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11-06 08:39:1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热门】工作方案合集六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门】工作方案合集六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加强我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维护全省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u>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49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游泳场所。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加重点工作场所。

  二、检查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和《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等。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1. 检查各市、县(市、区)管辖区内全部营业性游泳场所,要求监督执法检查覆盖率100%。检查持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u>、卫生制度和消毒设施等卫生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内容及汇总表见附表1、2。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卫生标准。

  2. 游泳池水和浸脚池水水质抽检。监测率100%。指标:游泳池水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余氯;浸脚池水余氯。水质监测结果内容按附表3汇总,行政处罚汇总按附表4。

  依据:《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XX)及《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18204.9、10、29-20xx)、参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4、11―20xx)。游泳池水样监测采样要求按《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7220-XX)执行。

  3. 积极做好游泳场所信息公示制度。所有游泳场所应在泳池入口明显处放置水质公示牌并将泳池水质自测结果(水温、pH、池水余氯等)即时公示,至少每天1次。各级卫生部门应在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及时发布游泳卫生消费预警信息并将监督监测过程中发现游泳场所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公众通报或者公示。汇总表见附表6。

  四、时间安排:

  1.20xx年5月,各地制定下达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20xx年5-6月,各地进行日常性监督工作及抽检准备,游泳场所开放前对从业人员进行游泳场所卫生管理与消毒知识培训。

  3.20xx年8月10日前,各市完成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工作并将市直管及县(市、区)游泳场所监督执法检查表、监测结果数据汇总后及总结u>材料(含表1、表2、表3、表4、表5、表6)上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同时上报电子版)。

  五、工作要求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点公共场所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本辖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并在监督检查基础上,全面掌握辖区内游泳场所等本底资料。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据相关卫生法规和标准规范,认真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特别要针对20xx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意见,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严肃查处。

  3.各级卫生部门应认真做好工作质量控制工作。样品采集时要严格按照相应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样品代表性。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采样记录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会同检验报告留存备查。检查数据汇总时要注意数据的逻辑关系及合理性,做到数据准确、合理、统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认真做好样品检测及质量控制工作。

  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新闻宣传意识,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工作。检查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进行法规宣传,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情况。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省卫生厅。

  5.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实施方案,按计划要求按时完成监督检查工作。省卫生厅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联系人:环境卫生监督科 沈菲菲 陈建国;联系电话:0571-87838241;传真:87838243;电子邮箱:XXX

工作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17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xx〕43号)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顿工作目标

  通过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依法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保健食品违法乱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二、整顿工作重点

  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查处普通食品宣称特定保健功能的行为。

  三、整顿工作措施

  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办大案要案,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得到改善。

  (一)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做好保健食品清理换证的准备工作,摸清本地区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基本情况,待《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清理换证工作。

  (二)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认真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检查,规范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标示内容。从源头入手,组织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处理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行为。

  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统一组织和部署本地区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着力解决本地区保健食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社会反映强烈、违法宣传涉及较多的品种加大抽验力度,重点检测与保健食品声称功能相关的药物成分。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行为。

  (三)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广告中宣称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以及以专家或患者名义进行功效证明等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保健食品在宣传资料中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违法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联合有关部门对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严肃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对在整顿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1.对生产的保健食品在标签、说明书中非法涉及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等未按批准内容标示的以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2.对保健食品广告夸大宣传功能的,一律曝光违法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并移送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3.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以及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4.对普通食品违法宣称具有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依法处理。

  5.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中发现有涉嫌犯罪的,要一律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四、整顿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抓好保健食品安全整顿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逐级落实整顿任务,及时组织检查和评估,确保整顿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努力构建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新闻宣传。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整顿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顿工作,不但要及时曝光违法企业、违法产品,而且要适时宣传整顿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三)加强协作和检查评估。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地区间、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对涉及其他地区和部门的违法案件,要及时向有关地区和部门通报有关情况,提出协查要求;对接到情况通报和协查要求的,要及时办理并按要求回复。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整顿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对各地的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检查和评估考核。

  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保健食品监管部门按要求定期上报《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附表),并于20xx年12月10日前将开展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提升县城品位,改善投资环境,把旬阳建设成为清洁优美、舒适宜居、充满活力的山水园林城市和生态旅游目的地,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和中国优秀旅游景区的决定》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率先突破发展和构建和谐旬阳主题,以加强县城建设和旅游核心景区建设为重点,以整顿环境卫生和提高县城管理水平为突破口,以改善人居环境和提升文明素质为根本,全民共创,突出重点。按照“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全面启动,重点突破;统筹规划,分段实施;注重规范,提升品位”的工作原则,夯实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加快推进单位“双创”工作,着力提高干部素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文明进程,树立对外形象,努力在全县“双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目标任务

  1、建设服务型机关。按照“小政府、大服务”的要求,明确各部门分工,提高工作效率,为园区企业提供高质量服务,千方百计解决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

  2、构建资源节约型机关。推进节能办公、抓好节能降耗,实现节约型机关建设。

  3、文化事业建设稳步推进。积极参与群众文化活动,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用文化元素充实机关建设。

  (二)主要指标

  今年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1、加强宣传。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营造“双创”活动浓厚舆论氛围。

  2、完善内部管理。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强化机关制度建设,重点搞好局机关、清洁区的环境卫生整治。

  3、提高职工素质。认真开展“平安家庭”、“文明单位”创建活动。采取有效形式,坚决杜绝职工参与黄、赌、毒行为,严厉防范邪教等非法组织的渗透,认真开展思想、法律和道德教育,努力提高职工整体素质。

  三、工作措施

  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和中国优秀旅游景区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工作要落到实处,必须坚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营造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协同作战,齐抓共管,迅速掀起创建高潮,全面完成阶段性创建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双创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目标实现,管委会成立双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部),由雷洋具体办公。

  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管委会创建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单位创建工作,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管委会双创办具体负责双创工作日常管理,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创建工作动态;积极引导全体职工参与双创工作。

  (二)保持清洁办公环境,树立良好形象。爱护并正确使用各保洁设施,管委会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旬阳县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卫生值周安排》,做到卫生环境无死角,双创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卫生环境检查。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以宣传促进创建氛围。利用宣传板对创建工作进行全程动态跟踪宣传。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开设专栏,开办专题,集中时段时行宣传,形成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中国优秀旅游景区的良好氛围。

  (四)制定完善的“双创”工作制度。按照全县“双创”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落实“四自一包”责任。同时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把档案资料按类整理存放到专用档案柜,为领导年度内研究、检查、指导“双创”工作提供资料。

  (五)细化任务,夯实责任。将建立洗车企业、废品收购企业、百货批发企业及其他加工企业的工作结合具体实际工作的内容分配到人,整合部门技术力量做好铁艺加工行业产品整合后的工作。确保“双创”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加强“双创”责任区管理。根据划分的责任区,部门签订“双创”责任书。按照双创办管理制度的要求,每天一次办公室清扫、每周一次办公楼打扫、每周一次除“四害”活动。对“双创”责任区实行动态检查评比,做到周抽查、月通报、年考评。

  (七)检查督促到位,严格考核奖惩。由管委会双创办牵头,实行周自查,月小查、季小结及双创领导小组随时对创建情况检查的检查机制,并公布检查结果,日常检查不合格的,第一次口头教育,屡教不改者每季度通报,并在双创宣传栏中进行公示。将“双创”工作效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对在双创工作中态度不积极,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和教育;对“双创“工作完成好的部门与个人进行奖励。

  (八)强化监督,严格奖惩以监督推进创建工作落实。结合20xx年度旬阳双创办协作责任单位目标任务考核指标表将考核指标量化,用百分制记录成绩。将管委会双创办运用经常性检查手段如每周抽查、每月检查、每季督查及年底全面总结评比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随时通报进展情况,运用督查结果推进工作责任落实,将双创工作纳入机关绩效考核。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20xx年5月上旬)管委会双创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旬阳县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双创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双创工作动员大会,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2、制定措施(20xx年5月中旬)

  对本单位所承担的工作、所负的责任,对照双创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重点理清存在的差距和问题,进行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单位落实双创工作提供依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全面实施(20xx年6月—12月)依照实施方案的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双创工作,按要求完成20xx年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和中国优秀旅游景区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月自查、季小结,双创领导小组随时进行创建情况检查。

  4、年终总结(20xx年12月下旬)管委会双创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总结,将双创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构建和谐的目标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解决我区公办学校教师和干部职工住房困难,不断提高和改善我区公办学校教职工居住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这项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我局成立教职工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

  三、申购余房对象及条件

  申购余房对象:本次余房申购对象为我区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含区教育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20xx年12月31日前在编在岗未享受房改或参加集资建房的教师和干部职工。申购人员须填写《市区教育局教职工申购住房调查表》,经学校(单位)初审并公示后,报教职工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四、申购原则

  余房申购的原则为公开、公正、公平。

  五、申购标准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城镇职工住宅建筑面积标准和装修标准的规定》(琼办发〔1994〕27号)的有关规定,被评为高级、特级教师,可申购100㎡或85㎡住房;被评为(任命)一级教师、科级干部,可申购85㎡住房。其他干部职工可申购85㎡住房.

  六、预售价格

  暂按《市物价局关于市新大洲教师住宅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价格的通知》(海价〔20xx〕172号)、《市物价局关于市侨中里教师公寓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价格的通知》(海价〔20xx〕173号)、《市物价局关于市白沙门园丁大厦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价格的通知》(海价〔20xx〕174号)文件暂定预售价格为:侨中里教师公寓3900元/㎡,新大洲教师住宅小区3950元/㎡(以上三个项目的价格均不含车位)。楼层价差为:一至七层和顶层按基准价计,从八层起(含第八层)每增加一层每平方米加10元。住房最终价格以工程竣工后审计决算结果为准,多还少补。

  七、申购、换购报名截止日期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市教职工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方案》下发,各学校(单位)务必在显目位置张贴此方案,做好宣传及部署工作。直属公办中小学校申购人员须填写《市区教育局教职工申购住房调查表》,经学校(单位)初审并公示后,截止20xx年2月2日前报余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八、房源分布

  侨中里教师公寓15套100㎡余房,新大洲教师住宅小区,200套85㎡余房。

  九、计分方法

  各学校单位负责对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请人的职务(职称)、学历、工龄、双职工、申领独生子女证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按申请人的工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独生子女、军属等情况进行记分,计分时限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具体计分办法如下:1.在职职工工龄分:一年记1分,不足一年者,按一年记。2.在职教师和局工作人员教(局)龄分:一年教(局)龄记1分,不足一年者按一年记。3.学历分:博士研究生13分,硕士研究生11分,本科9分,大专7分,中专5分,中专以下3分。多个学历的以最高一个学历进行记分。4.职务(职称)分:(1)教师:高级45分、一级40分、二级及以下35分。(2)行政:正处50分、副处45分、科级40分、科员及以下35分。(3)工勤人员:高级技师40分、技师35分、高级工30分、中级工28分、初级工26分、普通工人24分。以现聘最高一个职务进行记分。5.配偶为区属学校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计15分。6.已申领独生子女证的计3分。7.配偶是现役军人的`计3分。

  十、总房款付款方式

  (一)首期购房款缴交的标准及时间

  首期购房款缴交标准:100㎡缴交12万。85㎡缴交10万。首期购房款缴交时间:申购人选房后,应在选房次日起10天内,到指定银行缴交首期购房款,并将缴款回执单及时送海甸岛沿江三西路15号601室申购经办人确认,并领取缴款收据。

  (二)贷款方式付款

  申购缴交首期购房款后,其余房款可以向银行贷款支付(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具体按银行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如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足所应缴的其余房款的,购房者应在三日内补足。

  (三)分期付款方式付款

  1.“侨中教师公寓”购房者其余房款按以下工程进度支付:第二次付款:工程建至第十二层时,支付至购房总价款的70%。第三次付款:工程建至第十六层时,支付至购房总价款的90%。第四次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再支付10%的购房余款。

  2.“新大洲教师小区”购房者其余房款按以下工程进度支付:第二次付款:工程建至第七层时,支付至购房总价款的80%。第三次付款:工程建至第十二层时,支付至购房总价款的90%。第四次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再支付10%的购房余款。申购人交付首期购房款后,由于其他原因需办理退房、退款者,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区局审查小组审核、市局领导批准后办理退房、退款手续。房款结算:房屋面积以市房产部门测绘(含公摊)为准,最终价格以工程竣工后审计部门的审计决算结果为准,缴交房款多还少补。申购人如未按规定时序付款,按自动放弃购房资格处理,经市局领导小组审核后,退回已预付的购房款,退还活期利息。

  十一、选房办法

  余房分配由区教育局派人,按分配给本区余房的套数抽签选定房号,再按计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为第一号、第二号…..依次类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以抽签确定排名顺序,最终确定选择房号的顺序号。如果申请人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排名抽签的,在同分的范围内排名自动延后。第一顺序号为第1个开始选择房号,依次在标准房号当中任意选择一个房号,房号选择好后,工作人员将已被选择的房号及时公布,选定好房号后不能变更。在第一顺序号选择房号时,第二顺序号申请人由工作人员带领下候场。第一顺序号选择好房后到现场登记处登记,余下依次类推。所有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选房现场,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进入选房现场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十二、现场监督

  为了确保本次保障性住房余房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顺利完成分房任务,教职工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对分房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工作方案 篇5

  为加强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将我院逐步建设成为无烟医院,营造良好的医疗工作环境,按照市卫生局和市爱卫办联合印发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控烟的目的

  为患者和医院职工创造健康良好的就诊和工作环境。提高医务人员戒烟意识,掌握戒烟方法和技巧,降低医务人员的吸烟率,保护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完善医院控烟制度,建立科学的医院控烟模式,推动医院控烟工作持续开展。

  二、创建无烟医院目标

  1、医务人员率先戒烟,创造医院无烟环境,并积极参与社会控烟工作。

  2、早日达到,争创“无烟医院”。

  三、目标人群

  干预对象:全院职工。

  宣传覆盖对象:病人及病人家属。

  四、实施步骤及办法

  准备阶段

  1、成立医院控烟领导小组。

  2、制定创建无烟医院实施方案。

  3、召开创建“无烟医院”控烟工作动员会,部署创建工作。

  实施阶段

  1、建立科室控烟工作小组。由各支部组织各科室成立控烟工作小组,科主任任组长、护士长任副组长,负责相关科室控烟工作。

  2、医院设立控烟宣传员、控烟督导员和巡视检查员。

  3、制定控烟工作制度,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及奖罚标准,将控烟内容纳入医院工作计划,并做好控烟工作记录。

  4、制定医院控烟措施。

  院内工作场所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

  院内所有的室内不摆放烟具、烟灰缸。

  医院职工、病人及家属不得在办公室、病房及户内楼道吸烟。

  组织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利用院内局域网、宣传栏、院报、展板等进行控烟宣传教育。

  向医务人员发放,对医务人员进行控烟知识、控烟方法和技巧培训。

  院区设立户外吸烟区。

  不接受烟草商资助和采用任何标明有烟草广告的物品。

  医院内小卖部不出售烟草制品。

  设立戒烟医生和戒烟电话。

  五、评估、总结与表彰

  医院控烟领导小组按照实施方案与无烟科室标准进行检查、评估与总结表彰,将检查评估结果纳入年终奖励项目,并将控烟工作执行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

工作方案 篇6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市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专项调查工作按时高效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内容

  (一)地理信息:城市市区(不包括市辖县)常规公交汽(电)车的运营线路轨迹、运营站点和停车保养场的地理坐标;出租汽车营业站点(调度站、停靠站、电召站、综合服务区)的地理坐标。

  (二)基础信息:城市市区(不包括市辖县)城市客运交通经营企业数、城市面积、城市人口;城市客运交通的运行线路名称、线路长度、票制类型及运营站点名称、设施设备和停车保养场等。

  (三)调查时点:20xx年5月31日。

  二、进度安排

  20xx年5月7日至8日,开展专项调查培训(该项工作已完成)。

  20xx年5月9日至20日,整理录入城市客运交通经营业户、线路及站点的Excel基本情况表并完成编码。5月20日前由市级专项调查办公室将基本情况表、导出的单位代码文件、导出的线路编码文件统一上报省专项调查办公室(该工作内容已完成)。

  20xx年5月27日至31日,市专项调查办公室下发经部审核通过的单位代码、线路编码(该项工作已完成)。

  20xx年6月至-8月,使用“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专项调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CPTI”开展的外业数据采集和内业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

  20xx年11月,完成调查数据分析和调查总结报告。该项调查总结评比表彰与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总结评比表彰一并进行。

  三、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设置。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市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调查领导小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韩顺江担任组长,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公交公司及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调查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工作(见附件)。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公交公司及出租汽车企业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专门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以下任务和职责: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牵头负责城市公交线路及站点调查和出租车调查工作,并收集、审核、上报相关资料;市公交公司具体负责市区城市公交线路及站点调查工作;市区城市出租车企业具体负责出租车调查工作。

  (二)调查经费。市市区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调查工作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市交通运输局向市政府申请,具体经费测算由市交通运输局运管科、财务科负责。

  四、相关要求

  各调查组织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经费保障,按调查方案认真做好实施工作。各调查机构要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工作,认真做好我市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专项调查工作,确保此项调查按时、保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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