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工作总结

时间:2023-10-25 08:17:54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拆违工作总结

  总结是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或其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为此我们要做好回顾,写好总结。总结你想好怎么写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拆违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拆违工作总结

拆违工作总结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开展拆除违法建设百日行动,有效遏止各类违法建设蔓延的势头,进一步完善全区违建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整体水平,积极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努力打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人居生态环境。

  二、目标原则

  (一)总体目标:以“零违建”村居的创建为抓手,集中拆除一批影响较大的违法建设,重点打击非法侵占土地资源,恶意套取拆迁补偿的歪风邪气,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建设发生,逐步解决历史遗留的违法建设,确保全区违法建设建成率城区控制在2‰,农村控制在5‰以内。

  具体目标:1、拆除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的区域性群体违建;2、拆除位于城区主次干道、广场绿地、旅游景区周围,严重影响城市建设进程的违法建设;3、拆除严重影响消防安全、公共管线、城市防洪等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此类违建不管什么时间形成的,都必须坚决拆除,防止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4、拆除今年以来市、区领导交办以及市、区两级违建领导小组交办、督办未办结、群众反复举报影响恶劣的违建。

  (二)基本原则:

  条块联动、以块为主的原则。百日拆违行动区委、区政府实行统一指挥,区防违办按照部署、要求,及时掌握动态信息,牵头研究解决拆违过程中的共性、突出问题。在具体操作上,各镇街、园区是拆违行动的责任主体,对下达的目标任务要进行分解细化,研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重灾区”的要尽快摘掉“帽子”,违建较少的也要防止出现蔓延苗头。不留空白、不留尾巴、不留死角,区防违办要根据各镇街、园区上报的计划,跟踪督查工作进展情况。

  依法处理与注重效率相结合的原则。拆违过程中,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在镇街、园区组织拆除行动时,协同实施,确保拆违行动在短期内有行动,有成效。

  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践证明,拆违声势越大、阻力越小,人心越齐、困难越少,因此,我们必须集中优势力量,形成高压重拳的态势,稳打稳扎,使想违建的打消念头,在建的立即停工,已建的主动拆除。集中整治结束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工作网络,强化长效防治措施,确保已拆的片区成为“净土”。

  自拆帮拆与强拆相结合的原则。拆违涉及的矛盾较多,工作中要讲究方式,对大多数违建户来说,要通过思想工作引导他们思想障碍,主动自拆或积极申请帮拆。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自拆又不申请帮拆的“钉子户”要毫不留情依法强拆。要让违建户感到“自拆不如早拆,强拆不如自拆”,彻底消除贪图不当利益、“法不治众”的错误观念。

  三、时间步骤

  此次,拆除违法建设百日行动共分为宣传调查阶段、自拆帮拆、、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8月20日)这一阶段是拆违行动的“信号弹”和“前奏曲”,区政府召开拆除违法建设百日行动动员大会,各镇街、园区及各部门、单位要层层召开拆除违法建设动员会,各媒体要开辟专栏,为整治违法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各镇街、园区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重点宣传违法建设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宣传拆违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拆违行动的重点、内容、政策和措施向群众讲清楚,讲明白,在全区形成强大的拆违攻势。要结合登门入户的宣传发动,对每处的违建进行再核查,进一步摸清辖区违建现状、违建主体,逐户建档,理清思路,明晰工作目标,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人。

  自拆帮拆阶段(8月21日—31日)在拆违行动中,既要保证严格执法,又要体现有情操作,通过政策引导,动员一批违建当事人自行拆违,对主动自拆确有困难的,由各镇街、园区和基层组织干部组织力量帮助拆除,整个拆违行动中自拆、帮拆率力争达到90%以上。要通过自拆、帮拆化解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凡涉及到党员干部和单位集体的违建都必须带头自拆,不得观望等待,在群众中起负面影响,否则将严肃追究责任。

  阶段(9月1日—10月31日)对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的,各职能部门要迅速启动法律程序,完善法律手续,由镇街、园区统一组织,公安、城管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实施。镇街、园区要提前做好维稳预案,对寻衅滋事、抗拒拆违的,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确保百日行动的顺利推进。媒体要跟踪报道强拆的现场,通过曝光反面典型,震慑一大片,使违建当事人意识到违建势在必拆,不拆无退路。

  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区防违领导小组对各镇街、园区的百日拆违工作组织检查考核,并通报结果,凡未达标的,要重新补课,限期完成任务。同时依据目标责任状的要求,严格追究责任。区委、区政府将召开总结大会,兑现落实相关奖惩规定。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开展拆违百日行动,既是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检验,也是对各级党员干部工作能力、执行力的现实考验。各镇街、园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健全组织,加强领导。镇街、园区主要负责人是本次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精心组织实施。各镇街、园区要成立各自的精干队伍负责拆违工作。建设、城管、规划、国土、、公检法司等部门,要以大局为重,全力支持,通力协作,共同做好集中拆除工作。

  (二)严明纪律、强化督查。这次行动,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督查、督办。对拆违行动中姑息包庇、营私舞弊的人和事以及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要加大调查处理力度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要严格执行“拆违一律不予补偿”的政策,严禁随意表态、擅自做主,乱开口子,降低标准。

拆违工作总结2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拆除违法建筑遏止违法建设行为的决定》和市政府《市拆除违法建筑实施办法》以及区政府关于拆除违章建筑的有关精神,将拆违工作与第三批保先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依法对违章建筑和违章行为进行整治,确保今年全镇的拆违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依法查处,依法拆除”为总原则,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工作方式和方法,对于违法当事人要以“先干部、党员,后一般群众”分层次查处为原则;对于违章建筑要以“新违建重点拆、老违建逐步拆,占地违建坚决拆,其他违建分步拆”的原则,确保违章建筑管理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平公正性。

  三、工作要求

  1、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拆违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2、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教育,特别要强化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对于党员干部的违章行为要一查到底,坚决拆除,同时要注重群众的正确引导,增强群众制止违建的自觉性。

  3、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村级管理,强化镇级管理,坚决杜绝避重就轻、徇私枉法的现象发生。

  4、要进一步加强村级违建管理的队伍建设,找准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探索违建管理的新方法、新举措。

  5、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严格落实奖励处罚机制,避免违建管理一刀切,对村级管理实施综合考核评定制。

  四、工作职责

  各部门单位要求加强领导,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其中行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职责分别为:

  1、镇村镇建设办:负责全镇范围内违章建筑的巡查和拆除;违建的调查答复;规范内部管理;指导各单位日常管理;督查通报各单位违建工作完成情况。

  2、各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落实专人进行违建管理;对辖区内发生的`新违建要及时制止和上报;建立健全违建管理工作台帐;配合镇村镇建设办的日常管理和强拆行动;加强群众的宣传教育和说服。

  3、镇综治司法办:负责违章建筑管理的法制宣传;配合村镇建设办调处矛盾纠纷。

  4、派出所:负责确保拆违人员及周边人员的安全,要发挥辖区民警的作用,制止和查处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的行为。

  5、其他职能部门:负责拆违工作的配合工作,在配合中确保人员、工作、保障三落实。

  五、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每个月召开全镇违建管理工作例会,通报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落实任务。

  2、违建暴光制度:每个月村镇建设办根据区拆违办的巡查数,自拆强拆数,对全镇各个单位的违章建筑情况进行公开暴光,在祥符情况上予以通报,年终综合数量为前三位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将取消年终各类先进的申报和评比。

  3、督查、督办制度:村镇建设办对于各单位违建管理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实行督查抄告,被督查抄告的单位由主要领导写好书面情况说明,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督查抄告纳入年终考核,直接与主要领导奖惩挂钩。

拆违工作总结3

  为了认真贯彻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开展中心城市建设违法占地、违章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全面遏制违法占地、违章建设行为,营造良好的城市发展环境,结合东城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工作安排

  (一)宣传活动(20xx年8月27日-9月8日)

  1、召开动员大会(街道定于8月31日上午召开)。街道召开违法占地、违章建设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参加对象街道全体干部、居委会主干参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部署工作,要求每个社区居委会都要召开相应动员会。

  2、营造工作氛围。由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组织,要求街道办事处每月出一期制违宣传,每月出简报一期,每周出动宣传车宣传1次;社区每季度出一期制违内容的黑板报;发放宣传材料,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区两级政府开展中心城市违法占地、违章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保持舆论高压态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制违良好氛围。

  3、认真排查,准确掌握新的违法建设户主,确定拆除对象,制定拆除方案。

  (二)综合整治(9月9日-11月26日)

  整个百日综合整治行动实行街道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依托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突击整治重点,采取巡查、制止、拆除、查处相结合办法,全面遏制违法占地、违章建设行为。

  1、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完善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巡查责任制,建立责任到中队,责任到组,责任到人的巡查工作机制,对辖区开展全方位的动态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制止,坚决有效遏制发生新的违法建设行为,防止制止的违法占地、违章建设行为再次突击抢建,保证做到及时发放、及时制止、及时拆除的.工作措施。

  2、加大执法拆除力度。对于巡查中发现的,群众举报查实的新发生违法占地建设、违章建设,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拆除一起,实行不间断的拆违行动。

  3、建立制违工作责任制。为了确保百日执法行动工作落到实处,街道将制定相关责任追究制度。

  (1)对执法大队队员所负责的责任片区,每天巡查不少于二次,并要建立巡查台帐,发现一天少一次巡查,又没建立台帐及其详细记录,对责任人员进行通报。

  (2)及时发现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并制止于萌芽状态。对违法建设行为未及时发现,导致违法建设行为既成事实的,凡是漏报一起,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导致建一层以上予以从重处理,并予以效能告诫一次。发现查处不力,未制止于萌芽状态,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效能告诫处理。

  (3)对已被制止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跟踪检查,对跟踪检查不到位,导致违建户继续抢建,未及时发现并形成新违法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

  (4)实行违法建设行为一宗一档案制度,内容包括举报、巡查、制止、处理情况、现场照片,要建立完整的材料并归档,发现少一项予以相关人员通报。

  (5)拆除违法建设。对新发生的违法占地、违法改扩建及加层建设,要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如未进行拆除,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相关责任。超过一层未拆除的,也要追究执法大队领导及相关领导责任。

  (6)对下居领导干部、社区主干宣传不得力,发现不及时,配合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直至扣发年终奖金。

  建章立制

  1、认真总结。街道要对百日制违执法行动工作自查自纠,认真分析,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总结经验,各社区、综合执法大队要把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送街道办事处。

  2、完善机制。要结合百日执法行动,建立完善的制违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以及考核办法等长效工作机制。

  3、评比表彰把百日执法行动列入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制止违法建设工作,绩效考评重要内容之一以及街道干部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之一,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工作表现突出的,成效显著的社区和执法队员及街道干部予以表彰奖励。

  组织保障

  为加强两违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领导,街道成立百日制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派出所所长1人)。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时间、人员、措施到位。

  有关要求

  1、各社区、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城乡规划法》、《土地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大百日制违行动工作的宣传,真正提高市民遵守城市管理的自觉性。

  2、加强上下配合。街道综合执法大队、下居干部、社区居委会要根据工作方案要求相互配合,确实把百日制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拆违工作总结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拆除违法建筑、创造优良环境、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通过拆除违法建筑,带动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打造省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拆除违法建筑集中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协调、检查和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违办),具体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的执法行动。

  市拆违办下设宣传报导组、督查组、组、安全保障组和拆迁组。

  三、拆除范围、重点及目标

  (一)拆除范围及重点。

  未依法经住建、国土等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各类建筑均属违法建筑。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和居民生活的违法建筑,应当依法予以拆除。

  1、在城市主次干道、主要出入口以及其它道路两侧建设的违法建筑;

  2、占用城市广场、绿地、交通设施、防火通道、供电走廊、压占地下管线和在城市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建设的违法建筑;

  3、在建筑物楼顶、退层平台上建设和楼体外扩建的违法建筑;

  4、居住区内擅自搭建、设置的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违法建筑;

  5、城市重点工程、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内的违法建筑;

  6、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抢建、搭建的违法建筑;

  7、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违法建筑。

  重点拆除影响城市景观、占用公共资源、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居民生活及棚户区改造区域内的违法建筑。

  (二)工作目标。

  围绕建设省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总体要求,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实现城市建设的科学、和谐为目标,既坚决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也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从根本上改善城市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四、基本原则

  (一)分工负责的原则。市政府统一领导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责任,拆除后移交相关部门实行统一管理。

  (二)依法行政的原则。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三)动员自拆的原则。加强教育引导,宣传政策,取得群众的支持和配合,最大限度地争取自拆。没有自拆能力、没有权属单位的由政府组织助拆。对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拆除的,实行依法。

  (四)阳光“拆违”的原则。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查处违法建筑工作,通过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公布拆除范围、拆除时限、拆除进展情况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拆治并举的原则。坚持以拆促治,违法建筑拆除后,迅速清运,平整场地,整修墙体,硬化绿化。对拆除违法建筑后的建筑物,根据外立面材质和整洁程度实施清洗、粉刷、装饰和整修,做到“即拆、即清、即整、即美”。

  (六)维护稳定的原则。将拆除违法建筑与发展经济、保持社会稳定结合起来,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既要保证整治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又要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七)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拆除违法建筑尽职尽责、业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怠慢、甚至阻碍拆违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八)党员干部带头的原则。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服从拆违工作大局,在规定时限内积极主动地拆除违法建筑。

  五、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

  全市拆除违法建筑集中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8月15日—9月15日)。

  1、市政府组织住建、国土、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到外地参观学习,制定拆违方案,成立组织机构。

  2、召开全市拆除违法建筑集中行动动员大会,部署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下发拆除违法建筑的《通告》和《致市民的一封公开信》。

  3、开展广泛的舆论宣传。广播、电视、信息港等新闻媒体要开展专题报道,街道和社区利用墙报、宣传栏等形式,深入宣传查处违法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全社会营造拆除违法建筑的舆论氛围。

  4、培训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掌握政策,为拆除违法建筑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9月16日——10月6日)。

  1、按责任分工,以街道为单位,由市拆违办组织街道、社区和住建、国土、行政执法、消防等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调查摸底,实行“一户一档”,登记造册,建立违法建筑数据库。同时掌握低保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情况。

  2、市拆违办对违法建筑进行分类梳理,确定具体拆除办法。

  3、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和取证。

  第三阶段:实施拆除(10月7日—12月7日)。

  1、下达通知,限期拆除。由住建、国土等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同时向违法建筑当事人发出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

  2、督促自拆,实行助拆。在规定的期限内,动员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对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由市拆违办协调组织人力、物力帮助拆除。

  3、联合行动,依法强拆。对违法建筑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或拒绝拆除的,由市拆违办组织住建、国土、行政执法、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集中行动,依法予以。

  4、清理现场,及时清运。做到边拆除、边清运、边绿化。拆除后要组织人力、物力及时清理现场,运出建筑垃圾。

  5、住建部门根据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绿化、铺装和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处理好有关善后事宜,力争多建小广场、小绿地。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12月8日—12月15日)。

  1、市拆除违法建筑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对拆除违法建筑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验收,对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2、违法建筑拆除后,相关部门要实行目标管理,杜绝新的违法建筑产生。

  六、职责分工

  拆除违法建筑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制定出本部门的详细方案。

  组织部门要把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列为考察干部的一项内容,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宣传部、广电中心、信息中心负责宣传报道,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在干部群众中营造人人关心拆违、支持拆违的浓厚舆论氛围。

  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局、法制办做好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司法保障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

  住建局牵头负责公用事业违法建筑的摸底、违法建筑的界定、拆除及拆后重建等相关工作。

  国土局负责验证土地证件。

  消防大队负责界定堵塞封闭消防通道情况。

  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对应拆除的违法建筑标明“拆除”字样,指定建筑垃圾的`存放场所及清运路线。

  公安局要制定紧急情况处置预案,防止发生和恶性抗法事件,维护现场秩序,保证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顺利进行。

  住建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特殊困难群体的住房、低保、就业等救助帮扶措施。

  环保局负责界定违法建筑对环境的影响情况。

  工商局要及时变更违法建筑内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对无照执业的依法取缔。

  监察局负责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在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严肃纪律。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拆除违法建筑督查机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对不履行职责、不作为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监察部门要追究其责任。

  (二)广泛宣传,把握导向。

  要大力宣传违法建筑的危害,宣传拆除违法建筑工作是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公开曝光违法建筑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

  (三)政策保障,确保稳定。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提前制定政策保障方案和稳定工作预案,强化对拆除违法建筑现场的管理和控制,认真落实好各项帮扶救助政策,确保不因拆除违法建筑工作而出现困难群众无房可住的问题,避免因拆除违法建筑引发。

  棚户区内违法建筑自拆的,每平方米贴补100元—600元。

拆违工作总结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整治与管理并举,做到管理先行,严控源头,加大整治,长效管理。正确处理好整治违法建筑与优化投资环境,推动经济发展的关系,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为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城市发展环境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堵而有效、疏而有道、遏止蔓延、减少存量”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的新思路、新模式,继续理顺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整治工作。通过三年的整治行动,使全镇范围内新建违法建筑得到有效遏制,旧违法建筑得到及时拆除,重点整治区域的违法建筑按要求全部拆除,机关、各企事业(公司制)单位以及各村(居)委中村(居)民组长以上干部、党员和工作人员中的.违法建筑全部拆除,其他地区和群众的违法建筑也得到明显减少。

  三、实施步骤

  ㈠重点拆除和逐步推进阶段

  要营造“人人都是巡查员,户户都有监督员”的良好氛围。重点整治我镇受市房地执法总队通报的9起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案件。逐步推进机关、企事业(公司制)单位以及各村(居)委的干部、党员和工作人员带头拆违工作。组织对一些影响较大的工程建设、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占压天然气管道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

  ㈡扩大整治阶段

  通过加大拆违工作力度,有效引导群众提高认识、更新观念,进而推进和拆除一批私、民营企业和私人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整治治安混乱、来沪人员集聚、环境脏乱差地区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完善违法搭建的快速发现、快速协调和快速查处机制,坚决制止新建、在建、抢建、突击翻建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同时加强源头管理,坚决遏制新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产生。

  ㈢巩固提高阶段

  全面整治私、民营企业、私人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推动拆违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抓好拆违行动,强化后续管理,拆管并重,实行规范管理、科学管理、长效管理,从根本上和源头上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

  四、工作措施

  ㈠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要高度重视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违法建筑产生的严重后果。建立镇整治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五个工作组,分别为宣传教育组、拆违整治组、土地后续管理组、矛盾化解组、后勤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参与和配合好整治违法建筑工作,要做到统一指挥、统一分工、统一协调和统一考核。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办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区、镇、村委三级防违、控违、拆违组织体系,从思想上、组织上、职责上把拆违工作落到实处,实行领导负责制,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㈡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媒体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广泛宣传整治违法建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引导个人和集体开展自拆工作。通过宣传和教育,努力营造“依法拆违、美化环境、促进发展、造福子孙”的氛围。同时,对拆违工作有关的配套政策要宣传到位,使百姓树立自觉拆违的意识,形成支持拆违的工作局面。

  ㈢健全机制,提高效率

  要建立和健全若干工作机制。一是“发现、到达、拆除”的快速处置机制。一旦发现违法建筑或接到投诉举报,镇拆违办要及时组织力量,对正在施工的违法建筑按有关规定实施整治。二是各类保障机制。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整治违法建筑全过程能提供必要的安全、后勤、服务、司法等各类保障,确保拆违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考核奖惩机制。要结合行政效能考核、村干部年终考核、村民小组长考核等各类考核机制,制定和完善考核办法,做到奖惩并举。四是专业拆房机制。要聘请专业拆房队伍,与执法部门互相配合、衔接,负责违法建筑的、清理工作。五是长效管理机制。要坚持长效管理,对已拆除违法建筑的区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并做到复耕、栽绿等后续工作及时到位,坚决遏止违法建筑“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生。

拆违工作总结6

  今年以来,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上级会议精神,把拆违控违作为党委、政府一件大事来抓,不断加大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领导到位。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拆违工作,成立了拆违控违领导小组,镇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交管办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大宣传力度,法制教育到位。切实加大拆违控违的宣传教育力度,印制了8910份宣传单,发放到每个农户家中,并制作宣传标语横幅20余条,在镇村路口悬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攻势,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建设行为。

  三、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责任到位。为加大对违法建筑巡查发现和查处力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每月对巡查管控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镇党委、政府把拆违工作纳入镇、村干部工作考核范畴。健全了工作机制,严格奖惩制度。

  四、相关部门联动、确保强拆到位。每次联合执法行动之前,都要做好工作预案;特别是在今年中央环保督查期间,我镇要求320沿线的违规砂石场关闭无果,经报市政府同意,由国土局牵头,市拆违办、市国土局、市执法大队、镇政府等部门联合执法进行强制助拆,在拆违过程中,大家准备充分、思想统一、行动一致、纪律严明、团结协作、形成合力,一鼓作气的圆满完成拆除任务。对平时的巡查、拆除主要是加大宣传,控制局势,避免冲突,以情拆违。

  五、政策攻心,措施到位。针对群众违章建筑发生的特点,领导小组要求工作人员、各村加大违建巡查力度;同时加大强拆力度,以强拆促自拆,以自拆促控违,教育群众,维护群众长远利益。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以村为主的`工作机制。要求各村进一步做好监督、摸排、调查工作,建立村发现、村制止、村报告的工作机制。加大村级违建的年终考核制,把各村违章建筑面积作为村级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是进一步加大自拆力度。镇机关驻村包村干部配合村干部深入到村组,做细致耐心的思想引导工作,做群众的贴心人,教育群众自拆。

  (四)创新工作方法,减少群众损失。通过镇村干部的努力,耐心细致的宣传,目前制止了30余起违规搭建现象。

  下步工作思路:

  1、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工作力度,利用农民夜校走进社区、村课堂宣传城市建设方面法律法规,做到深入人心。

  2、强化社区、村和部门的联动管控机制,力争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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