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诈骗的工作总结

时间:2024-07-10 15:51:02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养老诈骗的工作总结

  总结是在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是增长才干的一种好办法,让我们好好写一份总结吧。但是总结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养老诈骗的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养老诈骗的工作总结

养老诈骗的工作总结1

  养老诈骗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保护老年人的财产不受侵害,依法严惩、延伸治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全面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养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我院在院长带领下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活动中发放宣传册、宣传横幅,开展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并向戴坊镇敬老院老年人讲解什么是养老诈骗、常见养老诈骗的套路、如何正确防范养老诈骗及遇到养老诈骗应该如何处理等问题。以身边真实典型的`诈骗案例,通俗易懂的方式向他们揭露各类常见的新型诈骗手段,如“免费抽奖”“免费领取”、保健品、药品推销、非法融资等,提高防骗能力。

  此次宣传活动,为老年人揭开了养老诈骗的层层面纱,同时将诈骗分子惯用伎俩、套路公布于众,不仅提高了老年人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老年人经济损失,亦营造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浓厚氛围,并且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法治环境。

  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强对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从源头防范治理安全隐患,持续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全力以赴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保驾护航。

养老诈骗的工作总结2

  随着老年人口的逐年递增和收入水平不断提高,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健康养老需求逐年递增,不少犯罪分子盯上了老年人的“养老钱”,养老诈骗案件近年来呈集中爆发趋势。为彻底遏制、解决养老领域诈骗问题,盐边县局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结合辖区特点,采取三项措施助推打击防范养老诈骗工作。

  一、广泛收集情报,全力摸排线索。一是广辟线索来源。健全线索核查处置机制,畅通举报渠道,通过上下联动,通力协作,广泛收集线索,同时借助张贴海报、小喇叭等方式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地址,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犯罪线索。二是落实核查责任。研究制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线索核查工作机制,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刑侦大队联合派出所安排两个线索核查组对掌握线索进行逐条核实,严格把关,确保每一条线索核查处置到位。三是严格线索反馈。建立线索管理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对上级转办、部门移交、群众举报、主动摸排掌握的各类线索,按照线索核查反馈与回访制度要求,上报相关警种部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做到条条有回访,件件有反馈。目前,已摸排养老诈骗相关线索15条,全部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利用辖区行业条线“滴灌”。联合辖区居委会、学校、超市、旅店、银行、餐厅等多家行业部门,宣传涉及养老诈骗典型案例,揭露犯罪“套路”手法,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已组织开展集中宣传2场次,宣传相关案例5件,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二是利用驻村辅警精准“灌溉”。利用驻村辅警下社区、村社开展“一标三实”的契机,在辖区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帮助、引导居民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帮助老年人守好自己“养老钱”,切实提升老年人对养老诈骗的“免疫力”。

  三、加强综合治理,形成整体防控格局。坚持预防处置“一盘棋”,联合各职能部门资源,形成“党政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的整体防控格局。一是完善工作流程。建立完善养老领域犯罪形势预测、重大案事件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维稳预案,合理确定不同风险等级,视情发布预警信息。对存在较大风险的,提请党委、政府或相关协调处置机构牵头处置,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综合采取行政、民事、刑事等手段,分类、分级稳妥处置。二是补齐监管短板。积极把风险防控植入到打击之中,及时将侦查中发现的`前端监管存在的问题和疏漏向主管部门进行传递,从源头消减风险诱发因素,实现精准“靶向治疗”。三是协同集群打击。大力推进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加强金融监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对于复杂案件,组织开展专案经营,及时抽调优秀干警并联合多职能部门的精干力量进行攻坚,构建监管执法协作的快速通道,进一步增强打击合力,提高打击质效,有效震慑“养老领域诈骗型”犯罪。自行动开展以来,县局已侦破养老诈骗案件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

养老诈骗的工作总结3

  为进一步提高老年群体防骗、识骗能力,根据《高坪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方案》(高专项办〔20xx〕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部署安排。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升老年人预防养老诈骗意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领导,并结合法律“七进”针对管理服务对象有计划性的全面开展,把工作做到实处。

  二、多举并错,注重实效。

  (一)集中开展宣传。结合城管法律“七进”,各执法队员在超市出口、广场发放养老诈骗宣传单3000余份,以发生在身边养老诈骗典型案例,面对面的'为老年群众讲解,提高老年人防诈骗意识和自己防范能力,守护好辖区老年群众的“钱袋子”。

  (二)强化阵地宣传。围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借助城区街

  道主要节点大型户外LED宣传屏,滚动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相关宣传标语5条,向群众揭露养老诈骗隐患,并向老年群体解说养老诈骗的主要“套路”手段,提升老年人法律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利用线上媒体宣传。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1篇、通过微信工作群及QQ工作群线上平台转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防范知识10条、让全体干部职工全员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多角度、多维度做好老年人的守护者。

  三、深入推进,常态坚持。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杜绝走形式、走过场,把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作为长期性工作;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增长老年群体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为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做出了城管的努力。

养老诈骗的工作总结4

  20xx年至20xx年,xx中院共审理非法集资类案件16件,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xx件,占62.5%,集资诈骗案件6件,占37.5%。在这两类案件中,一审案件5件,占31.3%,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件,占一审受案数的20%;集资诈骗案件4件,占一审受案数的80%。二审案件11件,占68.7%,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9件,占二审受案数的81.8%;集资诈骗案件2件,占二审受案数的18.1%。在11件二审案件中,维持9件,占81.8%;撤诉2件,占二审受案数的18.1%。

  在这16件非法集资类诈骗案件中,被告人总人数为98人,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被告人数为32人,占此类案件被告人总数的32.7%;集资诈骗案件被告人数为66人,占此类案件被告人总数的67.3%。

  1、被告人性别统计。按性别统计,在这98名被告人中,男性被告人43人,占被告人总数的43.9%;女性被告人55 人,占被告人总数的56.1%。

  2、被告人犯罪年龄统计。按被告人犯罪时年龄统计,在这98名被告人中, 20-30岁的被告人11人,占11%;30-40岁的被告人14人,占14%;40-50岁的被告人28人,占29%;50-60岁的被告人37人,占38%;60-70岁的被告人5人,占5%;70岁以上的被告人3人,占3%。

  3、被告人被判处刑罚情况统计。按被告人被判处的刑罚情况统计,在98名被告人中,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5人,占5%;被判处死缓的被告人1人,占1%;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被告人3人,占3%;被判处 xx-15年的被告人11人,占11%;被判处5-xx年的被告人21人,占22%;被判处3-5年的被告人34人,占35%;被判处3年以下的被告人13人,占135%;被判处缓刑的被告人3人,占3%;免于刑事处罚的被告人7人,占7%。

  通过对近三年来我庭审理的非法集资类案件的分析,我们发现非法集资类案件存在以下主要特点: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这16起非法集资案件中,被告人数达到98名,平均每起案件的被告人数为6人之多。其中焦英霞集资诈骗案被告人为15人,圣瑞集团集资诈骗案的被告人更是达到32人之多。且被告人多以40岁以上的中老人年为主,其中40-60之间的被告人占到了全部被告人人总数的67%。在这98名被告人中,女性被告人占大多数,比男性被告人多出xx.2个百分点。

  非法集资类案件的涉案金额往往特别巨大,少则几十万、几百万元,多则上千万元,甚至几亿、几十亿元,如焦英霞集资诈骗案犯罪金额高达7亿多人民币、圣瑞集团集资诈骗案犯罪金额高达5亿多人民币。而且犯罪嫌疑人活动范围扩大,跨区域犯罪增多,有些犯罪案件涉及黑龙江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等20多个省市。

  非法集资类犯罪的受害群体广泛, 受害人数少则数十人,多则成百上千人。遍及离退休老人、下岗职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其他社会无业人员等社会各个阶层。且受害人年龄普遍偏大,多以中老人为主。这部分人手中有些闲散资金,但又苦于找不到致富门路,很容易受到犯罪嫌疑人的欺骗和诱惑,有的甚至将所有积蓄都用来投资。同时,受害人之间多多少少都存着同事、朋友、亲属等不同的关系层面,形成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幅射效应。有的受害人既是被害人又是帮凶,不但自己投资,还劝亲朋好友等去投资,自己从中获利。

  从目前办理的案件情况看,非法集资案件追赃非常困难,追赃远低于实际损失数额。原因在于,一是大部分集资案件的爆发,均是资金链已经断裂,募集来的资金已被犯罪分子消耗殆尽;二是案发时犯罪分子多以现金方式转移了赃款,大量赃款去向难以查明,追赃困难,被害人损失难以挽回;三是此类案件犯罪证据收集较难,往往导致因证据不足或不充分而对犯罪数额认定的较低。这就容易引起受害人不满,在没有其它索赔渠道的情况下,被害人往往集结到各级政府上访,寻求政府救济,或采取堵塞交通等方式,给政府施加压力,容易出现越级访、告急访,引发。

  为骗取受害人参与集资,犯罪分子往往采取“放长线钓大鱼”的作案手法,以高于银行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利率为诱饵,诱惑和煽动公众参与集资活动。在进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初期,犯罪分子往往能保持良好的“信誉”,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给予投资者高额回报,骗取参与群众的信任,进而利用获利集资人作“活广告”四处宣扬,不断扩大集资规模使资金越滚越大,越集越多。犯罪分子继而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资金运作方式,用后期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然而,随着集资款的不断增长,需要支付的回报也越来越多,最终因不堪重负而导致崩 。有些犯罪分子则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犯罪分子通常借用公司名义实施犯罪,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司法公证样样俱全,以此为其非法集资活动披上合法的外衣,甚至很多犯罪分子本身就是当地的知名企业家、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在本地享有一定的知名度,有一定人脉关系和

  社会活动能力,其公司也是当地的知名企业、明星企业。为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犯罪嫌疑人往往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为老同志、下岗工人谋福利等旗号,向社会公众大肆宣传其集资活动是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其集资项目是符合政府产业导向、无风险、高回报的,其集资是用于扩大生产、投资开发的,来骗取受害人信任。非法集资类犯罪的涉案团伙大都有着严密的组织分工,都是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一般都经历编造项目、宣传造势、募集资金、还本付息、最后崩 等环节,少则一年半载,多则几年,作案周期普遍较长。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参与,他们经常运用传销的手段,采用封闭式培训、授课的方式给参与者“洗脑”,采取“拉人头”返利,带人来参与给予“佣金”的激励方式引诱集资。当前,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非法传销活动有融合的趋势,主要策划者居于幕后,或者在外地遥控指挥,分层设立“分公司”、“站”、“推销员”,再临时雇佣社会闲散人员进行宣传和发展“下线”,上下形成网络,按“业绩”提成,形成层层欺骗的金字塔。其活动地点也往往选择在人口密集的商业网点、居民小区出租房,活动更加隐蔽;在交款方式上,多为异地交款,异地银行卡存取、邮政储蓄存款、电子银行转账等,使大量资金流动难以发现。

  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常采取聘请明星代言,请政府官员参与相关活动,在一些媒体上刊登专访文章,利用报道宣传企业的“业绩”;将部分非法集资款投入公益事业或进行捐赠;雇用业务员传入社区散发传单,传播集资信息;举办各种活动,并在现场兑现红利,让参与人员先尝到甜头,进行“现身说法”等方式,大力进行宣传造势,以引诱更多的人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犯罪分子除了以传统的种植、养殖、项目开发等名义骗取受害人“投资”、“入股”、“加盟”外,更利用新兴事物,如利用互联网上的,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等虚拟产品,以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或者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谎称这些为新的投资理财工具或金融衍生产品,欺骗群众投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犯罪的表现形式非常复杂,容易与民事经济纠纷相混淆,对于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也难以界定。此外在认定涉案金额方面,涉及很多会计、统计、金融、税务、企业运作与投资、证券外汇投资等方面的知识,需要办案人员具备较宽的知识面和扎实的法律功底,这一点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会给办案人增加很大的难度。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涉及面广,跨省甚至跨国犯罪时有发生。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对公司、企业的财务管理极不规范,记账方法简单粗糙,没有建立会计账目,财务账册资料残缺混乱,无证据反映投资款的资金流向和投资用途,投资款大多被肆意处置和挥霍。同时,侦查机关在侦办案件时,受到人力、物力、信息等诸多限制,如与外地公安机关协同侦办前期沟通程序繁琐,办案方法等方面容易发生分歧等,取证和追赃工作难度极大。追缴赃款存在的困难一方面是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查找难。另一方面是有关部门移交执行的很多涉案财产都处于权属不明的状态,单位和个人、被执行人与案外人财产权属不分导致了执行范围界定的困难。

  目前,我国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在面对现实生活中各类纷繁复杂、表现形式变化多样的案件时不可避免地呈现出滞后性和被动性,甚至对于诸如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权、电话诈骗、网络传销等新型犯罪行为还存在法律缺位。关于追缴、退赔的概念、范围也未在任何法律、法规、中予以明确,导致案件具体执行范围很难掌握。这也导致对一些不法行为的认定和案件定性等带来诸多实际困难,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不法分子的犯罪成本及风险。同时,由于每个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背后都有大量与之相关的民事案件,刑事损失和民事债权债务互相交织重合(主要涉及有抵押权的民事案件),导致了刑事案发前做出的民事裁判中认定的金额是否有效、刑事判决认定的损失是否包含了民事抵押金额、普通民事债务是否也纳入统一执行的范围等一系列棘手问题,这就大大增加了执行依据的不确定性。

  人民法院通过刑事审判手段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只能是一种事后救济手段。鉴于当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为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加强对我国社会转型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的研究,坚持打防结合、多措并举,多管齐下,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把防范工作做在事前,建立有效的预防和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机制。

  要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杜绝非法集资,使其各种经济行为不超出法律的边界。针对当前民众投资欲望高、投资渠道少、投资范围窄的现实困境,应大力拓展投资渠道,建立并优化各类资本要素市场,尽可能多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投资机会,防止各种以吸引投资为名、骗取受害群众钱财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的经济政策、法律法规,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的危害性进行重点宣传,及时宣传司法机关打击犯罪取得的成果,揭露这些犯罪活动的欺骗性和非法敛财本质,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大力营造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浓厚氛围。运用各类宣传工具和载体,采取巡回审判、法律宣讲、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将典型非法集资的方式、特点、鉴别方法等及时告知广大群众,以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同时,建立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激励制度,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集资活动线索,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

  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实践发展的关注,加强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效衔接,积极行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一是制定有关刑事财产部分执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二是制定有关刑事财产部分执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积极制定出相应的案件定性量刑标准,防止出现新的法律漏洞,应着力将未履行信息披露的集资行为进行入罪化处理,正当融资行为与非法集资的区别界定不以集资的量和规模作为标准。

养老诈骗的工作总结5

  为确保专项行动抓紧抓细、走深走实,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均已制订印发本地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工作力量组建专班。如xx自治区民政厅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还组建了由养老服务处等多个处室为主要成员的`工作专班;在河南省,各地市民政部门将专项行动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专项行动开展有力有效。

  加大宣传发动提高识别防范能力

  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是专项行动的个关键环节,其中宣传发动贯穿始终。为了让广大老年人快速识别涉养老服务诈骗行为,各地民政部门组织开展了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等多地民政部门梳理总结了养老服务诈骗的常见类型和套路,比如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通过免费礼品、高回报等噱头引诱老年人,进而实施养老服务诈骗、非法集资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与此同时,等多地民政部门整理制作了反诈公益短片、指南、告知书、海报、漫画等,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扩大影响力,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专门制作藏语宣传片方便老年人观看,陕西省富平县还将养老诈骗案例编入地方戏曲传唱。

  为扩大社会面宣传,使防范养老服务诈骗提示深入人心,各地民政部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宣传,到老年人身边进行引导。等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标语条幅等方式,推动反诈宣传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揭露养老服务诈骗的套路,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社会氛围。如江苏省民政部门要求以民政服务大厅、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为重点,结合居家上门服务,向老年人宣传普及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知识;

  省民政部门开展五个一活动,通过发布一份倡议书、发送一张明白卡(老年人权益明白卡),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开设一个专栏、签订一份承诺书、提供一份提醒函,全方位筑起老年人权益保护屏障;福建省注重源头预防,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将防范养老诈骗、保健品营销等内容纳入养老院院长培训课程,纳入公办养老机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纳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内容;湖北省武汉市见缝插针,在核酸检测点发放卡片,不断延伸养老服务反诈宣传的触角。

  加强线索排查形成风险管控合力

  年年底,民政部召开全国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此次全国专项行动开展后,再次提出完成复查回头看的任务,准确摸清隐患底数,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目前,全国民政系统正在按照民政部统筹部署,对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开展复查,对风险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整改、再纠偏,制定详细的工作台账,并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实施分类处置,按照一院一策的.要求,有效化解风险。注重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协同对未登记备案但开展养老服务的场所、新成立的养老机构、嵌入式小微养老机构、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开展排查整治,形成工作合力。

  除了上级转办、全面排查以外,民政部门还积极推动构建全民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线索的高压局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号召全民参与专项行动。在宣传推广中央政法委智能化举报平台的基础上,还通过官方微信、媒体宣传等公开各级养老服务监管部门举报受理电话、邮箱等信息,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确保投诉有门、受理及时。

  为强化线索收集,福建省民政部门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增强防范打击整治的声势;江苏省将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纳入养老服务诈骗举报途径;海南省民政厅要求加强举报线索核查,及时将核查结果、处理进展情况向举报人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

  开局良好,后程可期。全国民政系统将持续营造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的强大舆论声势,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养老诈骗的工作总结6

  今年4月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坚持打防并举,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源头治理侵害老年人权益乱象,强力推进养老诈骗预警防范,倾情守护“夕阳红”。

  “以打开路”形成强大震慑

  专项行动一开始,我省就确定了“以打开路”的指导思想,用快速有效的打击形成强大震慑,尽快遏制案件高发多发势头。

  郑州、驻马店破获源色公司涉嫌非法吸储老年养老资金案,开封等地破获虚构养老补贴实施诈骗案,濮阳破获炎黄姓氏历史文化基金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商丘、南阳、平顶山等地近日又破获了假冒药品、保健品案等一批典型案件,有效惩治和震慑了相关违法犯罪。截至目前,全省破获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案件1298起,打掉团伙131个,抓获2347名违法犯罪嫌疑人。

  9月10日,正值中秋节,民权县人民法院养老诈骗执行工作专班6名干警,圆满完成执行任务,从湖南凯旋。为追回一起涉养老诈骗案件的执行款,他们连续作战12天,跨越三地,奔波万里,为受害者挽回损失7000多万元。

  专项行动中,我省把追赃挽损作为工作重点。省专项办协调金融部门开辟返还“绿色通道”,各级各部门协同发力,对涉养老诈骗资金及时查控、准确甄别、高效执行,累计为被骗群众挽回损失5.4亿元。

  源头治乱扎牢制度“笼子”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必须坚持打击和整治同时发力,互为补充,源头治乱。我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加强对购房、投资、医疗、旅游等领域漏洞和短板问题的监管,组织开展执法检查、隐患排查,进一步提高行业整治针对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挤压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空间。

  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食品、保健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充分利用广告监测平台开展专项监测;省民政厅对全省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全面排查,实行“红橙黄绿”风险等级分类处置;省卫健委严查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为老年人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全省文旅系统把文化和旅游市场所有涉及老年人的经营活动纳入执法视线,推动涉养老诈骗执法工作常态化。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通过信用惩戒、典型案件曝光、限制行业准入等手段,累计查处涉养老诈骗问题816件,消除问题隐患739个,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

  广泛宣传增强反诈“免疫力”

  “大爷大妈听我言,我是公安反诈宣传员,有人让您来投资,其实是想骗您钱……”太康县公安局创新宣传模式,邀请本地知名演艺者和自媒体协会,自编自演反诈戏曲,通俗易懂,贴近生活,深受老年朋友的欢迎。

  反诈“神曲”、反诈小视频、反诈广场舞……各地各部门充分运用各种媒介手段开展“花式”反诈宣传,积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提高全民反诈“免疫力”。

  省专项办集中推出养老反诈短剧、豫剧MV等系列宣传教育作品,并特邀政法英模、劳动模范、奥运冠军等代表,担任“河南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公益宣传大使”,在全社会掀起养老反诈宣传高潮。

  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开展专题活动2.8万余次、发放各类宣传品6000多万册,构建起全方位、广覆盖的.反诈宣传教育体系,营造了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

  一是线上线下集中宣传扩面。通过市县两级涉老场所LED显示屏、农村“村村响”广播、村(社区)文化广场展板、民政部门新媒体平台以及涉老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集中投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标语、防骗知识、公益广告、咨询服务等,通过中国移动分公司向全市中国移动用户发送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的温馨提示100万条,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73场次。

  二是城市农村主题宣讲增效。发动社区干部、老年协会、老年志愿服务支队、广场舞组织者,在广场舞、棋牌等活动开始前,定时开展关于防范养老诈骗知识主题宣讲,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社工组织、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人员等在进行入村入户宣讲,向空巢、留守老人点对点宣讲养老诈骗的类型、主要方式、初步鉴别和养老诈骗风险隐患等内容。

  三是文艺作品案例解析提质。依托各地民政部门、养老机构、涉老企业、社会组织和协会,征集展播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文艺作品40余个,生动形象地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重大意义、开展养老诈骗防范鉴别等,系统梳理历年来各地养老诈骗案例,在现场宣传活动中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白的语言,解说分析案例,分发养老诈骗案例、防范养老诈骗知识汇编等宣传手册3万余册。

  为进一步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法院积极组织法官进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养老诈骗的工作总结7

  为进一步提高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群众知晓率和老年人预防养老诈骗的.分辨能力和防范意识,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守好老年人的“养老钱”。连日来,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东郊派出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良好氛围。

  集中宣传。民辅警走进早市,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结合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赠送礼品”、“抽奖活动”、“销售养老产品”、“代办养老保险”等诈骗手段,动员群众安装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教授防范技巧,增强群众识诈防诈基本功。

  入户宣传。结合“三查一控”工作,民辅警走进社区主动上门开展宣传,与群众面对面拉家常、讲案例,揭开养老诈骗的层层面纱,把养老防诈骗常识宣传给老年人,手把手安装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提醒他们不轻信陌生电话和信息,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证信息、存款、银行账号等情况,不轻易点击可疑链接和告知陌生人验证码,不购买非正规渠道保健品和参加非法投资理财活动,如遇到可疑情况时,及时与亲属、朋友等沟通或拨打报警电话,谨防上当受骗。

  线上宣传。通过社区民警组建的警民联系微信群、警企联系微信群中发布防范养老诈骗相关知识及典型案例,并发动群众积极转发分享,达到“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的辐射效应,带动身边人共同防范养老诈骗。

养老诈骗的工作总结8

  为落实平安xx建设工作要求,xx区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针对老年人群特点,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全面提升老年人防骗意识和能力,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打出反诈宣传“组合拳”xx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认真学习研究《xx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自治区、xx市、xx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做到认真总结、科学谋划。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将反诈宣传工作纳入全区“八五”普法规划、“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凝聚普法力量,确保反诈普法宣传工作抓实抓细,打出反诈宣传“组合拳”。

  二、线上线下齐发力奏响反诈宣传“交响乐”线上,依托“xx掌上xxxxx“微信公众号,不定期推送反诈工作动态、发布风险提示给予温警提醒、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例,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手法,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理财观念,提升老年人风险识别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并利用微信塔群进行广泛推送,拓宽反诈宣传覆盖面,今年以来共推送反诈相关推文xx篇。线下,组建由司法局工作人员、律师、人民调解员等组成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超市、家庭、公园、广场等老年人集中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通过讲述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代办“养老保险”等

  一系列典型的诈骗案件,向老年人宣传防范诈骗知识,并运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说答疑等方式进行宣传,揭露诈骗分子的惯用手法和俩,讲解如何可以避开骗局,化解老年人心中的疑惑,帮助老人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提醒老人注重保护个人信息,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xx余次,悬挂宣传条幅xx余条,接待群众咨询百余次,发放涉老反诈科普折页xxxx余份,受众达xxxx余人。

养老诈骗的工作总结9

  为切实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近日泰康人寿辽宁分公司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专项行动开展期间,泰康人寿辽宁分公司采取走向户外广场、社区、地铁站等公共场所,多次深入老年群体宣讲等方式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公司业务人员在为客户讲解保险产品的同时,主动向老年群体讲解如何增强识骗防骗能力,帮助老年金融消费者认清常见养老骗局,持续掀起专项行动高潮。

  此外,泰康人寿辽宁分公司还充分运用多媒体渠道,通过以案说险、风险提示、消保知识介绍等内容推送,形象清晰地宣传防范养老诈骗等相关知识,与老年金融消费者实现良性互动,帮助老年群体提高对养老诈骗风险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

  接下来,泰康人寿辽宁分公司会继续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着力构建广覆盖、深层次、形式多样、内容深刻的宣传教育格局和传播效果,努力营造有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宣传声势和氛围,切实帮助老年群体增强识骗防骗能力,护航幸福晚年,为构建健康有序、繁荣和谐的辽宁金融市场作出更多贡献。

养老诈骗的工作总结10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重庆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坚持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宣传教育“三箭齐发”,做到工作清单化、宣传精准化、打击法治化、整治责任化,打了一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整体战、攻坚战,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共破获养老诈骗案件2357起,打掉团伙17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579名,一审判决53起112人,挽回受害群众经济损失19.39亿元。

  线上线下宣传

  增强老人反诈“免疫力”

  “干妈干爸叫得亲,忽悠你的养老金。”重阳节当天,渝北区用漫画集锦揭露诈骗分子对老年人的诈骗“套路”。

  渝中区两名社区民警自编自导自演《刚旭说法》等系列短视频,将涉及防范养老诈骗的“案子”变成有梗有料的“段子”呈现给观众;南岸区根据案例制作的原创视频《“孝”里藏刀》帮助老年群众远离养老诈骗,让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深入人心。

  普法宣传是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一个重要抓手;畅通举报渠道,更是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一项基础环节。我市综合采取互联网、移动客户端、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开通举报通道,广泛鼓励群众举报,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严格落实线索举报人保护措施。

  全市各部门各区县通过上门走访、组织院坝会等活动,采用贴近式、沉浸式、融入式、互动式等宣传手法,增强老年人反诈“免疫力”,积极营造浓厚氛围,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普法宣传。

  据了解,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项办”)统筹市属主流媒体、政法新媒体矩阵力量,开设“专项行动系列报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重庆在行动”等专栏,全市刊发新闻稿件2.5万余条,发放宣传册898万余份,发送手机短信2.28亿余次,开展院坝会线下宣传活动2.6万余场次,开展公开集中宣判4次,推动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社会氛围。其中,市检察院还组织“莎姐讲师团”深入养老机构、社区、广场、学校等开展宣传活动150余场次,受众21万余人,受到群众广泛欢迎。

  此外,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33场,发布典型案例408个,广泛宣传打击整治成效,增进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其中,市高法院发布重庆法院养老诈骗十大典型案例,对八类犯罪手法逐一揭露,让广大群众深受启发。

  依法打击斩断“黑手”

  守护群众养老“钱袋子”

  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涪陵警方成功打掉一个专门针对老年人等群体兜售“减肥保健品”的特大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39名;重庆巫溪警方打掉一伪造“红色文化”收藏品专门诈骗老年人的电信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6人……

  为了守护老年人的幸福生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以办案为中心,全力斩断伸向老年人的诈骗“黑手”,形成了依法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守护好群众的养老“钱袋子”。

  线索核查是严厉打击养老诈骗案件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我市对12337平台下发的线索实行公安机关和行业部门双向交办、分头核查、综合汇总、统一结论,推动线索查深查实查透。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收到举报线索1321条,核查完成1256条,查结率95.08%。

  在案件办理中,全市严格依法办案,综合采取异地用警、提级核查、提前介入、研究会商等方式,确保专项行动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我市坚持把追赃挽损作为依法打击的重中之重,建立协同联动追赃挽损机制,全力查清资金流向,及时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挽回受害群众经济损失19.39亿余元。其中,对57件涉众型经济案件逐一制定措施,追赃挽损达15.8亿余元。

  深化整治铲除源头

  筑牢养老诈骗“防护墙”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必须坚持打击和整治同时发力。专项行动中,我市围绕案件反映、线索指向、行业摸排、区县自查、交办督办等五个维度,全方位、多角度排查梳理问题隐患。

  市专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区县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将相关问题按照“四级风险”等级标准,录入重大风险库,落实“一案一策一专班”,切实推动“精准拆弹”。

  专项行动中,围绕反诈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竭力铲除诈骗土壤。

  我市还针对问题隐患,深挖根源,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等源头监管制度机制157个。市专项办印发《网信、民政、住建领域联合摸排、联合执法、联合整治、联合惩戒工作方案》,有力推动涉老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政法单位发出“三书一函”152份,依法推动行业治理,按期整改反馈率100%。

  市专项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重庆还建立“1+3+5”清单,实施清单化闭环管理,确保专项行动各方面工作底数清、情况明、效果实,有力有效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其中,“1”指区县、部门主要领导履职清单,“3”指任务、责任、交办督办清单,“5”指线索、案件、问题隐患、“三书一函”、建章立制清单。

  通过专项行动,违法犯罪分子受到有力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利益得到保护。

  市专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全国专项办统一安排,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巩固扩大专项行动战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反诈防诈能力,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养老钱。

养老诈骗的工作总结11

  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部署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行为,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

  专项行动自今年4月开始,为期半年,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的`传销、制售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保健”产品、伪高科技产品,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使用“协和”“同仁”等知名医院标识欺骗、误导老年群体消费等违法行为;未经审查发布或变相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查处涉老“食品”“保健品”违法案件266件,排查存在涉老苗头性问题9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问题2个,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研判等活动6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物品1万余份。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涉老领域虚假宣传、传销、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涉老市场健康发展。

养老诈骗的工作总结12

  我局仔细实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围绕高效农业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实行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深化开展招商活动。

  一、创新形式,深挖招商资源

  一是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体主动宣扬我县产业优势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将我县农业发展状况,招商意向,以及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状况等信息,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发布,并随时与相关单位、人员进行信息互动。

  二是坚持走出去,请进来,选派人员主动上门与相关企业搞好项目对接。今年以来,先后赴济宁、潍坊等地进行考察和招商洽谈,引荐福丰食品公司与陈官镇对接毛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三是通过参与有关论坛、研讨等招商引资会议,收集信息,扩大宣扬,找寻商机。

  二、充分发挥职能,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加强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例如奥孚现代苹果示范基地项目,我们主动与省农科院对接,推动省农业科学院、县人民政府和奥孚苹果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了省农业科学院奥孚鲁丽苹果产业技术探讨院,为基地建设供应了人才、技术支持;善之农q国际农产品供应链中心项目,我们主动与环保、国土等有关部门联系,帮助企业尽快办理手续,使土地顺当完成征收,4月30日进行了挂牌,正在进行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

  三、下一步工作准备

  一是进一步明确目标、理清思路。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深挖招商线索。以招引符合本县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的.龙头企业为重点,以壮大支柱产业、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为核心,主动出击、全力拼抢,争取更多好项目、大项目落户我县。

  二是主动主动为有招商引资需求的企业搞好服务工作,牵线搭桥,为企业排忧解难。刚好驾驭各地涉农企业发展动态,捕获招商信息,充分利用储备项目库、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扬,确保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

  三是盯紧往年已落实的招商项目不放松,实行跟踪服务,竭力为企业排忧解难,从而以点带面,争取带来更多项目。

养老诈骗的工作总结13

  为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日前,黄塘镇派出所在辖区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活动中,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与老人们亲切交谈,询问他们的身体状况及家庭情况。同时,结合真实案例向老年人全面介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并向老年人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叮嘱他们一定要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以免遭受损失。如果遇到可疑情况,要第一时间与子女沟通或拨打报警电话。

  “我所通过反诈骗宣传,集中力量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动和依靠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要线索,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怕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也能够较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养老诈骗的工作总结14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集中利用二个星期时间对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了“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现有养老机构情况

  全市现有公办养老机构**家,民办养老机构*家,共有****张养老床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家,都是由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市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统一制定宣传标语等相关内容由乡镇民政办牵头,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治网格员作用,在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

  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养老服务机构拒绝诈骗集资承诺书、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人员动向,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牵头组织乡镇(街道)、乡填民政办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二是要求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市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市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市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局将动态监管,逐步建立长期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养老诈骗的工作总结15

  为进一步提升老年群体防范意识,谨记“投资有风险”,切勿轻信所谓的.“稳赚不赔”“无风险、高收益”的宣传。警惕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为噱头的诈骗手法。近日,中银三星人寿辽宁分公司工作人员走进社区、走入公园、走上街头,开展形式多样的反养老诈骗公益宣传活动,帮助广大人民群众远离非法集资陷阱,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自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中银三星人寿辽宁分公司坚决贯彻落实银保监会、省委省政府、辽宁银保监局、辽宁省平安辽宁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制定行动方案、召开专题培训会议,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全司上下行动起来在日常工作中做好对涉嫌养老诈骗线索的筛查和甄别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认真开展好专项行动,严防公司从业人员利用理财、保险渠道开展非法活动。

  中银三星人寿辽宁分公司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相配合的形式,全方位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公司客户服务中心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同时通过现场宣传、网络宣传,积极动员公司员工及员工家属下载“国家反诈APP”,提示年轻子女们要多与老年人沟通,了解他们的生活尤其是财务状况,如果发现老人被骗,耐心劝导,及时止损和报案。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普及防范养老诈骗常见形式和作案手段,提出防范诈骗的应对建议,普及防诈防骗的相关法律知识,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整治养老诈骗任务艰巨而繁重,需全社会共同努力,未来,中银三星人寿辽宁分公司将继续巩固宣传成果,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精准化、多样化提升老年群体识骗、防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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