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

时间:2022-03-18 13:18:42 倡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3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倡议书,通过倡议书倡议者可以表达自己的决心和希望或者写出某种建议。但是你知道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3篇

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 篇1

居民朋友们:

  创建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一件积民智、聚民力、顺民意的大事。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市出一份力、增一份光。在此,发出如下倡议:

  1、人人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广大市民要积极宣传文明礼仪、文明习惯等市民行为规范要求,积极宣传文明创建的有关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发更多人的文明意识和创建责任。

  2、人人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广大市民要遵循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本职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自觉摒弃不文明习惯、抵制不文明陋习,争做城市文明使者。

  3、人人争做文明创建的推动者。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广大市民要热心参与、积极支持各项文明创建工作,形成共建共护的强大合力。

  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创省级示范文明城市,共建美丽幸福新桐乡!

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 篇2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同时又是一项以创促建、居民得实惠的民心工程,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与我们普通市民的生活紧密相连,与镇江的繁荣发展息息相关。

  文明创建,我们既是参与者,又是受益者。只要你生活在镇江这片热土上,你就是“镇江人”,就要以镇江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一份力,添一份光,尽一份责,。在此,我们向全市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努力规范个人言行,争做文明行为的宣传者、实践者和监督者

  从自我做起,不断修身律己,增强文明意识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自觉性,争当知礼向善公民,塑造文明市民形象。不断了解传统文化,学习身边的优秀典型,发挥模范作用,带头革除有悖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形象、危害秩序等不文明现象,及时劝阻身边的不文明言行、陋习,用文明的方式影响他人,形成自强、厚德、崇俭、尚义、明礼、守信、尽孝、报国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积极参与城市环境改善,齐心共建美好家园

  要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做到爱护市容,不乱贴乱画,不乱写乱涂,不乱挂乱晒;维护城市卫生,不乱扔乱倒,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便溺;保持庭院清洁,不乱堆乱摆、污染环境;积极参加绿化美化净化环境活动,大力整治环境卫生、环境污染,全面改善城市面貌,努力创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

  三、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推动文明城市建设

  要自觉维护车站、商店、旅游景点等场所的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坚决摒弃乱闯红灯、乱抢道、乱停乱放、乱穿道路和乱插队等不文明行为,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秩序和井然有序的交通秩序,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积极参加爱护公物行动,保护、维修、整饰庭院、街道、广场、园林公用设施,监督和举报损坏公物现象。

  四、树立窗口文明形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旅游、商务、金融、铁路、交通、卫生、市政公用、通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饮食服务业等涉外窗口行业要以“塑文明行业形象、树文明服务品牌”为主题,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文明服务品牌活动;自觉遵守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和商业道德,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不断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做到语言规范、热情周到、安全卫生。

  五、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争当文明城市创建志愿者

  志愿者活动是当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十分高尚的行为。广大市民要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到维护公共设施、公共秩序、文明交通、社区治安等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活动中来。

  您的每一份努力,都让我们的城市文明更进一步,您的每一份辛苦,都为我们的城市增添一份光彩,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镇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我们的力量吧!

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 篇3

  广大市民朋友:

  文明城市人人创建,文明成果人人共享。当前,我市正在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这是一件大事,也是一件难事,需要全体市民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作为城市文明的创造者、受益者,我们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行动起来,从日常行为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告别陋习,倡树新风,争做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在此,济宁市文明办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努力规范个人言行,争做核心价值观践行者。自觉遵守和实践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市民文明公约,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等优秀典型,展现文明礼仪风采;及时劝阻不文明行为,做城市文明使者,传播社会文明风尚。

  二、自觉改善城市环境,齐心共建美好家园。热爱济宁,建设家园,自觉做到保护环境,不乱贴乱画,不损坏公物,不乱堆乱放,不乱搭乱建,不损害花草树木;维护市容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随地便溺。

  三、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做到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自觉维护道路交通、公园广场、商场超市、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秩序,不讲粗话脏话,不大声喧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坚决摒弃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抢行插队等不文明行为,礼让斑马线,礼让行路人,形成井然有序的交通秩序和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树立窗口文明形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旅游、商务、金融、卫生、交通、餐饮等窗口行业,要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做到工作规范、用语文明、热情周到;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五、积极参加创建活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要自觉投身到创建文明城市的大潮中去,积极献计献策,踊跃参加创建活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以饱满的热情和实实在在的行动,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推动者。

  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创造文明城市。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努力,用真诚和微笑培育文明之花,用勤劳和汗水打造文明之城,全力以赴打好创城攻坚战,确保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共建文明和谐新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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