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制度

时间:2021-08-26 14:00:00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管理制度(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管理制度(15篇)

学校管理制度1

  1. 坚持预防为主的医疗方针,经常对学生进行卫生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针对季节发病情况,定期做好卫生广播。

  2. 组织学生搞好学校卫生工作,使校园整洁美观。

  3. 了解和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康卡,及时进行其它常规检查,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一次视力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4、发现流行病或流传期间,要及时深入班级做好消毒工作。

  5. 抓好预防近视工作,控制新发病率,提高恢复正常率,经常深入各班指导眼保健操,重点抓好低年级做操正确率。及时与部分患近视眼学生的有关教师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用眼习惯及采光等情况,使近视眼率与新发病率得到控制。

  6. 及时做好学生伤害事故及小疾病的处理工作,必要时负责送医院治疗,并填好处理情况记录表。

  7. 做好全校卫生保健资料,及时采购药品,妥善保管好药品和器具,经常检查,避免变质失效。

学校管理制度2

  一、水电工每天必须对各条线路的用电情况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安全。如有违章用电情况,必须按规定处理,并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二、教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白天开灯必须严格控制,在严重阴暗,无法工作和学习时才能开灯,要做到节约用电,人走灯熄。

  三、各教室、办公室、宿舍必须注意灯具管理,发生故障随时通知维修,不得自行动手以保证安全,电器如有损坏,坚持按价赔偿。学生宿舍电器损坏一般自理。

  四、食堂用电用水本着节约的原则,控制使用,按工作岗位各负其责,不用时及时关闭。

  五、加强自来水的管理,各处公用龙头,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漏水及时维修。

  六、德育处和各班主任应经常对学生进行节约用电用水的教育。各处室必须随手关灯,特别是中途停电或假期前,一定要拉下开关,防止人走灯亮或人走水长流的现象。

  七、加强水电器械的管理。坚持修旧利废,节约用料,保证安全的原则,水电安装按规定标准进行,不得擅自超标,该自费的坚持自费。

  八、学校值班人员在每晚十点半对校园进行水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学校管理制度3

  学校食堂关系全校师生的安全,因此,必须做好食堂的管理,为了办好食堂,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的服务,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进菜、售菜价格公开,成本核算正确。每日凭原始进料单进帐,日结日清。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禁止在食品加工所吸烟,严禁在上班时间喝酒。按时开饭送菜,按时供应开水。

  3、呀爱护公物,食堂餐饮具一律不出错,如有遗失,需及时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核实处理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保持厨房、饭厅及周围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定位,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5、要节电、节油、节水、节燃料。电灯、电扇,吊扇、水龙头有专人负责,及时开关。

  6、增加消防、用电、用油、设备仪表等安全意识,主要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

  7、加强食堂职工的心理健康指导,加强对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及职业道德法制教育。

  8、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食堂规章制度,尽心尽职为食堂做好各项工作。

  9、食堂工作人员自觉接受校膳管会的监督,虚心听取师生的意见,不断改进,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菜品种,在色、香、味上下功夫。

  10、食堂工作人员自觉端正服务态度,礼貌待人,文明分菜售菜,做到师生职工一视同仁,食堂人员不搞特殊化。

  11、要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复核手续。所有菜一律由两位购菜员同时采购,严把价格、质量、数量关。对不合质量要求的验收员要坚决拒绝。复核员根据又采购员两人签名的原始进料单复核数量,价格有出入的要如实记载,并及时报告食堂主任。验收员、复核员均要在原始进料单上签名。

  12、自觉接受校长、总务处的领导和监督。

学校管理制度4

  一、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票据管理办法管理好学校的票据。

  二、学校所用的发票必须是由税务所购买的《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和《上海市财政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收据》,不得以其它收据代替。

  三、发票有专人负责购买、保管。每年年底保管员将用完发票连号整理存藏,不得擅自销毁。各类收据收费许可证(副本)统一到普陀区学校会计结算服务中心购买。

  四、开发票应按规定,整本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印章齐全,必须做到票款相符。

  五、不能重复开具发票,如对方遗失发票联,只能出书面证明,证明中注明开票日期,发票名称,对方单位名称、内容、金额、发票编号。

  六、发票存根联要保持完整,发现填写错误的,必须终新填开,并在错误的收据上加盖作废戳记,全份保存,不得私自销毁。

  七、发票不得转让、转借、代开,不得折本使用发票,两种收据不得混淆使用,不得自行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

学校管理制度5

  为规范课外体育活动,提高活动质量,保证活动安全,特制定学校活动制度如下:

  一、班主任职责

  1.按时带领本班学生到指定地点集合。

  2.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出严格要求,督促学生认真参加好活动课。

  3.及时和体育教师取得联系,安排好活动内容。

  4.负责检查出勤情况。

  5.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二、体育教师职责

  1.体育教师按分管班级提前5分钟到达活动场地。

  2.指导帮助体育委员带领本班学生做好准备活动和素质练习。

  3.指导学生进行体育达标锻炼和学校竞赛裁判工作,辅导弱势学生进行体育锻炼。

  4.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帮助保护。

  5.和班主任、年级部主任一起安排本年级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

  三、体育委员职责

  1.负责集中本班学生点名,记录缺勤人数。

  2.带领学生进行准备活动和身体素质练习。

  3.协助班主任负责借还运动器材。

  4.及时和班主任、体育教师联系,反映本班活动情况。

学校管理制度6

  为维护学校安全,并使出入学校人员、物品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凡人员及物品出入学校大门都必须遵守本工作制度,服从保卫人员管理。

  二、本学校人员出入管理:

  1、本学校教职员工出入大门,严禁骑车进出。

  2、教职员工上班时间出入大门必须事先获得有关领导批准或打招呼,说明出入事由并由门卫进行登记。

  3、下班时间除公务者外,禁止留住或进入学校。

  三、校外人员出入管理:

  1、凡学校外来人员或家长来访时,应予先与要求接见的校领导或教师取得电话联系并经过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出校时,在接见单上请要求接见的校领导或教师签字,将接见单交门卫(备查)后方可出校2、禁止来宾未经准许随意进入校园,如发现请到门房问清事由,与接待领导或教师取得联系,并经过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

  五、外单位车辆必须进入校园的,必须经过有关领导的同意,经门卫人员查验后,登记单位、车号方可入校。

学校管理制度7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加强文件管理,同时,规范本校文件的制发程序和规格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上级公文管理1、上级文件指县委、政府、镇党委、政府相关文件、县教育体育局、招办、电教中心、教研室文件以及县财政局、人劳局、卫生局、公安局、环保局等部门相关文件。

  2、镇公安派出所、计生办、卫生院等部门的文件一同纳入公文管理。

  3、校网络管理员每天登录《商南教育信息网》,及时下载、打印县教育体育局、招办、电教中心、教研室文件,并送行政办公室处理。

  4、其他上级部门、平行部门直接送达的纸质文件无论交入何人之手,都要及时转交行政办公室处理。

  5、行政办公室接到下载、打印的纸质文件和直接送达的纸质文件后,按以下步骤操作处理:

  (1) 在《收文登记表》上进行登记;(2) 粘贴《文件传阅单》,呈报校长批复;(3) 根据校长批复,转呈分管领导或相关部门办理,并在《文件传阅移交登记册》上进行登记;(4) 对文件上要求办理的事项,在《督办记录单》上予以记载,并按照办理时限和要求,及时督促各分管领导或部门完成;(5) 对于已经办理完毕的文件及时收回存档,并按自然年度,一年分类装订一次;二、本校文件管理1、根据工作内容和性质,需要以文件形式印发的,分别由支部、工会、教导处、团委、保卫处、总务处起草,除此之外的文件由行政办起草。

  2、起草的文件必须格式正确、标题鲜明、主体明确、文从字顺、内容具体、要言不烦、操作性强。

  3、文件起草后,到行政办公室《发文本》上进行登记、编号,然后粘贴《商南县过风楼镇初级中学公文制发审核表》,呈报分管领导审核,校长签发。

  4、各部门起草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在电脑上打出,制成电子版。文稿打完后,经办人要反复校对,力求一个字、一个标点都不放过,体现公文的准确性,严肃性。

  5、制成电子版后,拷到文印室电脑上,由文印人员进行再校对和排版、印制。其制作要求为:

  (1) 纸张:A4(2) 页面:页边距上、下、左、右为2.5cm;行间距为固定值,25磅;字间距为标准;(3)字号:主标题 小二;正文 三号;(4)字体:主标题 黑体;正文 仿宋(GB2312);(5) 格式:主标题与正文空一行,正文首行缩进2格字符。

  6、文件印制后,统一到行政办公室盖章,并上报下发。

  7、各部门印制的文件必须存档一份(底稿也必须存档备查),并按自然年度年底分类整理,装订归档。

学校管理制度8

  一、行政办公会议是制定学校发展规划、讨论学校重大事项、落实具体工作任务的常规会议。

  二、行政办公会议由校级领导、各处室主任、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年级组长、参与管理人员等参加,必要时,可扩大到教研组长。原则上每周一次,必要时可召开紧急会议。

  三、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主持,校长离校时可委托一名副校长主持召开。

  四、行政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分析总结前一阶段学校工作情况,明确近期工作内容,布置下阶段任务,提出具体要求,落实工作措施和方法;各部门通报阶段工作情况和后一阶段工作安排;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使学校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五、办公室要做好会议的记录工作,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负责做好传达工作,同时对会议所安排的各项工作认真督办、催办,以保证学校工作顺利进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员、工人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办公室负责考勤的组织工作。

  二、教职工的考勤由所在处室组进行,考勤员由处室组推举。

  三、考勤员逐日记载出勤情况,一周统计公布一次,按月统计报校长办公室记入教职工工作档案。

  四、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

  五、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考勤员。

  六、告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七、教职工集体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考勤之列。

  八、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情况,制订同工资、奖金、评优、职称评定挂钩的实施细则。

学校管理制度9

  1、总则

  (1)网络运行管理是指对网络结构、网络设备、网络信息、网络安全及网络用户的管理。

  (2)学校网络中心在校园网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园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与运行的协调,是学校的网络管理部门。

  (3)学校的各个部门和个人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院网络中心的有关规定。

  (4)用户在使用网络过程中违反网络中心有关规定的,网络中心将视情节给予劝告、警告及冻结账号等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报请院校园网领导小组进行处理。

  (5)用户在使用网络中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网络中心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冻结账户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网络用户管理

  (1)使用网络的部门及个人都是网络的用户。

  (2)学校鼓励各部门及本校教职工、学生用户使用网络资源。

  (3)学校网络中心为需要接入网络的用户统一分配IP地址。各部门及教职工、学生用户使用网络需填写入网申请,由网络中心备案后分配IP地址。

  3、网络设备管理

  (1)网络设备管理指对接入网络的通信主干设备、公共服务器、计算机和打印机等设备的运行管理

  (2)网络的主干通信设备、网络线路、公共服务器及其它公共设备由网络中心管理。

  (3)部门中的网络服务器和网络打印机等设备由网管人员负责管理。

  (4)接入网络的计算机,由该设备的责任人员负责管理,并在网络中心备案。

  (5)与独立计算机连接的打印机等共享设备由所连计算机的管理者负责管理,管理者必须对共享设备的使用设备的使用范围进行限定,禁止无限制地开放共享设备。

  (6)用户设备接入网络由网络中心统一规划和实施,用户需将设备接入网络时,需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后,并向网络中心提出申请。

  (7)网络中心对入网设备的名称、入网软硬件配置、入网接入端口和安装的软件实行统一规范和管理,不定期检查其使用情况。

  5、网络信息管理

  (1)网络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网络设备中的信息。

  (2)学校网络使用的Internet域名由网络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

  (3)网络中心按照有关网站和信息上网的管理办法负责学校网站的运行管理。

  (4)学校的各类信息系统实行分级安全管理,不同的用户根据不同的授权获得授权范围的信息。

  (5)学校的Internet电子邮件服务仅限于与工作有关的通信业务,不得通过电子邮件传输涉密信息。

  (6)学校的Internet信息服务主要用于与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关的通信业务,用户应控制查阅娱乐性的内容和调阅下载大量占用网络通信流量的影视和音乐等多媒体信息。

  (7)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8)为了确保学校网络传输的信息符合有关规定,确保学校的.公共财产不被滥用,网络中心在必要时可采取技术手段,对用户使用的信息流量和网络资源进行配额管理,对用户的电子邮件和Internet查询的信息进行过滤。

  6、网络安全管理

  (1)网络安全管理是由网络中心负责实施的保证网络与网络信息安全进行的管理。

  (2)网络用户必须按照所获得的权限使用网络的硬件资源、软件资源和信息资源,禁止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使用网络资源。

  (3)网络用户必须妥善管理访问网络资源和用户名称和密码,长期使用网络资源的用户必须按照网络中心对各种资源的使用规定按时更换用户密码。凡因为管理不善导致密码泄露对网络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网络中心负责学校对外连接管理,未经授权任何网络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建立与其他网络间的互联。

  (5)任何用户未经网络中心授权,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建立网络信息处理系统和占用网络资源。

  (6)学校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设备和服务的活动,包括(但不局限于)在网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随意复制或使用未经安全检查的系统软件,以及盗用他人账号等。

  (7)不得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诽谤、诬陷、欺诈和教唆等,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等人身权利,不得侵犯他人的商誉、商标、版权、专利、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等各种知识产权。

  二、信息上网与网站管理制度

  1、网站管理机构

  (1)学校网站在校园网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

  (2)网络中心负责制定网络管理办法,规划网站公共栏目的设置,负责审核批准公共栏目上网内容,重要内容需校园网领导小组同意批准。

  (3)网络中心兼顾网络技术与网络编辑两种功能。网站各承包栏目的上网信息由栏目的承包部门负责组织和审核。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站的网页面设计、网页制作、网页更新、上网信息技术编辑、信息上网发布和网站技术管理。

  2、网站内容设置

  (1)网站可设中文和外文版。

  (2)网站的总体栏目设置由网络中心提出方案,报校园网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学校各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向网络中心申请设置本部门网页,或在学校网页中申请设立专栏。

  3、信息发布管理

  (1)学校网站栏目的信息上网发布实行分级管理,每个栏目均需设立负责部门和信息员。各部门在网络中心有关人员的协同指导下,按照规定的格式编排本部门负责的栏目并组织上网信息。

  (2)各部门信息员负责提供本部门分管栏目的上网稿件。

  (3)上网发布的信息不得违反国家和本院有关保密的规定。

  (4)上网稿件提交给学校网站,同时提交与电子文本稿件内容相同的纸质稿件,并注明供稿人和审核人。重要信息需送校园网领导小组及分管领导审阅和签署意见后,再交网络中心技术人员上网发布。

  (5)学校级栏目的上网稿件由学校分管领导终审签发,部门级栏目的上网稿件由部门主管领导终审签发。为确保网站内容的时效性,上网信息要及时更新。

  (6)信息上网与网站运行的日常工作由网络中心技术人员负责。

  三、电子邮件使用管理制度(未开通)

  1、网络中心负责电子邮件服务的管理。

  2、电子邮件的正式用户必须为本学校的正式员工和学生。

  3、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电子邮件,可以申请开设公共电子信箱。

  4、网络中心根据学校要求为需要使用个人电子邮件服务的个人用户免费开通电子信箱。用户必须填写《电子邮件用户申请表》,经本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报网络中心备案。

  5、需要开设公用电子邮箱的部门由各部门统一命名,填写《电子邮件用户申请表》,并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统一报网络中心设立。

  6、电子邮件服务仅允许用于正常的通信业务,通过电子邮件传输的信息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

  7、个人电子邮箱只限个人专用,建立公共电子信箱的部门,必须委派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

  8、用户对自己的电子邮箱负有保护责任,要按照规定选择电子邮箱的口令,并且不得泄露给他人,如有泄露,应及时改变。禁止将电子邮箱转让给他人使用。

  四、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1、为了处理工作中涉及的办公秘密信息和业务秘密信息,特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规定。

  2、学校网络中心负责指导全校各部门入网人员的保密技术培训,落实技术防范措施。

  3、各部门要有一名教师主管此项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入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和对上网信息的保密检查,落实好保密防范措施,对本单位上网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4、涉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

  5、凡上网的信息,上网前必须进行审查,进行登记,“谁上网,谁负责”,确保国家机密不上网。

  6、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

  7、如在网上发现反动、黄色的宣传品和出版物,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校保卫部门汇报,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泄露国家机密的情况,要及时报网络中心采取措施,同时向校园网领导小组报告。对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8、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开设BBS,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

  9、对校园网内开设的合法论坛要积极推行论坛管理员负责制,论坛主持人经校园网领导小组批准备案。坚决取缔未经批准开设的非法论坛。

  10、加强个人主页管理,对于在个人主页中张贴、传播有害信息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并删除个人主页。

  11、校内各机房要严格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引导学生开展健康、文明的网上活动,杜绝将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房变相为娱乐场所。

  12、对于问题突出,管理失控,造成有害信息传播的网站和网页,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和清除;对于制作、复制、印发和传播有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校园网领导小组及各部门领导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维护校内稳定。

学校管理制度10

  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是五原县教育局严格审批,允许办学,并具有教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民办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各位学生学好乐器的同时,也希望和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安全管理。特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拟定以下责任。

  1.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长音琴行不负责接送学生。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长音琴行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如有特殊情况长音琴行会提前通知家长。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习,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13.请自觉缴纳学费,如继续学习下期课程,须在本期最后一节课缴交下期学费。

  14.在长音琴行购买的所有乐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务(免费上门调试、安装、保养等)。非本琴行购置的乐器不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调试费用。

学校管理制度11

  为确保本培训班的顺利开办和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全体学员共同遵守!!!

  一、学员们可以先来免费试听1-2节课,确定学习时,必须先预交学费后再学习。

  二、培训期间,学员们务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违纪者给予批评处理,严重者立即开除,并不退学费。

  三、学员们不得半途而废,为确保教学质量,中途停学者不退学费。

  四、学员们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上课,每天不超过规定的学习时间;为不影响其他学员的学习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需要请假,则必须经过主管老师同意方可;学员无故旷课者,老师不再为其专门补课。

  五、学员们未经老师同意,不得随意动弄教学器材。教学器材全部属于私人财产,有意损害者,加价赔偿。

  六、培训期间出现其它事故,按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学校管理制度12

  1.全校师生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的安全,对违反本规定者要及时进行劝阻,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对情节恶劣者要及时报告学校,由相关部门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2.进入校园范围的所有人员和一切车辆必须服从指挥,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人员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问,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员,听从指挥。

  3.爱护校园内的设备和设施,教学楼的多媒体设备、桌椅、黑板、门窗、风扇、日光灯、讲台等一切公物,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或移作它用;开关门窗要轻,严禁用脚踢门,无故损坏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4.爱护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人员离开时要自觉关水、关电、关门、关窗。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班级、办公室教学时间不得在教学楼内进行文娱活动。

  6.非本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

  7.校园内一切公共设施特别是水电、消防设施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装。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危险品和违禁品进入校园,如确系教学需要,当事人必须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时清理。

  9.严禁在教学楼内生火、烹饪或私自接拉电线及装接电器;除门卫及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内住宿及过夜。

  10.不得在校园内外打闹、喧哗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设备,以免影响他人。

  11.任何班级和办公室不得在教学楼进出通道上堆放杂物,后勤管理人员必须保障各通道畅通。

  12.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规定,互相监督。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学校管理制度13

  一、工资方案执行范围:

  本工资方案仅适用于本校教师、生活辅导老师。

  二、教师工资的核定

  本工资方案的制定旨在凸现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与对学校贡献相对等的原则,体现优质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在原有工资体系的基础上,调整了工作岗位工资的合理度,降低了薪酬结构中福利的比重,增加了根据能力和实际业绩奖励和浮动的工资比重,因此教师的实际工资水平将在年度总收入中加大差距。

  教师年度工资收入=月工资X工作月数+基本工资X寒暑假月数+节日福利+年度考核奖励+诚信奖+其他奖励。其中:

  (一)月工资

  组成项目:基本工资、工作岗位工资、浮动工资、津贴

  发放办法:根据下述各组成项目的工资标准和核定办法确定教师工资结构水平后,每月工资的发放由学部主任根据月度考核(包括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进行调整。工资结算币种为人民币,由学校财务部为教师统一办理工资卡,按规定工资结算日(寒暑假期间由学校具体调整后通知)打入教师本人工资卡中。

  1、基本工资:

  起点标准——幼儿园 650元,小学700元,初中750元,高中800元。

  核定办法:

  (1)本方案实施前上岗的教师,99年5月1日之前参与筹建的可增长15%,其他教师99年9月1日前上岗的本次调整的额度为10%。

  (2)根据每学年的考核结果及本人一贯的工作表现,凡在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中确能体现出认可贯彻学校办学理念的,或者工作兢兢业业对学校的忠诚度堪为楷模的,或者对维护学校声誉有杰出贡献的,可以每年核定一次增加50——200元。

  (3)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基本工资酌减100—300元。见习期满或培训期满可核定一次。见习期或培训期满半年后,才可享受第(2)条核定办法。

  (4)以上基本工资的调整核定由校长、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会同核定。

  2、工作岗位工资:

  工作岗位工资标准如下:

  工作岗位 幼儿园 小学部 初中部 高中部

  语文、英语 550 750 900(1000) 1000(1100)

  数学 850(950) 950(1050)

  物理、化学 850 900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 750 850

  音乐、体育、美术、

  计算机、常识、思品等 600 600 600

  核定办法:

  (1)根据年级、学科设立不同的工作岗位,根据工作岗位的职责确定工作岗位工资,一种工作岗位一种工资,教师的工作岗位变动其工作岗位工资相应变动。

  (2)初三、高三毕业班教师工作岗位工资分别比初中、高中同学科教师增加100—300元。

  (3)学部每学期初根据课务安排考核教师实际工作量情况,由学部主任参照各工作岗位满工作量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核定发放,工作量不满则工作岗位工资不能足额发放。(满工作量标准由学部另行制定文件报经校长批准后执行;教师工作岗位工资核定结果和工作安排表由学部主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工作岗位工资的核定公式为: 实际工作量 ×工作岗位工资

  标准工作量

  由于学校工作安排造成工作量不足者在所核定的工作岗位工资基础上加10%(对工作量不足又拒不支持学校各级各类工作安排者则无权享受此项补贴办法)

  (4)教师学期中途调整工作量的,由学部教务处及时上报学部主任,参照第(2)条办法重新核定该教师当月的工作岗位工资。(学部主任应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酌减100—300元。

  (4)各工作岗位工资标准的调整需由校长会同各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3、浮动工资:

  根据本人实际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历年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对以下五项因素分别考虑,整体相加。

  幅度范围:(1) 学历职称因素:0—500元;学历 中师 大专 本科 研究生

  0—80 80—150150—280 250—300

  职称 小二/中三 小一/中二 小高/中一 中高 特级

  0—50 50—100 100—150 150—200 180—200

  (2) 教龄及获奖情况:0—500元;

  教龄 1—5年 6—10年 11——25年 25年以上

  0—300 150—400 200—500 150—450

  (3) 综合素质:0—200元;综合素质 尚待考证 良好 优秀

  0—50 50——150 120——200

  (4) 工作考核因素:±500元; (5) 其他因素:0—500元;

  核定办法:

  (1)新上岗教师根据学历、职称、教龄、以往获奖情况和本人综合素质等因素,核定其试用期浮动工资。试用期满根据试用期考核结果重新核定一次,调整幅度范围为0—20%。

  (2)非新上岗教师根据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在原有浮动工资的基础上每年核定一次浮动工资,调整幅度范围为±20%。试用期满核定浮动工资不满半年者暂不重新核定。

  (3)所谓“其他因素”原则上只针对学校特聘教师或稀缺专业学科的教师适用。

  (4)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酌减0—300元。

  (5)浮动工资由校长、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会同核定。

  4.津贴

  4.1职务津贴标准:

  (1)班主任津贴:250—550元 (2)年级(段)组长津贴:150—300元

  (3)教研组长津贴:100—200元

  职务津贴核定办法:

  (1)学期初由学部主任根据班级人数、年级中的班级数、教研组人数核定上述三项津贴标准,报校长批准后执行,同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承担上述职务者,由学部教务、导育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学部主任核实后,决定当月实际发放金额。

  (3)职务津贴标准的调整需由校长会同各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4.2校龄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

  自上岗之日起在学校工作满一年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计算,每月可享受校龄津贴100元,校龄增加可依此类推,500元封顶。重新上岗的教师,可将第一次在校工作的时间按月累计计算校龄津贴发放起始时间。

  4.3服装费津贴:

  体育老师每学年补贴350元,用于购置运动服。

  4.4其他补贴:

  在校期间,学校鼓励教师在学校住集体公寓,任课教师每人补贴住房补贴80元,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每人补贴住房补贴120元。不在校内居住的不发放住房补贴,可凭月票报销50元/月。

  开学期间每位教师享受伙食补贴150元/月,寒暑假按实际上班天数计算,标准为5元/天。

  (二)节日福利

  发放标准:教师每年约在20xx元左右(采用现金或实物福利形式)。

  发放办法:

  (1)每学年开学初,由校长会同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主任核定福利总额预算。

  (2)学校将在每年春节、五一劳动节、教师节、元旦等重大节日时,根据本学年在校生人数和经费运行情况,进行总量控制调整发放。

  (三)学年考核奖励

  奖励标准:

  在学期考核中,每次优秀为5分,良好为3分,合格为1分,基本合格为0分,特殊贡献者可加1—3分。设n1为上学期考核等级,n2为上学期考核等级,则:

  幼儿园——500+(n1+n2)×650;

  小学部(1—6年级)——600+(n1+n2)×800;

  初中部(7—9年级)——700+(n1+n2)×900;

  高中部——800+ (n1+n2)×1000;

  发放办法:

  (1)为表彰教师的奉献精神和突出的教育效果,每学年根据两次学期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由于考核的滞后性,学年考核奖励的具体发放时间为下一学年的9月底。

  (2)中途上岗的教师根据实际在校工作的时间,按月计算应得奖励。

  (3)凡中途辞职、违约或因重大违纪等原由被学校辞退的教师视为当年度考核不合格。

  (4)当年度考核不合格,学校做出辞退或校内转岗处分决定的,一律不发放此项奖励。

  (5)学年奖励的发放由学部主任根据考核结果和奖励标准核定,报校长批准后执行。

  (6)学年考核奖励标准的调整由校长会同人力资源部主任和财务主任共同核定,报校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四)诚信奖

  奖励标准:

  学校设立诚信奖目的是奖励认真履行合同的教师,根据学校与教师签订合同的期限不同,诚信奖的设置如下:

  签订一年合同的教师,履行合同期满可获得2500元的奖励;

  签订两年合同的教师,履行合同期满可获得3000元/年的奖励;

  签订三年及以上合同的教师,履行合同期满可获得4000元/年的奖励;

  发放办法:

  (1)确定诚信奖标准的合同年限以年为计算单位,超过一年不足两年的按照签订一年合同的标准发放诚信奖,以此类推。

  (2)诚信奖在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年限后一次性发放。

  (3)本方案执行前签订的较长期合同的奖励标准,按本方案执行后实际履行的合同期限计算。

  (4)凡中途辞职、违约或因重大违纪等原由被学校辞退的教师视为未能认真履行合同,不能享受此项奖励。

  (五)其他奖励

  组成部分:

  学部奖励金、住房奖励基金、进修奖励基金,稳定性奖、中考、会考和高考专项奖励等。

  发放办法:

  (1)学部奖励金在每学年开学初,由校长会同人力资源部主任和财务主任,根据各学部学生数量核定学部每学期发放总额。学部主任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确定在当月工作中需要表彰的教师,每月发放人员及金额报校长批准后计入当月工资。

  (2)其他各类奖励的发放均根据学校现行规章制度执行。

学校管理制度14

  一、财产的购置

  1、财产的购置必须提出申请计划,逐级上报由学院批准,统一采购。

  2、申请计划必须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全面考虑统筹安排,精打细算,力求节约,提高计划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新购买的资产或物品,经验收清点后,在凭证上签字。

  二、财产的保管、领借、检查与赔偿

  1、各部门有计划领取物品,并及时登记。

  2、各部门所有财产,统一编号造册登记,分部门保管使用,离校时按交接管理方法交接,清查财产。

  3、学院内财产定期检查,凡人为损坏,视其实际情况折旧或按原价赔偿,凡因失盗损失的,视其责任大小情况,由学院商量后作价赔偿或报销处理。

  4、领借物品必须在领物本上签字,归还时注销,保管员要认物不认人,借物签字不漏记。

  5、宿舍、教室的财产,实行包干管理,如有损坏,由直接损坏者赔偿或共同承担赔偿。

学校管理制度15

  一、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恪尽职守,认真负责,坚守岗位。

  二、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执行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四、收集、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对可能演变的突发事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处置建议。

  五、定期组织修订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开展预案演习工作。

  六、负责建立健全和维护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网络系统,规范信息报送、隐患排查、应急管理宣传培训等工作。

  七、接报突发公共事件后,应记录好接报时间、事发时间地点、事件的性质、影响的范围、严重程度、存在的隐患、采取的措施等,并立即向校长报告,马上赶到突发事件事发地点,及时参与事件处置。

  八、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用书面材料或电话的形式立即向街道应急管理中心报告。

  九、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后期处置、调查报告工作。

【学校管理制度(15篇)】相关文章:

1.学校管理制度

2.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3.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4.学校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5.学校后勤管理制度

6.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7.学校管理制度15篇

8.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