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时间:2024-06-18 09:53:0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里面讲的是:小狗巴克是狗和狼狗的杂交,它生活在温暖的南方,它很温顺,没有警惕性。有一天,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子,被带到寒冷的北方,做一只雪橇狗。它被人打,被别的狗欺负,于是,它努力为生存做斗争,祖先的野性从它心底爆发了出来,渐渐变得威猛、残酷、狡猾,它咬死了原先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又在荒野狼群的呼唤下,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巴克原本是一只温顺普通的狗,但它具有狼的血统,第一个主人官就应该把它放回大自然,大自然才是它真正的家。而园丁,要不是他,巴克就得不到生活的磨练,也没有野性,不会变成的.狼。拉雪橇,对巴克来说,是一堂重要的课,知道了在自然界中,弱者是无法立足的,要成为强者。巴克随着环境的恶劣变得残酷,才变成了狼。

  其实,我觉得巴克很可怜。因为它特别爱它的主人,在被可恶的园丁卖掉之后,它再也不能和法官的孩子们嬉戏、打闹,不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它的安逸幸福的生活从此结束了。在经历了种种艰难困苦之后,特别是它爱的第四个主人桑顿死了以后,它不能听桑顿亲切地骂他、温柔地抚摸它,它必须抛开这些美好的事物,投入到恶劣的环境里,成为狼的首领,获得。

  巴克是靠自己的力量才得以生存的。我们也一样,生活中免不了要经历一些困难、挫折,只有自己去努力克服,才能适应每一个新环境。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

  今日,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我,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

  最近看了一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因为自己也养狗的缘故,所以这本书看起来倍感亲切。

  文中描述了一只圣伯纳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的叫巴克的狗(注:圣伯纳是瑞士名犬,被用于雪地救援,和苏格兰牧羊一样,都是出色的工作犬。)原本作为一名法官的陪伴犬无忧无虑的生活在南方的庭院,因为淘金热的出现,被佣人偷走卖到北方做了一只雪橇犬。巴克非常聪明,学习能力也极强,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环境,接受了新的生存法则。它非常卖命的工作,成为了一只非常出色的排头狗。即便这么努力,巴克还是差点死于一名无知的新主人手下,幸亏后来被一名叫索恩顿的人救下。

  巴克终于结束了苦难,在新主人那里感受到了真正的关爱,也开始了新的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报答新主人,巴克也在主人危难时救了主人三次命,还为主人赢得了一笔不小的赌注。后来主人用这笔钱和同伴去寻找金矿,历经艰辛终于获得成功。

  在主人和他的同伴忙于淘金事业的同时,无事可干的巴克整日在营地附近的森林游荡,感受到原始野性召唤的巴克有一天在森林里邂逅了一只狼,并与之成为了朋友。朋友邀请它跟随自己加入狼群,然而巴克舍不得主人,在自由和主人的爱之间,它选择了回到主人身边。

  然而他的主人还没享受到财富带来的快乐,因为被当地的.土著认为侵犯了他们的领地,死于土著的猎手之下。几天之后,当追逐野性的巴克从森林游荡回来,发现主人已死,伤心的巴克闻着现场留下的气味逐一为主人报了仇。最爱的主人已去,巴克对人类再无留念,听从内心野性的呼唤,回归森林加入狼群,并成为狼群的首领。

  这是一只聪明而又爱憎分明的狗,对主人非常忠心,工作起来也敬职尽业,且有卓越的领导能力,只可惜最终怀才不遇。所以当主人去世之后,在人类社会再无用武之地的巴克,加入狼群成为了一方森林霸主。

  本文虽然描写的是一条狗的成长轨迹,实际上却隐射了人类社会的生活和生存规则。原本温顺安分、不知世事险恶的巴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大棒的教导下学会了偷盗、变得狡猾和霸道,并且逐渐展现了自己的野性。其实它的内心还是一直渴望着爱,渴望着被赏识的。即便它后来成为了森林霸主,每年还是会回到和最爱的主人曾经呆过的营地,默默怀念和主人在一起的快乐时光。

  看这本书不能只看表面简单的故事情节,要结合作者个人的生活经历去理解。作者杰克伦敦小学毕业就去打工,做过报童和罐头工人,在街头斗殴中磨练成了小流氓头。他喜欢驾船,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水手,15岁时结识了蚝贼,跟着做起了不要本钱的买卖,后又被策反当了水上巡警。17岁做了捕猎船的水手,到西伯利亚去猎取海豹。这些丰富的经历促使他写了一篇散文《日本海口的台风》,参加一本杂志社的写作竞赛,竟然荣获了第一名,因此受到鼓励从此走上了文学之路。

  他后来又曾过了一段流浪的生活,增加了他新的人生体验。杰克伦敦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他一直对读书很有兴趣,即便他做蚝贼的时候也没忘了空闲时阅读。19岁他终于有机会进了奥克兰中学读书,并在学校的报纸上发表了连载小说。他希望靠劳动为生继续读书,然而残酷的现实让他的读书梦破灭,于是他踏上了去阿拉斯加的淘金之路。他依靠出色的驾船技术获得了一笔收入,然而淘金事业却获得失败,因为得了坏血病不得不回家。《野性的呼唤》就是在这次经历后写下的。

  作者自己就是从底层摸爬滚打起来,自己浑身就充满了野性,然而他也有上进心,渴望通过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曾经他似乎做到了,也获得了一定成功,享受过短暂的风光和辉煌,然而最终还是归于沉寂。巴克的命运难道不是和他自己的命运很相像吗?所以我在叹息巴克命运的同时,也为作者的命运深深叹惜。

  然而,无论命运如何,我们的内心始终应该是向阳的。就像作者在恶劣的环境下仍然坚持阅读、坚持自学、坚持写作一样,我们在任何困难面前也应该永不放弃努力,永不放弃希望和心中的光明!

  因为,黑夜无论怎样悠长,白昼总会到来。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

  狼在中国人眼里是邪恶的象征,我对狼多少也会有几分仇视,憎恶的感情。但是,自从我读了《白牙》这本书后,我对狼的态度也有了一些转变。

  白牙是一只有着四分之一狗的血统的灰狼。小说讲述了白牙的成长过程白牙从小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长大,为了生存,不得不与狗,山猫等进行战斗,他虽然在动物面前战无不胜,但面对人类,它却只能屈服。白牙对于真正爱它的第三个主人产生了感情,并救了他的家人。最终与主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书中,白牙的第三个主人家中进了杀人犯,白牙与他作战。杀人犯死了,白牙也中了枪弹,有了刀伤,虽保住了性命,却失去了走路的.能力。令人感动! 我体会到了白牙对主人的忠诚,主人的爱是它与敌人作战的动力。主人爱白牙,白牙也爱主人。有了主人才有了白牙的幸福;有了白牙,主人的家人与庄园才有了安全的保障。主人的言行举止已成为白牙思想的源泉,白牙为了主人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爱难能可贵;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爱让我感动!

  人与动物之间只有和平相处,以爱相助,真心相对,才能成友。我们的家园也会为此多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

  The Call of the Wild is Jack London's masterpiece.It tells about a dog named Buck who was sold to Alaska as a sled dog and returned from civilization to primitive barbarism under the harsh living environment and the pressure of its master.This book vividly describes the bad environment,human greed and cruelty,and the struggle between life and hegemony.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adventure,Buck was too naive to stand the test,but he survived in the harsh environment with strong adaptability,defeated all his opponents step by step,and became the king of sled dogs.At this time,the strength of his wildness became stronger and stronger,and his desire to return to nature became stronger and importantly,he learned love and loyalty from his last master,John Thornton,after being abused by the previous masters.When John Thornton was killed by Indians,the wildness in Buck completely broke out.Buck bit the murderer of his master like a wolf.After revenge,he returned to nature with the wolves.

  Buck is a dog,but he is also spiritual.He can understand when his master mistreats him,but he can also understand when his master loves him.He can understand love and loyalty.The power of love and loyalty is infinite.When John Thornton bets with others,it is love and loyalty that makes Buck pull a half ton sledge.When John Thornton is killed by Indians,it is love and loyalty that drives Buck to revenge for his master.

  This novel is about dogs,and it also reflects the human world.In Alaska,where there is ice and snow,the survival struggle under the harsh environment is life and death,and this cruel struggle also exists in the human world.The hegemony of dogs is also a power struggle in the human world.Of course,the power of love and loyalty is also common in the human world.

  In a word,this novel is very well written,and I recommend students to read it.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

  我最喜爱看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了,几乎每天我都要津津有味地看上几页。

  故事发生在一八九七年的淘金时代。因为北方有很多金矿,所以人们要生活在那种寒冷的地方,但靠人们自己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许多肌肉发达的狗来干活。这样以来很多人打起了狗的主意,开始偷狗。骗狗,然后把符合条件的狗卖给北方的淘金者。主人公‘巴克’就是那个时代里一条倒霉的狗。它这以年正好四岁,出身高贵,在米勒法官家里过着安逸的`生活。在法官家里还有一个叫曼纽的人,他是花匠的帮手,同时也是一个屡教不改的赌徒。最近他又输了个精光,非常沮丧。为了再找些钱来用,他打起了巴克的主意。曼纽在法官和孩子都不在家的一个晚上,把巴克偷走卖给了淘金者。巴克被卖给淘金者之后,一直为那些人拉雪撬,吃了很多苦,直到它遇到了它另一个主人桑顿。桑顿对巴克可好了,喂它吃好的食物,把巴克当成最好的朋友。可是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害死了,巴克非常伤心,他愤怒的替桑顿报了仇。报仇后他回到了森林,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狼的首领,可是它总是会朝着主人曾经住过的方向长啸几声,以此来记念那个对它很好的桑顿。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爱护动物。同时我也明白了任何成功都是要付出努力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像巴克也是经过许多磨难才成为狼的首领,我也要学习那种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精神,长大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7

  The Call of the Wild is London’s most-read book, and generally considered his best, the most masterpiece of his so-called “early period”。 The story was set in 19th-century Klondike Gold Rush, in which sled dogs were bought at generous prices.

  Buck was a domestic dog in Judge Miller’s home and living a comfortable life until he was sold secretly by the poor gardener and became a sled dog. Buck was a Bernard dog weighed one hundred and forty pounds, tall, strong, and hea一vy muscled. He couldn’t accommodate to the harsh condition at first. And he wanted to fight, to escape, to go back to his cozy home, but in vain.

  The man in red taught him the law of stick and club—one must first adjust himself to his surroundings and learn the rules, and only after that he can do what he wants to do. The club of the man in red called back Buck’s nature as a dog.

  When he firstly served for Fran?ois and Perrault, two couriers, he showed his superior ability to adapt to the environment and his smartness to learn everything he wanted to learn. Curly’s death astonished him and taught him to be cautious. And before he had recovered from the shock caused by the tragic passing of Curly, he was harnessed as a sled dog and step by step wanted to be the leader. But the leading dog, Spitz, was already an excellent one, who also considered Buck as enemy and potential competitor. At last, when Spitz once punished him, hurling backward Buck, he knew the time had come. He killed Spitz and took his place.

  When they pulled into Dawson, Buck was sold as useless thing to three gold diggers, who weren’t veteran in sledding and even didn’t know how to get to their destination. Food was eaten up half way. So Charles, one of the three, decided to kill Buck when he couldn’t get up. However, when he aimed at Buck, John Thornton sprang upon him, knocked him down and told him that if Charles stroke Buck, Thornton would kill him.

  Thus, Thornton took Buck away. He was the only true friend of Buck. But Buck was a thing of the wild, especially when the calling of wolf from the hills. Once when he came back from hills, he found that Thornton was killed by Indians. What would you do if you were Buck when your beloved friend was killed? Buck became a nut and killed those headsmen and stayed with Thornton for two days and nights, never lea一ving Thornton out of his sight. And then a nearby wolf howl captures his ears, and he follows the sound to an approaching wolf pack, battling several of these creatures to prove his worth.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9

  杰克伦敦在文章《野性的呼唤》中给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只狗,从小在南方过着富足体面的生活,但这一切都因为人类在北方发现金矿而改变了。几经转卖,终于去北方滑雪了。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中,它努力适应陌生的环境,不断从同伴中摸索生存之道。慢慢地,在一次又一次的挣扎中,巴克心中原本的凶猛和野性被激活了,他最终成为了狗的首领。巴克和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桑顿感情很深,独居。不幸的是,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巴克一怒之下,杀了那些印第安人,为他的主人报仇。从那以后,巴克的气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对人类社会完全绝望了。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了荒野,成为了狼王。

  看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一只好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似不可思议,但却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有毅力和卓越的能力才能生存。人类社会也是如此。只有凭借顽强的`意志、非凡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笑傲江湖才能最终成为王者!

  我觉得: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坚强,不会向命运低头。它会陪着我们去嘲笑生活中的任何艰辛和挑战!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

  三日以来,我以近乎痴迷状的专一读完了这部《野性的呼唤》。此书由美国文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作家杰克。伦敦(Jack London)所著。从未读过如此这样的一本书,我震撼于作者如此生动的把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刻画的那样鲜活,内心世界描写的那样丰富。再翻此书,恍惚中我似乎正看到这条赋有人性善良情感的矫健,机警,凶猛却又孤独的巴克,在其复活的野性的本能的驱动下,正穿梭在广袤的森林中,其身后,是臣服于他的大群的狼群……

  巴克,作为一条巨大的圣伯耐德狗和牧羊犬的后代,由于长期的驯化,祖先原由的本能早已丧失。由于当时的淘金热,巴克被卖而做了雪橇狗,最初巴克也是尽心的拉曳,却受到领头狗的欺压,最终发生决斗,巴克以他机警的灵性和狡诈的凶猛,获得胜利,做了领头狗。这正如人类社会的竞争一样,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表明的是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赢得不败的地位。

  人的命运尚且坎坷,巴克做为一条狗,更是经历曲折,几经转手,遭受人类百般折磨几乎垂死的巴克,被寻金者约翰。桑顿所救,这让漂泊太久的巴克感激万分,也让他有了家的感觉。从此,巴克以完全崇拜的心情忠实的守侯着他的主人。巴克的勇猛让他名声大震,他超强的体力使其名声传遍了阿拉斯加的每一个营地。同时,长期的在经验世界里的拼搏和学习中,体内长期消失的本能,在他体内复活了,祖先被驯化的性情,逐渐离他远去,他甚至可以真实感受到自己做为野狗的种族,在成群的穿行在森林之中,回归自然的憧憬,让他时常感觉到孤独。但出于对主人的真爱,他压抑着自己的本能的复活。后来,桑顿被人杀害,在遇害的那一瞬间,巴克真实的野性完全回到他的身上,看到他最爱的人被人杀害,他骤然疯狂,跃上去,一下咬住那人的喉咙……

  巴克在伤心欲碎中,告别了最爱的主人,人类社会的凶残更有甚于自然中的弱肉强食。巴克再无留恋,远处一只狼的长嚎,唤起了巴克体内野性的共鸣,加入了狼群,和他的野性的弟兄并肩奔跑。从此他告别了火与屋顶的时代,反朴归真,回归了自然。人类社会中无法找回的快乐,在返回自然以后,巴克得到了。他完全成了一只机警,凶猛的肉食动物,他跑在狼群的最前面,偷海特人营地的东西,抢劫他们陷阱里的猎物,杀死他们的狗,并且公然藐视他们最勇敢的猎手。他以自己和群体的勇猛对抗着比他们还要凶残的杀死他所爱的人的人类,奏响了一曲反抗压迫的胜利之歌……

  动物不是冷血的,巴克更不是。在桑顿遇害的山谷,每年夏天总会出现巴克的身影,他总是在桑顿的身边坐上半天,沉思良久,离开之前,他还要发出一声悠长而且悲伤的嚎叫,那是他对他爱过的人的不变的深切缅怀……

  看过此书,思索两日,甚至深深爱上了巴克。做为狗他是出色的,做为驯化的狗他却无法真正找到自己的`位置,多次遭到欺凌和排挤以及转手,他看到的是人类社会的贪婪,还有冷血般的凶残。唯一让他依恋的主人,却被惟利是图的淘金者杀害,他失望也失落了,其复活的野性让他远离了人类,在自己的世界里找到了自己的精彩……

  “……他正率领狗群,发出一声古老的狼嚎声,紧追他前面那个活泼的在月光下机灵奔跳的猎物,巴克在探索他本性的深度,在探索比他生命还要深远的本性的各个部分,他在溯时间之流而返回远古,生命的汹涌浪涛存在的大波,体内所有充满活力的奔腾的分子都在迫使全身运动着的每一条肌肉,每一个关节,和每一根筋健产生极大愉快,紧紧控制他,使他在寒冷的星空下面越过一切不能移动的死物的身旁,竭尽全力向前奔跑……”。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1

  布克原来住在位于圣克拉拉山谷的一个漂亮的庄园里,他是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狼犬。他的父亲是一条体格魁梧圣伯纳狗,母亲是苏格兰牧羊犬,只有一百四十磅的体重,但她又受父亲的影响,仪表堂堂。他这种优良的血统和矫健的体格以及庄园里普遍的尊重而产生的威严,使他具有了贵族的气质。他不免有些自命不凡,常常得意洋洋的把整个庄园都放在他的管辖范围内。

  布克在法官家时,有时和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扎进游泳池里陪他们一块游泳,或出去打猎;有时以白马王子的身份陪伴着法官的女儿散步;有时就像老朋友一样,伏在布克脚边,陪着法官看书。

  然而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由于柯勒大克发现金矿,冰天雪地的北极成为人们向往之地,法官庄园里的园丁助手莫纽尔借此机会把布克带走了,从此他离开了自己安静富贵的生活。

  布克在红色衬衫男人那儿第一次尝到棒子的滋味,他明白面对拿着棒子的人,他是根本没有胜利的机会的。布克学到这个教训后,一生都没有忘记,也不敢忘记。终于他重新有了主人巴罗特和法兰夏,有了新的朋友笑里藏刀,虚伪阴险的史皮兹,气质忧郁,乖僻,喜欢独来独往的德夫。当他亲眼见到和他一路的朋友柯利被爱斯基摩犬撕咬直至剩下一堆碎片,他领悟到了这里的世界就是这样,没有什么公平不公平。当柯利的死亡还笼罩着不布克时,另一个重大的打击又降临了。他被像马一样赶去干活,他的自尊心受到极大的打击,他明白现在还不是反抗的时候,他以惊人的速度去学习,了解现在的工作,生活,很快,他便适应了这里的一切。后来法兰夏又带来两条狗,一个叫比利,另一个叫乔依。比利温柔善良,乔依乖离又暴躁,再后来,又加入一条叫索洛克司的狗,他身体瘦长,面容憔悴,脸上布满战斗的伤痕,只剩下了一只眼睛,他很冷酷很无情。

  渐渐的,布克内心涌泄出一种原始野兽的统治欲望,以布克孤傲的性格,使他不甘心在奸诈无理的史皮兹的领导之下。终于,一场恶战爆发了,起因是史皮兹占领了布克的窝。一群饿昏的爱斯基摩犬突然来袭,混乱的场面连法兰夏和巴罗特都控制不了,布克也加入到战争中,曾经亲眼见到柯利死亡的布克尽管身上有多处伤痕,仍旧奋战不止,史皮兹也乘机偷袭布克,狗队就这样被冲散了,知道黎明才被全部找回,这段时间是他们度过的最艰险的日子,他们个个遍体鳞伤,还要度过一条宽达三十公里的河,河水的许多地方还未结冰,这给他们的行程增加了更大的困难,他们未到达道生就出现了混乱,一场生死搏斗,布克VS史皮兹,战胜了史皮兹的布克取代他当上了这支队伍的首领。

  不久,不幸的事又发生了,法兰夏被降职了,他们沦为给淘金者送信函的人,信函很多,他们必须马不停蹄的跑才能准时到达目的`地。为了不耽误行程,又加入了两个同伴迪克和库纳。在新首领的带领下,他们又开始了新的旅程。这是一场持久战,这些拖雪橇的狗,因为长时间过度劳累又得不到休息,一个个变得脾气时分暴戾,乖僻,德夫倒下了,他是被累死的,布克也从一百五十斤降到一百斤。终于他们有了三天的喘息机会,布克也没想到他们已经到了微不足道的地步,第四天听到讨价还价的声音,他才明白,原来他们都已经被淘汰了。

  那两个美国人就是布克的新主人,一个查里斯,一个哈尔。还有一个叫梅塞思的女人,她是哈尔的姐姐,查里斯的太太。他们三个人都不懂驾驭狗的技术,套上绳索都要好久,他们根本不懂得怎样去疼惜布克,他们让狗队去拉很重的东西,却不给他们很好的休息,先后有很多狗都因为受不了离开了。要过那条三十多公里的河时,布克深知冰已经化了,不可能顺利通过,因此无论他们怎样责打他,他就是趴在地上死活不走,就在他们打他时,桑顿不忍心,把他救了下来,桑顿因为脚受伤了,他的朋友们为他修建了一个木屋,让他养伤。天气一点一点转暖,他的脚也一点一点复原,他心疼布克,于是救下了他,从此,布克跟他的新主人开始新的生活。

  桑顿原来就有两条狗,他们都很友好的对待布克,桑顿对布克像孩子一样,布克也在桑顿那儿体味到了爱,这是他在法官家,在以前的旅途中未体会到的。日子一天天过去,布克的伤一天天好起来。布克怕桑顿离开他,从他来到北方后,他的主人换过一个又一个,这种匆匆的离去让让布克觉得任何一个主人都是不长久的,对此他很担心。他怕有一天桑顿也会离他而去,从他的生活中消失。有一天,两个身材魁梧的男人来到他们的营地,他们带着桑顿和他的三只狗,一起离开白河口走向道生。很快到了道生。那年秋天,桑顿和他的两个朋友驾着条独木窄船,准备越过一处很艰险湍急的河流,突然船陷入激流中,桑顿掉入水中,在生死攸关的时刻,布克奋不顾身的跳进河里去,在一片惊涛骇浪中追上桑顿,但河流很湍急,他们很快又被冲散了,布克被拍到岸边,虽然他已经精疲力竭,但他还是又跳入河中,在桑顿两朋友的帮助下他们两个终于被就上了案。

  在道生的那年冬天,桑顿和别人说布克能拉动一千磅的东西,布克凭着对桑顿伟大的爱,他终于拖动一千磅的东西走了一百码,帮桑顿赚了一笔,并还清了债务。桑顿有了钱之后,抵挡不住传说的诱惑,决定东东部探个究竟。一年春夏秋冬他们走过了无数不知名的河流,又是一年的春天,他们意外地发现河床中有金子,于是就在那里定居了下来,每天淘金。布克也每天无所事事,终于有一天,布克遇到一匹野狼,他们变成了好朋友,布克和野狼走了好远,突然想到桑顿,他头也不回地往回赶,任凭野狼怎样劝说,在他心里,桑顿仍是他的全部,虽然他很渴望和野狼的生活,可是他放不下桑顿。

  日子又过了许久,布克又出去寻找野狼,可是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他在外面两天一夜,他心里觉得恐慌,当他回去时,悲剧还是发生了,桑顿和他的两个朋友被杀死了,两个伙伴也很痛苦的死了。被一群当地的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布克看到这一幕惊呆了,他也气愤到极点,他的凶猛,残忍,对付了一群印第安人,战胜了高级的动物——人类。

  布克心里没有牵挂了,他跟从自己内心的呼唤去到了狼群中,但他每年仍会回来看望桑顿,在原来那个地方发出低鸣。

  从此他带领狼群奔行于山野之间。

  人只有经历苦难才会成长,只有面对困难,才会勇进,只有收到威胁,才会发现潜能,才会坚强。所以说,困境可以磨练人的意志,在困境中,我们才会取得成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2

  那是北美巍峨的群山与广阔的草原,冰河河谷中回荡着悠远的狼嚎,灰白的身影绝尘而去,忠诚的狼犬不离不弃地守护着主人的营地。

  那是一只优秀的狼犬,在他出生前,他的父亲,为赢得他母亲的芳心,与另一头公狼展开生死决斗。他刚刚出世几个月,便被人类捣毁了家,本以为母亲来了,会出手相助,而她却阴差阳错的认起了“主人”;被“人神”带回了营地,因为个头小,常常受小狗的头头:列·列,以及其他小狗的欺负,经常被咬得浑身留血,这时候,总是被拴在树上的母亲,给他一点安慰,人类从不给他一丁点的爱抚;过了几个月,他已经越长越大,因为小狗们一日复一日的追打,他的性格越来越孤僻,所以,他一见到人类,就露出尖利而雪白的虎牙,他们的主人——灰色海獭说:“既然是雪白的虎牙,就给它起名雪虎吧。”于是,狼仔有了第一个名字。

  小狗们的追打,让雪虎练就了快速的奔跑速度,但同时也塑造了他凶狠、阴险、狡猾、邪恶的性格。他日渐成长,继承了他母亲狗的身材,父亲狼的`技巧。他几乎是狗、狼完美的结合体。

  之后,雪虎的遭遇,又使他命悬一线……也许是他冷酷的外表,柔软的内心,使幸运之神垂青了他。在一次搏斗中,一个好心的白人——威登·斯各特救下了他,一开始,雪虎仍以屠杀为乐趣,但是,斯各特严厉地教导他,不允许他这样做,于是雪虎也严厉地要求自己,不能这么做,不能这么做……一遍又一遍,因为他在服从神的意旨呵!

  后来,一向冷峻的雪虎,知道了斯各特这么做是为他好,随后,他决定,把自己的灵魂与自己的肉身,全部的交给斯各特——“主人”!与主人相处的时间非常快乐,雪虎也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学会那些小狗咿咿呀呀的撒娇声,可常年的怒吼,使雪虎的声带变得粗糙,但他仍哼出一些咿咿呀呀的声音,而这种声音,只有斯各特才听的出来。雪虎那颗冷冰冰的心终于融化了呵!

  雪虎之所以这样坚强,是他童年时代的不确定练就的,那时候,他的每一天都在动荡之中,亲人的离去,人类的毒打,还有大自然的无情,使他变的冷漠无情,所以,才那样的坚强吧!

  最后,让我们重温一些已经颇感陌生的词语:勇敢、自由、信任、忠诚,还有感恩。感谢杰克·伦敦先生,用他的笔记录下已经消逝的荒野。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3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4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每一个细节,都促使我忍不住之后往下读,可能是读的太融入,而导致我连早饭也忘了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壮健聪明的狗——巴克,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她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终最终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一个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和死亡作着殊死的搏斗。仗着求生的愿望,他不畏艰辛,拼死抗争,最终以坚强的毅力战胜死亡,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告别了这一件件触目惊心的事件,我渐渐觉得,巴克是一只勇敢的“狗”,坚强的“狗”,还是一个能为了生命的永存而与死神殊死拼搏的一只神圣而伟大的狼。而促使他和死神斗争的是它那渴望让生命永远沸腾的活力火热的心!

  应对巴克的种种精神,我显得有些惭愧,我往往应对自我立的誓言,不会坚强的去做,而会退缩。记得有一次开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卷子,我决定在一个学期内,教师讲到哪里,我就写到哪里,可是到了开学,刚刚前两天我每一天按时完成作业,可是坚持的不到一个星期,便败下阵来,最终到了期末,一整沓卷子,也就是完成了不到四五张。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明白了,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做事情都应当追求坚韧、坚持的信念,为了一个目标竭尽自我所能,终不后悔。遇到困难不要气馁,不要丧失信心,要转换自我的思想观念,树立目标,奋起直追。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意味深长。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5

  狗,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它们聪明伶俐,对主人友善和蔼。对于爱狗的我来说,在大好的暑假时光读一本关于狗狗的书,何尝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杂交狗,被米勒法官家的一个园丁偷走,卖到遥远的北方做拉雪橇的狗,接着遇到桑顿,最后成为狼群之首的一件事。

  。在被卖到北方时,倔强的巴克不愿屈服人类,它试着去与人类对抗,也在人类的反击下明白了“棍棒与犬牙”的生存法则。巴克感到屈辱,但它不得不服从,因为在人类的面前,它知道自己是多么渺小。从这里我也明白了真正意义上的强大与弱小。在那个年代,对于人来说,狗是弱小的,是用来鞭打服从的。而对于狗来说,人是高高在上的,只有服从才能继续生存下去。可巴克不愿做一只在棍棒下“苟且偷生”的狗,从前在豪华的庭院里舒适的生活的它,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它心中的野性得到了释放。

  巴克被桑顿收留,它在丛林中寻找那个野性的呼唤。当桑顿死后,它消失了,消失在丛林中回响的呼唤中。

  从巴克所经历的所有事情中,我能清楚的看出,这是一只聪明,勇敢,仁爱的`狗。巴克的永不屈服,让我明白了遇到任何困难都不要低头,屈服和服从不一样。屈服是放下自己的尊严,任凭别人羞辱,唾弃。而服从是在内心无数次挣扎后所表现的决定。巴克掩饰自己,是在保护自己。同时我也看清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穷人永远都要为富人做奴隶,做仆人,他们仅靠着主人给予的一点费用生活,穷人的生活在那个社会是不会咸鱼翻身,不会一夜暴富的。而富人,他们只把穷人当做狗一样使唤,他们不会料想有一天,自己会一无所有。在那个无情的年代,生命是可以随意践踏的。有权有势的人,可以在大街上活生生的打死一个只是因为一个苹果碰到自己的卖水果的农夫;身着华服,戴满首饰的贵妇,可以当着任何人的面将一杯水撒到一个穿着满是补丁的破旧衣服的乞讨老妇的脸上,只因为她认为肮脏的一双手,碰到了她的裙角。

  我很佩服巴克,巴克就像那个年代特殊的一群人的代表。它从不向比自己高贵的人低下自己的头。而也就是这么一个象征性的代表,它并不被人类许可。因此,那个年代陷入了深沉的黑暗。

  巴克也去开始寻找属于自己心灵深处的那份野性。不屈服不低头,它在深林中嚎叫,寻找,它和它的同伴,一群狼,在荒野中呼唤着,高唱着内心深处的野狼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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