼宾日常接待工作、会务预订、重要会务服务及总部票务、酒店、邮件的服务管理工作;

  2、5负责与总部各中心、集团附属各公司的工作协调、指导;

  2、6负责对总部及大区、分部管辖的行政费用(办公费、固定资产购置费、低值易耗品购置费、车辆使用费、燃油费、会议费、通讯费、维修费、本系统差旅费等费用)进行核算和报批工作;

  2、7负责行政费用预算的制定、审核、报批。

  3、费用节约管控部

  3、1负责审核公司行政费用预算;

  3、2负责监督总部及大区、分部行政费用预算执行情况,定期作出专题费用分析;

  3、3负责指导公司进行各项行政费用节省、管控措施的出台,以及监督、落实工作;

  3、4负责对办公费、固定资产购置费、低值易耗品购置费、车辆使用费、燃油费、交通差旅费(本系统)、会议费、通讯费、维修费、业务招待费等行政费用审核、报批工作;

  3、5负责制定规定费用项目的考核标准,并根据行政费用的发生情况进行通报及奖罚。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册——行政系统分册

  3、6负责现场堪查调研,根据调研(暗访)结果进行通报及奖罚。

  4、资产管理部

  4、1负责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材料物资等资产整体管理工作;

  4、2负责会同财务中心制订、完善、下发公司的资产管理制度,并进行适时的修订,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4、3负责监督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落实、督导实物管理部门的工作,检查并定期进行通报及奖罚;

  4、4规范和完成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物资、礼品的帐目的管理工作;

  4、5负责公司财产险、公共责任险等各种商业保险的投保及理赔工作;

  4、6负责公司资产的使用状况管理及处置的审核上报。

  5、公共关系部

  5、1负责公司总体公共关系资源的建立、维护、整合与管理;特别是国家部委、地方政府等对外重要公共关系的建立与维护;

  5、2负责协助总裁进行日常公关事务的安排与处理,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日常对外活动的协调;

  5、3负责公司大型公关活动的组织协调;

  5、4负责公司业务招待费用(除员工加班餐费及部门活动费)审核及管理;

  5、5负责公司专项购置公关礼品的管理。

  6、安保部

  6、1总部安保部隶属于行政中心,是负责全公司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安全工作以确保公司正常有序经营为中心,以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为重点,以加强对安保队伍的管理教育为主线,突出预防案件(防火、防盗)事故,并为公司做好相应的服务保障工作。其职能是:

  6、2负责公司安保体系的组织架构规划、编制审核、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按照公司授权实施安保人员的调配工作;

  6、3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好公司内部的治安秩序,保护公司财产和人员安全,主动与公安、消防及交通等政府职能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并接受业务监督和指导;

  6、4负责对各中心、各大区、各分部安全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总部办公区安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册——行政系统分册全警卫和警卫队的管理教育;

  6、5负责对分部安保部的工作指导和业务管理;

  6、6负责公司全体安保人员思想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保持安保队伍思想稳定、诚实可靠、遵纪守法;

  6、7负责审核总部、分部消防设施设备配备的标准及相关数量;

  6、8负责公司内部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或督促整改,对发生的事故或案件实施跟踪或协助处理,并处罚相关的责任人;

  6、9负责公司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公司内部各种突发事件的协调或处理;

  6、10负责公司指定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6、11完成公司主要领导和行政中心下达的其它临时任务。

  7、法律事务部

  7、1对外法律事务

  7、1、1经公司授权,办理公司经济、民事诉讼案件;调查、取证、起诉、应诉、出庭、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和解,提起反诉和上诉,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7、1、2经公司授权,办理经济、民事仲裁案件,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7、1、3负责公司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打假、维权工作;

  7、1、4负责北京地区有关司法机构的工作协调和联络,外地司法机构的工作协调和联络由各分部负责;

  7、1、5负责协助公司外聘律师的选择、联络及相关工作。

  7、2对内法律事务

  7、2、1统一管理本公司的法律事务,为公司经营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合理、有效利用法律武器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

  7、2、2协助公司各级领导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进行法律上的论证;

  7、2、3参与公司的重组、兼并、投资、上市、租赁、房屋买卖、资产转让等涉及公司权益的重要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7、2、4参与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经营管理制度1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本公司制定了安全责任制

  1、经理是公司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经营、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等及省市有关文件和指示。

  3、组织企业员工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制度等,在布置、检查工作时,要布置、检查安全工作。

  4、在经营工作中,应全面了解、熟悉危化品的物化特性,制定采取预防措施。

  5、认真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协助领导抓好本企业所经营的危化品安全技术知识学习。

  6、在经营工作中如发现有不安全隐患,立即向经理汇报,提出整改意见。

  7、认真遵守和学习国家所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8、遵守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增强安全意识。

  9、在经营工作中,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向安全员、经理汇报解决。

  10、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尽职尽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11、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业。

  12、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等法律、法规和标准。

  13、认真贯彻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经营活动的规章制度。

  14、不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15、采购物资时(包括国外进口),必须了解其物化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

  16、产品销售时,应提供物品的相关安全信息资料。危险性能较大的产品还需当面交代注意事项。

  17、必须查验对方是否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没有上述证件,必须停止销售。

  18、不得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或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19、不得经营国家命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20、不向无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单位销售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21、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资质单位承办危险化学品,对运输人员必须告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和储运要求。非危险品运输车辆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

  22、采购危险化学品前,应先验证销售方有无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标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3、不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24、销售危险化学品前,应先验证采购方是否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向无许可证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

  25、委托有资质认证的企业进行运输,通过公路运输的,托运人员应向目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公路运输通行证。

  26、与仓储和运输方的协议中应包括意外事故的安全处理内容。

  27、不得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28、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29、不得销售包装物、容器没有定点标志的危险化学品。

  30、销售《易制毒化学品》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1、未经批准,不得销售民用爆炸品、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在经营活动中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发货场所安全,特制定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采购和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验证对方是否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方可进行危化品经营活动。

  二、发货时,公司发货员必须现场检查对方装货车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在夏季、冬季或下雨时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发货,确保安全。夏季高温、雨季发货时,应检查车辆是否具备防晒器具及防雨油布等。车辆有否配备灭火机。装货完毕,发货员应检查车辆装货高度及困扎是否牢靠,符合安全规定方可运行。

  三、危化品在经营活动中必须提供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公司不得销售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化品。

  四、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类项及有效期内进行经营活动,不得无证或过期经营和超范围经营。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严格提取安措经费,用于各类隐患及时整治治理,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将安全保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取,保证安措专项基金的落实,做到专款专用。

  二、安全专项资金用于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治治理,消防灭火器具的更新添置、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

  三、安全专项基金不得挪作他用。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规定使用,严格财务制度,保障专款专用。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及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事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我公司经营的都是危险化学品,本公司职工必须熟悉业务和掌握安全知识。为了保证本公司的安全经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使之自觉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掌握有关安全经营的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1、企业的主要领导和主管安全负责人及有关业务人员必须参加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理安全培训班,并经考试合格取证上岗。

  2、企业员工要参加行业或总汇举办的安全知识学习班,特别是新职员的安全培训。学习内容为:

  (4)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有关防火、灭火知识。

  (5)典型的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3、企业每季度安排研究总结安全经营工作,落实有关安全经营的法规和标准,对新增加经营的危险化学物品,要详细了解该物品的危险特性和防护措施。

  4、不定期的组织如,黑扳报、漫画栏、安全录像、参观交流等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5、建立安全经营考核制度,用经济奖惩手段促使所有员工对安全经营的重视,对在安全经营活动中做出成绩的员工,给予必要的奖励,对安全经营活动中麻木不仁、造成经济损失甚至人员伤害的员工进行经济惩处直至开除。

  为了确保危化品在经营活动中的正常开展,以及本公司办公和发货区域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在办公区域由于房屋结构和照明、电脑线路老化、由于员工安全意识薄弱,易发生电气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二、在发货区域,对提货单位车辆检查不力,不按危化品运输规范进行,违章装卸作业易发生事故。

  三、公司应按季度、重大节假日开展大检查,对隐患进行检查。

  四、对查出的隐患,公司应拨款进行治理整改;对小隐患立即解决。对大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作出计划,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五、公司每年应按一定比例提取资金作为安全治理费用,确保安全。

  为了加强剧毒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易制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根据市局精神,特制定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在有关安全培训教育会议上,广泛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剧毒品、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物化性质,发生事故的严重危害性知识。

  二、如果经营这类危化品安全风险大,一旦发生事故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比较大,必须加强员工的安全风险意识,提高员工的责任心。

  三、根据这几类危险化学品风险大,市局颁发了交纳风险抵押金有关规定。为此,公司积极维护社会风险,按规定交纳危化品风险抵押金。一旦发生事故,就能妥然处理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不使事态继续扩大,避免更大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由3人组成。总经理任组长,安全员任副组长。

  二、应急小组主要任务是加速处理在危化品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突发性事件,严格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步骤进行,彻底解决事态的扩大,减少损失。如果发生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三、如发生突发性事故,按照事故类别,请打应急救援电话。火灾119,抢劫110,救护120等。

  四、应急领导小组应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内容学习各类突发性事件、应急知识和交流情况、小结等。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做好安全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各种会议安全培训时,将发生各类事故的严重性及报刊上托副经登载的事故案例及时向员工宣传。发生事故的危害性、提高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

  二、针对本公司所经营危化品性质,会发生何类事故,怎样预防。如何落实措施,做到心中有数。

  三、如果在经营活动中,如在办公室,发货时发生了事故。如工伤、交通火灾、中毒、爆炸等,必须先抢救人员,然后派人员将现场保护好,不得进入事故区域。

  四、发生事故时立即打电话报警。如110、119、120等。

  五、按照事故“三不放过原则”。公司领导及时召开事故调查分析会议。将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调查清楚(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防止事故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员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六、在三天之内将事故调查报告完成并上报市应急管理局。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身体健康,进一步落实劳动保护,加强职业及卫生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在定期召开的安全教育、培训会议上,将职业卫生这一专业性知识向员工进行演讲。使员工都知道“职业卫生”的概念,使大家都重视职业卫生。

  二、公司在经营危化品发货过程中,对员工应发放针对性的防护用品。如工作服、手套、防护眼镜、口罩等。

  三、防护用品应制定不同岗位性质,定时定量发放。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质量要求所购防护用品。

  四、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身体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员工,立即去医院治疗。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五、发货员在生产厂家仓库发货时,应对厂方发货区域的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检测数据了解,不得在超标情况下发货。确保身体健康。

  1、熟悉并掌握所采购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理化性质、危险性、包装要求、事故应急处理办法、灭火方法;

  2、必须从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3、在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先要严格核对和检验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家或经营企业所提供的危险化学品样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技朮说明书、安全标签、包装要求、质量,样品经检验合格,方可签订订货合同。不得订购无产地、无生产厂家、无安全技朮说明书、无安全标签和检验合格证的危险化学品;

  4、在提取对人体有害和腐蚀性危险化学品时,应根据物品的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5、在进入危险化学品仓库提货时,不得携带火种。禁止穿著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衣服和带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内禁止使用手机;

  6、在提货进要对危险化学品进行验货,认真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标签、数量,严格检验物品的质量、包装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泄漏;

  7、需采购员自行办理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并且必须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危害、事故应急措施等情况。不得将危险化学品瞒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8、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需告知承运人;

  9、需采购员自行办理托运的剧毒化学品,必须向货物运达目的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10、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危险化学品样品乘坐公共交通车、船、飞机。

  1、危险化学品销售前,必须首先查看、确认客户的危险化学品购买资质,特别是易制毒品和剧毒爆炸品的购买资质。

  2、必须按公司统一表式要求做好易制毒品和剧毒爆炸品的销售记录并按时上报和归档备查。

  3、对易制毒品和剧毒爆炸品的销售,公司实施定点定人的销售开单审核管理,严禁非定点和非指定人员的销售开单。

  4、被指定从事易制毒品和剧毒爆炸品的销售开单审核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5、危险品销售开单后,应当向客户宣传国家有关用户自提、委托运输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爆炸品的相关规定。

  6、严禁向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制毒品和剧毒爆炸品, 严禁携带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车辆,严禁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经营管理制度14

  1、使用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按国家安全规定的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不得使用。

  2、对机电设备及其特种装置必须安装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

  3、对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进行定期检查、检验,并实施有效地监控。

  4、对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设置清晰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5、对使用机械电气、排土场、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落实责任,进行建档管理。

经营管理制度15

  农资经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保证农资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和人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管理制度。

  1、进货检查和检验

  农资进货时将产品与其标签或者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对所购产品有质量疑问,委托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验。

  2、质量管理

  销售的农资保证质量,不会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禁止销售无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无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文件、无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农资。

  3、过期农药处理

  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不得经营,并及时退还厂家或交由县农业局统一处理;如确实无法及时处理的,按规定注明“过期农药”字样,且单独放置。

  4、质量事故报告

  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对质量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凡因农资问题造成农民损失,经查证是本店销售的,无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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