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时间:2022-02-09 17:22:02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通用15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通用15篇)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

  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状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我的亲弟弟—于勒。正因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我,因此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正因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忙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咱们就应发奋工作,改善咱们的生活。

  咱们更不就应瞧不起那些穷人,就应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2

  假如菲利普夫妇在船上发现一位百万富翁像于勒,他们会欣喜若狂,欢呼雀跃。

  他们眼望着于勒,仔细观察他的容貌,从上往下打量了一番,然后急忙跑去,和船长了解这个百万富翁的底细。

  他们客气地与船长搭话,一面恭维,一面打听他的事业和家庭背景。船长面带微笑说题目:“他从前是一个法国老流氓,被带到美洲去,阔绰了一段时间,成了一个百万富翁,他可真是一个赚钱能手。

  据说,这次他回来是看望自己的亲戚,他的名字叫于勒……”还没等船长把话说完,他们便飞奔过去,抱住了那位百万富翁。

  于勒一下愣了,随后大声说题目:“谁呀?”“我是你的哥哥呀!”于勒回过头,望着哥哥的脸,一下紧紧拥抱在一起,痛哭了起来。

  旁人感到非常惊讶,纷纷把目光投向他们,心想题目:“一个富翁,怎么会有这么贫穷的哥哥呢?”可事实就是这样啊!

  菲利普夫妇从哲尔赛岛回来以后,有了哥哥百万富翁的帮助,在哈佛尔买了一幢别墅,把以前的旧房子卖了,一家人过上了美满、幸福的生活。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3

  在小说中,作家以辛辣的笑触讽刺了菲利普夫妇的贪婪吝啬,嫌贫爱富。当于勒花光自己应得遗产并大大战胜了菲利普应得的那部分时,他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于勒寄以厚望,甚至每个星期天都去海滩等候于勒回来,为的是从他那里得到甜头。

  但当发现于勒不仅仅没成为富翁,反而沦落为卖牡蛎的小贩时,菲利普夫妇的市侩面目便暴露无遗,连善良的约瑟夫出于同情多给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克拉丽丝的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流氓!”最后,他们悄悄地离开于勒而去。

  这面镜子照得多么清晰透彻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妇卑鄙的灵魂,更照出了资本主义的“庐山真面目”。走过一个世纪,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状况究竟如何呢?我听说过这样一件事:在美国个小孩拾了一万美元巨额,把它交还了失主。

  但他不仅仅没有受到社会的赞扬,反而被称为“最傻的人”,理由是拾到的钱就应归自己,不就应交还失主。这简直太荒。唐了!然而这事实!这充分说明,“人不为已,天诛地灭”、“金钱至上”是资本主义社会天经地义的准则。“老”资本主义也好,“新”资本主义也罢,无一例外。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4

  “古今中外,人与人的关系都是一种社会,反映出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伦理道德和价值取向”《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引导我走路18世纪法国社会,感受世态人情。

  这篇小说是由法国“短篇小说之父”莫泊桑所著,以一个涉世未深,富有同情心,天真单纯的孩子的视线玉树全家人对于勒曾经行为不正糟蹋钱的恐惧在于勒来信说他赚了钱,并能够赔偿父亲时转换成全家人在他人面前炫耀的资本,成了全家人翘首归盼的“亲人”,后再无人倾摧的二姐出嫁后去哲尔赛岛游玩,遇到穷困潦倒的娱乐近极度恐慌,害怕相认,揭示了菲利普夫妇与于勒建立在金钱上的亲情和菲利普夫妇爱慕虚容的丑恶面目。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金钱,但是金钱不是万能的。如果人们都一味追求金钱而淡然了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友好关系,那么将会失去更珍贵的财富——亲情!不能因金钱而丢失了世间最美好的亲情。亲情是无价的它不能用任何东西来换取,我们应该为拥有他,而庆幸,应珍惜她的所在!

  亲情,是成长路途上的一盏灯,照亮前进的道路;亲情,漫漫严冬的一把火,驱除心里的寒冷;亲情,是灿烂的阳光,祛除心底的阴霾。

  亲情无价,金钱无法购买亲情。黄金闪闪,难换一份温暖的关怀;黄金闪闪难换一份亲切的问候;黄金闪闪,难换一种浓浓深情。

  亲情永远高于金钱!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5

  《我的叔叔于勒》讲的是叔叔于勒的故事。叔叔于勒生活在一个小职员的家中。他想生活在上层社会。想创业。但是都失败了。这些经历形成了菲利普夫妇面对自己的弟弟于勒的不同态度。一直以来,于勒在菲利普夫妇眼中都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总是花钱。还花掉了哥哥的那一份钱。这在本来就不富裕的家中简直是一个打击。菲利普夫妇没给于勒好脸色看。最好竟然把于勒赶了出去。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厌恶。他们竟然连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可见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存在。只知道金钱,没了金钱就什么也不是。但是,金钱并不是万能的,但是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才会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6

  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能够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是一次旅行,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出了。因为他明白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能够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但是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此刻明白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明白了要自力更生。

  而克拉丽丝却看他此刻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就应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7

  这个周,我们学习了莫泊桑的著名短篇小说 《我的叔叔于勒》,这是一部很好的小说,看了以后也会给人很大的回味。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但是它却是以我的叔叔于勒为题,主要是因为于勒是这篇小说线索,而对菲利普夫妇的刻画也是通过对于勒的态度。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于勒,有办法的人,正直的于勒。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那个人和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恶心。人家是富翁时,又是正直,又是有良心,变成穷光蛋后就是流氓,讨饭的,再说于勒并不是在讨饭,而是在靠自己的双手挣钱,我说你长没长眼睛啊?更有意思的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而且从文章中也可以看出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我敢说如果菲利普夫妇在船上看见的是一个大富翁,他们一定去讨好于勒,肯定马上和于勒相认,而不是走开。这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极度的贪婪和爱慕虚荣。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8

  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明白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并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情景,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我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我,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可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可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可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可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忙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应当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应当瞧不起那些穷人,应当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仅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9

  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是这次旅行,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出了。因为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可以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一氓”变成现在知道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克拉丽丝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一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0

  读了课文《我的叔叔于勒》之后,我认识到了当时法国的社会面貌,它就像一面镜子,赤裸裸地将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利益关系表现了出来。

  一封信,改变了一家人昔日对于勒的看法,使他一下子从“流氓”、“乞丐”变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使他们的女儿最终有了丈夫,并且一家人打肿脸充胖子,跑去度假。但当他们发现那位衣衫褴褛的老水手竟然是于勒时,之前的企盼一下子成了恐慌,所以他们视如瘟疫,避之不及。以至于于勒在大家眼中又成了“流氓”、“乞丐”。

  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个局面?是金钱。只要有钱,于勒就会受到大家的喜爱和欢迎。之前菲利普一向说“如果于勒在这只船上会叫人多么惊喜啊”。这也说明了这个社会上金钱成了维持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没钱。即便是手足之间也会六亲不认。虽然菲利普一家表面看起来一团和睦,但我们不难看出他们被金钱控制的面孔。

  金钱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因素。它使人沉迷、使人疯狂,使人飞黄腾达,也使人一败涂地。对金钱的渴求,改变了人与人之间最纯真的亲情、友情。使整个社会变得乌烟瘴气。所以莫泊桑写下此文,向读者揭露金钱社会的丑陋。

  我们有幸生活在社会主义中国,没有像当时的法国那样金钱至上,但我们还是要以此文为戒,时刻告诉自我,千万不要让金钱吞噬了做人的本心和本性。不忘初心,与爱同行,这个世界才会更美。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1

  约瑟夫小时候有一位叫于勒的叔叔,挥霍了家里的钱,于勒的兄弟——约瑟夫的父母很生气,让他到南美洲去做生意。几年以后,叔叔寄回两封信给家中,说他赚到了钱,要寄一些给家中作为补偿。这让约瑟夫的父母很感动,对叔叔的态度也有了很大的改变。不过在我看来,让他们改变态度的不是于勒叔叔本人,而是叔叔寄回的那笔钱!但是,从那以后,叔叔失去了任何消息。

  不久以后,约瑟夫的二姐要出嫁了,为了庆祝,一家人坐船游玩。在船上一个卖牡蛎的衣衫褴褛的老汉吸引了父亲,当父亲询问船长后发现:老汉就是叔叔于勒!但是,父亲没有和叔叔相认,而是躲开了他。

  难道父亲不相信这是叔叔于勒吗?不是。父亲是想他的兄弟都落魄成这个样子了一定会连累他,让他花掉更多的钱!读到这里让我心想:当时的法国人真是只认钱,不认人啊!

  父亲不想让于勒叔叔认出他,便让约瑟夫去付钱。约瑟夫走到叔叔面前问:“我们应该付您多少钱,先生?” 他可真想叫他一声:叔叔!付钱之后,约瑟夫还特地多给了叔叔半个法郎作为小费。从此,他们再也没有见到于勒叔叔。

  虽然整个故事深刻地描述了当时法国金钱社会的丑态,但是,小主人公约瑟夫始终扮演着一个善良的角色。在他小小的内心世界里,金钱无法超越与叔叔的亲情!我想,在我们拥有的各种情感当中,亲情让我们不管身处何时,身在何处,永远是我们最坚实的精神支柱,它让我们充满力量,战胜困难,感受温暖。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2

  开始读《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时,是在一张试卷上,那是只选一半的文章,读来读去,有点不了解在说什么,之后看到完整的文章后,噢!了解啦。

  读后了解于勒是一个败家子,是全家的恐怖,以往是个花花公子,把家里的钱用光了,还占用“我”父亲的那一半。之后学信来说自我发财了,要到别国旅游。可能很久不会写信来了,于是于勒变成了全家人的期望,再之后全家人要去旅游,在一艘船上看到于勒,衣服褴褛,那是只满是皱纹的水手的手,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之后,父母都不敢认他,又怕他连累我们。

  我悟到了,在当时的社会里无论是亲人还是陌生人之间都会有层隔膜。于勒以往是个令人唾弃的人、可之后又成了全家的期望。父母就为他的归来有上千种计划,很期望他回来很想他。可是,他们并不明白,于勒已经破产了是个穷光蛋了。

  如果他们明白的话,就不会在想你回来了,事实果然如此。当他们明白于勒是个穷水手时,都没有去认他。还在身后咒骂,连"我"给十个铜子的钱给乞丐都不应当给他。谁都喜欢往上爬,能跟有势力的人在一齐。菲利浦夫妇在那里很明显的表现了菲利浦夫妇他们是怎样的一种人:追求钱财,不喜欢别人拖累他们的人。

  就像现代社会,还是会有人追求名利,金钱,地位。这种事是很常见的,在全世界各地,都会上演同样的故事。莫泊桑只是用他的笔来陈述一个上演从古至今的古事,这是件常见而又平凡的事了。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3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优秀短篇小说。在这篇文章中,曾经是一个无赖、流氓、祸害的“我的叔叔”于勒,终于给我家寄了一封信,说他在外赚了大钱,准备来看望我们。所以,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因为这样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的生活。

  但是在二姐结婚时的这次旅行,“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一个卖牡蛎的老水手。“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白无常、黑无常”似的,尽量躲着他,不让他认出“我们”。“我们”回来时坐了另一条船,预防他再见到“我们”。

  为什么于勒没有回到“我”家呢?答案可以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叔叔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现在知道钱来之不易的“卖牡蛎的老水手”了,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菲利普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菲利普他们家的。这说明了“我的父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小公民。“我的母亲”却六亲不认,“母亲”认定于勒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菲利普,我一定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能浪子回头也是一种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不管我的弟弟再流氓,我也会和他相认的。因为,无论什么时候,血总是浓于水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4

  假期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明白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

  父亲向船长打听状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忙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就应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就应瞧不起那些穷人,就应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5

  上周,我读了《莫泊桑精品小说精选》,对《我的叔叔于勒》颇有感受,下面是我对此的一些理解与感悟,读《我的叔叔于勒》有感550字。

  《我的叔叔于勒》全文讽刺了那些当时见钱开眼,把金钱看得高过一切的人们,就如作者的爸爸和妈妈,在一开始于勒花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时,他们愤怒至极,个个咬牙切齿,把于勒赶出家门,但于勒在外面谋生却意外致富时,他们呢?个个都争着说于勒是他们的亲人,把于勒那份发财致富的信当作了“福星”,都梦想着靠他的财富盖一幢别墅;他们用那封信来劝架,在苦恼时用这个福信来安慰自己;他们因此每周日都打扮得很体面去海边,目的是看到于勒的回来……但当他们知道于勒破产了,变得一无所有了,成了个落魄的穷光蛋了,谁还去理睬他?谁还去照顾他?谁还去思念他?没有人了,个个都是他为空气,为混蛋,读后感《读《我的叔叔于勒》有感550字》。就如他母亲所说的那样:“我一向怀疑这个扒儿手做不成一点好事,并且有一天他又会落在我们脊梁上来的!一个姓达勿朗诗的,怎能够指望在他的身上盼望一点什么!……” “你发痴了,拿十个铜子儿给那个人,那个叫花子!……” 其实真正的白痴是母亲,她完全没有经受住金钱的考验,在于勒乱花钱时将他逐出家门,在于勒致富时又整天盼望着他回来,在他破产时又开始对其置之不理了,一切变化都随着金钱的变化而变化……

  这就是《我的叔叔于勒》那篇讽刺了当代人民风俗的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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